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而那个女孩被煮死在二楼》作者:[日]白井智之【完结】 > 《而那个女孩被煮死在二楼》作者:[日]白井智之.txt

第一章 水槽里残食的蚯蚓人.3

作者:日-白井智之 当前章节:10672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0:38

“没错,固定在水槽底部的排水软管,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操作的东西。为了掩盖自己自己知道如何操作排水管道的事情进而被怀疑,于是犯人又把水位恢复到了原来的位置。”

“但是,直接用容器,把水舀出来不也可以吗?”

“……..听好了。犯人想要降低水位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大河掉进水槽时被溅出来的水蚯蚓咬破皮肤的危险。所以如果直接从上面把水弄出来,就是本末倒置的行为了。”

“确实如此。”

“而且我们还有一件事需要知道。就像排水一样,加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直接倒进自来水,就会像你描述的那个水族馆一样,水槽里的蚯蚓会全部死光。但那些家伙吃完晚餐以后还活蹦乱跳,说明犯人在自来水里混上了除氯剂之后才放进水槽里。”

“把排出的水放在水桶里,再放回水槽不就行了吗?”

“不行,你不要忘记排水的软管固定到地板的排水口。这样的话,往水桶里装水是不可能的。”“啊,是啊。”

“有趣的是,尽管瓶子上事先贴着除氯剂的标签,但如果事先不知道它的用途,估计会误认为是洗涤剂或者清洁剂吧。而且对于除氯剂的剂量把握很准确,不然应该可以检测出来其中的异常,可见犯人对于除氯操作的了解。综上所述,目前犯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是这样的。其一、犯人知道水蚯蚓很危险而且知道从水槽安全地放水的方法。其二,犯人知道水蚯蚓对氯过敏,知道如何除氯而且知道在美美津家里哪里有自己需要的除氯剂。其三、犯人极力掩盖自己知道前两点的事实。奥莉姬警部补,你还认为布布卡是凶手吗?”

“不”奥利姬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不认为作为美美津诊所的原职员过着贫穷生活的她,会精通水蚯蚓的饲养方法。她虽然照顾过百合姐弟三人,但也是在处于秘密状态的自己公寓里而没有当做家庭保姆住在美美津家里吧。也就是说凶手不是外部犯,而是在美美津家里的内鬼吧。“

“具体来说,就是平时照顾水蚯蚓的樱或百合吧。打碎的玻璃窗,滴露在地上的衣服携带的雨滴,这也是一种伪装成是外部入侵犯罪的手法吧。还有另一个理由,能够强烈支撑我凶手是内鬼的观点。详细情况暂且不说,犯人一定是想隐藏大河是蚯蚓人的事实吧。不然就没必要用那么残忍的方法杀了婴儿了,不过你好好想想,如果凶手的目的是消除婴儿的蚯蚓肤色又或者说是婴儿的存在,实际上有更简单、更可靠的做法。在美美津的院子里,刚好有一个焚烧炉。”

“从一开始,犯人就应就无法事先预料到布布卡今天的行动,正如樱所说的婴儿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大河出现在美美津的家里,这对犯人来说也是完全意料之外的事。因此,大河的死应该也是突发的意外事件,那么凶手是为了什么把婴儿掉进水槽里的呢?这里的线索是从大河的肺中检测出的尿液。种种迹象表明,大河在喝水槽里的水之前就喝下尿了。只要犯人不是爱给别人灌尿的变态,可以想象这也应该是偶然发生的事故。”

“偶然发生的事故?“奥利姬惊讶地说。“偶然喝尿,前辈不是在开玩笑吗?怎么会有这种事?”

