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的政治思想主旨是“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并猛烈抨击“孤秦”和“陋宋”,深刻揭露和批判了秦始皇和历代皇帝将天下当作私产的做法。他提出虚君立宪思想:“有天子而若无,则无天子而若有,主虽幼,百尹皆赞成治之人,而恶用标辅政之名以疑天下哉?”“预定奕世之规,置天子于有无之处,以虚静而统天下,则不恃贵戚旧臣以夹辅。”“以法相裁,以义相制……自天子始而天下咸受其裁。君子正而小人安,有王者起,莫能易此。”即宪法高于一切,即使天下再易手,新的“王者”也不能轻易改变宪法。
在经济思想方面,王夫之明确主张即使皇帝也不能侵犯私有财产:“若土,则非王者所得私也。”“民所治之地,君弗得而侵焉。民之力,上所得而用,民之田,非上所得而有也。”“王者虽为天地之子,天地岂得而私之,而敢谈天地固然之博厚,以割裂为己土乎。”“若夫土则天地之固有矣。王者代兴代废,而山川不改其旧,其生百谷以养人,王者亦待养焉,无所待于王者也,而王者固不得而擅之。” 他还指出人君也不能干涉经济自由:“人则未有不自谋其生,上之谋之,不如其自谋,上为谋之,且弛其自谋之心,而后生计愈蹙。”
明末思想家唐甄对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更大胆的揭露和批判。“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认为皇帝也是人,没有什么神秘,并指出皇帝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自秦以来,屠杀二千余年,不可究止。嗟呼,何帝王盗贼之毒至于如此其极哉!” “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 “乱天下者惟君。”他愤然说道:“川流溃决,必问为防之人,比户延烧,必罪失火之主,至于国破家亡,流毒无穷……非君其谁乎?”并提出了“抑尊”即限制君权的主张,要求提高大臣的地位,使他们具有同皇帝及其他权贵作斗争的权力,以“攻君之过”,“攻宫闱之过”,“攻帝族、攻后族、攻宠贵”之过,使皇帝有所顾忌。
可以看出,明代许多思想家的政治思想都达到了“民权”高度。政治上,反对君主专制独裁,提倡“人民为主”;经济上,重视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强调经世致用;思想上,批判继承传统儒学,构筑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思想体系。他们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专制主义,这些主张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具有解放思想的历史进步性。由于满清的野蛮统治,这些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对中国文明进步未能起到任何作用。
古今中外文化史都毫无例外地证明,社会生产力的任何历史性的大发展都来源于思想解放、思想认识上的提高。没有欧洲的文艺复兴就不会有欧洲的工业革命,中国晚明的思想解放、思想认识上的大提高预示着中国有机会进行一场新的革命。满清的破坏使得这段历史成为中国沉痛而又悲哀的历史。
五、明初的文字狱和朝政状况
根据吴晗的《朱元璋传》所述,明代文字狱集中在洪武十七年到二十九年,短短不过13年,主要涉及文臣、武将和大地主,并没有形成社会运动,影响面相当有限。亦即,明朝文字狱很少针对平民百姓,满清文字狱则杀人多杀民间百姓。历史学家孟森说:“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而朱元璋是否真的制造了严重的文字狱也值得怀疑。朱元璋诛杀功臣的原因,虽难免由于对功臣不利于自己特别是后代统治的担忧,但更多的是因为骄兵悍将和功臣勋贵逐渐虚荣膨胀,得意忘形,践踏律法,危害百姓。朱元璋出身贫农,当过游僧,对百姓之苦有深刻感受,故而对贪官污吏等十分痛恨。加之部分功臣权力膨胀,骄横自大,埋怨皇帝,甚至商议起兵,威胁朝廷。如蓝玉、胡惟庸等的被诛就是这类例子。
洪武皇帝两百年以前创建本朝,并确立了整套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其主要的着眼点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在为全国农村规划这样一张蓝图的同时,洪武皇帝又连兴大狱,打击官僚、缙绅、地方等高级人士,从朝廷内的高级官员直到民间的殷实富户,株连极广。据有的历史学家估计,因之丧生者有逾十万。没收了案犯的家产并把其中的土地重新分配,加上建国以来大批的移民屯田开荒,就使全国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基础的农业社会。1397年,据户部统计,全国仍能保有田产700亩以上的地主计有14341户。他们的名单被备案呈报御前,洪武皇帝批准他们保持自己的产业,但同时加之以很多服役的义务,俾使其家产不致无限地扩大。
如明实录中的记载:
乙巳,上幸锺山归,由独龙冈步至淳化门,始骑而入。谓侍臣曰:“朕久不历农亩,适见田者冒暑而耘甚苦,因闵其劳,徒步不觉至此。农为国本,百需皆其所出,彼辛勤若是。为之司牧者亦尝闵念之乎?且均为人耳,身处富贵而不知贫贱之艰难,古人常以为戒。夫衣帛当思织女之勤,食粟当念耕夫之苦。朕为此故,不觉恻然于心也!”
上召孔克仁等赐坐,因曰:“昨到钟山,令侍御仆从先往,中有一小僮亦前趋,记其姓名,今日召至以示诸子曰:‘此小僮与尔等年相若,已能奔走服役,尔曹不可恃年幼怠惰不学,当朝夕勤励可也。’朕之意,惟恐其居富贵耽逸乐耳!”克仁对曰:“陛下此言,即无逸之戒也!”
