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夜行之子(出书版)》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齐彦婧【完结】 > 《夜行之子》作者:[挪威]尤·奈斯博.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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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齐彦婧 当前章节:14833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06:54

“这安全吗?你不是说他杀过人吗?”佩勒瞟了一眼车库,车库建在房子内部。有这么多地,却没建单独的车库。这房子的主人大概是美式建筑的拥趸。佩勒的奶奶以前住在一座村子里,那儿的挪威人都在美国住过,要么就是有亲戚在美国,总之村里那些痴迷第二故乡的人不仅住的是带门廊的房子、旗杆上挂的是星条旗、车库里停的是美国车,还装了110伏的电源,用来插自动点唱机、面包机和电冰箱,这些玩意要么是他们从得克萨斯买来的,要么是布鲁克林湾脊的某位祖辈留下来的。

“他今晚不会杀人。”少年说。

“就算不会,”佩勒问,“但你真的不想让我等你吗?回奥斯陆得开半小时呢,再叫一辆出租车会很费钱,因为它得空驶过来。我会把计价器暂停——”

“真的很感谢你,佩勒,不过你还是不在场的好,这对我俩都最好不过。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好。”

少年下了车,望着佩勒。司机耸耸肩,驾车离开;他从后视镜里望着少年的身影,听见砾石在车轮下隆隆作响。他看见少年站在那里,然后突然消失了,隐没在黑暗的丛林中。

佩勒停下车。一直盯着后视镜。那少年不见了,正像他妻子一样。

这让人特别难以接受。一个朝夕相处的人,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人,居然转眼就能烟消云散,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除非是在梦中,在美梦中。因为他做噩梦时从来不会梦见她,只会梦见道路和迎面而来的车灯。噩梦中的他,曾经前途无量的拉力赛车手佩勒·格兰纳吕德,根本来不及躲闪,怎么也做不出那个简单的闪避动作,避开那个醉驾逆行的司机。他没做出每天在赛车场上练习的动作,而是呆若木鸡。因为他知道,那个动作或许会夺走他唯一难以割舍的东西。不是他自己的生命,而是他亲人的生命:那两个人在他心中胜似生命。他刚刚把他们从医院接走,他们就是他未来的生活。就从这一刻开始。他当爸爸了。但只当了三天。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家医院。他们起先只说他受了腿伤。这是个误会,当时换了班,接班的人不知道他的妻儿都已经死于车祸。结果他过了整整两个小时才得知真相。他对吗啡过敏,应该是先天性的,他只能躺在那里,日复一日地忍受剧烈的痛苦,呼喊着她的名字。但她就是不来。他熬过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渐渐明白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了。他继续呼喊她的名字,只为让它在耳边响起。他们甚至来不及给宝宝起个名字。佩勒突然发现,直到今晚,直到那少年把手放在他肩头那一刻,这痛苦才彻底平息。

佩勒看见白房子里有个男人的轮廓。那人坐在一扇宽大的落地窗前,窗户上没挂窗帘。客厅灯火通明,那人仿佛在展览自己,在等谁到来。

伊弗尔看见大块头向他和弗雷德里克走来,带着刚才在钢琴旁谈话的客人。

“他要找的是你,不是我。”弗雷德里克小声说了一句,溜掉了,他早就盯上了吧台前的某个俄罗斯尤物。

伊弗尔咽下一大口唾沫。他跟这个大块头合作有多少年了?他们同甘共苦,一起发财,偶尔也一起亏钱,比如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震波微微撼动挪威海岸的时候。尽管如此,他依然会在大块头靠近时浑身发僵,几乎呆若木鸡。据说大块头仰卧推举能举起相当于自己体重的重量,而且是一口气举十下。不过他极具压迫感的外表只是一方面,要是你知道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音调中最细微的变化,甚至——或者说尤其是——你无意间的举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那又是另一回事了。当然,还包括你的动作、脸色和瞳孔的变化。

“嘿,伊弗尔。”那个低沉的声音隆隆响起,“你好吗?阿格妮特。那件事真是太可怕了,是这样吧?”

“是啊。”伊弗尔说着四下张望,寻找侍者。

“我想给你介绍一位朋友——你俩有个共同点,都丧妻不久……”

那个戴眼罩的人伸出一只手。

“……凶手还是同一个人。”大块头说。

“我是英韦·莫尔桑德,”那人自我介绍,捏捏伊弗尔的手,“节哀顺变。”

“你也是。”伊弗尔·伊弗森说。怪不得这人看着这么眼熟。他就是那个船主,那个脑袋被锯开的女人就是他妻子。英韦·莫尔桑德一度是警方的主要嫌疑人,直到他们在犯罪现场发现了一些DNA。桑尼·洛夫特斯的DNA。

“英韦家就在德拉门郊外。”大块头说,“今晚我们借用了他的房子。”

“哦?”

