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这一带众多的大宅当中,伊弗森家的住宅也堪称出众。不过尽管规模不小,这里的家务依然不算繁重,帮佣(或者用小伊弗尔略带讽刺的称谓——“员工”;从学校毕业后,他学会了一整套更具民主社会主义色彩的新说法)可以中午十二点才来上班。这意味着阿格妮特·伊弗森是家里第一个起床的人,她早早去她家地界边缘的林子里散步,采一筐牛眼菊,再回来给两个男人做早餐。她会坐在那里,捧着茶杯,看他们把她亲手做的营养又健康的食物吃完,准备迎接办公室里漫长而劳累的一天。饭后,小伊弗尔会跟她握手,感谢她准备这份早餐,这是伊弗森家延续了几代的传统。她会把桌子擦干净,在一条白围裙上抹干双手,然后立即把围裙扔进脏衣筐。她会随他们一起走上门前的台阶,在两人脸上各吻一下,目送他们走进双门车库,看着他们坐进那辆保养得当的奔驰老爷车、把车开到灿烂的阳光下。小伊弗尔暑期在家族企业见习,希望能从这段经历中学到奋斗的意义,理解世上没有免费午餐这个道理,认识到继承家族财富既是福分,也是责任。
父子俩驾车驶上大路,砾石在轮胎下嘎嘎作响,而阿格妮特就站在台阶上挥着手目送他们。接着,就像听见有人说这画面活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电视广告似的,她会哈哈一笑,暗暗赞同,然后就不再去想它。因为阿格妮特·伊弗森过的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她终日照料两个心爱的男人,好让他们专心管理家族资产与社会财富——还有什么比这更有成就感呢?
厨房里,收音机在播报新闻,她能勉强听出播音员说的是奥斯陆吸毒过量的案例激增、卖淫比例上升,还有一名囚犯越狱,在逃已经两天。她脚下那个世界充满了不幸。有太多东西失灵,缺乏秩序与平衡,而这些本该是人们的永恒追求。正当她站在那里为自己完美的生活——为她的家庭、住宅和这美好的一天——陶醉时,她发现侧门开了,那是供帮佣进出的门,开在两米高的齐整树篱中。
她抬手遮挡阳光。
那个走在石板小路上的少年看着跟小伊弗尔年纪相仿,她起初还以为他是儿子的朋友。她抚平围裙。不过在他走近之后,她发现他应该比儿子稍长几岁,那身打扮也不像小伊弗尔的朋友:他穿着一套过时的棕色条纹西装,脚蹬蓝色运动鞋。他肩上扛着一只红色运动包,阿格妮特·伊弗森本想问他是不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人,又想到他们总是成对出现。他也不像推销员。他走到台阶前。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她热心地说。
“请问这里是伊弗森家吗?”
“是的。不过你要是想找小伊弗尔或我丈夫,那真不凑巧,他们刚走。”她指着花园另一侧的大路。
那少年点点头,把左手伸进运动包,从里面掏出一样东西。他用它指着她,向左跨出半步。阿格妮特从没见过这种场面,反正在现实中没有。但她视力很好,一向很好,他们全家的视力都很不错。所以她丝毫不觉得是自己看花了眼,而只是倒吸一口气,不由自主地退向身后敞开的门。
那是一把手枪。
她继续后退,眼睛紧盯着那少年,但武器挡在前面,她看不到他的目光。
一声闷响传来,她像挨了一拳又被当胸猛推了一把,整个人连连后退,跌跌撞撞地退进室内,她身体麻木,四肢不听使唤,但依然勉强站立着退过走廊;她张开双臂保持平衡,感觉手指碰到了墙上的画。直到踉跄穿过厨房门,她才跌倒在地,几乎没意识到自己的后脑勺磕到了厨房台面,撞倒了上面的一只玻璃花瓶。不过当她躺在地上、背靠橱柜最下面那层抽屉时,她看见了那些花,那些牛眼菊,它们散落在碎玻璃里。有个东西在她的白色围裙上绽放,像鲜红的玫瑰。她朝门口望了一眼,看见那少年的侧脸出现在门外,看见他走向石板路左侧那几株枫树。接着他弯下腰,消失在她视野里。她祈祷上帝,希望他是真的走了。
她试着站起来,却无法动弹;她的身体仿佛已经脱离了大脑的控制。她闭上眼体会那痛楚,那种前所未有的痛楚。这痛楚向她的全身蔓延,好像要把她的身体撕成两半,但同时她又感到浑身麻木,几乎有种置身事外的感觉。新闻播报完了;收音机继续播放刚才的古典音乐。是舒伯特。是他的《菩提树》。
她听见轻柔的脚步声。
运动鞋落在石地板上的声音。
她睁开眼。
那少年向她走来,不过一直盯着他手上的什么东西。是一枚弹壳;他们一家秋天去哈当厄高原的度假屋打猎时,她见过这东西。他把弹壳扔进红色背包,又从里面掏出一双黄色清洁手套和一块擦脸毛巾。他蹲下来,戴上手套,把什么东西从地上抹掉。是血。她的血。然后他又用毛巾擦拭自己的鞋底。阿格妮特意识到他是在清除脚印,清理运动鞋,像职业杀手那样。这个人不想留下任何证据。或是人证。她应该害怕才对。但她并不害怕,她没有任何感觉——只能观察、记忆和推演。
他跨过她,回到走廊,走进卫生间和卧室,没关厨房门。阿格妮特艰难地转过头。那少年打开她放在床上的手提包——她本来要去趟城里,去费纳尔·雅各布森百货买条裙子。他打开她的钱包,取出钱,扔掉其余的东西。他走到她的五斗柜前,拉开抽屉,先是顶层,然后是第二层,她知道他会在那里找到她的首饰盒。找到她从祖母那儿继承的那对美丽绝伦、价值难以估量的珍珠耳坠。好吧,严格来讲,它的价值也并非不可估量,她丈夫请人鉴定过,这对耳坠价值二十八万克朗。
她听见珠宝叮叮当当地落入运动包。
他又走进主浴室,出来时手里拿着他们的牙刷,有她的、伊弗尔的,还有小伊弗尔的。他不是穷疯了就是发疯了,或者两者皆是。他走到她身边,弯下腰,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
“疼吗?”
