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你可不可以不爱我》作者:深睡不醒【完结 番外】 > 你可不可以不爱我.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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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睡不醒 当前章节:14934 字 更新时间:2026-6-12 18:40

忙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半月就过去了,大计划已经初具雏形,首批捐资意向也大致圈定,凌力已经派人陆续赶到各个意向地去考察去了。相关考察文件紧接着就纷沓至来,他忙得昏天黑地。

这期间,冯玲玲给他打过好几通电话,头两天他接到她的电话他还会说上两句,到后来再看到是她打来的就直接关机。

他以为他都把话说得那么难听了,她会彻底死心,只是没想到自己低估了她的韧劲和毅力。转念一想,他又对她心生怜悯。爱一个人爱到不顾尊严,从这方面来看,他们何其相似。但同情不是爱情,再纠缠下去只会把她伤得更深。

立项后的第三周,最后一支考察队陆续传来了陕西、宁夏、**等地的资料,凌力又开始马不停蹄地研读。这一天他正聚精会神地看资料,突然外间的门砰地一声响,震得他脑子一时短路。接着就听到一阵咔哒咔哒的高跟鞋声。

外间的莫桐看到盛气凌人的冯玲玲,吓得立马站起来,吃惊地说,“冯小姐,你来了——”她话音未落就听到冯玲玲骂了一声,“又是你”,接着一巴掌已经拍在了她一边脸上,力道之大,莫桐身子向后倒在了椅子里。

凌力隔着镂花玻璃看到来人是她已经站了起来,只是没想到她会动手打人,此刻他看到莫桐惊慌失措地望着杀气腾腾的冯玲玲,立马从里间跑了出来,对冯玲玲怒喝一声,“你跑到我这里来撒什么野?”

冯玲玲见到凌力,一脸怒容顿时化作一汪春水,她走过来,娇声委屈地说,“我好几天没见到你了,给你打电话你手机又关机,我就给你办公室打,你这个好秘书,她居然说你不在,三言两语就把我打发了。你知道我有多着急吗?我打电话问马坤,他说你在办公室,我气不过跑过来,一是要来见见你,二是要来看看是谁借她的胆,她敢怎么放肆。”她说着走向莫桐,伸手又是一巴掌盖过来,凌力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响亮的巴掌就落在冯玲玲白嫩的脸上。这一巴掌打得冯玲玲呆若木鸡,她错愕地望着凌力,气结地说,“你为了一个小小的秘书居然打我?”

凌力松开她的手,厉声说,“我打你怎么了?你到底有完没完?我这段时间忙得很,没空接你那些无聊电话,是我吩咐她说我不在的。”他转而望着莫桐关切地问,“你有没有怎么样?”

莫桐摇了摇头说,“没什么。”

冯玲玲有片刻的失神,她和凌力相处这么久,从来没有看到他对哪个女人露出这种怜惜的神色,她又想起那天酒会上的情景,她的怀疑变得更为强烈,她望了望莫桐,转而盯着凌力哀怨地说,“原来你也不是对每个女人都那么无情!”

莫桐一听急了,解释说,“冯小姐,你误会了——”但连她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

“我对谁有情无情与你何干?你现在闹够了没有?满意了就请你出去。”

冯玲玲没想到逐客令就这么轻飘飘从他嘴里冒出来,她长这么大,从没有人敢这么对她,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她好强地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恨声说,“好你个凌力,很好,算你狠。”说完,她如来时一样一阵风似地卷了出去,身后只留下一串急促的咔哒声。

莫桐自知自己稀里糊涂地闯了大祸,愧疚地说,“真抱歉,她打过来的时候只说找你,没有说自己是谁,我问她有没有什么事,她也不说,所以我就说你不在。如果我听出来是她,我会征求你意见的。”

“这件事与你无关,”他望着她半边通红的脸,克制着想要伸手去摸的冲动,转身丢下一句硬邦邦的话,“去弄点儿热水敷一敷。”

……

晚上冯仁唐一跨进家门就被他们家厨娘王妈叫住了。

“老爷你可算回来了。”她低声说。自打冯玲玲出世她就在冯府做仆人,一晃二十多年了,她当冯玲玲自己亲生女儿一样,冯玲玲母亲死后,她更是心疼这个孩子。她在外人面前可能专横跋扈,但王妈知道她并不是那么坚强的。

“怎么了?”冯仁唐惊讶地问。

“小姐中午就回来了,回来后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了一下午。”

冯仁唐面色一变,急忙朝冯玲玲的卧室走去。他敲门说,“女儿,是我,你把门打开。”

待到冯玲玲打开门,他吓了一大跳,他从来没见过自己过得像公主一样的女儿这副模样。脸上红肿,满脸泪痕。

“你这是怎么了?”他抚摸着女儿的脸,上面的指印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消退,“居然有人敢打我冯仁唐的女儿!你快告诉我,是那个王八羔子干的?”

