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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幽幽斗鱼 当前章节:149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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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命定,这样也许是最好

作者:幽幽斗鱼

文案

生活在乡下的千金女遇见来自城市的年轻经理,一段关于职场、亲情、爱情的故事。

林苇秀,纵林集团老板林永义的女儿

徐宁,纵林集团的销售经理

看好徐宁的林永义决定用嫁女的方式把徐宁留在纵林,然而事情并不顺利……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青梅竹马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徐宁林苇秀 ┃ 配角:林伟杰苏晴林永义谢利欣?跷?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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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吴访梅的拐杖重重的打在林苇秀纤弱的背上,她没有丝毫的退缩,天色阴暗,窗外下着绵绵细雨,屋内门窗紧闭,闷得快透不过气,再过一个礼拜就是清明节。“不要脸的东西,竟然跟你哥争家产。”林苇秀把泪水吞进肚里,她微扬起头,一副桀傲不训。“不正经的东西……”吴访梅此时已声泪俱下:“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你爸说的没错,你完全被那人给迷惑了……”林苇秀只觉五脏六腑宛如被人硬生生的掏出暴晒于烈日之下,她真想大吼一声:“够了!”但她终究没能喊出口。纵林集团的控制权这是她必争的,任何人都无法动摇她,哪怕是她的亲生母亲,谁都无法动摇她,这件事她绝对坚持到底。脑海中闪现出林伟杰怒斥的场景,兄妹情深,走到今日这一步实在让人心寒,所谓的亲情终究抵不过利益二字,她并非贪图林家的财产,林伟杰的态度令她感到绝望和心碎。

回到自己的房间,保姆正拿着玩具车逗小明皓,“姑姑……”小明皓见到林苇秀总是显得特别开心,林苇秀蹲□把小明皓揽进怀里,孩子的童真很容易让人忘却所有的烦恼,小明皓长得像林伟杰,他们兄妹俩长得相像,故而小明皓和她也是有些神似的,后背疼痛,她不得不放下小明皓,“姑姑上下洗手间,等会再来陪你玩。”她走进卧室里的洗手间,关上门,镜子里出现她年轻貌美的容颜,虽然看起来并不快乐,一张本应该青春洋溢的脸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别人眼里的她像一个谜,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她是喜是怒?他们已经摸不清楚她的性情,她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没有人能够拉得住她。镜子里映着她乌黑的发丝,她黑白分明的双眸,她白皙的肌肤,她诱人的红唇。她慢慢的褪去身上的衣服,从肩膀往下脱,她穿的是一件长袖纯绵连衣裙,褪到腰际,半转过身,背上有一片淤青,淤青出现在白嫩的皮肉上显得异常恐怖,只是淤青而已,她重新穿好衣服。

虽是傍晚天色却暗得如同黑夜,外面淅淅沥沥的下着雨,整个寂园笼罩在蒙蒙细雨中,所有的事物都出奇的安静。

“我先回去了。”方美云悄悄的走到林苇秀房门口,态度不似以往亲切。

“阿姨慢走。”

方美云点了点头,用手指了指吴访梅的房间,比划了两下,轻手蹑脚的下楼,吴访梅还在房间里生气,她可不敢惊动到她。

因为下雨骑自行车不方便,司机李长河开汽车送她回去。

整栋房子静悄悄的,林伟杰和谢利欣这两天是不会回来了。雨看来是不会那么容易停。林苇秀和徐宁第一次见面的那一个傍晚也下起了雨,李长河开车送方美云回去,她自告

奋勇的充当司机。她

时常想起那个下着暴雨的夜晚,浓黑的荒野,耳边只有喧哗的雨声与疾驰的汽车与空气摩擦的呼呼声,他的车在前面,她在后面追赶,她终于追上了他。当时她觉得快乐并没有想过会永远的记住那个画面。

他悄无声息的闯进她的生命又在瞬间离去,他是夏夜里突然划过的流星,耀眼夺目,来得毫无预兆走得迅疾干脆,恍如经历一个幻境,无法确定它是否真实存在过,但它的美丽却是真真实实的刻在脑海里,擦也擦不掉,洗也洗不净。

“我是空中飞人……我要飞……飞喽……”小明皓的笑声响彻整栋房子,还好有他给这座寂寞的宅子带来一丝欢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插叙写法,马上穿回到以前

☆、我送你

作者有话要说:幽幽斗鱼:人物关系,林苇秀的父亲是林永义,叔叔是林永中,哥哥是林伟杰别搞错了。 结尾男女主角正式会面!