她竭尽全力地摇头。她才不想让他得逞。
他的手在动,她感到橡胶手套在她脖子上游走。他的大拇指和食指按着她的动脉,难道他想把她勒死?不,他并不是很用力。
“你的心脏很快就会停止跳动。”他说。
然后他站起来,回到门口。他用那块毛巾擦去门把手上的印迹。出去后,他关上门。不久,她听见花园的门也关了。随后,阿格妮特·伊弗森感觉那东西来了,那股寒意,它先从手脚开始,逐渐向头部蔓延,一直没过她的头顶。它从四面八方包围她的心脏。然后,黑暗降临了。
地铁里,萨拉望着那个从霍尔门科伦站上来的人。他坐在另一节车厢,她刚才本来也在那儿,但沃克森利亚站上来三个反戴棒球帽的小混混,所以她就挪了地方。早高峰已过,又正值暑期,车上只有零星几个乘客,这节车厢就只有她一个人。现在,这几个小混混也开始骚扰那个人了。她听见最矮的那个——显然是带头的——骂那人屌丝,嘲笑他穿的运动鞋,让他滚出车厢,还往他面前的地上吐唾沫。愚蠢的小混混。现在,他们其中一个——一个眉清目秀的金发小伙,很可能是个没人疼的富家少爷——掏出了一把弹簧刀。老天,他们不会真要……小混混突然把刀伸向那人。萨拉差点没叫出声。车厢里爆发出一阵狂笑。刀子扎进了那人膝盖间的座椅。那个带头的说了句什么,要那人在五秒之内滚蛋。那人站起来,迟疑片刻,像在考虑还手。没错,好像真是这样。但最终,他还是紧紧抱着那只红色运动包,来到她这节车厢。
“他妈的包!”他们用MTV音乐台式的挪威语在他身后大喊。然后狂笑不止。
地铁上只有他俩和那三个小混混。在车厢连接处,那人停下来想稳住身体,遇上了她的目光。她并没在他眼中看到恐惧,但她知道,恐惧就在那里。弱者和堕落之人特有的恐惧,这类人总是一味退让,一味逃避,只要有人露出獠牙或威胁动武,他们就拱手让出自己的地盘。萨拉看不起他,看不起他的软弱,也看不起他身上那份明白无误的善意。从某种角度讲,她甚至巴不得他们揍他一顿,让他对仇恨有点概念。她希望他能看到她轻蔑的目光,希望他能如坐针毡。
而他却冲她笑笑,嘟哝了一句“你好”,隔着两排座位坐下来,出神地望着窗外,好像刚才什么也没发生。老天啊,看看我们都堕落到什么地步了?简直成了一群可怜兮兮的老太太,根本不知道为自己害臊。她气得自己都想往地上吐唾沫了。
17
“谁说挪威没有社会上层?”西蒙·凯法斯说着,抬起橙白相间的警戒带让卡丽·阿德尔进去。
在双门车库前,一名穿制服的警官把他们拦住,这位警官气喘吁吁,额头上闪烁着汗珠。他们亮出警官证;他看看照片,示意西蒙摘掉墨镜。
“谁发现她的?”西蒙问,被强烈的阳光刺得睁不开眼。
“清洁工。”警官说,“他们中午十二点来上班,打了急救电话。”
“有人看到或听到什么吗?”
“没有目击证人。”警官说,“不过我们问过一位邻居,她说听到一声巨响。她还以为是汽车爆胎呢。住这种社区的人听不出枪声。”
“谢谢你。”西蒙说,他又戴上墨镜,在卡丽前面登上台阶,台阶上有个穿白色连体服的犯罪现场调查员在按照惯例检查前门,手里握着一把小小的黑毛刷子。地上插着小旗,标出调查员清理过的区域,从门口一直通向厨房地板上的尸体。一道阳光透进窗户,洒在石板地上,把地上的积水和牛眼菊周围的玻璃碎片照得晶莹闪亮。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蹲在尸体旁,正跟法医交头接耳,西蒙认出了那位法医。
“不好意思。”西蒙说,那个穿西装的男人抬起头。他的头发油光锃亮,显然抹过好几种东西,鬓角经过精心梳理,纤细狭长。西蒙不禁好奇他是不是意大利人。“您是哪位?”
