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易中天中 华史第十九卷:风流南宋(出书版)》作者:易中天【完结】 > 易中天中华史第十九卷:风流南宋.txt

第三章

作者:易中天 当前章节:13393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13:58

理学是非

文天祥谜团

文天祥终于就义,这让不少人松了一口气。

作为南宋军民敌后抗战之精神领袖的文天祥,是在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初九被害于元大都(今北京市)柴市的,时年四十七岁。这个日子换算为公历,是1283年1月9日,尽管至元十九年的大多数时间是在1282年。 [1]

历史记住了这一天。据正史记载,当时天昏地暗,大风扬起的沙尘遮天蔽日,刑场上的市民仍多达万人。面临死亡的文天祥从容淡定,向围观者问道:哪边是南?

有人指了指南方。

文天祥跪了下来,向意味着大宋的南方拜了又拜,然后对刽子手说:我事已毕,你们动手吧!

手起刀落,风云变色。

忽必烈闻讯一声长叹:好男儿,可惜了!

几天之后,文天祥的妻子也自刎而死。她说:夫君没有辜负国家,妾身又岂能辜负夫君?只不过,自尽之前她整理了丈夫的遗物,发现衣带上写有这样的遗言: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2]

这可真是视死如归,这可真是杀身成仁。

英雄总是被人崇敬,何况还是写了《过零丁洋》和《正气歌》的文天祥。是啊,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些诗句,岂非许多中国人都耳熟能详,读起来就满腔热血,万丈豪情?

于是,从容就义后的文天祥,便成为了浩然正气和铮铮铁骨的标志性人物,更是爱国主义的楷模。恐怕很少有人会想到,他其实并没打算去死,忽必烈也不想杀他。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初九的悲剧,或许是误会,也可能是疑案。

不妨仔细地读一下历史。

据《文天祥全集》(1936年世界书局版)。

据正史记载,文天祥是至元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广东海丰,被蒙汉两军都元帅张弘范俘虏的。被俘之时,他就服下了毒药,但没死,自刎和被杀的是他的副手。见到张弘范以后他又请死,当然也没能如愿,反而备受礼遇敬重,并被押往元大都。押送途中,文天祥在福建南安绝食八天,又居然不死,只好重新恢复饮食。此后,诸如“唯有一死”之类的言论仍然不绝于耳,行动可就不见了。 [3]

相反,忽必烈派人前来劝降时,文天祥的回答是:国家亡了,我只能以死报国。倘若你们宽大为怀,让我以道士的身份回归故乡,来日以世俗之外的身份聊备顾问,倒还可以商量。假如立即给予高官,恐怕没有意义。 [4]

请问,这是打算要死吗?

事实也许是这样的:被俘之初,文天祥确实想死。但是久而久之,这股心劲就越来越弱。常言道,一鼓作气,再三就会衰竭。何况服毒不死,绝食也不死,岂非天意?天意是什么?不清楚。天意不可违,却可以肯定。那又为什么定要去死?只要不卑躬屈膝做元官元臣,就是威武不能屈,也就是富贵不能淫嘛!仁人志士,难道只有死路一条? [5]

何况文天祥从来就没有屈服过。被俘之后,蒙古军人要他下拜,他坚决不拜;张弘范把他带到崖山,要他修书招降张世杰,文天祥写出的却是《过零丁洋》这首诗。后来到了元大都,丞相博罗等人在枢密院见他,他也不肯下拜,只是长揖以示礼貌,把他按倒在地都无济于事。文天祥说:自古有兴有亡,我只知道尽忠守节,愿求早死。

蒙古丞相见他如此,便决定展开舌战。

博罗问:盘古开天到如今,几帝几王?

天祥答:没时间给你上历史课。

博罗问:那你说,古来有抛下君主自己逃跑的吗?

文天祥当然知道博罗说的是什么事。临安沦陷时,作为南宋谈判代表的他确实从元的军营逃出,但那是为了到外地集结力量,进行抗争。所以文天祥回答:把社稷送给异族的才叫卖国贼。卖国贼一定不会跑,跑的必不卖国。再说度宗皇帝的两个儿子都还在,天祥为什么要死?