“爸。”冯玲玲一把扑进父亲怀里,眼泪再次哗哗地流下来。

冯仁唐心疼地抱着她,义愤填膺地问,“是不是凌力那个畜生?”

他见冯玲玲不吭声便知道是了,他推开女儿,气愤地说,“你说,他为什么打你?我这就找他算账去。”

冯玲玲拉着他说,“不要去,爹。这都是我自找的,要怪就怪我自己。”

冯仁唐听她这么说再次心疼地把她搂进怀里,他今生就这么个宝贝女儿,自己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没想到会送给人家打。但女大不由爹,他又能怎么办呢?“女儿,我后悔当初撮合你和他。这半年来,我虽然不过问你的事,但我暗地里一直在观察。我早就发现从来都是你去找她,他压根没主动给你打过电话,约过你,在公开场合见到我他也是客客气气的,丝毫没有要追求你的意思。这种事强求不来的。我看你还是算了吧。”

冯玲玲听完父亲的一番肺腑之言哭得更凶,“爸,可怎么办呢?我就是喜欢他。他对我那么无情,就算是他现在打了我,我还是喜欢他。”

冯仁唐哀叹一声,痛心疾首,“女儿啊,天下好男人多的是,你何苦要这么作践自己。凌力是什么样的男人,你现在还能不清楚吗?他父亲凌文龙在商界是出了名的老狐狸,他不是手段高明,当年怎么可能把杨氏父女哄得团团转,得以入赘杨家?他不是无情无义,后来又怎么会金屋藏娇,把杨素琴活活气死?他的小儿子还好,虽然心高气傲,但性格像他母亲,本质上还是很善良的。但这个凌力,活脱脱就是凌文龙的种。如今他出道才不过半年,商业界的老前辈见到他都要礼让三分,谁都说他比他爹还要心狠手辣。不说别的,就说去年年底,亚华为了开发浦中那块地,强行逼那边的老住户拆迁,差点儿没闹出人命。女儿啊,你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我们盛世迟早也是要仰之鼻息的。这样的男人,如果他爱你,他会把你宠上天,如果他不爱你,你跟了他,他会让你这辈子生不如死。”

作者有话要说:冯玲玲这个女人也很可怜 突然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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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追寻(一)

“爸,你别说了。我求你了。”冯玲玲哽咽着哀求,“你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好吗?”

冯仁唐难过地抚摸着女儿的头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好吧。你好好想想。趁早醒悟过来。”

可感情如泥沼,女人一旦深陷其中便无力自拔,何况他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为之动心的男人。

冯仁唐走后,冯玲玲没有再哭,她是女人,但绝不同于一般的女人,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她不会坐等它失去,她会主动出击,采取行动。

她在手机上翻找,直到蓝色屏幕上跳出孙志的名字。这是她雇佣了多年的私家侦探。商场如战场,相互截取商业情报在圈内是心照不宣的秘密。不过这一次她找他不是为了生意上的事。

“你好,冯小姐,不知你这次找我有什么指示?”孙志低沉的男中音从手机里传来,给人十分可靠的感觉。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干的是最无耻的勾当,却长了一副欺骗人的憨厚相。

“帮我去查查亚华集团少总凌力的秘书莫桐的底细,另帮我查清楚这两人之间有没有问题。”冯玲玲直截了当地下令。

“早听闻亚华和盛世有可能联姻,这么说冯小姐是怀疑凌少总和他的秘书有染?”

“没错。你一查到什么就向我汇报,至于报酬,还像之前一样。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好的。我明天就开始行动。随时保持联系。”

“好。”

挂掉电话,冯玲玲呆站在床边。

莫桐,我不管你是谁,你最好与他无关。这世上没人能跟我抢,否则只有死!

……

历经一个月,捐资建校的考察工作接近尾声。首批二十所贫困中小学外加五栋大学教学楼全部敲定。下个月将正式启动该项目。

晚上十点,看完最后一页资料,凌力合上文件夹,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总算完成了第一步。他站起身走到窗边,眺望着外面的繁华世界。明亮的星子如钻石般镶在黑色天鹅绒的夜空,交替闪烁。大街上灯红酒绿,马路上车水马龙,像一条蜿蜒的火龙,迤逦前行,不见首尾。逆着这璀璨的夜色,他的影子在白晃晃的日光灯下显得有些萧瑟。

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莫桐的电话,“莫秘书,你今晚收拾一下,明天一早跟我去出差。”

电话那头的莫桐怔了一下,忐忑不安地问,“去哪里?”虽然这段时间凌力信守承诺,没有对她动手动脚,但一想到两人单独出行,她有前车之鉴,还是非常忌讳。

“去我们的一个投资建校意向地:M市B县C乡。我们的考察团这两天也正赶往那里,到时候我们在那里会合。”他特意点出M市B县C乡是为了勾起她的兴趣,说考察团也会去是为了打消她的疑虑,让她放下戒备。他知道她害怕和他单独相处。