“我也正想问您呢。”对方回答,并没有要站起来的意思。西蒙猜他大概三十岁出头。
“我是凯法斯总督察,凶案处的。”
“很高兴认识您。我是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克里波警监。看样子没人告诉您,这案子得由我们接管。”
“谁说的?”
“巧了,就是您本人的上级。”
“总警司吗?”
西装男摇摇头,指指天花板。西蒙注意到比约斯塔德的指甲。他肯定做过美甲。
“警署总长?”
比约斯塔德点头。“他联系了克里波,要我们尽快赶到。”
“为什么?”
“大概是觉得你们迟早需要我们帮忙吧。”
“好让你们神气活现地闯进来接管案子,像现在这样?”
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笑了一下:“不好意思,我做不了主。不过克里波每次奉命协助调查谋杀案,都要求全权负责取证调查,无论在技术方面还是战术方面。”
西蒙点点头。这他当然知道;奥斯陆警署凶案处跟国家犯罪调查局——也就是克里波——又不是第一次狭路相逢。他也明白自己其实应该感谢他们帮忙分担了一宗命案,然后回办公室专心查沃兰的案子。
“这样吧,我们来都来了,还是四处看看吧。”西蒙说。
“何必呢?”比约斯塔德毫不掩饰自己的烦躁。
“比约斯塔德,我绝对相信一切尽在你掌握之中,不过我还带着一位刚入职不久的警员,要是她能观察我们怎么查看真实的犯罪现场,一定会受益匪浅。你说呢?”
克里波警监不情愿地看看卡丽,然后耸了耸肩。
“太好了。”西蒙说着蹲下来。
直到这时,他才第一次去看尸体。他刚才一直有意避开它,想等机会来了再仔细观察。毕竟,第一印象的机会只有一次。白色围裙中央那团近乎对称的血迹,让他一下想到日本国旗。只不过这女人的红日已经落下,不再升起,她用没有生命的目光瞪着天花板,这种眼神西蒙至今没能习惯。他认为这眼神是人的躯体与完全非人的神态的结合,意味着生命活力的消逝,意味着人沦为物。他听说死者名叫阿格妮特·伊弗森。他可以断定她是胸部中枪。一枪毙命,至少看上去是这样。他看看她的手。指甲完好,没有挣扎的痕迹。左手中指的指甲油略有破损,不过也可能是倒地时碰掉的。
“有闯入的痕迹吗?”西蒙问,示意法医翻转尸体。
比约斯塔德摇头。“门可能是开着的——死者的丈夫和儿子刚去上班。门把手上也没找到任何指纹。”
“一个都没有?”西蒙扫视厨房台面的边缘。
“没有。如您所见,她持家有道。”
西蒙仔细查看死者背上的子弹出口。“一枪打穿,没有拐弯。子弹好像只穿过了软组织。”法医闭紧双唇,噘起嘴,耸耸肩,表示西蒙说的不无道理。
“子弹在哪儿?”西蒙问,在台面上方的墙面上搜寻。
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不情愿地指指更高处。
“谢谢。”西蒙说,“弹壳呢?”
“还没找到。”警监说着掏出一只手机,手机壳是金色的。
“哦。所以克里波的初步判断是?”
“判断?”比约斯塔德笑笑,耳朵贴着手机,“这还用说。当然是劫匪闯进来,在这儿击中了死者,洗劫了所有能找到的贵重物品,然后逃之夭夭。应该是预谋抢劫,最终导致意外谋杀。她可能反抗了,或者呼救了。”
“那你认为——”
比约斯塔德抬起一只手,示意对方他接起了电话。“嘿,是我。能不能帮我把所有已知的暴力抢劫犯列个名单?再迅速核对一下其中哪些人在奥斯陆。把持枪抢劫的放前面。谢了。”他把手机揣进衣兜,“听着,老兄,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我恐怕得请您——”
“没问题。”西蒙说着,摆出他最灿烂的笑容,“不过要是我们保证不添乱,是不是能再四处瞧瞧?”
克里波警员狐疑地望着这位上了年纪的同行。
“我们保证不踏进旗子里面。”
比约斯塔德慷慨地答应了。
“他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卡丽观察后说道。此时他们正站在窗前,踩在厚厚的卧室地毯上,地毯铺满了整间主卧。床单上放着一只手提包,还有一只摊开的空钱包和一只带红色天鹅绒衬垫的首饰盒,盒子也是空的。
“也许吧。”西蒙说着,在床边蹲下来,就跟没看见那面旗子似的。
“他应该就是站在这儿,从提包和首饰盒里往外倒东西。你觉得呢?”