博罗问:抛弃德祐帝另立两王,也叫忠?

天祥答:社稷为重君为轻。当年徽钦二帝也健在,高宗皇帝难道是篡,难道不忠?

博罗问:你立了两个小皇帝,又成了什么功?

天祥答:尽职尽责而已,何功之有!

博罗问:明明知道势不可为,为什么还要做?

天祥答:父母有病,就算明知治不了,又岂有不请医生不吃药的道理?我们不要再说了,天祥唯有一死!

博罗哑口无言。 [6]

显然,文天祥即便不死,仍是铁骨铮铮的硬汉子。

元人也不想杀他。如果想杀,张弘范有尚方宝剑,当时就能行刑,犯不着等到四年之后。被当面顶撞得气急败坏的博罗要杀他,忽必烈和朝中大臣都不同意。事实上,忽必烈他们对文天祥可是一直心存敬意,同时也抱有幻想的。

此后,正史中就再也没有关于文天祥的记载,我们只知道他被关押了三年两个月。而且按照元人的意思,原本是要在国宾馆好生款待的,是他自己要求坐牢。 [7]

如此看来,文天祥突然被杀,就很蹊跷。

正史的记载含糊其辞,情况大概是:至元十九年元大都谣言四起,说是南宋又有了新皇帝,有兵千人,要来劫狱救出文天祥。而且,匿名信言之凿凿,就连如何进攻也都说得清清楚楚。于是,忽必烈亲自召见了他的对手和战俘。

忽必烈说:做我的丞相吧,就像服务于宋那样!

文天祥说:天祥受宋厚恩,岂能一臣而事二主!

忽必烈说:那你想要怎样?

文天祥说:愿赐一死足矣!

忽必烈还是不忍,急忙挥手让他退下。

旁边的人却极力怂恿忽必烈杀人。理由是:既然文天祥决心要死,那就从其所请。没有史料帮我们猜测忽必烈当时的心理活动,只知道他在下诏之后又反悔。遗憾的是,刀下留人的诏令传到刑场之时,事情已经无法挽回。 [8]

照这么说,文天祥竟是被谣言和谗言所杀。

这就有了两个问题:

谣言从何而起?

怂恿忽必烈杀人的又是谁?

此事当然无从稽考,然而有个人十分可疑。这个人名叫留梦炎,跟文天祥一样也是状元宰相,只不过留梦炎中状元和当宰相的时间更早。当然,两人最大的不同是:南宋还没有灭亡,留梦炎就逃出临安,又率先向元人投降。 [9]

一个至死不降,一个不战而屈,真是判若云泥。

做贼总是心虚。最害怕也最忌恨文天祥的是谁,简直不言而喻,因为留梦炎才是抛下君主自己逃跑的。所以,某些降元的宋臣主张向忽必烈集体进言,释放文天祥,让他去做道士,留梦炎便坚决反对。这汉奸说:文天祥出去以后就会号令江南再起义兵,到时候我们这些人可怎么办?

文天祥的一线生机,就这样毁于他的只言片语。 [10]

很显然,以忽必烈的态度,只要文天祥不死,留梦炎就没有安全感。那么,他会不会通过捕风捉影兴风作浪,甚至炮制匿名信,然后在朝堂之上摇唇鼓舌借刀杀人?

没有证据,但有可能。

叛徒往往比敌人更狠,这可是历史经验。

[1] 这一换算见何忠礼《南宋全史》(二)。

[2] 以上综合《宋史·文天祥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六至元十九年十二月乙未日条。

[3] 见《宋史·文天祥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五年十二月壬午日条、至元十六年十月条。

[4] 见《宋史·文天祥传》。

[5] 文天祥在《临江军》诗序中也说:予尝服脑子(毒药)二两不死,绝食八日又不死,竟不晓其何如!

