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夜行之子(出书版)》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齐彦婧【完结】 > 《夜行之子》作者:[挪威]尤·奈斯博.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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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齐彦婧 当前章节:14844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06:54

佩勒瞧瞧后视镜,揉揉那只跛脚。今天诸事不顺,生意清淡,心情低落,后座乘客刚刚给他的地址——伊拉中心,也很糟糕。所以现在他把车停在老城的出租车位上一动不动,那地方可以说是佩勒的固定车位。

“是那个收容所吗?”佩勒问。

“对,但我们现在管它叫……好吧,就是收容所。”

“不预付车钱的话,我是不会载人去收容所的。对不住,但我有过前车之鉴。”

“理解,理解。是我欠考虑了。”

佩勒看着他的乘客,准确地说是潜在乘客在口袋里翻找。佩勒已经在出租车里一连待了十三个小时,但他还得再过几小时才能把车开回自己在舒维加兹街的公寓,停好车,拄着他收在座位底下的折叠拐杖一瘸一拐地上楼,然后倒头就睡。最好不要做梦。不过这其实取决于会梦到什么。梦境有时是天堂,有时是地狱,你永远也说不准。乘客递给他一张五十克朗的钞票和一小把零钱。

“这才一百出头,不够。”

“一百都不够?”这个乘客真的有些惊讶,现在他差不多已经可以算乘客了。

“你很久没打车了吧?”

“可以这么说。我只有这么多了,但你是不是可以把我送到能去的地方?”

“没问题。”佩勒说着,把钱塞进手套箱,因为这人似乎并不打算开出租车发票,然后他踩下油门。

玛莎独自待在323房间。

之前她在前台看见斯蒂格和约翰尼先后出了门。斯蒂格一直穿着她送的黑色皮鞋。按照中心规定,在怀疑住户持有武器时,他们可以搜查房间,无须警告,也无须征求住户同意。但规定也说搜查工作一般应由两名工作人员结伴进行。当然了,是一般而言。关键是怎么定义“一般”?玛莎检查了五斗柜。又检查了衣柜。

她先从五斗柜搜起。

里面装着衣服。全是约翰尼的衣服:斯蒂格的衣服她都记得。

她拉开衣柜门。

一层搁板上整齐地叠放着她给斯蒂格的内衣。衣架上挂着他的外套。最高一层搁板上放着一只红色运动包,就是她看见他带回来的那只。她正要伸手去够,却看见了衣柜底部的蓝色运动鞋。她放开运动包,弯腰拾起鞋子。她深吸一口气,托起鞋子。她想看有没有凝结的血迹。她把鞋子翻过来。

她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心跳好像都停了一拍。

鞋底非常干净。花纹里甚至没沾染灰尘。

“你在干吗?”

玛莎转过身,心开始狂跳不止。她捂住胸口。“安德斯!”她弯着腰,笑出了声,“你吓死我了。”

“我等你好久了。”他噘着嘴,双手插进皮夹克的衣兜,“这都快九点半了。”

“抱歉,我没看时间。我听说有个住户可能在房间里放了武器,必须过来看看,这是我的责任。”慌乱中,玛莎几乎撒谎不打草稿。

“责任?”安德斯嗤之以鼻,“或许你现在该认真考虑什么是你真正的职责了。大多数人说到责任,都会想到亲人和家庭,而不是这种地方的工作。”

玛莎叹息一声。“安德斯,你能不能别……”

但她知道他绝不会服软,他还是像平时一样一点就着。“只要你肯,我母亲的画廊随时欢迎你去。而且我觉得她说得对,在那儿跟有才华的人接触,比在这儿跟一群屌丝混在一起有前途多了。”

“安德斯!”玛莎提高音量,但她知道自己太累了,没力气争辩。她走到他面前,把手搭在他胳膊上,“你不能叫他们屌丝。而且我说过了,你妈妈和她那些客户根本就不需要我。”

安德斯抽回胳膊。“这儿的人需要的并不是你,而是国家停止给他们兜底。这些该死的瘾君子简直是挪威最得意的政绩工程。”

“我不想再谈这个了。要不你开车走吧,我忙完了自己打车回去。”

但安德斯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那你想谈什么,玛莎?我一直想让你选个日子——”

“别说了。”

“不,我偏要说!我妈在安排她夏天的日程,况且——”

“我让你别说了。”她想把他推开,但他毫不让步,伸手拦住她的去路。

“你这是什么态度?如果是他们出钱——”

玛莎钻过他的胳膊进入走廊,打算离开。

“喂!”她听见门砰的一声关了,身后传来安德斯的脚步声。他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扳过来面向自己、拉到身旁。她闻到了他昂贵的须后水味,那是他妈妈送他的圣诞礼物,但玛莎很讨厌这味道。她望着他空洞的黑色眼眸,心脏差点停止跳动。

“你休想一走了之。”他咆哮道。

她抬手护住脸颊,却发现他一脸错愕。

“你这是干吗?”他压低声音,语气却极其强硬,“你以为我会动手?”

