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轻微的响动吸引了我。我朝地上一看,几只硕大的老鼠正横穿过地板。它们是从我右边视线内的陷阱里钻出的。即便在我盯着看的时候,它们照样匆匆忙忙鱼贯而至,眼睛中流露出贪婪之色——是肉香的诱惑。我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吓退它们。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或者是一个小时——我的时间感已有些混乱,我的目光又转向上方。一看之下,我不由大惊失色,困惑难安。钟摆的摆幅已经近乎一码。它是摆动速度当然也随之加快了。最使我惊慌失措的是,我显然意识到了钟摆在下降。我如今看到——我有多恐惧已不言自明——钟摆的下端居然是弯月形的钢刀,它闪闪发光,长约一英尺。两角朝上翘起,下边的刀刃分明像剃刀一样锋利。钟摆的样子也像剃刀,看来又大又重,从下往上渐渐变细,俨然一个坚实的宽边锥形物,上端悬在沉实的铜棒上,硕大的钟摆左右摆动时,在空气中划出嘶嘶的声响。
我再也不必怀疑了。这正是那些酷爱折磨人的僧侣为我安排的死法。真可谓独具匠心啊。宗教法庭的那伙人已得知我发现了陷坑。恐怖的陷坑,正是为我这样胆敢与国教唱反调的人而设的。它是地狱的象征,是传闻中宗教法庭登峰造极的一种惩罚。偶然间摔的那一跤,使我躲过了葬身陷坑那一劫。可我明白,乘人不备设计袭击,使用酷刑折磨,是地牢里的主要杀人手段,无论哪一种,都堪称稀奇古怪。我没跌入陷坑,把我扔进去也不在毒计的计划范围内,但我又必死无疑,别无选择,于是,另一种比较温和的死法等着我了。比较温和!想到自己居然用了这么个字眼,不由苦笑起来。
我一下一下地数着钢刀急速摆动的次数,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受着比死还可怕的恐惧。说这个又有何益!钟摆一寸一寸、一分一分地下降,每隔一会儿,才能感到它确实是在下坠。片刻长于百年。钟摆在下降,下降。几天过去了——也许好多好多天都过去了,钟摆在我的头顶上晃荡了,它摆来摆去,扇出丝丝恶毒的小风,锋利刀刃的味道直冲鼻孔。我祈祷着,祈求上苍让它降得快一些。我变得极为疯狂,拼命挣扎着往那摆来摆去的可怕刀锋上凑。后来我突然平静了。我平躺在那里,冲着那寒光闪闪的杀人器物笑了,如同孩子对着罕见的玩具发笑。
我再次完全不省人事,只是时间很短,因为等我恢复知觉后,丝毫没觉得钟摆有所下降。不过,也许时间很长,因为我晓得,见我昏迷过去,那些恶魔是可以随意止住钟摆的。这次醒来,我感到说不出的难受和虚弱,似乎好久没吃东西一样。即便当时有着滔天的痛苦,对食物的需要依然是人的天性。我苦苦挣扎着伸出左手,皮绳容许我伸出多远就伸出多远。我拿到了那块老鼠吃剩的一丁点肉。正当我揪下一点往嘴里塞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那念头尚未成形,但它含着喜悦,带给人希望。可希望到底与我何干?如我所说,那个念头尚未成形。人们有许多这样的念头,而且最终也不会成形。我觉得那个念头含着喜悦,带给人希望,但我同时也感觉到,那个念头还没成形就消失了。我竭力想抓住它,使它完好地呈现出来,可一切都是徒然。长期以来受尽苦楚,正常的思维能力几乎消耗净尽。我成了一个蠢蛋,一个白痴。
钟摆的摆动方向刚好跟我平躺的身体成直角。看得出,那弯月样的刀锋设计好了要划过心脏,它将磨破我的袍子,一遍又一遍,磨过来磨过去。尽管钟摆的幅度大得惊人——大约在三十英尺甚至更多,尽管钟摆下降时发出的嘶嘶声力道很猛,这阵势足以把铁墙给劈开,但它要磨穿我的袍子,还是要花上几分钟的。我打住了,没敢接着再想下去。思绪顽固地定格在这个念头上。似乎抓住这个念头停滞不前,就能阻止钢刀的降落。我迫使自己去想像刀刃划过袍子的声音,想像那样的摩擦声对神经造成的惊悚效果。我琢磨着这些无聊的细节,直至唇冷齿寒。
下降——钟摆缓慢平稳地下降着。我比较着它的摆动速度和下降速度,心中有种疯狂的快感升起。向右——向左——摆幅真大——伴着坠入地狱的灵魂的尖叫——像一只悄然潜行的老虎,慢慢接近我的心脏。不同的念头轮番占上风,我时而大笑,时而嚎叫。
下降——钟摆断然而残酷地继续下降!它就在离我的胸口不足三英寸的地方摆动。我剧烈地挣扎着,想挣脱左臂。但只有肘部以下部位可以活动,我可以把左手伸向旁边的盘子里,再伸进嘴巴,不过很费劲,够不到更远的地方。如果我可以挣断捆在肘部以上的皮绳子,我会抓住钟摆,死命阻止它的摆动。没准我还能阻止一场雪崩!