[6] 以上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五年十二月壬午日条,至元十六年正月条、十月条,部分见《宋史·文天祥传》。

[7] 张弘范的职务及尚方宝剑,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五年六月己卯日条。博罗要求杀文天祥,以及文天祥自己要求坐牢事,见该书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六年十月条。

[8] 见《宋史·文天祥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六至元十九年十二月乙未日条。

[9] 留梦炎在《宋史》中无传,其逃跑一事见《宋史·瀛国公本纪》德祐元年十一月乙未日条,投降事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三至元十三年五月条。

[10] 见《宋史·文天祥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六年十月条。

伪君子与变态狂

还有一个人,也天天盼着文天祥死。

此人名叫王炎午,原本是个太学生,也是当时鼎鼎有名的爱国青年,曾经投奔文天祥充当幕僚,又因父死母病而很快离职。但文天祥被俘不久,他就急吼吼地跳了出来。 [11]

跳出来干什么呢?

发表他的《生祭文丞相文》。

生祭,就是对方还活着的时候便发表悼词。

意思很清楚:你怎么还不死啊?

王炎午的用心正是如此。据野史说,他挥泪写完这一千七百多字的奇文,便让人抄录一百多份,沿着文天祥北上的必经之路张贴于驿站、码头和店壁等显目之处。抄录的文章字大如掌,很怕文天祥看不清,别人看不见。

呵呵,大字报呀?

野史还说,文天祥到达赣州前,王炎午便早早赶到赣江码头亲自张贴生祭文,还设了祭坛哭天嚎地烧纸钱,弄得满世界乌烟瘴气。文天祥到达南昌码头上岸时,王炎午竟冲到蒙古军队面前,就地跪下,烧香磕头地祭拜起来。

文天祥呢?据说也热血沸腾。 [12]

但正史说,文天祥没见到祭文,也没见过王炎午。 [13]

毫无疑问,正史的说法更靠谱。想想也知道,一千七百多字,每个字都有巴掌大,得用多少纸?这样极具煽动性的反动言论,蒙元当局岂容王炎午到处张贴?不要说什么蒙古人不识汉字,他们那里可是还有留梦炎。就算留梦炎巴不得文天祥看了就去死,张弘范却不会这么想。

所以,张贴生祭文的事情恐怕有,但没那么夸张。 [14]

王炎午见到文天祥就更不可能。当时,蒙古人对文天祥的看管相当严格,所到之处多半早已戒严,哪里会让王炎午这样的家伙跳出来撒野?野史编造出这些细节,无非是要夸大“生祭文”的轰动效应,以及此文的道德力量,似乎如果王炎午有微信公众号,分分钟就会刷爆了朋友圈。

其实,这不过是一帮变态文人在意淫。

意淫是文人的本色,问题是动机何在。

这就要读一下原文。

原文很长,但核心只有一个:劝其速死。

如此工作,并不好做,王炎午却居然说得头头是道振振有词。他说,大丞相二十岁中状元,四十岁为将相,父亲去世极尽哀荣,母亲奉养极尽享乐,仗义勤王不辱使命,功名事业不辱斯文,可谓光宗耀祖,忠孝两全。何况您鞠躬尽瘁就像诸葛亮,见义勇为就像颜真卿,虽然于事无补,却大节不亏,所欠一死耳。总之,洋洋洒洒就是一句话:你文天祥活得已经很够意思很够本了,怎么还不死?

不死当然有原因,王炎午也设身处地替他着想:是不是还想忍辱负重以待将来?对不起,这虽然不错,但完全没有可能。想当年,我大宋以东南全势尚不能解襄樊之围,而今以亡国一夫又岂能对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是不要痴心妄想的好。至于以不屈为心,不死为事,苏武可以,丞相您不可以。为什么呢?昔为强汉,今为亡宋呀!

结论是:呜呼,大丞相可死矣!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为了保证劝死成功,王炎午没有忘记提醒文天祥:只要想死,办法很多。相反,长期坐在蒙古人牢里,则会死得很惨很难看。比方说,热死冻死,淹死闷死,狱卒抓住撞墙而死,盗贼入室屠戮而死,以及毒蛇猛虎咬死等等。与其那时轻于鸿毛,不如现在重于泰山。何况丞相不死,必有因丞相而死的,您老人家看着办吧! [15]

幸亏文天祥没有看到。如果看到,不死都不行!

天底下,有这么变态的吗?