果然,莫桐听后抑制不住声音里的兴奋,答应说,“好”。

收线后莫桐再没有心思翻译了,她已经开始着手翻译尼古拉斯的那三本小说,公司这段时间太忙,她只能晚上回家来做。

她赶紧去收拾行李。她好多年没有回去了。《绝恋》拍摄那阵,导演就选址向她征求过不少意见,她当时真的很想回去看看,但公司里挺忙的,最后还是没去成。这次居然会这么巧,她早在这次公司资助项目的相关文件中看到首批名单中有C乡,当时她心里不知有多高兴。更让她喜出望外的是,她还有机会公差回去。

她刚收拾停当,手机又响了,她以为是行程有变,匆忙跑到床边去拿手机,结果发现是杨裴文打来的。

“干嘛呢?看电视?”

“没有,明天要去出差,刚收拾完。”

“去哪里?”

“M市B县C乡,不知你看到报道了没有?今年的慈善,亚华准备搞捐资建校,我老家刚好也在资助名单里,公司的考察团明天去C乡,我刚好也被挑中了。幸运吧?我好多年没有回老家了。”她至今没有告诉杨裴文自己被调去当凌力秘书的事实。

杨裴文很为她高兴。“那真是太好了。现在天气还冷,你随身多带点儿衣服。身上多带点儿钱,自己喜欢吃的家乡特产就多买些回来。回去玩得开心点。”

莫桐听了心里暖洋洋的,乖乖答应了一声,“嗯。”

“我也有好消息告诉你。”杨裴文转而说。

“什么好消息?”

“我的公司已经成功上市了。我已经托朋友在A市给我找个好地方,等安排妥当后我就把公司搬过去。一切比我料想的要顺利。我想不用三个月,下个月我们就可以结束牛郎织女的生活了。”

“真的啊?”莫桐喜不自禁。

“嗯。宝贝,我已经和我爹打过电话,说了要结婚的事。他答应了。那这段时间你就别太劳累了,回来后好好休息下,准备好做我的新娘。”杨裴文柔声说。

“好。”莫桐答道,不觉红了脸。

“那等你回来后我们就确定去见我爹的时间。”

“好的。”

……

飞机在M市机场降落后,凌力和莫桐乘高速汽车到了B县,转车到家乡小镇时已经是深夜了。许多年不见,小镇已经今非昔比,完全大变样了。街道被拓宽了,那些破旧的红砖楼全都不见,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充满了现代气息,唯一没变的是呢哝乡音。虽然土,但听着格外舒服。凌力拦车让的哥送他们去镇上最好的酒店,办理酒店入住手续时他和服务台小姐说的居然是她的家乡话,他咬字极其自然,原汁原味,这令莫桐万分诧异。

电梯上,她再三犹豫还是问了,“公司的考察团什么时候到?”

凌力盯着电梯门没有看她,一本正经地回答说,“这两天就到。领队的王兴今天白天给我打过电话,说在安徽耽搁了。”

两人再也无话,各自进房间后就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两人下楼去,莫桐知道这种酒店照例都会有早餐的,但凌力却在前面带路,径直走出了酒店,她只得在后面跟着。

出到大街上,昨夜的大街小巷又全然是一副新的模样。小镇怎么变还是洗不脱它的地方特色。马路上有菜农挑担沿街叫卖。路两旁的店铺陆续开张,五金店、裁缝店、小吃店琳琅满目。一路走,莫桐随处都能找到温馨的回忆。她小时候虽住在乡下,但经常骑自行车背菜到小镇上卖,她的足迹遍布大街小巷。小时候她最喜欢吃的是这里用荷叶包着蒸熟的白米糕,还有油炸的糯米鸡,可是贵,很少能吃上一次。

正走着,凌力突然停住了,莫桐这才发现他们已经走到了菜市场边,此时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一个中年妇女正蹲在一个箩筐前,手里拿着杆秤在称。白米糕,白细香糯,莫桐顿时感到肚子饿了。她正要开口,前面的凌力已经蹲□,用家乡话对那女人说,“拿个袋子来。”接过一个小塑料袋,他开始用筷子夹着白米糕往袋子里装。莫桐凑过去不自然地低声说,“真没想到,你也喜欢吃这个。”

“小时候在这里住过。”凌力说着把袋子递给那人称。

“是吗?”莫桐讶然地望着他。她想起在美国的时候,他曾告诉她他小时候在乡下呆过,没想到他所指的乡下就是她的故乡M市B县。难怪他能说一口流利的当地方言。“我老家就在C乡。”