那年,春节过后林苇秀的父亲林永义没有和往常一样急着奔回公司,近半年他时常头晕,医生嘱咐他得多休息。休息这对于忙了大半辈子的林永义来说是奢侈的,但五十多岁的他是该注意休息了。儿子林伟杰在公司也工作五六年了,有些事是该让他独自处理了,但他还太年轻,急于表现自己做事难免容易冲动,如果有个人来约束他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虽然他人不在公司但很多事情还是可以进行远程遥控的。

林永义在家的日子寂园总是格外热闹,拜访者络绎不绝,这时林苇秀的叔叔林永中可就忙了,他每年最忙的时候就是林永义在家的时候,他要忙于招待形形色色的拜访者还要忙于处理林永义交代的各项家族事项,在林氏家族林永义是代表者,而林永中则是林永义的代表。

徐宁在上午十点多钟到达寂园,他先是被招待在办公楼里等候,不一会,林永中走到他面前问道:“请问是徐宁吗?”

“是,我是。”徐宁从沙发上站起来。

“请跟我来。”林永中带着徐宁往楼下走,到了楼下,大门进来两边的沙发上已坐满人,林永中朝左边走。

“对不起,我大哥今天可能没空,真抱歉,让你们白跑了一趟。”林永中满是歉意的说。

“没空?没关系……没关系……那我们改天再来拜访他。”说话的是附近村子来的人,早些年和纵林集团有些生意上的往来。

“让你们白跑了真是不好意思。”

“哪里哪里?林董事长日理万机,这我们可以理解。”

“阿润啊!帮忙招呼一下,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先走了。”

林永中抬头挺胸大跨步的往前走。寂园,徐宁是第二次来了,第一次来是在去年,离现在有三四个月的时间,那时是和公司的同事一起来的,董事长林永义特地请他们过来吃饭,名义是同事之间聚聚餐增进感情。

林永中带着他往办公楼的后面走,办公楼左边通往后面的路上种满高大的棕榈和绿色的矮灌木。后面是林永义的私宅,一栋高六层的建筑物,风格有点复古,看着挺是气派,想来也建了有十来年了。

相对前面的办公楼后面的这栋房子宁静许多,房子前面有两个方形花圃,地上整齐的摆着一些盆栽,大门口分别摆着两株一米多高郁郁葱葱的榕树,围墙边种有棕榈和铁树,地面铺着大理石石板,打扫得干干净净。

这是徐宁第一次踏进林永义的私人住宅,这是个人们不能轻易进入的地方,为此它多多少少带有些神秘性,能够踏进里面也算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大门敞开着,一楼的家具大多为红木家具,镂空、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一进门就给人营造一种古朴传统庄严的气氛。

二、三楼

是楼中楼,装扮较为现代,中间是个大客厅,白色的沙发膨胀得像发酵的面粉团,长长的水晶吊灯从天花板垂落,像三盏晶莹剔透的灯笼串在一起,每盏灯笼又由数十个小水晶灯组合成,远看像女子佩戴的耳坠,长长垂落,层层叠叠,令人眼花缭乱,目眩神迷。

林永义就坐在那膨胀的白色沙发上,茶几也是白色的,上面绘着紫色的花,旁边有绿色的枝条做陪衬。

“董事长。”

“来,坐。”林永义笑容可掬:“先喝口茶。”

“大哥那我先下去了?”林永中毕恭毕敬的问。

“好好好,去吧!”林永义摆了摆手。

“乡下地方,感觉怎么样?”

“有种世外桃源的感觉。”徐宁这话并不是奉承,凡来过寂园的人都说寂园风景美,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一池清幽的碧水,四季常青的竹林,广阔的马场,寂园的景是纯天然的,没有太多刻意的人工雕刻。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愿意把家搬到外面去,再也没有哪个地方比我的寂园好。”

偌大的客厅只有他们两个,声音稍大点隐约可听到回音,林永义热情的泡茶,徐宁一杯一杯的喝着。

“徐宁来公司也有一年多了?”

“一年又八个月到今天正好八个月整。”

林永义点点头,“这个年头人才难求,在我看来你就个难得的人才。”

“董事长太过抬举我了,我也只不过做着自己本分的事。”

“能做好自己本分的事就不错了,不像有些人自己的事做不好还想插手别人的事把公司搞得乌烟瘴气。”

林永义这么说徐宁只好保持沉默,别人的事可不是他可以妄加评论的。

“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正直的人,不卑不亢,不趋炎附势,不阿谀奉承,老老实实的坚持着自己的本分。”

徐宁做事向来光明磊落,自问无愧天地,故自认无需做些阿谀奉承随波逐流的事。

“可是这种人往往死得快。”

