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夜行之子(出书版)》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齐彦婧【完结】 > 《夜行之子》作者:[挪威]尤·奈斯博.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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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齐彦婧 当前章节:15033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06:54

“这是保卫室的画面。可以看到,我们没查证件就放行了车辆和人员。如果每次换岗都严格走安检流程,必然会造成拥堵。但从现在起,下夜班的人也得出示证件才能出去。”

“是啊,我估计没人想排队进来。”西蒙开了个玩笑。

随后是一阵沉默,他们听见卡丽憋回去一个哈欠,因为西蒙回怼了弗兰克之前那句欢迎玩笑,但她觉得并不好笑。

“这就是你说的菜鸟。”弗兰克说。

西蒙·凯法斯一言不发,只是盯着屏幕上那个缓缓经过保卫室的背影。不知为什么,他突然笑了,想起洛夫特斯就是这么走路的。他从走路的姿势认出了他。

玛莎站在那里,抱着胳膊打量面前这两个男人。他们肯定不是缉毒处的;缉毒处的警员她大都认识,但她从没见过这两个人。

“我们找……”其中一个开口了,后半句话却被救护车的警笛声淹没,车子正从他们身后的瓦尔德马·特拉内斯街呼啸而过。”

“找什么?”玛莎也高声说。她努力回想自己在哪儿见过这种黑西装。是在广告上吗?

“找桑尼·洛夫特斯?”矮个子那人重复道。他一头金发,鼻子像折断过很多次似的。玛莎每天都能见到这样的鼻子,但她觉得这人的鼻梁是在对抗性运动中折断的。

“我们从不透露住户的姓名。”她告诉他们。

另一个人长得高大壮实,头上有一圈怪模怪样的卷发,他拿出一张照片给她看。

“他是从斯塔滕监狱跑出来的,非常危险。”这时又一辆救护车经过,他凑在她耳边喊,“要是他在这儿而你却没说,出了事我们可要拿你是问。听明白了吗?”

这么说他们不是缉毒处的;这起码能解释她为什么从没见过他们。她点点头,仔细查看照片。又瞧瞧他们。她张嘴正要说话,不料却刮来一阵狂风,把她的刘海吹得糊在脸上。她正想重新开口,身后却传来一声大喊。是楼梯上的托伊。

“哎哟,玛莎,比尔在外面把自己割伤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现在又回食堂了。”

“夏天总有很多人搬进搬出。”她说,“这个季节,我们的很多住户都喜欢去公园露宿,正好也能给新人腾出地方。我不可能每张脸都记得——”

“我说过了,他叫桑尼·洛夫特斯。”

“——而且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用真名登记。我们不指望客人有护照或别的证件,所以他们说什么名字,我们就记什么名字。”

“但社会福利机构难道不要求他们提供真实身份吗?”金发男人问。

玛莎咬咬下唇。

“喂,玛莎,比尔弄得到处是血!”

头上有圈卷发的那人把一只汗毛浓密的大手搭在玛莎赤裸的上臂上:“不如让我们进去瞧瞧,看能不能找到他?”他注意到她的眼神,把手抽了回去。

“说到证件,”她说,“我是不是该请两位出示一下?”

她看见金发男人眼中掠过一丝阴影。卷发男人又伸出手来。这次不只是放在她的胳膊上,而是抓住了她的胳膊。

“比尔的血都要流干了。”托伊来到他们所在的地方,他走路摇摇晃晃,用恍惚的眼神盯着那两个人,“这是什么情况?”

玛莎挣脱开来,把手搭在托伊肩上:“那咱们得赶快回去救他的命。先生们,容我失陪一会儿。”

玛莎和托伊来到餐厅。又有一辆救护车飞速驶过。三辆了。她不由自主地颤抖。等走到食堂门口,她回头一看。

那两个人已经不见了。

“这么说你和哈内斯还跟桑尼擦肩而过了呢?”西蒙问弗兰克,后者正把他和卡丽送回一楼。

弗兰克看看表:“我们看见的只是一个刮过胡子的短发青年,还穿着制服。而我们熟悉的桑尼穿的是脏T恤,长发打结,一脸络腮胡子。”

“就是说以他现在的模样,我们很难找到他?”卡丽问。

“监控截图画质很差,你们也知道。”阿里尔德·弗兰克转身盯着她,“但我们会找到他的。”

“可惜我们不能跟这位哈尔登聊聊。”西蒙说道。

“是啊,我说了,他的病情恶化了。”弗兰克回答,带他们来到前台,“等他身体好点、能接受探监了,我会通知你们的。”

“你完全不知道洛夫特斯会跟佩尔·沃兰谈些什么吗?”

弗兰克摇头:“就是一般的倾诉和精神指导之类的吧。不过桑尼·洛夫特斯自己就是大家的倾诉对象。”

“是吗?”