“有啊。犯人把全裸的婴儿抱住然后登上了大理石台座,以抓住脚让头朝下的倒挂姿势慢慢把婴儿放入水槽中。而不是砰的一声扔进去了,大河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尿尿了吧。你懂的,他还是个控制不了自己穿着尿布的婴儿。因为身体颠倒了,所以大河的小鸡巴也变成向腹部弯曲的形状,就像是水龙头的样子。从鸡巴里溢出来的尿液,从腹部顺着胸部,流到了大河的脸上,然后就从正在大哭的大河嘴里进入了气管,最后和那些水槽里的脱氯水一起待在了肺泡里。大河在那一瞬间可能最后悔自己投胎成为一个男子汉,是不是很好笑?”西科波西用往常讲黄色笑话的语气讲完了这段让人哭笑不得的推理,奥利姬觉得他像是在开玩笑,不过仔细想想,还是很有道理的。

“紧接着就引申出来对于凶手动机的进一步推测,犯人将大河号放进水槽的时候,应该是在头部在不被水淹的状态下静止了一段时间。如果连脖子都浸在水里,失禁的尿液就会混在水中,所以肺里不会积存这么多的尿素。那么凶手为什么会在那里突然停下让婴儿悬空呢?考虑到尸体的双手损坏特别严重,答案就很清楚了。犯人把大河的手先放进水里,让水蚯蚓仔细地啃碎。所以凶手一定有理由要把大河的双手啃得让人认不出来的。这样一想,卧室墙壁高处留下的小公主指纹也有了理由,犯人应该是用小公主做了预演。卧室里也有跟放着水槽一样的大理石吧,犯人弯着腿爬到台座上,测试了小孩子的身体能有多大程度的挣扎。那个时候,倒立悬空状态的小公主挥舞着手,就像大河君一样在墙边拼命挣扎,所以会在墙壁高处留下指纹。”

“为什么凶手不直接用大河君做实验,而是用比大河大得多的小公主进行预演呢?”

“这个问题一会再说,如果知道了凶手的动机,答案自然而然会水落石出了。现在应该思考的是另一个问题。”

“原来如此。”奥利姬摇了摇头,“这就是犯人让蚯蚓特别从大河君的手腕开始仔细啃食的理由吧。因为手掌里有什么秘密,犯人想要隐藏这件事……是这么回事吗?”

“没错.那么那个秘密是什么?当然,那就是手指的数量。奥西波里说诺伊尔的缺指症是由遗传引起的。既然大河是诺埃尔的儿子,大河也很有可能遗传了父亲的基因缺了手指。犯人为了隐藏大河缺少的那根手指,于是特别让蚯蚓把整只手都好好啃食了一遍。”

“犯人是想彻底清除大河君的身体特征吧,大概就是因为害怕被发现父亲是强奸犯才会这么做吧?”

“不对,不是这样的。“希科波西加重了语气。“这个误会让事件变得更复杂了。犯人是樱还是百合这件事我一开始就说明了吧。发现大河号尸体的时候,樱已经自己报警了。至于大河是强奸犯的孩子,美美津家的人并没有积极隐瞒,但凡和水水警署的那群白痴警察们联络一下就大致能推断出来。犯人想要隐藏大河的欠指症,如果没有别的理由的话就说不通了。”

“别的理由。“奥利姬鹦鹉学舌一般地问道。“那是什么?”

“想象一下美美津一家的某个人从工作单位或者学校回到家,发现家里有个从来没见过的婴儿嗷嗷待哺。那个婴儿皮肤紫红色,还缺少一根手指。若是我的话,我估计会这么想:被绑架的婴儿怎么会在这里?”

“啊!”奥利姬简短地叫了一声。嘴巴微微张着,震撼地说不出来话。

“你知道吗?水美台的居民们每天都生活在潜在的穆米曼作案的恐惧之中。你就算是说穆米曼能医治小儿半夜啼哭我都信,穆米曼肆虐的日子里家里被发现了个缺指的蚯蚓婴儿,在这种情况下能冷静下来才会奇怪呢。犯人虽然脑子很混乱,但还是想办法努力开动脑筋理解状况。有个没见过的婴儿在家里,大概是有人从外面带过来的吧。因为婴儿肌肤呈紫红色,缺少手指,所以……..那个人一定就是绑架案的犯人—穆米曼,从来没听过穆米曼把偷来的婴儿送给别的人家。那应该就是能出入自己家的人,那也就是……自己朝夕相处的家人。”

