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元年(1567年),统治阶级采纳开禁派的建议,在漳州月港首先开放海禁,允许私商出海,准贩东西二洋,政府征收饷税。天启以后,海禁的开放出现更加不可遏制的趋势。泉州安海港继之而起,出现以安平镇作为根据地的著名海商郑芝龙。郑芝龙,南安石井人,18岁去澳门,投靠泉州著名海商、他的母舅黄程,学做生意,并在与葡萄牙人的接触中学会了葡语。天启三年(1623年)他为黄程押运货物到日本,并在那里认识了李旦。李旦很赏识他的才干,将他收为义子。李旦死后,郑芝龙继承了他的遗产和武装力量,成为继之而起横行海上的新的海上贸易首领,控制了东南一带的民间贸易。邹漪明《明季遗闻》记载,那时“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千万计,芝龙以此富敌国”。在这种新的形势下,以“安平商人”为代表的泉州海上贸易,又进入黄金时代。安平是泉州古代对外贸易的主要港口之一,早就有从事海外贸易的历史传统。何乔远《镜山全集》就这样记载,那时,在安平这个地方,“其民啬,力耕织,多服贾两京都、齐、汴、吴、越、岭以外,航海贸诸夷,致其财力”,从事海上对外贸易的风气盛极一时。正如《安海志》所记载的:“安平人尚贾,十家而七,以贾为业。即农、儒、童、妇亦皆能贾。”在这个地方,以陈、杨、柯、颜、叶诸族姓行商人数最多。这种重商主义思想的抬头,还遍及晋江县及泉州、惠安一带。明末晋江人“史某,初治邹鲁家言。后乃弃而就贾。又有高元近者,邑之庠生,弱冠因贫从贾,远贸西南,多年始归”(《安海志》1983年版,第133页)就是典型的例子。泉州城内大商人郑梅峰,曾“出金钱数千缗,委二三苍头转毂旁郡国,通四方异货,遂赢得为奇胜,身治产积居,不窥市井,不行异邑,坐而待收……一年之中,收息什之;数岁之后,收息百之;最后息千之,公以此起家”(庄为玑等《海上丝绸之路的著名港口——泉州》,海洋出版社,第95页。),这种富商巨贾,当时在泉州城内还大有人在,甚至惠安崇武镇,也出现了“文献黄氏”一族数十人从事海外商业活动,成为富甲一方的巨商。
这种民间贸易仍然存在“独资”与“合资”两种形式,而贷本经商则相当普遍。从内部组织关系可划分为几种形式:所谓富家以财,贫人以躯,输中国之产,驰异域之邦易其方物,利可十倍。这是一种租贷型的经营方式,商民向“豪门巨室”借贷造船或势家宦室租船给商民出海贸易。另一种经营方式是殷实商民自置帆船,运载货物,延揽商人出海贸易,号称舶主。他们往往对那些散商科敛船金和方物,进行剥削。最具封建性的经营方式是豪门巨室私造大船筹集资金然后指派家中拳拳的义子出海贸易,则在闽南十分普遍。还有为数众多的大小商人采取合资造船出海贸易的方式。这是一种临时性、松散型的联合贸易组织形式。
附录二:明末清初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及对社会的影响
张正明 载《明清晋商及民风》
一、明初商人的社会地位
“重本抑末”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长期奉行的一种经济政策。《汉书?食货志上》载:“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在士农工商的“四民”中,商被排在了最末位。朱明王朝建立后,继续奉行“重本抑末”政策。朱元璋曾言:“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①洪武十四年(1381)还规定:“农民之家止穿绸纱绢布,商贾之家止穿绢布。如农民家但有一人为商贾,亦不许穿绸纱。”②“重本抑末”,主题在于“重本”,“抑末”是为了“重本”。所谓抑末,主要是政府制定贬黜商人的政治社会地位的政策法令,包括不准商人人仕、限制商人的生活水平,把商业看成“奸伪之业”,把商人看成末等之民。中国的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什么要推行这一经济政策呢?中国的“重本”,不同于西欧18世纪的重农学派③,鼓吹理想农业,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大农业,而是重地主制经济的农业,对于土地利有权和封建剥削关系的确认及对封建剥削对象小农经济的讴歌。换言之,中国的“重本”,是重在为封建剥削基础的农业土地关系,抑末的基本出发点是巩固封建经济,因此“重本”就特别强调巩固小农经济。此可谓中国封建重农思想的基本特征。小农经济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并非同义语(如日本的独立经营农户,现仍依附于现代资本主义)。但在中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与自然经济形式二者达到和谐一致。中国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小农加上家庭手工业,再加上家庭饲养业,形成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中国……因农业和手工业制造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在这里对大工业产品进行了最顽强的抵抗。”④小农经济所以能在中国长期存在,其原因有二:一是自然因素。中国的自然条件宜于发展种植业,由此而形成农户经营农业并力求自给自足;二是社会因素。中国封建社会缺乏严格的土地等级制度,土地的自由买卖和平均析产的继承制,造成了小土地的所有和家户经营农业的持久条件。