“应该是,因为所有东西都散落在床上。”
西蒙仔细查看地毯。他刚要起身又停下来,再弯下腰。
“怎么啦?”
“有血迹。”西蒙说。
“他把血流到地毯上了?”
“不像。印子是矩形的,可能是鞋印。假如你在这样的富人区抢劫一栋房子,你觉得保险箱会在哪儿?”
卡丽指指衣柜。
“正是。”西蒙说着,站起来打开衣柜。保险箱嵌在墙里,跟微波炉差不多大。西蒙按下把手。锁着。“除非劫匪事后还专门把它锁了,否则他应该根本没碰过它——而他却掏空了首饰盒跟钱包,这就显得很奇怪了。”西蒙说,“走,咱们去看看尸体检查得怎么样了。”
回厨房的路上,西蒙去了趟洗手间,出来时眉头紧锁。
“怎么啦?”卡丽问。
“你知道在法国,四十个人里才有一个有牙刷吗?”
“那只是传言,数据也过时了。”她说。
“可我本来就是个老人嘛。”西蒙说,“总之伊弗森家一把牙刷都没有。”
他们回到厨房,发现阿格妮特·伊弗森的尸体暂时无人问津了,西蒙正好可以心无旁骛地检查。他看看她的手,仔细观察子弹出入伤口的角度。他站起来,请卡丽背对厨房台面,站在死者脚前。
“我得提前说一声对不住了。”他说着走到她身旁,用一根手指按住她干瘦的胸脯当中的某处,这是子弹射入阿格妮特·伊弗森体内的位置,他又用另一根手指抵着她的肩胛骨之间,那是子弹的出口。他仔细推敲两点之间的角度,再抬头看看墙上的弹孔。接着,他弯腰拾起一支牛眼菊,单膝跪上台面,伸手把花插进弹孔。
“过来。”他跳下台面,进入走廊,走向前门。他停在一幅挂歪的绘画前,凑近,指着画框一角的一个红点。
“是血吗?”卡丽问。
“是指甲油。”西蒙说,把左手手背贴在画上,扭头回望尸体。然后他继续朝前门走,走到一半停下来,蹲在门槛上。他俯身查看一块泥土,上面已经插了一面小旗。
“别碰那个!”他们身后响起一个声音。
他们抬起头。
“啊,是你啊,西蒙。”那个男人说,他穿一身白衣,用手指抹抹红胡子深处湿润的嘴唇。
“嗨,尼尔斯。好久不见。克里波的人对你还好吗?”
对方耸耸肩:“哦,挺好的。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我老了、不中用了吧,大家看我可怜。”
“你真这么想?”
“是啊。”那位调查员叹息一声说,“现在都是DNA探案了,西蒙。DNA和电脑建模,全是咱们这种人弄不懂的玩意。时代变了。”
“我可不觉得咱们落伍。”西蒙边说边观察前门的锁扣,“代问你老婆好,尼尔斯。”
那个小胡子男人愣在那儿:“我还没有——”
“那就代问你的狗好。”
“我的狗死了,西蒙。”
“看来咱们只能省去这些寒暄了,尼尔斯。”西蒙说着走到门外,“卡丽,你数到三,然后尽量大声尖叫。叫完就出来,到台阶上待着。行吗?”
她点点头,他关上门。
卡丽瞧瞧尼尔斯,见他摇摇头后走开了。然后她开始撕心裂肺地大叫。喊的是“前面当心!”,这是她打高尔夫球时学的,表示她要打左曲球或右曲球了,提醒前面的人注意躲避,虽然这种情况很少。
她打开门。
西蒙正站在门口的台阶下,用食指瞄准她。
“动一动。”他说。
她照做了,看见他微微向左侧身,眯起一只眼睛。
“他肯定是在这儿开的枪。”西蒙说,食指依然指着她。她回过头,看见了厨房墙上的白色牛眼菊。
西蒙向右看,走到枫树旁,扒开树枝。卡丽明白他在找什么。是弹壳。
“啊哈。”他嘟囔着,拿出手机,举到面前,她旋即听见数字模拟的快门声。他用拇指和食指从地上捻起一撮泥土,撒在地上。然后他走出来,给她看刚才拍的照片。
“是个脚印。”她说。
“凶手的脚印。”他说。
“哦?”
“好了,教学时间结束,凯法斯。”
他们转身。是比约斯塔德。他满面怒容,身边站着三名调查员,包括红胡子尼尔斯。
“马上就好。”西蒙说,想再回到室内,“我觉得我们可以——”
“我看就到此为止吧。”比约斯塔德说着,叉开腿、抱着胳膊拦住他们的去路,“我的弹孔里居然插了朵花,简直岂有此理。今天就这样吧。”
西蒙耸耸肩:“行,反正目前的观察已经够我们自己得出结论了。伙计们,祝你们好运,早日抓获杀手。”
比约斯塔德嗤笑一声:“所以你为了让年轻的学徒觉得你了不起,就把这说成是暗杀?”他转向卡丽,“不好意思,现实中的案件并不像这位老男孩想的那么刺激。这只是一次普通的谋杀。”
“你错了。”西蒙说。
比约斯塔德叉着腰说:“我父母从小就教育我尊老爱幼。我再尊重你十秒,请你在十秒之内消失。”一名调查员忍不住笑了。
“你父母人真好。”西蒙说。
“九秒。”
“邻居说她听见一声枪响。”
“那又怎样?”