下面简单说明一下所谓文字狱的真实情况。仅举三例作说明。
陈学霖以及王春瑜考证,在朱元璋制造文字狱的说法涉及的人物当中,凡是可以考察生平事迹生卒年代的,都和所谓的文字狱没有关系。他们是徐一夔、释来复,蒋清高,高僧守仁和德祥。
①所谓的朱元璋杀来复。
僧来复有诗云:“金盘苏合来殊域,玉碗醍醐出上方;稠迭滥承上天赐,自惭无德颂陶唐。”通常所谓的朱元璋杀来复的心理动机是朱元璋以为“殊”同“歹朱”。
然早在明末清初钱谦益就已辩正:“野史载见心《应制诗》有‘殊域’字样,触上怒,赐死,遂立化于阶下。田汝成《西湖志余》则云逮其师欣笑隐,旋释之。”朱元璋看到“殊域”确实生气,却和作者开了个恶作剧般的玩笑,但没有杀他。
②所谓的朱元璋杀徐一夔。
赵翼在其《廿二史札记?明初文字之祸》中摘引《闲中今古录》说:“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雉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
然而在光绪年间就已有人考证徐一夔死于建文二年;学者陈学霖则进一步指出,徐一夔在《故文林郎湖广房县知县齐公墓志铭》中说齐公“生元至元丁卯,卒洪武庚寅,以明年附葬”,也就是说,这个齐公生于1367年、死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而时一夔已年逾八十。“明年”就是建文元年(1399年);再如万历时《杭州府志?古今守令表》中记载徐一夔“洪武六年任杭府教授,下接建文二年教授,为蒋良辅。”……这些都证明徐不可能死于洪武年间的文字狱。
③朱元璋杀高启一事。
高启(1336~1374),明初大才子,明初受诏入朝修《元史》,授为翰林院编修。1370年,高启拒绝朱元璋的高官,回家乡教私塾以为生计。1374年,高启被腰斩于南京。但高启的死因是一桩所谓的“苏州知府魏观谋反案”。由于有人诬告魏观谋反而被朱元璋错杀,而高启也牵连其中并受害。显然,高启虽冤死,却不是死于文字狱。
一些大肆渲染所谓朱元璋文字狱的野史说“表笺祸始于洪武十七年之后”,而这些文字狱案例中大半竟都是同一类型,因“生”谐音“僧”,“则”谐音“贼”。这些“好事者”在不同的时间里因犯相同的错误而遭到朱元璋的忌讳和极刑,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现代画家陈学霖说:
由于别无旁证,我们无从知悉此十数儒学教官的催祸年月及地点,更亦不可确定是否因表笺诖误致死,只能姑而言之,又据彼言,此等儒士皆以贺表内犯同类文字忌讳坐罪,如用“作则”、“生知”、“法坤”诸词,与“作贼”、“僧知”、“发髡”声音相近,有讥讪主上之嫌。若果他们在同一时期获罪判死,则犹有可说,但从中文观之,显然不是。如此何以既有极列先例,而犯禁者接踵而至?
凤阳明皇陵内明皇陵碑上开头部分记述了朱元璋的家世出身和悲惨经历。“空门礼佛,出入僧房”。显然,朱元璋对自己的贫贱出身和当过和尚的经历没有丝毫讳饰和隐瞒,陈学霖还举出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明太祖御笔》诗文作为证明,其中就有三首言僧谈禅。朱元璋不会害怕别人影射。若他忌讳这些,则会尽力掩盖和粉饰真相,更不会通过文字狱间接承认和强调自己的出身。
下面摘录陈学霖《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之“余论”部分内容:
关于表笺文字狱案木身,依上所陈,已见此类野史稗乘听载,虽似有其事,然谬误失实,不可轻信为真。其中如《闲中今古录》、《翦胜野闻》及《七修类稿》等谓徐一夔上贺表触犯文字忌讳被斩,蒋清高以表笺诖误罹难,或释来复呈“谢赐宴诗”干忤圣意赐死,揆诸史实,皆系虚构误传。据前所论,一夔系得善终,享年八秩;清高卒于国子学住所,未尝进表笺得罪;释来复上诗亦无触怒太祖,而系涉嫌为胡惟庸党致死。以上三案皆证据确凿,可以为定论。至于《传信录》等所载十数儒学教官以上表笺诖误文字被斩,虽无旁证斥其误记,但所言获罪之由则极为可疑。始则太祖于洪武六年起,即数次颁布表笺格式及字讳回避事例,故学官不能罔无所知或故意触犯忌讳,而按实录所记,虽有过犯但加责罚而无处以极刑。次者此类官制表笺,旨在振兴散文,废除四六骈俪,务求叙事典雅简明,以致直言达意,而所颁定之字讳事例,亦依古礼:二名不偏讳,嫌名不讳”。故若说儒官上表用“作则”、“生知”、“法坤”诸语与“作贼”、“僧知”、“发髡”等词声音近似,有讥讪圣主之嫌,实在难成理由。致如赵翼谓太祖不学无术,致误读表文以儒生故作隐喻诽谤,亦不能成立。此因表笺狱案发生之时,明祖已年过五十,熟习经史,而且擅长文字,亲自批答奏章,绝不可能如此无知。故此,若说此十数儒学教官以表笺诖误、触犯忌讳致死。揆诸事理,并据前论野史误传徐一夔、蒋清高与来复罹难文字狱合而观之,实在疑窦百出,极难自圆其说。