“我……”

“两次。”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个词,她感觉他灼热的鼻息扑面而来,“九年里只有两次,玛莎。你弄得好像我是个该死的……该死的家暴男似的。”

“安德斯,放开我,你弄——”

她听见身后有人咳了一声。安德斯松开她的胳膊,愤怒地盯着她身后,挤出一句:

“毒虫,你到底过不过去?”

她回过头。是他。斯蒂格。他在那儿驻足等待。他平和的目光从安德斯身上移到她身上。像在询问什么。她也点头作答:一切都好。

他点点头,从他们身旁走过。两个男人互相怒目而视。他们身高相仿,但安德斯更结实,肌肉更发达。

玛莎看着斯蒂格在走廊上走远。

然后她看看安德斯。他正歪着脑袋,凶巴巴地瞪着她,最近他越来越爱摆出这副表情,她却告诉自己他只是工作不顺,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那他妈的是什么啊?”他说。

他以前也很少骂骂咧咧。

“什么什么啊?”

“你俩就像……在交流似的。那人是谁?”

她长舒了一口气。几乎有些如释重负。这至少是她熟悉的主题。嫉妒。从他们还是高中情侣时起,他就无时无刻不在嫉妒,她对此已经驾轻就熟。她把手搭在他肩上。

“安德斯,别犯傻了。跟我来,咱们去拿我的外套,然后回家。今晚咱们不吵架,回家做饭。”

“玛莎,我——”

“嘘。”她明白自己已经掌控了局面,“我洗澡的时候你做晚饭,好不好?婚礼的事咱们明天再谈。好吗?”

她看出他想反对,但她竖起一根手指放在他嘴唇上。那两片让她坠入情网的丰厚嘴唇。她的手指滑下来,滑过精心修剪的黑色胡茬。还是说她一开始爱上的正是他的善妒?她已经记不清了。

上车时,他已经平静下来。他开的是一辆宝马。他不顾她的反对买下这辆车,以为她一旦感受过那种舒适,尤其是长途旅行中的舒适,她就会慢慢喜欢上它。还有那种可靠。他发动汽车时,她又瞥见了斯蒂格。他刚出大门,正快步穿过街道,向东走去。他的肩上扛着那只红色运动包。

注释:

[1]唐·亨利(Don Henley,1947—),老鹰乐队主唱兼鼓手。

[2]乔伊·雷蒙(Joey Ramone,1951—2001),美国朋克乐队The Ramones的主唱,同时也是演员。身高1.98米。

20

西蒙驱车驶过运动场,拐进他家所在的街道。他看见邻居又在办烧烤派对。他们在灼热的阳光下爆发出一阵阵仿佛被啤酒浸透的欢笑,洪亮的笑声衬得夏天的街道愈发宁静。很多房子都空着,路边只停了一辆车。

“咱们到家了。”西蒙说着,把车停在车库前。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出来。艾尔莎当然能看出他们在哪儿。

“谢谢你陪我看电影。”艾尔莎说着,把手放在他握挡把的手上,就好像他只会陪她走到家门口、道声晚安就走似的。我才没那么傻呢,西蒙思忖,然后冲她笑笑。他想知道刚才的电影她看进去多少。电影是她要看的。在电影院,他偷瞄了她好几次,很欣慰她至少知道该在哪里笑。不过话又说回来,伍迪·艾伦的幽默主要靠对白而不是滑稽的画面体现。算了,总之这是个美好的夜晚。又一个美好的夜晚。

“但我敢打赌,你肯定很想念米娅·法罗。”她故意逗他。

他笑了。这个笑话只有他俩才懂。他带她看的第一部 电影是罗曼·波兰斯基那部非同凡响的《罗斯玛丽的婴儿》,片中米娅·法罗生下一个孩子,却发现那是恶魔之子。艾尔莎被这部片子吓坏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认定西蒙是想暗示他不打算生儿育女——特别是他还坚持要再看一遍。直到后来——在看过四部由米娅·法罗主演的伍迪·艾伦电影之后——她才明白他迷恋的不是恶魔的后裔,而是法罗。

西蒙下车走向家门口,看见一道光在街上一闪而过,像灯塔旋转的光芒。是路边那辆车。

“那是谁?”艾尔莎问。

“不知道。”西蒙边开门边说,“帮我弄点咖啡好吗?我去去就来。”

西蒙离开她,穿过马路。他知道那辆车不属于他们的邻居,也不属于附近的住户。在奥斯陆,一般只有使馆、皇室或政府部门才使用加长豪华轿车。这样的人他只认识一个,那人喜欢车上有覆膜的窗户和充足的腿部空间,还必须由自己的司机驾驶。一位司机走下车,为西蒙打开后侧车门。

西蒙俯下身,但并没上车。车上那位乘客有张红润的圆脸,脸上镶嵌着尖尖的鼻头,长相可以用“快活”来形容。他身上那件蓝色西装缀着金制的纽扣——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挪威银行家、船主和情歌王子最心仪的装束——每次见到这种打扮,西蒙总会好奇,不知它是不是代表着每个挪威男人心底难以磨灭的船长梦。

“晚上好,凯法斯总督察。”小个子男人的嗓音愉悦而热情。

“你来我家这儿干吗,内斯特?这里没人要买你那些破玩意。”

“少安毋躁,少安毋躁。还是当年那个刚正不阿的正义斗士,嗯?”