“伊弗尔,我们在那儿设了陷阱,要抓住杀阿格妮特的凶手。”

“双子说桑尼·洛夫特斯今晚很可能会去那儿取我的性命。”英韦·莫尔桑德笑笑,同时四下看看,不知在寻找什么,“我赌他不会。双子,能让你的侍者给我弄点比马提尼更带劲的酒吗?”

“这明显是桑尼·洛夫特斯的下一步棋。”大块头说,“好在他做事挺系统的,很好预测,所以我肯定会赢走你的钱。”大块头咧嘴大笑,露出小胡子底下那一排白牙,眼睛几乎被肉乎乎的脸挤成了一条缝。他把一只大手搭在船主肩上,“你最好还是别这么叫我,英韦。”

船主抬起头,嬉皮笑脸地望着他。“你是说双——啊啊啊。”他突然嘴巴大张,五官变得扭曲,固定成一副疑惑不解的怪异表情。伊弗尔看到大块头松开手,放开莫尔桑德的脖子,船主则弯腰咳嗽。

“这么说咱们在这件事上达成一致了,是这样吧?”大块头举起手,朝吧台打了个响指,“来点喝的。”

玛莎漫不经心地用勺子去舀云莓奶油布丁,毫不理会那些七嘴八舌的问题,它们正从餐桌的四面八方飞来。这人以前攻击过你吗?他是个危险分子吗?他是个住户,就是说你一定会再见到他啰,天啊!安德斯为保护她而打了人,对方要是报警怎么办?大家都知道瘾君子有多难捉摸。不过话说回来,他也可能是喝醉了,什么都不会记得。有位叔叔觉得他很像电视上那个被通缉的杀人犯。他叫什么名字——是外国人吗?玛莎,你怎么了,怎么一句话都不说?你怎么连这都不懂,她的工作要求保密。

“我在吃布丁。”玛莎说,“很好吃,你一定要尝尝。我一会儿还要再弄点。”

安德斯来到厨房,走到她身后。

“我都听见了。”他不快地说,“他说‘我爱你’,这就是我在伊拉中心走廊上碰见的那个人。跟你说话的那个。你们俩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德斯,别这样……”

“你跟他上床了吗?”

“住口!”

“他绝对心里有鬼。要是问心无愧,他肯定会拿枪指着我。他来这儿做什么——是来枪杀我的吗?我要打电话报警——”

“你想打电话告诉他们是你先动手打人、踢中对方头部的吗?”

“谁会告诉他们是我先动手的?你吗?或者那个出租车司机?”

“你。”他抓住她的胳膊,哈哈大笑,“是啊,你肯定会说的,不是吗?你会站在他那边,跟自己的未婚夫作对。你个该死的……”

她挣脱了。一只甜品盘落在地板上,摔得粉碎。餐厅骤然鸦雀无声。

玛莎大步走进大厅,抓起外套就走向门口。她稍停片刻,又转身走进餐厅。她抄起一把勺子,上面还沾着白色的云莓奶油布丁,她敲敲一只雾蒙蒙的玻璃杯。她抬起头,意识到刚才那个动作纯属多余,她已经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亲爱的朋友们,亲人们,”她说,“我想补充一下,安德斯说得对。我们应该等不到明年夏天了……”

西蒙骂了一声。他把车停在克瓦达突伦区中央,在研究这里的地图。挪威电信的警务服务说那只手机在这附近。桑尼·洛夫特斯给他发消息的手机。现在,西蒙知道那是一部一次性手机,注册在一个叫赫尔格·瑟伦森的人名下。这说得通,他之前用的就是这名狱警的身份证。

可是他会在哪儿呢?

地图上的坐标只覆盖了为数不多的几条街,但这些街道却是奥斯陆人口最稠密的街区。这里坐落着商店、写字楼、旅店、公寓。有人敲车窗,把西蒙吓了一跳。他抬起头,看见一个化浓妆、穿热裤的胖姑娘,乳房挤在某种胸衣里呼之欲出。他摇摇头,她做了个鬼脸,走了。西蒙差点忘了这是城里最热闹的红灯区,男人单独在这些街道上停车,难免要被当成嫖客。在车里口交,去俾斯麦旅店待十分钟,或是靠在阿克什胡斯堡垒的墙上将就一下。他以前就是这么做的。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在那个时候,他曾愿意花钱去买一点点可怜的身体接触,一句“我爱你”。后者还属于“特殊服务”,得额外花两百克朗。

他望着人行道上来往的行人,再次拨出那个电话,希望他们中有人会伸手去掏手机,暴露身份。他叹了口气,挂掉电话,看看表。至少手机还在这儿,所以桑尼应该没有挪窝,今晚不会出来干什么坏事。

既然如此,西蒙为什么感觉哪里不对?