因此,旧中国主要是封建地主,而很少经营地主。因为封建地主是靠租税、徭役过活,小农经济则很适合其剥削形式。这种“重本抑末”政策的特点,就是重封建生产关系下的小农经济。换言之,就是压低商人的地位来防止农业劳动力外流,以解决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矛盾。以上可谓“重本抑末”政策产生的第一原因。其次,民以食为天。中国封建统治者很知道这个道理,《史记》载:“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⑤朱明建国后,朱元璋很注意总结元朝灭亡的原因,从中汲取教训,深恐“民急则乱”。为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在制定统治政策时,主张“四民之业,莫劳于农”;⑥“农为固本”。⑦认为农业生产如不能恢复和发展,其政权是难以支持下去的。这也是封建统治者制定“重本抑末”政策的又一个原因。
第三,商人的经济实力构成了对统治者的威胁。商人富埒王侯⑧,如进一步将是权倾王侯,专制皇权怎能容忍?于是历代有种种贱商的规定,这样就形成一个衡量社会贵贱的标准是权的大小,而不是财富的多少。在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前,皇帝可以让贫贱者富贵,也可让富贵者贫贱,全在皇帝一句话。一贫如洗的仕子,只要一进龙门,马上就身价百倍。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学而优则仕”是通向权力和荣华富贵的捷径,因而仕居四民之首。商人经商获利高,人们趋之若鹜,舍本求末,则动摇了专制皇权的国本一一农业的稳定。要巩固国本,让农民过安于艰苦的农业生活,就必须厉行抑商、贱商。不难看出,商为四民之末,乃是由传统的社会结构所决定的。
由此可见,“重本抑末”政策的出现,是明代封建统治者为巩固其封建统治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这种政策的支配下,商人的社会地位自然就屈居末位了。
当然,明朝统治者奉行“重本抑末”政策,并不是一概不准商业进行,而是在经济政策上充分发挥了商品经济对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封建经济的补充、调节、支持作用,使商业为巩固其统治服务,只不过在“四民”中把商排列最末而已。朱明建国后,曾经针对宋元重税及税制混乱状况进行征课清理,规定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⑨。洪武十三年(1380),下令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⑩是年,又裁撤了税收额米不及500石的364所税课司局。⑾又针对元末滥发纸币,导致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状况,于洪武七年(1374)设宝钞提举司,造大明宝钞,便利民间贸易和商人贸易。这样,商业就在有限的范围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与此同时,商人也在夹缝中逐渐得到发展和改变着其社会地位。
二、商人对国家权力影响的增强
由于明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人对社会的影响力逐渐增强,商人还通过钻营仕宦,或者通过其代理人(亲属、乡亲、观点一致仕宦职者),对国家政权发挥其影响,来逐渐改变其社会地位。下面就商人对国家权力的影响,略举三例:
(一)对蒙古地区的政策
小野和子教授曾写过一篇《山西商人和张居正》⑿,对此有深刻而详尽的论述。蒙古地区是单一的游牧区,非常需要中原的粮食、绸布、铁锅、茶叶、药材等商品。但双方又处于敌对状态,明朝对蒙古采取防范态度,即便与蒙古进行贸易也是有限的、朝贡式贸易。这就更满足不了蒙古地方的需要,因此蒙古统治者常常率军人关,攻击明军,抢掠财物,以致双方长期处于紧张状态。隆庆四年(1570),蒙古首领俺答的孙子把那汉吉因与俺答发生矛盾,投降明朝。由处理把那汉吉而引发了通过此事件与蒙古议和与开马市,还是继续采取强硬军事手段的朝议之争。宣大总督王崇古、吏部侍郎张四维、内阁大学士张居正等主张议和与开马市;巡按御史饶仁侃、武尚贤、叶梦熊、赵贞吉等主张采取强硬手段。到隆庆五年(1571)三月,议和派终于占了上风,明朝政府决定与蒙古议和,封俺答为顺义王,允许开马市双方通商贸易。从表面看,隆庆议和是王崇古、张四维、张居正等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推动这一历史进程的还有出于扩大贸易动机而力主议和与开马市的商人。关于这一点,我们从上述官僚王崇古、张四维的家世与其言行即可看出来。对此,小野和子教授在《山西商人与张居正》一文中已经明确指出,王氏、张氏均为山西商人家族。王崇古的父亲王瑶、伯父王现、长兄王崇义、从弟王崇勋、舅父沈廷珍、姐夫沈江均为山西商人,而张四维家与王崇古家为姻亲,即张四维的母亲为王崇古的二姐。张四维的父亲张允龄、叔父张遐龄、弟张四教、岳父王恩、妻兄王诲等也是山西商人。王氏、张氏均为大商⒀,主要在沿边进行粮食、绸布、盐业等贸易。与蒙古扩大贸易,将会使他们获取巨额利润,因此,通过在朝中做官的家族之望,在朝中鼓吹议和与开马市不遗余力。如王崇古上疏曰:“先帝既诛仇鸾,制复言开市者斩,边臣何敢故违禁旨,自陷重辟。但敌势既异昔强,我兵亦非昔怯,不当援以为例。夫先帝禁开马市,未禁北敌之纳款。今敌求贡市,不过如辽东、开原、广宁之规,商人自以有无贸易,非请复开马市也。”⒁隆庆议和后,“崇古乃广召商贩,听令贸易。布帛、菽粟、皮革远自江、淮、湖广辐辏塞下”⒂。张四维则在“俺答封贡议起,朝右持不决”时,“交关於(高)拱(时内阁首辅),款事遂成”⒃。不难看出,在隆庆议和与开马市问题上,商人已通过在朝官僚发挥了较大的影响。