“洛夫特斯跟别的囚犯都保持着一定距离。他是中立的,不属于任何派系,这种派系在各个监狱都很常见。而且他嘴很严。这不就是倾诉对象最重要的特质吗?在某种程度上,他成了其他囚犯的告解神父,他们对他可以无话不说。因为他还能告诉谁呢?他没有盟友,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都会一直坐牢。”

“他是因为哪种谋杀罪进来的?”卡丽问。

“杀人。”弗兰克冷冷地说。

“我是说——”

“最残忍的那种。他杀过一名亚裔女孩,勒死过一名科索沃阿族人。”弗兰克替他们撑着出口大门。

“难以想象这么穷凶极恶的歹徒居然潜逃在外。”西蒙说,明知自己是在火上浇油。他不是那种以折磨他人为乐的人,但对阿里尔德·弗兰克例外。这倒不是因为弗兰克有多招人讨厌,其实他的性格还能稍稍减轻西蒙对他的厌恶;在总部,谁都知道弗兰克才是斯塔滕真正的头儿,那个典狱长只是徒有虚名。不不,西蒙之所以看他不顺眼,是因为这些明显的巧合让他起疑,这怀疑折磨着他,把他引向一个最糟糕的猜测,一个无法证实的猜测。那就是阿里尔德·弗兰克被收买了。

“四十八小时之内他肯定落网,总督察。”弗兰克说,“他身无分文,也没有亲戚朋友。他是个孤家寡人,十八岁就进了监狱。而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了。他一点也不了解外面的世界,他无处可去,也无处可藏。”

他们往停车位方向走,卡丽一路小跑,免得被西蒙落下,而西蒙则琢磨着四十八小时的事。赌瘾又上来了。因为他从那少年身上看到了某种熟悉的东西。他还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或许只是他的步态而已。又或许,他所继承的还不止这些。

14

约翰尼·美洲狮在床上翻了个身,打量起他的新室友。他真不知道“室友”这个词是谁发明的,但反正没有哪个词比它更不适合伊拉中心了。说“室敌”还差不多。目前为止,他遇到的室友都想把他洗劫一空。要么就是他想把对方洗劫一空。所以他把贵重物品——一只装了三千克朗钞票的防水钱包、一只装了三克安非他命的塑料袋——都用胶带牢牢绑在自己毛茸茸的大腿上,这样一旦有人来偷,他睡得再熟也会惊醒。

安非他命和睡眠。二十年来,约翰尼·美洲狮就靠这两样东西活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人们发明了许多疾病来解释年轻人为什么会终日参加派对而不肯工作,终日四处斗殴而不肯买房结婚,终日嗑药而不肯戒毒,不愿过那种平淡得要死的生活。这些疾病他确诊了大半。但他确诊的最后一种病却再也没能痊愈。它就是ME

[1]

。慢性疲劳综合征。一种长期的疲劳症状。约翰尼·美洲狮居然会累?听到这个消息的人只会一笑置之。他可是约翰尼·美洲狮啊,强壮的举重选手,派对上的灵魂人物,利勒桑最抢手的搬运工,一只手就能搬动钢琴。疼痛最初从臀部开始,止痛药根本不起作用,所以他就尝试了一些效力更强的止痛药,结果它们又太管用了,他吃上了瘾。现在他需要每天长时间地卧床,间或从事一些紧张刺激的活动,比如费尽心机去搞毒品。要么就是搞钱还债,他已经欠了一屁股债,数额大得吓人,债主是伊拉中心最大的毒枭,此人自称可可,是立陶宛人,正在变性。

约翰尼一眼就看出,窗边这位年轻人再不嗑药就要撑不住了。那持续的、热切的搜寻。那冲动。那挣扎。

“伙计,能麻烦你把窗帘拉上吗?”

对方照做了,房间顿时重归宜人的黑暗。

“你嗑什么,伙计?”

“海洛因。”

海洛因?在中心,大家都管海洛因叫药。要不就是屁、烟、小白,或是粉儿。或是小男孩。或是超级小子,这是一种神奇的新型毒品,能从尼桥的某个人手里买到,那人长得就像《白雪公主》里的小矮人“瞌睡虫”。海洛因是监狱里的叫法。当然,菜鸟也这么叫。不过菜鸟用的一般是大白菜、墨西哥淤泥之类的说法,或是别的什么从电影里听来的词。

“我能帮你搞到海洛因,物美价廉。你不用去外边买。”

约翰尼看见那个处在阴影之中的身影动了。犯了毒瘾的瘾君子光是听到“弄毒品”这三个字就能嗨,他早就见怪不怪了;他记得好像有研究证明,人脑的快感中枢在吸毒前几秒就会出现反应。从36室的霍夫丁根那儿进货,再加价四成出售,赚的钱足够约翰尼自己买三四包快速丸,比再洗劫一位新室友划算多了。

“不了,谢谢。要是你想继续睡,我可以出去。”

那个从窗边飘来的声音是如此轻柔细小,约翰尼完全不明白它怎么会盖过伊拉中心终日不绝的嬉闹、尖叫、音乐、争吵和外面汽车的轰鸣,钻进他的耳朵。所以这人想摸清他约翰尼是不是马上就要睡了,对吧?好搜他的身。说不定还会找到约翰尼用胶带绑在大腿上的东西。

“我从不睡觉,只会闭目养神。懂吗,伙计?”