“感觉像是在做噩梦一样。”奥利姬仿佛看见自己家里也突然出现了个蚯蚓婴儿的画面,露出恐慌而不解的表情。

“被扮演自己母亲的角色的布布卡遗弃的刚刚半岁大的大河,大概会咬破喉咙使出吃奶的劲大哭吧。刚刚来的路上看见有只被遗弃的小猫也在嚎啕大哭,哭泣大概是哺乳动物断奶时的共性吧。这突如其来的哭声肯定把犯人吓坏了。在水水台上,为了应对穆米曼的恐慌,水水警署那帮废物大概在到处巡逻吧。而且美美津家那种小木屋风格的建筑隔音很差,如果婴儿歇斯底里的哭声传到街道,可能就会被巡逻中的警察怀疑是穆米曼又一次的杰作。犯人在恐惧中,想要封住婴儿的嘴,来掩盖自己家人是慕米曼的事实。“

“哦,原来如此。”奥利姬点了两次头.“凶手误认为穆米曼就在自己家里,所以想要保护家人就只能杀掉婴儿了。”

“对,之所以在预演中使用的工具不是婴儿而是小公主,也是因为预演会让婴儿哭得更大声,这无疑是违背自己初衷的本末倒置行为了,至于为什么不害怕小公主哭泣,因为无论凶手是母女中的哪一个,都可以骗小公主这是在玩游戏,乖乖听话的小公主虽然很害怕,但只要母亲或姐姐恐吓一下应该就不会大喊大叫。从这里还可以推导出另一个犯人所必须的条件。凶手不知道美美津家的新成员大河的身体特征—也就是其紫红色的蚯蚓皮肤和断掉的一指。如果犯人知道这些,就算再怎么混乱,应该会认出大河是自己的亲人,就不会误会大河是被绑架的婴儿吧。到了这一步,犯人是谁的问题就很清楚了。我再重复一遍,犯人是樱花还是百合?其中百合不满足犯人的条件。因为她是在一耳市公寓里产下大河的母亲,应该不会有母亲会不看自己生下的婴儿的身体吧。况且他们应该还在布布卡那里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至于美美津樱不知道大河是蚯蚓婴儿的事实,大概是百合恳求布布卡不要告诉樱的缘故吧,而且布布卡那天也说樱从孩子出生以来就没看过大河,所以不知道蚯蚓婴儿的事情也是情有可原的。”希科波西停了下来,咧嘴一笑.“所以排除一下,最后只剩下一个人。百合产下大河的时候,在泰国逗留的百合母亲,美美津樱,就是杀害婴儿的犯人。”

9.

“美美津樱小姐就是杀害婴儿的犯人。”月光从被报纸覆盖的窗户角落里射了过来,马赫马赫说完话后,喝干了留在电水壶里的白开水,简短地吐了一口气。

天才女高中生的称号果然不一般。在接受了案件说明的短短三十分钟后,马赫马赫就把犯人给推理出来了。

“这是真的。但是樱为什么要叫警察来呢,要是把尸体扔在深山里就好了。”

“在警察严阵以待的情况下,凶手应该没有把尸体搬出去的勇气吧。凶手担心邻居已经听到了大河号的哭声,所以我觉得伪装成外部犯入侵的杀人案件可以说是比较明智,而且冒险系数比较小的选择,在那么紧迫的情况下能想出这种方法也是很厉害了。还有就是这种情况下,当樱小姐看到你的假照片的反应也算是正常的,她以为你们已经找到了“助产士”布布卡,警方至少知道被扔下的婴儿不是“正常婴儿”大河,所以可能已经决定好认罪了,但是发现你们没有下一步反应,迷惑的她第二天就去找到布布卡,询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没想到那个臭女人就是杀害大河的凶手。“希科波西叼着香烟说,

但马赫马赫瞪大了眼睛,摇了摇头.

“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性。刚才那只是在一年零三个月前被强奸的是长女百合的情况下的推理。”

“不是吗?”希科博西歪了歪头。

“我不知道。因为诺埃尔闯入美美津家的时候,呆在家里的不只是百合。所以我不能确定是谁被强奸了,我刚才说的只是可能的一种情况。如果被强奸怀孕的是樱小姐的话,那么自然而然凶手就不是她了。当请你回想一下,刚刚推理出犯人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在美津家照顾水蚯蚓。根据这个条件,犯人被限定在樱小姐和百合两个人之内。而第二个条件是犯人不知道大河君的身体特征。根据布布卡阿姨和樱小姐的对话以及在水水警署查到的强奸案嫌疑人,可以认定大河的父亲就是强奸犯漂白过的断指蚯蚓人诺埃尔了。如果被诺埃尔强奸的是樱小姐,那么大河君的母亲也就是樱小姐了。在这种情况下,樱在生孩子的时候应该看到了大河君的身体,所以这种情况下她不满足犯人的条件。”

“所以,凶手就是百合了?”

