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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一些相关问题的论述.4

作者:嘉林 当前章节:15440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3:27

在历史上,唐、宋、明过分注重给予突厥、契丹、蒙古、女真等族过多利益优惠,而未能在文化层面同化他们,造成他们先后野蛮入侵和破坏中华文明,打断中华文明的正常发展。而当今国家强化少数民族的利益和意识,造成的结果不是所有少数民族都“和谐”地融入中华民族,满独、藏独、疆独,等,都给中国的国家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苏联、南联盟的历史教训仍在眼前,以及中国古代惨痛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必需保持警惕。

今天汉族地位和利益的弱化,追求平等的汉族地位和利益就被说成“大汉族主义”,使一部分汉族人的文化优越感和自豪感受打击,生出较强烈的民族情绪,甚至其中少数人会形成极端、狭隘的民族观,敌视所有有分裂行径的少数民族及部分少数民族特权阶层。这对民族团结也是不利的。当然,这方面隐患远小于直接来自于极端少数民族势力的威胁。

靠弱化主体民族的意识来实现各民族争夺公共品的暂时平衡,这就是当前国家政策,当前主流舆论“抑汉扬少”、高调《狼图腾》、“清文化节”以及一大批歌颂蒙元、满清影视剧,拒绝宣传岳飞、郑成功的由来。

中国古代,汉、唐、明都是用极具魅力的灿烂文化和经济力量成功地吸引、同化了周边民族,在给予利益的同时,使用强大的文化征服他们,使他们融入到华夏当中,甚至使中国之外的朝鲜在华夏亡二百多年后仍追忆中华直至再次被日本占领。这是中国古代文化民族主义和各方面发展成就的巨大魅力所致。显然,当今中国尚不具备如此能力和魅力。要在具有悠久文明、并一直坚持开放的文明共同体理念的中国建设统一的近代国家,更有条件容易做到的应该是“文化与政治的统一”,而非一味强调“民族”的概念并使之政治化。 北京大学马戎说:

中国传统中把少数族群“文化化”的成功思路,没有被我们继承下来,却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种历史错位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的反思。中国人应当……把建国以来在族群问题上的“政治化”趋势改变为“文化化”的新方向,把少数族群问题逐步“去政治化”。……在思考少数族群的有关问题时,应逐步把它们更看成是“文化群体”而逐步减少它们作为“政治群体”的色彩。

包括藏独、东突、满独、蒙独从来不是因为有“大汉族主义”才发生,有没有“大汉族主义”这些人的活动都从来没有停止过,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关键在于国家政策是否合乎实际。为什么毛泽东时代民族分裂活动就消声匿迹,而改革开发以后民族分裂活动则时有发生呢?根本问题在于我们是走“精英路线”还是“群众路线”,解决各族群众的中国人认同问题。

中国也需要新形式的华夷之辨。这不是指把中国各族人民分成高等和低等,而是按照恢复被满清政权歪曲的华夷之辨的内容,把文明发展看成贡献,把野蛮破坏看成可鄙。不把历史上屠杀掠夺的强盗看成英雄。中国要彻底肃清游牧民族弱肉强食、不珍惜人类生命价值和尊严的野蛮思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重新恢复华夏珍惜人命、尊重人类尊严的传统。把那些篡改历史,颠倒黑白、混淆中国人民是非观念和道德标准的学者从能够影响中国人民思想的教育界、历史界、文化界赶走。

五、汉服运动与传统历史文化复兴

汉服(Hanfu),中国汉民族的传统民族服饰,是指约公元前21世纪在至公元17世纪中叶(明末清初)的近四千年中,以华夏(汉朝后又称汉民族)民族文化为基础,通过自然演化而形成的具有独特华夏民族文化风貌性格,区别于其它民族的传统服饰体系;或者说:汉民族传统服饰(汉服)是从夏商周时期到明朝,华夏(汉)民族所着的、具有浓郁华夏(汉)民族风格的一系列华夏(汉)民族服饰的总体集合。在古代,“汉服”概念多以“衣冠”“衣裳”等代替。

在现有考古实物支持年代之前,汉族及其先民已有独特的服装体系了。如《史记》认为“华夏衣裳为黄帝所制”。《易经?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一》:“黄帝之前,未有衣裳屋宇。及黄帝造屋宇,制衣服,营殡葬,万民故免存亡之难。”《诗经?曹风?蜉蝣》:“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尚书正义》注“华夏”:“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左传?定公十年》疏云:“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

汉服服饰制度自周代至明代,三千年来汉人服装的基本特征是没有太大的改变。延续千年的丝绸之路包括海上丝绸之路,显示了世界各地包括欧亚美洲人对中国服饰文化的倾慕和向往。直到三百多年前满清入关,这一服饰制度才消亡。1644年明朝灭亡后,在与南明的战争中,满清统治者为削弱汉人的民族认同感,以达到统一中国的目的,而大力推行满族发型和满族服装,用残酷、血腥的手段禁止百姓穿戴汉族服饰,史称“剃发易服”(“剃发”也作“薙发”)。这使得汉服逐渐消亡。在文明、信仰方面,满清贵族采取剃发易服、大兴文字狱、篡毁史书、压制汉官等种种手段,坚决摧毁汉民族自尊、自强的民族思想、科学精神和先进“华夷之辨”意识,坚决打击汉民族的文明优越感。因此,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自尊自强的民族精神遭到严重歪曲和削弱。直至如今。