“这里的院落都很大,他们隔得比较远,房屋都相对独立。声音要是来自室内,邻居肯定是听不清的。不过要是在户外嘛……”
比约斯塔德扬起头,似乎想换个角度打量西蒙:“你想说什么?”
“伊弗森太太跟卡丽身高相仿。如果她以站姿中枪,子弹又从这儿进入体内——”他指着卡丽胸口——“再从她背后的这个地方出来,最终打在墙上我插牛眼菊的地方,那么唯一说得通的角度,就是凶手站在低处,而且两人都离厨房墙壁很远。也就是说,死者当时就站在我们这里,枪手则站在台阶下的石板小道上。所以邻居才会听见枪响。但他们没听见任何叫声或动静,我们也没找到挣扎和反抗的痕迹,所以我猜,事情应该发生得很快。”
比约斯塔德忍不住回头瞟了一眼自己那帮同事。他把重心换到另一只脚。“然后他把她拖进厨房,你是这个意思?”
西蒙摇头。“不是。我觉得她是自己跌撞着退进来的。”
“你的依据是?”
“你说得没错,伊弗森太太持家有道。房子里只有一幅画挂歪了,就是这幅。”大家顺着西蒙指的方向看过去,“另外,画框靠近前门的一侧沾了一点指甲油。这说明她在踉踉跄跄退回屋里时碰到了它;这也跟她左手中指上那块碰掉的指甲油相符。”
比约斯塔德摇摇头:“如果她真是在门口中枪再退回房里,子弹射出的伤口一定会血流如注,走廊上应该全是血迹才对。”
“之前的确有。”西蒙说,“但已经被凶手擦掉了。你自己不是都说了嘛,门把手上没有指纹。连这家人自己的指纹都没有。这并不是因为阿格妮斯一等丈夫和儿子出门就开始做春季大扫除,把他们刚碰过的门把手擦得干干净净,而是因为凶手不想留下任何证据。我敢说,他擦掉地上的血迹是因为脚踩到了它,而他不想留下鞋印。所以鞋底他也擦过。”
“这样啊?”比约斯塔德说。他依然昂着头,但笑容渐渐消失了,“这都是你瞎猜的吧?”
“擦拭鞋底并不能擦掉花纹凹处的血迹。”西蒙看看表说,“但血迹会在人踩上某些东西,比方说,厚地毯的时候印出来,地毯上的纤维会伸进花纹凹处,吸收血液。你会在卧室地毯上找到一块矩形的血迹。比约斯塔德,你们的血迹鉴定师应该会同意我的说法。”
随即是一阵沉默,卡丽听见警察在路上拦下了一辆汽车。几个人激动的声音传来,其中有个年轻人。是死者的丈夫和儿子。
“随你怎么说。”比约斯塔德假装满不在乎,“反正死者在哪儿中枪又不重要,这就是一次失控的抢劫,不是暗杀。而且看来很快就有人能证实他们丢失了哪些珠宝。”
“珠宝是挺好的。”西蒙说,“不过如果我是劫匪,我就会把阿格妮特·伊弗森押进屋里,逼她告诉我真正值钱的东西在哪儿。逼她交出保险箱密码。再笨的劫匪都知道这种房子里肯定有保险箱。可他却在邻居能听见的地方直接给了她一枪。这可不是因为他慌了神——他清除证据的手法体现了他超凡的冷静,而是因为他明白自己不会在房子里逗留太久,等警察赶到时,他早就逃之夭夭了。因为他不是来偷东西的,懂吗?他偷的东西不多也不少,恰好能误导一个父母人很好却缺乏办案经验的警员,好让他草草认定这只是一次失控的抢劫,这样他就不会再追究真正的动机。”
比约斯塔德哑口无言,脸颊突然涨得通红。西蒙必须承认,他对此相当得意。西蒙·凯法斯这个人其实非常简单直接,但他并不记仇。尽管很想,但他还是没在临走时对年轻的同行撂下那句狠话:“教学时间结束,比约斯塔德。”
假以时日,在累积了足够的经验之后,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很有希望成长为一名出色的警员。而谦虚也是好警员必须学习的品质。
“很有意思的推测,凯法斯。”比约斯塔德说,“我记下了。不过时间不早了……”他匆匆一笑,“……你是不是该走了?”
“你为什么留了一手?”卡丽问,西蒙正驱车驶离霍尔门科伦山,小心翼翼地转过下山的急弯。
“什么留了一手?”西蒙假装无辜。卡丽扑哧一笑。西蒙又在扮演怪老头了。
“你明知道弹壳落在花坛里了。你没找到弹壳,但找到了鞋印。你还拍了照片。那儿的泥土不也跟走廊上的泥土吻合吗?”