博坐在这间陌生的客厅里,透过大全景窗向外眺望。他坐在一盏点亮的灯前,灯光投向窗外,这样外面的人就只能看到他的剪影,看不到他的面容。但愿桑尼·洛夫特斯不太熟悉英韦·莫尔桑德的身材。博想到西尔维斯特留在洛夫特斯家里放哨时,就是这样坐的。愚蠢又忠实的大嗓门好人西尔维斯特啊。那个该死的家伙把他杀了。至于到底怎么杀的,他们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不会有审讯,博不能在刑讯逼供中报复他,细细品尝那种乐趣,像品尝散发着树脂味的松香希腊葡萄酒。有人接受不了这种酒,但博却觉得那就是童年的味道,能让他回想起泰伦多斯岛,回想起亲朋好友,回想起那条微微摇荡的小船,他会躺在船里,目不转睛地望着希腊永远湛蓝的天空,听着海浪和风的二重唱。他听见右侧传来咔嗒一声。

“一辆车停在路上,然后掉头走了。”

“有人下来吗?”博问。耳机、电缆和麦克风都很隐蔽,在逆光的情况下从外面看不出来。

“我们来不及看清,不过它开远了。可能是迷路了吧。”

“好。所有人各就各位。”

博理理身上的防弹背心。洛夫特斯不会有时间开枪,但他还是想确保万无一失。他在花园里安插了两个人,打算等洛夫特斯一走进大门或翻过栅栏就抓住他,他还安排了一个人站在房子没上锁的前门背后,等在走廊上。房子的其他入口全都关闭上锁。他们下午五点就来了,已是筋疲力尽,而夜幕才刚刚降临,但他头脑清醒,一直在想西尔维斯特的事,想着一定要让那个混蛋上钩,把他引到这儿来。今晚不行就明天,明晚也行。有时,博也觉得奇怪,那个大块头如此缺乏人性,怎么会对人性有这么深入的了解。怎么会对人的冲动、弱点和动力如此了如指掌,如此清楚他们会如何面对压力与恐惧,还有,他怎么能如此惊人——或者用大块头自己的话说,如此扫兴——地准确预测人们接下来会做什么,只要他摸透了他们的脾性、癖好和智力水平。可惜大块头已经下令对这少年格杀勿论,而不是把他关起来。这样死亡会来得很快,完全没有痛苦。

博听到一个动静,在椅子上变换了姿势。他还没转过身,就想到了一件事。他不像大块头那么厉害,没法预测这家伙接下来要做什么。他把西尔维斯特一个人留在黄房子里时就没能做到,现在依然做不到。

那少年头上绑着一块血淋淋的手帕,站在一扇侧门里,那扇门从客厅直接通向车库。

他们明明把车库锁了,他是怎么进来的?只可能是从后面进来的,从森林那侧。撬车库门肯定是聪明的瘾君子最重要的必备技能之一。但这并不是博现在最关心的问题。他现在关心的是,少年手里那东西不幸很像是一支乌兹冲锋枪,这种以色列出产的机枪射出九毫米鲁格弹的速度比一般的行刑队还快。

“你不是英韦·莫尔桑德。”桑尼·洛夫特斯说,“他在哪儿?”

“他在这儿。”博转头对着麦克风说。

“哪儿?”

“他在这儿。”博重复一遍,提高了音量,“在客厅。”

桑尼·洛夫特斯四下瞧瞧,然后举起冲锋枪,抠住扳机,向博走去。这枪的弹夹应该能容纳三十六发子弹。他停下来。难道他看见了耳机和麦克风的线?

“你在跟别人通话。”少年说着,及时退后一步,随后走廊门轰然洞开,斯坦举着手枪闯进来。博听见乌兹冲锋枪干脆的嗒嗒声,身后的窗玻璃哗啦啦地破碎。他伸手去掏自己那把鲁格手枪。带软垫的家具爆出白色的填充物,镶木地板碎片横飞。这家伙漫无目的地胡乱扫射。但这也无妨,乌兹冲锋枪的威力远远胜过两支手枪。博和斯坦就近躲在沙发背后。枪声突然停止。博仰躺在地,紧握着手枪,以防那家伙突然从沙发边缘冒出来。

“斯坦!”他大喊,“把他干掉!”

对方没有回答。

“斯坦!”

“你自己上吧!”斯坦躲在另一面墙边的沙发后大喊,“我的老天,那可是该死的乌兹冲锋枪啊!”

博的耳机里响起咝咝的电波声:“什么情况,头儿?”

就在这时,博听到一辆汽车发动的声音,引擎发出巨大的轰鸣。莫尔桑德去奥斯陆参加双子的聚会开的是他那辆气度不凡的1982年款奔驰280CE轿跑,但他妻子的代步车——一辆小巧可爱的本田思域——还留在这儿。莫尔桑德已经把她杀了,他妻子也不会再开着它四处转悠了,但钥匙肯定还插在点火开关上。这大概就是这里的乡下人对待妻子和汽车的方式——跟别人分享。他听见门外传来手下的声音。

“他想跑!”

