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隔六年,季遥川终于又回到了这个地方。
整个地下城早就已经有了大变化,原本穷人区和富人区之间的屏障消失了。穷人区原本能一眼望过去的小破房子也全部消失了,条条马路四通八达,周边的小平房也转而变为了一栋栋新建立起来的高楼。
新建立不久的商业区已经投入了使用,大部分的门店已经开始营业,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很显然,穷人区和富人区数代的仇怨,已经在这六年里得到了化解。
这六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是谁有这个本事,能把几代人纠葛不清的怨恨在短短的六年全部解开?
季遥川带着小山,去了原本小酒馆所在的地方,那里早就成了商业城的最中心。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个巨大的雕像,横陈在商业区的最中心。雕像是两个人并排而站,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身姿挺拔,目光朝向着远方,眼底是风霜抹不去的坚毅。在雕像的脚下,已经摆满了花束,每一个从这里经过的人对这座雕像都是充满虔诚的。
更让季遥川惊讶的是,这雕像的模样他很是熟悉,就是他在整理遗物时翻出来的景昀的那张合照。
其中的一个人的脸正是年轻时的景昀,而另一张脸,是照片上的被景昀称为挚爱的,叫谢芒的男人。
虽然季遥川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事,但是那句”我的挚爱“已经充分表明了他们在最艰苦时光里那份真切虔诚的爱。
但又是谁会知道他们的故事,并且有这个能力,能在这里建立一座雕像?
季遥川心里的疑惑越发的浓郁,同时地,也有一个猜测从心底升起来,越发的深刻。
他顺着路人的指引,找到了酒馆,原本破旧的三层小楼变为了高不见顶的商业大厦,酒馆正在大厦的最下面一到五层,是最佳的商业地点。酒馆的装修风格和之前相比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整个规格都显得贵气了不少。
若不是门口那闪着霓虹灯的“红衣”二字,他们是万万想不到这里是当初那个破旧又漏风的小破店。
与此同时,五楼的落地窗前,一个穿着红衣长裙的女人正窝在沙发上,托着下巴百般无聊地看着外面的商业区。夜色逐渐蔓延上来,商业区的灯光映着暮染的天空。夜生活从此时开始,朝九晚五的社畜已经踩着下班的点儿走上了回家的路,对面商业楼里还亮着数不清的灯光,酷爱夜生活的年轻人已经到了出动的时间点,街道上的人开始多了起来。
忽然,她的目光落在了楼下,在一双一双一对对的来来往往的人群之中,有两个站在原地,看着面前的酒馆半晌没有动弹。在人群中尤为突兀,灯光掠过他们的脸,红衣女人捕捉到了在灯光中一闪而过的容颜。
两个男人,一个年轻高大,模样有些陌生,另一个娇小些的倒是熟悉地很。
她不敢相信地往前凑近了点,睁大了眼睛往下看,她忽然想到了什么,拔腿就往下冲。
季遥川和路忆山在门口站着,正犹豫着自己现在口袋里的钱会不会被人从里面赶出来的时候,突然被一个尖锐的女声给吓了一跳。
“小川?!”
女人穿着一身红裙,像是经历了百米赛跑一般,明明自己已经快要喘不过气了,还是对着他们绽放出来一个大大的笑容。
在老板娘的眼里,站在门外的那两个男人,一个过了六年容颜却未更改,眉眼间却多了几分沉稳成熟。岁月没有在他的容貌上留下太多更改,却将他打磨,沉淀。之前悬浮在周身的独属于他的柔软稚气全部不见踪影,改换而来的是沉沉压在身上的裹在外的温润内敛。
另一个在六年的沉浮之中已经长成了顶天立地的男人,他的骨骼抽条伸展,长成了宽肩窄腰腿长的俊朗青年。他的骨相已经脱去了青春的稚嫩柔软,眉目凌厉,下颌线条流畅漂亮,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才能依稀看到之前的少年模样。
六年,对于地下城来说是改天换地的六年。但是对于他们两个,又何尝不是脱胎换骨?
老板娘把他们带到了会客厅,季遥川简单介绍了他们六年的状况,把他们受过的苦难一概不提,只是再简略不过地叙述了一下情况。
“这六年地下城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模样?”