林永义听他这么一说立即大笑:“看来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他放下紫砂茶壶,“让我来说说你的缺点,你的脾气太臭,只要认为是对的就会坚持到底,不太懂得变通,解决事情的办法有很多种,不要一味的勇往直前,偶尔走走小道也是不错的。”

“董事长教训得是。”徐宁无奈的笑笑说:“我的脾气是倔了一点。”

林永义打从心底喜欢徐宁,这种诚实正直坚持原则的人是值得信任栽培的,再也没有谁比他更适合来牵制林伟杰,公司的人因为林伟杰特殊的身份不敢得罪常常给予方便,这是危险的,他要让林伟杰知道在公司做事必须跟着公司的制度走,就算是他的儿子也是一样,就算离开了他的眼皮还有人替他监督着。

“你有没有发现你有一

个特点?”

徐宁疑惑的看着林永义。

“执着,特别的执着。”林永义喝下一杯茶:“执着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却是致命的。”

“大哥,中午是在楼上吃还是到楼下去吃。”问的林苇秀的婶婶,林苇秀的母亲吴访梅患有天生眼疾行动不便,林苇秀八九岁时婶婶赵桂香就负责起他们一家的饮食,兄弟俩是不住在一块的,但林永义经常在外,这么大的房子没个男人照看是不行的,林永中和赵桂香于是就住到林永义家来。

“就在楼下吃,多备份碗筷。”林永义转头对徐宁说:“中午就在这里吃饭。”

林家因为房子大所以建有两条楼梯,当林永义带着徐宁走到楼下餐厅,原本在二楼的林苇秀和吴访梅已经在里面等候。

这是徐宁第一次见到林苇秀,他先前并不知道林永义除了林伟杰一个儿子外还有一个女儿。林苇秀见到徐宁也是有些微微的诧异,往常家里来了客人,林永义常常会陪他们在另一处吃饭。

☆、我送你

徐宁朝林苇秀点了点头再朝吴访梅点头问候,吴访梅依稀见有人进来便也微笑致意。

“这是我女儿苇秀。”林永义介绍道:“苇秀这是公司的销售经理。”

林苇秀朝徐宁露出甜甜的微笑。

徐宁见过很多女孩却没见过长得如此秀气的女孩,她就像从童话里走出来的人,纯真的面庞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眸子。

林永义还未就坐,桌上的饭菜谁也没敢动。

“吃——”林永义先动了筷子,众人才纷纷提起筷子。

林苇秀先替吴访梅夹好菜才吃自己的饭。

饭毕,林苇秀扶着吴访梅回房间午休。林永义和徐宁又回到客厅。

午后大约三点左右外面突然下起了雨,六点多钟在林家帮忙家务的林苇秀的表姨方美云准备回家,雨下得很大,每当遇到下雨天司机李长河就会开车送她回去,林家房子大单凭赵桂香和方美云是忙不过来的,逢年过节还得从外面请人来帮忙打扫。

车才刚出门,林永义就吩咐林永中叫司机李长河送徐宁回公司。徐宁自己也买了车但因为是直接从公司过来所以是公司的车载他来的,况且他对寂园的路并不熟。

“长河刚开车出去,不过,很快就回来了,你稍等一会。”林永中说。

徐宁的面色比早上沉重了许多,下午,林永义告诉他一个重大的人事任命,这个人事任命很快的就会传达到公司。

林苇秀走到外面发现林永中和徐宁站在大门外的走廊。

“叔叔,婶婶叫你了。”

“哦,好。”林永中对徐宁说:“你在这里等着。”

林苇秀看徐宁一个人无聊就走过去同他说话,“长河叔送我阿姨回去,很快就回来了。”她的声音清脆带着孩童的欢乐。

“没关系。”他的声音有些微的低沉。

“这雨下得真大,很久没下过这么大的雨了。”林苇秀伸手去接雨水,雨水打在她手上溅起无数水花,她的手掌微拢,捧住天空落下的水,“哎呦!”溅起的水花打在她脸上,她惊叫了一声。

面容严肃的徐宁不禁笑了起来,林苇秀用衣袖擦了擦脸也跟着笑了起来。

徐宁抬头看了看天空感慨的说:“这里的雨景真美,我已经很久没看过下雨了。

“啊!”林苇秀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徐宁笑了笑说:“我们上班的人大多数时间都在室内又忙于工作谁有时间停下来看下雨。”

“哦!”林苇秀理解的点了点头,林永义和林伟杰常常忙于工作连吃饭都耽误了。

他们聊了一会天还不见李长河回来,林苇秀看出徐宁嘴上说不要紧可心里挺着急的。

“我送你回去。”

徐宁用诧异的眼睛看她。

林苇秀没等他答应笑着跑进雨里,地上溅起的雨珠打湿了她的裙摆,她的车停在院子

里,她快步的钻进车里并把车开到徐宁面前。

“上车。”

徐宁仍旧站着。

“上车啊!”