由于满清时代离我们最近,所以它留下来的有形或无形的文化遗迹也最多,有形的如马褂旗袍,尽管它们实际上属于满族服装,是满清贵族强加给汉民族的民族耻辱,但是它们至尽仍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心目中有着深厚印象和感情,一直被误认为“中国服装(唐装)”或“汉族服装”,却不知这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马褂、旗袍不合宜地占据着中国国服的地位,使汉族人在很多场合陷入尴尬或无知的境地,更使宪法中关于民族平等的条款在文化层面上成为空文。无形的文化遗迹如辫子,即西方人俗称的“猪尾巴”,是近代西方人嘲笑中国人最热的话题。另外则是国人对中华文化的否定或不自信,崇洋媚外,哈韩、哈日尤其是过分崇尚以美国为主的西方文化等精神毒害。

满清入关和野蛮统治使得华夏文化只在日本和朝鲜半岛得到部分继承和发展。有着明显汉服特征的和服和韩服分别是日本和韩国的民族传统服饰,而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民族至今没有自己的民族传统服饰。韩国端午祭申遗成功,以及准备将中医改成韩医、将其它中华文化精粹申遗等,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警惕,尤其是重新审视中国文化的现状。要停止隐瞒歪曲篡改历史,恢复历史真相,积极宣扬华夏传统文化,找回华夏尊严与自信。

在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欧洲国家的人还把梳辫子、穿古怪服装当成中国人的形象,作为去中国旅游的招贴广告。外国个别人的刻板印象有待于时间长河与文化交流的改变。然而,我们今天的某些文化传播中却仍在宣扬“辫子”。个别地方旅游景点突出“辫子”文化卖点,用旁观者猎奇的立场陈示我们民族身上的伤痛与疮疤;“辫子戏”一度辉映荧屏,有识之士纷纷对这种“辫子”情结进行文化反思。鲁迅先生激烈批判的“辫子”不应再成为璀璨于人类文化星河的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象征,至少不应成为我们中华民族优秀古典文化传承的人文标志。

最可笑的,是中国人自己,上千年汉唐衣冠丧失殆尽,穿个旗人的马褂,却叫“唐装”。至于“旗装”,可以望文生义,也就是旗人妇女的袍服,虽然今天的“旗装”和清代旗人女子的旗装比较起来略有变化,但仍然保持其基本特点:立领、紧身、衣袖窄小,用衣扣。真正见到汉人发明、创造的宽衣大袖是却称为“和服”,而和汉人的传统服装没有血缘联系的马褂、旗装,反登堂入室,鸠占鹊巢,成为中国的“国服”,甚至也获得了洋人的鼓噪、吹捧。面对这种历史的捉弄,实在令人苦涩不堪!又痛心无比!

汉服运动是当前时期,中华民族复兴运动在思想文化领域的一种形式。

汉服运动是21世纪初在中国国力上升,一部分汉族人民族主义思想“觉醒”的背景下,以青年族群为主体,以复兴清代前汉民族传统服饰为出发点,借此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回归华夏文明内涵为目标的一场文化运动。或者说,唤起民族意识、找回华夏价值、恢复华夏尊严、重振华夏文明和复兴华夷之辨(文化民族主义)是汉服运动的使命和目标。匡正明清史观和重建华夷之辨则是汉服运动的重要内容。

汉服运动实践参与者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兴趣,他们热衷和喜爱传统文化,有些精通诗词和古文,对中国历史也有着广泛而深刻的认识。他们以复兴华夏(汉)民族传统服饰为切入点来影响大众进而发扬传统文化和匡正文明史观。汉服宣传活动场域除组织及讨论活动计划的网络外,多为大中城市高等院校、具传统意义的事业单位、景点、公园等,常见活动内容有拜祭民族英雄、举办传统文化学习交流活动、参加相关传统文化表演,积极向民众宣传汉服概念和传统文化。

汉服运动的重要网上基地是汉网、百度汉服吧等网上论坛。近来由于不少城市实体汉服店或与汉文化相关的文化机构、商业场所的应运而生,汉服运动也开始从网络上的热议更近一步地迈向公众的日常生活。大约除澳门外,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台湾、香港,都不同程度地兴起了汉服宣传活动,乃至海外华人聚焦的国家和地区。随着汉服运动的深入进行和参与者规模的扩大,已使汉服运动的倡导者和交流学习场所由最初的以汉网为核心,逐渐呈现出以不同的网站为核心的分散化、地区化和多元化。

汉服运动实践者期待并欢迎任何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热爱民族和国家,热爱和平与团结的朋友加入汉服运动。期待并欢迎所有同胞的热心关注和有益指教。

附录一:辩“大汉族主义”

所谓的“大汉族主义”,强加在汉族人民头上的一道铁链,对汉族人民的莫须有之定性,作为分化和瓦解汉族人民的一道工具,网上有诸多批判。现结合个人的意见,将网上的一些论述整理,供广大汉族同胞参考。

1、所谓“大汉族主义”的历史考察

中国古代有没有“大汉族主义”?自秦汉统一中国,汉民族的正式形成则为两千两百多年。在这此历史期间,约有35%的岁月是非汉族对中国全境或部份实行民族统治。汉民族,尤其是汉族普通民众遭受着民族、阶级的双重压迫自不待言,那么另外约百分之六十五的岁月又如何呢?