凌力长长望了她一眼,没有说什么。

他付完钱,打开袋口,朝她递过来,莫桐也不客气,伸手从中掏出一块,塞到嘴里咬了一口,满意地闭上眼睛呜了一声说,“好吃,就是这个味道。”

凌力望着她眯了眯眼,嘴角微微颤了颤,想笑却忍住了,也拿出一块,香喷喷地吃起来,两人就这么站在乌七八糟的菜市场边,手里拿着白米糕猛啃,不到片刻就各自干掉了三四块。

“有点口渴,你觉得呢?”莫桐拍了拍手问凌力,想起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这么自在地相处了。

“那到前面去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喝的。”凌力说。

于是两人朝前走去,突然莫桐看到前面一个小摊上有她朝思暮想的糯米鸡,她斜刺冲过去,对老板说,“给我拿两个。多少钱?”

“四块。”

“哇,涨了这么多,我读书那会儿一个才五毛钱。”莫桐连连吸气。

“姑娘,这都什么时候了,什么东西都在涨,我这是小本生意,赚不了什么钱。”

莫桐听了傻呵呵地笑,嘴里说着,“也是。”

她手刚伸进口袋准备掏钱,一旁的凌力早递了一张五十的过去。

“凌总,这个你也喜欢吗?”从美国回来后她就和他撇清关系改口叫他凌总了,只是她已经好久没给过他这么好的脸色看。

小摊老板听她叫凌总,好奇地问,“是你老总啊?什么大公司?”

也许是这久违的故里乡音,连带着她觉得凌力都不那么可憎了。她伸了伸舌头,玩笑说,“他家的公司好大的,说出来吓死你,他的钱呐多得数都数不清,老板,他给你的那点钱你就不用找了。”

小摊老板一听笑得见牙不见眼,“那就多谢啦。”

两人从小摊走开,凌力再绷不住笑意,“你再胡说八道,我就要被你吃穷了。”

莫桐也不让他,斜睨他一眼,板着脸说,“一点小钱而已。难怪人家说越是有钱人越小气。你到这里来本身就是做善事的,散点儿财对你来说算得了什么。”

凌力被她呛得说不出话来,心里却洋溢着甜蜜。她还能这么损他就说明她已经原谅他了。

从菜市场走出来,两人最后找到一家面馆,各点了一碗米粉,香喷喷地吃完才心满意足地回到酒店。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就要恢复记忆了哦

☆、74追寻(二)

“你先回去休息一下,我出去一下,很快就回来。”他们走到酒店门口,凌力说了一声就又出去了。

等他打她手机叫她下楼来时,她看到酒店大门外停着两部崭新的自行车。不用猜也知道是他刚买来的。

凌力说,“既然我们已经先到了,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们今天就骑自行车先去C乡看看吧。”

莫桐惊讶得地张大嘴问,“你会骑吗?”

凌力低头轻笑了一声,说,“不会比你差。”

莫桐走过去扶起那辆女式的。

凌力问,“是你带路还是我来?还记得自己家怎么走吗?”

莫桐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推起自行车前面走了。

两人在繁华街道扶车走了一阵才上了通往C乡的马路。马路比记忆中拓宽了许多,路上不时有落伍的巴士和突突响的拖拉机从身边经过。这里的人穿着也开始时髦,但总归是小地方,始终不能和大城市相提并论。

莫桐好久没骑过自行车了,脚在地上划了好几步才紧张地翻上车,扶着车龙头猛蹬,歪歪扭扭地骑了一阵才开始找到感觉。等到她放心下来,她扭头问身后的凌力,“我们是直接去C中吗?”

凌力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小镇离C乡并不远,路一边是高耸的大桥,火车驶过时,声音震耳欲聋;另一边是乡村田野,绿油油的一片,充满了生之气息。望着前方渐渐入眼的村子,那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当年她和奶奶就住在这个小村里。所谓近乡情怯,不过如此吧。只是她不知道,她身后的凌力此刻同样思绪万千,十年了,他在内心感叹,好久不见。

转眼就到了小村入口,莫桐突然翻身下车停住了,逼得紧跟在她身后的凌力慌张地下了车。她手指着入口方向不好意思地说, “我老家就在这里,我们能不能进去看看?”

凌力点了点头。

他们把车转向,往村里走去。路上几乎没看到人。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到大城市打工去了,家里就只剩下老的小的。

穿过一条狭长的小路,再过一座小桥,前面的视线豁然开朗,一个小小的操场出现在他们面前,只是操场上再没有朗朗笑声和嬉戏的身影,操场周围草长莺飞,荒芜的草丛中星星点点点缀着一朵朵野花,开得无比灿烂。

“你看,这是我小时上的小学,”莫桐指着前方一栋半新不旧的平房教学楼。“现在早废弃了。上次摄影组拍《绝恋》的时候翻新过,否则不知道破成什么样。”莫桐说,声音无限惆怅。

“计划生育后,乡下的孩子在急剧减少,很多乡村小学都没有生源,只好几所合并,我们派往各地的考察团发回来的报告里提到过这点。”凌力说。

他们把自行车停在操场上,踏上台阶,沿着一个个空荡荡的教室往前走,仿佛踏上了时光之旅,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只是他的回忆里只有她,而她几乎记得童年的一切,唯独没有他。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走到教室尽头,凌力突然梦幻似地问,“你小时候有没有被哪个男生捉弄过?”