下降——钟摆的下降依然继续——不可避免的下降!钟摆每摆动一次,我都会喘息一声,挣扎一下,都会痉挛性地收缩一阵。在毫无意义的绝望中,我又满怀希望,我的目光追随着钟摆,无论它是向外还是向上摆;但当它向下摆过来时,却又吓得眼皮颤抖,赶紧闭上眼睛了事。尽管死亡是一种解脱,哦,这种解脱又是何其难以形容!钟摆再下降一点点,那锋利闪光的刀刃就会陡然切入我的胸膛,一想到这个,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止不住地颤抖。正是因为有了希望,才会每一根神经都瑟瑟发抖,每一寸身体都收缩。希望——那战胜苦痛的希望啊,即便在宗教法庭的地牢里,它也会对死刑犯悄声耳语。
看得出,钟摆只消再摆动十一二次就能触到我的袍子了。看到这一后果时,我绝望的神志蓦地变得敏锐而镇定。多少小时以来——或许是多少天以来——我第一次开始思考了。我突然想到,捆绑我的皮绳子,或者说马肚带,是完整的一根。身上并没有别的绳索。剃刀般锋利的弯刀在绳子上一划,不管划在哪里都会将它割断。这样,我就可以用左手把绳子从身上解开了。但那样干太可怕了,刀刃都挨着身子了,稍一挣扎都会送命。再说了,那些折磨人的狗奴才能想不到我会这么干?他们能不严加防范?!而且,钟摆是否能恰好划过我胸部的皮绳?我惟恐这微弱的并且似乎也是最后的希望破灭,我尽量抬起头,细细察看绳子绕过胸部的样子,四肢和躯干横七竖八缠满了——惟独该死的弯刀将划过的地方没缠上。
脑袋还没在原来的位置摆正,就有一个想法电光石火般闪过心头。我只能说,这正是先前提到的那尚未成形的脱身念头的另一半。先前,当我把食物送到焦渴的唇边时,只有一半想法在脑海中飘飘忽忽地漾起。现在,整个想法都出来了,虽然微弱、隐约、模糊,但却完整。想到能绝处逢生,我马上满怀激情地着手干起来,都有点神经质了。
几个小时以来,我躺的那个矮木架旁边,大批老鼠蜂拥而至,它们疯狂、猖獗而贪婪,血红的眼睛死死盯住我,似乎在专门等到我一动不动时扑上来吞吃我。“它们在陷坑里惯于吃什么?”我暗自思忖道。
尽管我拼命驱逐,它们到底还是把盘子里的肉吃得仅省一点碎屑。我的手一直习惯性地挥舞着,想看住盘子里的食物,可是到后来,这种无意识的挥动再也不起任何作用了。可恶的群鼠在贪婪至极,尖利的牙齿常常咬着我的手指。肉真的所剩不多了。我把那点油乎乎香喷喷的碎末全都抹到皮绳上,凡是左手能触及的地方,我都涂上了。然后,我把手缩回来,屏住呼吸躺着,一动也不动。
看到这一变化——看到我一动不动了,那些贪婪的老鼠起初是又惊又怕,纷纷惶恐地后退,不少老鼠都逃回陷坑去了。但这样的现象只持续了一会儿。我没有白白估计错它们的贪婪。看我照样一动不动,一二只最大胆的跳上了木架,在绳索上嗅来嗅去。这像是个总攻的信号。成群结队的老鼠,急急忙忙、冒冒失失地涌出陷坑,粘在木架上,跳上我的身体,简直是泛滥成灾。钟摆“喀嚓喀嚓”的摆动丝毫没造成干扰,它们一边躲闪着不让钟摆撞上,一边忙着啃噬涂满肉末的皮绳子。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压在我身上,在我脖子上扭来扭去,冰冷在嘴巴嗅着我的 嘴唇。我差点被它们压得窒息而死。一种无法言喻的厌恶升腾而起,黏乎乎的,使我的心底生出萧瑟寒意。不过片刻之后,我就感到,战斗即将终结。我明显察觉到了皮绳的松动。我知道,老鼠咬断的地方,不止一处。我以超人的意志继续一动不动地躺着。
我没估算错——因为我没白白受苦。我终于有了自由的感觉。皮绳断了,就那么一截一截地披挂在我身上;但是钟摆的利刃也压向了胸膛。它划破了长袍的斜纹哔叽布,划破了里面的亚麻布衣衫。它又摆动两个来回。尖锐的疼痛传遍了每一根神经。不过,脱身的时刻也到来了。随着我大手一挥,一阵骚乱,释放我的大群老鼠匆匆逃离。我稳稳地行动了——小心而缓慢地往边上一缩,我滑脱了皮绳子的束缚,避开了弯刀的利刃。至少在这一刻,我是自由了。
自由!可我仍在宗教法庭的掌控之中!我刚从恐怖的木床上滑到石头地板上,那地狱般的玩意儿就停止了摆动。我看到某种无形的力量在把它往上拖,拖过天花板不见了。这个教训,我已铭刻在心。无疑,我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了监视。自由!我只不过是逃脱了一种痛苦的死法,随后到来的,将是比死还难受的别一种折磨。想到这里,我神经质地转动眼珠,打量起囚禁我的几面铁壁。有不同寻常的变化发生——起初我没有清楚地注意到它——这变化很明显了,它已经在这间地牢里发生了!有好一阵子,我恍若置身梦中,颤抖不止,魂灵也脱壳而去。我乱七八糟地猜想着,却皆是枉然。这期间,我第一次意识到了照亮地牢的昏黄光线来自何方。它是从一道缝隙射出的。那缝隙宽约半英寸,沿着地牢的墙角延伸一周。如此看来,墙壁与地面是彻底分离的。事实正是这样。我拼命从那道缝隙向外看,当然这么做不过是徒劳而已。