汉族的中原王朝对境内外少数民族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大致可分三个时期去考察。一是中原王朝弱势期,二是局势相对稳定期,三是中原王朝强势期。

第一,在中原王朝时期。中原王朝弱势期在中国历史上占相当比重,汉初、晚唐、两宋、明末均属此类。弱势期的中原王朝对咄咄逼人的塞外游牧民族大都采取割地、赔款、和亲等方法以取苟安。两宋最为典型,而晚明却较另类。由于明季有宋亡之鉴,士大夫阶级中主战派成为主流,再加上毅宗刚强的个性,使弱势的晚明仍对强敌采取抵抗态度。但无论如何,弱势的中原王朝,亦即弱势的汉民族与“大汉族主义”根本沾不上边。中原王朝为支付巨额的赔款、岁币必然向汉族民众征收更繁重的税赋。正是“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从而大大加重了汉族人民的负担。

第二,在局势相对稳定期。局势相对稳定时期,两汉的大部、中唐、中明均可属之。这个时期的中原王朝虽不至割地赔款但大多也以柔性方式取得安宁。主要作法有和亲及进贡回赏、开边马市。把公主或以宫女冒充公主嫁给番王,构建姻亲关系以消弥或减轻、延缓游牧民族的入寇。进贡回赏亦以此为目的。让少数民族的酋长带少量土特产进京纳贡,然后回以重赏。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中原王朝的虚荣心,也可使强悍的少数民族酋长从中获取物质利益,使并无入主中原大志,只以攫取财富为欲的酋长们乐乎其中。为了让更多的游牧民族中的一般民众获得所缺的生活用品,中原王朝在边境地区开办一些榷场马市。此举也使汉地得到所需的马匹、井盐之类。进贡回赏的花费终究还是会转嫁到汉族人民的头上,尽管它不及赔款岁币那样沉重。安史之乱平定后,中唐局势相对稳定。而曾助唐平定安史之乱获大掠京都作酬劳的回纥,在肆意欺侮、压榨唐王朝几十年后终究因内乱和黠戛斯十万精骑的攻击而崩溃。当回纥部众解体衰微之时,唐王朝不但没有落井下石趁火打劫,反而以德报怨伸以援手。回纥散众分几支逃亡迁徙。奔西域的一支便成为当今维吾尔族之先民。南下唐境的两支得到唐王朝的善待。一支唐安置他们在振武、天德一带。给米二万五千石,绢三千匹。另一支迁居河西甘州一带。唐送其绢一万匹。由此可见唐汉民族的宽厚淳良,哪有“大汉族主义”的行事迹象?

第三,在中原王趄强势期。中原王朝的强势期当数又如何呢?检视史册可知,这个强势期相当短暂。散布在两汉、盛唐、明初的强势期相加也只占中国信史的十分之一左右。其所谓强势,是中原王朝对寇边的游牧民族出击并能取胜。这似乎有点“大汉族主义”的嫌疑,颇须探讨之。首先应弄清的是中原王朝的出击是什么性质?中外历史上民族、部族、国家的出击构成了人类历史的重要部份。从亚历山大东征到十字军东征直至纳粹德国的东征,从大流士的西征到成吉思汉的西征直至大和武士的西征,都是以侵略征服的形态出现。中国历史上历次中原王朝对塞外游牧民族的出击则截然不同,它不是以侵略征服为动力,而是自卫反 击。是在以岁币和亲等方式都不能获得安宁后不得不采取的军事行动。即所谓“苟能制侵凌,岂在多杀伤”。两汉击破匈奴、盛唐打败突厥的由来与经过都为稍懂中国古代史的人们所熟知。明初亦是如此。朱元璋恢复华夏后对退往漠北的残元势力并不穷追。朱棣经“靖难之役”即位后亦无伐北之心。他致书元主说“相与和好,朕主中国,可汗主朔漠,彼此永远相安无事,岂不美哉?”不料元主竟将明使斩杀,朱棣大怒之余,忆及两宋惨祸。深知塞外游牧者终为华夏大患。委曲不能求,长痛不如短痛。遂在国家初定百废待兴之时毅然举兵北击。十四年之中,朱棣五次率兵亲征漠北。最终病逝征途。确实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有明之初造就了近半个世纪的北疆安宁。由此可知,无论两汉袭匈奴盛唐破突厥、明初击残元都是正义的自卫反击战争。与“大汉族主义”无缘。