(二)东林党的活动
东林党是明末统治集团中为巩固封建王朝统治,适应历史发展潮流,推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治集团。在这个集团中,首领人物顾宪成就是商人家庭出身,其父顾学“家徒四壁,寄身屠沽”;“生于粗僻之乡,长于贾,老于布衣”⒄。顾宪成的两个哥哥也帮助其父经商,这样才使宪成及其弟允成能攻举子业。此外,顾宪成的叔父龙洲公也“尝贸米溧阳”⒅。东林党人与商人有瓜葛者,为数不少。据李琰《东林党籍考》,其成员籍里主要集中在江浙和山陕。请看图表1:
图表1 东林党籍考
合计 江浙 山陕 江西 山东 福建 河南 其它
295 101 51 34 16 15 14 62
100% 34% 17% 23% 6% 5% 5% 21%
三、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
商人欲求得自身发展,就必须建立起自己的价值观,即以新的价值观对抗传统的贱商价值观。商人的新价值观,集中表现在对自身社会价值的估量。明中叶以后,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作用的扩大,商人对国家政权影响力的增强,商人对自身社会价值的估量越来越突出。如:明人李维祯记陕西商人王来聘告诫其子孙说:“四民之业,惟士为尊,然无成则不若农贾。”[27]韩邦奇记山西商人席铭:“幼时学举子业,不成,又不喜农耕”,曰:“丈夫苟不能立功名于世,抑岂为汗粒之偶,不能树基业于家哉!”[28]于是做了商人。归有光则指出:“士与农商常相混”,记述新安程氏“子孙繁衍,散居海宁、黟、歙间,无虑数千家,并以诗书为业。君岂非所谓士而商者欤?”[29]不难看出,王来聘是士不成,不如业贾;席铭是士不成,农不屑,决心业贾;归有光是“士商常相混”。明清之际商人的四民观,其排列已是:士、商、农、工,四民可分为二大类,士、商为社会上层阶层,农工为社会下层阶层。特别是在商人势力比较强的地区,出现了商人已在四民中排列在前的社会现象。例如,《歙风俗礼教考》称:“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万历《徽志》称明中叶商人在徽州“昔为末富,今为本富”。在盐商汇集的扬州“俗喜商贾,不事农业”;[30]常州府靖江县“农人贱而商贾贵”;[31]山东“不贱商贾”;馆陶“俗多弃农矜贾”;潍县“则民务农贾”;临邑“地无遗制,人惯贸易”;安丘“富人则商贾为利”。[32]河南一带,偃师“为农商者,重耕货”;郏县“民务耕商”;睢宁“庙湾民庶,食货得流,后多富者”。[33]陕西各地,“泾阳为西安县县政繁而道冲,俗美而习敝,民逐末于外者八九”,[34]三原县“士勤学问,民多商贾,……商贾远出,每数年不归,……思欲转移令务本轻末,其道良难”。朝邑县“富者皆弃本逐末,各以服贾起其家,蜀卓宛孔之流,甲于通省”。[35]江西“吉(安)土薄繁,虑走四方为生”;[36]南昌一带“人挟子母线,入虔人粤,逐什一之利,趾相错也”;[37]抚州府“金溪民务耕作,故地无余地,土狭民稠,为商贾三之”。[38]浙江常山“闽楚之会,地狭人稠,习尚勤俭,业事医贾”;[39]江山“民殷富,人肩摩,庐舍鳞次,商贾辐辏”。[40]福建西北山区的将乐县“乡有苎布之利,喜于为商”;建宁“土地膏腴,专有鱼杉油漆苎麻之利,以通于商贾”;永定“民田耕作之外,辄工贾”。[41]安徽徽州“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歙之业鹾于淮南北者多缙绅巨族”;[42]休宁县“百姓强半经商”。[43]山西汾阳府“民率逐于末作,走利为鹜”;泽州蒲州“民去本就末”;[44]临县民“勤于商贾”;[45]就连雍正皇帝也说:“山右大约商贾居首,其次者犹肯力农,再次者谋人营伍,最下者方令读书”。[46]在这里,四民已经排列为“商农兵士”。
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还表现在改变着过去仕人不屑交往和婚姻的状况。如明人董含说:“昔士大夫以清望为重,乡里富人,羞与为伍,有攀附者必峻绝之。今人崇尚财货,贿拥资厚者,反屈体降志,或订忘形之交,或结婚姻之雅,而窥其处心积虑,不过利我财耳,遂使此辈忘其本来,足高气扬,傲然自得。”[47]
四、商人的新文化观
随着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在明末清初还逐渐形成了商人的新文化观。我们可以把它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儒贾相通观
对于儒贾,社会上的一般看法是“儒为名高,贾为厚利”,[48]认为儒贾追求目标不一。但明末清初的商人则提出了名利相通,义利相通的观点。明人吴长公自幼业儒,后父客死异乡,遵母命业贾承父业。吴长公说:“儒者直孜孜为名高,名亦利也。籍令承亲之志,无庸显亲扬名,利亦名也。”[49]山西代州商人杨近泉,“独喜与士人游,……江淮数千里间,皆籍重翁名,无敢以贾目翁矣。”[50]蒲州盐商展玉泉,上数百金,得授归德之商丘驿丞,对其经营之沧盐,命其子掌之。临行时,高兴地对其子说:“我仕矣,得间或视而。”展玉泉虽然得了个小小驿丞,且受到了同业者的羡慕,“荣其贾而能仕。仕而不失其世业”。[51]前述张四维、王崇古家,则是一个家族中,既有为宦者,又有从商者,互相支持,相得益彰。另外,山西商人在河东盐池为其商籍子弟设立了运学;在淮扬盐场,山西之阎李,科第200年。