虽然,此等野史稗乘所记表笺狱案不足尽信,但以史料缺乏,亦难断定并无其事。然以情理度之,此辈儒生若果真以干忤文字忌讳被诛,原因不在赵殴北所言明祖“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而可能系嫌及政治事件。前此考据来复实死于胡惟庸党祸,而并非因上诗触怒圣主,可为一有力旁证。……后代论明初史事者,疏于鉴别史料,遂有误解太祖文字狱案,歪曲历史真相,至为令人兴叹。
……明初政治忌讳与史官失守,对史学的发展与时人对国史认识影响极大。故此,太祖史事之多见于野史稗乘听传,及其记载的失实亦可以了解。……此类记载反映明中叶士绅与庶民对太祖之印象与评骘,不受官史忌讳所限制。
实事上,朱元璋的性格并不暴虐。对于真正敢于直言批评的人,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褒奖有加的。如明史中记载以敢言著的周观政:
(观政)尝监奉天门。有中使将女乐入,观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观政执不听。中使愠而入,顷之出报曰:“御史且休,女乐已罢不用。”观政又拒曰:“必面奉诏。”已而帝亲出宫,谓之曰:“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无不惊异者。观政累官江西按察使。
朱元璋不过想让几个女乐师进宫教授音乐,却遭到御史稍显过分却毫无畏惧的阻挠,其强项情状,硬是让朱元璋收回决定,还亲自出宫向臣下道歉。即便被人称颂为最善于纳谏的李世民能否达到这样一个程度也未可知。这说明朱元璋定下的规章制度,也约束限制了自己。对此,我国著名历史学家孟森先生赞叹说:
“此是何等气象!”“明之奉天殿,即今太和殿,奉天门即太和门……当时肯任官者,其抱负已不凡,帝竟纳之,已奇,纳之而听御史请,亲自出门边面谢其过,此岂百世帝王所有?岂但帝王,抑岂稍有权势者所肯为?清代自高宗以来,御朝不登正殿,有终身未至太和殿者。一御史叫呼于门前,传命叫刑部或诛戮之……以太祖所为视之,真不在意计中也。”
《明史讲义导读》中转述商鸿逵的回忆:“一次胡适之先生与孟森先生谈及明朝士大夫的士气,适之先生对明朝士大夫的敢言风气有所不解,问于孟森先生,先生思索后答道:‘乃太祖皇帝作养士气之结果’。”这和人们对朱元璋的印象很不符。因为朱元璋“不过是一个凶残暴虐,人格病态,杀戮无度,造文字狱,诛杀功臣,一触即跳的暴君”,怎会“作养士气”?
《王学与中晚明士人心态》一书作者左东岭说“朱元璋对由元入明的士人非常严厉,而对年轻气盛的新一代士人,却颇能容忍乃至优待”。明初很多官员保持人格独立,如钱唐:“唐为人强直。尝诏讲《虞书》,唐陛立而讲。或纠唐草野不知君臣礼,唐正色曰:‘以古圣帝之道陈于陛下,不跪不为倨。’又尝谏宫中不宜揭武后图。忤旨,待罪午门外竟日。帝意解,赐之食,即命撤图。”
洪武年间进士解缙,《明史?解缙传》 中记载了其生平。朱元璋曾对他说:“朕与尔义则君臣,恩犹父子,当知无不言。”解缙写了封万言书,自称“率意狂愚,无所避忌”,肆意批评朱元璋的政策。甚至连朱元璋看何书都要干涉:“臣见陛下好观《说苑》、《韵府》杂书与所谓《道德经》、《心经》者,臣窃谓甚非所宜也。《说苑》出于刘向,多战国纵横之论;《韵府》出元之阴氏,抄辑秽芜,略无可采。”如此指责有些迂腐,也无甚道理。但朱元璋阅后仍称赞解缙(“书奏,帝称其才”)。后来朱元璋对解缙之父说“大器晚成,若以而子归,益令进学,后十年来,大用未晚也。”
朱元璋死后,解缙立即回到南京,当“有司劾缙违诏旨”时,解缙说“宾天之讣忽闻,痛切欲绝。母丧在殡,未遑安厝。家有九十之亲,倚门望思,皆不暇恋。冀一拜山陵,陨泪九土。……负平生之心,抱万古之痛。是以数鸣知感。冀还京师,得望天颜,或遂南还,父子相见,即更生之日也。”可以说其中的感情相当真挚,不尽是虚情假意。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练子宁,明史记载:“子宁英迈不群,十八年,以贡士廷试对策,力言:‘天之生材有限,陛下忍以区区小故,纵无穷之诛,何以为治?’太祖善其意,擢一甲第二,授翰林修撰。” 练子宁在廷试对策时猛烈抨击斥责朱元璋,朱元璋却将他擢升为一甲二名。
正因为朱元璋奠定下的这个基础,到了建文帝的时候,朝中文官大多都是刚烈正直之辈,靖难之役,有这么多的文臣,自愿殉难,坚决不肯在暴力下低头屈服,决非偶然,应当朱元璋时代就孕育养成的风气。
六、文官集团对皇权的干扰与限制
由于科举制度的彻底实行,和文官集团成为商人阶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代表,明朝的皇权的发挥受到了历史上最大的约束和阻碍。明朝士大夫前仆后继,不畏强权,敢于同帝王抗争的精神,人格独立的程度,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独特风景,堪称奇观。这与历来教育所灌输的明朝印象,如极端专制,皇权空前膨胀,政治极端黑暗等说法都是截然相反的。