对于境内的少数民族中原王朝又如何对待呢?无论是两汉时期内附的匈奴,还是盛唐内附的东突厥,中原王朝都善待之。划出地域给其生息,并提供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如匈奴战败后分南、北两部。南匈奴内附。汉王朝让他们定居五原、云中一带。汉和帝时有人口二十几万。汉王朝每年给他们一亿九十万钱,保障他们的生活。如此厚待,连南单于都由衷地说:“生长汉地,开口仰食,惭无报效之义”。初唐灭东突厥后,得降众十多万。如何安置这些昔日烧杀掳掠的人群,唐庙堂之上展开了一场辩论。有一种主张是使回漠北。因“留之中国,有损无益”,“他日将成心腹之患”。另一种看法是,驱回原处,于情理有悖。而孔子有言:有教无类,如善待归降之众,晓以教化经年,则可变唐民,何患之有?故亦宜徙于中国边境各州。游牧农耕任其所愿。唐太宗采纳了后一种意见。而且,唐太宗还给众酋长封以从都督到将军、中郎将等官爵俸禄。允许入主长安的就有一万多家。如此仁爱宽厚地对待战败了的少数民族,与历史上各游牧民族入寇得势后对汉人的血腥屠杀、疯狂掳掠真有天渊之别!这哪有丝毫“大汉族主义”的影子?

由历史可以知道,汉族正式形成后两千几百年的历史中,汉族民众从来没有拥有过象金国猛安、谋克户的女真全民统治权、元蒙四等人制的蒙古全民统治权,和满清八旗的满洲全民统治权。中原汉王朝奉行的是以怀柔驭蛮荒的国策,并无以大汉族去强行压服少数民族。更与满清入关后“留头不留发”企图以血腥手段同化汉族的政策有天壤之别。

因此,历史上“大汉族主义”是从不存在的。

2、现在中国是否存在“大汉族主义”?

大汉族主义,是指在民族关系中,强调汉民族的素质、地位优越于其他民族,进而谋求汉民族对于其他民族的特权乃至统治权。显然,它同时具备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用以实现汉民族踞于其他民族之上的法律法令政策;二是支撑这些法律法令政策的观点理论和现实表象。前者可视为“大汉族主义”的硬件,后者可视为软件。

上面对历史上所谓的“大汉族主义”进行了分析,说明中国古代是没有“大汉族主义”的。那么,现在中国是否真有“大汉族主义”存在?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综观中国的民族政策,几乎所有法律法规都是优待少数民族的,而只有汉族被排除在优待政策之外。大致一查,主要有:

第一,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哪怕是汉族人占多数,也要搞少数民族自治。既然创造了一个上位民族概念“中华民族”,包括了56个民族,又何来民族自治?既然自治,为何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人也是少数民族,汉族为何在区内不能自治?有人说,现在政权是汉族的,可是政权领导层中也有少数民族,既然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中国都是中华民族的,何来民族自治区?

第二,少数民族可以享受优待的生育、就学、就业、升迁等机会和权利。现行的民族政策,汉族必须处在最底层。(历史上,在蒙元,汉人、南人处在最底层;满清,汉人处在奴才的地位)。在中国,汉人的生育得到限制,作为人的基本权益,汉人不如其他民族的人。对犯罪者,汉族的罪犯必须得到最严厉的惩处,而少数民族的就可以从轻发落,甚至杀了汉人可以不用偿命。(在蒙元,蒙古人杀了汉人只需缴几头牛的罚款就可了事)。汉人不能携带凶器,而少数民族则可以。(在蒙元,汉人4户人家合用一把菜刀)。在少数民族地区,汉人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在汉人地区,汉人还是必须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但汉族人的生活习俗却没有必要得到尊重。汉族人必须火葬,少数民族可以随便。(在满清,汉人必须穿满族衣服,剃满族发式,不然就砍头。以致现在汉族连民族服装都没有)。

第三,人为分化汉族,把“大汉族主义”作为借口永远强奸汉族人民。不平等的民族政策,导致了很多汉人想方设法成为少数民族。这个政策,最大的作用,就是强化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的差异性,让各民族在56年后还是无法融合。这个政策,对政府要建立一个伟大的中华民族的“雄心”,是最大的打击。再看汉族自虐,看遍世界各国,没有哪个民族象汉族人这样,会顿足垂胸地竭力证明历史上他们的祖先被屠杀是多么地合理、多么地应该。杀人凶手是多么地伟大、多么地代表了先进的潮流。也没有哪个民族象汉族这样,堂而皇之地宣扬投降、宣扬背叛、宣扬和人类普遍的礼仪廉耻相背离的哲学。看遍世界各国,没有哪个民族象汉族人这样,在作为民族精英的知识分子群体中,充满了浮躁的实用主义,毫无思想的深度,毫无理性的思考。当今社会的学术腐败,危害之大,涉及面之广,令人惊愕,这难道是偶然的?

第四,“大汉族主义”成为永远奴役汉族人民的一个禁区。对汉族的不平等的民族政策,把汉族争取平等的权利诉求解读为“大汉族主义”,刻意弱化汉族的民族意识,人为造成汉族分裂,使汉民族成为世界上最没有民族特性的民族,没有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向心力。汉族的这种思维特点决定了,这样的民族不会奋发图强,它只会沉醉在自我解脱和被人奴役中,它只会自我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每隔一定的时期,这个民族一定会遇到危机,就会被五胡屠杀、被辽人屠杀、被金人屠杀、被蒙古人屠杀、被满族人屠杀、被八国联军屠杀、被日本人屠杀。以后还会被谁屠杀?汉族是一个意淫的民族,自己被人杀得屁滚尿流、血流成河,几千万人头落地,在世界各民族的被屠杀史上,居于遥遥领先的地位,还恬不知耻地叫喊什么不要犯“大汉族主义”。试问,一千年以来,有过“大汉族主义”吗?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它给谁造成了危害?撒泡尿照照自己,命都保不住,有能力去搞什么主义吗?