年轻人点点头:“我这就出去。”

这位新室敌出去了,门一关,约翰尼·美洲狮就跳下床。不出两分钟就搜遍了对方的衣柜和上铺。一无所获。空空如也。他的新室敌肯定不像表面上那么嫩,还知道把东西都带在身上。

马库斯·恩格赛斯感到害怕。

“怎么,怕了?”两个堵路的男孩中个子较高的那个说。

马库斯摇摇头,吞了口唾沫。

“你就是怕了,都吓出汗了,你这个肥猪。嘿,你闻到了吗?”

“看啊,他快哭了。”另一个男孩哈哈大笑。

他俩十五岁上下,也可能十六。说十七岁都有可能。马库斯不知道他们到底多大,只知道他们比自己高得多,还大了好几岁。

“我们只想借这东西玩玩。”高个儿男孩说着,抓住马库斯的自行车把手,“我们会还给你的。”

“等我们玩够以后。”另一个男孩又大笑不止。

街上一片寂静,马库斯抬头看看街道两旁房屋的窗户。那些漆黑、空洞的玻璃。他一般不喜欢引人注目。他喜欢悄无声息,这样他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穿过花园的门,溜进那栋被遗弃的黄房子。可现在,他希望某扇窗户会突然打开,某个大人会呵斥那两个大孩子,让他们走开。回塔森、尼达伦,或别的什么盛产他们这种恶棍的街区去。但街上依然一片阒寂。那种属于夏天的阒寂。现在正值假期,街上别的孩子都去乡间别墅、海边或国外度假了。玩嘛,在哪儿都一样,马库斯总是一个人玩。但个子小的孩子再一落单,就特别容易被欺负。

大个子男孩从马库斯手中夺过自行车,马库斯发现自己连眨眼逼回眼泪的力气都没有。这辆自行车是妈妈给他买的,要不是买它,他们今年夏天就能用这笔钱去某个地方玩了。

“我爸在家。”他指着街对面的红房子说,它就正对着他刚刚去过的黄房子。

“那你怎么还不叫他来呢?”男孩骑在马库斯的车上找感觉;自行车颤颤悠悠,他好像有点不爽,嫌车胎气不够足。

“爸爸!”马库斯大喊一声,但马上听出自己的声音是多么无力、多么虚假。

两个大孩子捧腹大笑。个子小点的那个已坐上了后架,马库斯看见橡胶车胎开始从轮圈上脱离。

“我看你根本就没有爸爸。”男孩说着,把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快,赫尔曼,蹬呀!”

“我在蹬,可你干吗拉着我。”

“我没有啊。”

三个男孩回过头。

一个男人站在自行车后,抓着后座。他提起后轮,两个男孩在惯性作用下向前扑倒。他们踉踉跄跄地下了车,狠狠瞪着那人。

“你他妈的干吗?”大一点的男孩咆哮道。

那人没说话,只是看着他。马库斯注意到他发型怪异,T恤上有救世军的标志,小臂上满是伤疤。街上静得出奇,马库斯觉得自己能听到贝格区每只鸟儿的叫声。那两个大男孩好像也注意到了这人身上的伤疤。

“我们只想借来骑骑。”大男孩的声调已经变了,变得嘶哑、微弱。

“拿去吧,给你。”另一个男孩立即补充。

那人依然盯着他们。他做了个手势,示意马库斯把车子推走。两个男孩开始后退。

“你们住哪儿?”

“塔森。你……你是他爸爸吗?”

“你说呢。直接回塔森,明白吗?”

两个男孩一齐点头,转身走远,像执行命令一样。

马库斯抬头看看这人,他正低头对他微笑。

在他们身后,他听见其中一个男孩对同伴说:“他爸吸毒——你看见他的胳膊了吗?”

“你叫什么名字?”这人问道。

“马库斯。”他回答。

“夏天愉快,马库斯。”那人说着,把自行车还给他,走到对面的黄房子跟前。马库斯屏住呼吸。这栋房子跟街上别的房子没什么区别;方正得像个盒子,并不是很大,外面带一座小小的花园。只不过房子和花园都该刷漆了,还需要用剪草机除个草。尽管如此,它依然是最特别的。那人径直走向通往地下室的楼梯,而不是像马库斯见过的推销员或耶和华见证会的人那样走正门。他知道钥匙就藏在地下室门上的横梁上吗?马库斯每次总是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原处。

听见地下室的门打开再关上,他得出了结论。

马库斯差点惊掉下巴。记事以来,他从没见过任何人走进那栋房子。诚然,他五岁才开始记事,也就是七年前,但不知为什么,这栋房子似乎就应该没人住才对。毕竟,谁会想住在一栋有人自杀的房子里呢?