“这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我去过公司的。”

徐宁可不敢上车,不说她是林永义的女儿,从寂园到纵林集团有一段距离,中间还需经过一段荒野,天色渐暗,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独自返回甚是危险。

林苇秀按了按喇叭催促道:“快点!”

“这不好。”

“你瞧不起我!”

“不是……”

“苇秀你要送他回去?”林永中从里面走出来。

“现在时候还早回来也就大概八点多钟,没事的,很安全的。”林永中看林苇秀高兴便点头道:“那去吧!等长河回来我让他去接你。”

徐宁这才安心上车。

林苇秀有一手好车技,车子如飞燕轻快的在路上飞驰,徐宁看林苇秀身子娇弱开车架势却十足不由得刮目相看。车子出了林家村又过了几个村庄便进入一片荒野,茫茫的天地是一片水的世界。

“对了,我可以顺便去找我哥玩玩明天再回来,这样就不用麻烦长河叔跑一趟了。”林苇秀说着就打电话回家,她打完电话就回头朝徐宁笑,她笑的时候嘴角微微翘起,眼里满含笑意,是个欢乐的人。

徐宁也回以一笑,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林苇秀但看得出她是个天真善良的女孩,真没想到林伟杰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妹妹,兄妹俩的性格还相差蛮多的。

林苇秀万万都没有想到她的车居然会在半路抛锚,这可是她开车生涯来的第一次。

“奇怪了,发动不了了。”

“车子抛锚了。”

“抛锚了?”林苇秀愁眉苦脸的叫道:“什么时候不坏偏偏在这荒山野岭里面坏掉。”外面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雨又急又猛。

“我们换下位置。”徐宁坐到驾驶位上踩了踩刹车,检查一番,他说:“我下去看看。”

林苇秀也跟着下车。

雨打在他们身上,衣服很快就湿了,“快进去雨很大。”他们离得很近,雨声喧哗,徐宁大声冲林苇秀喊。

“我看看你是怎么修的?下次坏了我也可以自己修。”林苇秀双手举在头顶遮雨,眼里充满好奇。

徐宁不忍心看她被雨淋,喊道:“下次我教你,快进去,进去——”

林苇秀不情愿的回到车上,她甩了甩身上的雨水,盯着前方的徐宁。

徐宁很快的修好车,他回到驾驶位启动汽车,车子重新上路了,“小故障修一下就好了。”

林苇秀突然噗哧一笑,徐宁知道她是笑他狼狈,“我帮你修车,你还笑我。”

“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忍不住。”林苇秀抽出大把的面巾纸递给徐宁:“喏,给你擦。”

徐宁用面巾纸把脸上和头发上的水吸干净,他有一张修长

的脸,硬质的头发,根根精神抖擞,难得的三层双眼皮,林苇秀特地数过的,不过不是现在。

林苇秀突然有点害羞,俊朗的男人是吸引人的,有修养的男人更让人倾心,徐宁并不是美男子,但也可称得上帅气,一米七八的个子,举止谈吐都很有涵养,林苇秀见过乡下男子的粗鲁见过城市男人的温情,却很少见过徐宁这样有着笃定眼神的年轻小伙子。

徐宁开着车,林苇秀悠哉的听着音乐。

“你急着回去做干什么?”她好奇的问。

“也没什么。”

“可我觉得你很急。”

徐宁迟疑了一会说:“我有一个朋友过生日。”

“哦,难怪你这么急。”

林苇秀也算看过很多人可不知为何就看他特别顺眼,徐宁就有这种魔力,要嘛让你特喜欢要嘛让你恨之入骨。

车子进入城市,雨已经停了,华灯璀璨,车水马龙,一派热闹非凡的景象,这座繁华的城市素有无夜之城的称呼。

徐宁把车停在路边,下车。

“你住在这里?”林苇秀探出头问。

“不,我朋友住在这附近。”徐宁略微弯下腰对车里的林苇秀说:“自己小心。”

林苇秀笑着挥手说:“再见。”

徐宁穿越马路消失在密集的建筑物里。

林苇秀到达林家在城里的住所——圣世金台,这片豪华的楼盘是林家的产业,看中房地产具有巨大发展空间,资金充足的纵林集团跟随大流拿出一大笔资金投资房地产。

林苇秀打电话给林伟杰才知道他出差去了,她只问了他在哪里?她没告诉他她现在正在公寓外,她的性子里有好强的一面,她已经长得足够大了,她不需要再接受别人的悉心照顾。

独自返回是件带有危险的事,但也不见得有多危险。

☆、我送你

她在返程的路上看到站在公交车站牌下的徐宁。

“你现在要回家吗?”她把车开过去。

“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去找你哥了吗?”徐宁诧异的问。

“哦,他出差去了。”

“出差去了?那你现在要回去?”