“对,总而言之,判断凶手的关键就在于嫌疑对象是否知道大河君的体貌特征,在考虑到第一个条件的情况下,也就可以继续推导出嫌疑对象是否是大河君的生母的问题作为判断凶手的决定性条件了。”

希科波西嘴里衔着香烟,没有点着火就这样把身体靠在墙上,认真听完了马赫马赫马赫马赫这一大段推理。

“也就是说锁定犯人的最后一片拼图,就是诺埃尔的性取向吗?这样问题就简单了。抓住诺埃尔,问一个像色情网站的初始登录页面里性取向调查一样问题就可以了。十几岁和三十多岁,高中生和少妇,你的类型是哪一种?”

“那恐怕是不够的。”马赫马赫轻轻地摇了摇头。“诺埃尔还可能强奸了她的二女儿小公主。”

“公主?你是说怀孕的是那个六岁的孩子吗?”西科波西发出难得的吃惊的声音。

“不,强奸的是小公主。但她是个连自己的屁股都不会擦的幼儿,那会她才四岁多一点。就算诺耶尔强奸的人真的是小公主,她也不可能怀孕。”

“是啊,就算诺耶尔强奸了公主,也不可能怀孕。”

“在这种情况下,大河的父亲不是诺埃尔,而是另一个人。因为布布卡阿姨和樱小姐的交谈只提到了在樱小姐去泰国时候照顾百合他们,并没有提到婴儿的存在,这也是对上一条推理的补充,只要我们知道当时是谁报警的就好了,这样也能成为咱们推理的佐证之一,可惜按你所言,水水警署那帮人不太靠谱,虽然记录下了当时的案子,却只有不确定的强奸对象被保留了。”

希科博西吐了一口唾沫。“怎么可能,为什么?”

“大河父亲是那个楢山登吧,蚯蚓人基因也是他传给大河的吧。为了狗屁的旧华族的名声所以大河君的存在就被隐藏起来了。这也是为什么樱对布布卡说婴儿的父亲是强奸犯这件事。楢山登是勃起障碍而且樱不是白虎的报道,可能也是樱故意泄露给记者的吧。”西科波西想了想,做出了以上推理。在希科波西的脑海里,浮现出全身被水蚯蚓啮噬的尸体的照片。那个婴儿是旧华族的私生子,会有这种事吗?真是天道好循环。

“不,你的猜测是不完全正确的。至少旧华族出身的他家系里应该没有所谓蚯蚓人的基因。布布卡的话也很明显地显示,大河是蚯蚓人。所以他的父母家系里肯定有一方或者两方全都有蚯蚓基因。所以自然而然,如果楢山登是大河君的父亲,大河君的蚯蚓基因就是传承自樱小姐的了。如果大河是樱小姐和别的男人所生的话,那么就是樱或者不知名的男人的家系里至少有一个流传着蚯蚓家系。”马赫马赫深思熟虑地说道。

“那个臭女人也是蚯蚓家系的人?”

“是的,樱小姐甚至可能也是蚯蚓人。你说过她幼年时曾经在菲律宾呆过很长一段时间,那时候面向蚯蚓人的白斑整形在菲律宾逐渐盛行起来,还有别忘了她也是靠白斑整形发家致富的,所以很有可能她以前也是蚯蚓人。”

“啊这。”西科波西激动地说不出来话了。

“请冷静下来。”马赫马赫竖起自己紫红色的食指。“请回想一下我一开始说明的事情。”

“你在说什么?”震惊逐渐转变为喜悦,西科波西努力回想起刚才马赫马赫说的推理。

“在这个条件下,我们认为樱的家系很有可能也是蚯蚓家系。当然,作为女儿的小公主也继承了蚯蚓的基因。如果是蚯蚓人,利用手掌分泌的粘液爬墙,之后把婴儿扔到水槽里也不难。小公主慢慢爬到墙上,之后抓着天花板的横木,慢慢地把婴儿扔在水槽的正中央。在之前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凶手是沿着水槽的内壁慢慢放下婴儿的。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水槽的长宽足足有两米左右,由于婴儿被扔在水槽正中央。所以即使婴儿挣扎,也不会有太多水溅出来吧。所以,用这种方法,完全没有操作排水管排水的必要了。”

“??就这?”