3、对所谓“大汉族主义”种种现实表现的疑问

批评“大汉族主义”者认为,“大汉族主义”有如下表现:不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不信任甚至歧视少数民族,不尊重他们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忽视民族差别、民族特点和民族问题的长期存在;看不到少数民族的长处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注意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不尊重他们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漠视少数民族的困难和疾苦;不注意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等等。

事实是,汉族不能享受生育、就学、就业等方面与少数民族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汉族争取与少数民族平等的生育、就学、就业机会和权利就是“大汉族主义”,如此一来,汉族只有永远“做二等公民”,排除在法律的平等之外,才不是“大汉族主义”。有人说,现在少部分汉人在宣传汉服,这是“大汉族主义”的表现。对此,就更不可思议了!在中国,哪一个少数民族没有权利穿自己民族服装?为何汉族人找回自己因为非正常因素丢了的传统文化包括汉服就是大汉族主义?汉族难道没有恢复和继承自己民族文化的权利吗?汉族因为有人说了几声汉文化和汉民族就要被斥为“大汉族主义”,那么在某些人的意识深处,汉族还应不应存在呢?

中国是56个民族的,但也是汉族的,汉族有权力保护自己的传统,同时从来也没有忘记保护兄弟民族的文化传统。兄弟民族担心汉民族的排外是有理由的,因为相对兄弟民族,汉族太强大了,但是强大是罪过吗?因为强大就要阉割自己取信于人吗?汉文化的传统就是主张仁爱的,在中国的土地上,连一些因为入侵才加入中华民族的民族,汉族也是宽而对之,从没有主张报复,倒是优惠也没有少一点,这样一个心胸的民族,人们还要因为他的大而要夺取他恢复自己传统的权力吗?难道汉民族没有自己的感情和认同吗?如果汉族没有了,那么五千年的文化又有多少呢?

4、历史上的少数民族沙文主义

回朔历史,可知历史上不仅没有“大汉族主义”,反而某大少数民族主义最为昌行。古代最典型的“大某民族主义”出现在十三世纪的元蒙帝国。它把人分为四等。蒙古人第一等,色目人第二等,汉人第三等,南人(南方汉人)第四等。元蒙帝国法律规定“国家官制,率以国人居班首部”。“国人”即为蒙古族人,从而确定了蒙古族的民族统治地位。在司法制度上,规定“蒙古人员殴打汉儿,不得还报”。蒙古人打死汉人、南人只付“烧埋银”(埋葬费)了事。对汉人、南人实行严厉的全面管制。不准汉人南人制造、收藏、持有武器。不准打猎,不准集会,不准练武,甚至不准夜行点灯等等。政府“括马”(即征用民间马匹),蒙古人不取,色目人取其三分之二,汉人南人全取。通观中外历史,元蒙帝国所创大蒙古族主义居古往今来之首。

5、“大汉族主义”——种种概念偷换的批判

对于“大汉族主义”,主要有两种概念位移和偷换,对此,一些所谓的“历史、民族、文学精英们”最喜爱,把汉族同胞玩得眼花乱坠。

一是把汉族的人数众多当成“大汉族主义”。有些人认为汉族人数众多,想当然地认为大汉族主义存在。其实,人数众多只是一种自然属性,大汉族主义是一种社会属性和状态,把自然属性当然地等同于社会属性,是一种常见的错误。试问,一个高个子必然就会对一个矮个子运粗吗,一个高个子双自己矮的人就有侵犯意图和行为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应该把汉族人口减少到1000人左右,比中国的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还要少,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大汉族主义。

二是认为历史上汉族比较强盛,汉族建立过强大的国家,有“大汉族主义”存在。对此,前文已分析过,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大汉族主义”,反倒存在一些臭名昭著的某大少数民族主义。

三是把极少部分汉族人不当的言行上纲上线为“大汉族主义”,以一概全。有人说,一些汉人不尊重少数民族,不平等对待少数民族,不尊重少当选民族的习惯等。而事实上,这只是片面现象,一些少数民族极不尊重汉族、不尊重汉族人民的习惯之现象有时比这更为严重。况且,部分人存在并不表明“大汉族主义”就存在广大汉族人当中,如果依此推断,那一个少数民族部分人不尊重汉族人,不平等对待汉族人,是否也应划为“某大少数民族主义”呢?在新疆,东突组织十分猖狂,如依此理,是否应认为存在“大维族主义”呢?

