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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当前章节:151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7:22

另外,在甘肃广河齐家坪、永靖大何庄等地,也发现了许多异常合葬墓。根据考古资料来看,原始社会末期的殉葬墓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在死者为成年男性的墓葬中,被殉葬者全为女性,这就说明了在父权制下的妇女地位是相当低下的,所以说,殉葬墓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三)祭坛在新石器时代中后期,表现在宗教方面的考古资料还有祭坛。祭坛是原始人从事某种祭祀活动而特意建立的建筑物和祭祀活动的场所。这种遗迹现象虽然不多,但有几处典型的遗迹对了解原始社会的祭祀活动有很大帮助。考古资料中,真正作为祭坛报道的可见浙江余杭瑶山良渚文化的发掘资料①。1987 年,在瑶山发掘了一处良渚文化的祭坛遗迹,呈平面方形,由红土台、灰土围沟和砾石面组成的三重建筑遗迹,总面积达400 平方米。最里面略为偏东,是一座红土台,平面略呈方形,长7.6-7.7 米,宽5.9-6.2米。第二重为灰色土,在红土台四周挖凿一条围沟,深0.65-0.85 米,边壁与底边平直方正。在灰土围沟的西、北、南三面,各有一个黄褐色斑土建筑的土台,宽分别为5.7、3.1、4 米,台面上较多的砾石,可能当时是一个砾石台面,台面的西部和北部边缘,各发现一道由砾石迭砌的石墈,迭筑整齐,呈斜坡状,西侧石墈残长11.3 米,北侧为10.6 米,高度约0.9 米。石墈的护坡为较硬的褐色斑土。从报道资料看,祭坛南半部,分布排列有序的两排墓葬,在清理的12 座墓葬中,除一座较小外,其它形制都较大,随葬品也比较丰富。小墓随葬品也达12 件,而M7 多达160 件,并且以贵重的玉器为主,可能墓主人的身份不同一般。在这些墓葬中,有两座最富有的墓,安排在祭坛的东南角,看来在宗教上有一定的意义。尽管祭坛的相对时间早于墓葬,但它们都是同时代的产物。所以祭坛与墓葬有着密切的联系。

根据土坛的位置和建筑方法来看,这种建在山顶上的土坛,可能有着通天之意,所以被认为是一处以祭祀天地为主要内容的祭坛。

1982 年,辽宁省博物馆在喀左县东山咀红山文化遗址中,发掘出了规模较大的石砌建筑祭坛基址①,这处祭坛位于喀左县大城子镇东南4 公里的大凌河西岸大山山口的梁顶之上,面对开阔的大凌河,面积为2400 平方米,祭坛的布局分为中心、两翼、前后两端三个部分。

中心部分为一座大型的方形基址,东西长11.8 米,南北宽9.5 米。基址上部堆积有50 厘米厚的灰黑土夹碎石片层,下部有30 厘米的黄土堆积。最下边的黄土硬面上置有石堆和零散石块,基址四边砌有石墙基,石块一般都经过了加工,中间还有大片的红烧土硬面,并发现有房子遗迹和已经石化的人骨、兽骨以及形制特异的陶器等。

两翼部分还可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两翼和南部两翼建有互相对应的石基墙。前端部分又可分为石圈形台址和多圆形石砌基址,前者直径为2.5 米,周围以长方形石片镶嵌边缘,显得十分整齐规整,石圈内还铺垫一层大小相近的小河卵石。后者直径3-4 米,石圈内铺有较小的石块以形成台面。

另外,在遗址南部石圈形台址东北侧,发现一具完整的人骨架,在人骨的头部和脚端两侧各置两块不规则的石板,应该与祭祀有关。

从这处祭坛的整体建筑来看,布局对称,主次分明,又以成组成群的石堆为特点,选材讲究,技术较高。在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人们对祭坛花费相当多的人力物力,可见当时的祭祀活动也是人们生活中一项主要的内容。这处祭坛,可能就是当时人们从事某种祭祀活动的中心场所。这也

① 《余杭瑶山良渚文化祭坛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8 年第1 期。

① 《辽宁省■左县东山咀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 年第11 期。是迄今发现较为典型的祭祀遗址,距今年代约为5 千多年。