清代人管同在《拟言科举书》中说:“明之时,大臣专权,而清代则阁部督抚,率不过奉行诏命;明之时,士多讲学,而清代则聚徒讲学者渺焉无闻;明之时,士多清议,而清代之士,则一心科举”。 明朝也就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批专权和清高的大臣,才能形成一个强大的文官集团,作为文官集团之首的内阁才能有效制约皇权。
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五月太祖诛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十五年(公元1382年),太祖设华盖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明代内阁的职权主要为草拟诏书和为皇帝决策提供意见。明代的票拟不单单是提意见,而是代皇帝草拟诏书。当内阁的阁臣发现他们所票拟的诏书被皇帝改票了他们可以封还执奏。皇帝不经过内阁直接内降中旨不合惯例,皇帝如强行内降,则必须由给事中覆奏一次和尚书询问确认一次才可以施行。可见皇帝要贯彻自己的意志比前代麻烦得多。
在司法审判上,虽然明代皇帝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然所有奏章皆须经由内阁票拟,阁臣有权向皇帝提出司法审判处理意见,皇帝又经常主动咨询阁臣,足见阁臣对于司法审判的影响不可小视。
明代中后期,六部尚书必须出自廷推,内阁阁臣或出自廷推,或经过翰林院的推举,否则就很容易被大臣们弹劾。这极大地限制了皇帝选官的途径和权力。严嵩说:“古者,论相之命自天子出。今者,每以付之廷推,而简用悉由宸断。”也就是说,内阁首辅出自廷推,而古之宰相则由皇帝任命。因此嘉靖皇帝曾发牢骚道:“廷推非道,相必君择”。从皇帝降旨和选择国家最高官僚的程序看已经有点“虚君政治”的影子了。因此可以说,明代的文官们经过一系列斗争,反而从制度上实现了对皇权更大的制约。
对于明朝的廷杖,历史学家孟森说:“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被人倾慕,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之美俗。清君之处臣,必令天下颂为至圣,必令天下视被处者为至辱,此则气节之所以日卑也”。
由于朱元璋时代孕育养成的风气,靖难之役时众多文臣自愿殉难,不肯在暴力下低头屈服,决非偶然。明朝士大夫中很多有较强烈的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主人翁意识。而这种责任感又来源于明朝比较彻底地推行科举制度。 如黄仁宇也说道:
张居正还有一个错误,则是他忽视了文官集团的双重性格。固然有很多官僚凭借特权,引用私人,扶植地主和高利贷者的利益。但是“四书“所揭橥的、为文官集团所标榜的宗旨,也并不全是口头禅。如导之以诚意,一些有责任感的年轻人如邹元标辈,又真能不顾一己安危荣辱,为仁民爱物的宗旨拼命。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能在存亡于肤发之间击退北方游牧民族的内犯,也能在万苦千辛中修复黄河的决堤。他们经常批评万历皇帝,其用心也未必真是“沽名卖直”,而是他们深知自我牺牲,必须得到皇帝的肯定和合作,才能使亿万百姓沾惠受益。
明代完整继承了汉文明的传统文化和意识形态,同时发达的经济催生出活跃的思想,而前面所述的活跃、进步的思想又加剧了士大夫人格的独立和个性的张扬。再由于政治公开化,大臣的上疏奏折和皇帝的批示都是公开的,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文官们敢于不计厉害得失和皇帝斗争,敢于公开辱骂批评皇帝的过失。
明朝前期官方主流意识形态是程朱理学,但并非不是被阉割扭曲了的意识形态。它相当完整地继承了汉唐文明中的一些精髓,比如儒家观念里的“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士可杀不可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等等,并被许多明朝士大夫信奉的。
建文帝刚登基的时候,有一天因为生病,上朝迟到了一会儿,“帝有疾,视朝晏。”尹昌隆就上疏批评建文帝:“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临百官,故能庶绩咸熙,天下乂安。陛下嗣守大业,宜追绳祖武,兢兢业业,忧勤万几。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数刻,犹未临朝。群臣宿卫,疲于伺候,旷职废业,上下懈弛。播之天下,传之四裔,非社稷福也。” 建文左右想把皇帝生病的事情告诉尹昌隆,结果建文帝制止说“直谏难得,何可沮也?其以疏宣示天下,使知朕过”。孟森将此和清代做了对比,“清嘉庆初,编修洪亮吉上书请代奏,亦视朝稍晏等语,严旨立斩,临刑改戍伊犁,遂亦称盛德,视此又何如也!”