“说得对。”
“那你为什么没告诉他?”
“因为他是个雄心勃勃的警员,自尊心太强,团队精神不足,所以我还是把这些留给他自己发现的好。只有把这些视作自己的发现而不是我给的提示,他们才会更积极地搜寻那个穿四十三码鞋、还从玫瑰花床上捡走一枚弹壳的人。”
他们停在斯塔约街等红绿灯。卡丽忍住一个哈欠。“你怎么知道比约斯塔德这样的警员会怎么想?”
西蒙笑了。“很简单。因为我也年轻过,也曾雄心勃勃。”
“但时间消磨了雄心?”
“嗯,的确消磨了一些。”西蒙微微一笑。卡丽觉得这一笑很伤感。
“这就是你离开严重欺诈办公室的原因吗?”
“为什么这么说?”
“你进入过管理层。作为总督察,你领导过一支很大的队伍。而在凶案处,尽管他们让你保留了头衔,但你手下就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对喽。”西蒙说着,驶过路口,开向斯梅斯塔德,“过多的薪水,过多的资历,多余的人。或者只是来日无多的人。”
“所以是怎么回事?”
“你不会想知道——”
“不,我想。”
他们在沉默中驱车前进,卡丽觉得沉默对她有利,所以也一言不发。不过西蒙还是沉吟良久,等他开口的时候,他们都快开到马约斯图亚了。
“我发现有人在洗钱。数额特别巨大。涉及高层人士。跟我共事的资深警官把我和我的调查都视作巨大的风险。我手上没有足够的证据,如果继续调查却无法真正定罪,我们部门就可能被边缘化。我说的可不是一般的歹徒,这个案子的嫌疑人全都有权有势,能利用法律手段还击警方。我的同事担心即使我们赢了,将来也要付出代价,遭到反扑。”
又是长时间的沉默。等车子开到维格朗公园,卡丽终于忍不住了。
“所以他们把你踢走,只是因为你启动了一个有争议的调查?”
西蒙摇头。“我有个毛病。爱赌。用术语说就是赌博成瘾。我炒股,炒得不大。可要是你在严重欺诈办公室工作……”
“……你就能得到内幕消息。”
“我从没低价买过有内幕消息的股票,但这依然是违规。结果他们就揪住这点大书特书。”
卡丽点点头。他们在车流中闪转腾挪,驶向市中心和易卜生隧道。“然后呢?”
“然后我就戒赌了。也不再给任何人添麻烦。”又是那种伤感而无奈的微笑。
卡丽想到今晚可以做什么了。去健身。去跟公婆吃晚饭。去法格堡看场电影。她听见自己提了个问题,它一定是从她脑中另一个区域、从那些更靠近潜意识的区域冒出来的:“凶手为什么要带走弹壳呢?”
“每枚弹壳上都有序列号,但我们很少能用它锁定凶手。”西蒙说,“凶手也许是怕弹壳上留有指纹吧,但我认为这次这个凶手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给枪上膛时一定会戴上手套。我们或许可以得出结论,他的枪支型号可能比较新,是近几年生产的。”
“哦?”
“最近十年,所有的枪械制造商都必须按规定把序列号刻在撞针上,这样它每次撞上弹壳帽,都会在上面留下一个独特的痕迹,就像指纹。我们只需要在枪支登记中查找弹壳上的序号,就能锁定枪支所有者。”
卡丽伸了伸下唇,缓缓地点点头。“好吧,我懂了。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现场伪装成抢劫案的样子。”
“跟害怕遗落弹壳同理,他怕我们一旦得知他真正的动机,就能锁定他的身份。”
“好吧,那就说得通了。”卡丽嘴上这么说,心思却飘到法格堡的房产广告上,它说这套公寓有两个阳台,一个朝东,一个朝西。
“哦?”西蒙说。
“是她丈夫干的。”卡丽说,“每个丈夫都知道自己会是头号嫌疑人,除非他能让人相信妻子的死另有原因。比如入室抢劫。”
“那真正的原因会是什么呢?”
“嫉妒,爱啊恨啊什么的。还不就是这些?”