我刚放弃这一企图,立刻发现牢房起了不可思议的神秘变化。我先前已观察过,墙上的那些鬼怪图轮廓虽然相当清晰,但色彩似乎模糊了。可眼下,色彩即刻间却呈现出惊人的变化,而且越来越光辉夺目。这使得那些妖魔鬼怪的画图更其可怕,就算神经没我脆弱的人,也会吓得两股战战。先前从没看到过那些鬼怪有眼睛,可现在,一双双魔眼从四面八方瞪着我,目光中还流溢出疯狂而可怕的欢快,闪出火焰般可怕的光芒,我无法迫使自己相信那火是虚幻的。虚幻!——在呼吸之间,已有铁板烧热的气息扑进鼻孔!牢房里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味道!那些盯着我受煎熬的魔眼一闪一闪的,也越来越亮了!深红的颜色越来越浓烈,在那些血淋淋的恐怖画图上漫射。我气喘吁吁!我难以呼吸!毫无疑问,这是那帮折磨我的家伙设好的阴谋。哦,冷酷的恶魔!为躲开炽热的铁壁,我只得朝地牢中央退缩。想到即将被活活烤死,陷坑的凉爽倒成了精神抚慰剂。我迫不及待地冲到那致命的坑边,瞪圆了双眼往下看。燃烧的屋顶发出的亮光,照彻了坑内的角角落落。我有一刻是癫狂的。我的心灵拒绝领悟眼见的事实。但最后,它还是硬闯进了我的内心——在我发抖的理智上,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哦,不可言传!哦,恐怖!哦,登峰造极的恐怖!我尖叫着逃离坑沿,悲痛地掩面而泣。
温度在急剧升高。我再次抬头张望,浑身好似发疟疾一样打颤。地牢里第二次起了变化——这一次显然是形状上的变化。和以前一样,我一开始也是怎么都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这一次我很快就吃准了原因——由于我连续两次脱险,宗教法庭在加快进行报复。这次再难与死神周旋了。地牢是正方形。可现在我看到,铁壁的其中两个角已经变成了锐角,另外两个则成了钝角。伴随着低沉的轰隆声,骇人的变化飞速加剧。瞬息之间,地牢就变成了菱形。但变形还在继续——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停止。我可以把火红的墙壁拥进胸膛,作为我永恒的裹尸布,就此获得安宁。“死亡,”我说,“除了死于陷坑,我接受任何死亡!”白痴!我难道不知道,火烧铁壁就是为了把我逼入陷坑?难道我抗得住铁壁的炽热?难道我经得起它的压力?此时,菱形变得更扁了,速度之快,根本容不得我有片刻的思考余地。菱形的中心,当然,也就是它最宽的地方,已横在了张着血盆大口的深渊上。我退缩着——但丝丝逼近的铁壁,不可抗拒地推着我前进。最后,我的身体烤焦了,它扭动着,翻腾着,可地牢坚实的地板上,已无我的立锥之地。我不再挣扎。我最后响亮、悠长、绝望地尖叫了一声,为痛苦的灵魂寻到了发泄的出口。我感觉到自己在陷坑边缘摇摇欲坠——我移开了目光——
忽然,我听到了一阵嘈杂的人声,听到了一阵嘹亮的声音,像是无数号角的奏鸣。我还听到了似乎是雷霆万钧的刺耳的声音!炽热的墙壁“刷”地一下恢复了原状。正当我晕乎乎地快要跌入深渊之际,一只手臂伸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那是拉萨尔将军的手 .法国军队已开进托莱多城。宗教法庭沦陷敌手。
(1842年)
一桶白葡萄酒
福吐纳托对我百般迫害,我都尽量忍在心头,可是一旦他胆敢侮辱我,我就发誓要报仇了,您早就摸熟我生性脾气,总不见得当我说说吓唬人。总有一天我要报仇雪恨;这个注意坚定不移,既然拿定主意不改,就没想到会出危险。我不仅要给他吃吃苦头,还要干得绝了后患。报仇的自己得到报应,这笔仇就没了清。复仇的不让冤家知道是谁害他,这笔仇也没了清。
不消说,我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没引起福吐纳托怀疑是存心不良。还是照常对他笑脸相迎,可他没看出如今我是想到要送他命才笑呢。
福吐纳托这人在某些方面虽令人尊重,甚至令人敬畏,可就是有个弱点。他自夸是品酒老手。意大利人没几个具有真正行家的气质。他们的热诚,多半都用来随机应变,看风使舵,好让英国和奥地利的大财主上当。谈到古画和珠宝方面,福吐纳托跟他同胞一样,夸夸其谈,不过谈到陈酒方面,倒是真正识货。这点我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酒,我也算内行,只要办得到的话,就大量买进。
在热闹的狂欢节里,有天傍晚,正当暮色苍茫,我碰到了这位朋友。他亲热的招呼我,因为他肚里灌饱了酒。这家伙扮成小丑,身穿杂色条纹紧身衣,头戴圆尖帽,上面系着铃铛。我看见他真是高兴极了,不由想握着他的手久久不放。
我对他说:“老兄啊,幸会,幸会。你今天气色真是好到极点。我弄到一大桶所谓白葡萄酒(西班牙蒙蒂利亚生产的一种甜酒),可我不放心。”
“怎的?”他说,“白葡萄酒?一大桶?不见得吧!在狂欢节期间哪弄得到?”