“有人在开车库门。”

博听见了本田车挂挡的擦剐声。引擎熄火时发出嘎吱一声。这人是不会开车吗?他枪法很糟,还不会开车。

“抓住他!”

车子再次发动。

“听说他有一把乌兹……”

“怕乌兹还是双子,你们自己看着办!”

博爬起来,冲到破碎的窗前,正好看到汽车驶出车库。努贝和叶甫根尼已经等在院门口。努贝用他的贝雷塔手枪不停地射击,子弹一发接着一发。叶甫根尼把一把雷明顿870举到脸上,这把枪的枪管在弹夹处被削短,他扣动扳机时踉跄了一下。博看见汽车的挡风玻璃被炸碎了,但车子仍在加速,前保险杠正好撞在叶甫根尼的膝盖上,把他撞飞了,博看见他在空中翻了个筋斗,然后就被缺了挡风玻璃的思域车吞了进去,像一只被杀人鲸吞食的海豹。思域冲出大门,冲过一段栅栏,穿过砾石小径,冲入另一侧的麦田。它始终没有减速,一直往前开,挂着一挡,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在洒满月光的金色麦田中轧出一条路,转弯时画下一道巨大的圆弧,然后在远处重新驶上砾石小径。引擎响得更厉害了——司机显然没松油门就踩下了离合器。他挂上二挡,引擎又险些熄火,但很快恢复过来,车子沿着砾石路继续前进,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因为司机没能打开车灯。

“上车!”博高喊,“咱们得在他进城之前抓住他!”

佩勒望着那辆本田的车尾,感到难以置信。他听见了枪响,也从后视镜中看到那辆车是怎样冲出大门、把白色栅栏撞得碎片纷飞的。他看见那辆车在种满高额补贴农作物的田地里碾轧了一圈,然后重新回到路上,继续向不知何处驶去。这少年开车不怎么熟练,这他可以确定,但在月光透过破碎的挡风玻璃照亮方向盘上那块血染的手帕时,佩勒松了口气。起码那少年还活着。

他听见房子里传来叫嚷声。

枪支上膛的声音响彻宁静的夏夜。

一辆汽车发动了。

佩勒不知道这些人是谁。那少年告诉他,房子里那人是个杀人凶手——不管是真是假。也许那人是个醉驾的司机,曾经撞死过人,但已经服刑期满、重获自由。其实佩勒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在多年后又回到了这里,这些年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出租车的方向盘前度过。这就是那个地方,那个他可以选择做出反应还是僵住不动的地方。他可以选择改变行星运行的轨迹——或是什么也不改变。他又变回了当年那个年轻人,怎么也追不到心仪的女孩。他用手指摸索方向盘旁的照片。然后挂挡,尾随本田车行驶。他驶下山丘,驶上窄桥。他能看见一对车灯在山脊上划破黑暗。他踩下油门,让车子达到一定速度,然后略微向右转动方向盘,握住手刹,再向左猛地打轮,同时像教堂风琴手一样迅速而有节奏地点踩踏板。随着这招手刹漂移,车尾摆向他预想的方位。停下来时,车子不偏不倚地摆在桥的对角线上。佩勒对自己满意地点点头,看来他依然宝刀未老。接着他熄了火,挂上一挡,挪到副驾驶侧,下了车。他又检查了一遍,车子两端与桥的侧壁之间最多只有二十厘米的间隙。他轻按钥匙,锁上所有的门,向大路走去。他想着她,从刚才就一直想着她。她要是能看见该有多好,看见他走在路上。他几乎没有跛行,因为脚根并不怎么疼。也许医生是对的,也许他真该丢开拐杖了。

37

时间是凌晨两点,正是夏夜最黑暗的时刻。

西蒙登上一片俯瞰奥斯陆城的林中空地,从那座废弃的观景台上眺望峡湾在硕大的黄月之下泛起点点幽光。

“怎么样?”

西蒙拉紧衣领,像觉得冷。“我带我的初恋来过这儿,就在这个地方。只为看看风景,亲热亲热。你知道……”

他看见卡丽变换了站姿。

“我们没地方去。多年以后,刚跟艾尔莎在一起时,我也带她来过这儿。虽说我们有公寓,还有一张双人床。这儿会给人一种特别……单纯浪漫的感觉。好像我们还跟初恋时一样,爱得那么热烈。”

“西蒙……”

西蒙转身又看了一眼现场。看见蓝光闪烁的警车、警戒线和一辆思域车,车子已经没了挡风玻璃,副驾上躺着一具尸体,那姿态说好听点,就是极其扭曲。现场聚集了许多警察。太多了。多到让人心慌。

