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1809——1849)美国作家、文艺评论家。出身演员家庭。提倡“为艺术而艺术”,宣扬唯美主义、神秘主义。受西欧尤其法国资产阶级文学颓废派影响最大。小说有《怪诞故事集》、《黑猫》、《莫格街谋杀案》等。论文有《写作的哲学》、《诗歌原理》。1841年发表的《莫格街谋杀案》是公认为最早的侦探小说。内容写密室凶杀,凶手居然是猩猩。1842年发表的《玛丽·罗杰神秘案件》,纯粹用推理形式破案。其他如《金甲虫》、《你就是杀人凶手》、《被盗窃的信》等五部小说成功创造了五种推理小说模式,(密室杀人、安乐椅上的纯推理侦探、破解密码诡计、侦探即是凶手及心理破案、人的盲点)塑造了业余侦探奥古斯特·杜平这一艺术典型。爱伦·坡被誉为“侦探小说的鼻祖”。其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
经典爱伦坡悬疑集
作者: (美)爱伦·坡
爱伦·坡和他的作品
萧伯纳曾声称:“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但是,在美国文学界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坡更加命运坎坷的大作家了。他的一生大多在同命运搏斗的逆境中度过。一八四九年十月初,坡连续几天处于谵妄状态,弥留之际大呼“上帝保佑我!”就此饮恨以终。这一呼声凝聚了他对坎坷半世的悲愤。
坡的一生穷愁潦倒,不仅备尝辛劳忧患,而且受尽人间白眼,不断遭到明枪暗箭的中伤。无论在他生前也罢,死后也罢,在国内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外界对他的评价也褒贬不一。在了解他的人心目中,他是杰出的诗人,天才的短篇小说家;但在那些对他的作品、人格和私生活抱有成见的人眼里,他却是叛逆和疯子,甚至是酒鬼和瘾君子。其实根据大量材料看来,他对所爱的人始终和蔼可亲,一片至诚;只有对那些所恨的人,他才态度高傲,寸步不让。不管怎么说,他在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总是无可争辩的,他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作出的贡献也是抹杀不了的。
要研究美国文学,对爱伦。坡的作品不可不了解,而要了解他的作品,首先应该了解他的一生。
爱伦。坡于一八零九年十九日生在波士顿的一个流浪艺人的家庭里。母亲原籍英国,名叫伊丽莎白。阿诺德。霍普金斯,才貌双全,能歌善舞,演过不少莎士比亚名剧的女主角,如奥菲丽亚和朱丽叶等。父亲原籍爱尔兰,名叫大卫。坡,是巴尔的摩一个小商人的儿子,原学法律,爱上伊丽莎白后,改行演戏,夫妇双双奔走江湖,勉强糊口。他们生了三个孩子,埃德加是第二个儿子,最小的一个是女孩子。为了挣钱养家,伊丽莎白在生下埃德加还不满半月就上台演出。大卫平庸无能,演戏不受欢迎,一家五口长期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精神苦闷,就此喝上了酒,有一天喝醉了酒跟妻子口角,负气抛下妻儿出走,竟不知所终;一说他在坡周岁时死于纽约。伊丽莎白一个人拖了三个幼儿随剧团流浪四方。在一八一一年,她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就此凄然长逝。幸亏三个孤儿各有善心人收养。当时埃德加仅三岁,由他的教父,里奇蒙一个家道富裕的烟草出口商约翰。爱伦领养,并替他改姓为爱坡。但他对这个姓很不喜欢,成人后仍经常署名为埃德加。爱。坡。
幼年时,他随养父住在里奇蒙。六岁时,全家迁居英国。最初在苏格兰度过几个月,后来一直住在伦敦,先后在杜博夫人开办的寄宿学校和斯托克。纽因顿一所由勃兰斯比神父办的私人学校念书,打下古典文学知识的深厚基础。五年后,爱伦一家回到里奇蒙来,坡又在当地学校念书。幸喜他天性聪颖,博闻强记,学业成绩门门优异,体育方面也都在行,举凡击剑、骑马、游泳,无一不精。他对拉丁文和法文很感兴趣,又喜欢涉猎历史、物理、生物和天文,精通数学、化学和医学,酷爱拜伦、雪莱、济慈、摩尔、柯勒律治等大诗人的作品,甚至还学会了用拉丁文写写诗。真可以说得上是奇才。
