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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明代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2

作者:嘉林 当前章节:15422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3:27

4.郑和下西洋终止原因分析

关于郑和下西洋的终止,传统解释是由于明成祖朱棣为建立个人威信,或为炫耀中华国威,但耗费国力太大且经济上得不偿失,导致难以支持下去。如《殊域周咨录》载:“三保(郑和)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弊政,大臣所当切谏者也。旧案虽存,亦当毁之,以拔其根,尚何追究其有无哉” 。陈尚胜说:“郑和下西洋的主要使命在于发展明朝与海外国家的政治关系,而他们在海外所进行的贸易活动也是从属于政治活动,并且货物交换也执行了‘厚往薄来’的原则。” 类似的说法是否符合历史事实?

首先,郑和是宦官,多次下西洋导致朝廷中宦官权势的增强,“宦官的干政势必剥夺了外府官僚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儒臣抵制郑和下西洋就成为对宦官专权的一种抵抗。”

其次,下西洋重要任务之一是进行贸易活动,以中国的手工业品换取各国的土特产品,使各国为中国的精美、完好的手工业品所吸引,从而愿意来中国称臣纳贡,进行贸易活动。明朝海禁严厉之时,朝贡贸易是对外贸易的唯一合法途径。这似乎造成了明政府巨大的利益损失。然而,郑和下西洋所进行的官营海外贸易使得明政府获得高额利润,并非得不偿失。

万明以胡椒为例,“将原产地价格、明前期钞、银的比价和胡椒在中国的官方价格及其与输入苏木折赏、折俸用途制成表格”,结果显示,“洪武年间,明廷对海外各国朝贡附进货物胡椒一项的给价,是原产地的20倍,……永乐五年郑和第一下西洋后,每斤胡椒在中国的市价是原产地的10倍。……更有甚者,宣德九年,郑和第七次西洋后,……每斤胡椒100贯的折合比价大量折俸。……统治者获得了令人咋舌的高额利润。”

“郑和远航使得海外物品大量输入,这些物品由奢侈品向日用品的转化过程加速进行,输入品的价格理所当然是在下降中”。胡椒的大量输入,使其价格一再下跌。而两个世纪之后,西方才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晚近两个世纪,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把来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给股东,带来市场价格的低落。而英国皇家也曾因积存胡椒太多而感到棘手。这说明伴随海外贸易而来的冲击,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欧洲,都是同样出现的。”

郑和下西洋近三十年的远航,“不仅将中国商品远销海外,开拓了海外市场,而且也扩大了海外商品在中国的销售市场,刺激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在海外各国‘必资华物’而‘慕贡犹农望岁’,而中国则‘夷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必欲得之’。”

下西洋远航刺激国内民间手工业迅速发展。郑和下西洋后期物资筹备中,大量物品都是买自民间。“下西洋船队携往海外数量惊人的物品中采自民间的比例加大,对民间手工业的兴起有着重要意义。而大量国内手工业产品的销往海外,又不可能不刺激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的繁荣。”

除以上对胡椒利润和民间手工业发展的分析,许多记载也都表明下西洋带来的丰厚利润,如王世贞说:“所奉献及互市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尹守衡说:“所至国王纳款朝贡,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 下西洋并没有使国库空虚,而是促进了国家经济。在下西洋最频繁的永乐时期,史载“百姓充实,府藏衍溢”。而停止了下西洋之后,国家的财政反倒是捉襟见肘,处处为难。

如严从简说:“又自永乐改元,谴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矣裕。” 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有太监上奏:“永乐,宣德年间屡下西洋,收买黄金、珍珠、宝石诸物,今停止三十余年。府藏虚竭。” 宣德时工部尚书黄福曾说:“永乐间,虽营建北京,南讨交趾,北征沙漠,资用未尝乏。比国无大费,而岁用仅给。即不幸有水旱,征调将何以济?”

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文官集团,所代表的恰恰是中层的那部分大商人大资本家集团的利益。明代资本家商人集团对海外贸易垂涎欲滴。但从永乐郑和下西洋开始,海外贸易所得世额利润,完全垄断在中央政府中。商人资本家们是可望而不可及,这触犯了他们的经济利益。作为商人资本家集团的利益代言人,文官集团想方设法制止和拼命阻挠这种由国家垄断和控制的海外贸易。

发生“郑和下西洋”这件历史事件,是与明初的海上对外贸易是有关系的,亦即在当时官方的对外贸易与私人走私贸易之间,己经展开了激烈斗争,……于是才会爆发“下西洋”之举,以保护官方独占的海上对外贸易而不受到中阻。历次下西洋的目的,是有包含它的经济目的和政治目的,但主要的目的,是经济目的,亦即为了官方独占海上对外贸易之利益,才主动地派遣大队人马,远航海外以进行“赍赐”贸易。