这次法医终于抢在前头,比西蒙先分析了犯罪现场。他推测在两车相撞时,死者被撞断了两条腿,被抛出车外,越过引擎盖落入另一辆车,然后撞上了座椅,摔断了脖子。不过法医很奇怪为什么死者明明撞上了挡风玻璃,脸上却没有伤痕,还是西蒙在椅垫上找到一个弹孔。西蒙还提出要检验驾驶座上的血迹,因为血迹形状与死者腿部的伤痕并不吻合。

“这么说他特地要求咱们参与调查?”西蒙说着,冲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点点头,后者正在跟身旁那位犯罪现场调查员交谈,也向他挥挥手。

“正是。”卡丽说,“因为这辆车注册在杰斯缇·莫尔桑德名下,她是被洛夫特斯杀害的人之一,他想——”

“疑似。”

“什么?”

“洛夫特斯只是疑似杀害了杰斯缇·莫尔桑德。有人跟英韦·莫尔桑德谈过了吗?”

“他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今晚在奥斯陆的一家酒店过夜,他上次见到那辆车时,它还在他家的车库里。德拉门警方说看样子他家好像发生了枪战。可惜最近的邻居也离他们很远,所以没有目击证人。”

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向他们走来。“我们知道副驾上那人是谁了。他叫叶甫根尼·祖波夫。有过犯罪记录。德拉门警方说室内的地板上留有九毫米鲁格子弹,呈扇形分布。”

“是乌兹冲锋枪?”西蒙挑起一道眉毛问。

“你看我该怎么跟媒体沟通?”奥斯蒙德问,用大拇指指指身后。第一批记者已经出现在路边的警用胶带附近。

“老规矩。”西蒙说,“就说点那种说了等于不说的话。”

比约斯塔德叹了口气。“他们会咬着我们不放的。我们哪还有时间干活啊?我真是烦死他们了。”

“这也只是他们的本职工作而已。”西蒙说。

“你知道吗?这些媒体都快把他捧成名人了。”卡丽说,跟西蒙一起望着那位年轻警监迈入警灯的海洋。

“嗯,他是个很有才华的警员。”西蒙说。

“我不是说比约斯塔德,而是桑尼·洛夫特斯。”

西蒙惊讶地转向她。“是吗?”

“他们管他叫新时代恐怖分子,说他已经向犯罪组织和资本主义宣战,还说他是在杀灭社会蛀虫。”

“可他自己也是在犯罪呀。”

“这只会让故事更精彩。你从来不读报纸的吗?”

“不读。”

“而且你也不接电话。我之前给你打过电话。”

“我那会儿没空。”

“没空?就因为这几起谋杀案,奥斯陆都快炸锅了,而你却不在办公室,也不在现场。你可是我的上司啊,西蒙。”

“收到,明白。说吧,你想到了什么?”

卡丽深吸一口气。“我在想,洛夫特斯应该是国内少数没有银行账户的成年人之一,也没有信用卡和登记地址。但我们知道他通过谋杀卡勒·法里森弄到了钱,能住得起酒店。”

“他在广场饭店付的是现金。”

“没错。所以我查了那些酒店。在奥斯陆,每晚入住酒店的两万名房客中平均只有六百人使用现金。”

西蒙打量着她。“你能查查这六百人里有几个住在克瓦达突伦吗?”

“呃,可以啊。这是酒店列表。”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打印纸,“为什么这么问?”

西蒙一手接过打印纸,一手戴上老花镜,展开纸开始浏览。上面是一些地址。一家酒店,两家,三家,六家。有好几家都接待过用现金付款的客人,尤其是那些廉价酒店。店名还是太多。而且他疑心某些最廉价的酒店大概根本不在此列。突然,西蒙停下来。

廉价。

那个敲他车窗的女人。爱侣的车上约会,在阿克斯胡斯堡或是……在俾斯麦。俾斯麦是奥斯陆妓女首选的酒店。就在克瓦达突伦中心。

“我问你为什么这么问。”

“继续追查这条线索,我得走了。”西蒙向汽车走去。

“等等!”卡丽大喊一声,拦住他的去路,“别想就这么溜走。告诉我你到底在干什么?”

“什么干什么?”

“你明显在执行什么任务。我不准你去。”卡丽从脸上拨开几缕乱发。

西蒙现在看出来了,她也累坏了。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她说,“你要是想拯救世界、想赶在退休前逞一回英雄,那你就去证明比约斯塔德和克里波是错的。但这个案子太大了,这可不是一群没长大的老男孩逞英雄的比赛。”

西蒙久久地望着她。最后,他缓缓地点点头。“也许你是对的。但我的初衷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就把你的初衷告诉我。”

“我不能说,卡丽。你得相信我。”

“我俩去见伊弗森那次,你让我在外面等,说你可能不会按规矩办事。西蒙,我不想违规。我只想把工作做好。所以你要是不说你到底在干吗……”她的声音有些颤抖。绝对是累了,西蒙想。“……那我就向上级揭发你。”

西蒙摇摇头。“别这么做,卡丽。”

“为什么不?”