“嗯。”林苇秀点点头。

徐宁显得有些发愁。

“你不是要去参加你朋友的生日会?这么快就结束了?”

“她不在家。”徐宁的神情有些失落,嘴角却笑着。

“哦,那你现在要回家了吧?顺不顺路,我送你一程?”

徐宁想了一下说:“不顺路,不过还是麻烦你送我一程。”

徐宁在心里计算着等他送林苇秀回来大概是十点左右,十点多还早,还来得及给苏晴过生日,不知道她人去哪了?打她手机也没人接,也许她想一个人静一静。

车子抵达纵林集团,徐宁下车对林苇秀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会。”不一会,他开着自己的车出来。

“走——”他的车子飞出老远。

林苇秀追上他喊道:“你要送我回去?”

徐宁放慢车速回道:“是。”

林苇秀叫道:“送来送去的,累不累啊?”

徐宁笑了笑说:“这就叫做礼尚往来。”

“我还帮倒忙了。”林苇秀嘀咕着。

林苇秀一边追徐宁一边扯着嗓子对他喊:“喂——徐宁——我自己回去,没事的。”

“快走吧!我赶时间。”徐宁加快车速,把林苇秀甩在脑后,林苇秀不得不跟上。

徐宁开车开得很快,林苇秀也毫不示弱,两车一前一后的追赶,倒像在竞赛,进入荒野之地,远离拥挤的车流林苇秀就追上徐宁,这条路她太熟悉了,这种宽阔无阻的道路正是她擅长的,徐宁进入漆黑的荒野不得不放慢车速。湿润的水泥路面留下四条长长的车轮行驶过的痕迹,混着雨水的落叶在车后飞起旋转,这条路虽然漆黑,两车并驾驱使,照得前方灯火明亮,一路下来一辆来往的车辆都没撞见,开起来甚为惬意,原本需要一个多钟头的路程,两人只用了一个钟头。

现在倒成了林苇秀欠徐宁人情了。

“真是对不起还让你送我回来。”

车停在大门外,大门是银色的电动门,左右两旁各有两尊高大的石狮,石狮高贵威武、盛气凌人,微张着嘴,双脚有力的抓地,似要一跃而起,脖子系着红色的彩带,洋溢着节日的喜气,旁边有个门卫室,大门正前方是个大池塘,池边种着五六棵柳树,树下野草丛生,夏日里一片

蛙鸣。

下过一场雨,越加寒冷,林苇秀双手捧在嘴边呼气。

“是我先欠你人情在前,再见!”徐宁掉转车头。

“路上小心!”

林苇秀目送徐宁的车远去才钻进车里。

林苇秀在楼上撞见林永义,她原本想偷偷溜进吴访梅房间的,她不知道林永义是否会生气,就算会生气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况且她已经安全回来了,不管会不会,还是别撞见好。

吃晚饭时林永义问林苇秀去哪了?林永中没敢告诉他林苇秀送徐宁回去了,明天一早她就回来了,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的事,他没必要说出有可能会惹他生气的话,“她出去一下。”他含糊简短的回答,听的人很容易理解为她出去一会马上就回来,林永义没再追问。

她急匆匆的上楼,他端着茶杯正从书房里走出来,他一眼就瞧出她刚从外面回来,“去哪了?现在才回来?”他的语气里略带斥责。

“呃——出去转转——”

孩子长大了总不喜欢向父母报告他们的行踪,尤其是他们这个正值羽翼丰满的年纪,林伟杰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不是什么特大的事他也没精力去追问。

“以后别出去这么晚。”

“好。”林苇秀乖乖的回答,见没事了,一溜烟跑了。

吴访梅半躺在床上听戏曲,她眼睛有毛病,闲着无事就听听戏曲,偶尔也跟着哼两句,她会织毛线,她房间的柜子里有着各种各样的毛线球和针,平日里就靠着听收音机,织织毛线打发时间。

林苇秀一走进来她就叫道:“给我换张唱片,换薛平贵与王宝钏的那一张。”林苇秀还没来得及开口叫妈,,她不是完完全全的瞎子,她认得出女儿的身形和她细微的脚步声,她眯起眼睛可看清眼前事物的大致模样,一个红色的影子飘了进来,林苇秀穿着一套梅红色的上身缝着一排金色纽扣的连衣裙,披一件米白色的外套。

她喜欢看戏,眼睛看不见就换用收音机听。

林苇秀换好唱片,转身扑到床上,上半身横在床上压着棉被,双脚不安分的摇晃。

“要把床弄塌了才甘心?”