“只要抓到把柄,我一定会逮捕你。”

“我看没这个必要吧,除非雪中送炭也算违法。凯法斯,不如你上来坐坐,咱们排除干扰,好好聊聊。”

“我看不出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么说你的眼睛也不好使了?”

西蒙注视着内斯特。他胳膊短粗,上身敦实。但他的上衣袖子依然短到露出了那对“HN”造型的袖扣[1]。胡戈·内斯特自称乌克兰人,但根据他们掌握的资料,他生长在弗卢勒[2],来自一个渔民家庭,改名前本姓汉森。他几乎从没在国外生活过,只在瑞典伦德短暂地念过一阵子经济,还没读完。天知道他那奇怪的口音是从哪儿学的,但反正不是乌克兰口音。

“我不知道你那位娇妻能不能看见电影里都有谁,凯法斯。不过相信她应该听出来了,艾伦本人并没参演。那个犹太佬喋喋不休的聒噪可真烦人啊。我对单个的犹太人完全没有意见,我只是同意希特勒对这个种族的看法而已。斯拉夫人也一样。虽说我自己就是东欧人,不过我必须承认,他对斯拉夫人的评价还挺有道理,他们的确是一盘散沙。我指的是种族层面啊。对了,这个艾伦,他不是恋童癖吗?”

警方的资料还显示,胡戈·内斯特是奥斯陆最大的毒贩和人口贩子。从没被定罪,从没被起诉,永远有嫌疑。他太狡猾,也太谨慎了,这只老狐狸。

“这我可不知道,内斯特。我只听说你派人做掉了监狱牧师。怎么,他欠你钱吗?”

内斯特霸气地一笑:“像你这样的人,听信传闻难道不丢人吗,凯法斯?跟你那些同事相比,你一向还算有点品位。但凡证据充足——譬如证人愿意出庭作证之类的——你早就抓人了。我没说错吧?”

老狐狸。

“言归正传,我想给你和你妻子一笔钱。数目嘛,应该刚好能负担一次昂贵的眼科手术。”

西蒙咽了口唾沫;他开口时听见自己的嗓子哑了:“是弗雷德里克告诉你的?”

“他是你在严重欺诈办公室的前同事?这么说吧,我听说你有了困难。你跟他提这个事,不就是为了把话传到我这样的人耳朵里吗?对吧,凯法斯?”他笑笑,“总之呢,我有个双赢的办法。你不如上车吧?”

西蒙握住门把手,看见内斯特不假思索地挪到一旁,给他腾地方。他集中精力,稳住呼吸,免得声音因愤怒而颤抖:“说下去,内斯特。让我有理由逮捕你,拜托了。”

内斯特询问似的扬起眉毛:“那会是什么理由呢,凯法斯总督察?”

“贿赂公职人员未遂。”

“贿赂?”内斯特干笑一声,“不如叫商业提案吧,凯法斯。你会看到,我们可以……”

接下来的话西蒙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加长轿车显然隔音很好。他头也不回地走了,遗憾自己刚才摔车门时没再使点狠劲。他听见汽车发动了,车轮把柏油路上的砾石压得嘎嘎响。

“亲爱的,你怎么闷闷不乐的。”他刚坐到厨房桌上的咖啡杯前,艾尔莎就问,“那是谁呀?”

“走错路的人。”西蒙说,“我给他指了方向。”

艾尔莎端着咖啡壶走过来,西蒙眺望窗外。街上空空荡荡。突然,他感到一阵灼烧的剧痛在大腿上蔓延。

“哎呀!”

他打落她手中的咖啡壶,就在它砰的一声落地时,他嚷道:“妈呀,女人,你把滚烫的咖啡洒了我一身!你是不是……是不是……”他大脑中的某个区域预见到他要说什么,正竭力阻止他说出那个字眼,可这就跟狠狠摔上内斯特的后车门一样:他不想处在那个位置,他拒绝了,他很想破坏点什么,宁愿给自己一刀,也给她一刀。

“……你是不是瞎了?”