明成祖死后,文官们发动舆论攻势,竭尽全力地贬低丑化郑和航海下西洋活动。事实上这些文官炮制的舆论,直到现代还在发挥作用,一些人将其作为贬低郑和航海的论据和下西洋终止的原因。

后来的明宪宗想重现当年郑和下西洋壮举,下诏索要当时的档案资料。但刘大夏等文官摆出一副义正词严、道貌岸然的姿态,竭力把下西洋丑化为大弊政,并将郑和下西洋的相关档案资料藏匿起来(真正销毁郑和档案的可能是满清的乾隆帝),还自诩为民请命。最终此事作罢。档案的消失则使后人难以了解下西洋的真相。

据《殊域周咨录》记载,郑和下西洋的档案《郑和出使水程》原存兵部。明宪宗成化年间,皇上下诏命兵部查三保旧档案,兵部尚书项忠派官员查了三天都查不到,已被车驾郎中刘大夏事先藏起来。项忠追问官员,库中档案,怎么能够失去?当时在场的刘大夏说“三保下西洋,费钱几十万,军民死者万计,就算取得珍宝有什么益处?旧档案虽在,也当销毁,怎么还来追问?”

刘大夏等文官害怕皇帝阅读郑和航海档案后,获知下西洋的真相,那么他们的谎言就被戳穿,已经从中央政府夺来的海外贸易巨额利润,又将被国家重新收回。这是贪婪的大商人们和某些文官们所绝对不容许的。于是刘大夏等文官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不让皇帝看到郑和航海档案。

从郑和下西洋的活动被终止以后,私人的海外贸易活动急剧增加,又因所谓海禁法令而不必纳税,国家没有从中获利。杜车别认为:“明代在太祖以后的海禁法令,唯一的结果就是把海外贸易的高额利润,全部拱手让于私人,并因此更大程度地刺激了沿海居民从事海外贸易的强烈欲望。” 明宣宗时,虽然几次下令严海禁,但文官集团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付搪塞而已。所以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结束前后,“福建沿海的海商已开始发展起来,……到明中叶成化、弘治年间,东南沿海地区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已经冲破朝贡贸易与海禁的藩篱,极其迅速的发展起来。”

五、海外贸易与郑芝龙集团

通过这一节对明代私人海外贸易繁盛、亦商亦盗式的海上武装力量如郑芝龙集团等历史事实的了解,我们不仅可以知晓明代商业的繁荣、经济在世界上的地位,更能明白:直至王朝覆灭前夕,明朝都没有闭关锁国,至少在客观史实上如此。

1.官方“朝贡贸易”

《泉州市志》记述:

明代,官办对外贸易已接近尾声。明代开始实行“禁海”政策,以后又有松动,开展在“勘合政策”下的朝贡贸易。泉州被限定为“仅通琉球”的港口。由于泉州港在国际贸易中的声誉,永乐三年(1405年)朝廷以“诸蕃贡使益多”为由,在泉州恢复宋代曾经设置过的“来远驿”,以专门接待外国的贡使和宾客。

明朝海禁严厉之时,官方贸易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唯一合法途径。它把“朝贡”与“通商”合而为一。但外国对中国的所谓“纳贡”的实际价值并不高,相反,中国往往对回赠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益。这种示人以厚、厚往薄来的贸易方式,称为“朝贡贸易”。

朝贡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明政府财政的很大损失,但如前文所述,在郑和七下西洋进行官方海外贸易时,情况却并非如此,明廷通过“朝贡贸易”获得了很高的利润。只是这种高额利润的获取后来被代表着商人阶层的文官集团从官方转移到民间。

由于明朝采取“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原则使外国朝贡使团获利丰厚,外国便频繁派遣朝贡使团进入,迫使明朝不得不对他们的朝贡规定“贡期”(即朝贡频率)。迫于朝贡贸易给财政所带来的巨大负担,明朝自正统时期(1436~1449)便停止了对海外国家朝贡使团的派团护送,到弘治时期(1488~1505)又开始对海外国家朝贡使团的“私货”实行征收实物税的政策。但随着海外国家朝贡使团所获利益的减少,海外的朝贡国家也逐渐减少。到15 世纪末,海外朝贡国家中只剩下暹罗、占城、满剌加、琉球和日本; 而到16世纪下半期,则只有琉球和暹罗两个海外国家的朝贡了。

陈尚胜的这段话注重的仅是政府或官方层面的对外交流方面。实际上,虽然东亚各国对明朝的的官方朝贡逐渐减少,但民间与海外的交流往来却一直存在,并日益频繁,其中海外贸易在中后期尤其是后期更是繁荣。