莫桐歪着脑袋想了想,说,“不记得了。”她转而问他,“你呢?小时候有没有捉弄过哪个女生?”

凌力凝望她的眼神不自觉地波动了一下,他静静地说,“有。”

莫桐感觉到了他的眼神变化,突然后悔问起他这个,神情当即变得疏离。

而凌力却仿佛没有注意到,兀自继续说,“那时候谁欺负她都不行,但自己却最爱捉弄她。现在想起来,当年真的很幼稚。”他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也是在很久很久之后,人分开了,长大了,我才无意中在一本书中看到,那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

离开小学,两人推着车去看了莫桐家的老房子。那是个泥搭的土房,早已残破不堪,历经风吹雨打这么多年居然还没有倒塌,已是奇迹。

离开小村后他们继续骑着自行车默默前行,不到十分钟就到了通往C中的那条小路。路的一边是一条大河,河水深不见底,此时,春日的阳光撒在河面上,河水清澈照人,泛着粼粼波光。

“莫桐,”凌力叫道,“我们把车放在路边那家小店里,人走过去吧。”

“好。”莫桐翻身下车,跟着他把车推到路边小店里。

“老板,我们把车放在你这里照看一下行吗。”凌力问。

“没事。尽管放。”店老板答应得挺爽快。

他们开始一前一后沿着小路慢慢走。这条路莫桐不知走过多少回,以前她都是走着去上学的。她最怕下雨天,每次下雨,这条小路就泥泞不堪,路一边又是河,她总怕会掉到河里去,于是紧贴着路这侧走。

凌力像当年一样在她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仿佛回到了从前,他脑子有些迷糊,感觉就像这不过是他们又一次去上学。她走在前面,明知道他就在她身后——他每次都这样固执地跟在她身后,但她挺直着小小的背,从不回头看他。一年三百六五天,一遍又一遍,这条路上留下了他们多少足迹?

进到C中时,学生正在上上午最后一堂课。校园没有多大变化,只是建了一栋新教师公寓楼。他们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后朝教室走去。

凌力想起中学报道那天莫桐看到他时吃惊的神情。

“你不是说要去城里念书吗?怎么又回来了?”

“是啊,我还是觉得这里好。”

“你爸爸同意吗?”

“我要怎么样,没人管得了。”他装出很拽的样子,实际上为这事他和家里闹了好多天,最后甚至威胁说他不念书了,这才逼得他爹妈让步。他转而问她,“不是答应给我回信的吗?为什么都没回?”

莫桐脸红了红,轻声说,“不就那样吗?没什么好说的。”

......

初一的教室就在底层。他们来到他们当年就读的初一一班教室。此刻,学生们正在兴致勃勃地跟一位年轻女教师念英语单词。对于乡下没有上过幼儿园的孩子来说,英语是一门充满神秘色彩的学科,刚开始接触总是充满激情。一如他们当年。

凌力站在教室窗口,仿佛看到了年少时的他们。他安静地坐在她身旁,两人都在埋头看书,教室里纵然闹声喧天都惊扰不到他们,他们好似包裹在一层真空膜中,只能听到彼此轻微的呼吸和奋笔疾书的沙沙声。一句话都不说,什么也不用说,但他们能强烈地感觉到彼此的存在,那种安心和宁静在他后来的生活中再没有出现过。她就像一池清泉,无论他多烦躁,只要在她身边,他的心就能平静无波。

每周三下午都是回家拿米和菜的时间,他妈知道莫桐家穷,没什么好吃的,给他准备菜的时候总会给她也做一份。来到学校他就把菜塞进她抽屉里,仿佛理所当然。而她什么都不说,仿佛心安理得。

莫桐学习刻苦,成绩很好,尤其是作文写得好,她的文章经常被当作范文拿在班上朗读。小学的时候他每天只知道玩儿,进了中学后他开始懂事了。在她的影响下,他开始奋发图强,因为他不想和她隔着太遥远的距离。

再没有什么督促比得上发自内心的渴望,他不再是当年那个调皮捣蛋的差生,等到他猛然醒悟,便如腋下长出了一双翅膀,成绩势如破竹,一日千里。到了初一期末考,他已经脱胎换骨,出乎意料地进了年级第三,和稳居第一的莫桐近在咫尺。