厨房顿时安静下来;他只听见咖啡壶盖碌碌地滚过油毡地板,渗出的咖啡咕嘟冒泡。不!他不是有意这么说的。他不是。

“对不起。艾尔莎,我……”

他站起来想抱抱她,她却向水槽走去。她拧开冷水龙头,打湿一条茶巾。“把裤子脱下来,西蒙,让我……”

他从背后抱住她,额头贴着她的颈窝,呢喃道:“对不起,对不起。原谅我好吗?我……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该帮你,可我……我却一筹莫展,我不知道,我……”

他没听见她的哭声,只感觉她的身体在抽动,而他也随之颤抖。他哽咽了,竭力忍住眼泪,但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到,只知道他俩都在颤抖。

“该道歉的人是我。”她抽抽搭搭,“你本来可以找个更好的人,一个不会……烫伤你的人。”

“可这世上哪还有比你更好的人呀。”他在她耳边低语,“知道吗?就算你把滚烫的咖啡洒得我浑身都是,我也不会放手。好吗?”

他知道她相信这句话。她知道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承受任何痛苦、牺牲任何东西。

……你不就是为了把话传到我这样的人耳朵里吗……

但他终究还是做不出来。

他把泪如雨下的她拥在怀里,听见远处的黑暗中传来邻居纵情的欢笑。

卡勒看看时间。十点四十。今天生意不错;卖掉的超级小子比平常一个周末都多,所以清点账目和备货花的时间也比平时长。他摘下薄纱口罩,在这间简陋的办公室,他们在工作台上切割和混合毒品时是一定要戴口罩的,这个房间有二十平方米,既是办公室又充当毒品工厂和金库。毒品在交到他们手上之前显然是切割过的,尽管如此,超级小子依然是他在贩毒生涯中见过的纯度最高的毒品。不戴口罩的话,他们不仅会嗑嗨,还会在切割和摆弄这种浅褐色粉末的过程中因吸入粉尘而死。他把口罩存放在保险箱,放在成堆的钞票和毒品包前面。他该给薇拉打个电话说要晚点回去吗?还是应该借机立立威风,让她知道谁才是一家之主和养家之人,可以来去自由、不必随时解释自己的行踪?

卡勒让佩尔维斯去走廊上看看。电梯就在右侧,离办公室的铁门只有几米。走廊尽头有一道门,门后是一段楼梯,但他们用铁链缠住了那道门——罔顾防火规定——确保它彻底封死。

“卡修斯,去检查停车场。”卡勒用英语喊道,同时锁上保险箱。其实这间办公室非常安静,只能隐约听见排练室的声响,但他就是喜欢大声嚷嚷。卡修斯是全奥斯陆最高大的非裔。他缺乏线条的身躯是如此庞大,让人很难分清哪里是哪里。但凡身上有百分之十是肌肉,他都能所向无敌。

“停车场没车,也没人。”卡修斯说,一边透过窗上的铁条向外张望。

“走廊安全。”佩尔维斯说,也透过门上的小窗向外望。

卡勒转动密码锁,感受着上过机油的齿轮微弱的阻力,欣赏着那轻柔的哒哒声。他把密码记在心里,只在心里,没写在任何地方,密码也没有任何意义,不是任何人的生日或类似的东西。

“下班。”他站起来说,“你们两个把枪准备好。”

那两人看了他一眼,一头雾水。

卡勒没告诉他们,刚才从小窗外向里张望的那双眼睛好像不大对劲。他知道那人看见他坐在桌前。好,就算真是某个破乐队来找经纪人,但那张桌子上堆积的钱和毒品未免也太多了一点,足以让任何盯上他们的蠢货起歹心。希望那人也看到了桌上那两把枪,一支是卡修斯的,一支是佩尔维斯的。

卡勒走向门口。门可以从里面反锁,只有他的钥匙能开。这意味着如果卡勒不得不暂时离开,那他可以把任何在这儿工作的人锁在里面。窗上的铁条很牢固。简而言之,卡勒的手下绝对没有机会卷走钱或毒品,也不可能放进什么不速之客。

卡勒透过门上的小窗向外张望。不是因为他忘了刚才佩尔维斯已经说过走廊安全,而是因为他自然而然地认定只要有人出价够高,佩尔维斯就会背叛老板,给对方开门。见鬼,换成是卡勒自己也会这么做。他确实也这么做过。

小窗外没有一个人影。他看看自己挂在墙上的镜子,确认没人躲在小窗底下或是贴在门上。昏暗的走廊上空无一人。他转动钥匙,推开门,撑着门让同伴出去。佩尔维斯打头,卡修斯紧随其后,卡勒走在最后。他转身锁门。

“什么他妈的……”佩尔维斯说。

卡勒迅速转身,现在他才看到刚才因为角度问题而没从小窗里看到的情形:电梯门开着。但他还是看不见里面有什么,电梯没开灯。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只看见电梯门一侧有个金属物。电梯传感器上缠了牛皮胶带。碎玻璃散落一地。

“当心……”

但佩尔维斯已经朝敞开的电梯门迈出三步。卡勒先看到枪口在黑洞洞的电梯里迸出火光,然后听见一声枪响。

佩尔维斯转了个圈,像被扇了一个耳光。他错愕地望着卡勒,看上去就像颧骨上长了第三只眼睛。随后生命离他而去,他的躯壳瘫倒在地,像一件被脱掉的大衣。

“卡修斯!开枪啊,妈的!”