“是啊。”西蒙说,“也只有这些了。”
18
那天下午,奥斯陆下了场倾盆大雨,天气却未见凉爽。灼人的烈日刺透重云,用耀眼的白光炙烤着这座首都,仿佛要弥补被雨水挤占的时间,烤得屋顶和街道水汽升腾。
路易斯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太阳低垂在空中,光束阳光直击他的眼睛。他半眯着眼观察这世界,看行人和汽车在他和他的乞讨碗跟前来来往往。以前这行当还挺有赚头,直到几年前,罗马尼亚吉普赛人来到挪威。先是零星几个,渐渐越来越多,最后变成乌泱泱一大片。这群盗窃、乞讨、行骗的蝗虫。他们也应该像害虫一样,被不遗余力地清除。按照路易斯朴素的想法,挪威的乞丐——像挪威的航运企业一样——在面临外来竞争时也应该得到政府的保护。现在嘛,他只能靠盗窃糊口了,这活不但很累,还很丢人。
他举着一块牌子,用脏兮兮的手指指他的乞讨碗,听见有东西落入碗中。不是硬币。是钱吗?那他最好赶紧把它揣起来,免得被吉普赛人顺走。他低头瞧瞧那只碗,眨巴两下眼睛,捞起那东西。是一只手表,像女式腕表。是劳力士,明显是假货,不过掂起来很沉。非常沉。真会有人喜欢把这么沉的东西戴在手上吗?据说这种表能在五十米深处防水,游泳的时候戴应该很方便。这不会是……不过这附近的确什么怪人都有。路易斯环视街道。他在斯托廷斯街一角认识一个钟表匠,是他的老同学。他是不是应该……
路易斯颤颤悠悠地站起来。
欣妮站在她的购物车旁抽烟。绿灯亮了,行人纷纷穿过马路,只有她依然留在原地。她改主意了。今天不过马路了。她站在那儿,抽着烟。这辆购物车是她老早以前从宜家顺出来的。她推着它出了商场,进了停车场,上了那辆面包车。就这么简单。她载着它和一张汉尼斯床、一张汉尼斯餐桌和几只毕利书架一起驶向那个她以为象征着他们未来的地方。或者说她的未来。他先装好家具,又给他俩一人装好一份毒品。而现在,他已经死了,她依然活着。毒也戒了。她过得挺好,只是已经很久没睡过那张汉尼斯床了。她踩灭烟头,抓住宜家购物车的把手。她发现有人——大概是路人吧——把一只塑料袋扔在推车里那张脏兮兮的羊毛毯上。她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抓起那袋东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把这辆装着她全部家当的购物车当成垃圾桶了。她转过身;她对奥斯陆每只垃圾桶的位置都了如指掌,闭着眼睛都能找到,所以知道自己身后就有一只。但她愣住了。袋子里的东西沉甸甸的,她有点好奇。她打开袋子,伸手去摸,掏出里面的东西,拿到午后的阳光下。那东西流光溢彩。是珠宝。有几条项链和一枚戒指。吊坠上镶着钻石,戒指由黄金打造。纯正的黄金,真正的钻石。欣妮几乎可以确定——毕竟她又不是没见过黄金和钻石。她小时候,家里摆的可不是自组装的廉价家具。
约翰尼·美洲狮瞪大眼睛,在床上翻了个身,感觉毛骨悚然。他刚才没听见有人进来,现在却听见有人在喘息、呻吟。是可可吗?不对,这声音听着更像是交欢的喘息,而不像是来讨债的。中心以前曾收容过一对情侣;院方大概觉得他俩太过难分难舍,才打破了只收男性的惯例。那男的确实离不开那女的——她把每个房间的住户都挨个睡了一遍,用赚来的钱供他俩吸食海洛因,直到院方出手制止,把她轰了出去。
是那个新来的在喘息。他背对约翰尼趴在地上,耳机里隐隐传出节奏鲜明的合成乐和机械、单调的歌声。那少年在做俯卧撑。约翰尼巅峰时期能一口气做一百个俯卧撑,还是单臂。这少年无疑也很强壮,不过他耐力有限,后背已经开始下陷。阳光从窗帘缝里透进来,打在墙上,约翰尼看见一张照片,应该是这少年钉在墙上的,上面是个穿警服的男人。他还看见一样东西在窗台上。是一对耳坠,很贵重的样子。他好奇这少年是从哪儿偷的。
这东西要是真像看上去那么贵重,那它或许能帮约翰尼一解燃眉之急。可可好像明天就要搬出收容所了,他手下那些跟班正忙着四处讨债。约翰尼只剩几小时可以筹钱了。他也想过到毕斯雷特去找栋房子干一票,因为很多人都出门度假去了。挨家按门铃,看哪家没人。不过他得先鼓足勇气。拿走这对耳坠可比盗窃容易多了,也安全得多。
他思忖着要不要偷偷溜下床,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耳坠顺走,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无论对方耐力如何,挨揍的风险总是有的。其实偷东西这个想法本身就非常可笑。但他依然可以转移那个新人的注意,找个借口把他骗出去再下手。突然间,约翰尼意识到自己正直视着那少年的眼睛。他已经翻过身,在做仰卧起坐。他露出笑容。
约翰尼打了个手势,表示自己有话要说,少年摘下耳机。约翰尼开口前听见里面传来“……我已洗心革面”。
“能扶我去趟餐厅吗,伙计?你自己锻炼完也得吃点东西。知道吗,要是体内没有足够的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运动就只会消耗肌肉。你的努力就白费了。”
“多谢提醒,约翰尼。我得先洗个澡,不过你先做好准备。”少年站起来。他把耳坠放进衣兜,出门走向公共浴室。
哎呀!约翰尼闭上眼。他能行吗?不行也得行。他只有两分钟时间。他倒数计时。然后从床上坐起。下床。站起来。他从椅子上抓起裤子。还没穿上就听见有人敲门。肯定是那少年忘带钥匙了。约翰尼蹦跳着过去开门。“这都多少回了——”
一只戴指节铜套的拳头砸在约翰尼·美洲狮的额头上,打得他仰面倒下。
房门轰然洞开,可可带着两名手下走进来。那两人架着约翰尼的胳膊,好让可可用头撞他,撞得他的后脑勺重重地磕在上铺。等他再抬起头,眼前已是可可那双涂着厚厚睫毛膏的丑陋眼睛,还有一个亮闪闪的高跟鞋跟。
“我,大忙人,约翰尼。”可可的挪威语不大利索,“其他人有钱,不给我。你没钱,我知道。所以拿你开刀,吓唬他们。”
“开——开刀?”