“我不放心,”我答道,“我真笨透了,居然没跟你商量,就照白葡萄酒的价钱全付清了。找又找不到你,可又生怕错过这笔买卖。”
“白葡萄酒!”
“我不放心。”
“白葡萄酒!”
“我一定得放下这条心!”
“白葡萄酒!”
“瞧你有事,我正想去找卢克雷西呢。只有他才能品酒。他会告诉我——”
“可有些傻瓜硬说他眼力跟你不相上下呢。”
“快,咱们走吧。”
“上哪儿?”
“上你地窖去。”
“老兄,这不行;我不愿欺你心好就麻烦你啊。我看出你有事。卢克雷西——”
“我没事,来吧。”
“老兄,这不行。有事没事倒没什么,就是冷得够呛,我看你受不了。地窖里潮得不得了。四壁都是硝。”
“咱们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白葡萄酒!你可上当啦。说到卢克雷西,他连雪梨酒跟白葡萄酒都分不清。”
说着福吐纳托就架住我胳膊;我戴上黑绸面具,把短披风紧紧裹住身子,就由他催着我上公馆去了。
家里听差一个也不见,都趁机溜出去过节了。我对他们说过我要到第二天早晨才回家,还跟他们讲明,不准出门。我心里有数,这么一吩咐,包管我刚转身,马上就一个个都跑光了。
我从烛台上拿了两个火把,一个给福吐纳托,领他穿过几套房间,走进拱廊,通往地窖,走下长长一座回旋楼梯,请他一路跟着,随加小心。我们终于到了楼梯脚下,一块站在蒙特里梭府墓窖的湿地上。
我朋友的脚步摇摇晃晃,跨一步,帽上铃铛就丁零当啷响。
“那桶酒呢?”他说。
“在前面,”我说,“可得留神墙上雪白的蛛网在发光。”
他朝我回过身来,两只醉意朦胧的眼睛水汪汪的盯着我。
“硝?”他终于问道。
“硝,”我答道,“你害上那种咳嗽有多久了?”
“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呃嘿!”
我那可怜的朋友老半天答不上口。
“没什么,”最后他说道。
“喏,”我依然答道,“咱们回去吧,你的身体要紧。你有钱有势,人人敬慕,又得人心;你象我从前一样幸福。要有个三长两短,那真是非同小可。我倒无所谓,咱们回去吧,你害病,我可担待不起。再说,还有卢克雷西——”
“别说了,”他说,“咳嗽可不算什么,咳不死的。我不会咳死。”
“对——对,”我答,“说真的的,我可不是存心吓唬你——可总得好好预防才是。喝一口美道克酒去去潮气吧。”
说着我就从泥地上的一长溜酒瓶里,拿起一瓶酒,砸了瓶颈。
“喝吧,”我把酒递给他。
他瞟了我一眼,就将酒瓶举到唇边。他歇下手,亲热的向我点点头,帽上铃铛就丁零当啷响了。
“我为周围那些长眠地下的干杯。”他说。
“我为你万寿无疆干杯。”
他又搀着我胳膊,我们就继续往前走。
“这些地窖可真大。”他说。
“蒙特里梭家是大族,子子孙孙多。”我答。
“我忘了你们府上的家徽啦。”
“偌大一只人脚,金的,衬着一片天蓝色的北京。把条腾起的蟒蛇踩烂了,蛇牙就咬着脚跟。”
“那么家训呢?”
“凡伤我者,必遭惩罚。”
“妙啊!”他说。
喝了酒,他眼睛亮闪闪的,帽上铃铛又丁零当啷响了。我喝了美道克酒,心里更加胡思乱想了。我们走过尸骨和大小酒桶堆成的一长条夹弄,进了墓窖的最深处,我又站住脚,这回竟放胆抓住福吐纳托的上臂。
“硝!”我说,“瞧,越来越多了。象青苔,挂在拱顶上。咱们在河床下面啦。水珠子滴在尸骨里呢。快走,咱们趁早回去吧。你咳嗽——”
“没什么,”他说,“咱们往下走吧。不过先让我再喝口美道克酒。”
我打开一壶葛拉维酒,递给他。他一口气喝光了,眼睛里顿时杀气腾腾,呵呵直笑,把酒瓶往上一扔,那个手势,我可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我吃惊的看着他。他又做了那个手势——一个希奇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他说。
“我不懂。”我答。
“那你就不是同道。”
“怎的?”