正德年间,抽分制的实行,是明代海外贸易政策的一个转折点。随着抽分制的实行和海禁的废弛,朝贡贸易进一步衰落,而私人海上贸易明显趋于活跃。

隆庆元年局部开放海禁后,官方的“朝贡贸易”已名存实亡,被民间“自由贸易”公开、合法地取而代之。

2.当时的世界经济中心

为满足衣着生产的经济作物,如蚕丝、桑树、棉、麻、苧、茶、甘蔗、蔬果、烟草,还有染料蓝靛、红花等,均为市场需要供应了手工业原料来源,而为当时的海外贸易提供了坚实的商品交换基础。而棉纺,丝织、陶瓷、冶铁、造纸、制糖、酿酒、榨油和漆器等各手工业行业,生产技术不断改进,加上大量劳动力的投入,大规模商品的生产,除供应本国市场需要外,更有开辟海外新市场的必要。

明代的海外贸易从明初就已开始,且规模愈来愈大。明朝所谓的海禁,目的多是防止外来倭寇侵扰,且大多时不过一纸空文。“一旦海寇活动减少,政府也就失去了禁止海运的动力。实际上,多数官员对民间贸易是睁一眼、闭一眼,福建大商船进入江浙港口,很少被拒绝。所以,明代闽浙间的海上贸易是十分兴盛的。”

明代人王抒说:“国初立法,寸板片帆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艘数千,俱属于犯禁,议者每欲绝之,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与其绝之为难,孰若资之为用。”

成化弘治之际(15世纪中后期),即有“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 到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间(1522~1566年),“漳州月港 家造过洋大船往来退逻、佛郎机诸国通易货物”者有增无减。开放海禁后,到了晚明,海外贸易发展已成磅礴浩荡之势,繁盛已极。门多萨记载:

现在港口的官员允许商人到邻近的各岛去进行贸易,如去菲律宾,每年都有很多装满大宗货物的船只前往,多次又输进西班牙,他们也旅行到他们为可以获利的其它地区和地方。不过要他们作出一年内返回的保证才给予这种许可。获利的欲望使他们旅行到墨西哥,1585年有三名中国商人来到墨西哥,携有珍异的货物,没有停留便到了西班牙和其他更远的国家。

官员和长官也允许外国人进入他们的港口买卖,但首先盘问审查,小心不要请求除此目的外的任何许可。然后外国人取得限期的许可证,……你时常在一个港口看见两千艘大小船只。

西洋人曾德纲记载:“(福建省)这个省滨海,是中国输出大量商品又一个优良港口,当地的勤劳百姓,把货物运往马尼拉 、日本等地区。”

日本诸岛是私人海商的主要贸易地区,是中国生丝及各种纺织品、日用品的重要市场。 “大抵日本所须,如室必布席,杭之长安织也;妇女须脂粉,扇漆诸工须金银箔,悉武林造也;他如饶之瓷器,湖之丝棉,漳之纱绢,松之绵布,尤为彼国所重。”

据统计,崇祯时期每年由澳门运往长崎的中国商品的总价值都在白银100万两以上,其中崇祯十年(1637年)为2144635两,有时甚至超过300万两。生丝在其中占最大的比重,例如崇祯八年(1635年)运往长崎的生丝达2460担,以每担售价银台以600~1000两计,总价值达1476000~2460000两。

生丝价格国内约每担60银两,到日本可卖到五六百银两,毛利达十倍。从日本输入中国的有:“互市华人的货物有金银、琥珀、水晶、硫磺、水银、铜铁、白珠、青玉、苏木、胡椒”以及土产、海货等。《晚明史》记载:

“生丝、丝绸、瓷器等中国特产,遍销西班牙本土和它的各殖民地;棉麻匹头为西属殖民地土著居民所普遍消费。”“1592年这个总督报告西班牙国王说,中国商人收购菲律宾的棉花,转眼就从中国运来棉布。棉布已成为中国货在菲律宾销路最大的商品。”

林仁川在《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中说:

“明代,中国海商资金雄厚,对南洋各地土产有很强的购买力”,西方的公司没有办法和中国商人竞争,根据当时西方人的记载:“1640年,一个中国商人在暹罗收购大量皮革,最初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代表范佛里特想用高价收购的办法来彼此竞争,但没有成功,这个中国商人更由此不还价的收购。”

美国历史学家罗兹?墨菲在《亚洲史》中说:

马尼拉作为岛屿之间的货物集散地和殖民地首府而繁荣起来,并且主要通过与中国的贸易成为西班牙的美洲和亚洲之间的重要联系纽带。马尼拉大帆船每年把墨西哥和秘鲁的白银从墨西哥太平洋岸港口阿卡普尔科运到马尼拉,其中很大部分转到中国以支付出口到新老西班牙的丝绸、瓷器和漆器。

李隆生在《明后期海外贸易的探讨》中说:

从1570年代前期,开始了中国一西属菲律宾/马尼拉一西属美洲的贸易,西班牙使用重数百吨到一、两千吨的大帆船(史称「马尼拉大帆船」),往返于墨西阿卡普尔科和菲律宾的马尼拉之间。在这条航线上,中国的输出商品几乎为生丝和丝织品,西班牙则为美洲白银,因而此条航线,又被称为「太平洋丝绸之路」。据估计,从航路开通到明末,在正常年份,每年输入菲律宾和中国的白银为100~200万两左右。