好吧,其实还有一个人每年至少会过来两次。马库斯只见过他一次,觉得他大概就是那个初冬来把暖气低低地开着,春天再把它关掉的人。账单肯定是他在付。妈妈说要是没电,房子现在肯定已经破得住不了人了,但她也不知道那人是谁。总之肯定不是现在在房子里的那个人,这一点马库斯可以确信。

马库斯看见那个新来的人的面孔出现在厨房窗户里。黄房子没挂窗帘,所以马库斯每次进去都会远离窗户,免得被人瞧见。这人看着可不像是来开暖气的,那他来这儿干吗?马库斯怎么才能……他想起自己还有望远镜。

马库斯把自行车推进红房子的大门,上楼冲进自己的卧室。他所谓的望远镜——其实不过是一副带底座的普通双筒望远镜——是他爸爸离开时唯一没带走的东西。这也可能只是他妈妈的说法。马库斯用望远镜对准黄房子,拉近焦距。那人不见了。他在房子外墙上移动望远镜圆形的视野,一个窗户一个窗户地找过去。找到了。在那家儿子的卧室。那个瘾君子从前的房间。马库斯在这栋房子里探过险,熟悉每个犄角旮旯。包括主卧那块松动的地板下的暗格。但即使没人在里面自杀,他也不愿在黄房子里住。在它被永久弃置之前,死者的儿子曾住在那里。这家的儿子是个瘾君子,把屋里搞得乱七八糟,而且从来不打扫卫生,也不做任何修缮,所以每次下雨屋顶就会漏水。马库斯出生后不久,那家的儿子就消失了。马库斯的妈妈说他进了监狱。因为杀人。马库斯不知道这房子是不是对住在里面的人下了什么邪恶的诅咒,让他们不是自杀就是杀人。想到这儿,马库斯吓得打了个哆嗦。但这也是他喜欢这栋房子的原因——因为它有股邪气,他可以幻想在里面发生过的怪事。只不过今天他根本不用幻想,房子里真的有怪事发生。

这人打开卧室窗户——不用说,这地方自然需要通风。尽管如此,马库斯还是最喜欢那个房间,虽说床单很脏,地板上还有针头。这人背对窗户,在看马库斯喜欢的那些照片。那张全家福上的三个人都笑得很开心。在另一张照片上,儿子穿着摔跤服、父亲穿着运动服,两个人一起举着奖杯。此外还有父亲穿警服的那张照片。

这人打开衣柜,取出一件灰色帽衫和一只红色运动包,上面用白色字母写着“奥斯陆摔跤俱乐部”的字样。他往包里塞了几样东西,但马库斯看不清都是什么。然后他走出卧室,消失在视野中。不一会儿他又出现在书房,那是个很小的房间,窗前摆着一张书桌。马库斯的妈妈说那就是他们发现尸体的地方。这人在窗边找来找去。马库斯知道他在找什么,但对这儿不熟的人是永远也不可能找到的。这人好像在拉书桌抽屉,但他放在书桌上的运动包挡住了马库斯的视线。

这人应该是找到了想要的东西,要么就是放弃了,因为他拎起运动包走出了房间。他下楼之前先去了一趟主卧,然后就消失在马库斯的视野里。

过了十分钟,通往地下室的后门开了,这人拾级而上。他穿上了帽衫,兜帽拉过头顶,运动包扛在肩上。他走出院门,沿原路离开。

马库斯一跃而起,冲到门外。他看到那个戴着兜帽的背影,然后马库斯越过栅栏来到黄房子跟前,飞快地奔过草坪,冲下通向地下室的台阶。他浑身颤抖,上气不接下气,手指在横梁上摸索。钥匙被放回原处了!他长舒一口气,打开门。他并不害怕,不怎么害怕,在某种程度上,黄房子就是他的。那个陌生人才是不速之客。除非……

他冲进书房,径直走向码放整齐的书架。他找到第二层的《蝇王》和《他们焚烧蓟花》

[2]

,把手指伸进两本书之间,那里藏着书桌抽屉的钥匙。不过那人找到它了吗?用它打开抽屉了吗?他望着书桌,把钥匙插进锁孔一拧。木头桌面上有一团深暗的污迹。或许是经年累月留下的油渍,但在马库斯脑中,那无疑就是曾经倒在这里的头颅留下的血迹,它就倒在这里,浸在血泊中,血迹飞溅到墙上,像马库斯在电影里看到的那样。

马库斯朝抽屉里张望,吓得倒抽一口气。那东西不见了!一定是他。是那个儿子。他回来了。别人不可能知道抽屉的钥匙在哪儿。再说他的胳膊上还有针眼呢。

马库斯走进那个儿子的卧室。那是他最喜欢的房间。他环视四周,一眼就看出少了什么。父亲穿警服的照片不见了。还有CD随身听。以及那四张CD中的一张。他看看另外三张。少的是赶时髦乐队