变态就变态吧,身体力行也好。王炎午却不。文天祥就义之后,苦苦相逼的他并未从死,只是又写了篇《望祭文丞相文》的锦绣文章,就问心无愧地活下去,安然无恙地活了四十一年。这么长的时间,倘若他认可当年给文天祥的所谓鼓励和鞭策,每天都有机会让自己全节。 [16]

没有足够的史料让我们了解王炎午过得怎样,但他还能够编纂自己的诗文集,想来不差。至于心情,则不难通过他留下的唯一一首《沁园春》管中窥豹:又是年时,杏红欲脸,柳绿初芽。奈寻春步远,马嘶湖曲;卖花声过,人唱窗纱。暖日晴烟,轻衣罗扇,看遍王孙七宝车。谁知道,十年魂梦,风雨天涯! 休休何必伤嗟。谩赢得青青两鬓华!且不知门外,桃花何代;不知江左,燕子谁家。世事无情,天公有意,岁岁东风岁岁花。拼一笑,且醒来杯酒,醉后杯茶。 [17]

呵呵呵,好一个“暖日晴烟,轻衣罗扇”!好一个“醒来杯酒,醉后杯茶”!文丞相如他所愿刑场就死,他倒能“岁岁东风岁岁花”什么的,真不知是何心肝!

这难道不是伪君子?

没错,跟背叛国家屈膝求降的留梦炎相比,王炎午至少守住了底线,一辈子都没有到元人那里去做官,但他的虚伪却远远超过留梦炎。的确,站在现代文明的立场,我们不能要求王炎午去死,正如我们反对他逼文天祥。然而每个天良尚存的人都可以问他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无法做到的,凭什么要求别人做?如果你当真认为只有一死才能报国,为什么不找个众目睽睽的地方死给我们看? [18]

也许,就连王炎午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便在编纂诗文集的时候为《生祭文丞相文》加了序言。序文深情地回忆了他和文天祥的关系:炎午投笔从戎,是丞相您不嫌狂愚奖励提拔;父死母病,又是丞相心怀恻隐许我尽孝。无论于公义还是私谊,都恩重如山。炎午人微言轻势单力薄,报国无门报恩无计,只能写下这篇生祭文,以速丞相之死。

好嘛!原来报答一个人的恩情,就是让他去死!

这种表白,岂非更加虚伪?

当然,王炎午未必这么认为。相反,他的劝死很可能是真诚的,真诚到连自己都泪流满面,同道们也一个个激动得浑身发抖。这就更加可怕。因为这种虚伪和残忍已经不是个人的,而是集体的,甚至是一种集体无意识。于是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样的文化,才会结出如此恶果?

这笔账算不到老祖宗头上。

没错,中国古代确有“主辱臣死”的传统,但在以前却只是主张和观念,并非法定义务和道德准则,没有谁说非死不可。管仲就没有死,还受到孔子的肯定。关羽降曹,更是无人责难。那么请问,管仲和关羽可以不死,文天祥为什么就一定得死?不要说什么他的死能够激发南宋军民的爱国热情和抗元斗志,就连王炎午自己都承认复国已无可能。既然如此,他对文天祥不依不饶,究竟是搭错了哪根神经?

何况之前的主辱臣死,都是当事人自己的选择,没有别人苦苦相逼,更没有只逼别人自己不做的。尽管我们并不赞成动辄自尽,但说得到做得到,至少还是真君子。

然而在南宋末年,我们看到的却是两种伪君子。一种是留梦炎那样的,虚伪而无耻;一种是王炎午这样的,虚伪而变态。此后两个物种都繁衍不息,明清更是遍地开花,只不过在鼎革之际,民间不乏王炎午,朝中多为留梦炎。

那么,培养出这两种伪君子的又是什么呢?