皇上的宽容与臣子的忠诚,终于熔铸成了敢于直言劝谏的士人品格,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一次大理寺少卿戈谦言事过激,不少人都认为他这是买直沽名,仁宗也颇厌烦,虽经杨士奇劝解,但还是不高兴,只令其照旧供职,仍不准参加朝见。士奇又进言:“陛下有诏求言,今谦因言取咎,朝臣皆以言为戒。且四方朝觐之臣咸在,岂能尽知谦过?若传于远人,将谓朝廷不能容直言。”仁宗表示愿意承认过错,并让士奇告诉群臣。不料士奇依然不依不饶,非要让仁宗下玺书亲自引过认错。皇上最后无奈,也只好照办。
从明英宗开始,明朝大臣的性格更为张扬,甚至彪悍。如正统十三年的进士岳正,在天顺年间被明英宗选拔入内阁。明史对他的描述是:“素豪迈,负气敢言”“博学能文章,高自期许,气屹屹不能下人。在内阁才二十八日,勇事敢言,便殿论奏,至唾溅帝衣。” 连唾沫星子都喷到皇帝衣服上,可见其情状。
景泰年间,景帝为改立己子入住东宫,向阁臣行贿白银五十到一百两不等。正德皇帝即位后,内阁经斗争终将意志加于皇帝的例子。“拟旨上,不从,令再拟。健等力谏,谓‘……所拟四疏,……不敢更易,谨以原拟封进’。不报,居数日又言……(以退休要挟)。帝优旨慰留之。疏仍不下。越五日,健等复上疏,历数政令十失,……因再申前请。帝不得已,始下前疏,(仍未批准,而是)命所司详议。健知志终不行,首上章乞骸骨,李东阳、谢迁继之,帝皆不许。既而所司议上,一如健等指,帝勉从之。”这是因为朱厚照提不出理由否决内阁的票拟。
嘉靖皇帝因大礼议和文官开展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明史记载:“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 即嘉靖所下旨意三番五次被内阁驳回。下旨行不通,于是“帝欲推尊所生,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辄慰留不允。二年二月疾甚,复力请,乃许之。” 嘉靖派太监向毛澄哀求并“行贿”,毛澄还是不同意皇帝的要求,最终辞职。尽管如此,嘉靖仍厚待毛澄。 嘉靖无论是涕泗不止,要“避位奉母归”,还是声色俱厉地大叫“尔辈无君,欲使朕亦无父乎”都无济于事。嘉靖最后无奈动用权术,利用文官集团内部矛盾,才最终个个击破。
海瑞之例自不必说。待嘉靖死去,明朝文官集团的势力更汹涌。下面就着重介绍和分析万历时期这方面的情况。一直以来文史界对于万历皇帝评价极差,理由主要是他二十年不上朝,纵容太监充当矿监敛财等。但真实情况是,万历虽然不上朝,但并非不管事,万历在初时也曾励精图治,但是由于皇权与文官制度发生了剧烈冲突,并受到压抑,万历这才用消极方式对抗。黄仁宇论述说:
只有少数最接近皇帝的人,包括首辅申时行,才了解到不同的环境可以为万历的性格和行为带来多大的差别。他从小早熟,在皇太后和张居正的教育之下,他的生活已经有了一定的目的。当初他对于臣僚的腐化感到忧虑,自己草拟手诏,禁止官员之间互相馈赠礼物。他对于各种典礼也颇为注重,早朝的官员缺席过多,他会提出质问;掌礼官的动作有欠娴雅,他会表示不快。其后他的懒名一著,臣僚们就谁也记不起他当初的励精图治:命令大学士把各朝实录抄送给他阅览,经常和内阁学士讨论历史上治乱兴亡之迹,甚至在炎热的夏天亲临观看官兵的射箭比赛而使陪同他的宦官有好几个人因为溽暑而晕倒。但目前既已如此,过去的一切就统统不在话下了。
当时文官骂皇帝的风气,就当代人也难以接受。万历时期,言官们对皇帝群狼式的围攻和暴风雨式的批判漫骂,已经有一些学者做过论述。如蔡明伦在研究中仅提到的参与批骂万历的人即有李沂、谢杰、王元翰、马经纶、魏允贞、李三才、田大益、张养蒙、马孟祯、许闻造。其中有些人上疏中的漫骂更是到了歇斯底里、无所顾忌的地步。如田大益把万历同“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厉王、汉桓帝、灵帝、宋徽宗等昏君”等同并列,蔡明伦说:“这完全是毫无忌惮、汪洋恣肆,把神宗骂的体无完肤”。“这些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抨击,前后相继,几乎到了破口大骂的地步,将神宗置于铺天盖地的非议中”。一些言官看到进言言辞激烈无碍,“也就更加放心大胆地批评指责,甚至在上奏前四处宣扬,显示其言之激切,以求直言极谏之名。” “随着明朝中后期士风之日下,士大夫变的趋炎附势,追逐名利,好名之风颇盛”。
万历十七年十二月,大理寺官员雒于仁上奏了一篇被后人称为《酒色财气疏》的上疏,其开篇就说:“陛下之恙,病在酒色财气者也,夫纵酒则溃胃,好色则耗精,贪财则乱神,尚气则损肝。”接下来历数万历在“纵酒”“好色”“贪财”和“尚气”四方面的具体行为和体现。《明史》记:“评事雒于仁进《酒色财气四箴》,帝大怒,召时行等条分析之,将重谴。时行请毋下其章,而讽于仁自引去,于仁赖以免。” 尽管万历很生气,却不能重罚雒于仁。 对这类现象,黄仁宇说:
一个从七品的下级文官,过去对朝廷的惟一贡献只是检举了张居正,今天居然具有这种道德上的权威,敢于直接指斥皇帝,其凭借者安在?万历的看法是,邹元标和其他诤谏者并非对他尽忠,而是出于自私自利,即所谓“讪君卖直”。这些人把正直当作商品,甚至不惜用诽谤讪议人君的方法作本钱,然后招摇贩卖他正直的声望。
这种看法不无事实上的根据。有些文官熟读诗书,深知百世流芳之说。他们可以找到一个题目,宁可在御前犯不敬之罪,今日受刑,明日名扬史册。这样的做法,说明了忠臣烈士的名誉,确乎是一种高贵的商品。否则,何以有许多人愿意付出这样昂贵的代价,放弃经过千辛万苦挣来的进士出身,继之以血肉甚至生命去追求?