(二)义利相通观
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道德规范,也是禁约人们行为的准则。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52]荀子说:“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53]明末清初商人认为,义利相通。明代蒲商王文显说:“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明之行,是故虽利而不污,善士者引先王之经,而绝货利之途,是故必名而有成。故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各守其业,天之鉴也。”[54]在义利相通观的影响下,先义后利,以义制利,作为商人经营哲学的思想基础,成为商人精神价值观的核心。所以,在山西商人会馆中很崇祀关羽。这是因为:①关为山西解州人氏,武圣人为同乡也;②关以义气为主,敬奉关羽,作为义利观的精神偶像。正如《山陕会馆志》所载:“夫子读麟经深明大义,故身陷贼,志百折而不回,以刘豫州分固君臣而恩,则为手足,千古君臣相得无有逾……今秦晋商人亦既轮涣辉煌,朝夕告虔春秋俎豆矣,而能仰体夫子之心,以事君则忠臣也,以事父则孝子也,以敬先则悌弟也,以交友则良朋也,言必忠信,行必笃敬。”
在义利思想影响下,诚信戒欺,重视商誉,则成为商人的商业道德观。义利思想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诚”与“不欺”。宋人范仲淹说:“惟不欺二字可终身行之”。司马光从《中庸》中得到的精义是“诚者天下之道”。这些对经商者的商业道德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明末清初“不务仁义之行,而徒以机利相高”[55]的商人大有人在,但奉行诚信不欺的商人仍为主流。明代陕西扶风商人樊现(1453~1543)经商足迹南至江淮,北尽边塞,其取胜之道是“贸易之际,人以欺为计,予以不欺为计,故吾日益而彼益损,诚谓天道难信哉?”[56]诚信不欺,以诚信重义作为商人处世立业之道,“诚召天下客,义纳八方财”,可谓商人精神价值观的体现。
(三)谋略竞争观
义利思想是中国商人的精神价值观,也是经营管理哲学。但商品市场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与人相对而争利,天下之至难也”,[57]深谋略,通权变,作为商场上的竞争之道,则体现出明末清初商人文化观的又一特色。明人张四维说:“蒲俗,善贾者必相时度地居物而擅其盈,故其业有不终身(生)变者,有不终岁变者,其有一业不变而世守之者。”[58]蒲人王海峰,奇人也,“始亦以居货走四方,而中负隐隐与众不类。……青沦者故太公管仲与盐策之区,陶朱公据以累致千金者也。国家亦有榷务存焉,法弊利雍。诸贾过,不以正目视之。公独曰:此可居也。遂相地计宜,审时观变,究览鹾政。……人所弃我则取之,人所去我则就之。……而公之业益饶”。[59]
(四)修身正己观
中国古代思想家认为培养人才之道是“修身,正己,齐家,治国,平天下”,以自我修养为基础。“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60]这就是说,修身正己,在教化中使人具备担当治国、安天下重任的基本素质要求。关于这些基本素质的标准,孟子主张“仁、义、礼、智、信”,兵家对为将者的要求是“智、信、仁、勇、严”,《三略》概括为“道、德、义、仁、礼”,诸家对修身正己的标准虽然提法不一,但其核心内容都是相同的,目标是一致的,构成了中国人文思想的重要内容。从事商业的商人,在人文思想的影响下,与诸家思想家一样重视修身正己,并结合经商活动的特点,提出了经商与人才的关系。明代广东布政张君毅曾弃仕从商,正如他所说,“用儒意以通积著之理,不屑纤细,惟择人委任资计出入”。[61]
经商虽是商人致富捷径,但他们很重视劳动节俭。春秋商人白圭作为富商,却坚持“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共苦乐”。这位治生之祖的节俭风范为后世经商者效法。顾炎武说:“新都(即新安)勤俭甲天下,故富亦甲天下。徽州人四民咸朴茂,其起家以资雄闾里,非数十百万不称富也,有自来矣。”[62]这就是说,徽商之富由勤俭起。明人沈思孝说:“晋俗勤俭,善殖利于外。”[63]谢肇涮说:“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新安奢而山右俭也。”[64]可见,勤俭经商是明末清初商人修身正己的一个重要内容。
(五)科技应用观
数学、地理、交通与商人的经商活动有着密切关系,明末清初商人很注意对数学、地理、交通等科技的实际应用。明人张四维之弟张四教,年16即服贾远游,所经纪废居,咸出人意。张四维说他“尤精九章算术,凡方田粟布句股商分等法,厘中白首不得肯綮者,弟皆按籍妙解,不由师授。……弟治业滋久,谙于东方鹾科原委,分布、调度具有操纵,末年业用大裕,不啻十倍其初”[65]。明人王文素,随父到河北饶阳经商,自幼涉猎书史诸子百家言,尤长算法,所编《新集通证古今算学宝鉴》,是一部优秀的应用数学之作,内容之丰富,科学性之强,胜过明代钱塘吴敬《九章算比类大全》、安徽休宁程大位《直指算法统宗》。闽商李晋德《客商一览醒迷》,则是记述从商经验和商人训戒之书,着重阐述商人在投牙、找主、定价、过秤、发货、付款、索债、讼诉等过程中应予注意的各个环节,介绍了观察天气变化、选择出行吉日、警惕不良之辈、留意人货安全、防止发生意外的经验,总结了商人必须遵守的商业道德,告诫商人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此外,还有许多经营、治家、理财方面的经验。徽商黄汴编纂的《天下水陆路程》,是根据各种程图和路引汇编而成的明代国内交通指南,它详细记载二京十三布政司水陆路程、各地道路的起讫分合和水陆驿站名称,它如食宿条件、物产行情、社会治安、行会特点、船轿价格等,也间有所记,是古代士商行旅的必备之物(以上已由杨正泰点校,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以上数学、地理、交通著作的编著,充分反映了明末清初商人重视科技应用的思想与作风。