慌乱中,卡勒忘了卡修斯不懂挪威语,不过这显然不成问题,因为卡修斯已经举枪瞄准了黑洞洞的电梯,扣动了扳机。卡勒感觉有什么东西击中了自己的胸膛。他还从没被枪口指过,不过现在他终于明白那些被他用枪指着的人为什么会突然可笑地动弹不得,身体像灌了水泥。他胸口的疼痛开始扩散,他感觉呼吸困难,但他必须赶快离开这儿,那扇防弹门背后就是充足的氧气,就是安全,他可以给它上锁。他的手就是不听使唤,钥匙怎么也对不准锁孔,就像在梦里,像在水下行走。幸运的是,卡修斯庞大的身躯挡在他前头,前者还在连续射击。终于对准了,卡勒转动钥匙,推门一跃而入。接下来那声闷响听上去不像枪声,他觉得那肯定是电梯里传来的声音。他转身用力关门,可卡修斯却卡住了门缝,半个肩膀和一条大腿那么粗的胳膊都夹在里面。该死!卡勒想用力推开他,但卡修斯却好像要把四肢都往办公室里挤。

“那就赶紧进来吧,你这个死肥佬!”卡勒恶狠狠地说,打开了门。

那个非洲人像发酵的面团一样挤进来,庞大的身躯瘫倒在门槛和室内的地板上。卡勒低头看着他呆滞的表情。他双目圆睁,像一条刚被捕获的深海鱼,嘴巴还在一张一翕。

“卡修斯!”

没人回答,他只听见一个湿漉漉的声音,噗的一声,那是一个巨大的粉色泡泡在非洲人的嘴唇间破裂。卡勒蹬着墙,想把这座黑色的肉山推出去再关门,却只是徒劳,他又弯下腰,设法把他拖进来。他太沉了。对了,那把枪!卡修斯倒地时压住了自己的胳膊。卡勒跨坐在尸体上,绝望地把手伸到他身下去掏,他摸到那么多肥肉,却怎么也摸不到枪。听见门外响起脚步声,他更是把整条小臂都伸进了肥肉堆。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设法逃跑,但太迟了,他的头被门板猛撞了一下,失去了知觉。

醒来时,卡勒发现自己仰面躺在地上,上方有个穿帽衫的人,那人戴一双黄色橡胶手套,枪口冲下指着他。他转过头,但谁也没瞧见,只看见卡修斯半个身子卡在门外。从这个角度,卡勒能看见卡修斯身下那把手枪,枪管从他肚皮底下伸出来。

“你想干吗?”

“我想让你打开保险箱。你有七秒钟时间。”

“七秒?”

“我在你醒之前就开始数了。六。”

卡勒爬起来。他脑袋昏昏沉沉的,但还是找到了保险箱。

“五。”

他转动密码锁。

“四。”

再转一位,保险箱就开了,钱就会被抢走。他就得自掏腰包把钱补上,这是规矩。

“三。”

他犹豫了。要是他能把卡修斯的枪弄到手呢?

“二。”

这人真会开枪吗,还是在虚张声势?

“一。”

这人已经杀了两个人,连眼都不眨,估计也不在乎多制造一具尸体。

“好了。”卡勒说完后让到一旁。他不敢看里面那一沓沓钞票和一包包毒品。

“把东西全装进来。”那人下令,一边递给他一只红色运动包。卡勒完全顺从。他装得不紧不慢,只是边装边不由自主地计数。二十万克朗。二十万哪……

等他装完东西,那人又让他把包扔在面前。卡勒依然配合。就在这时,他意识到对方要是真打算开枪杀他,那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在这儿就行。对方已经不需要他了。卡勒向卡修斯迈出两步。他得把枪弄到手。

“只要你不碰它,我就不开枪。”那人说。

什么啊?他难道会读心术?

“手放在头上,出去,到走廊上去。”

卡勒迟疑了。这是不是代表对方会饶他一命?他跨过卡修斯。

“靠在墙上,双手举过头顶。”

卡勒照做了。他回头,看见那人已经拾起了佩尔维斯的枪,现在正蹲在卡修斯身旁,伸手在他身下摸索,眼睛却没离开卡勒。卡修斯的枪也被他收走了。

“能请你把墙上那枚子弹抠出来吗?就在那边。”那人指着一个地方说,卡勒意识到自己好像在哪儿见过他。在河边,他就是那个慢跑者。他肯定暗中跟上了他们。卡勒抬头,看见一枚变了形的子弹头卡在灰泥墙上。墙上还有一道细小的血迹,引向子弹飞来的方向:佩尔维斯的头。子弹速度并不快,卡勒用手指就能把它抠出来。

“给我。”那人说,用空着的手接过子弹,“现在,麻烦你帮我找找另外两枚子弹,还有两枚弹壳。我给你三十秒。”

“万一子弹在卡修斯体内呢?”