[11] 王炎午在《宋史》中无传,在《南宋书》和《新元史》中有简短记载,清人笔记小说中则多有提及和渲染。其生祭文天祥一事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六年十月条,祭文见其所著《吾汶稿》。他离开文天祥军中的原因,《南宋书·王炎午传》的说法是母亲去世,王炎午《生祭文丞相文》的说法是父亲去世,母亲病危。

[12] 请参看丁志可《王炎午:生祭文天祥的“义士”》。

[13] 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四至元十六年十月条。

[14] 王炎午在《生祭文丞相文》的序言中说,誊抄张贴祭文的是他和他的朋友刘尧举,但并无“字大如掌”等说法。另据《吉安府志》等书,见到文天祥的不是王炎午,而是王幼孙。他宣读的生祭文也不是王炎午的,而是他自己的,内有“人皆贪生,公死如归;人为公悲,我为公祈”等句。此说同样可疑,不予采信。

[15] 见王炎午《生祭文丞相文》。

[16] 请参看丁志可《王炎午:生祭文天祥的“义士”》。

[17] 见《元草堂诗余》卷下。

[18] 在这个问题上,本书完全赞成丁志可文的观点。

朱熹的意义

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九月十五日,也就是文天祥英勇就义一个半世纪前,有个男孩在今天的福建省南平市尤溪县毓秀峰下出生。添了男丁,进士出身的一家之主当然是满心喜悦。只是他不会知道,此时此刻,秦桧正在从大金逃回大宋的途中;而他这个几乎与南宋同龄的儿子,则将影响之后的好几百年,甚至改变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 [19]

没错,这个男孩就是朱熹。

朱熹是文化里程碑:前有孔子,后有朱子。没有孔子就没有儒学,没有朱子就没有理学。儒学让我们民族有了主流思想和核心价值,直到辛亥革命以后被颠覆;理学则让价值和观念落到实处深入人心,变成像宗教教义或先知圣训那样具有神圣性和权威性,又规范日常生活的东西。 [20]

这当然非同小可,却只能长话短说。

那么,什么是理学?

理学又叫道学,理学家又叫道学先生。叫道学是由于要传承弘扬夏商周三代的先王之道,叫理学则不但因为天道即天理,而且因为更重视义理的研究和阐释。这两种称呼其实并无严格区分,大体上北宋叫道学,南宋叫理学。 [21]

显然,理学的核心就是两个字:天理。

天理是什么呢?

朱熹说:

所谓天理,复是何物?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 [22]

原来就是三纲五常,这不是董仲舒早就说过的吗?

确实是老调重弹,但有意义,也有发明。

意义在于儒学的振兴。我们知道,儒学原本是孔子等人站在官方立场创造的民间思想。由于是民间思想,所以只是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思潮之一,也不乏生命活力。但由于无论孔子,还是孟子和荀子,都是为了替统治者寻求治道,因此思想是独立的,立场是官方的。再加上他们的主张符合宗法社会的中国国情,便使儒学变成官学有了可能。

结果,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然而独尊不是独存,罢黜也不是消灭。汉武帝只是规定如果做官就得读经,不想做官的仍然可以读子。经就是儒家经典,子就是诸子百家。经在朝,子在野。所以,儒术虽然独尊,百花依然齐放,百家依然争鸣,只不过百花只能作为野花在山林绽开,诸子之说也登不得大雅之堂。

儒学,成为钦定的国家意识形态。

东汉末年,帝国大厦轰然倒塌,两汉经学也因腐朽僵化而被弃如敝屣,代之而起的是玄学和佛学。佛学是外来异族文化,玄学是体制内异端。内外夹击,再加五胡入华,南北对峙,半死不活的儒学更是命悬一线,气若游丝。

不过,魏晋南北朝是乱世,倒也没人理会。

隋唐重建太平。炀帝打通南北,太宗融合胡汉,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思想,结果却居然是统而不一。这固然因为正如《隋唐定局》所说,大唐是混血王朝和世界帝国,必然秉承开放兼容的理念,同时也与统治者的需要有关。武则天崇佛,唐玄宗修道,韩愈则因反佛被打发到地老天荒。总之他们更倾向于儒释道三教合一,对儒学并不青睐有加。

接下来,是混乱的五代十国。

赵匡胤结束了过去开创了未来。这个依靠政变夺取政权的军阀为了江山永固,崇尚文治抑制武功,立下祖宗家法要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士大夫没有政治资本和军事力量,就只能依靠思想;而能够平治天下的,则只有儒学。