他记得也就是在这一年莫桐成年了,她也从此开始遭受漫长的痛经折磨。他第一次知道她痛经是在一次语文课上,她上课中途突然捂着肚子趴在课桌上低声呻-吟,额上冷汗涔涔,那堂课她没有坚持下去,她向老师请假跑回了宿舍。他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偷偷跑到女生宿舍去看,发现她躺在床上痛得死去活来。然后他就看到了放在她枕边的卫生巾。

虽然那时候他还小,但女人来月经这事他还是知道。接下来的数学课他旷课了,他口袋里揣着钱跑去了学校后面的乡镇医务所。那时候他已经开始发育,长手长脚的,身体极其不协调。他就那样笨拙地站在柜台后面的女店员前,红着脸腼腆地问,“痛经要吃什么药?”

年轻的女店员奇怪地望着面前这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子,问,“你给谁买?”

这下他脸更红了,喃喃地说,“我姐。她痛经。”

“天下竟有这样的姐姐,自己痛经,居然让这么小的弟弟来买药。”女店员笑着对身旁的另一位同样年轻的女店员说。两人笑完后,她说,“身上带钱了吗?”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说,“这些够吗?”虽然他爹鲜少露面,但钱方面对他们母子却一向大方,因此他身上从不脱钱。

女店员给他拿来一瓶益母草膏,收了钱后好心地对他说,“光吃这个不一定有用。你再去其他小店买包红糖,让她冲着喝喝看。”

他难为情地哦了一声,把药装进口袋里走出医务所后真的跑去另一家小店买了包红糖才回校,他跑去莫桐的女生宿舍把东西放在她桌头,然后才回去上课。

他们不知不觉上到了二楼,拐角处的第一间教室就是初二一班。莫桐欣喜地发现教室里正在吐沫横飞的正是当年教她的物理老师,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洪亮,上课时眼睛还是一如既往地向上盯着天花板,讲到兴起时,吐沫还是一如既往横飞,想当年他多么喜欢走到她桌边,在她头上下一阵又一阵的毛毛雨。想到这里,莫桐有点忍不住想笑。

凌力想起他们升入初二后变得更拘谨了,但彼此的存在感变得更加强烈。学习成了他们唯一的交流,相互问问题成了他们唯一的乐趣,他喜欢感受跟她靠近时她的头发若有似无地拂过他的脸,她纤细的手指拿着笔在他面前摇晃,她轻柔的声音让他如沐春风,还有她身上少女独有的清香萦绕在他鼻端。于是他变得更加勤奋刻苦。那是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解答她所有的问题,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到更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去问她。他们的成绩开始不相上下,轮流霸占着年纪前两名。

那个时候,他只知道自己喜欢她,但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少年的心并不自知。直到那一天,他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一天,那触目惊心的一天,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失去常性,变成了一只丧心病狂的野兽。

作者有话要说:莫大美女从小就是凌boss的克星

☆、75忆起(一)

初二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他和莫桐了,每次期中和期末颁奖大会上都有他们发言,想不引入注目都难。开始有女生以各种借口给他送小东西,不外乎是贺卡啦、笔记本啦、小吃什么的。他要么不理,要么收了就直接扔掉。他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不仅没有让那些情窦初开的少女望而却步,反而更加强烈地吸引了她们,她们觉得他很帅、很酷,向他示好的女生络绎不绝。

也开始有男生给莫桐送东西,莫桐比他礼貌、温和。她每次都客气地接受,向人道谢。她不忍拒绝别人。这让他心里开始冒出零星的怒火。最令他恼火的是隔壁二班的一个男生。他刚开始只是送贺卡,后来就以各种名义跑到一班来找她。一次又一次后,他开始变得忍无可忍,潜伏在他心中的那只野兽已经按捺不住开始蠢蠢欲动。

事情的发生毫无征兆,但实际上他早有准备。

那是国庆节后上学的第一天,那个男生又出现在一班后门口,让靠窗坐的一名女生去帮忙叫莫桐。坐在莫桐身边的他突然腾地一声站起,从书包里掏出一条铁链,杀气腾腾地往外走去,那名男生不明就里,好奇地眼望着他朝自己走来,不知道他手里拿着一条粗铁链要干什么。他走到那个男生身前,那个男生还没回过神来,就杀猪般惨叫了一声,痛苦地捂住了一条胳膊,接着他又稀里糊涂地连吃了两三鞭,教室外有学生吓得连声尖叫,教室里的学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纷纷好奇地往外跑。不一会儿,初二一班教室后门就被堵得水泄不通。不停挨打的男生无力招架,只是一直在可怜地叫喊,“你干嘛打我?”他自始至终没有吭声,只是一直抽,一直抽,他下了狠手,他从来不知道自己那么残忍,直抽得那名男生脸上,脖子上,腿上鲜血淋漓。整个初二一班的人都跑到后门口去看热闹,只有莫桐一动没动,一次都没有扭头去看,她手里紧握着圆珠笔,死死抵在作业本上。没有人知道,他每一鞭子下去,她的后背都会剧烈地一颤。