不少意见认为,东山咀遗址的祭坛,可能具有祭祀女神和农神地母的不同意义①。

这处祭坛遗址的发现,使我们联想到同期文化中的女神庙,我们曾在"生育崇拜"一节中阐述了关于陶塑女神像的意义,看来祭坛与女神庙有着内在的联系。就是说,东山咀祭坛遗址,在当时可能是一个大型的祭祀场所,不论是祈求生育,还是祭祀农神地母,都要在这里举行。从建筑形式和布局来看,当时的祭祀活动已经发展到了复杂的程度。这种独立形成的祭祀庙宇,也可能是一个大的氏族部落所拥有的祭祀圣地。

在红山文化的积石墓中,都是以石垒墙,以石筑墓,以石封顶,也是作为祭坛的一种形式。所以,这种积石墓,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对红山文化时期祭祀的认识。

1983~1984 年,考古工作者在内蒙古大青山阴山山脉,调查发现了10余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其中在莎木佳、阿善和黑麻板遗址发现了保存比较完整的祭坛遗迹①。

莎木佳遗址的祭坛,是由3 座圜形土丘组成,作南北中轴排列,由北向南一次渐小,彼此间隔一米左右,最北边的土丘高1.2 米,绕土丘基部和腰部各砌一个方形石圈,四角均呈弧形,基部石圈7.4 米见方,腰部圈为3.3米见方。石圈均与现地面平齐,宽40 厘米。在土丘的顶部还平铺一层石块,中间土丘位置高0.8 米,沿土丘基部砌一个长方形石圈,东西3.8 米,南北3 米。在这座土丘的顶部,发现了两件磨制石斧,斧身平卧,埋在土中。南边的土丘略高出地面,绕土丘基部砌一个直径为1.5 米的圆形石圈。结合其它遗迹现象观察,圆圈附近有石砌的房屋基址,这处祭坛可能是当时人们在此举行祭祀活动留下的。

阿善祭坛遗址由18 座石块垒砌的圆锥形石堆组成,作南北一线排列,全长51 米,平面略呈弧线形。这座遗迹距遗址中心约90 米,以最南端的一座最大,底径8.8 米,高2.1 米,其后有16 座规模相同的石堆,底径在1.4-1.6 米,高在0.35-0.55 米之间,彼此间距离一般在0.8-1 米之间,个别为4 米。在最后两座石堆空档的西侧,还单独修建一座圆形石堆。

这些石堆建筑的基础,都选择比较规整的石块垒砌,基底筑于生土之上。石堆的东、西、南三面,保留有石砌墙址,呈垄状堆积,东西各筑一道,南墙筑有三道。在最南端一座右堆与第一道南墙之间,有一块开阔的台地,间隔29.4 米,为一处很大的活动地带,看来当时的祭祀活动已经有了一定的形式和规模。

另外,在黑麻板遗址也发现有与莎木佳遗址基本相同的祭坛遗迹。

上述祭坛遗迹的年代,碳十四测定为距今4240±80 年,在年代上比东山咀祭祀遗址稍晚,规模也略有区别,但它们都具有共同的特点,第一、都选择面对河川的较高处;第二,在建筑方面,都是采用大方框里套筑小方框或是用石块垒砌成的圆形圈。反映出中国北方原始居民的祭祀活动具有大致相同的特点。

1975 年,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发现两处属于龙山文化的祭祀遗迹,一

① 《座谈东山咀遗址》,《文物》1984 年第11 期。

① 《内蒙古大青山西段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6 年第6 期。

处是用河卵石铺成的长方形石块建筑,长0.9、宽0.6 米,选用的河卵石块大小比较均匀,铺砌相当规整,在遗迹西南约1 米处,发现一具完整的狗骨架,在狗骨架下,整齐地平铺着一些陶片,附近还发现一座墓葬。看得出石块建筑、狗骨架与墓葬,三者有一定的关系,可能是作为一种特殊的活动场所,或许带有祭祀的性质。