振兴儒学,势在必行。

然而这谈何容易。唐高宗以后,禅宗作为中国化的佛教勃然崛起,到两宋更是风靡天下,就连理学的创始人程颢和程颐兄弟也都体制俨似禅家。宋儒处在这样的环境,不啻四面楚歌。不向佛教开火,就不可能夺回阵地突出重围。 [23]

此时此刻,就看朱熹的了。

朱熹枪法很好,一眼看出佛学的要害是空无。他也十分清楚推出这个结论的逻辑: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由于因缘和合而由法产生的。但是万法皆空,所以是无。

这就好对付,武器则是理。朱熹说,世界上其实有两种存在,有情有状的叫作器,无形无影的叫作理。所有的器都是由理产生的。为什么呢?因为任何事物的存在发生,都不可能没有道理。用朱熹的原话说就是:做出那事,便是这里有那理。台阶有砖头,就有砖头之理;地上有竹椅,则必有竹椅之理。船只能行于水,车只能行于陆,都是理。 [24]

结论是: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理,没有理就没有物。

于是有人问:什么东西都没有的时候呢?

朱熹答:只有天下公共之理。

这个公共之理,就叫太极。

太极是万物之理的总和。也就是说,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理,比如砖头或竹椅之理。这些理都有极至。理的极至就叫作极,极的极至则叫太极。用他的原话说就是: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之极至。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

但是,朱熹又提醒我们:太极可不是说有个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只是说当初皆无一物,只有此理而已。就连太极这两个字也是没有的,叫这名字仅仅是为了说明问题。

如此看来,朱熹的理像极了佛教的法。

朱熹却认为不同,完全不同。他说:太极是五行阴阳之理皆有,不是空的物事。他还说:释氏只见得个皮壳,里面许多道理他却不见。哈哈,这怎么可能是佛教的法? [25]

更重要的是,除了理,还有气。

气是天理的载体。朱熹说:有此理后,方有此气。既有此气,然后此理有安顿处。也就是说,太极并不是无所事事地待在那里。它还要变成事物,而且是通过气。 [26]

所以,天理或太极,不是空无。

理通过气变成万事万物的结果,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但这绝不意味着太极的分裂,而是万事万物对太极的禀受。朱熹说,这就好比月光洒在江湖洒在人间,到处都能看见,月亮却只有一个,并未分裂。 [27]

精彩吗?精彩,非常精彩! [28]

天理太极,简直就是核武器。

的确,朱熹的理很像西方哲学中的绝对理念,虽然比不上黑格尔,却类似于柏拉图。在中国思想史上,已经是相当具有哲学意味的概念。这是不可小看的。 [29]

还有一点也很像黑格尔。黑格尔说过: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就是现实的。朱熹则这样说:凡天地生出那物,便都是那里有那理。是不是看起来一样? [30]

可惜,根本不同。正如恩格斯所说,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误读了黑格尔。黑格尔从来就不认为现存的东西都无条件是现实的。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合理会变成不合理,现实会变成不现实。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 [31]

朱熹却完全没有这个意思。他讲天理讲太极,不仅是要对抗佛教,更是要维护儒家伦理,宣扬三纲五常。他的逻辑也很简单:君臣父子之类的道德规范不是早就有了吗?那就肯定有它的道理。由于一切道理都来自太极,所以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等就是天理。谁敢违抗,天理不容!

很好!但,既然如此,为什么出问题了呢?

因为天理之外,还有人欲。

[19] 秦桧回到南宋是在建炎四年十月二日,故此刻正在途中。

[20] 钱穆《朱子学提纲》称:前古有孔子,近古有朱子。旷观全史,恐无第三人堪与伦比。

[21] 元人撰写《宋史》时,仍称理学为道学。其对道学的理解,见《宋史·道学传序》。

[22] 见《朱子文集》卷五十九。

[23] 本段亦请参看《朱子学提纲》。

[24] 见《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卷四。

[25] 以上均见《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26] 见《朱子文集》卷五十八。

[27] 见《朱子语类》卷九十四。

[28] 以上所述又请参看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

[29] 黑格尔讲出了绝对理念自身运动创造世界的内在逻辑,即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朱熹没有,所以不如黑格尔。