在家中,只有养母对他还多少有点疼爱和关怀,而养父是个讲究实用的生意人,道貌岸然,不苟言笑,对音乐和诗歌一窍不通,当然无法理解他这个善于幻想、需要温暖的少年心理了,因之父子感情一向不和。他也格外希望得到他人的同情和爱了。中学时代居然爱上一个玩伴的母亲简。斯蒂恩。斯塔那德,未几,她就病故。他伤心之余,写了一首悼诗:《致海伦》,流传至今。
十七岁时,坡进弗吉尼亚大学,就此结束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时代。养父本来待之十分苛刻,仅给一点生活费而已。他自幼受的教育就使他自以为南方贵族,大学里结交的一批又都是富家子弟,不免放浪形骸,经常聚赌酗酒。他有沾上恶习,不但欠了一身赌债,而且还沾染酒癖。养父责怪他交友不慎,行为失检,坚决要他退学。他在大学里还没念满一年,就回到里奇蒙,当发现少年时代的恋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已经准备另嫁他人,受的刺激就更大了。原来他俩早就相爱并私订终身,坡上大学后,两人不断有情书来往,但都被养父扣留,双方产生误会,才酿成悲剧。这时养父在外有了几个情妇和孩子,他在家里再也待不下去,就毅然出走,前往波士顿谋生。
在波士顿,他靠了印刷商卡尔文。托马斯的帮助,出版了第一本薄薄的诗集,书名《塔默兰诗集》,作者署名:波士顿人。这些诗歌都是模仿拜伦和摩尔的,开本很小,定价一毛二分半,可惜根本无人问津。
这位青年诗人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只得化名埃德加。潘莱入伍当兵。显然他对这段平凡的从军经历感到羞惭,因此后来一直诡称他在此期间正出国参加希腊独立战争,还到过俄国。实际上他驻扎在国内南卡罗来纳州和弗吉尼亚州一带。一年半后就荣升为军士长。一八二九年,他的养母去世,他请假回家奔丧,随即退伍。到了巴尔的摩,设法出版他的第二本诗集《明星,塔默兰小诗》。他在姨母玛利亚。克丽姆太太家住了一阵子,当时同住的有姨母的一个七岁的女孩弗吉尼亚和埃德加的大哥威廉,后来威廉因肺结核而死。小妹妹罗珊莉在襁褓时就由里奇蒙一份人家领养,长得瘦弱可怜,智力低人一等。一家人的遭遇都很悲惨。
二十一岁时,养父对他提出继续资助生活的条件:要他进西点军校深造五年。他同意了。因为他也愿意学习军事科学,所以入学后成绩突出。只是受不了军校中的严格训练生活,经常旷课缺勤,受到军法处理,以玩忽职守的过失开除出校。这时是一八三一年早春。他又到了纽约,在当地找到一家书店出版了他第三本诗集:《埃德加。坡诗集》。一八三三年,他又回到巴尔的摩,以《瓶中手稿》得了巴尔的摩的《星期六游客报》短篇小说一等奖一百元。这笔奖金救了他的命,并帮他正式走上从事文学的道路。
一八三四年三月,他的养父逝世,偌大的一份家产都被几个嫡亲子女瓜分一空。他分文未得,只身来到里奇蒙,当了《南方文学信使报》的助理编辑。生活孤寂凄凉,情绪抑郁,只得借酒解闷,一度竟想自杀。亏得后来克丽姆太太母女俩来跟他同住。一八三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他就和刚满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结了婚。
坡同她的结合引起外界议论纷纷。毫无疑问,他是真正爱她的,这点从他们的通信中看得出来。但他一直称他为“小妹”,可能他娶她只是因为要得到克丽姆太太的照顾,因为他在岳母身上看到了毕生寻求的母性爱,他需要一个温暖的家庭,需要有个知疼着热的贴心人。据说,坡婚后因双方年龄相差太大,婚姻并不美满,但这只是捕风捉影的猜测而已。
他在《南方文学信使报》工作了将近一年半,发表了一些自己写的小说、诗歌和新书评介等等,但都是混饭吃的作品。一八三七年一月,他因饮酒过度,健康受损,影响编务,老板对之不满,他只得离职。二月,全家迁居纽约,总算为他唯一的一篇中篇小说《阿瑟。戈登。庇姆述异》找到出版商。这是一篇写一艘船在海上遇难的惊险故事,书出版后也毫无销路。
一八三八年,他又举家迁往费城,找到一份当文章枪手的糊口工作,替当地一个出版商把一本早已绝版的贝壳学论文改成课本。坡就做了文抄公,有些章节大段照抄。这在坡的卖文生涯中也并非仅有的一次,他的诗歌理论有些就照抄柯勒律治的,甚至字句都没改动。但坡对别人的剽窃行为却深恶痛绝,有一次他甚至批评朗费罗是文抄公,由此可见坡这种斯文扫地的做法也是违背他本意的。
不久,坡又当上《绅士杂志》的助理编辑。《鄂榭府崩溃记》和《威廉。威尔逊》就是先后在该刊发表的。不到一年,因同主编布尔顿意见不合而离职。在费城找到一家出版商出版他的短篇小说两卷集,书名:《怪诞故事集》,报酬仅几本分送友人的赠书。