另一处是用河卵石铺底的圆坑遗迹,在坑内的底部,先垫上一层3 厘米厚的经过加工的硬黄土,黄土之上和坑壁又加一层4-10 厘米厚的灰白色硬土,灰白色硬土之上是一层厚5 厘米的灰黄色硬土,最后在坑底铺上河卵石块,石圆坑附近还有墓葬分布,可能这个石圆坑与墓祭有关,是在此举行祭祀活动时留下的。

作为祭坛遗迹,在世界其它地方都有发现,并且也存在着不同的形式,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早期,在西欧、北欧地区有一种巨石建筑遗迹,被称为宗教崇拜建筑。它以使用巨大的石头为特征,构成墓室。这种形式从公元前5 千年至公元前4 千年,曾广泛地流行于地中海一带,其后在亚、非、美各洲都有发现。这种巨石建筑遗迹,长期被当作传说中的巨人、神灵所为①。它的结构为,在地面树立3 至4 块石板,上边再盖一块大石板构成墓室,或在大石板下支以小石块构成室状,这种建筑遗存是史前考古学上的一大特征,它主要分布于沿海地带,为非庙宇结构的宗教崇拜物。

这种建筑形式,从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在中国的辽东半岛一带比较普遍的存在,但中国把这种属于巨石系统的建筑遗迹称作石棚,或叫做石桌坟和支石墓。朝鲜半岛北部也常有这种桌式石棚发现。

由于这种遗迹跨越的时代较长,因而形式变化也很多,石棚多作坟墓,是宗教崇拜物,与欧洲的祭台建筑非常接近。

① 《中国百科全书•考古学》,第358 页。

(四)石圆圈石圆圈也是祭坛中的一种形式,这种祭祀遗迹主要发现于黄河上游的齐家文化中。

1959-1960 年,在发掘甘肃永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时,发现一处石圆圈遗迹,这处遗迹直径为4 米,用天然的砾石排列而成,其中有几块砾石的上边还遗有赭石粉末的痕迹。结合其它遗迹的分布来看,在石圆圈遗迹的南部,整齐地排列着6 排共99 座墓葬,显然属于与墓葬有关的原始宗教性的建筑遗存。

在同一个地区的大何庄遗址,共发现5 处石圆圈遗迹,5 处均是利用天然的扁平状砾石排列而成,直径一般在4 米左右,有的还带有一个宽1.5 米的缺口。在这些石圆圈周围,分布着许多墓葬,石圆圈旁边也发现有被砍掉头的母牛骨架,腹内还遗有未出生的小牛骨骼,有的还在旁边发现有羊的骨架和卜骨,明显地反映出了这是与宗教祭祀有关的遗迹。

从上述迹像看出,不管是石圆圈遗迹,还是祭坛遗迹,都不是独立存在,周围总是有其它的遗迹或遗物,这些都应属于当时祭祀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据齐家文化墓地中出现的石圆圈遗迹,再结合旁边发现的卜骨和牛、羊的骨架来看,可能当时在埋葬死人或进行其它宗教活动时曾在此举行过什么仪式。

(五)祭祀中的家畜埋葬在原始宗教遗存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就是埋葬家畜的骨骼,这是史前人类普遍实行的一种杀牲祭祀的形式。

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长江流域的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良渚文化;西北地区的齐家文化;北方地区的夏家店文化等诸遗址中,均发现了埋葬家畜以作祭祀的现象。

一般来看,遗存中埋葬的家畜以猪为主,墓葬中常见以猪下颚骨为多。

另外还有狗、羊等,并有专门设立的家畜埋葬坑,这种埋葬坑又往往与周围的房址、墓葬等遗迹发生联系。

由于这种现象比较普遍,通过它可以探讨中国原始时期的宗教形式,所以新石器时代葬猪也具有一定的宗教意义①。

对葬猪这种现象的认识,目前还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三种:一、是作为财富的象征;二、体现了畜牧饲养业的发达;三、属于宗教现象。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始社会末期,当私有制出现以后,人们占有财产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在原始人看来,一切能够作为财富的,就是在死后,也要跟在他身边,不失其本身的价值。因此,葬猪是财富的象征。