“因为,”西蒙说着,与她四目相对,凝视着她,“因为内奸还没铲除。给我二十四小时。拜托了。”

西蒙没等她回答。无论她怎么回答,他都心意已决。他径直从她身旁走过,走向他的车,感觉她在身后注视着他。

在驱车驶下霍尔门科伦山的路上,西蒙重听了自己跟桑尼那段简短的通话录音。那种有节奏的撞击声。夸张的呻吟。那面薄薄的墙壁肯定就在俾斯麦旅馆。他怎么会没听出来呢?

西蒙低头望着前台里的小伙,后者正聚精会神地研究西蒙的搜查令。这么多年了,俾斯麦旅馆还是一点没变。除了这小伙;那时柜台里坐的不是他。不过没关系。

“是,我能看出您是警官,但我真没法给您看来宾登记簿。”

“他长这样。”西蒙说着,把照片按在柜台上。

小伙仔细看了一会儿,面露迟疑。

“否则我们就突击搜查整栋房子,查封这地方。”西蒙说,“你觉得要是你害你爸的妓院被查封,他会怎么说?”

不愧是家族遗传的长相,西蒙猜对了。

“他在二楼。216房间。从这里——”

“我知道怎么走。给我一把钥匙。”

小伙子又面露难色。然后他拉开抽屉,从一大串钥匙中取下一把,递给西蒙。“不过我们不希望出什么乱子。”

西蒙径直走过电梯,三步并作两步地登上楼梯。他沿走廊前进,侧耳倾听。现在这里没有任何噪声。他来到216房间门外,掏出格洛克手枪,手指压着两件式双动扳机。他把钥匙插进锁孔,尽量不弄出任何声响,然后转动钥匙。他站在门边,右手持枪,左手推开房门。他数到四,然后探头又迅速收回,动作一气呵成。他吐了口气。

室内光线昏暗,窗帘紧闭,但借着这光线,西蒙依然能瞥见那张床。

床铺整整齐齐,空无一人。

他进屋查看卫生间,里面有一把牙刷和一点牙膏。

他又回到卧室,没去开灯,而是坐到墙边那张显得很多余的椅子上,掏出手机按了几个键。房间某处传来嘟嘟的响声。西蒙打开衣柜。在一只公文包上,一部手机正在发光,屏幕上显示着他自己的号码。

西蒙按下“挂机”键,坐回椅子上。

那少年故意把手机留在这里,免得被追踪。但在这样一个人口稠密的地方,他大概并不指望任何人能找到它。西蒙在黑暗中仔细聆听。一只钟像在数倒计时。

看见儿子沿路走来时,马库斯还没睡着。

马库斯从几小时前另一个人进去时就开始监视黄房子了;他连睡衣都没换,他不想错过一分一秒。

他认得儿子的步态,后者正走在夜幕下寂静的街道中央,经过一盏盏街灯,身上洒满光辉。他显得十分疲惫,应该走了很远的路,因为他有些步履蹒跚。马库斯把望远镜对准他。他穿着一身西装,捂着肋部,前额上系着一块红手帕。他脸上是血吗?不管了,马库斯必须提醒他屋里有人。马库斯小心翼翼地推开卧室门,蹑手蹑脚地下楼,穿上鞋子,穿过斑驳磨损的草坪,冲向大门。

儿子看见了他,在家门口停住脚步。

“你好啊,马库斯。你不是该睡了吗?”

他的嗓音镇定而柔和。他的样子像刚刚走出一场战争,口吻却像在讲睡前故事。马库斯心里一点也不害怕了,决心长大以后也要这样说话。

“你受伤了吗?”

“我开车被人撞了。”儿子笑了,“没什么的。”

“你家里有个人。”

“哦?”那个儿子说着,转向那一扇扇漆黑反光的窗户,“好人还是坏人?”

马库斯吞了口唾沫。他在电视上见过那张照片。但他也听妈妈说不用怕他,他只伤害坏人。推特上还有人发帖赞美他,说警察应该放手不管,让坏人去杀坏人,就像利用掠食动物驱除害虫。

“我看都不像。”

“是吗?”

有人进来,玛莎被吵醒了。

她刚才做梦了。梦见阁楼上那个女人,还有那个婴儿。梦见自己见到了那个孩子,他还活着,一直就在那里,困在地下室哭个不停,等着有人放他出去。现在他出来了。来到了这里。“玛莎?”

他可爱而从容的声音让人不敢相信。

她在床上翻过身,望着他。

“你说过我可以来。”她说,“没人给我开门,不过我知道钥匙在哪儿,所以……”

“你就进来了。”

她点点头。“我用了这个房间。你不介意吧。”

他没说话,只是点点头,在床边坐下。

“之前床垫在地上。”她说着,伸了个懒腰,“我把床垫放回床上时,从板条里掉出来一本书。我把它放在那边那张桌子上了。”

“是吗?”