林苇秀淘气的咧嘴笑,安分守己的躺着。

“你叔叔跟我说了,你送公司来的人回去,你好大的胆子,下这么大的雨又是晚上,不是要在你哥那里过夜吗?怎么又回来了?”吴访梅对这个女儿是溺爱的,她念叨着并不严厉斥责。

“我哥出差去了,那人挺好的又送我回来。”

“你看看你,尽浪费别人的功夫。”停了一会,吴访梅问:“你

哥好久没回来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改天炖个鸡汤给他送去,在外面能吃到什么好东西。”

“问一下我爸,要不我给他打个电话?”

“不用了,别打,他会嫌我们烦的。”吴访梅立即阻止。“你阿姨养的鸭长得差不多了,她今天跟我说过几天带两只过来,等她带过来了,炖了让你送去。”

“哥哥不喜欢吃鸭肉。”

“不吃怎么可以?他吃得那么瘦工作又那么辛苦不经常补补怎么行?”在吴访梅眼里林伟杰长得不够粗壮,年轻人大多瘦瘦高高的,林伟杰的身材算是标准的。

林苇秀在心里暗笑要是哥哥长得像妈妈要的那种粗壮那有多丑,哥哥是无论如何也不会长成妈妈喜欢的那种粗壮,他那么注重形象的人,怎么可能让自己变成一个胖子。

林苇秀习惯每晚都在吴访梅房间陪她说说话。林永义不在家,她有时干脆直接睡在他们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提前通知:下一章杀鸭情节有些无聊,不喜者快速扫描

☆、新人事任命

徐宁走后人事行政经理梅桦莉被传唤了几次,梅桦莉是公司高层里唯一的一位女性,生得优雅体面,笑脸迎人,是个既聪明又明理的女人,年纪已过三十仍旧单身。本年的年度会议确定一个礼拜后在寂园举行,为期五天,会议主要是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以及新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本次会议还将下达一个重要的人事任命。

公司年度会议往常都是在公司里举行,在寂园举行这是第一次。林永义觉得寂园的氛围比较轻松,近年他开始注重生活质量,年轻时的他只顾着工作哪顾得上窗外的风景是否漂亮。

林苇秀下楼梯时碰到王惟,王惟是林永义的秘书,公司的人除去自家亲戚她最熟的就是他了。擦肩而过的瞬间她突然叫住他:“诶,王惟我哥出差回来了没有?”

“哦,回来了,我刚来的时候还碰见他,诺,这就是他叫我带回来给董事长看的文件。”王惟举起手里的文件。

“哦,谢了。”

“不客气。”

林苇秀原本是要下楼的听王惟这么说她又返身上楼。

“妈——哥回来了——”

“回来了?”吴访梅想了一下说:“那我们赶快去杀鸭。”她手里的衣服还没折好,她把衣服往沙发上一扔就抓着林苇秀走出房间。

母女俩急急的下楼,进了厨房,吴访梅就喊道:“桂香,赶紧杀鸭去。”

正在厨房洗碗的赵桂香问道:“伟杰回公司了?”

“是啊!赶紧啊!”吴访梅转头催促道:“苇秀,赶紧去装些米。”她拄着拐杖往厨房的另一个小门走去,那个小门通向外面的竹林,方美云带来的鸭子暂养在竹林的小屋里。

正月初三过后林伟杰就返回公司,吴访梅心疼不已,大过年的怎么还不让人休息,这是无奈的事,自家的公司能不比别人拼命吗?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的给他送吃的,嘘寒问暖。

赵桂香手提菜刀跟在她后面,林苇秀手拿白瓷碗,碗里装着生的大白米,三个女人杀气腾腾冲进竹林。到了竹林小屋,屋前栓的纯色大黑狗热烈的狂吠,它长得高大肥壮,黑色的毛光滑发亮。吴访梅和林苇秀进了小屋就自觉的站到一旁,赵桂香一个箭步,提着菜刀的手腾出一个手指头勾起罩着鸭子的圆形铁网,一手迅速的从里面抓出一只鸭子。

“嘎嘎——”鸭子发出尖利的惨叫,极力的拍动翅膀,翅膀被赵桂香紧紧的抓住,“先杀这只,这只比较肥。”

赵桂香抓着鸭子出了小屋,往右走上两步就蹲下,她每次杀鸡杀鸭都会蹲在那个地方。她把鸭子侧放,一脚踩在鸭翅膀上,一手捏住鸭嘴,另一手放下菜刀在鸭脖子上方拔毛,一块粉嫩的皮肉很快□出来,林苇秀赶紧把碗放到地上,锋利的菜刀对着那