第二种意见,认为社会发展到原始社会中后期,农业发达了,人们的居住生活稳固了,所以也带动了人们对家畜饲养的重视。

这些意见不无道理,从考古发掘的资料来看,原始社会中私人占有财产的现象的确存在,墓中的随葬品,一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一是体现了人们占有的心理,如果按照财富的象征来推论的话,这种占有的现象应该越发展越严重,同时,人们也不会只把家畜看作私有财产,而应当与其它财产相适应,就是说,除占有猪这种财富外,还应该占有其它生产资料。而墓葬中所反映的情况却不尽相同,有的比较大型的墓,猪的数量很少,或者没有,但其它随葬品比较丰富。而有的墓,其它随葬品不多,随葬的猪却很多,有的墓中还埋葬有整猪。

这就说明,一切事物都在运动发展之中,把家畜看作私有财富这种意识形态,当然也不会一成不变。随着社会的发展,墓葬中随葬的猪和专门埋葬的猪的现象,又染上了宗教祭祀的色彩,尤其是专门设立的家畜埋葬坑,更是与当时的杀牲祭祀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结合民族志的材料,对于葬猪与宗教的关系会看得更清楚。海南岛的黎族曾流行用猪或牛的下颚骨祭奠死人,并有随葬于墓中的习俗①。

我们知道,动物崇拜在原始氏族中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形成动物崇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较突出的一点是,饲养动物要比猎获动物更容易。原始人把饲养的各种动物作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它是人类物质生活的基础,尤其在游牧部落中,畜牧经济则显得更为重要。

正因为如此,才把家畜反映在宗教和意识形态上。在游牧部落中,当饲养业发展起来以后,便逐渐缩短了人与动物的关系,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由于动物与人类的生活方式直接相关联,也就逐渐产生了动物和人一

① 王仁湘:《新石器时代葬猪的宗教意义》,《文物》1981 年第2 期。

① 志远:《海南岛黎族人民的葬俗》,《考古通讯》1958 年第2 期。

样的信念,认为它们也都有神灵。例如在我国民间,有的地方仍然有杀猪羊敬神的习俗。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人与动物的关系更为密切。在鄂温克人的祖先看来,人与动物都有灵魂,因而把动物看成是精灵居住的实体。还流行着对山羊尸体埋葬的习俗②。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普米族、拉祜族的苦聪人中,也有一种敬狗的习俗,他们认为狗是猎手的伙伴和助手,草原上的牧民更认为狗是牧场的忠实保卫者,当狗死了以后,便要为它进行慎重的埋葬③。从考古资料来看,中国在新石器时代较早期阶段已经出现了埋葬家畜的现象,中期以后开始变得比较普遍,成为宗教意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中,尚属较早的华北地区的磁山文化,距今7 千多年,尽管磁山遗址中缺少墓葬材料,但在一些灰坑中仍然发现有成堆放置的人工饲养的猪狗骨架,而且均属成年个体。

磁山文化中的农业资料非常丰富,大量的粮堆积,充分证明磁山人在7千年前,就是一个农业民族,遗存中,堆积粮食的灰坑占总数的23%,可以看出,当时的农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粮食已有了剩余,这给家畜饲养提供了条件,推动了饲养业的进步。同时,也为埋葬家畜的宗教祭祀提供了物质条件。磁山文化资料表明,以埋葬猪狗为方式的宗教现象,在中国至少有7 千多年的历史。

河南安阳鲍家堂发现了一处仰韶文化遗址,其中清理了两个袋状形灰坑,这两个坑对了解葬猪与宗教的关系会起到一些帮助作用。在一个坑的底部,埋葬着一具完整的猪骨架,两前肢和两后肢分别合拢,似为捆绑后埋入的,猪骨架后边放置一件彩陶罐,罐内放一件带孔蚌锥,另一个灰坑共有4层堆积,每层都埋有完整的猪骨架,第1 层1 具,第2 层3 具,第3 层2 具,第4 层4 具,共出10 具。有的单具摆放,有的3 具叠压,骨架全为前后肢合拢,似捆绑后埋入的。这两个灰坑均位于陶窑附近,并且同出1 层,可能是为烧制陶器过程中的一种牺牲,从而反映了人们对烧制陶器的重视。