[3]

的《叛逆之人》。马库斯听过这张CD,并没觉得它有什么特别。

马库斯坐在房间中央,确保没人能从街上瞧见他。他倾听着窗外夏日的宁静。那个儿子又回来了。马库斯用想象为照片上那个少年编织了整个人生,唯独没想到人会长大。现在他又回来了。回来取书桌抽屉里的东西。

接着,马库斯听到汽车引擎的轰鸣声打破了寂静。

“你确定门牌号方向没错?”卡丽问,同时费力地瞧车窗外那些简陋的木屋,想找个门牌号做参考,“咱们要不问问那边的那人吧。”

她冲路边的人行道点点头,一个路人正迎面走来,穿着帽衫,低着头,肩上扛着一只红色的包。

“房子就在小山后头。”西蒙说着,踩了一脚油门,“相信我。”

“这么说你认识他父亲?”

“嗯。关于那少年,你查到什么了吗?”

“斯塔滕监狱那些愿意开口的人都说他很安静,话很少,但很受欢迎。他没什么真正的朋友,喜欢独处。我没找到任何亲属。据我所知,这是他最后一个地址。”

“你有那栋房子的钥匙吗?”

“钥匙跟他的其他随身物品一起存放在监狱。我不用另外申请搜查令——之前调查越狱的时候已经批了一份。”

“所以已经有警官来过了?”

“嗯,只是来看看桑尼有没有回家。不过没人相信他真有那么傻。”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还没有钱。他的选择不多。你马上就会看到罪犯往往蠢得可以,这是规律。”

“我知道。但用那种方法越狱,傻子可干不出来。”

“可能吧。”西蒙承认。

“绝对干不出来。”卡丽斩钉截铁,“桑尼·洛夫特斯是个优等生。还是全挪威同年龄段最好的摔跤手之一,靠的不是强壮的身体,而是机智的战术。”

“看来你没少下功夫。”

“算不上。”她说,“我只是在谷歌上搜了他的名字,看了点PDF版的旧报纸,又打了几个电话。这又不是航天科技。”

“就是那栋。”他说。

西蒙停好车,两人从车上下来,卡丽推开花园的大门。

“这房子现在很破败啊。”他感慨道。

西蒙掏出警用左轮手枪,趁卡丽还没敲门,他先检查了枪有没有打开保险栓。

西蒙举着枪走在前头。他停在走廊,侧耳倾听。他按下电灯开关,一盏壁灯亮了。

“啊喔。”他小声说,“空房有电,这还挺少见的。看样子最近应该有人——”

“并不是。”卡丽说,“我查过。洛夫特斯入狱后,这里的水电费一直由一个开曼群岛账户支付,查不到户主是谁。这笔金额不大,但这——”

“——很奇怪。”西蒙接过话茬,“不错,我们搞刑侦的就喜欢未解之谜,对吧?”

他带头穿过走廊,进入厨房。他拉开冰箱,发现它没插电,虽说里面有一盒孤零零的牛奶。他冲卡丽点点头,她疑惑地看看他,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嗅嗅那盒开过的牛奶。什么味儿也没有。她晃晃盒子,曾是牛奶的硬块发出哗哗的响声。她跟在西蒙身后穿过客厅。登上楼梯,来到二楼。他们查看了每个房间,最后走进一间卧室,显然是那少年过去的房间。西蒙嗅着屋里的气味。

“是他们一家。”卡丽指着墙上的一张照片说。

“对。”西蒙回答。

“他妈妈——长得很像某个歌手还是演员,对吧?”

西蒙没答话;他在看另一张照片,少掉的那张。确切地说,他看的是墙纸上褪色的方形印记,那是之前挂照片的位置。他又嗅嗅屋里的气味。

“我想办法联系上一个教过桑尼的老师。”卡丽说,“他说桑尼当年很想以父亲为榜样,当个警察,但父亲去世后他就走上了邪路。在学校闯了祸,拒绝别人关心,故意孤立自己,还出现了自毁倾向。他母亲也因为他父亲的死而精神崩溃,她——”

“海伦妮。”西蒙说。

“啊?”

“她叫海伦妮。死于安眠药服用过量。”西蒙环顾房间,目光落在积了厚厚一层灰的床头柜上,他听见卡丽拖长的声音在某处响起:

“桑尼十八岁时承认了两项谋杀指控,进了监狱。”

灰尘中有道痕迹。

“在那之前,警方调查的方向完全不同。”

西蒙轻快地迈出两步,来到窗前。午后的阳光洒在红房子前一辆倒地的自行车上。他顺着来时的路望去。路上已是空无一人。

“有时候看问题不能只看表象。”他说。

“你是指?”

西蒙闭上眼睛。旧事重提?他做得到吗?