一八四一年,他又当上了《葛雷姆杂志》的编辑,发表了他的推理小说《毛格街血案》。此文问世,标志了侦探小说的诞生。
接着,他又发表了《大旋涡底余生记》、《红死魔的面具》和一些重要文艺理论,也许这段时期是他一生最得意的。《葛雷姆杂志》销路大增,每期从八千本一跃为四万本,而编辑年薪却仍为八百美元。
一八四二年一月,弗吉尼亚唱歌时,血管破裂,坡大为痛苦,但仍能发愤协作。杰作如《玛丽。罗热疑案》、《陷坑与钟摆》、《泄密的心》、《金甲虫》、《黑猫》都是这一时期的作品。后来,他又说服费城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他一卷短篇传奇集,定价低廉,印数极少,照例毫无销路。
当时他最大雄心就是自己办一本刊物,他草拟一份计划,广为散发,苦于无人支持。一八四四年四月,他再度前往纽约游说,并将一篇描写乘坐气球横渡大西洋的幻想小说给了《太阳报》,该期报纸竟然因此销售一空,他所得稿费仍寥寥无几。
不久,坡在现名百老汇的勃朗明台尔路租下一所木屋,安了家。他就在木屋里写出了他的著名诗篇《乌鸦》,一八四五年在《晚镜报》发表,引起各界注意,并在该报参加工作。未几又转入《百老汇日报》,这份新创办的报纸因销路不佳大大亏空,坡趁机接管,结果搞得一败涂地,这个创办报刊的美梦才终于破灭。尽管如此,这一年他的成绩还是可观的,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说集,一卷题名《乌鸦集》的诗选。可惜仍旧一贫如洗,他妻子急需治疗,也始终无钱延医。
一八四六年他举家迁往纽约郊区福德姆村。夫妇双双患病,到了冬天,连买煤的钱都没有。弗吉尼亚睡在一张稻草铺的病榻上,没有被褥,只有一幅白被单。天寒地冻,她裹上了丈夫的旧大衣,胸前抱着一只玳瑁色大猫,才取得一丝暖气。有人在报上替坡募捐,这时弗吉尼亚已病入膏肓,在一八四七年一月三十日默默离开人世。他肠断心碎,精神更加失常,不断出现幻觉。此后坡已没有什么精力创作,仅写过一篇阐述他宇宙观的散文诗《我发现了》,还写过两首著名的诗,一名《乌拉吕姆》,一名《钟声》。
一八四八年九月,坡到普罗维敦斯向一个比他大五岁的寡妇莎拉。海伦。怀特曼求婚,她对文学也很感兴趣,他在一八四五年认识她以后,不时互通诗文。但女方家庭竭力反对,坡追求未遂,十一月间他买了鸦片,到波士顿企图自杀,没有死成反而大病一场。复元后他继续追求,怀特曼太太答应只要他戒酒就同他结婚。谁知临近喜日,他听了几个青年怂恿,又喝得烂醉,怀特曼太太受到多方面的压力,只得取消婚约。坡气愤之下发誓今后决心不再同任何爱好文学的女人来往。曾几何时,又向另一位有夫之妇南茜。里奇蒙太太(安妮)和纽约一个女诗人莎拉。安娜。刘易斯表示爱意,都未成功。不久,他到里奇蒙和诺福克讲课,不意竟遇到少年时代的情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当时她已成富孀。他丧偶之后十分苦闷,急需异性安慰,便向她求起婚来,她也欣然同意。九月二十七日,他回纽约准备婚事,并决心戒酒。
不料到了十月三日,他又喝得酩酊大醉,倒卧巴尔的摩街头,人家把他送往华盛顿大学医院,他一直人事不省,等他苏醒过来,就对空胡言乱语,挣扎了四天,在十月七日清晨五时结束了这坎坷的一生。后来他被安葬在巴尔的摩威斯敏斯特教堂公墓,陪伴他长眠地下的是他的爱妻弗吉尼亚和岳母克力姆太太以及祖父大卫。坡。
虽然坡与世长辞了,但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安息。刚逝世两天,尸骨未寒,《纽约论坛报》就出现了一篇署名路德维希的悼文。对他极尽恶毒攻击之能事,指责他是无可救药的酒徒,毫无道德观念的恶棍,生性骄横,气量狭窄,善妒易怒,简直无一是处。说来奇怪,向坡施放这支毒箭的竟是坡生前指定的遗稿保管人鲁弗斯。格里斯伍尔德,此人本来无才无德,偏偏对坡又妒又恨,竟借纪念之名,行抹黑之实,还乘受命编选爱伦。坡选集四卷本之际,纂改坡的书信,有些作品更出于他的伪造。坡对自己的作品原极认真,一再进行修订,但格里斯伍尔德却发表了坡未经修订,有谬误的作品,甚至以权威的身份,编写了不符事实的爱伦。坡传记,使出种种卑劣手法来破坏坡的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尤其在英国,多年来读者一向把格里斯伍尔德当作研究坡作品的权威作者,自然对之深信不疑。当时围攻坡的还不止格里斯伍尔德一个人。一八四九年夏间常与坡见面的里奇蒙记者约翰。丹尼尔也指责坡脾气古怪,损人利己,不讲道德,一八四五年和坡同事几月的布里格斯则说坡谈不上有什么性格,是个卑鄙小人。