“你不是泥瓦工。(原文是mason,在英文中泥瓦工与共济会会员解,按共济会发源与中古时代,最初系泥瓦工工会的一种秘密团体,以互相帮助为宗旨,相遇时以暗号联系。)”
“是的,是的,”我说,“是的,是的。”
“你?不见得吧!你是?”
“我是,”我答。
“暗号呢,”他说,“暗号呢?”
“就是这个,”我边说边从短披风的褶裥下拿出把泥刀。
“你开玩笑呐,”他倒退几步,喊着说。“咱们还是往前去看白葡萄酒吧。”
“好吧,”我说,一边把泥刀重新放在披风下面,一边伸过胳膊给他扶着。他沉沉地靠在我胳膊上。这就继续向前走,再往下走,到了一个幽深的墓穴里,这里空气浑浊,手里火把顿时不见火光,只剩火焰了。
在墓穴的尽头,又出现了更狭窄的墓穴。四壁成排堆着尸骨,一直高高堆到拱顶,就跟巴黎那些大墓窖一个样。里头这个墓穴有三面墙,仍然这样堆着。还有一面的尸骨都给推倒了,乱七八糟的堆在地上,积成相当大的一个尸骨墩。在搬开尸骨的那堵墙间,只见里头还有一个墓穴,或者壁龛,深约四英尺,宽达三英尺,高六七英尺。看上去当初造了并没打算派什么特别用处,不过是墓窖顶下两根大柱间的空隙罢了,后面却靠着一堵坚固的花岗石垣墙。
福吐纳托举起昏暗的火把,尽力朝壁龛深处仔细探看,可就是白费劲,火光微弱,看不见底。
“往前走,”我说,“白葡萄酒就在这里头。卢克雷西——”
“他是个充内行,”我朋友一面摇摇晃晃的往前走,一面插嘴道,我紧跟在他屁股后走进去。一眨眼工夫,他走到壁龛的尽头了,一见给岩石挡住了道,就一筹莫展的发着楞。隔了片刻,我已经把他锁在花岗石墙上了。墙上装着两个铁环,横里相距两英尺左右。一个环上挂着根短铁链,另一个挂着把大锁。不消一刹那工夫,就把他拦腰拴上链子了。他惊慌失措,根本忘了反抗,我拔掉钥匙,就退出壁龛。
“伸出手去摸摸墙,”我说,“保你摸到硝。真是湿得很。让我再一次求求你回去吧。不回去?那我得离开你啦。可我还先得尽份心,照顾你一下。”
“白葡萄酒!”我朋友惊魂未定,不由失声喊道。
“不错,”我答,“白葡萄酒。”
说着我就在前文提过的尸骨堆间忙着。我把尸骨扔开,不久就掏出好些砌墙用的的石块和灰泥。我便用这些材料,再靠那把泥刀,一个劲地在壁龛入口处砌起一堵墙来。
我连头一层石块也没砌成,就知道福吐纳托的醉意八成醒了。最先听到壁龛深处传出幽幽一声哼叫。这不象醉鬼的叫声。随即一阵沉默,久久未了。我砌了第二层,再砌第三层,再砌第四层;接着就听到拼命摇晃铁链的声音。一直响了好几分钟,我索性歇下手中的活,在骨堆上坐下,为的是听得更加称心如意,待等当啷当啷的声音终于哑寂,才重新拿起泥刀,不停手的砌上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这时砌得差不多齐胸了。我又歇下手来,将火把举到石墙上,一线微弱的火光就照在里头那个人影上。
猛然间,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从嗓子眼里发出一连串尖利响亮的喊声,仿佛想拼命吓退我。刹那间,我拿不定主意,簌簌直抖,不久就拔出长剑,手执长剑在壁龛里摸索起来;转念一想,又放下了心。我的手搁在墓窖那坚固的建筑上,就安心了。再走到墙跟前,那人大声嚷嚷,我也对他哇哇乱叫。他叫一声,我应一声,叫得比他响,比他亮。这一叫,对方叫嚷的声音就哑了。
这时已经深更半夜了,我也快干完了。第八层,第九层,第十层早砌上了,最后一层,也就是第十一层,也快砌完了;只消嵌进最后一块石块,再抹上灰泥就行了。我拼了命托起这块沉甸甸的石块,把石块一角放在原定地位。谁知这时壁龛里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吓得我头发根根直立。接着传来凄厉的一声,好容易才认出那是福吐纳托老爷的声音。只听得说——“哈!哈!哈!——嘻!嘻!嘻!——这倒真是个天大的笑话——绝妙的玩笑,回头到了公馆,就好笑个痛快啦——嘻!嘻!嘻!——边喝酒边笑——嘻!嘻!嘻!”