“不会。二十九。”

“可是瞧瞧那堆肥肉,老兄!”

“二十八。”

卡勒跪下来,开始四处搜寻。他骂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多花点钱,买盏亮点的灯。

数到十三时,他找到了卡修斯的四枚弹壳,还有一枚是那个人的。数到七时,他找到了那人射出的第二发子弹,它应该是直接穿透了卡修斯的身体,又被金属门弹开了,因为门上出现了一道凹痕。

那人数完三十,他还没找到最后一枚弹壳。

他闭上眼,祈祷上帝让他再多活一天,感觉到紧紧的眼皮刮擦着角膜。他听见了枪响,却不觉得疼。他睁开眼,发现自己依然伏在地上,四肢着地。

那人用佩尔维斯的枪指着卡修斯,正移开枪管。

上帝啊!那人又用佩尔维斯的枪给卡修斯补了一枪,确保他必死无疑!现在他走向佩尔维斯,用卡修斯的枪对准第一发子弹射入的位置,调整角度,扣动扳机。

“操!”卡勒惊叫道,听见自己的声音充满恐惧。

那人把两名死者的枪装进红色运动包,用自己的枪指着卡勒。“快。进电梯。”

电梯。碎玻璃。就是这儿了。他必须在电梯里动手。

他们进入电梯,卡勒借着走廊的灯光看见电梯地板上散落着更多的碎玻璃。他相中一块长条形碎片,它看上去很适合充当武器。等电梯门一关,里面就会一片漆黑,他只需弯下腰、抓起碎片用力一挥,整个动作一气呵成。他必须……

电梯门关了。那人把枪揣进裤兜。太好了!这会像杀鸡一样简单。四周越来越暗。卡勒弯下腰。手指触到那块碎片。他站起来,却发现自己无法动弹。

卡勒不知道那是什么手法,总之他完全瘫痪了,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他试着挣脱,却像解错了绳结,反而被绑得越来越紧,脖子和胳膊都钻心地疼。肯定是某种武术技巧。玻璃碎片从他手中滑落。电梯动了。

电梯门开了,他们听见贝斯无休止的低吟,那人松了手。卡勒张开嘴大口喘气。枪又抵着他的头,示意他顺着走廊往前走。

卡勒被押进一间空置的排练室,按要求坐在地上,背靠暖气片。他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对着那架涂有“绝望青年”字样的低音鼓,任那人用一根长长的黑色缆线把他绑在暖气片上。反抗毫无意义,袭击他的人并不打算杀他,否则他早就死了。再说了,钱和毒品都能补上。当然,他得自掏腰包赔偿损失,但他最关心的却是怎么面对薇拉,怎么跟她解释他俩最近可能没法去某座世界名城购物了。那人从地上拾起两条吉他弦,把较粗的那条套在他头上,绕着鼻梁,细的那条绕着下巴。他应该是把琴弦绑在卡勒身后的暖气片上了;卡勒感觉细金属丝勒进他的皮肤,挤压他的下牙龈。

“动动头。”那人说。走廊另一头的音乐太嘈杂了,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卡勒试着转动脑袋,但吉他弦绑得太紧。

“很好。”

那人把一台电风扇架在椅子上,打开电扇对准卡勒的脸。卡勒闭上眼睛躲避气流,感觉汗水正从皮肤上蒸发。再次睁眼时,他看见那人把一包未经混合的超级小子放在椅子上,是一公斤装的,就放在电扇前面。然后他戴上兜帽,捂住口鼻。他到底想干什么?就在这时,卡勒看见了那块碎玻璃。

他感觉仿佛有只冰冷的手攥紧了他的心。

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那人用碎玻璃轻轻一划。卡勒告诉自己挺住。玻璃尖触到塑料袋,把它划开,空气中霎时充满了白色粉末。它们钻进卡勒的眼睛、嘴巴和鼻子。他闭上嘴。却不得不张嘴咳嗽。他又闭上嘴,感觉黏膜上有粉末挥之不去的苦味,黏膜开始刺痛、灼烧,毒品已渗入血液。