黄河流域从大汶口文化中期以后,普遍兴起了埋葬整猪或猪头的葬猪习俗,并且形成了一定的埋葬方式。

在山东邹县野店大汶口文化遗存中,发现了两个猪坑,其中一个坑呈圆角梯形,埋葬一具完整的猪骨架;另一个坑为圆角长方形,在埋葬的整猪上下,各用缸片铺盖。这是一种特殊的葬猪方式,具有明显的宗教意义。其中一个猪坑位于墓葬和房子附近,显然是为祭祀房子的建成或为祭祀墓中的死者而设立的。

在山东曲阜西下侯大汉口文化的125座有随葬品的墓中, 以上随葬13猪骨。有的用半只猪,有的用下颚骨,其中有43 座墓出土有96 个猪头,最多的一座有14 个,有的还把猪头放在浅盘大豆中。

诸城呈子遗址,9 座墓共随葬猪下颚骨42 个,一座墓最多13 个。在三里河遗址中,有18 座大汶口文化墓葬,共出土143 个猪下颚骨,其中,一个野猪的下颚骨上,有用火对灼的两个对称穿孔,并且出现了用鹿头随葬的现象。

江苏邳县大墩子遗址,有两座墓分别用3 只猪和1 只狗殉葬。M40 狗骨② 吕光天:《北方民族原始社会形态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第28 页。③ 唐祈等:《中华民族风俗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88 年版,第506、507 页。架放在墓主人足下,左手还握有一对獐牙钩形器,具有浓厚的宗教意识。在埋葬整猪的遗存中,有的把猪摆成一定的姿势,在西夏侯第二次发掘时,有一个坑埋着一具完整的猪骨架,四肢弯曲,规整地合拢在一起,似捆绑后埋入的。这种埋葬现象并不是偶然的,应是受到一定的意识所支配。中原地区,相当于仰韶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时期的大何村第四期遗存,就有专门埋葬家畜的现象,这一期的灰坑中,曾出土有两具完整的猪骨架。而到河南龙山文化时、已有专门为祭祀设立的羊坑。白营龙山文化村落遗址中,发现一个不规则圆形坑,坑内侧放着一具羊骨架,前后肢呈重叠状,似经捆绑,看来与祭祀房屋的奠基有着一定的关系。

在黄河流域下游,相当于龙山文化的山东砣矶岛大口遗址一期文化中,发现7 个专门埋葬猪狗的兽坑,其中有3 个坑在猪骨的上边压有5 块大石头,几乎盖住了整个猪骨。有的坑内填有马蹄、螺夹、海蛎壳以及小石子等。在比它稍晚的二期文化中,也发现有3 个相同的兽坑。兽坑与墓葬相邻,在墓中的人骨架上也常有大石块压盖,尤其是在二期文化一号兽坑的旁边,有一个直径为0.48 米的圆形坑,坑内有上下3 层石块,中层铺有3 块较大的石块排成"品"字形,上层是在中层的3 块大石头上又盖一块大石头。这种现象应该与当时的祭祀活动有关。又根据这些遗迹在遗址中的分布来看,都在山顶的南坡下,因而发掘者也认为,这些特殊的兽坑可能就是祭祀山神的。同样,在黄河上游,用猪作祭祀的现象,在原始社会末期的齐家文化中表现得也非常突出。墓中用猪下颚骨随葬,已成为普遍的现象。秦魏家、大何庄、皇娘娘台等齐家文化遗址,都有丰富的猪下颚骨资料,同时也有埋葬整猪的实例。1988 年,在甘肃天水西山坪遗址的墓葬和房屋附近,发现了一个完整的猪骨埋葬坑。该坑是一个经过人工挖制的圆形袋状坑,口径3.2 米,深1.4 米,底部平坦,坑壁规整,直接挖在生土层中。在坑的底部清理出5具比较完整的幼猪骨架,其中在坑中央的三具排成"T"字形。有的位于灰坑的边壁,从清理的情况来看,这些猪都是一次性有意识埋入的,如果结合附近的其它遗迹现象推测,可能与房屋或墓葬的祭祀有关,具有明显的宗教意义。