很快好几个老师赶来了。迅速制服了他。他被叫到了校长办公室,那名男生的家长得到通知后赶到学校,看到他们被打得血淋淋的儿子,哭得死去活来,一定要让学校给个说法。秦岚被叫到学校,一口答应承担所有医疗费,并承诺给一笔赔偿费,他这才没有被学校开除。

他们各自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教室里开始有学生往窗口好奇张望,那位讲得兴起的物理老师一直钉在天花板上的眼睛终于转到了教室窗口两个陌生青年身上。他扫了他们一眼,没有露出认出的样子,而是示警似地轻咳了一声,莫桐赶紧拉着凌力蹲□,慢慢从窗口下退回去,退到了楼梯口。

她轻声对凌力说,“你知道吗?他是我当年的物理老师,他现在完全认不出我了。”说完捂着嘴偷笑。凌力看着她乐不可支的样子心里无比酸楚,却也跟着无声地笑。

初三一班在三楼第一间。教室里鸦雀无声,他们偷偷看了一眼,原来是在考试,老师清闲地坐在讲台上看教科书,偶尔抬头威严地扫一眼。到了毕业班总是大考小考不断。

凌力想起了那个人的眼光,那令他厌恶的眼光,每次看到那眼光,他都想杀人。那个人一直很喜欢莫桐,她是他的得意门生。从初一到初三,莫桐一直兼任学习委员和语文课代表,她的作文经常被当做范文当众朗读。他总是随口开玩笑说她是个小作家。他是什么时候发现他不对劲的?

对,就是在初三下学期。他上课的时候眼睛有意无意地总是落在莫桐身上,越往后越异样。他明白那不是单纯的欣赏,那里面还有有别的。莫桐往往经不起他的注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她低头的样子是那么美,总让他想起一句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水莲花不胜娇羞。”

就是在那时候,他心里深藏的那只野兽又开始蠢蠢欲动,如果不是他,如果换作任何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生,他肯定早就重演了一年前的大屠杀,但这次不同,他只能忍,忍了又忍。

他看到过这个人去莫桐家,像是去做家访的样子。

临近毕业考的时候,县里组织了一次中学生作文竞赛,莫桐被选中代表C中去参加,带她去的就是他。凌力能感到她回来后整个人就变了,变得郁郁寡欢。虽然她并不是个喜欢热闹嬉笑的人,但她素来平静如水,而现在他感到她变得沉默寡言,变得苍白憔悴、心事重重。和他讨论题目的时候也常常走神。她再不能迎上那个人的目光,连对视都不敢,但凡他望过来她就会事先赶紧低下头,到后来,语文课上她甚至从不抬头。幸好那时候已经要毕业考了,大多都是在复习,他并没有感到有多么不对劲。然后,然后他看到她反胃干呕……

“我们走吧,别打扰他们考试。”

凌力猛地一惊,从深重的回忆中回过神来,看到的是莫桐纯净的眼,她的眼底有隐隐的笑意。她什么都不曾想起。

走到楼下,莫桐问,“你要不要去找校长谈谈捐资建校的事?”

凌力摇了摇头,“不用了,等过两天我们的人过来了再一起谈。”

“哦,那也好。”她转而问道,“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你等等,我去去就来。”他说完朝一楼教室走去,只见他叫出了刚才那位带学生读英文单词的女老师,两人嘀咕了一阵,他回来了。

“走吧。”凌力说。

“你刚和那位女老师说什么了?”莫桐跟在他身后好奇地问。

“没什么。”凌力讳莫如深地说。接着他抬手看了看表,快十二点了,“我们先去吃点儿东西吧。”

莫桐点了点头。

两人在学校附近随便找了家小餐馆吃过午饭后凌力带着她到一家小店买了两瓶酒和两条烟。

“我们是要去看谁吗?”

“嗯。”凌力面无表情地回答。

他们沿着那条靠河的小路原路返回,从小店里取回了自行车。才没骑两步天突然就变了,刚才还精神抖擞的太阳不知怎么地就收起了笑容,露出了晚-娘脸。轰隆隆的春雷滚滚而来,其中还交织着树杈状的闪电,紧接着下起了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很有分量。

“怎么办?要下大雨了,真倒霉。”莫桐喊。

凌力看了一眼路边的桥墩,那边有几棵粗大的梧桐树,四月正是梧桐花开得最灿烂的时节。“我们去那边躲会儿雨吧。”

“好。”