“白葡萄酒!”我说。
“嘻!嘻!嘻!——嘻!嘻!嘻!——对,白葡萄酒。可还来得及吗?福吐纳托夫人他们不是在公馆里等咱们吗?咱们走吧!”
“对,”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老天爷份上走吧,蒙特里梭!”
“对,”我说,“看在老天爷份上。”
谁知我说了这句话,怎么听都听不到一声回答。心里渐渐沉不住气了,便出声喊道:“福吐纳托!”
没答腔。我再唤一遍。
“福吐纳托!”
还是没答腔。我将火把塞进还没砌上的墙孔,扔了进去。谁知只传来丁零当啷的响声。我不由恶心起来,这是由于墓窖里那份湿气的缘故。我赶紧完工。把最后一块石头塞好,抹上灰泥。再紧靠着这堵新墙,重新堆好尸骨。五十年来一直没人动过。愿死者安息吧!
活埋
有些话题非常引人入胜,可要正经八百写成小说,就太恐怖了。如果不希望触犯众怒或是招人厌恶,纯粹的浪漫主义作家应该对这类题目加以规避,惟有以严肃而权威的事实真相作为支撑,方可进行适当的处理。我们读到某些文字时,常常会瑟瑟发抖,感到“愉悦的痛苦”,譬如强渡别列茨那河、里斯本大地震、伦敦黑死病、圣巴塞勒缪大屠杀、加尔各答黑牢里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窒息而死,都能给人这样的阅读感受。不过,这样的叙述之所以激动人心,就在于它揭露了真相、裸出了真实、连通了历史。如果恐怖的表述纯属虚构,则会让我们心生厌憎。
我已提及几场有史记载的大灾难,它们都是那么特出,那么令人敬畏,但在这些事例中,灾难的规模之大,比灾难的性质给人留下的印象更其鲜明。无须我提醒读者,从人类连绵不绝的超常灾难中,我能列出许多个体的灾殃,在本质上,它们比这些大规模的灾难更具有苦难性。其实,真正的悲惨——终极的悲哀——是独特的,而不是普遍的。可怕的、终极的痛苦总是由个体来承担,而不是由群体来承受——让我们为此感谢仁慈的上帝吧!
毫无疑问,在降临到芸芸众生身上的终极灾难中,被人活埋可谓最恐怖的一种。能思考的人几乎都不会否认,活埋人的事一直频频发生。隔开生与死的边界线,是含混而模糊的。谁能说出生命在哪里终结、死亡又在哪里开始?我们知道,有的疾病可以使患者的外观生命机能终止,但恰当地讲,这一终止不过是暂停罢了,是我们尚未了解的生命机制的暂时停歇。一段时间过后,某种看不见的神秘法则,会再次开动那些神奇的小齿轮,开动那些具有魔力的大飞轮,银链并不是永久性松弛,金碗也并非破得无可修复。可在此期间,灵魂寄于何处?
然而撇开这不可避免的推论,撇开这由因及果的推想,生命的暂停是会导致人所共知的活埋事件的发生的,医学上和日常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事例,都可以证明大量的活埋事例确实存在。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马上举出上百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性质不同寻常的事例前不久刚刚发生,就在附近的巴尔的摩市,它引发了一场痛苦、激烈、大范围的骚动。某些读者可能对此仍然记忆犹新。一位很受人尊敬的市民的妻子——一位杰出律师、国会议员的夫人,突然患上了莫可名状的病症。这病让她的医生完全不知如何应对。经历很多折磨后,她死了,或者说人们认为她死了。的确,没有一个人怀疑,或者说,没有一个人有理由怀疑她实际上不是真的死了。从表面上看,她呈现出全部特征就是平常的死亡:她的脸部轮廓是收缩的、凹陷的;她的嘴唇是大理石般的苍白;她的眼睛光泽尽失。她没有一丝体温了,连脉搏也停止了跳动。尸体停放了三天,变得石头一样僵硬。总之,考虑到尸体会很快腐烂,葬礼举行得很是仓促。
那位女士的尸体存放进家族的墓窖,此后三年,墓窖没有再次开启。三年期满,因为要放进一口石棺,墓窖终于被打开了。可是天哪,当做丈夫的突然亲自把墓门打开时,可想而知,等待他的是怎样可怕的震惊场面!墓门旋转着朝外敞开,一个白花花的物件喀嚓响着倒进他的怀抱。那是他妻子的骷髅。她的白色尸衣尚未霉烂。
经仔细调查,她显然是在被放入墓穴两天之后复活了。她在棺材内挣扎着,棺材就从架子上翻倒在地,摔坏了,使她得以从棺材里钻出来。一盏无意间留在墓穴中的灯,本来满满的灯油已经干涸,但可能是蒸发掉的。在通入墓穴的台阶的最高层,有一大块棺材碎片,好像是她为了拼命引起人们注意,用它在铁门上敲打过。也许就在她敲打之际,极度的恐惧使她陷入昏厥或者死亡;在她倒下的时候,她的尸衣缠在了铁门上向内突出的地方。于是,她腐烂了,可依然直立着。