五、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及对社会和文化的影响
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使明末清初的社会舆论对商人与商业有了比较恰当的评论。明人庞尚鹏说:“民家常业,不出农商。”[66]万历年间湖广按察佥事冯应京说:“阜财通商所以税国饷而利民用。行商生贾,治生之道最重也。”[67]汪道昆主张农商“交相重”,认为“厉商则厉农,商利而农亦利”。[68]清人沈走说:元明以来“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69]清初大思想家黄宗羲主张工商为本,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因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意出于道者,盖其本也”。[70]
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使一些原来重农贱商的封建士大夫也开始热衷于商业。一些儒生士子在这股“竞事商贩”潮流的影响下,弃儒经商。归有光说:“虽士大夫家,皆以商贾游于四方。”[71]山西蒲州任光溥,“幼盖尝攻举子业,有成绪矣,乃不获究其志,弃而服贾”。[72]
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造成了区域民众心态的转变,汇成了一股汹涌的拜金思潮,冲击着明末清初的传统社会。如薛论道在《题钱》一文中描述道:“人为你跋山道海,人为你觅虎寻豹,人为你把命倾,人为你将身卖”。“人为你亏行损,人为你断义寡思,人为你失孝廉,人为你失忠信”。“人为你心烦意恼,人为你梦扰魂劳,人为你易大节,人为你伤名教。”[73]由于捐纳之风盛行,已使官场酷似市场。明人周顺昌说:“方今仕途如市,人仕者如往市中贸易,计美恶,计大小,计贫富,计迟速。”[74]这种拜金观念的思潮,还反映到了民间传说中。明末人赵南星在其《笑赞》中说:唐三藏西天取经,到了雷音寺,迦叶长者索要小费,三藏无奈,只好将紫金钵给他。猪八戒忿忿不平,在释迦牟尼面前告了一状。“佛说:‘佛家子弟也要穿衣吃饭,向时舍卫国长者请诸弟子下山,将此经诵了一遍,讨得了三斗三升麦粒黄金,你那钵盂算有多少金子?也在话下!’说得个猪八戒好似箭穿了雁嘴,恼恨恨地走出来说道:‘逐日家要见活佛,原来也是要钱的’”。[75]金钱魔力如此之大,上至天理,下至人伦,无不趋钱附利,在拜金主义观念的思潮下,商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去经商,不能说不是一个变化。
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对明末清初的文学作品产生了相当影响。由于明末清初商人经济实力的增强,地位的提高,社会影响的扩大,因而在文学作品中对商人描写的比重越来越大。例如,《金瓶梅》是明中叶以后的文学巨著,其主人公西门庆就是一个豪商。是书一开始就对西门庆作了个交待,称:“原来是清河县一个破落的财主,就县门前开着个生药铺。从小儿也是个浮浪子弟,使得些好拳棒,又会赌博,双陆象棋,抹脾道字,无不通晓。近来发迹有钱,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把搅说事过钱,交通官吏。因此满县人都惧怕他。那人复姓西门,单名一个庆字,排行第一,人人都叫他做西门大郎。近来发迹有钱,人都称他做西门大官人。”西门庆后来娶的孟三姐,其前夫杨氏也是商人,第七回说:“这位娘子,说起来你大家也知道,是咱这南门外贩布杨家的正头娘子,手里有一份好钱……不幸他男子汉去贩布,死在外边,他守寡了一年多。”西门庆的好友应伯爵,也是商人家庭出身。第十回说:“西门庆是个大哥,第二个姓应,双名伯爵,原是开绸绢铺的应员外儿子,没了本钱,跌落下来。”在《金瓶梅》中还有“合伙而商”和如何分利的描写。第二十回说,西门庆拿出2000两银子,“委托伙计贲地传”开药店,叫女婿陈经济掌管钥匙,寻购药材,“贲地传只是写账目,秤发货物”。第五十九回,“又寻了个甘伙计作卖手,咱(韩伙计自称)每和崔大哥与他分利钱使”,“譬如得利十分,西门庆五分,乔大户二分,其余韩道国、甘出身与崔本均分”。《石点头》第八回,则描写了徽州富商汪姓,遭受荆州监税提举吾爱陶掠索的故事。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三回“卖油郎独占花魁”,描写了心地善良的小商人秦重得到美妇的故事。第七回“钱秀才错占凤凰俦”,则描述了江苏洞庭商人的活动,称:“话说两山之人,善于货殖,八方四路,去为商为贾,所以江湖上有个口号叫做‘钻天洞庭’”。