樊树志教授在《“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中说:

1580年以后,马尼拉当局为以生丝、丝织品、瓷器为主的中国商品找到了一条通向墨西哥的航路。此后二百多年中“马尼拉大帆船”横渡太平洋前往加利福尼亚海岸,再从那里驶往墨西哥。这就是名闻遐迩的沟通马尼拉与阿卡普尔科的大帆船贸易……生丝和丝织品在墨西哥有现成的市场,富有的白人喜欢用东方的丝绸制成华服装饰自己。这些商品还远销秘鲁、巴拿马直到智利一带。……自从“马尼拉大帆船”运来了质量精美价格低廉的中国的生丝与绸缎,当地的丝织业就此趋于衰落。到1600年,……由源源不断输入的中国生丝为墨西哥的工厂提供原料。通过西班牙商人每年运到美洲的中国生丝,有的人估计为3000担至5000担,有的人估计为5000担至10000担。1637年墨西哥一处以中国生丝为原料的丝织厂工人达到14000多人,由此可见当时运抵墨西哥的中国生丝数量是巨大的。

早在16世纪末叶,中国棉布已经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因为中国棉布价廉物美,所以印地安人和黑人都用中国货而不用欧洲货。中国丝绸就更为畅销了,……至迟到1580年代初,中国的丝绸就已经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以至于墨西哥总督于1611年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但是到了1637年情况愈发严重,墨西哥的丝织业都以中国丝为原料,墨西哥本土蚕丝业实际上被消灭了。邻近墨西哥的秘鲁也是中国丝绸的巨大市场,中国丝绸到秘鲁的价格只抵得上西班牙制品的1/3。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出售和穿着中国绸缎。中国丝绸不仅泛滥美洲市场,夺取了西班牙丝绸在美洲的销路,甚至绕过大半个地球,远销到西班牙本土,在那里直接破坏西班牙的丝绸生产。……这种情况与汉唐时代的丝绸之路是不可同日而语的,“马尼拉大帆船”的运输量是穿越沙漠地带的骆驼商队无法比拟的,是一种近代意义的跨越洲际的远程贸易,其倾销力之大足以打垮当地的丝织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却是不争的事实。

樊树志在《晚明史》中说:

Theveuot在《奇异的旅行》第二卷记载,当时马尼拉城有西班牙人2000名(包括军队在内),……中国人则有2万名…… 从马尼拉海关每年对中国货物征收的进口税来看,平均每年占该港进口税总额的50%以上,17世纪初上升至80%,最高年份达到92.06%,贸易额超过100万比索。 全汉昇分析,在晚明数十年中,每年开抵马尼拉港的船舶,……中国商船要占绝大多数,有时甚至等于进港船数的全部在明代,中国商船在马尼拉港的进口税中所占的比重是最高的,1586~1590年中国商品进口税在全部进口税中占36%,到了1611年,中国商品进口税占全部进口税的91.5%。

“无可争议的是,这一时期中国商船牢牢控制了马尼拉贸易,因为西班牙人需要源源不断地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通过马尼拉大帆船运往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马尼拉生丝市场的繁荣,吸引了中国移民前往马尼拉经商发展,无怪乎有人说,17世纪时的马尼拉城,与其说是欧洲式的,不如说是中国式的。”

“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菲律宾,专门从事商业中介职业,与西班牙人约定价格,回国代为采办。不少商品来回运输不便,就由福建人移居菲律宾在当地生产、供应,于是出现了一大批华人经营的织布、服装、铸造、彩绘的作坊商店。此后从明代的中国大陆移民不断增多。”

通过对李金明《明代后期的海外贸易与海外移民》一文的研究的了解,我们可能了解当时中国人海外移民的浪潮,以及华人对当地的巨大影响。以下作简要摘录:

……20年居住在菲律宾的华人人数已增加了一倍多,仅1635年就有14614名华人缴纳贡税,这些还没有包括贫穷的免税者和偷漏税者。另据当时驻马尼拉的西班牙代理商蒙法尔康(Grau yMonfalcon)在1636年声称,居住在菲律宾的华人总数是30000人。这些估计与顾炎武所说的“以数万计”基本相符,可见当时已形成了一股移居菲律宾的浪潮。

当时移居日本的华人人数亦不容忽视,据万历四十年1612明朝兵部奏称:“通倭之人皆闽人也,合福、兴、漳、泉共数万计。”(注:《明神宗实录》卷四九八,万历四十年八月丁卯。)这个数字可能不致于过分夸张,因据万历四十六年(1618)亲身到过日本的刘凤歧说,万历三十六年(1608)侨居在长崎的明商还不到20人,而“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二三万人。”(注: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三十,《倭官倭岛》。)又据天启五年(1625)福建巡抚南居益说:“闻闽越三吴之人,住于倭岛者不知几千百家,与倭婚媾长子孙,名曰唐市。(注:《明熹宗实录》卷五十八,天启五年四月戊寅。)