幸亏也有一些仗义执言的人士出来捍卫坡的声誉。如N.P.威理斯就说,一八四四年后他和坡结交的一两年中,看到他一贯稳重,勤勉,富有绅士风度,而且以后也灭有看见他盛气凌人和心灵堕落。坡的老上司乔治。葛雷姆则说坡是个具有赤子之心的人,温文尔雅,再也没有比他更平易近人的了。他看到别人受伤害,总是勇于代人出头,的确是个正人君子。甚至和坡撕毁婚约的怀特曼太太也写了一篇答辩,题名《难道坡是道德败坏的人吗?》,痛斥格里斯伍尔德一流的无耻毁谤和捏造,以正视听。
不管把他说成魔鬼也罢,说成天使也罢,要对他的性格和生活作风做出判断,绝对不能忽视他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境遇,尤其是晚年身心所受到的伤害。
就以他的酒癖来说吧,他也明知多饮伤身,几度信誓旦旦表示决心戒酒,然而总是无法摆脱这个诱惑。
坡幼失双亲,生性敏感,从小得不到温暖和安全感,慈母的幻影一直萦回在他心头,成为他寻求心灵慰籍的偶像,再加屡遭磨难,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一二,对他来说,现实世界是不堪忍受的,他只有借助写作和酒精才能在幻想的土地上恣意驰骋。有一次他抱怨说,他的敌人把他的精神错乱归因于他的嗜酒,而不是把他的嗜酒归因于他的精神错乱,他临死前不久还说过,“我经常沉湎杯中物,但喝酒并没使我感到半点儿乐趣。我不惜生命和名声,不顾理智,一味喝酒,并非追求乐趣,而是竭力逃避令人痛苦的回忆,逃避无法忍受的孤寂,逃避迫在眼前的大限。”
话有说回来,他决不是一个梦想家,也决不是一个真正逃避现实的人。从他努力不懈的写作态度上表现出他是讲究现实的。从他那些文学评论文章上,更证明了这点,因为只有保持头脑清醒,才能写出这么多条理清晰,分析透彻的作品。
在他短短一生写下的不少作品中,文学评论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当时文坛上,除了詹姆斯。罗塞尔。洛威尔之外,几乎无人可与抗衡。洛威尔一向不轻易赞扬别人,却把坡誉为“最有见识、最富哲理的大无畏评论家”。当代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也称“坡的文学评论确实是美国文坛上空前的杰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坡早年当报刊杂志编辑时,为了换取稿费,他也写了许多糟粕,因此至今留存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精华。
他一向主张“为艺术而艺术”。他的艺术主张几乎贯穿于他的所有作品中,包括诗歌、短篇小说和论文。在这些作品中,他声称“一切艺术的目的是娱乐,不是真理。”他认为“在诗歌中只有创造美——超凡绝尘的美才是引起乐趣的正当途径。音乐是诗歌不可缺少的成分,对诗人力求表现超凡绝尘的美尤其重要。而在故事写作方面,艺术家就不妨力图制造惊险、恐怖和强烈情感的效果。而且每篇作品都应该收到一种效果。”。
他的独创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1846),《诗歌原理》(1850),评论霍桑《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丁尼生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老古玩店》等的作品都显示了他的精辟见解,至今仍被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作。