由此可见,“大汉族主义”在历史上、现实上并不存在,而是一种作为随时打压和奴化汉族的借口,是一种意志强加,是对汉族同胞的强奸,是对汉族同胞的侮辱,是一种莫须有的罪名。

附录二:满清消灭明朝的战争并非是一场单纯的改朝换代的国内战争

光明日报

满清消灭明朝的战争并非是一场单纯的改朝换代的国内战争,它带给被征服民族的灾难与痛苦也长期未能消除,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成了各民族人民的大监狱,所以各民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也长期存在,直到二百余年后的辛亥革命仍然把反清作为鲜明的主题之一。在长期斗争中,民族与国家的立场是很鲜明的,我们不应该以今天的国家观念加给明末清初的人民,那个时代的国家、民族观念鼓舞着史可法、阎应元等不畏强敌,困守孤城,阻挡清军铁蹄南下。他们那种不计个人利害安危、为国殉职的崇高形象,永远为中华民族子孙所敬仰。即使在当时,也博得**正义人士的钦佩。其他如大思想家、大学者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也曾奋力抗清,失败后隐居不出,终身不应清廷的征召;还有势单力孤的黄道周等也誓死抗清,留得正气在人间,与洪承畴降敌求荣、为虎作伥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些爱国志士大义凛然的崇高气节博得后世人民的长期敬仰。

那么,我们实事求是地对待历史上的爱国主义者,会不会影响今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内的兄弟民族关系呢?不会的!因为正确判断任何问题的是与非都应该“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一切都依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这是最基本的思想方法,是不可违背的原则。历史上的爱国思想与民族感情有它产生的特定背景,决不容许我们用现在的思想与感情去取代它。例如,今天肯定没有人把吴国同越国、秦国同楚国的对立当作现实问题来谈论,而我们要继承的是勾践那种为复兴祖国而卧薪尝胆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屈原忧国忧民、为崇高理想而献身的精神,而绝非为了发思古之幽情,去替古人分忧。

文天祥、史可法的孤忠耿耿、誓死不降、公而忘私、临危不惧等优秀品质是爱国主义的思想结晶。反之,那些在民族战争中贪生怕死,或逃或降,甚至认贼作父、甘当儿皇帝的人都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尽管时过境迁,历史的洪流早已将当年的“国家”观念冲刷净尽了,当年活动在今天中国大地上的各个民族,早已融合为伟大的中华民族,兄弟民族之间的友好情谊早已取代了历史上的互相争战,但是,历史上的民族叛徒却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今人对待历史,只能采取历史主义的态度,而无权去改变历史的事实,即使是利用文艺形式去纂改历史、蒙蔽群众也是不能允许的。

当然,有的论者为历史上的民族败类翻案,主观上也有为当前的政治服务的意图。例如歌颂郑成功的叛将施琅,便含有这样的用意,他们的意图也许无可非议,然而却达不到目的。因为简单的历史类比方法不是科学的史学方法,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清康熙帝利用施琅征伐汉族郑氏政权是民族战争的继续,现在台湾回归祖国是人民解放事业的继续;前者仍然是明清两个帝国的对抗,后者是反对分裂祖国的斗争,纯粹是国内的政治问题。二者仅仅是形式类似,性质截然不同,绝对不能相提并论。诚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923页)。把本质不同的历史事件牵强附会地硬扯在一起作类比,实际上是否定了历史是一门科学。这种做法不仅不能正确地阐明历史,而且会造成不良后果??颠倒是非,使忠奸不分、爱憎不明。假如将来一旦爆发卫国战争,我们的子孙应该向哪一类历史人物学习?是以文天祥、史可法为榜样,坚贞不屈,为国殉身,还是学习洪承畴、施琅叛国投敌,或者学汪精卫替日本侵略者促成“大东亚共荣圈”?这可是一个大是大非的严肃问题,含糊不得,也马虎不得,我们只能以历史主义的态度而绝不能以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历史问题。

历史科学是进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重要工具。不少征服者懂得,要真正征服一个国家的人民,必须消灭或篡改这个国家的历史;而被征服者不甘心做亡国奴,也总是力图保存自己国家的真实历史,使爱祖国的观念永远留存于人心。如果使古人现代化,抽掉历史上的国家观念,请问,历史上的爱国主义思想从何产生?不要以为我们国家现在已经强大了,就可以淡忘历史上受侮辱、受迫害的痛苦历程。即使是用文艺形式篡改历史取悦观众,也必然在不知不觉中使捏造的历史深入人心,使后代子孙不知道先烈们为保国保种保护民族文化所付出的巨大牺牲,造成难以估量的不良后果。我们要牢牢记住“居安思危”这句名言,要以史为鉴,以真实的历史为鉴,不能让伪造的历史混淆视听。

历史的巨轮无情地驶过一个个帝国的废墟,旧的国家消灭了,新的国家形成了。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的发展,现代的国家观念是现代产生的,古代人的国家观念是他们那个时代形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历史主义地对待历史,才能够使丰富的爱国主义思想遗产不受损害,继续发挥它激励人民精诚团结、为祖国的繁荣而献身的教育作用。文艺工作者固然不是科学工作者,但如果要以历史为题材创作文艺作品,也必须懂得这个基本道理。