1810年,法国发生过一起活埋事件,人们无不理所当然地认为,事实真的比小说还要离奇。故事的主人公是位年轻小姐,名叫维克托希娜。拉福加德,她出身名门,极为富有,而且容颜美丽。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有个巴黎的穷文人或者说穷记者——朱利安。博叙埃。他的才华与友善吸引了那位女继承人,他似乎已赢得她的芳心;但最终,她天性中的傲慢却促使她决定拒绝他。她嫁给了赫奈莱先生,一位出众的银行家和外交家。婚后,这位绅士却不在意她,或许甚至不惜虐待她。跟着他不幸地生活几年后,她死了——至少她的状态酷似死亡,看到她的每一个人都被表象蒙蔽了。她入葬了——但不是埋在墓窖里,而是葬于她出生的村子,埋身一个普通的坟墓。那位记者悲痛欲绝。他的记忆中,深切的爱情之火一直在燃烧。痴情的人从首都巴黎出发,跋山涉水到了那个偏僻的外省村子。他心怀浪漫的想法,要把心上人的尸体从坟墓中掘出,剪一束美丽的秀发珍藏。他达到了墓地,于午夜时分把棺木挖出。他打开了棺材盖。正当他动手去拆她的头发时,他发现,心上的人儿睁开了眼睛。事实上,那位女士被活埋了。生命并没完全离她而去。情人的抚摸把她从昏迷中唤醒了。她的昏迷却被人们误会成死亡。他发疯般把她抱回自己在村里的住处,凭着丰富的医学知识,给她吃了些滋补剂。最后,她复活了。她认出了救了自己一命的人。她继续和他呆在一起,慢慢地,她彻底恢复了原有的健康。她那颗女人的心肠并非铁石铸造,这事给她上了爱情的最后一课,足以软化她的心。她没有再回到丈夫身边,也没有让他知道自己复活的事情。她把心儿许给了博叙埃,和情人一道远走美国。二十年后,因为确信时光已大大改变了她的容颜,不会再有朋友认出她来,两个人于是重返法国。然而他们错了,一碰面,赫奈莱先生就认出了妻子,并要求她回到身边。她拒绝了,法庭判决对此予以支持。说他们的情况特殊,那么多年过去了,于理于法,做丈夫的特权都已结束。
莱比锡的《外科杂志》是一份权威性和价值性很高的期刊,美国的一些书商总是很经济地翻译后重新出版。在该刊物最新一期上,记录了一起非常悲惨的事件,在性质上,它正合乎我们所讨论的活埋。
一位身材伟岸、体格健壮的炮兵军官从一匹无法驾御的烈马身上摔下,因头部伤势严重,当场就失去了知觉。他的颅骨轻度骨折,但没有直接危险。开颅手术得以成功完成。他被放了血,并采取了其他常规的镇痛方法。渐渐地,他陷入了昏迷状态,而且越来越不可救药。人们都认为他死了。
因为天气暖和,人们仓促地把他草草下葬了,地点是一个公墓,时间是星期四。可就在那个星期六,公墓那里像往常一样聚集了大批游人,大约到了正午时分,一个农民说,坐在军官的坟头时,他清晰地感到了地面的颤动,好像地下有人乘机挣扎。他的话引起了一阵骚动。当然,起初人们并没有在意他的话,但他惊恐异常,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说法。最终,他的话自然对人们产生了影响。有人马上匆匆拿来铲子。坟墓很浅,极不体面,几分钟之内就被挖开了。墓中人的头部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时,他看上去像是死了,但却几乎在棺材中坐直了身子。由于他的拼命挣扎,棺材盖都被他顶开了些。
他立刻被送往最近的一家医院,医生宣称,他还活着,只不过是陷入窒息状态。几小时后,他苏醒了。他认出了熟人的面孔,断断续续地说出自己在坟墓中所受的苦楚。
从他的讲述中,人们可以明显看出,埋身坟墓后,他在一个多小时内肯定有意识,之后才陷入昏迷。坟墓是草草填上的,泥土中有许多透气的小孔,所以很疏松。他也就呼吸到了必需的空气。听到头顶有人群的脚步声,他就死命乱动,想让人们也听到坟墓里的声音。他说,是公墓那里喧嚣的人声把他从沉睡中唤醒的,但刚一苏醒,他就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恐怖境遇。
据记载,这位病人情况好转了,似乎有望彻底恢复,但却成为庸医进行医学实验的牺牲品。他们用上了电池电流疗法。在偶发的意外中,他突然昏迷,一下子就断了气。
不过提到电池电流疗法,我倒想起了一个著名的例子。它可真是不同凡响:电流疗法使伦敦一位被埋葬两天的年轻律师重回了人间。这事发生在1831年。当时,只要有人一谈到这件事,都会引起一片极大的骚动。
这位病人名叫爱德华。斯特普雷顿,他显然是死于斑疹伤寒引起的发烧,伴随着令医生都觉得奇怪的一些异常症状。在他表面上呈现死亡状态时,医生曾请求他的朋友准许验尸,但遭到拒绝。如同一贯出现的情况一样,被拒绝后,医务人员决定将尸体挖掘出来,从容地进行秘密解剖。伦敦的盗尸团伙数不胜数,他们很轻易地就与其中一个商定妥当了。在葬礼之后的第三天,这具假想中的尸体被人从八英尺深的坟墓中挖出,摆上了一家私人医院的手术台。