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还影响社会上礼制、生活风气。宋明以来所奉行的“兴天理,灭人欲”的礼法观念,遭到挑战,在商人的推动下,僭越礼制现象日甚一日,是非荣辱已出现商品化。顾炎武感叹当时是“金令司天,钱神卓地”。[76]明人李贽针对摧残封建女性的封建礼教,提出了某些妇女“才智过人识见绝甚”,“男子不如也”[77]的观点。尤其是商人一掷千金的追求奢华风气,改变着过去朴实、俭约、守成之规。如乾隆《震泽县志》载:明初“风尚诚朴,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食器皿不敢奢侈……万历以后迄于天崇,民多世富,其奢侈乃日甚一日焉”。[78]
总之,明末清初商人社会地位的变化及其对社会文化产生的影响,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它反映了明中叶以后中国的封建社会进入了“天崩地裂”的时代,标志着古老的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发生变化,并对中国近世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注:(引者略,需要请见附件)
附录三:“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
樊树志(复旦大学 历史系,上海 200433)
[摘 要] 根据国内外历史学家的意见所谓“全球化”至少可以追溯到15世纪末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时代。从“全球化”的视野来观察晚明时期的中国,或许会与以往传统史著中的晚明史大异其趣,会给当今的中国人带来更多新的启示。当时的中国在经济全球化的格局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不仅邻近国家要与中国保持传统的朝贡贸易,或者以走私贸易作为补充,而且遥远的欧洲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以及它们在亚洲和美洲的殖民地都要卷入与中国的远程贸易之中,使以生丝与丝织品为主的中国商品遍及全世界。在这种贸易中西方国家始终呈现结构性贸易逆差,不得不用大量货币——白银作为支付手段,致使占世界产量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白银源源不断流人中国。这种状况给予中国与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是值得我们重新加以检讨的。
[关键词] 全球化 全球经济 晚明 马尼拉大帆船 白银
十六世纪至十七世纪中叶晚明时期的中国,正处在新航路发现以及新大陆发现后的经济“全球化”时代,从“全球化”的视野来看晚明时期的中国,或许会与以往传统史著中的晚明史大异其趣,或许会给每一个试图重新论释这一段历史的中国人带来更多的新启示。在以往人们头脑中的思维定势似乎久已深入人心,以为老大的中华帝国已经日趋没落了。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历史事实雄辩地表明,当时的中国竟然在经济全球化的起步阶段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不仅邻近的国家在保持传统的朝贡贸易或者说是勘合贸易、贡舶贸易的同时,民间走私贸易日趋兴旺,而且遥远的欧洲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以及它们在亚洲、美洲的殖民地都卷人与中国的远程贸易之中,使以生丝与丝织品为主的中国商品遍及全球,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是占世界产量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白银,它源源不断地流人中国。这种现象足以让每一个中国人为之震惊,然而却似乎早已被当代中国人忘却或者全然忽略了。其实即使从全球史的角度来考察,这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无怪乎美国学者贡德?弗兰克(Gunder Frank)要写出洋洋洒洒的巨著,论证公元1500年至1800年间世界的经济中心并不在欧洲而是在亚洲特别是在中国。笔者在读史过程中,为之深深震撼,撰写此文的目的,是想把这种感受传达给学界同人,唤起学界同人的共同关注。
一、对“全球化”的历史纵深考察
在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交替之际,“全球化”成为时髦的现代话语,由于缺乏历史的纵深感,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全球化”仅仅是当今世界出现的现象。其实不然。在历史学家看来,“全球化”至少可以追溯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时代。美国学者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O.Keohane)与约瑟夫?奈(Joseph S.Nye)在他们的论著《全球化:来龙去脉》中,对“全球性因素”与“全球化”作了具有历史纵深感的探讨。他们指出“全球性因素是指世界处于洲际层次上的相互依存的网络状态。