仪表盘左侧夹了一张佩勒与妻子的合影,就在方向盘和车门之间。佩勒用手指抚过照片光亮的表面。他又把车开回了老城的固定位置,却根本拉不到活,现在正值暑期淡季,屏幕上闪过的订单都不是从这里出发的。但他依然抱有一线希望。他看见一个人走出旧厂房大门,步伐决绝而迅速,这表示他知道自己要到哪儿去,打算拦下出租车站上唯一一辆车,生怕它随时会熄灭顶灯,驶离停车场。但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停下来,扶着墙,弯下腰。他恰好站在路灯下,佩勒能清晰地看到他的呕吐物泼洒在柏油路上。他可别想坐佩勒的车。他依然弯着腰,继续呕吐。类似的经历佩勒自己也有过许多次,光是看着这场面,他仿佛都能尝到嘴里那股腐味。吐完之后,那人用帽衫袖子一抹嘴,直起腰,再次把背包甩到肩头,继续向佩勒走来。直到他走近,佩勒才认出这就是他一小时前载来的那人。那个想打车去收容所但钱不够的人。现在他向佩勒表示他还想打车。佩勒按下全车落锁键,只把车窗打开一条缝。他等待着,直到那人走到车旁,伸手去拉车门却没拉开。

“不好意思,兄弟,这趟我不拉。”

“拜托了。”

佩勒看着他,看着泪水淌下他的脸颊。天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但这跟他佩勒无关。那人或许真有什么苦衷,但作为一名奥斯陆出租车司机,你要是每次都敞开大门帮别人收拾烂摊子,那你绝对干不了太久。

“听着,我看见你刚才在吐。你要是吐在车上,那你就得赔我一千克朗,而且我还会失去一天的收入。况且你上次打车的时候还身无分文呢。所以这次我就不拉了,行吗?”

佩勒升起车窗,目不斜视地盯着红灯,希望那少年自讨没趣默默走开,不要惹事,同时准备在必要时把车开走。上帝啊,今天晚上他的脚真够疼的。他用余光瞥见那少年打开包,掏出一样东西按在车窗上。

佩勒稍稍侧过头。是一张千元大钞。

佩勒摇了摇头。但那人依然站在原地,等在那里。佩勒倒不是特别担心,这人来时也没惹什么麻烦。计价器跳到所付金额时,佩勒就停车让他下去,这人跟大多数没带够车钱的人完全不同,非但没有跟佩勒软磨硬泡,非要他往前多开一段,还感谢了佩勒。他那么诚恳,诚恳到佩勒都快为没能把他送到收容所而自责了——毕竟他们离那儿只有两分钟车程而已。佩勒叹了口气,按下解锁键。

那人钻进后座。“谢谢你,非常感谢。”

“客气了。你去哪儿?”

“请你先去贝格区。我得放点东西,如果你能等等,我会感激不尽。然后去伊拉中心。当然,车钱我会先付。”

“不用。”佩勒说着,发动引擎。他妻子说得没错,他人太好了,这世界配不上他。

注释:

[1]HN是胡戈·内斯特(Hugo Nestor)的首字母缩写。

[2]弗卢勒(Florø)是挪威西南部港口城市,渔业发达。

第三部

她看着他。她车速太慢,没能逃脱。无论她想逃离什么,现在都已经来不及了。

“好啊。”她说。

21

玛莎停好她那辆敞篷高尔夫。现在是上午十点,太阳早已照耀着瓦尔德马·特拉内斯街。她下了车,迈着轻快的步伐经过伊拉中心食堂门口那家面包房。她注意到男人们都在盯着她看——就连女人们也是。这原本不足为奇,不过她今天好像格外引人注目。大概是因为她兴致很高吧,她想,但她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这么开心。她跟未来的婆婆争执婚期的事,跟收容所经理格蕾塔争执排班的事,跟安德斯争执每一件事。也许她只是为休假高兴而已,安德斯跟母亲都去乡间小屋度周末了,她有整整两天可以自由支配,独享这美好的阳光。

她走进餐厅,看见那些疑神疑鬼的脑袋全都齐刷刷地抬了起来,只有一个人除外。大家纷纷跟她打招呼,她笑着挥手回应,走到餐台里那两个女孩身旁,把钥匙交给她们中的一个。

“你们可以的。扛一扛就过去了。记住,你们要互相帮助。”

那女孩点点头,却面无血色。

玛莎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她背对餐厅站着,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好像太大了。她回头,正好与他四目相对,于是微微一笑,似乎有点惊讶。他一个人坐,她走到他桌旁。她把咖啡杯举到唇边,越过它说话。

“今天起这么早?”

他扬起一道眉毛,她意识到自己这话问得真傻——现在都十点多了。

“这儿的人一般都起得很晚。”她立刻补充道。

“没错,确实。”他笑了。

“那个,我想为昨天的事道歉。”

“昨天的事?”

“对。安德斯平时其实挺好的,可他有时候吧……唉,算了,反正他不该那么跟你说话。管你叫毒虫,还……唉,你知道。”

斯蒂格摇摇头:“你不用道歉,你又没做错什么。你男朋友也是,我本来就是毒虫。”

“我车技还很差呢。但这也不代表别人可以当面这么说我。”

他笑了。她看见笑容把他的面容变得柔和,加重了他的少年气。

“可你还不是照开不误。”他冲窗外扬扬下巴,“你的车?”

