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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金丝雀

作者:吴辞 当前章节:3230 字 更新时间:2026-6-9 16:52

余生平醒在医院的VIP病房,VIP,又是VIP,有钱人用也用不完的烂把戏。

沾了血的羽绒服扔进垃圾桶,数也数不清的新衣服堆在房间的角落,每一件都宽大又厚实,每一件都比从前那一件昂贵。

透明的液体顺着细细的针头钻进身体,每一滴都维系着残破不堪的生命。余生平躺在病床上,不急着告诉别人他醒了。

护士最了解一瓶液几分几秒才能见底,推开门来,洁白的鞋上是洁白的外衣,只有白色才不怕高浓度的消毒液。

她不忙着拔去针头,却忙着错愕,睁开眼睛的余生平比闭着眼睛的还要好看。余生平能够醒来是无数人的期待。

门外的佣兵略起骚动,余生平猜至少要有三个。声音升起又落下,余生平抬头,只瞧见浸在阳光里的汤姆。

军靴不适合医院,走在木质地板上发出「咚咚」的回响。

汤姆站定在病床前,眼里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异国的士兵许久都没能入乡随俗,却在余生平悄然离开的清晨明白了东方人的规矩——依靠在谁的羽翼下便要听谁的话。

汤姆用许久才明白,余生平这辈子都不能心安理得的收下他的花,就算收下也永远都不能爱上他。

余生平想笑却笑不出声,残破的身体,被鲜血浸红的春节,没有什么让他开心的起来。

余生平笑不出来,汤姆对他很好,除去陆弘煜,陆家的人对他都很好。

余生平不愿笑,可又不能不笑,寂寞的新年,只有汤姆一个人愿意花时间陪伴他。他不愿传播负面情绪。

汤姆走向前来,微微弯膝,为余生平盖好被子,频繁输入的液体把细瘦的手背撑得肿胀,冰凉冰凉,手掌好像快要死去。

汤姆不碰余生平的手臂,只用宽大的手掌温热输液软管,好像这样就能捂热两颗孤寂的心脏。药物慢慢的滴坠,汤姆不嫌它慢,汤姆只怕余生平太痛。

余生平不喜欢慢节奏的治疗,可他不能生气,汤姆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愿意陪他度过新年的人。余生平不能辜负他的好意。

药物见到底时,男人站起身来,抿着唇,想要唤护士换下一瓶。

汤姆抬起头时,滚动的喉结变得明显,藏在结实的皮肤下,让余生平想起陆弘煜。

汤姆不敢直视余生平的眼睛,怕看到自己不想看的,又怕余生平看到不该看的。

这让余生平有些难过,这是唯一愿意陪伴他的人,可现在却不愿与他说话。

余生平唤他,唤汤姆,唤汤姆先生,无人回应他也不沮丧,英音美音混着喊他,汤姆停了下来,许久过去才叹了口气,忿忿道:“我不叫汤姆!”

余生平笑了,笑的苍白也笑,像哄孩子一样道:“那你叫什么?”

汤姆依旧不愿瞧他,只闷闷回:“安德烈……”

安德烈,在普溪,除去给汤姆分发美金的老板,只有余生平知道他的名字是安德烈。

安德烈,余生平小声的呢喃,一声不够还有第二声,直到安德烈被唤得如坐针毡才停下。

余生平笑得狡黠,望着安德烈的眼睛,只说,“能不能歇一会再输液,我快被瓶瓶罐罐泡肿啦。”

余生平那么聪明,不抱着你却说暧昧的撒娇话,耍赖皮还会试探你的底线。

而后说,我才不是出尔反尔不好好治病的坏孩子,我只是累啦,现在想要休息一会。

安德烈不理睬他,可余生平知道他赢了,药瓶被放在了桌子旁。

安德烈那时说,“余,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蛋。”余生平那时想,嗯,他是彻头彻尾的坏蛋。