附录三:《大明衣冠今何在》摘录

葛兆光 载《史学月刊》2005年第10期

顺治六年(1649)也就是明朝刚刚灭亡五六年,尽管南明朝廷还在南方挣扎,朝鲜还在东边坚持沿用崇祯年号,可汉人却已经不得不改易发服,郑太和(1602~1673)到清帝国来,就看到“尚书曹姓汉人押宴,见吾冠带,凝泪满框”。而麟坪大君李洽(1622~1658)在顺治十三年(1656)九月十三日到达山海关,路上也看到“市肆行人见使行服着,有感于汉朝衣冠,至有垂泪者,此必汉人,诚可惨怜”;十月初三,他在北京正式朝见后,也发觉“华人见东方衣冠,无不含泪,其情甚戚,相对惨怜”。(李《燕途纪行》中,《燕途纪行》下,P221,234)

到了洪大容出使到北京的乾隆中期,清国已经建立120年,算起来也是第四或第五代了,似乎汉人都已经习惯了满清的服饰,倒把本来就是自己汉族的衣冠看成异乡制度,潘庭筠看见洪大容“以方冠,着广袖常衣”,他不知道这是朝鲜的秀才常服,却啧啧称赞它“制度古雅”,还得朝鲜人洪大容反过来告诉他,“我们衣服皆是明朝遗制”。

朝鲜使臣打心眼里看不起满清治下的汉族文人,尽管像崔德中这样的朝鲜人也知道,汉族人如此也是出于无奈,因为满清“或囚或打”,汉人在高压政策之下只能如此,但是他们仍然不能释然于心,对清帝国那种“以中华之礼服,反作市胡弄玩之资”的现象,感到既痛心又蔑视。他们反复说,满清帝国其实不是中华,而是蛮夷,更何况如今“四海之内,皆是胡服,百年陆沉,中华文物荡然无余,先王法服,今尽为戏子军玩笑之具,随意改易,皇明古制日远而日亡,将不得复见”,这话说得很沉痛。

这一年(康熙五十一年),闵镇远(1664~1736)随同朴弼成也出使清国,经过辽东新城的时候,闵镇远就发现,“观光胡人有垂涕者曰:吾之祖先亦曾着如此衣冠矣”,进人山海关以后,他又发现,“居民多汉人,风俗与关外有异,见吾辈行,多有艳慕起敬者”。这天夜里,他看到这样的一幕,“主胡教授之子着诸裨所脱战笠战服,欢喜踊跃,浑家喧闹”,于是有了以下的对话,“问:服此服,乐乎?对曰:此吾祖所曾着者,岂不乐乎。仍语诸裨曰:每念剃头之痛,直欲无生云矣”。几天后,他在路上又遇见一个自称是明皇室后人的读书人,也说:“见老爷们所着衣冠,不胜钦羡,吾之所着,即与牛马何异?”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笔谈问答的纸投人火中焚化,“流涕呜咽曰:恐有人窃听,慎之慎之”。

20年后,李宜显(1669~1745)在雍正十年(1732)出使北京,也有一汉族生员王天寿给他送名帖,并顺便表示对朝鲜衣冠的羡敬,“吾辈忝生中华,虽与太平之草木同沾雨露之深恩,何意得睹先朝之遗风为快也”。在两人笔谈中,李宜显故意对他说:“吾衣冠如何?”他回答说:“衣冠如前代,吾等不幸而生斯世,又幸而见大人也。”李表示“吾衣冠乃是箕子之旧,即古中华礼服也”,而王氏也马上“叩首拱手,以致敬恭之意”。

在一次闲聊中,洪大容给两个汉族读书人说到这样一件事情:“十年前,关东一知县,遇东使,引人内堂,借着帽带,与其妻相对而泣,东国至今传而悲之。”这故事使得年长的严诚“垂首默然”,而稍稍年轻一些的潘庭筠则跌足叹息,说“好个知县”。

本来,清初官方对戏台上反复出现前朝衣冠,好像也有一些警惕,顺治末康熙初曾经发生过这样一桩事情,刑部捉住“未经剃发优人王玉、梁七子”,他们“供称系戏子,欲扮女妆,以故未经剃发”,但是皇帝却勃然大怒,下诏说:“前曾颁旨,不剃发者斩,何尝有许优人留发之令。严禁已久,此辈尚违制蓄发,殊为可恶。今刊示严谕内外一切人等,如有托称优人未经剃发者,著遵法速剃,颁示十日后,如有不剃发之人,在内送刑部审明正法,在外该管各地方官奏明正法。若知而不举,无论官民,治以重罪。其传谕刑部速行刊示。”但是,禁令归禁令,也许是人们习惯了舞台上的汉族衣冠吧,就连满清宫廷、贵宵私第的演出,仍然是“大明衣冠”,这使得戏曲领域“漏网”,获得了“易服色”的豁免权,在戏台上很奇特地保留了历史上汉族的传统服装。洪大容曾经诧异,“尝见皇上南游图,处处宫殿楼观戏台,皆极其侈丽,且道戏台有何好处?”潘庭筠就说,“戏台亦有妙处,以其有汉官威仪也”。因此,它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唤回汉族历史记忆的场所。