[30] 黑格尔的说法见《法哲学原理》序言,朱熹的话见《朱子语类》卷一百一。

[31] 见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据苏振申《中国历史图说》。

在儒教精神的指导下,朱熹制定了冠婚葬祭诸礼。上图为朱熹所制定的部分葬仪行列,分别是摆香炉的香案、奉灵牌的灵车、功布饰旗帜、亲族护灵柩前进。这些葬礼模式,民间现今仍旧奉行,没有多大改变。

天理与人欲

人欲是理学的大敌,比佛教厉害多了。

最早意识到这一点的是程颢和程颐兄弟,正如天理其实是他们的概念。程颢就不无得意地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拈出来。或者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 [32]

呵呵,这个著作权,他倒不让。

两宋道学又叫程朱理学,也是有道理的。

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有天理必有人欲。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也就成了理学无法回避的问题。

朱熹的办法是先下定义。他认为,天理就是人性中天然存在的善,比如孟子所谓“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恻隐之心就是仁,仁是天理之自然。顺着仁往前推就是义,再往前推就是礼。所以,四德五伦都是天理,也都是善。 [33]

但,天理既然是善,恶又从哪里来?

程颢和程颐的说法是:天下善恶皆天理。

这是对的。既然天理的极至是太极,太极又是万事万物的本源,恶当然也只能来自太极,来自天理。这就好比上帝创造了一切,便也得对伊甸园里的那条蛇负责。

问题是,如果恶也是天理,不作恶岂非也天理不容?

朱熹当然不能同意。因此,当学生拿着二程的说法来问他的时候,他就只能打圆场。朱熹说,天理哪能是恶?恶是不会行天理。比如不该恻隐而恻隐,就变成姑息;不该仗义而仗义,便变成残忍。所以,恶是天理的过犹不及。 [34]

那么,行天理为什么会过犹不及?

因为天理未纯,人欲未尽。这就好比一个人,如果注意饮食锻炼身体,就健康长寿;如果习惯不良纵欲过度,则会百病缠身。恶就是这样一种病,朱熹称为疾疢(读如趁)。 [35]

原来,人会生病,天理也会,这可真是天人合一。

天理生病,就成了人欲。

人欲不是人类肉体生存的基本需求。朱熹说: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但亦是合当如此者。他还讽刺佛教徒说:终日吃饭,却道不曾咬着一粒米;满身着衣,却道不曾挂着一条丝。这不是扯吗? [36]

看来,老先生的头脑很清醒。

问题却仍未解决。人欲不是欲,又是什么?

朱熹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回答了我们:

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37]

原来,天理就是生存理,人权就是生存权。这两句话朱熹虽然没有说,我们不妨替他说了。总之,除了保证生存和学做圣人,其他想法都是心里有病。所以,程颐为哲宗皇帝讲课时,课堂的管理人请讲师们喝茶看画,这位道学先生便拉下脸来回答:本人平生不喝茶,也不会看什么画! [38]

哈哈哈,他是怕得心病。

那么,人的这个病,有没有办法治呢?

有。办法是六个字:

存天理,灭人欲。 [39]

而且朱熹说,所有儒家经典讲的都是这个道理。

这当然并不容易。因为就连朱熹自己也说:天理人欲,无硬定底界。既然并无明显标志和截然分野,那怎么识别,又怎么做?比方说,食色性也。吃饭是天理,性生活呢? [40]

道学先生的回答是:

要看情况。生儿育女是天理,男欢女爱是人欲。

道理很简单:前者相当于饮食,后者相当于美味。

抱歉,这实在是混账逻辑,也不可操作。难道每次做爱前都要指天发誓,宣布这是为了传宗接代?幸亏程朱理学在今天不是主流,否则安全套和避孕药岂不都得下架?