中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葬猪的现象比较少见,这可能与当时当地的自然环境有关。虽说历年的考古发掘中,曾在江苏南京北阴阳营遗址、常州圩墩遗址、上海青浦崧泽遗址、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以及良渚文化的一些遗址中,发现有用猪骨随葬的现象,但远比不上黄河流域的材料丰富,并且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完整的猪骨埋葬坑。这从另一个侧面表明,葬猪的习俗可能首先是从黄河流域起源并发展起来的。

从葬猪的材料看出,在原始农业的基础上,畜牧业有了显著的发展。六畜中马、牛、羊、鸡、犬、豕,在父系公社时期都已经发展起来,而且,无论是黄河流域还是长江流域的氏族部落,一般都以养猪为主。考古资料证实了从磁山文化居民开始,就形成了养猪的习惯,积累了养猪的经验。

到新石器时代中后期,家畜的数量有了明显的扩大,考古资料便提供了这样一个比例,在陕县庙底沟龙山文化氏族部落的26 个灰坑中,所出土的家畜骨骼,竟比同地仰韶文化氏族部落的168 个灰坑中所出土的总和还要多。在邯郸涧沟,一个大土坑中就发现21 个猪的骨骼,这个比例数字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家畜饲养业的发展。

从宗教的角度而论,黄河流域的史前居民,从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便普遍兴起了用猪或其它少数家畜作祭祀的习俗。可以说,这种祭祀形式也带有明显的时代性和地域性。

从葬猪的现象来看,墓葬中以葬猪下颚骨为主,灰坑中以埋葬整猪为主,而又以幼猪居多。墓中的猪下颚骨,是人们食用完了猪身上的可食部分,剩下的象征性的猪的个体;而埋葬整猪则不然,将活猪捆绑,在墓中利用陶片铺垫或摆成一定的姿势,所有这些做法,无不反映出是在一种特殊的信念支配下进行的活动。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人们对动物的崇拜,另一方面也带有一定的祭祀因素。

在原始社会氏族墓地或遗址中,用猪随葬和专门为猪设立埋葬坑,表明这种宗教意识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应该说,对猪神的崇拜,也是原始社会宗教信仰中拜物教的一种形式。这种宗教习俗在中国民族志的材料中也有很多的实例。

在云南永定纳西族人民中,把平时吃剩下的猪下鄂骨挂在室内的墙上①,以表深情。在佧佤族的宗教信仰中,曾流行着一种"剽牛"的习俗。凡是重大的节日,需要祭祀的时侯,都要"剽牛"。"剽牛"之后,主人再把牛头悬挂在屋外的墙上②。

这种习俗,除含有使自己家中获得丰收、人财牲畜兴旺、免除千灾百祸的企望外,同时也有祭祀祖先和杀牲送鬼的意义。例如,分布在中国西藏自治区东南部察隅一带的僜人,他们认为送小鬼要杀鸡,送中鬼要杀猪,送大鬼要杀牛,这样才能求得吉祥,免去灾祸③。

在我们所了解的祭祀活动中,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崇敬神灵并祈求神灵的保佑。磁山文化遗址中埋葬的家畜,多见于在粮食堆积之下,显然祭品与粮食有着一定的关系,可能是祈求粮食丰收的一种祭祀方式。

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到,在远古时代,即使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也很难完全避免粮食缺乏的危险,所以,人们生活中的首要愿望,就是能求得食物丰收。因此,原始人总是想通过超自然的力量,来实现支配自然的愿望,达到丰衣足食的目的。

利用牺牲对墓中死者的祭祀,带有祖先灵魂崇拜的因素;以牺牲作祭品,目的是祈求神灵保祐后人平安;对房屋的祭祀,又具有万物有灵的内容,所以,埋葬动物总是带有宗教的色彩,这是宗教活动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结果,是原始时代社会生活的一种反映,这种宗教意识和观念,是人们在同自然界的关系中产生和发展的,杀牲祭祀,就是运用一种宗教观念,企图摆脱自然界造成的压力。