老板娘沉默了几秒,掀起眼皮瞅了一眼季遥川:“其实……这都是因为谢廷醉。”
季遥川心里早就有了这个猜想,等到真正听到的时候,又是另一种感觉。他的呼吸慌乱了一秒,但还是沉住了气:“你说。”
“就在六年前小川假死之后,他整个人就被刺激到了,一醒来就发疯了一般要去找你,当时他身上的伤还未好,就直接被关在了医院,一个月上了十几次镇定剂。到最后实在是抵不住,小司机为了保住他的命,把他绑了起来,锁在医院里,一日三餐定时提供饭食……就像是……坐牢一样。”
季遥川的喉头上下滚动,沉沉地应了一声:“嗯。”
身边的小山心里有些不悦,他不愿意听到这个名字,特别是看到季遥川还在因为听到这个名字有所触动,他就更是烦躁,少年的心性在埋藏了很多年之后还是算不上沉稳,眼底不自觉掠过一丝烦闷。
“后来,他人是镇静了下来,但却变得不正常了……明明晏家覆灭之后,他成为地下城权利的顶端,开始还有很多人会担心他会报复整个地下城,再不济也会对当初所有对谢家落井下石的人进行报复……谁曾想到他居然什么都没做,反而开始捐款修建学校,医院,建立公益组织,帮助穷人区发展工业。普及地下城真正的历史,甚至第一次在社会上引进了‘边防兵’一词……”
“就连外面那雕塑都是他出资建起来的,原型的其中一人是景昀,另一个人是谢芒……谢廷醉的小叔。他们两个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段。”
季遥川觉得这世界上还真是什么巧合都会发生。
老板娘耸耸肩:“开始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地下城是充斥着血腥和杀伐的名利场,不是公益场所。他帮助了穷人区,自然触碰到了很多人的利益,当时有很多虎视眈眈的家伙趁着这个机会反抗。商业场上联手打压,暗地里刺杀,下毒的事儿没少干过。穷人区的这个商业城,刚开始建立的时候,不少人在这里闹事,断断续续一连小半年几乎动不了工,直到有一次闹大了,死了几个人。”
“第二天谢廷醉亲自带人坐镇,手里带着枪,来一个,崩一个。”
“后面动工,前面杀人。”
季遥川闭上眼,他几乎想象不到谢廷醉杀人的模样,因为他很少会自己亲自动手。他始终是高高在上,孤傲清高的模样,杀人这种事向来交给手下去做,因为血这种肮脏的东西不配沾染在他的身上。
但现在又是什么改变了他?
季遥川不想去想,他强行打断自己的思绪,把目光转向老板娘。
老板娘看着他的眼睛,试探性地问道:“你现在回来了,要不要……告诉谢廷醉?”
路忆山听到这话,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他一点儿都不想让季遥川再回去,再去和那个谢廷醉有什么瓜葛。
他紧张地看着季遥川的侧脸,omega的长睫毛颤了颤,敛了下去,遮盖住了眸子:“我不打算让他知道我还活着。”
老板娘在生意场上混了这么多年,察言观色的本领早就练就了一觉,她察觉出来季遥川有些低落的情绪,很懂事地闭了嘴,扯开了话题:“我在这边给你们安排住处,要是没地方去的话,就来这里吧。前几天我们这里驻唱闹着要解约,正好你们来了,给我撑场子,老娘可不供着那帮孙子了。”
季遥川垂眼笑了:“六年没唱,可能没当年的好嗓子了。”
“没事儿,”老板娘大方地摆摆手,“只要你别把人唱跑了就成。”
老板娘这六年间落下的房产不少,在商业区外的僻静处给他们两个找了个住处,虽然算不上大,胜在干净简单。
季遥川在晚上的时候整理了齐朔的身份信息,摆脱老板娘动用人脉寻找齐朔家人的地址,在等待消息的时候,他和路忆山就先在老板娘的酒馆里打工。
老板娘送给了他们一个崭新的吉他,路忆山拨弄着吉他,弦下流露而出的声音悦耳流畅,用起来很是顺手。
路忆山忍不住说道:“当年路苗姐给的那把旧吉他用惯了,第一次摸到新的,还有点激动。”
他的话刚说罢,就意识到了不对劲,无奈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了。
老板娘的神色在那一刻暗淡了下来,再是伪装出来的坚强和乐观在无意中撕破了之后还是忍不住流露出心痛。
其实在季遥川刚回来的时候,就一直想着要好好地对老板娘道一次歉。他原本觉得若是老板娘对自己有半分的怒意或者不想见到自己,他都会立刻用早就组织好的语言完成这次这迟来了六年的道歉。