……这些移居海外的华人。为侨居地早期的开发与经济繁荣都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如福建巡抚徐学聚所说:“吕宋本一荒岛,魑魅龙蛇之区,徒以我海邦小民,行货转贩,外通各洋,市易诸夷,十数年来,致成大会亦,由我压冬之民,教其耕艺,治其城舍,遂为澳区,甲诸海国。”(注:徐学聚:《报取回吕宋囚商疏》,载《明经世文编》卷四三三,《徐中丞奏疏》。)对于这一点,即使是西班牙殖民者也不得不承认,如马尼拉总督摩加在16世纪末宣称:“这个城市如果没有中国人确实不能存在,因为他们经营着所有的贸易、商业和工业。”一位当时的目击者胡安科博神父(Father Juan Cobo)亦公正地说过:“来这里贸易的是商人、海员、渔民,他们大多数是劳动者,如果这个岛上没有华人,马尼拉将很悲惨,因为华人为我们的利益工作,他们用石头为我们建造房子,他们勤劳、坚强,在我们之中建起了最高的楼房。”(注:The Chinese in the Philippines,vol.1,p.137.)一些菲律宾史学家对此也作了公正的评价,《菲律宾通史》的作者康塞乔恩(Joan de laConcepcion)在谈到17世纪初期的情况时写道:“如果没有中国人的商业和贸易,这些领土就不可能存在”,如今尚屹立在马尼拉的许多老教堂、僧院及碉堡,大多是当时移居马尼拉的华人所建。约翰?福尔曼(John Foreman)在《菲律宾群岛》一书中亦谈到:华人给殖民地带来了恩惠,没有他们生活将极端昂贵,商品及各种劳力将非常缺乏,进出口贸易将非常窘困。真正给当地土著带来贸易工业和有效劳动等第一概念的是中国人,他们教给这些土著许多有用的东西,从种植甘蔗、榨糖和炼铁,他们在殖民地建起了第一座糖厂。”(注:John Foreman,The Philippine Islands,London,1899,p.118.)

移居印度尼西亚的华人同样为巴达维亚的开发与繁荣做出了贡献,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存在的第一世纪里,不仅使用了华人劳力和华人建筑技术建造巴达维亚的城堡,而且把城里的财政开支都转嫁到华人农民的税收上,大凡城市的供应,贸易、房屋建筑,以及巴达维亚城外所有穷乡僻壤的垦荒工作都由华人来承担。(注:J.C.Van Leur,Indonesian Trade and Society, The Hague,1960,pp.149,194.)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在17世纪下半叶才把糖蔗种植引进爪哇,在欧洲市场上它虽然不能与西印度的蔗糖竞争,但它取得了印度西北部和波斯的大部分市场,并且还出售到日本,而这些新引进的糖蔗的种植工作几乎都是由华人一手承包。(注:John F.Cady,Southeast Asia:It's HistoricalDevelopment, New York,1964,p.225.)因此英国学者博克瑟(C.R.Boxer)曾说过:“假如马尼拉的繁荣应归功于移居那里的华人的优秀品质,那么当时作为荷兰在亚洲总部的巴达维亚的情况亦一样。华人劳工大多数负责兴建这座城市,华人农民则负责清除城市周围的村庄并进行种植,华人店主和小商人与马尼拉的同胞一样,拥有零售商的绝大部分。我们实事求是地说,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其首府的迅速兴起应极大地感激这些勤劳、刻苦、守法的中国移民。”(注:C.R.Boxer, Noteson Chinese Abroad in the Late Ming and Early Manchu PeriodsCompiled from Con-temporary Sources(1500~1750), in TienHisa Monthly,1939 Dec.,vol.9,no.5,pp.460~461.)

至于每年从马尼拉载运回来的白银数量,据罗杰斯(Pedro de Rojas)在1586年致西班牙国王腓力普二世的信中说:“每年有30万比索银元从这里流入中国,而今年超过了50万比索。”在1598年特洛(Don Francisco Tello)致腓力普二世的信中又提到:“来这里贸易的中国人每年带走了80万比索银元,有时超过了100万比索。”这些墨西哥银元当时在泉漳一带市面上流通已很普遍,王胜时在《闽游纪略》中记述:“其曰番钱者,则银也,来自海舶,上有文如城堞,或有若鸟兽、人物形者,泉漳通用之。”

开放海禁以后,葡葡牙、西班牙等国与中国的贸易,构筑了前所未有的跨越印度洋、太平洋、大西洋的全球性的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的生丝、丝织品、棉布、瓷器等商品,几乎遍及全球,中国长期处在外贸出超的高水平线上,源源不断的白银货币流入中国,其总量约占全球白银产量的三分之一乃至二分之一。