他一生写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推理小说,但是举世公认为推理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玛丽。罗热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先河,对后世起了很大影响。他在前三篇小说中塑造的业余侦探杜宾的形象,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据研究侦探小说的专家霍华德。海克雷夫特认为,“这个杜宾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因为他自幼聪颖异常,处处想表现自己的优越,所以就把杜宾写成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拙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作案地点一般安排在锁得严严密密的暗室;埋藏赃物罪证则用明显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过程则用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今称用心理分析学);然后有条不紊的迫使罪犯就范归案;最终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绝的解释其全过程。这已成为坡写侦探小说的模式。”而这一模式在一百四十年来已为全世界各国侦探小说家竞相师法,不少这类作品都是步他后尘,脱不了这个窠臼。甚至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那部名作《月亮宝石》(1868)里的侦探克夫也是在坡的影响下产生的。
ps:本书除了收录《经典爱伦坡悬疑集》本身的内容外同时也收录了爱伦坡其他的作品。伦·坡
黑猫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相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象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述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初期,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早同这些小动物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禽,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这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儿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的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象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县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跟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拉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吼,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的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有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开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象。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表示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是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位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象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鼓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上面提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的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塚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厄榭府的崩塌
他的心儿是把悬挂的琴;轻轻一拨就铮铮有声。
——贝朗瑞
那年秋天,一个阴沉、昏暗、岑寂的日子,乌云低垂,厚重地笼罩着大地。整整一天,我孤零零地骑着马,驰过乡间一片无比萧索的旷野。暮色四合之际,令人忧伤的厄榭府终于遥遥在望。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一瞥见那座建筑,心灵就充满难以忍受的忧伤。说难以忍受,是因为往常即便到了荒蛮之所或可怕的惨境,遇到那种无比严苛的自然景象,也难免有几分诗意,甚而生出几分喜悦;如今,这股忧伤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我愁肠百结地望着眼前的景物。我望着孤单的府邸和庄园里单一的山水风貌,望着荒凉的垣墙、空洞的眼睛一样的窗子、三五枝气味难闻的芦苇、几株枯木白花花的树干——心里真是愁苦至极,愁苦得俗世的情感已无法比拟,只有与染阿芙蓉癖者梦回以后的感觉作比,才足够贴切——苦痛流为日常,丑恶的面纱也摘除而去。我的心直翻腾,还冷冰冰地往下沉,凄凉得无可救赎,任是再有刺激人的想像力,也难说这是心灵的升华。究竟的怎么了?我思忖起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在注目厄谢府时如此不能自控?这是个破解不了的谜。沉思间,模糊的幻想涌满心头,却又无从捉摸。我只得退而求其次,自圆其说罢了——简单的自然景物凑在一起,确实有左右人情绪的力量,但要剖析这种感染力,即便费尽心机,也是无迹可寻。我思量道,这片景物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只消在细微处布置得稍有不同,带给人的那种悲伤的感觉,可能就会减轻,或许会归于消泯。这种念头一起,我策马奔至山中小湖的险岸边。小湖就傍着宅第,湖面泛着光泽,却一丝涟漪都没有,黑黢黢,阴森森,倒映出变形的灰色芦苇、惨白树干、空洞眼睛一样的窗子。我俯视着湖面,浑身颤抖,比刚才的感觉还要奇怪。
然而,目前我还是打算在这阴沉的府邸作几个星期的逗留。这座府邸的主人罗德里克。厄谢是我儿时的好朋友。我们有好多年没见过面了。可最近,我收到了一封从本国一个遥远的地方发来的信——是他写来的,信写得很急切,还非要我亲自去一趟。在他的亲笔信里,显然透着股的神经不安的味道。他提到自己患有严重的疾病——是让他备受折磨的精神错乱,还说,真的很想见到我这个最好的朋友、惟一的知己,能跟我快活地呆上一阵子,病情便会减轻云云。全信如此这般说了很多。他的请求显然出于一片真心,让人片刻都不能犹豫。于是,我马上就应邀动身了。来是来了,我却依然认为,他的召唤真是蹊跷得紧。
我们虽然是童年时代的密友,可我对这位朋友确实知之甚少。他总是有所保留,这都成了他的习惯。不过我很清楚的是,很久以前,他的先祖就以多愁善感闻名。多少年来,这一特点总是经由高贵的艺术品体现出来;最近,则表现为举办一次又一次慷慨却不张扬的慈善活动,迷恋上音乐的复杂性,而不是热爱其一致公认、一听即懂的美。我也知道一个异乎寻常的事实,厄谢家族虽历来受人尊敬,但却从未有过不衰的旁系子孙,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家族属于一代单传,除了微乎其微、偶尔出现的例外,永远都是这样。想着这座房屋的特色跟人们普遍认定的厄谢家族的性格极其吻合,想着好几百年来,房屋的特色有可能影响到厄谢家族的性格,我不由认为,或许正是因为缺乏旁系支亲,才致使财产和姓氏总是祖孙相传,世代相袭,最后财产和姓氏终于混而为一,庄园的名称渐渐消失,一个离奇而模棱两可的名称——“厄谢府”,浮出了地表。庄稼人都用这个名称,在他们心里,这个名称似乎既包含了这个家族,又包含了这座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