“有一天,因为诊所突发的医疗纠纷,母亲不得不出门了。小公主一个人被留在了宽敞的房子里。百合姐姐从学校回来还要等很久。小公主抬头看着水槽想,这些孩子一定也在饿着肚子吧。正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布布卡抱着一个紫红色的婴儿出现了。”

“小公主大概是是这么问的。

“阿姨,这孩子是谁啊?”

“这是小公主的弟弟大河君。”

“为什么他的皮肤颜色很奇怪?”

“那是因为这孩子是蚯蚓啊。”听到这句话,小公主立刻理解了,原来布布卡阿姨来是为了送给我喂食水槽里的小家伙们的饲料才来的,一定是母亲和姐姐有事回不了家,所以叫我喂食的吧。目送离开美美津宅邸的布布卡阿姨之后,得到母亲信任的小公主开心地抱着蚯蚓婴儿走向玄关,然后把自己的“弟弟”扔到了水槽正中央,给水蚯蚓喂食。”

“这是不可能的。你忘了我自己告诉你的第一个条件了吗?犯人会把水槽里除氯的水放出一部分之后再加入恢复原状。我不认为那个脑袋有问题的六岁小鬼能做出这种事。”

“是的,水槽上边缘距离地面足足有两米高,一个六岁的孩子使劲所有力气也不可能靠自己够得到。如果是大人的话应该会爬到台座上,但对一米左右高的小公主来说这也很难。还有就是美美津府邸的家具都固定在地板上,所以也不能搬椅子作为垫脚石。综合来看,我认为小公主也是双手会分泌粘液,爬墙很方便的蚯蚓人,至于肤色,不要忘了她母亲的老本行。”

“ 你在开玩笑?”

“不是开玩笑。小公主是蚯蚓人最好的证据就是,在五六岁孩童根本够不到的卧室高处的墙壁上发现了其残留的指纹。大河君之所以会尿尿,应该也是因为他在被抛下之前被吊了一段时间吧。小公主把婴儿的手腕先浸在水里,观察水蚯蚓啮噬时候的样子。我记得你说过她很喜欢缠着母亲,把自己抱到台座上,然后用玩具的机器臂抓住蚯蚓饲料放在水槽里给蚯蚓喂食。”(据我考证,蚯蚓人可以爬墙的主要原因应该是蚯蚓的刚毛,就像是蜘蛛侠一样,粘液应该是起到润滑和保护的作用,由于这个原因,蚯蚓人的力气很大或者说比起一般人来说能抓住更重的东西,所以小公主可以单手抓着大河观察蚯蚓分食时候的样子。)

“大河君掉到水槽的正中间也是同样的理由。在给池子里的鲤鱼喂食的时候,没有孩子会特意把鱼饵扔到鲤鱼很难注意到的池塘边缘的。当然,我不会说这一切都是小百合一个人做的。打碎卧室的窗户伪装成犯人自外部入侵,还有把留在现场的小公主的指纹擦掉的,应该是小樱和百合两个人吧。不过,杀害大河君的犯人只能被认为是小公主。”

“综上所述,根据诺伊尔的强奸对象就基本可以确定犯人是谁,但唯一解答还得看你们后续的工作,重点调查她们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可惜我已经无法消解了。”马赫马赫结束漫长的推理后,缓缓地吐了一口气,盖上了散发着恶臭味道的画有卡雷潘曼的毛毯。希科波西捂着鼻子,从口袋里拿出吃了一半的面包。

“好了,剩下的交给我就好了。”马赫马赫惊讶地看着西科波西,不久就伸出纤细的手臂,接住了西科波西难得的施舍。

“这次合格了吗?”