块□出来皮肉轻轻划上一刀,鲜红的血涌了出来,林苇秀觉得于心不忍把头转开,鸭子在赵桂香身下徒劳无益的扭动,她一刀一刀的往里割,鸭血掉进盛着生米的白瓷碗,不一会功夫,鲜红的鸭血淹没了白花花的米粒,血终于要流完了,等了许久才掉下一滴,鸭身不再扭动,赵桂香确定鸭子死了。吴访梅想起还没烧水,她推了推林苇秀:“不用看了,回去烧水。”

正值冬天,六点多,天就黑了,林苇秀往返两地需要两个多钟头,她们必须在四点前把鸭炖好。吴访梅喊来方美云,四个女人齐心协力的炖一只鸭。

三点半,鸭炖好了,赵桂香往保温桶里装鸭肉,坐在一旁的吴访梅吩咐道:“给阿豪也送去,苇秀再去拿一个保温桶。”

赵桂香摇手说:“不用了不用了……大嫂,才一只鸭哪够那么多人吃?大哥吃什么?”

“他在家里要吃随时有,留块给他就是。”

赵桂香于是笑呵呵的往另一只保温桶装鸭肉,“来,苇秀这只鸭翅膀给你吃。”她用勺子舀出一根鸭翅膀。

“婶婶真好。”林苇秀开心的用嘴咬住。

吴访梅取笑道:“真是只馋嘴猴,一对鸭翅膀只能一个人吃,两个人吃会吵架的。”

“谁信这个?”林苇秀撅嘴反驳。

“伟杰和苇秀两兄妹感情那么好,绝对不会吵架的。”赵桂香笑着说。

“就是!”林苇秀信心十足的点头,吴访梅说的是一个毫无根据毫无科学道理的民间流传,她和哥哥感情打小感情就好怎么会吵架,发生再大的事她都不会跟哥哥吵架。

吴访梅和林苇秀听说今年公司的人将到家里开会都挺开心的,还连续开了五天,这下林伟杰可以在家里好好的接受照顾了。

她们盼呀盼呀终于把林伟杰盼回来了,参与会议的公司职员在开会的前一天晚上就抵达寂园,是林永义要他们提前来的,他在办公楼旁边的新楼里为他们准备了丰富的晚宴。傍晚六点多徐宁和公司的同事一起到寂园,这次,他自己开车来,他已认得寂园的路,出了城市,驶过一片荒野,进入稀疏的村庄,人烟越来越密集,然后是一段田园,田园尽头车子转了个半弯右边一片竹林映入眼帘,竹林外立着一块一人高的石碑,上面写字寂园二个朱红大字,左边是宽广的绿地,那是林家的马场,林永义继承其父的喜好,唯一的运动乐趣就是骑马。平日里寂园是寂寞空旷的,空荡荡的宛如一座无人居住的空城,林永义回来了,空城变成了繁华的京都,门庭若市。

林伟杰一上二楼林苇秀就飞一般的扑过去,兄妹俩热情的拥抱。

“哥你终于回来了,快把妈想死了。”

“死丫头,伟杰……”吴访梅用拐杖探路,一手摸

向前方,小心的往前迈进。

“妈小心……”林伟杰上前扶住她,吴访梅欣喜的伸手摸他的脸,林伟杰立即躲开,抱怨道:“妈,你别再摸我的脸,有细菌。”

“什么细菌?妈的手很干净。”吴访梅可怜巴巴的说。

“我不是嫌你的手脏,脸是不能乱摸的会长痘的,我自己都不敢随便乱摸。”

吴访梅嗔道:“越长大越娇气了,长大了就不要妈了?”

“妈,你可冤枉死我了,在我心里再也没有谁比你还有小妹重要。”林伟杰一手搂着林苇秀一手搂着吴访梅,把她们全都揽进怀里。他是在寂园长大的,妈妈和小妹就是他的温暖,他最亲最亲的亲人,有的时候他会觉得这个世界上他的家人就只有爱念叨的老妈还有可爱的妹妹,林永义只是一个严厉的上司,他们三个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林伟杰并没有在家里逗留太久,“公司的人都在前面,我得去招呼。”

“都是自家公司的人,天天见的,有必要这么客套吗?”吴访梅不高兴的说。

“这里好歹是我家,我得尽尽地主之仪,爸在前面了,等会见不到我说不定又要开骂了。”

“那你赶快去,别让你爸念叨。”