“嗯,我知道它很破,但我喜欢它带来的独立和自由。你不会开车吗?”

“我不知道,我从没开过车。”

“从来没有?真的假的?”

他耸耸肩。

“那也太可惜了。”她说。

“可惜?”

“什么也比不上开着敞篷车在阳光下驰骋的感觉。”

“即使是……”

“是啊,即使是嗑药也比不上。”她哈哈大笑,“相信我,那绝对是你这辈子最幸福的旅程。”

“要是你哪天能带我兜风就好了。”

“行啊。”她说,“今天怎么样?”

她看到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她是一时冲动才脱口而出,完全不假思索。她知道别人都在看着他们。但那又怎样?她跟那么多住户都可以一连几小时坐在一起,听他们倾诉生活的烦恼而不引起任何闲言碎语;再说了,这就是她的本职工作。况且今天她放假,她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不是吗?

“好啊。”斯蒂格回答。

“我时间不多,只有几小时。”玛莎说着,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一丝慌乱。难道她已经后悔了?

“让我试试就行。”他说,“试试开车。看着很好玩。”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练车。来吧。”

他们离开时,玛莎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粘在她身上。

斯蒂格聚精会神的模样让她忍俊不禁。厄克恩有座停车场,周末几乎没车,他趴在方向盘上,紧紧握着它,在停车场上绕着大圈,车速慢得让人百爪挠心。

“很好。”她说,“现在试着开8字形。”

他照做了,稍稍加了一点速,但车速刚一上去,他又本能地松开了油门。

“警察那天来了,”玛莎说,“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发过新运动鞋。因为伊弗森谋杀案,这案子你听说了吧。”

“嗯,我听说了。”他说。

她看看他。他读报,这她非常欣赏。中心的住户大多一个字都不读,不吸收任何新闻,不知道首相是谁,也不知道911事件是什么意思。但他们却能准确地说出任何一个地方的快速丸售价、海洛因纯度,以及任意一种新毒品的活效成分配比。

“说到伊弗森,那个能帮你找工作的人不就叫这个名字吗?”

“对。我去找了他,但他没活给我干。”

“哦,真可惜啊。”

“是啊,但我是不会放弃的,现在我的名单上又多了好几个人。”

“太好了!你还列了名单呢?”

“对啊。”

“要不要试试学着换挡?”

两小时后,他们飞驰在莫塞路上。开车的是玛莎。一侧窗外,奥斯陆峡湾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他学东西很快,学换挡和踩离合的时候失败了几次,不过一旦掌握了技巧,他就好像更改了大脑的设置,输入了每个正确的动作,不断重复,形成习惯。他只试了三次就能在不拉手刹的情况下成功坡起。一理解侧方停车的几何原理,他就掌握了这项技术,娴熟得几乎让人嫉妒。

“你在听什么?”

“赶时髦乐队。”他说,“你喜欢吗?”

她听着那首歌,两部和声,单调的节奏。

“喜欢。”她说着,调高CD机的音量,“听上去很……英式。”

“没错。你还听出了什么?”

“唔,比较欢快,是反乌托邦风格。就像他们觉得自己那些伤感都没什么大不了似的,懂我的意思吧。”

他开怀大笑。“我懂。”

她在高速上开了一小段,然后驶下高速,直奔内索唐根半岛。道路变得狭窄,车辆愈发稀少。她把车停在路边。

“准备好上路了吗?”

他点点头。“嗯,准备好了。”

他热烈的语气让她不禁怀疑他不仅是指开车。他们下车,交换座位。她看着他坐在驾驶座上,抱着方向盘,双眼目不转睛地直视前方。他松开离合,挂挡。然后小心翼翼、略带迟疑地踩下油门。

“后视镜。”她自己也在查看车后的情况。

“安全。”他说。

“指示灯。”

他拨动指示灯开关,蹦出一句“开启”,然后轻轻松开离合。他们缓缓上路。引擎转速有些快。

“手刹。”她说,抓住他俩当中的操纵杆,把它放下。她看见他也伸手想拉手刹,但一碰到她的手就立刻缩了回去,像被什么烫了一下似的。

“谢谢你。”他说。

他们在沉默中行驶了十分钟,让一个赶时间的司机超到前面。一辆半挂式卡车迎面驶来。她屏住呼吸。心里明白换成是她,在这么窄的路上,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靠边停车——即使她明知道路宽度足以容纳两辆车同时通行。但斯蒂格却一点也不怕大车。而奇怪的是,她也相信他的判断。男性的大脑天生对空间敏感。她看见他的手镇定地握着方向盘,认定他并不像她那么容易怀疑自己。她凝视他手臂上细密的血管,意识到他的心脏正有条不紊地把血液输送到身体各处,送到他的指尖。错车时,卡车掀动的气流冲击着车身,她看见他迅速向右打轮,但幅度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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