“床垫怎么会在——”

“我之前躲在底下。”他说,始终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爬出来之后我就把它留在地上没管。你戴的是什么?”

他举起一只手碰碰她的耳朵,就是之前捂着肋部的那只手。她没作声,任由他去摸那只耳坠。一阵风掀动了窗帘,那是她之前在毛毯箱里找到挂上的。一道月光悄然落进房间,照亮了他的手和面容。她愣住了。

“其实没有看起来那么严重。”他说。

“不对,不是你的前额。你身上还有别的地方在流血。是哪里?”

他掀开一侧上衣,给她看伤口。右侧的衬衣已经被鲜血浸透。

“这是怎么弄的?”

“是一颗子弹。它只扎了我一下就直接飞出去了。没造成什么伤害,就是流了点血,很快就会——”

“别说话。”她说着,踢开被子,拉着他的手走进卫生间,在药箱里翻箱倒柜,完全顾不上他会看见她只穿着内衣。她找到一点十二年前的消毒剂,还有两卷绷带、一些棉花和一把小剪刀。她让他把上衣脱掉。

“你也看到了,只不过是无关紧要的部位多了一道凹痕。”他微微一笑。

情况不算太糟,也不算太好。她帮他清理了伤口,在子弹的入口和出口堵上棉花,然后在他腰上缠了绷带。她解开他头上的手帕,结痂下顿时血流如注。

“你母亲在哪儿放了针线包吗?”

“我不需要——”

“我说了,别说话。”

她足足花了四分钟、缝了四针才缝上绽开的皮肤。

“我看见那只公文包在走廊上。”他说,她在他头上缠了几层纱布。

“这钱我不能要。再说理事会也给我们拨了款,足够用来修缮了,所以谢谢你,但不用了。”她粘好纱布的边缘,抚摸他的脸颊,“好了,这下应该——”

他吻了她。吻在嘴唇上。然后他稍稍离开她,说:“我爱你。”

说完又吻了她。

“我不信。”她说。

“不信我爱你?”

“不信你吻过别的女孩。你吻技真差。”

他笑了,笑容点亮了他的眼睛:“我好久没接过吻了。能提示我一下吗?”

“不用怕出错。吻就是了。慵懒地吻我。”

“慵懒?”

“嗯,就像一条软绵绵、懒洋洋的蛇。像这样。”

她捧起他的头,仰脸送上自己的嘴唇。不知为什么,她感觉这一切非常自然,就好像他们是两个孩子,在玩一个刺激又纯洁的游戏。他信任她。正像她也信任他一样。

“学会了吗?”她柔声说,“多用嘴唇,少用舌头。”

“多踩离合,少踩油门?”

她咯咯笑了。“没错。咱们到床上去吧。”

“在那儿会发生什么?”

“到时候就知道了。你怎么样?受得了吗?”

“受得了什么?”

“别装傻啦。”

他又吻吻她。“你确定要这样做吗?”他柔声问。

“不确定。所以要是犹豫得太久……”

“咱们到床上去吧。”

罗弗直起身子,挺挺腰,发出一声呻吟。他太投入了,没发现背痛又发作了;这就像跟娅内做爱时一样,她偶尔会来找他,“看看他最近在干吗”。他以前试过跟她解释,搞摩托车跟搞她在很多方面都很相似。他能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而察觉不到肌肉疼痛、时间流逝。不过一旦完成,回报就无比丰厚。她喜欢这个类比。这就是她的风格。

罗弗擦擦手。大功告成。刚才最后一个活是给哈雷-戴维森摩托装新排气管。相当于画龙点睛,锦上添花。像调音师弹奏刚刚自己调好的钢琴,只为那份乐趣。仅仅是改动一下排气管和空气过滤器,就能凭空增添20制动马力,不过众所周知,排气管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声音。那种悦耳的隆隆低音,比罗弗听过的任何声音都要美妙。当然,他完全可以现在就转动钥匙,聆听发动机奏出的仙乐,印证自己的设想。但他也可以把这留到明天早上,就当送给自己的礼物。娅内总说,你不该延迟享受,你过的是朝不保夕的生活。他觉得娅内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她自己就是这样。

罗弗用抹布擦去手上的机油,进屋洗手。他打量着镜中的自己。看看脸上那块有如出征彩绘的机油痕迹,还有他的金牙。像往常一样,他逐渐意识到自己还有别的需求:他需要吃东西、喝水、睡觉。这感觉很棒。但这成就感往往也伴随着奇怪的空虚。“接下来又该干吗?”“这有什么意义?”他打消这些念头,看着水龙头流出热水。然后他停下来,关掉水龙头。车库外传来一个声音。是娅内吗?现在?