他深吸一口气。

“在警署,所有人都认定阿布·洛夫特斯就是内奸。阿布死后,内奸就不再活动,不再有难以解释的突袭失败,证据、证人、嫌疑人也不再突然人间蒸发。他们觉得这就足以证明。”

“但是?”

西蒙耸耸肩。“阿布是这样一个人,他以这份工作和警队为荣。他不想发财,只关心他的家人。但内奸无疑确有其人。”

“所以?”

“所以还是需要有人来揪出这个内奸。”

西蒙又吸了吸鼻子。汗味。他闻出了汗味。不久前有人来过。

“这个人会是谁呢?”她问。

“一个年轻又足智多谋的人。”西蒙看着卡丽。目光越过她的肩膀。在衣柜门附近。他嗅到了汗水。还有恐惧。

“这地方没人。”西蒙高声说,“好了。咱们下去吧。”

下楼下到一半,西蒙停在楼梯上,示意卡丽继续往前走。他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一边倾听,一边握紧枪柄。

没有声音。

然后他跟上卡丽。

他回到厨房,找到一支笔,在一张黄色便笺纸上写了点什么。

卡丽清清嗓子:“弗兰克说你是被严重欺诈办公室踢出来的,他是什么意思?”

“咱们还是别谈这个吧。”西蒙撕下便笺纸,贴在冰箱门上。

“跟赌博有关?”

西蒙犀利地瞟了她一眼,转身走了。

她读起那张便条。

我是你父亲的老朋友。他是个好人,他对我应该也有同样的评价。请跟我联系,我向你保证,我会将你安全、妥当地移交警方。

西蒙·凯法斯,电话:550106573,simon.kefas@oslopol.no

读完,她跑出去找他。

马库斯·恩格赛斯听见汽车发动,顿时松了口气。他蹲在衣架上挂的衣服底下,脸贴着衣柜后壁。他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他都能闻到自己T恤上的味道,它浸透了汗水,黏在他身上。不过这也非常刺激。就像在福格纳大厦的跳水池纵身一跃,从十米跳台上自由坠落,想着要是运气不好,自己说不定会死。不过说真的,死其实也没那么可怕。

注释:

[1]

即Myalgic Encephalomyelitis,ME是其缩写。

[2]

《他们焚烧蓟花》(They Burn the Thistles)是土耳其作家亚沙尔·凯末尔1969年创作的一部小说,是《瘦子麦麦德》三部曲的第二部 。

[3]

赶时髦乐队(Depeche Mode)是英国的一支电子乐队,于1980年成立。

15

“阁下今日有何贵干?”托尔·约纳松说。

他一向这样招呼顾客。托尔二十岁,他的顾客平均二十五岁左右,店里的商品都在五年内生产。所以这种复古的措辞才显得别出心裁,反正托尔·约纳松是这么想的。但这位顾客似乎没领会他的幽默——不过也很难说,因为这人把兜帽拉得很低,几乎遮住了整张面孔。话音就从这片黑暗地带传来。

“我想买部手机,要那种不能被追踪的。”

他肯定是个毒贩。这还用说。只有这类顾客才想要这种手机。

“这部iPhone可以屏蔽主叫人信息。”托尔说着,从小店的一个架子上取下一只白色手机,“对方不会在手机上看到你的号码。合约也很划算。”

潜在顾客切换了身体重心,开始调整肩上那只红色运动包的背带。托尔决定盯紧他,直到他远远离开商店。

“不,我不要合约机。”那人说,“我要完全不能被追踪的。连运营商都追踪不到的那种。”

也可能是警察,托尔·约纳松想。“你说的是即用即弃手机吧。《火线》[1]里那种。”他大声说。

“抱歉,什么意思?”

“《火线》啊,那部电视剧。这样缉毒处就查不到机主的身份。”

托尔意识到这位顾客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老天啊。一个会说抱歉的毒贩,而且居然连《火线》都没看过。

“那是在美国,咱们挪威没有这种东西。从2005年开始,手机一律得凭证件购买,即使只是一部预付费的SIM卡手机。手机必须实名注册。”

“实名?”

“对,必须注册在你名下。或者你父母名下,要是想送手机给他们。”

“行。”那人说,“那就给我一部你们这儿最便宜的手机。带预付费SIM卡的。”

“悉听尊便。”柜员说,省去了“阁下”二字。他收起那只iPhone,拿出一只略小的手机,“它或许不是最最便宜的,但它能上网。一共一千二百克朗,含SIM卡。”

“上网?”

托尔又瞥了对方一眼。这人看着也没比他大几岁,却像真没听懂似的。托尔把披肩长发别到耳后。他在看完《混乱之子》[2]第一季之后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这张SIM卡能让你用手机上网冲浪。”

“上网去网吧不就得了?”