这种联系是通过资本、商品、信息、观念、人员、军队,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物质的流动及其产生影响而实现的”;“我们认为,全球性因素是一种古已有之的现象。而全球化,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指全球因素增加的过程”。中国学者也有类似的看法:“全球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世纪后期”,即地理大发现时代,此后,“世界市场也从欧洲拓展到美洲、亚洲和非洲等许多地区。世界各大洲和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大大加强,国际贸易迅速增加。世界市场雏形初具,全球化粗露端倪”。其实关于这个话题的探讨,早在世纪年代美国学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il Wallerstein)就已有深人系统的研究,他的论著《现代世界体系》(The Modern World-system)的一大贡献就在于,他以一种历史的深邃感阐述了“世界体系”的起源,即16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开始以西北欧为中心,形成“世界性经济体系”,它是崭新的“世界上前所未有的社会体系”。与此同时,法国年鉴学派历史学家布罗代尔(Fernank Braudel)在他的巨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Civilisation materielle,econmie et capitalisme,15~18siecle tome)第三卷中,阐述了“世界经济”与“经济世界”的概念与历史,他认为“世界经济”延伸到全球,形成“全世界市场”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于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欧洲一鼓作气地(或几乎如此)挪动了自己的疆界,从而创造了奇迹’。
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德裔美国学者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他那引起国际学术界强烈反响的著作《白银资本》(Reorient:Global Economy in Asian Age)的副标题就叫做“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而他所讨论的时间段是公元1500~1800年,在他看来这几个世纪已经有了“经济全球化”,在他的研究框架中,“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亚洲地区。他比沃勒斯坦、布罗代尔更明确地认定从地理大发现到工业革命之前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如果问题到此为止,那么还不至于引出众说纷纭的争论。弗兰克的独创性就在于,他批判了沃勒斯坦、布罗代尔所构架的“世界体系”、“世界经济”(或“经济世界”)是以欧洲为中心的,没有摆脱欧洲中心论的案臼。弗兰克认为,公元1500~1800年的“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换言之,当时的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在中国。他说“在1800年以前,欧洲肯定不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无论从经济分量看,还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力看,或者从人均消费看,或者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机制的发展看,欧洲在结构上和功能上都谈不上称霸。16世纪的葡萄牙、17世纪的尼德兰或18世纪的英国在世界经济中根本没有霸权可言……在所有这些方面,亚洲的经济比欧洲‘发达’得多”。他根据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强调指出,1500~1800年“整个世界经济秩序当时名副其实地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因为“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中国贸易’造成的经济和金融后果是,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因此,正如印度总是短缺白银,中国则是最重要的白银净进口国,用进口美洲白银来满足它的通货需求。美洲白银或者通过欧洲、西亚、印度、东南亚输人中国,或者用阿卡普尔科出发的马尼拉大帆船直接运往中国”。
对于弗兰克的新论,各国学者有的赞成有的反对,争论的焦点在于欧洲中心论和亚洲中心论,人们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他所提出来的研究1500~1800年的历史应当重视“全球化中的东方”这一观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二、澳门中国与全球经济的中介