“我也爱你。”玛莎说。

他中途曾停下来——他俩都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脸涨得通红——用她从床垫上拽下来的床单擦去她胸前的汗珠,还说那些人也许会发现他们,这里很危险。她则说她已经下定了决心,没那么容易被吓退。对了,要是他们真得停下来谈谈,那她想说她爱他。

“我爱你。”

然后,他们继续。

“你不再给我供枪是一回事。”那男人说着,从手上剥下薄薄的手套。这是罗弗见过的最大的一双手,“给我的敌人供枪又是另一回事了,是这样吧?”

罗弗并没挣扎。他被两个人按着,第三个人站在大块头身边,用枪指着罗弗的额头。这把枪罗弗很熟,是他亲手改装的。

“把乌兹冲锋枪给那小子,就等于让我下地狱。这是你希望的吗?让我下地狱?”

罗弗本可以这样回答,说据他所知,地狱就是他双子的老家。

但他没开这个口。他想活。哪怕多活几秒。他看着大块头身后的摩托车。

娅内说得对。他应该发动它,然后闭上眼睛倾听。他应该停下来闻闻花香。那道理是如此显而易见、老生常谈,但你又总是理解不了,只有事到临头,你才会明白这句话自己早就听过无数遍了:生命中唯一确定的,就是死亡。

那男人把手套放在工作台上,橡胶手套看着就像用过的避孕套。“好,让我来看看……”他四下瞧瞧,在墙上的工具中搜寻。他用手指着它们,低声念道:“点兵点将……”

38

天刚蒙蒙亮。

玛莎躺在床上,紧贴着桑尼,两人的腿交缠在一起。她听出他睡眠中均匀的呼吸突然改变了节奏,但他依然闭着眼睛。她轻抚他的腹部,发现他嘴角泛起一抹笑容。

“早啊,亲爱的。”她柔声说。

他笑得合不拢嘴,却在侧身转向她时露出痛苦的表情。

“疼吗?”

“就是肋下。”他皱眉。

“血已经止住了。我昨晚检查了几次。”

“怎么?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对我恣意妄为啊?”他吻吻她的额头。

“我看你自己也没少恣意妄为,洛夫特斯先生。”

“还记得吗,这可是我的第一次。”他说,“我都不懂什么叫恣意妄为。”

“你挺会撒谎嘛。”她说。他笑了。

“我在想。”她说。

“嗯?”

“咱们走吧。现在就离开这儿。”

他没有回答,但她感觉他的身体突然绷紧了。她鼻子一酸,眼泪突然涌上眼眶,来势凶猛,有如大坝决堤。他翻身抱住她。一直抱到她的抽泣平息下来。

“你怎么跟他们说的?”他问。

“我说安德斯跟我等不到明年夏天了。”她抽着鼻子,“现在就要结束这段关系。至少我得结束。然后我就走了,出门冲上大街,拦下一辆出租车。我看见他冲出来追我,他那个讨厌的母亲怒气冲冲地追在他身后。”她放声大笑,然后又哭起来。“我很抱歉。”她抽泣着,“我真是太傻……太傻了!老天啊,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爱我啊。”他在她发间低语,“所以才会在这儿。”

“那又怎样?什么样的人会爱上一个杀人凶手啊,何况这人还想方设法找死,也注定会死。你知道那些网友管你叫什么吗?执剑佛陀。他们采访了几个跟你一起坐过牢的狱友,那些人把你描述成某种圣人。可是你知道吗,”她擦干眼泪,“我觉得你就是肉体凡胎,跟我在伊拉中心见过的那些来了又走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们会远走高飞的。”

“那现在就走。”

“还有两个人,玛莎。”

她摇摇头,再次眼泪决堤,愤怒却无力地捶打他的胸膛。“太晚了——明白吗?所有人都在找你,所有人。”

“只剩两个人了。那个下令杀害我父亲并诬陷他是内奸的人。还有内奸本人。完事之后咱们就走。”

“只剩两个人了?你只要再杀两个人就可以带我走了?你说得好像这很轻巧。”

“不,玛莎。这并不轻巧。他们说得不对,杀人并不会越杀越顺手。但我必须这样做,我别无选择。”

“你真觉得自己能活着回来?”

“不。”

“不?”

“嗯。”

“你不觉得自己能活着回来!可是老天啊,那你为什么要说——”

“因为我只能考虑活下来的情况。”

她沉默了。

他轻抚她的额头、脸颊和脖子。然后他开口了,语调沉静而和缓,仿佛字斟句酌,要确保每个词都用得恰如其分。

她听他讲述了自己的童年,他的父亲,父亲的死,还有后来的一切。

她听着,有的能理解,有的不能。

他讲完时,窗帘缝中透进一道阳光。

“你自己听听。”她轻声说,“你明知道这很疯狂,对吧?”

“我知道。”他说,“但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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