1712年,崔德中出使北京,回朝鲜途中经过永平府,正好看见演戏,他就很敏感地注意到,“色色改服,服皆明宋朝服、军服,而像形《水浒传》与奇奇怪怪事,而不知话音,亦不知意味,不足可观,还可笑也。以中华之礼服,反作市胡弄玩之资,痛哉”不过,崔德中只是痛说大汉衣冠成了优伶之服,但是没有参透这一层,注意到这恰恰成了汉族威仪的最后舞台。另一个出使北京的徐长辅(1767~?)看到戏台上的老者,也说“一着阔袖团领头帽腰带,一应我国朝士之服,跪揖进退,皆中节奏,大抵胡儿见我国朝服之人,则必曰倡氏云者,盖以此也’不过,他倒是发现了这里面的奥妙,“戏台所用衣帽,皆金冠纱帽,团领裳债,历代中华之法服备焉,所谓礼失求诸野者也”在这些使者里面,要数洪大容对这一奇特的现象特别敏感,当潘庭筠问他“场戏有何好处”的时候,洪大容心领神会,就说“不经之戏,然窃有取焉”。他们彼此都明白,所谓“有取”,就是因为人们可以在戏台上“复见汉官威仪”。

他们觉得这可能就是汉族人有意保留的东西,康熙五十二年(1713),金昌业在返回朝鲜途中看到处处演戏,便详细记载了清国戏班的情况,说“其所演皆前史及小说,其事或善或恶,使人见之皆足以口惩,而前代冠服之制,中国风俗,可观者多,如今日汉人之后生犹羡慕华制者,未必不由于此,以此言之,戏子亦不可无也,一百多年后的道光八年(1828)朴思浩到中国来,看到戏台上演戏,还觉得这种戏台上的特别衣冠是汉人有意为之,他在《演戏记》里便猜测说,“演戏,戏也,亦关中国之沿革。盖清初有人〔虑〕其历代衣冠之无传,设为此戏,涂人耳目云,信斯言也。岂不诚远虑哉?”又过了20年,李遇骏到中国来,看到从正月到三月处处演戏,男女老少争相施舍钱财,他就想像说,演戏虽然浪费,但是“中华衣冠,前代风俗,于此乎亦有可征者”,换句话说,在他们看来,这些“汉官威仪”之中,真的寄寓着汉族故国离黍之思,这些“中华衣冠”似乎也真的能唤起人们的前朝记忆。

明清之际中国变色,按照朝鲜人的说法,已是满目腥膻、遍地蛮夷,不过“礼失求诸野”这句话却常常被汉族文人想起来,也被暗中自得的朝鲜使节时时放在嘴边。外国使者团到北京来,清廷倒是对他们的服饰听之任之,因此朝鲜、琉球和安南,便照旧穿了前明的衣服招摇过市。

乾隆年间的朝鲜使者徐浩修对安南国王阮光平君臣在朝觐的时候,换穿了满清服装异常不满,便明知故问:“贵国冠服本与满洲同乎?”安南人老老实实地回答说:“皇上嘉我寡君亲朝,特赐车服,且及于陪臣等然,又奉上谕在京参朝祭用本服,归国返本服,此服不过一时权着而已。”这本是安南人当时小自翼翼的策略,但在徐浩修“政治正确”式的故意追问下,据说,安南人也“语颇分疏,面有愧色”。到了道光九年(1829)姜时永(1788~?)还在批评当年安南国王贪图乾隆皇帝一时恩宠改换衣着,借着评论暹罗衣冠沉痛地说:“清入中国,天下皆袭胡服,为区域之外,自仍旧俗……安南亦海外衣履之国,而又变为胡服,唯此暹罗不效安南,亦可尚也。”

外国使节的服装已经让汉族中国人追忆往事时不免羞惭,而身穿大明衣冠的朝鲜人也因为穿了汉族传统的衣服而相当自豪。雍正年间,李宜万(1650~1736)到沈阳,一个叫做张裕昆的汉族读书人来与他笔谈,他就有意向他展示朝鲜“衣冠之制”,穿上道袍说,这是我们上服,张便羞愧交加地写了“法服”两字,李又穿着衣服作拜揖之礼,这更引起张氏的无地自容,写道:“此是汉礼,如今文庙,则行此礼。”据李宜万说,张氏满脸都是“倾喜歆艳之意”。另一个汉族士人来访,他也一样给他看朝鲜的衣冠,并直接了当地追问道:“先生乃是汉人,见仆等衣冠,想有悦慕之心矣。”这个汉族读书人便用笔写了四个字“不言而喻”。

另一个乾隆年间出使清国的俞彦述(1703~1773),便得意地记载说,“彼人(指汉族中国人)有指我衣服而磋叹者,曰:此圆领衣也。好制度,好制度。我人亦戏指其衣云:此亦好制度”,使得汉族中国人大为羞愧,连说“不好不好”。

有时候,审美的习惯并不跟随政治的规训,到1712年,出使北京的崔德中还注意到,“(汉人)女人或着摺裳,穿黑唐衣,头饰花珠,且垂面黑纱,乘驴子而行者,间有之。女子则犹带明衣制矣。可爱”。

明衣冠可爱而清冠服丑陋,这当然是朝鲜人的固执看法,因为对满清习惯的鄙夷,伴随的是对汉族衣冠的坚持。他们自己从很早起就穿汉族的衣冠,并把它看成是“文明”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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