葡萄牙人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进入印度洋,占据印度西海岸的贸易重镇果阿(Goa)、东西洋交通咽喉马六甲(Malacca,即《明史》中的满刺加),以及号称香料群岛(Spice Islands)的马鲁古群岛(Moluccus Islands,即《明史》中的美洛居)。从1524年起,葡萄牙人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走私贸易;从1557年开始,葡萄牙人在澳门搭建住房、营造村落,以后又通过“租借”的手段使澳门成为一个可靠的基地。葡萄牙人获得澳门贸易的许可后,澳门成为沟通东西方经济的重要商埠,成为晚明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通道,也是晚明中国与新航路发现后的全球经济发生关系的中介。其意义不仅对于葡萄牙而且对于中国,都是不可低估的。研究这一时期历史卓有成就的博克瑟(C.R.Boxer)说,1557年葡萄牙人在中国的澳门获得了一个可靠的基地;1571年在日本的长崎获得了另一个基地。此后获利丰厚的贸易便达到其鼎盛时期。正是在葡萄牙东方贸易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澳门从16世纪80年代进人了黄金时代。澳门是葡萄牙——印度——中国——日本贸易航线的重要枢纽。在葡萄牙人人居澳门,并与中国建立正常贸易关系后,这条航线变得十分有利可图。葡萄牙人以澳门为中心来安排在远东的贸易活动,每年五月至六月,他们乘坐由中国贸易舰队司令指挥的大帆船,顺着夏季的西南季风从果阿起航,装载着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印度货物,以及原产美洲经里斯本运来的白银在抵达澳门的一年里,把货物与白银换成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黄金以及铅、水银、糖、赓香、获荃、棉纱、棉布等商品,到第二年初夏,乘着季风继续东航,进入日本长崎,把生丝、丝织品、棉布等中国商品以高昂的价格迅速脱手,然后装上日本白银及少量其他货物,乘着同年秋天的季风返回澳门。他们在澳门用日本的白银大批购买中国的生丝、丝织品、瓷器、黄金及其他货物,到第三年秋天,才乘着季风返回印度。于是以澳门为中心的几条国际航线渐露端倪:第一条是澳门——逞罗(泰国)——马六甲(今马来西亚)——果阿(今印度卧亚)——里斯本(葡萄牙首都)航线;第二条是澳门——长崎(日本)航线;第三条是澳门——马尼拉(菲律宾)——阿卡普尔科(墨西哥)航线;第四条是澳门——东南亚航线。澳门就这样成为中国通向世界各国的航运中心,使中国纳人全球经济体系之中。以澳门为中心的转口贸易,把中国市场卷人全球贸易的网络中,使中国经济首次面对全球(东半球与西半球)经济体系的新格局。
首先是澳门——果阿——里斯本之间的远程贸易。葡萄牙人的大帆船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黄金、铜、水银、寮香、朱砂、获荃、瓷器等商品,从澳门运往印度的果阿,再由果阿运往里斯本,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1580~1590年从澳门运往果阿的生丝为3000担,价值白银240000两,利润达白银360000两年;1636从澳门运往果阿的生丝为以6000担,价值白银480000两,利润达白银720000两。从果阿运回澳门的商品有白银、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而以白银为大宗。这些白银是墨西哥、秘鲁出产的,由葡萄牙西班牙商人运往塞维利亚、里斯本,再运往果阿,以致于当时的马德里商人说,葡萄牙人从里斯本运往果阿的白银几乎全部经澳门进人了中国。
其次是澳门——长崎的贸易。葡萄牙人以澳门为中心来安排在远东的贸易,每年五六月由果阿起航装载着印度等地出产的香料以及墨西哥、秘鲁出产的白银,抵达澳门,在澳门买进中国的生丝、丝织品、棉布等商品,于第二年前往日本,起先停泊于平户、横懒浦、福田港等港口,后来集中于长崎港。在那里把中国货出售,换回日本的白银及其他商品,乘同年的季风返航澳门,再用日本的白银买进中国的生丝、丝织品、瓷器等,在第三年秋天返航果阿。在果阿——澳门——长崎——澳门——果阿的远程贸易中,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博克瑟把1557~1640年称为澳门与日本贸易时代。早在澳门开埠之前,葡萄牙人就活跃在中国与日本从事贸易活动了。1557~1640年间澳门与长崎几乎同时由一个偏僻的小渔村一跃而为世界有名的中转港。神甫冈萨尔维斯大约写于1570年的文件称,葡萄牙人在澳门建立了三个教会,一所贫民医院和一个仁慈堂,约有五千多基督徒,常住人口与短期逗留人口总共一万五千至二万五千之间。最初到澳门的葡萄牙移民主要是娶马来亚人、印度尼西亚人与日本人为妻。1564年以后随着澳门中国人口的增长,葡萄牙人与中国人通婚已日趋普遍,据1637年彼得?芒迪的《澳门纪略》透露,澳门居民的妻子不是中国人就是中葡混血儿后裔。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日本的长崎在1570~1636年间也成了葡萄牙血统的日本人很活跃的城市。可是到了1636年住在这里的所有欧亚混血儿以及他们在日本的妻子、母亲统统被赶到澳门,成为澳门居民中的另一新的群体,以致于形成了一条日本人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