樊树志说:“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地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 对于明代由海外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晚明社会变迁》一书中说:“综合粗估结果,1570~1644年美洲白银总共大约有12620吨流入了中国。” 李隆生综合众多学者的研究认为:“整个明季由海外流入的白银可能近3亿两。” 美国学者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 在《白银资本》中凭籍已有的各种研究成果,估计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中期(明中期到明末)百年间,由欧亚贸易流入中国的白银约7000~10000吨,约占当时世界白银总产量的1/4至1/3。

各研究结果虽有差别,但也足以说明当时的中国占据了世界经济中心地位。美国弗兰克认为:“整个世界经济秩序当时名副其实地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 所以他说当时的世界经济中心不在欧洲,而在亚洲特别是在中国。日本滨下武志认为:

如果回溯历史,可以看到,自14、15世纪以来,亚洲区域内的贸易在逐步扩大,存在着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贸易圈,……在这里,近代亚洲的贸易圈,并非因西欧资本主义的加入才开始形成,因而,必须以亚洲区域贸易圈的既存历史为前提,因欧美各国加入出现的新的关系而展开,从这种种因素的总体关系之中去进行探讨和把握。

万明在《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中说:

葡萄牙学者马加良斯?戈迪尼奥将晚明时期的中国形容为一个“吸泵”,形象而具体地说明了中国吸纳了全球的白银。然而我们切不可忘记,这么多的白银,是用中国的商品交换而来的,因此晚明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海外贸易的发展,过去显然是低估了,应该重新给以评价。

樊树志在《“全球化”视野下的晚明》中说:

在以往人们头脑中的思维定势似乎久已深入人心,以为老大的中华帝国已经日趋没落了。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历史事实雄辩地表明,当时的中国竟然在经济全球化的起步阶段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不仅邻近的国家在保持传统的朝贡贸易或者说是勘合贸易、贡舶贸易的同时,民间走私贸易日趋兴旺,而且遥远的欧洲国家如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以及它们在亚洲、美洲的殖民地都卷人与中国的远程贸易之中,使以生丝与丝织品为主的中国商品遍及全球,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是占世界产量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白银,它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这种现象足以让每一个中国人为之震惊,然而却似乎早已被当代中国人忘却或者全然忽略了。其实即使从全球史的角度来考察,这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由于中国私人海上贸易对西方殖民者贸易的巨大冲击,马尼拉的西班牙殖民者为了抑制中国商人大量到马尼拉贸易以减少白银的外流,使用了巧立名目和敲诈、实行“整批交易法”、集中并限制华人行动等手段,甚至不惜大规模残暴地屠杀数万华人。而后的荷兰人更是占领了中国台湾,粗暴插手中国与马尼拉之间的贸易、抢掠中国商船(这种情况直至郑氏集团的兴起后转变)。

(西班牙殖民者)遂于翌年(1603)对马尼拉华人进行大规模的屠杀。据估计,有24000名华人遭杀害或被投入监狱。1639年西班牙殖民者再次对马尼拉华人实行大屠杀,原因是大量廉价的中国丝织品输入墨西哥,造成墨西哥本国的丝织业日渐倒闭,而大量的银元又被走私到菲律宾。甚至连秘鲁的银元也流向墨西哥以购买中国的货物,于是造成两个总督辖区之间的贸易在1634年遭到禁止。结果墨西哥的经济走向萧条,马尼拉的财政逐渐枯竭,殖民者不得不大幅度地增加税收,从而导致了政治危机和对华人的大屠杀。

……当时另一对中国海外贸易感兴趣的是荷兰殖民者,他们在无法取得直接对华贸易的情况下,于1625年非法占据我国的台湾岛南部,企图以此为据点切断中国与马尼拉之间的贸易。他们一直对福建沿海实行封锁,所有过往的船只,除了在荷兰东印度公司船只护航下打算到巴达维亚的外,其余到马尼拉,澳门,印度支那以及整个东印度贸易的船只均会遭到掠夺。中国商船在遭到拦劫后,只好转向台湾与荷兰殖民者贸易。

万明认为,明代中后期,中国正在形成白银货币化,使中国经济从农业为主逐渐转向商业货币经济,同时也促使了世界贸易体系的建立。这里也作简要摘录:

在世界贸易的时间应该提前到16 世纪40 年代,也就是中国对于白银产生大量需求并开始向海外寻求的时代,则更为贴切。正是从那时起,一个世界贸易网络开始形成,世界市场雏形已经开始运作;白银成为世界货币,在世界形成一个整体历史的进程中所起的重要的作用也已经显示出来。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中国以白银为主币,采取银本位制,促使白银成为世界货币,跨越了巨大的空间,形成了世界范围的货币流动形态。几乎绕地球一周的贸易结构,以白银为轴心建立了起来,换言之,围绕白银形成了一个世界贸易网络,或称世界经济体系的雏形。于是,在世界历史形成一个整体的过程中,第一个全球贸易体系出现了。对此,明代中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与世界的链接,中国社会的白银货币化最终奠定,整个社会加速走向货币经济化。在这一时代,中国的外贸大量出超,除使部分西方转手贸易者获得高额利润外,更导致美洲与日本的白银以空前、惊人的规模输入中国。