“这是最低限度的及格。虽然我真的希望把所有的线索都只集中在在一个人身上,但你至少帮我列出了案件真相所有的可能性,所以我原谅你。”

“我最喜欢吃面包了。”马许轻轻地低下头,松了一口气,咬了一口手里一半螃蟹形状的面包。

希科博西走出囚禁蚯蚓的房间,关上了汽缸锁,微微地笑了笑。还是自己走运,只要一个螃蟹面包,这么麻烦的案子就简简单单地破掉了。按照奥莉姬的效率,估计几天之内就能把诺埃尔的行踪给搞清楚吧。只要知道诺埃尔强奸的对象,就会自然而然地查明杀害大河号的犯人。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他藏在哪里,但只要找到诺埃尔然后把他带回警署,借助奥西波里的专业技术就可以知道真相是什么,虽然没有什么决定性证据,但拿下口供就好了,实体证据可以事后由凶手指认或者叫那个御宅族伪造,案件就这样解决了。但是,这样真的好吗?万一,万一大河的母亲是樱怎么办,希科波西摇了摇头。错过这次恐怕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一定要把美美津樱送进监狱,让你后悔自己出生和对妹妹的所作所为。虽然说是因为误会才会做出这种事,但归根结底美美津一家的某人还是把大河变成了水蚯蚓的饲料,这次是直接故意状态下的杀人,所以几乎没有缓刑的余地。樱的最终归宿一定就是人间地狱—豆豆监狱。私人运行的豆豆监狱应该会把那个臭婊子逼到残忍的死亡境地之中。

豆豆监狱的死亡名单一定会有杀人犯美美津樱的名字,而不是监禁犯西科波西。真正管辖这件事水水警署那群忙的不可开交的废物一定只要个答案就可以了。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一旦知道了诺埃尔住的房间,就会比任何人都先去找他。房间里如果有取暖用的蜂窝煤,或者酒精和安眠药就刚刚好了。为了慎重起见,还是带上坚固的绳子吧。运气好的话,一定都会顺利的。

我一定会把那个女人送进监狱的。

西科波西的耳边回响着妹妹若有若无的呜咽。

挑战读者

马赫马赫的第一段推理是建立在凶手是误认为穆米曼是自己的家人情况下考虑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依照现有证据,就没有其他的可能性了吗?(不要忘了希科波西的假照片哦!)

“喂,告诉你个好消息,找到诺伊尔了,他强奸的对象是百合,所以凶手是美美津樱。很不幸吧。”几天后,忙活完自己工作然后回到家的西科波西走上二楼,告诉蚯蚓人这个好消息。

“确实,但是…….”

“什么但是?”

“我可能想到了另一种可能性比较大的推理,在第一种情况也就是诺伊尔强奸的是樱小姐或者百合,我们认为犯人不知道大河君的存在并且误以为是穆米曼是自己家里人所以才做出谋杀婴儿做出自保的行为。但是,如果犯人知道大河君的存在还想致大河君于死地呢?”

“什……..什么?”

“我们延续第一种的两种情况讨论,如果认为被强奸的是百合,那么在刻意隐瞒的情况下樱并不知道蚯蚓婴儿的存在,那么当百合突然看见出现在家里的蚯蚓婴儿会怎么想?”

“一个才16岁的高中生,被强奸之后还产下了犯人的孩子,被人歧视议论的蚯蚓婴儿。如果我们设身处地地想象一下,百合大概不想让别人知道大河君的存在吧,包括自己的母亲。”

“更为重要的,我们这里要讨论做母亲的樱知不知道这种情况,如果樱知道的话,我们也会认为是百合看到作为不速之客的大河,出于厌恶淹死了自己的婴儿。但是这种就是纯粹的低概率的激情犯罪了。”

“这样我们就要引入第二种可能性,也就是,美美津小姐不知道蚯蚓婴儿的存在。百合小姐大概也不想让母亲发现蚯蚓婴儿的存在吧,所以百合出于纯粹的对自己孩子的厌恶以及有之前推理里面提到的排除由于婴儿断指被怀疑是穆米曼作案的可能性,为了不让自己母亲在内的其他人知道自己诞下蚯蚓婴儿的事实,决定毁灭大河君的体貌特征。之后再打电话给母亲,并且把现场伪装成,布布卡送来的婴儿,不幸被入侵的外来犯扔入水槽淹死的犯罪场景。”