林永义教训起林伟杰是毫不留情的,他生性严厉,就算是亲生儿子也不例外。

作者有话要说:幽幽斗鱼:此章杀鸭的地方有些无聊,不喜者直接跳过。

☆、新人事任命

厨房早已忙得不可开交,赵桂香的弟弟是个菜贩有一手好厨艺,林家大一点排场的请客都会叫他过来掌厨,林苇秀也去厨房帮忙。

林苇秀第二次见到徐宁是在竹林里,会议第一天的中午,林苇秀到竹林给鸽子喂食,她养着一群鸽子,有个人在竹林里倚靠着竹子坐下,闭目养神,她轻轻的靠近,发现此人是徐宁,她心想着这人真是奇怪大冬天的不在房间午睡倒跑到这里来睡觉,她站着看了他一会,也许是察觉到有人靠近,徐宁突然睁开眼睛,他选的是一个阳光较为充足的地方,冬日的阳光穿越层层枝叶像金色的碎银零零碎碎的洒在他身上,一缕冬阳射进他的眼睛,他微眯着双眼,看清站在他眼前的人是林苇秀。

林苇秀见他醒了朝他笑了一下,林苇秀的笑容就像现在徐宁头顶的阳光,温暖耀眼,她走近问:“你怎么在这里睡觉?”

徐宁从地上爬起来,回道:“这里挺好的,很幽静。”

“你不怕着凉?”

“这里有阳光,挺暖和的。”

林苇秀笑说:“也是,如果是夏天就更好了,比空调房还舒服。”

徐宁的眼睛落在林苇秀手里装着玉米粒的塑料筐。

“我来给鸽子加食。”林苇秀说。

“这些鸽子是你养的?”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鸽子在随意走动。

“嗯。”

“这片竹林是谁种的?”那么大一片的竹林不可能是自然生长的,有的竹子被人砍过,显然是有专人打理。

“我爸。”

“董事长种的?”徐宁有些好奇,林永义会种这么大一片的竹林应该是有什么原因在里面。

见到徐宁有些好奇,林苇秀笑说:“是我爸叫人种的,不是我爸亲自种的,你不要误会啊。”她解释说:“这里原本就是一片竹林,不过没现在这么大,在很久以前这里曾经是林家的私人花园,你注意到了吗?外面那条公路上有一块刻着朱红字体的石碑,那是我们林家祖先立的石碑,从那里开始就是寂园的地界。

徐宁以为路上那块石碑是指这条路通往寂园,他没想到这一片竹林居然也属于寂园。

“寂园可大了,连前面的马场连我家现在住的房子都属于寂园。”

徐宁突然明白为什么外人称呼林家宅子为寂园,这里原来是一座花园,那么大的一块土地原来只是一座私人花园,他惊叹道:“你的祖先真有钱。”

“据我爷爷说那时真的很有钱,后来败落了,花园就被分割了,种地的种地,盖房子的盖房子。我爸赚了钱就把整块地都买下盖了房子,它实在太大了,多余的地就建了马场,再把竹林给扩大,总算把地给全部使用完,前面还有个破亭子,有人叫我爸修,我爸说就让它保留原来的模样,修了就不是原来的亭子

了,听说以前很漂亮,有很多的亭子、走廊、竹楼、木屋、稀奇的花草树木……不过全毁了。”

徐宁难以想象那是怎样一种盛大的繁华。那么富裕的一个主人为什么会给自己的花园取一个叫寂园的名字,它有什么寓意在里面?

“它为什么叫寂园?”

林苇秀眨了眨眼睛回道:“不知道,现在大概没人知道了……寂园、寂园可能念着挺好听的。”

“可是寂这个字挺冷清的。”徐宁想那么富有的寂园建造者身边应该簇拥着许多人不大可能因为寂寞这个寓意而把新建的园子取名为寂园。

“会吗?大概是因为寂寞这个词吧!拆开念就不会有这种错觉。”

“不打搅你喂鸽子里,时间差不多了,我该回去准备开会了。”徐宁把手机塞进裤袋里,他告别了林苇秀,走出幽静的竹林。

年度会议顺利举行到第四天,会上林永义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从今年开始公司将大力推广代理制并且打响自己的品牌,这是公司近一两年来反反复复讨论的发展战略,有进行小小的尝试,但毕竟不成气候,林永义在今年年初做下这个重大决定,也是销售经理徐宁让他最终下定这个决心,徐宁提供一系列数据,最重要的是敢吃第一只螃蟹的同行都取得不错成绩,不进则退,如果纵林再死守原先的销售模式,可能很快就会被市场淘汰。

会上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担任董事长助理简称董助的林伟杰说道:“董事长的提议当然好但我们之前的尝试取得的成绩并不好还积压了一批库存,这件事牵涉极大需要有个明确的战略规划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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