……中国社会的白银货币化,中国货币体系向贵金属白银的转换,意味着中国社会经

济由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向货币经济转变,为建立一个世界经济体系准备了条件,促成了世界范围生产出现明显增长。

……从本质而言,白银货币化是一种社会经济货币化的趋势,也即市场经济萌发的产物。

……事实上,将晚明社会变迁与世界变革联系在一起看,明末中国社会危机的总爆发,与世界通货危机有着不可否认的联系。然而,比王朝衰亡更为重要的,还是中国以白银货币化为先导的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也即中国从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至此遭遇了首次挫折。

……这里所要强调的是,由于中国社会内部发生的变化,白银货币化初步奠定,产生了巨大的社会需求,市场经济萌发并以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极大地扩展,中国由此主动走向了世界,而不是如既往所认识的,是西方东来导致中国被动地与世界衔接起来。

3.海外走私贸易的盛行与海盗的猖獗

明朝初期严行海禁,曾有“滨海居民不许与外洋番人贸易”的禁令,明太祖朱元璋还在沿海修建卫所及其它防御工事,以防人民出海,只保留具有政治性质的朝贡贸易。但沿海居民为了生活,追求对外贸易的丰厚利润,走私活动自明初就已经出现且一直没有停止过。

顾炎武说得好:“滨海之民,惟利是视,走死地如鹜,往往至岛外欧脱之地。”“永乐间,以渔人引倭为息,禁片帆寸板不许下海。后以小民衣食赖,遂稍宽禁。” 在洪武严禁时期,沿海百姓尚且“冒死私出”。在永乐“稍宽禁”的情况下,私人出海贸易的情况自然更多。明宣宗继位后的一条上谕中说,在这段时间,沿海军民“往往私造海舟,假朝廷干办为名,擅自下番”。 明成祖死后,“永乐年间有所松驰的海禁政策又重新强化,朝贡贸易也趋向冷落、但是,由于政治腐败、海防废驰等原因,这时的私人海上贸易反而在暗中有所发展。”

民间非法走私贸易,明初屡禁不绝,成、宣以后其势益盛,及后土地渐趋集中,无田百姓为谋生路,亦闽、粤等沿海地带,与当地官、商等颗同出海贸易;另随明国势的衰落,藩属列国入贡锐减,当时却出现不少海外各国来华通商的私舶,这无形回事朝贡贸易的衰落,而助长民间自由贸易的展开。

因“厚往薄来”的朝贡,官方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官办贸易在郑和七下西洋后被文官集团阻挠和制止,导致明政府财政损失较大,加上东南亚各国或地区被西方殖民贸易者征服,明中期后,政府主导的朝贡贸易日趋衰落,如《泉州市志》记述:“明代……这时泉州进行的官办贸易,已非宋元时代可比,而是日益缩小,逐步走向没落。”而民间走私贸易却更加猖獗,屡禁不止。李木妙在《海上丝路与环球经济》中说:

正德四(1509)年广东镇巡官以既不能彻底禁止,而主张允其进口公开徵税,不但可以杜绝私贩,而且有利中央、地方的国库收入,或用以代俸或补充地方军饷。驰禁之后,民间私贩大盛,当下朝廷亦有“遵守成宪”与“变更成宪”的争持,若依前者,必然使民间海外贸易受阻,而国库枯竭,故朝野人士多倾向后者,部分沿海地区官吏,更是默许一部分私商的活动,积久私人的海外贸易已为既成事实。

……可惜开放情形尚未形成固定政策之际,却发生葡萄牙商船强行贸易、侵扰闽浙沿海,及日本贡使互争真伪而酿成彼此仇杀、焚掠宁绍事件,明廷遂于嘉靖年间再度厉行海禁,严重影响当时中外的关系。……碍于明朝的厉行海禁,正常贡市似难以恢复,遂促使合法贸易转为非法走私。

自嘉靖初年再度厉行海禁以后,民间走私贸易突转猖獗;东南沿海所在通番,而以闽、浙为甚。当时走私贸易活动性质则有所转变,……本阶段的民间私贩则可分为两类:其一有闽、浙大姓贵家操持主使,私枭舶主依托势要、土豪勾结上层势力,沟通官府、挟制有司,包庇窝藏,公然进出海上;其二系闽、浙、粤等沿海地区贫民与桀鳌者下属势力结颗行贩、纠党入番此时私贩活动以贵家势豪参与其间,故组织、规模亦与前不同,起先下海各自行动,后来由海道不靖,经常遭受劫掠及彼此利益冲突,强弱相凌,遂各结舯依附一雄者以为船头,且备有武装护航,成群结党、连樯往来。……资力雄厚的走私的海商,更雇用穷恶者或日本亡命浪人,借其野横以增加声势。