“走廊里的尿不湿可以说是布布卡阿姨送来的,而且这个猜测还有个很强烈的支撑,那就是樱小姐看到你的假照片时的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启用樱真的不知道婴儿身份且不是凶手这个可能性,樱小姐真的以为照片里的婴儿是自己的女儿产下的正常婴儿,以为这个不幸的孩子被外来的人扔进了水槽里。因为你们可能已经找到了“助产士”布布卡,但其实只是你欺骗她的,在这个意义上,她是完全无罪的。”

“这样的凶手就是百合了,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很大胆的想法,除了被强奸的是百合,樱是为了清除穆米曼的痕迹这种可能之外,在其他可能性里完全否定美美津小姐作为罪犯的可能性。这是因为你的假照片。”

“在其他的可能性中,大河只会是美美津小姐的儿子,那么她无疑是知道自己儿子的真面目的,无论是那种可能,面对你的假照片表现地像是真的一样是毫无价值的,因为她知道你在骗他,即使落入水槽中的婴儿不是自己的大河,警察也不太可能这么轻易找到婴儿的来源,毕竟他们连一个穆米曼都解决不了。如果警察真的找到助产士布布卡阿姨,大河君的体貌也可以一眼就看出来,不是照片中的样子,说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只会招来警方的怀疑。”

“除此之外,我的推理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小公主作为凶手的那种情况,第一个问题在于,我们先入为主认为婴儿是诺伊尔的,但如果强奸行为没有怀孕,而美美津小姐的怀孕是其他人造成的,这种可能对于整体影响不大可以并入第三种可能性。但另一个缺陷在于,难道只有这种情况小公主才会把婴儿当蚯蚓吗?当然不是,三种情况都有可能,但是我们有证据一一否定这三种情况,也就是说小公主不会是凶手。第一种情况被强奸的是樱小姐,参考上面的假照片推理,这个可能性被完全去除,被强奸的是百合或者诺伊尔强奸其他两个人没有怀孕的情况亦是如此,那么最后一种情况,被强奸的是百合小姐,那就不太可能了,小公主和百合在百合怀孕期间住在布布卡阿姨那里,这也就意味着她见过大河,如果布布卡阿姨来的时候被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布布卡阿姨就会告诉他,这是你姐姐的孩子大河啊,小公主忘记了吗,要好好照顾他等妈妈回来哦。”

“为什么不早说?”西科波西愤怒地说道。

“对不起,我也是刚刚想到的,有纸和笔吗?”马赫马赫一脸害怕地问道。

“给你,你又要干什么?”下楼又回来的西科波西把手中的纸和笔扔到了马赫马赫的脸上。

马赫马赫在纸上写下了自己最终的推理。

(一)被强奸的是百合,大河是百合的儿子

凶手是百合成立(恶意)

凶手是樱成立(穆米尔)

凶手是小公主不成立(见过大河)

(二)被强奸的是樱,大河是樱的儿子(假照片直接排除)

凶手是百合不成立(假照片&认识大河)

凶手是樱不成立(假照片&认识大河)

凶手是小公主成立(没见过大河)但假照片排除

(三)大河不是诺伊尔的孩子且是樱的孩子(假照片直接排除)

凶手是百合不成立(假照片)

凶手是樱不成立(假照片&见过大河)

凶手是小公主成立(不认识大河)

大河不是诺伊尔的孩子且是百合的孩子

凶手是百合(成立)但假照片排除

“所以综上所述,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诺伊尔强奸的对象是百合,也就意味着大河是诺伊尔的孩子。索性你们找到了诺伊尔证明了强奸对象就是百合,但目前的证据而言,凶手还是在恶意的百合和隐藏穆米曼“存在”的樱之间不定,我建议以百合为切入点,好好调查一下,而且我猜,如果把这番推理说给樱听的话,即使不是她动的手也很有可能为自己不幸的女儿的命运和自己作为母亲的失职顶下罪名。”

“呵呵,确实,不过问题不大。你放心凶手绝对会是樱,那个臭婊子。因此离你离开这个又臭又脏的二楼的日子不远了,开心吧。”西科波西露出不怀好意的冷笑,回答道。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