托尔·约纳松笑了。也许这人终究还是懂他的幽默。“我老板告诉我,这家店好几年前就是一家网吧。极可能是全奥斯陆最后一家……”

那人好像慌了神。然后他点点头。“我买了。”他说着,把一沓现金放在柜台上。

托尔收起钱。钞票硬邦邦的,扑满灰尘,像在哪儿存放了很久。“我说过了,我得看看你的证件。”

那人从兜里掏出一张身份证递给他。托尔看了一眼,明白自己想错了。还错得很离谱。这人不可能是毒贩,恰恰相反。赫尔格·瑟伦森。他把这个名字输入电脑,找到相应的地址,然后把证件跟找零一起还给那人。现在他知道了,对方是一位狱警。

“你们这儿也卖这玩意用的电池吗?”那人举起一台银色的设备。

“那是什么?”托尔问。

“CD随身听。”那人回答,“我看你这儿也卖它用的耳机。”

托尔茫然地盯着店里的耳机,有头戴式,有入耳式,都挂在几台iPod上方。“有吗?”

托尔掀开那台老古董的后盖,取出老旧的电池。他找到两截三洋AA充电电池放进机器,按下“播放”键,听见耳机里传来嘈杂的嗡嗡声。

“这种电池可以充电。”

“所以不会像老电池那样没电?”

“哦,会的,不过它们能起死回生。”

托尔好像在那张阴影笼罩的脸上看到一丝笑容。那人把兜帽往上一推,戴起耳机。

“是赶时髦乐队。”他说着,粲然一笑,付了电池钱,然后转身走出商店。

兜帽之下那张迷人的面孔让托尔·约纳松有些惊讶。他走到另一名刚进来的顾客跟前,问阁下有何贵干。直到午饭时间,托尔才意识到那张脸为何让他难以平静。不是因为对方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他长得完全不像身份证上那张照片。

一张脸为什么会让人忍不住想看?望着接待窗口外的那位年轻人,玛莎暗自思忖。或许只是因为他的谈吐吧。大多数人来前台都是为了讨要三明治或咖啡,或是吐露自己的困难,有些是真的,有些纯属幻想。再不然就是带一大把用过的注射器来上交,这样他们才能领到消过毒的干净注射器。可这位新住户来这儿却是为了告诉她,她在入住面谈时提出的那个问题他思考过了。关于他将来的打算。没错,现在他有打算了。他打算找份工作。不过要找工作,他就必须穿得正式点,得弄套西装。之前他看见衣物储藏室里有一些,所以他是不是可以借来——

“当然可以。”玛莎说着,站起来领他过去。她步伐轻快,感觉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了。诚然,他或许只是心血来潮,一受挫折就会退缩,但这至少有点意义,能给人带来希望,让人暂时摆脱一味的堕落,不至于一坠到底。

在狭小的储藏室门外,她坐在一把椅子上,看他对着斜靠在墙上的镜子套上西裤。这是他试的第三套西装。市议会的一批议员有一次来中心考察,想证实奥斯陆收容机构提供的生活的品质相当不错。参观储藏室时,其中一位议员问中心为什么储备了这么多西装,暗指这种服装不适合中心所面向的人群。对此,政客们各抒己见,直到玛莎笑盈盈地答道:“这是因为我们的住户参加葬礼的频率远比诸位高。”

这个年轻人很瘦,却比她想象中结实。他抬起胳膊,穿上她找来的一件衬衫。她看见他的肌肉在皮肤下勾勒出起伏的线条。他没有文身,但苍白的皮肤上针眼密布。连膝盖后侧都有,还有大腿内侧、两条小腿和脖子两侧。

他穿上西装上衣,照照镜子,然后转过身来给她看。那是一件条纹西装,前主人没穿过几次就过时了,于是就——怀着满心的慈悲、带着不凡的品位——把它连同去年所有的衣物一起捐给了中心。年轻人穿着只稍稍大了一点。

“完美。”她笑着拍手。

他脸上也绽开笑容。笑容蔓延到他的眼角时,一股暖意荡漾开来,像有人打开了电暖器。这样的笑容能让紧张的肌肉松弛、受伤的心灵痊愈。这样的笑容正是同情心疲劳的人最需要的。可是她绝不能放任自己去拥有它——她直到这时才想到这一点。她避开他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

“可惜我没法给你找双漂亮的鞋。”

“这双就挺好。”他用蓝色运动鞋的鞋跟点点地。

她笑了,这次没抬头,“你还得剪个头发。来吧。”

她在他身后登上楼梯,回到前台,给他找了张椅子让他坐下,围上两块毛巾,又找来一把厨房剪刀。她用厨房的自来水沾湿他的头发,用自己的梳子给他梳头。前台的另外几个姑娘在那儿评头论足,提着建议,与此同时,少年的头发一绺一绺地落地。几个住户站在前台窗外张望,抱怨说他们可从没享受过理发的待遇,这个新来的凭什么搞特殊?