当时曾任过礼部尚书的于慎行说“近世士大夫以气节相高,不恤生死,往往视廷杖戍谴为登仙之路。一遭斥谪,意气扬扬,目上趾高,傲视一世,正所谓意气有加也”。 大学士许国也愤慨地说:“迩来建言成风,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过,故人竞趋之为捷径,此风既成,莫可救止。” 万历知道言官们的把戏,但却无可奈何,只得锻炼出忍耐的“好脾气”来。而在册立太子的问题上,万历和文官集团的争斗从万历十四年(1586年)就已开始。
到了1586年初,常洵出生,郑氏被册为皇贵妃,立储的争执已经肇始。但就在这前后,万历已经发现他想做的事情统统不能做到,于是他想励精图治的念头就一天天减退。随之而来的是臣下的奏疏中指斥他荒怠的字眼也越来越无忌讳。有一本奏折上说,如果皇帝不接受他的意见,天下臣民必将视之为无道,而列祖列宗也必将痛哭于九泉。皇帝刚刚批示说此人语无论次,应当降级外调,另一个人跟着奏上一本,内称皇上的朱批不甚合适,那位进谏的人乃是忠臣,不但不应降级,而且应当表扬奖励,以表现虚怀纳谏的人君风度。这种“上下否隔”的情形既已开端,至1587年就更加恶化。
万历二十年,礼部都给事中李献可等人联合上疏逼迫万历表态,但他们竟把弘治年号错写成“弘洪”,神宗反击批复说“册立已有旨了,这厮每又来烦激,且本内年号错写,显是故违明旨,污戏君上,好生可恶,为首的姑着降一级调任外用,其余各罚俸六个月”。 内阁首辅王家屏接到批示后,却将批示原封不动地退回,并附上反驳意见把皇帝批驳得似乎一无是处。“对于首辅敢于封还御批,神宗十分不满,又不便于发作。” 最后干脆以沉默对抗。谁知王家屏对皇帝的沉默仍不依不饶,假称自己生病,进而以提出辞职来要挟。神宗哭笑不得,只得派一名文书官到王家屏私邸,表明自己态度,要王家屏出来办事。其手谕中说:“迩年以来,善事小臣狂肆不道,逞意激扰,姑以薄罚。卿为佐治,见此要名不义之徒,自宜调停厝处,缓词解谏,却乃径驳御批,故激朕怒,甚失礼体。及朕怒起,卿又不忍受,假疾具疏,文言求去。朕思卿真欲以此挟君废政,沽名逸卧,岂人臣之义哉!……方今国务多艰,卿忽然高卧,其心可安乎?卿既有疾,准暂假数日即出,入阁办事。” 即便如此,王家屏还是执意辞职,万历再三挽留仍无济于事。最后只得无奈放他回去。
“……在万历登极以后,虽然坐在他祖先坐过的宝座之上,但他的职责和权限已经和他的前代有所不同。他的祖先,一言一行都被臣下恭维为绝对的道德标准,而他却是在他的臣僚教育之下长大的。他的责任范围乃是这群文臣们所安排的。他的感情更需作绝对的抑制。这前后不同之处尽管在形式上含蓄,实质上却毫不含糊。原因是开国之君主创建了本朝,同时也设立了作为行政工具的文官制度,而今天的文官却早已成熟,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个个性平淡的君主作为天命的代表,其任务就是在他们的争端无法解决时作出强制性的仲裁。他们要求这位守成之主与日常的生活隔绝,在仲裁争端中不挟带个人的嗜好和偏爱以引起更多的纠纷。坦率地说,就是皇帝最好毫无主见,因此更足以代表天命。这种关系,已经由万历的曾叔祖弘治作出了榜样。弘治皇帝愈是谦抑温和,听凭文臣们的摆布,文臣们就愈是称颂他为有道明君。
这样的一个皇帝,实际上已经不是国事的处置者,而是处置国事的一个权威性的象征。他应该做到寓至善于无形。如果他能够保持感情与个性的真空,经常演习各种礼仪,以增强抽象的伦理观念,他就和上述要求恰相符合。
多少年来,文官已经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力量,强迫坐在宝座上的皇帝在处理政务时摈斥他个人的意志。皇帝没有办法抵御这种力量,因为他的权威产生于百官的俯伏跪拜之中,他实际上所能控制的则至为微薄。名义上他是天子,实际上他受制于廷臣。万历皇帝以他的聪明接触到了事情的真相,明白了自己立常洵的计划不能成功,就心灰意懒,对这个操纵实际的官僚集团日益疏远,采取了长期怠工的消极对抗。”