“我讲理,约翰尼。给你留一只眼睛。”
“可是……求你了,可可……”
“别动,不然取出来,眼睛碎了。我拿去给其他混蛋看,让他们知道是真东西,好吧?”
约翰尼正要尖叫,却立即被一只手捂住了嘴。
“约翰尼,放轻松。眼睛神经少,不会疼,我保证。”约翰尼心想自己都怕到这地步了,也该有力气反抗了,可他的力气似乎已经耗尽。约翰尼·美洲狮,一个曾经能举起汽车的人物,现在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鞋跟一点点靠近。
“多少钱?”
说话的那个声音很轻,几乎像在耳语。他们望向门口。没人听见他进来。他只穿了牛仔裤,头发还湿着。
“滚出去!”可可恶狠狠地说。
少年纹丝不动。“他欠你多少钱?”
“快滚!想挨刀子?”
新来的依然没动。那个负责捂嘴的人放开约翰尼,向新来的走去。
“他……他偷了我的耳坠。”约翰尼说,“是真的!东西就在他兜里。我本来想用它还债的,可可。搜他!你搜了就知道了!求你,求你了,可可!”约翰尼听见自己带着哭腔,但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而可可就跟没听见似的,死死瞪着那少年。说不定可可正流口水呢,这个死变态。可可做了个手势让手下住手,自己咯咯一笑。
“约翰尼小子说的是真话吗,帅哥?”
“你可以来找呀。”少年说,“不过我要是你,我就直接说他欠了多少钱,这样会省事很多。场面也不至于太难看。”
“一万二。”可可说,“你为什么——”
他说到一半突然停下来,只见那少年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小卷钞票,开始一张一张地大声数。数到十二,他把钞票递给可可,把剩下的揣回兜里。
可可迟疑了,好像认定这钱肯定不干净。他随即放声大笑。张开嘴,露出金牙,那是他拔了好几颗完好的白牙换上的。
“见了鬼了,见了鬼了。”
他又把钱数了一遍。抬起头。
“两清了?”少年问,完全不像那些电影看多了的年轻毒贩那样面无表情,他反而笑了。就像那些服务生,约翰尼心想,在他还经常出入高级餐厅的时候,他们会冲他的背影微笑,问他饭菜合不合口味。
“两清了。”可可咧嘴一笑。
约翰尼一头倒在床上,闭上眼睛。可可和手下关上门,消失在走廊上,但在他们走后很久,约翰尼依然感觉可可的狞笑犹在耳边。
“没关系。”少年说。约翰尼能听见他在说话,尽管他很想屏蔽他的声音,“换成是我也会那么说。”
可你并不是我,约翰尼想着,感觉眼泪还哽在他的咽喉与胸膛之间。你从没做过约翰尼·美洲狮。也从没不再是他。
“咱们去餐厅吧,约翰尼?”
书房里唯一的光线是电脑屏幕的荧光。屋里鸦雀无声,即使有声音也是从外面传来的,因为西蒙给房门留了一条缝。那是厨房里收音机的低吟,还有艾尔莎四处走动的声音。她从小在农场长大,整天都有东西要打扫、清洗、归类、搬运、播种、缝补、烘焙。总有干不完的活。不管你头天干了多少活,第二天也总会排得满满当当。所以你只能慢慢来,不能急,急着赶工只会累坏自己。那是忙得快活而充实的人舒缓的哼鸣,是平稳的脉搏,满足的声音。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他挺羡慕她的。不过他同时也留意着别的声音:踉跄的脚步声或东西落地的声音。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他就会先等上一小会儿。看她能不能自己搞定。要是听到她没事了,他就不再多问,好让她以为他没发现。
他登入凶案处的内网,读关于佩尔·沃兰案的报告。卡丽是真能写,工作很卖力。但他读着读着,却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热爱工作的警员写的报告,即使是最官僚、最例行的警务报告,也总会透出难以掩饰的热情。卡丽的报告却像教科书一样标准,腔调也是警务报告该有的——客观、实在。没有主观的看法或偏见。了无生气,冷若冰霜。他浏览目击者证词,想在沃兰接触过的人中找到几个他感兴趣的名字。但一无所获。他盯着墙壁。想到两个词。内斯特、调查暂停。然后他开始用谷歌搜索阿格妮特·伊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