两人匆忙下车,跑到了桥墩下。两人的头发都淋湿了,水湿哒哒地往下滴。

四月的天,春寒还未褪尽,艳阳高照的时候,还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而这会儿,莫桐只感到寒意袭人,她忍不住抱紧了双臂。凌力脱下灰色风衣披在她单薄的身上。她一直就瘦,也许是小时候营养不良的缘故,至今还是瘦得可怜。

“不用,真的不用,你自己也冷。”莫桐立即推让。凌力里面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羊毛衫。

“没事,我在美国的时候还冬泳过,这点冷不怕。”

“冬泳?”莫桐扭头难以置信地望着他,“那该有多冷啊。我最讨厌冬天了,冻得晚上都睡不着。小时候的冬天都是奶奶把我的脚夹在两条腿中间睡,很暖和,很舒服。读大学的时候,宿舍在这头,卫生间在那头,晚上起来上厕所都要酝酿好久的勇气,不到憋不住,死活都不肯起来。起来了,就像冲锋陷阵一样,一口气跑到卫生间,然后又飞奔回宿舍,脑子里就只有一个想法,忍一忍,忍一忍就会过去的。每次都这样。冬天的晚上都不怎么敢喝水,再渴也忍着,就为了晚上不用起来上厕所。到后来,凡是遇到什么困难,头脑中总会冒出一个念头,忍一忍就过去了。”

她的身子裹在他宽大的风衣里显得小得可怜,两只袖子空荡荡地甩,多出一大截。他凝视着她,雨水从她发梢滴到脸上,她说话时神采飞扬,他喉结处不自觉地滚了滚,克制着想把她抱进怀里的冲动。

莫桐走到桥墩边上,捋起袖子,用手接从桥墩上滴下来的水,嘴里轻轻哼起了一支曲子。

电闪雷鸣,白天瞬间变成了黑夜。马路上本没有什么人,此刻更是空荡荡的,突然一声惊雷,莫桐吓得把脖子缩进了衣领里,飞快捂住了耳朵。

远处有嘀嘀的声音传来,接着一道光顽强地刺穿了厚重的黑。

刺耳的车声、刺眼的光、刺目的鲜血、那恐怖的一幕突然又如排山倒海般向他袭来。

莫桐呆呆地望着前方的大路,突然转身对他说,“这一幕好熟悉。”

作者有话要说:快了,快了,女主要恢复记忆了 今天会双更 求评论 求收藏

☆、76忆起(二)

凌力身子剧烈地一抖,竭力克制着声音里的颤抖问,“是吗?”

“嗯。”莫桐若有所思地说,“我中学毕业那年出过车祸。好像也是在下雨天。”

凌力的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里,“那你还记不记得是怎么出车祸的?”

莫桐想了想说,“不知道,只知道是被车撞了。”

凌力的心一沉。

“快看,雨停了,”莫桐突然喊道,凌力抬头一看,雨真的已经停了。“你不是还要去拜访谁吗?时候不早了,我们赶紧去吧。”

“好。”他答。

两人重新骑车上路,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来到一个小村入口。莫桐之前没来过这个村子,一路好奇地张望。

到了,就要到了,一栋三层高的小洋楼跃入了眼帘,二楼的阳台上挂满了衣服,有大人的,有小孩的。凌力的脚步越来越慢,越来越重,他回头瞥了莫桐一眼,一颗心几欲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他突然刹住了脚步。

他真要这么残忍吗?就这样让她和那个人突然正面相对。他感到双腿微微发软,原来连他自己都没有足够的勇气。要不再等等,明天吧。他静默了片刻,还是调转了车头。

“怎么了?”莫桐好奇地问。

“好像走错了地方。”

“哦,那不去了吗?”

“嗯。改天吧。”

“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回酒店。”

一番兜兜转转,这时候差不多下午四点了,他们往回走的时候看到有人在路边烧钱纸。莫桐突然想到了什么,问,“今天是几号?”

凌力看了眼手表,说,“四号。”

她喃喃道,“没想到今天是清明节。” 她转而低声恳求,“待会儿回去的路上,我想去给我奶奶上下坟,行吗?我好多年没有回来了。”

凌力点点头,说,“好。”

路上,他们在一家小店前停下了,进去买了些钱纸。

莫桐奶奶的坟建在她家一处菜地里,她只在车祸出院后去过一次。多年没有人打理,如今恐怕早已是杂草丛生。他们把车停靠在路边,沿着田间小路走,因为刚下过雨的缘故,路很滑,走起来步步惊心。

春天,夜来得早,明明才到傍晚,却已是暮色四合,早有炊烟袅袅升起。

走了十来分钟,他们来到田间地头一棵大树下。这棵树应该很老了,她小的时候它就在,十年过去了,如今膀大腰圆,枝繁叶茂,她合臂恐怕都抱不住。他们停下来歇口气。莫桐指着前方对凌力说,“快到了。”

凌力突然一个激灵,摸了摸口袋说,“完了,我今天忘了带打火机。要不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再去小店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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