私人海上贸易如此发达,官方又难以控制,走私盛行,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为暴利铤而走险者越来越多,海外“诸番”与沿海商民不断要求进行开放贸易。“民多贩海为生,禁之太严,奸民势穷,必至为盗。”“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 是当时较为普遍的现象。正所谓“寇与商同是人,市通则倭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始之禁禁商,后之禁禁寇,禁越严而寇愈盛。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蔽江而来;寸货不许入番,子女玉帛恒满载而去……于是海滨人人皆贼,有诛之不可胜诛者。”

明政府强化海禁,措施越严,却越促使沿海商民与海外“诸番”里外勾结,越勾结就越促使政府强化海禁,形成恶性循环。并逐渐形成官商勾结,亦商亦盗。亦商亦盗式武装走私贸易是当时明朝所谓“海禁”的产物。海盗集团层出不穷,他们用雄厚资金组织武装,并在海上对抗政府。

私人海商在海上时商时盗。但在内地为他们组织货源与销售商品的则是沿海居民、商人,甚至边防军人和地方官吏。“他们依靠沿海各地窝主,收购出海货物,屯积番货,销售商品”。在杭州,“杭城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如铜钱用以铸铳,铅以为弹,硝以为火药,铁以制刀枪,皮以制甲,及布帛、丝棉、油麻等物,大船装送,关津略不盘讯,明送资贼,继以酒米”,“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甚至边卫官有投以红袍玉带者”。这种合作式或勾结式的走私贸易是海禁愈严,走私愈炽,获利愈多的主要原因。

当时的浙江巡抚朱纨 是少数的通过严海禁来打击走私活动、海盗、西商和倭寇之人,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四月,朱执命人攻破被葡萄牙人经营多年的双屿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三月,发动了走马溪之战,使葡萄牙人在福建沿海遭受一次最重大的挫折。此后闽、浙一带多年末见葡人活动。同时,中国海商也受到沉重打击。 “纨执法既坚,势家皆惧。” 其坚决打击海盗和走私的行为触犯了进行海外贸易的商人、富豪、大姓和官僚的利益,他们在朝廷的利益代言人动用言官对朱纨进行弹劾攻击,最终竟使朱纨被迫服毒自杀。

嘉靖二十六到二十八(1547~1549)年间,朱纨严厉执行海禁政策,且以武力取缔闽渐沿海的中、外民间走私贸易,危害地方豪门势族的利益,因而招来朝中的反对,也得不到沿海居民的支持,后他因遭受弹劾“专擅滥杀”而被免职,不久忧愤仰药自尽。

朱纨遭弹劾免职后,慷慨流涕曰:“……纵天子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杀我。吾死,自决之,不须人也。”他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犹易,去中国衣寇之盗尤难。” 朱纨遭弹劾、被免职和自杀后的结果是:

自纨死,罢巡视大臣不设,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事。浙中卫所四十一,战船四百三十九,尺籍尽耗。纨招福清捕盗船四十余,分布海道,在台州海门卫者十有四,为黄岩外障,副使丁湛尽散遣之,撤备驰禁。未几,海寇大作,毒东南者十余年。

纨既黜,奸徒益无所惮,外交内讧,酿成祸患。汪直、徐海、陈东、麻叶等起,而海上无宁日矣。

《明史》记:“承平久,奸民阑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机诸国入互市。” 明廷虽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恢复海禁,但无效果,盗乱却日益猖獗,终成倭寇之祸;东南沿海私商、海盗、倭寇内外勾结作乱,攻城掠邑、劫库纵囚、杀人焚舍、沿海海数千里告警,江、浙、闽、粤等东南各省被创达三十余年。 当时著名的海商如汪直、徐海等,都大量雇用日本浪人,以武装力量护航进行走私贸易,致使倭寇掠夺沿海地区。汪直等甚至在日本建立了基地。胡宗宪等用计谋才诱捕了徐海、汪直等。其后倭寇作乱东南沿海地区愈发严重。李木妙说:

(汪直)其最终目的乃在要胁官府,开港通市。王直自蹈海行商,为舶主称霸海上,到公开叛乱,实为由私商转变为海盗铤而走险的典型例子;其活动情形、转变经过,不仅为大多数海商蜕变为海盗的代表,亦可说是明嘉靖年间寇乱的基本原因所在。

为打击海盗,明朝政府还曾积极联合来东亚的西方人。例如门多萨曾记述菲律宾群岛圣奥古斯丁会主教马丁?德?拉达修士及同伴遮罗尼莫?马丁修士以及同行的西班牙军人到中国来联络消灭海盗林凤的事情,其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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