但是她并没有。
老板娘对自己还是和六年前一样,热情且温柔,全然却不顾当年路苗的死,绝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自己。
那句道歉却堵在了嗓子眼,始终没说出来。
季遥川的嗓子哽了一下,半晌才说出来:“对不起。”
老板娘转过脸去,她的手臂抬起来,指尖在眼尾很快地抹了一下,等转过头来又是一张笑脸:“说实话……其实我最害怕的就是你带着愧疚回来。你并没有对不起我,也并没有对不起路苗。这是我们的选择,并不是你的错。”
季遥川鼻尖一酸:“我……”
“我什么我,”老板娘大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快去练歌,过几天就上台了,居然还在老板面前偷懒。”
季遥川转过眼,喉间哽咽,但还是压低了声音,不让人察觉出来:“好,马上去。”
———————————————
他们的第一次登台是在三天之后,他们选择了六年前在酒馆里唱过的民谣。经过了些许改编,这是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唱成品。
季遥川站在后台,带着一张白色的狐狸面具,遮盖了整张脸,小山的脸上也带着同样款式的黑色面具。这是为了不暴露身份,老板娘特地想出来的招数。
而这一黑一白两个狐狸面具恰恰也迎合了青年们追求神秘的猎奇心理,酒馆的广告宣传一打出去,立刻吸引了不少来客。
季遥川悄悄地把帘子拉开一条缝隙往外看,酒馆的生意本就好,在两个人的宣传给出去之后生意更是好到爆棚。不少人都端着酒杯掐好了点坐在最好的位置,探着脑袋往后台瞅。
路忆山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过来,顺着那道缝隙往外看了一眼:“人还挺多……小川哥,你紧不紧张?”
季遥川放下帘子,暗暗呼了一口气:“还好。”
路忆山垂下目光,身前的omega身高不过到他的鼻尖,两个人的距离极近,对方身上淡淡的铃兰味道丝丝缕缕地传入鼻尖,闻得他心直痒痒。他忍不住靠近了几分,自己高大的身躯站在季遥川面前就像是把对方裹在怀里一般。
“别紧张,你一直有我呢。”
路忆山压低了声音悄声说道,幸好带着面具,遮盖了他脸上的红晕。
季遥川笑着点点头,并未多想,像是哄小孩一般道:“好,有小山在,我肯定不紧张。”
路忆山知道自己又被当小孩来看了,心里忍不住有些不爽,但又想起来在接下来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只有他能陪在季遥川的身边,他心里又缓和了些。
他还有很长的时间去证明,自己早就长成了可以保护小川的大男人。
后台的准备工作还在继续,酒馆外却停下了一辆车。
小司机把钥匙扔给门童,自己跑到另一边打开后车座的门。一双长腿从车内迈出来,紧接着是劲瘦的腰和修长板直的肩背。谢廷醉穿着一身衬衫长裤,刚结束了会议,就被小司机自作主张地带到了这里。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谢廷醉扶额轻呼一口气,“我还有公务……”
小司机自从发现自己的老板脾气变软了之后就越发的大胆,甚至到了私自改老板行程的地步:“别总是公务公务了老板,你在公司里已经泡了几个月了,我听说红衣这几天新招了两个驻唱,还玩得挺神秘,今天是第一次演出,来看看不会耽误多长时间的。”
谢廷醉已经泡在公司里几个月,除了公务没有和任何人接触过,更没有任何的娱乐时间。小司机天天还要担心着自家老板长期连续工作会失去了社交娱乐能力,一直想找机会带他出来走走,这一次好不容易让他抓住了机会,直接连声招呼都没打就来到了这里。
“据说唱的还是民谣,我们已经很久没听过了,这么好的机会难道不去?”
谢廷醉的脚步顿了一顿,他忽然记起来,上一次听民谣还是六年前,在那个破旧的小酒馆里,台上的omega的眉眼温柔眷恋。他深深得沉浸在其中,却不知是因为悠扬的旋律,还是绝美的ome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