万历派出的矿税太监,是为应付皇宫日常支出和增加国家财政,但因触犯了商人阶层的利益,多被暴民活活打死,远无今人认为的那般风光跋扈。神宗却只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如湖广民变中,数万市民包围陈奉的税监府,陈手下六人被投入江中淹死,锦衣卫被打伤,税监衙门被烧。最终结果却是暴徒和煽动暴乱的官员都未受罚,受害者陈奉反被撤消税监职务。
再如万历三十四年云南民变,同样是在地方官员的参与纵容下,一些暴徒把矿税太监杨荣处死后焚尸。神宗愤怒之下用绝食数天来表示抗议。 “近代的西方国家是政府镇压反政府分子暴动,然后反政府者用绝食来表示抗议示威,而在明朝的中国则是颠倒过来了,皇帝用绝食来向大臣文官表示抗议,这也真是只有明朝才会出现的奇观。”
然而,万历并没有因大臣的作对甚至漫骂而杀人;万历年间的大量国事都是万历处理的,大到万历三大征,特别是明日壬辰战争一直在万历指导下进行,小如利玛窦进京传教,建教堂、月供乃至墓地都是在万历过问下顺利进行的。由于万历腿部腰部有疾行动不便导致与大臣见面机会减少,但明代处理政事,主要是通过奏疏批阅往来进行。西方传教士对万历充满敬意好感,东西方文明得以交流,万历是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的。
明朝文官对抗皇帝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正德皇帝朱厚照要下江南,被文官集团层层阻挡,正德皇帝的形象也因为和文官的对抗而被肆意丑化。正德十二年十月(1517年),蒙古鞑靼小王子再次率五万人犯边,正遇上明武宗朱厚照。此前武宗皇帝出居庸关遭大臣和守将阻止,后趁居庸关巡守御史张钦外出,才得以“趁机”出关。于是应州之战打响。朱厚照先派少量部队引蛇出洞,再不断增加兵力,牵制敌军。此战持续整一天,最终以小王子败退告终。
对于这场战斗,《武宗实录》上的记载却令人匪夷所思:明军阵亡52人,蒙古军阵亡16人。《明史》记:“死者数百人”。 双方约十万人参战,且厮杀了一整天,细品此句,当知抹黑的行为是何等明显。而朱厚照所说其亲自杀敌一人,在人们心目中则成了其自我吹嘘的证明。而实际上,武宗皇帝完全可以吹嘘自己杀了十多个、几十个蒙古兵。于是,人们只记得荒淫无度的朱厚照,却不知道英勇无畏的朱厚照。
明朝特殊的文官制度使政府的运作基本上得以稳定运行。即便是认为万历放弃职责的历史学家黄仁宇也承认:“皇帝的放弃职责并没有使政府陷于瘫痪。文官集团有它多年来形成的自动控制程序……北京的会试、殿试照旧举行;地方官和京官按时的考核也没有废止。派遣和升迁中下级文官,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对于这些例行公事,皇帝照例批准。”
所谓崇祯是因为中了反间计,听信了几个从清军那里放回来的太监的话,这才把袁崇焕抓起来,并最终处死,进而认为崇祯皇帝昏庸,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崇祯时担任锦衣卫指挥的王世德记载:“先是,巡捕营获一木工,云崇焕谋反,以为谍事下镇抚司。掌刑指挥李若琏訇得其枉,奏之,复下锦衣卫以为实。于是喧传崇焕谋反,人人切齿,及行刑,百姓脔食其肉。崇焕误国之罪无所逃,以为谋反,冤矣。” 经三次审讯,这个木工被确定为间谍,但袁崇焕谋反通敌的谣言已不胫而走,导致“人人切齿”,加上文官集团的推波助澜,到凌迟袁崇焕时,百姓争吃其肉。但明朝政府只认为“崇焕误国之罪无所逃”,说他谋反是冤枉的。
崇祯也并不想杀袁崇焕,他在一份给袁辩护的奏疏上批复“袁崇焕询问明白,即着前去边塞立功,另议擢用”。但此时袁崇焕生死已非崇祯个人意志所能左右,无论民间的强大舆论还是朝廷文官的坚持,都到了不处死袁崇焕则不能服众的地步。这也是袁崇焕在崇祯二年十二月一日被抓,一直到了崇祯三年的八月,才最终有了一个处理结果的原因。
为缓急财政压力,崇祯帝将皇宫里器具藏品和全部内帑都拿出来卖,并且低三下四地向属下大臣以及皇室亲戚请求募捐。然而所得甚少。如武清侯李国瑞一家故意装穷“把家中杂器摆到大街上出卖,搞的满城风雨”, 崇祯皇帝迫于各方压力,只能作罢。在崇祯十年的一次谈话中,崇祯帝吐露了自己的苦恼和困惑,他说:“去岁谕令勋戚之家捐助,至今抗拒,全无急公体国之心,就是省直乡绅也不捐助。及至贼来,都为他有了,怎么这等愚?”