除夕前的夜那么漫长,安德烈给余生平买饺子,吃的少也要买,浪费掉也要让他尝一尝新年的味道。

余生平没有告诉他,腊月二十八不该吃饺子,腊月二十八该蒸花馍。

安德烈给余生平讲故事,讲他在冰天雪地如何抵御钢枪利炮,讲他的爱人如何战死在沙场。

安德烈说人死去时不像电影里那样轰轰烈烈,慢镜头,近距离,让你瞧清楚子弹如何刺透胸膛,让你冲向前去抱着他,听他讲两句遗言。

人死时就悄无声息的倒下。弹片横飞,生灵涂炭的战场上,甚至要等最后一口血都凉下来才敢摸一摸爱人的手掌。想要活下来,就必须如此。

余生平觉得对不起安德烈,因为他在描述这段故事时都不敢提及血腥的场面。或许在安德烈的心里,余生平不该与鲜血,与杀戮,与死亡相连。

安德烈给余生平道歉,因为他从未对余生平动过心,送给他玫瑰,只是怕忘记自己的爱人。

对他好也不过是为了弥补心里的空缺。安德烈告诉余生平秘密,和他说自己早便看出他并不是普通人,但他没有一次告诉过陆弘煜。因为他不愿被与自己爱人相似的人受到伤害。

余生平不说话,余生平庆幸自己没杀死安德烈最后的一点念想,庆幸自己收下了小红玫瑰花。

安德烈太累了,坐在凳子上睡死过去。再高的警惕也抗不过高强度工作的负荷。

安德烈小声的呢喃,说的是余生平听的懂又听不懂的俄语,安德烈有些怕,余生平朦胧间只听见别走,别走。

余生平猜梦是生与死的交界线,或许他见到了自己的爱人。他轻轻的摸了摸安德烈的脸颊,和他说,“我不走,快睡吧。”

余生平转而又觉得荒谬,他的爱人怎么可能会说中文,余生平一度认为这也是陆弘煜的计划,但他不愿沦为阴谋家。

他用安德烈的手机发送了一条短信,转身走出了病房,他写,“余生平跑了。”

陆弘煜望向屏幕内悠哉出门的余生平,不一会便瞧见跳出的消息弹窗。

他笑了笑,觉得余生平聪明反被聪明误,安德烈从不称呼他全名,安德烈向来只喊他余。但他依旧顺水推舟,只回复:“追……”

吴妈唤陆弘煜吃饭,轻轻的敲门,再缓缓的道:“少爷,您带回来的孩子醒了。”

陆弘煜顿了顿,只回:“叫小琪吃饭。”

佣人们不喜欢新来的孩子,新来的孩子是被蛊惑的金丝雀,短暂的好是毒药,区别对待是资本家的恶趣味,陆弘煜才不会一直爱他。没有了利益,陆弘煜怎么会爱上别人呢。

余生平的到来让人们误以为陆弘煜生了一颗与常人无异的心脏,余生平的离开为陆弘煜与陆家增添了隔阂。

陆弘煜是精明的商人,哪怕多宠爱金丝雀,都记得圈养的不过是一只宠物。

陆弘煜是含蓄的人,唤孩子小琪就是把他当作陆家的人。

可他也是如此对待余生平的。对他好,又亲手把他赶出去。陆弘煜的绝情让佣人感到陌生与防备。

陆弘煜不喜欢佣人们的态度,好像余生平会走都是他的错,好像余生平走了,陆家就彻底空了。

门口的山茶照样盛开,楼上的白饼吃的越来越多。动物植物一如往常,余生平的离开并不是什么大事。

可这些佣人,只有这些佣人,这些层层叠叠的佣人,用眼睛,用动作,用嘴巴,让陆弘煜喘不过气来。

陆弘煜不认为余生平的离开是他的错,就算他有错,也轮不到旁人来指手画脚。

就算他有错,余生平也不稀罕他的补偿。但陆弘煜不会和佣人解释这些。

陆弘煜对小琪好,佣人越不愿意接受他,他便对这小琪越好,佣人们越忘不掉余生平,陆弘煜便越要用力擦去他来过的痕迹。

陆弘煜让小琪坐在余生平坐过的位置,让小琪住余生平住过的屋子,小琪不知道这一切,小琪只是听了余生平的话,余生平说,要报恩,就要听陆弘煜的话。

陆弘煜对小琪好,陆弘煜给他夹菜,夹一筷子不够,要堆成小山才停。

可陆弘煜不知道小琪不喜欢香菜。陆弘煜提醒小琪洗完澡要吹头发,可小琪不吹感了冒,陆弘煜也不会抱着他,喂他吃药。

陆弘煜对小琪好,可也只是在人前对他好。陆弘煜对小琪的好不纯粹,不兜圈子,只带着一个目的,只为了告诉别人,余生平走了,我才不难过。余生平走了不过是个意外,这个意外今天不能解决,明天也会找到办法。

陆弘煜有的是时间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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