何况朱熹自己也说: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人欲“也是天理里面做出来”的。这就连读圣贤书都不管用了,因为世间却有能克己而不能复礼者,比如佛教徒。那么,如果要实现“存天理,灭人欲”的目标,请问又该如之何呢? [41]

也只好祭起屠刀,朱熹称为“杀贼工夫”。 [42]

而且,吃柿子拣软的捏,先杀女人。

杀女人的切入点,是提倡寡妇守节,反对再嫁。当然也只是提倡而已,因为没有哪个王朝会荒唐到为此制定相关的法律。但是,我们不要小看舆论压力和道德诱惑。南宋之后守寡和死节的女人有多少,看看那些贞节牌坊就知道。

何况道学家的话还说得那么重。有人问程颐: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颐的回答是八个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43]

女人的命,就那么不值钱?

更恶劣的是,程颐还信口雌黄,说什么贫苦无依和饥寒交迫,不过是寡妇们希望再嫁的借口。且不说这种毫无证据的言论涉嫌诬陷,就算她们是为了性爱需要又如何?朱熹不是声称“做出那事,便是这里有那理”吗?那么请问,男女之间那点事,怎么就没那理?如果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要让人们有性快感?难道男人可以有,女人不能?如果都是人欲都该消灭,那么,为什么女人丧夫不能再嫁,男人丧妻却可以再娶?请问这是什么天理,什么逻辑?

程颐简直心理变态,混账透顶!

不要说什么当时强敌压境国难当头,因此需要提倡死节以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搞没搞错,程颐可是北宋仁宗到徽宗时期的人。他去世时,完颜阿骨打还没称帝,徽宗君臣全都春风得意歌舞升平,哪来的这种时代需求?

也不要说什么死节的要求男女平等。没错,作为程朱理学的忠实信徒,王炎午就这么逼文天祥了。但是请问,有意义吗?难道文天祥的历史使命和人生价值,就是把自己送上道德祭坛,让那血染的旗帜高高飘扬?

实际上王炎午要求的,只是为死节而死节。不要说什么这里面有道德的坚守。坚守是要的,但只能靠自律,不能靠他律。道学家之相逼,围观者之起哄,当事人之非一死不足以自证清白,只能造成人性的压抑和心理的变态。

比如王玉辉。

王玉辉是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中的人物。他的女儿丧夫之后决定死节,母亲不赞成,公公婆婆也不赞成,只有王玉辉拍手叫好,甚至在女儿去世后仰天大笑,说是就连自己都未必能够死得这么风光。直到知县和乡绅一众人等前来拜祭,这才恢复人性,开始悲悼女儿。后来看见穿白衣服的年轻女子,就心里哽咽,那热泪直滚出来。 [44]

这可真如清代戴震所言,是“以理杀人”。 [45]

事实上,尽管朱熹使用了哲学甚至类似于科学的方法来论证天理,也尽管理学家们口口声声恻隐之心,然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八个字,以及王炎午的生祭文,仍表现出对个体生命的冷漠。是啊,文天祥的尚且不是命,寡妇们的又值几何?不过街头巷尾的闲话,茶余饭后的谈资。

很显然,正是这种冷漠,造就了生祭文天祥这样的道德怪胎,贞节牌坊那样的道德祭坛。这当然并不完全该由程朱理学来负责。但,如果一个民族的伦理道德必须靠这样惨无人道的东西才能得以维持,可就真是生病了。

那么,这病可又是怎么生的?

[32] 见《上蔡语录》卷上,《二程外书》卷十二。

[33] 见朱熹《孟子或问》,《论语集注》卷二,《朱子语类》卷六、卷十三,并请参看张立文《朱熹评传》。

[34] 见朱熹《孟子集注》卷十一,《朱子语类》卷九十七。

[35] 见《朱熹集》卷十四《戊申延和奏札五》、卷十三《辛丑延和奏札二》。

[36] 见《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后录》、卷一百二十六。

[37] 见《朱子语类》卷十三。

[38] 见朱熹《伊川先生年谱》。

[39] 见《朱子语类》卷十二,也有版本作“明天理,灭人欲”。

[40] 见《朱子语类》卷十三。

[41] 见《朱子语类》卷十三、卷四十一。

[42] 见《朱子语类》卷四十二。

[43] 见《程氏遗书》卷二十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