到明亡前夕,崇祯连防守北京城的士兵军饷都发不出来。只得再次向大臣以及那些勋戚还有太监们请求捐助。结果几个太监还慷慨一些“在京城只有太监王永祚、王德化、曹化淳各自捐了五万两银子,其余官僚个个如同铁公鸡一毛不拔。阁臣魏藻德仅捐五百两,阁臣陈演在皇帝面前装穷……太监徐高受命劝谕崇祯的岳父周奎”,结果此人始终不肯捐钱,“气得太监徐高拂袖而起:‘老皇亲如此鄙吝,大事去矣!广蓄多产何益’周奎被逼无奈,才忍痛捐了一万两。其余勋戚官僚纷纷效仿,没有一个捐饷超过一万两。”退休太监头司礼监王之心认捐一万两。大学士陈演推托“从未向吏兵部讨一缺” ,向来清苦,一毛不拔。并不是他们真的无钱,后来李自成进占北京,严刑拷掠,“从周奎家抄出银子五十多万两,陈演也献银四万两。” “太监王之心家,搜得白银15万两,珍玩珠宝大抵价值也在15万两左右。” 而于其他商人官僚查抄出的银子竟达7000万两白银。
崇祯以所谓公认的掌握生杀大权的皇帝之尊,居然如此哀求臣僚下属捐献银子,而对他们不肯多捐的行为却无可奈何。这在中国历史甚至世界历史上也是极少有的。这样的事实,不仅表明崇祯帝确实已经没有内帑,拿不出半点钱来。而且这个事实也显示明朝的皇帝具有很强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意识,以至到了国家危难关头,居然还要依靠募捐来筹集军饷。
对于宦官祸国问题,其实明朝宦官肆虐的问题并没有某些人说的到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地步。明朝掌管司礼间的宦官和文官政府一直在明争暗斗,但是始终没有占过上风,在魏忠贤时期,太监的权力达到顶峰,但是文官体制已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在崇祯帝的亲自组织支持下,魏忠贤倒台,而明朝政府没有出现动荡。
《明史》记载:“自冯保、张诚、张鲸相继获罪,其党有所惩,不敢大肆。帝亦恶其党盛,有缺多不补。迨晚年,用事者寥寥,东厂狱中至生青草。帝常膳旧以司礼轮供,后司礼无人,乾清宫管事牌子常云独办,以故侦卒稀简,中外相安。” 樊树志《晚明史》中有同样论述。
有人认为,尽管明代封建专制皇权受到很大约束,但这并不代表明代政治的充分自由,因为专制有一人之专制和群体之专制之分,也就是说,明代中国的政治生活并未真正摆脱专制,文官集团这一整个群体所代表和要求的利益无论在客观或主观上都与全民利益或整个民族国家的利益强烈冲突。笔者不太赞同这样的观念。由于明代科学制度在历史上执行得最彻底,官员调动相对比较频繁,在理论上使得所有能够读书之人都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文官阶层。 也就是说,文官阶层与民众有相对比较的联系,民众(主要是商人阶层)是文官集团的来源基础,其必然代表商人阶层利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全民的利益(这与晚明史实符合)。再者,按明代为群体之专制的说法,当今欧美国家,当政阶层是否也是专制——真正让多数人管理少数人的,只有上世纪49年后的人民站起来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群体之专制与群体之民主又是如何区分呢?
七、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
在拥有大规模东西方文明交流,工商业尤其是私营工商业的蓬勃发展,发达的海外贸易,以及思想解放运动和特殊的政治制度,明末以来从生产力到意识形态都提供了逐渐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条件。
1.资本主义萌芽
政府人员不足,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中层后勤保障能力不力,公共投入不足(这些情况都是导因于低税政策),所有这些原因使得国家根本无力动员帝国的全部财力,其所能控制的资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诸如盐课、海关税、内陆关税、林木出产税以及矿银等都面临这样的情况。
从上面论述的事实可以看出,明代并非如很多人想像的是对社会实施严密控制的专制社会,而是一个把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压缩到低限度的社会。明朝经济的发展运行不大受政府的干涉控制,对私人经济力量的发展,政府无心也无力管制约束。
明代中叶以后长江中下游出现的发达的商业贸易,标志着儒家文明内部工商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江南一带的到处是资本主义萌芽。明王朝由于代表和维护商人利益的文官集团的存在,政府征商税极低,已经成为相当强大的社会力量的工商业者,对于增税也不能忍受。上层文官集团对加税百般阻挠,下层出现过大规模的反对矿监,税使的民变不断发生。大规模的几十次,一般规模的几百次。代表资本主义的市民利益集团手工业者和明朝封建制度开始激烈斗争了,在苏州和湖北就有工人爆发了抗议和暴动,牺牲者还赢得知识分子的赞扬。张溥写的《五人墓碑记》就是对此的记载和歌颂。“民变”不同于农民起义,有这类斗争,“平等”、“自由”、“实业兴国”、“保护贸易”等思想就会传播,资产阶级改良和革命就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