玛莎挥挥手把他们打发走,专心干活。

“你打算去哪儿找工作?”她望着他后颈上细密的白毛说。这得用电推子推。一次性刮胡刀也行。

“我认识一些人,但我不知道他们住在哪儿,所以我打算在电话本上查他们的地址。”

“电话本?”一个女孩不屑地说,“上网搜不就得了。”

“真的吗?”年轻人问。

“你不是吧。”她哈哈大笑,笑声大得夸张。玛莎看见她眼睛都亮了。

“我买了一部能上网的手机。”他说,“可我不知道怎么——”

“我教你!”女孩走到他面前,伸出手。

他取出手机递给她。她熟练地按键。“在谷歌里搜索他们就行。名字?”

“名字?”

“嗯。他们的名字啊。比如我的名字叫玛丽亚。”

玛莎温和地瞪了她一眼。这女孩年纪小,刚来这儿工作。她学的是社会科学,但没有任何实践经验。所谓实践经验,就是指一个人在跟住户交往时能分清哪些关心是工作性质的,哪些是私人性质的,知道那条看不见的界线在哪儿。

“伊弗森。”他说。

“这个姓太普遍了,会搜出很多结果。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告诉我怎么搜就行,剩下的我自己来。”年轻人说。

“好吧。”玛丽亚按了几个键,把手机还给他,“在这儿输入姓名。”

“非常感谢。”

玛莎已经剪完了头发,只剩后颈的绒毛了,她突然想起今天清理一个房间时在一扇窗户上被塞进了一片刀片。她把刀片——明显是吸可卡因前切毒品用的——放在厨房台子上,想等下一只注射器盒送来之后装在里面安全地扔掉。她划亮一根火柴,把刀片放在上面炙烤几秒。然后她用自来水冲洗刀片,用拇指和食指捏住。

“千万别动啊。”她说。

“嗯。”年轻人说,他正忙着在手机上打字。

看着纤薄的不锈钢刀片在他后颈柔软的皮肤上游走,她心头一震。她眼看头发被刮下来,落到地上,心里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这实在太容易了。生死与悲喜都只在一线之间。意义与虚无也是。她剪完头发,越过他的肩膀望去,恰好看见了他正在输入的那个名字,看见搜索光标白色的尾巴不停地打转。

“好了。”她说。

他抬起头,仰望着她。

“谢谢你。”

她抽走毛巾,快步走进洗衣房,免得把碎发洒得到处都是。

约翰尼·美洲狮在黑暗中面朝墙壁躺着,忽然听见他的室敌走进来,轻轻关上房门。室敌轻手轻脚地穿过房间。但约翰尼已经绷紧了弦。这人要是胆敢动他的存货,他美洲狮保准会铁拳问候。

但他的室敌并没靠近他;约翰尼倒是听见衣柜门开了。

他在床上翻过身。室敌打开的是自己的衣柜。还好,约翰尼认定此人肯定已经趁他睡着时翻过他的衣柜了,没找到一样值钱的东西。

窗帘缝中透进一道阳光,落在那年轻人的身上。美洲狮顿时不寒而栗。

刚才少年从那只红色运动包里取出一样东西,约翰尼这下看清那是什么了。少年把它放进运动鞋的空鞋盒,盒子之前一直放在搁架最顶上。

他关上衣柜,回过身,约翰尼迅速闭上眼睛。

见他妈的鬼了,约翰尼心想。他努力把眼睛闭紧。但他知道自己是睡不着了。

马库斯打了个哈欠。他凑近望远镜,观察黄房子上空的月亮。然后他把镜头对准房子。它这会儿静悄悄的,没再有什么动静。但那个儿子还会回来吗?马库斯希望他会。或许他会想好该怎么处置那件东西,那个旧物,它之前就躺在抽屉里,光泽闪耀,散发着机油和金属的气息,很可能就是那个父亲用来……

马库斯又打了个哈欠。真是跌宕起伏的一天。他知道自己今晚肯定会睡得很香。

注释:

[1]《火线》(The Wire)是美国的一部犯罪题材电视剧,于2002到2008年间播出,反映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警方与犯罪团伙之间的交锋。

[2]《混乱之子》(Sons of Anarchy)是美国的一部犯罪题材电视剧,于2008到2014年间播出,围绕一个摩托车俱乐部展开。

16

阿格妮特·伊弗森四十九岁,但她皮肤光滑,明眸皓齿,身材苗条,看上去不过三十五岁。不过人们大都认为她比实际年龄大,因为她头发花白,穿着总是那么保守、古典、隽永,措辞极尽考究,甚至有古旧之嫌。当然,人们对她有这种印象,也跟伊弗森一家在霍尔门科伦山上过的那种生活密不可分。他们就像来自另一个更古早时代的人。阿格妮特是个家庭主妇,请了两名帮佣帮她料理家务、照管花园,并满足阿格妮特本人、她丈夫伊弗尔和儿子小伊弗尔的一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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