在死者腹部切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后,未见皮肉有腐烂现象,医生想到了使用电流。一次又一次击打,尸体一如既往,从各方面看,都没有出现异常。只有那么一两次出现了痉挛,比一般程度剧烈,显露出生命的迹象。
夜深了。拂晓将至。终于,他们认为最好马上进行解剖。可一位学生想检验自己的理论,坚持要在死者的一块胸肌上通电流。粗粗划了一刀后,电线就急急地接上了。病人急促地动了,但绝非痉挛——他从桌子上一跃而起,走到房子中间。他不安地朝四周打量了一会儿,就开口讲话了。他说的话含糊难解,但他确实吐出了字句,音节划分得很是清楚。话音刚落,他就轰然倒地。
有一阵子,人们目瞪口呆,吓得半瘫——但情况紧急,他们的意识很快就恢复正常了。显然,斯特普雷顿先生仍然活着,只是又进入昏迷状态。用了乙醚,他醒转过来,并迅速恢复健康。他再次回到朋友圈子里。不过,在确定病情不会复发之后,他才把自己起死回生的事情透露给他们。可以想像,朋友们自然惊诧莫名,同时又狂喜至极。
然而,这个事例最耸人听闻之处,还在于斯特普雷顿先生的自述。他宣称,他的意识没有一刻是完全丧失掉的——他一直恍惚着,但恍惚中,他却知道自己所遭遇的一切,从医生宣布他死亡到最后摔倒在地,他都知道。“我还活着”——这就是辨明自己身处解剖室中,他拼尽全力说出的那句无人领会其意的话。
这样的故事轻易就能讲出许多,但我不准备再讲了。活埋时常发生,可我们实在不必以此来证明。当我们一想到觉察这种事发生是何其难得,我们就必须承认,它们可能在不为我们所知的情况下,已频频发生了。事实上,当人们占用一块坟墓时,不管目的何在、占多大地盘,几乎都能发现骷髅,它们都保持着令人极为疑惧的可怕姿势。
这种疑惧确实可怕——但更可怕的,则是厄运。毫无疑问,没有任何经历像活埋那样,能使灵与肉的不幸达到极点。肺部的压迫不堪忍受,泥土的潮湿令人窒息,裹尸布缠绕着身体,棺材逼仄,紧紧包围着自己,夜晚的绝对黑暗,深海般的寂静覆盖下来,虫豸虽说看不见,却能感觉到,它们征服了一切——加上还会想起头上的空气和青草;忆起好朋友,想着他们一旦得知我们的厄运便会飞身前来相救,可又意识到他们不可能获悉这一点;令我们对命运绝望的,惟有真正的死亡。这样是思绪和坟墓中的感觉混杂在一起,给尚且跳动的心脏带来莫大的恐怖,既骇人听闻,又无法忍受,无论怎样大胆的想像,都难以达到这一境界。我们不知道,人间还有什么比这更痛苦——而且,做梦也想像不出地狱到底有多恐怖,我们想不出有什么可怖的事能及上它的一半。因而,凡是关乎这一话题的叙述,都能勾起深切的兴趣,不过,鉴于人们对这一话题敬若神明,这种兴趣又恰好奇特地取决于我们是否信服所讲事件的真实性。我现在要讲的,是我自己的真实感受——纯属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几年来,疾病一直侵袭我,因为这病没有更为确切的命名,医生们就一致称之为强直性昏厥。尽管这种疾病的直接诱发原因乃至确切症状尚不明朗,但对于它鲜明的表面特征,人们却已经非常了解。其变化似乎主要表现在程度的深浅上。有时患者只会在一天或者更短的一段时间,陷入不同寻常的昏睡状态。这期间,他都毫无知觉,外表上是一动不动,但依稀间,仍然可以感知到他微弱的心跳。他的身上还存留着些许暖意,脸颊上还挂着一抹淡淡的红晕。如果把镜子凑到他的唇边,则能察觉到他迟缓、不规则、犹犹疑疑的肺部活动。然后,这种昏睡状态会持续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即使是再怎么仔细观察,或者再怎么进行严格的医疗测试,也不能确定患者的状态与我们想像中的绝对死亡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了。很常见的情况是,他只有依靠朋友对他的了解——知道他以前犯过强直性昏厥,据此产生怀疑,更主要的,依靠身体尚未腐烂,才能免遭活埋的不幸。好在这种疾病是渐进式的,第一次发病虽然症状明显,但不会被含含糊糊地误会成猝死。接下来,会一次比一次发作得厉害,持续时间也一次比一次长久。正因如此,才得以逃脱被活埋的危险。如果有人不幸第一次发作就罕见的厉害,那么,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他就会被活着运进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