① 宋光麟:《云南永宁纳西族人民的葬俗》,《考古》1964 年第4 期。② 《我国少数民族宗教和习俗》上册,民族出版社1958 年版。

③ 《僜人社会历史调查报告》,1978 年5 月。

(六)占卜占卜,是原始宗教中的一部分。社会发展到原始社会后期,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知不觉地建立了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注意到了认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前兆,以求预知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并预料自己行动的将来后果。这种前兆观念的产生,是与灵魂崇拜结合的,就是说,从前兆到后果,都是灵魂的意志和威力在起作用。把占卜的行为想象成只是想要揭示未来,这意味着把自己已经限制在十分窄小的范围内。

在原始社会,人们认为到处都有鬼魂的存在,一切事情的后果都是神秘力量的作用所产生的,也是鬼神的意志和威力发生的作用。当原始人的思维发展起来以后,仍没有摆脱鬼魂的笼罩,往往把日常生活中的偶然发现与一些前兆现象结合起来,这就在原始人的思想中产生了一种前兆观念,认为每做一件事情,既有后果就必有前因,加上有些事情的偶然巧合,便把前因和后果必然地联系起来,并认为通过某种形式,可让神灵有意向人们预告前兆。对于原始人前兆观念的形成,我们可以作一些推想,当原始人在烘烤带骨的兽肉时,骨头的炸裂声和裂纹的大小、长短、横直等各种现象,便引起了人们的注意,随后进行的一些活动得到了圆满的结果,如战斗获得胜利,狩猎获得丰收,于是骨头炸裂后的各种现象,便成了吉祥与否的前兆。类似情景反复发生,经过长时期的实践、观察,形成了专门的骨卜信条,最终被人们所认识,作为知识积累下来。因此,可以说,原始的前兆迷信,是古代占卜发生的基础。

原始人前兆观念的产生,反映着当时人们受自然力的压迫,自感软弱无力而又要依赖神力求得一种侥幸的心理。

从一般情况来看,最原始的占卜是从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和人体不能自由控制的生理现象来占知未来事物的。

中国史前的占卜之风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得非常浓厚,可以说,原始的前兆迷信与巫术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从占卜到巫术的过渡,差不多是不知不觉实现的,二者都是奠立在关于神秘关系的同一的集体表象的基础上的。占卜主要是发现这种关系,而巫术则是利用这种关系,两者的目的是彼此联系着的。从另一个方面讲,占卜致力于发现这种神秘关系,其目的也在于利用它。

在中国考古发掘中所发现的占卜现象,大都属于原始社会末期的宗教遗物。从全国范围来看,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发现的占卜资料比较贫乏,而在黄河流域及华北,占卜资料较多。黄河流域到龙山文化时,已经广泛地兴起了占卜之风,在山东龙山和河南龙山文化遗址,或相当于这一阶段的遗址中,都有卜骨发现。

河南白营龙山文化遗址,共发现了8 块卜骨,采用的都是牛肩胛骨,未经任何加工,但在骨面上遗有灼痕,一般长27、宽14 厘米。属于陕西龙山文化的客省庄二期遗存中,发现6 块卜骨,全部选用羊的肩胛骨,不加任何修整,保持着天然的形状。卜骨没有钻凿,只是在骨面有若干个火灼的痕迹。有的从单骨脊一面灼,也有的从两面灼,灼痕由2 个至10 多个不等,但未见兆文。

黄河上游的齐家文化,占卜之风非常盛行,在所有的齐家文化遗址中,几乎都有卜骨出土。

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卜骨资料十分丰富。在墓葬、窖穴、灰坑中,出土有很多牛、羊、猪的胛骨,其中有26 块为经过占卜用的胛骨。这些胛骨一般不进行钻凿,仅有轻微的刮削痕迹,大多有明显的灼痕,有的经过刮削无灼痕。其中一块羊胛骨的中心位置,有钻穿的圆孔,孔缘光滑。

在26 块作占卜用的胛骨中,羊肩胛21 块,多数在中心部位残缺,在胛骨的两则边缘和骨臼的周围,都有刮削修治的痕迹。骨脊完整,骨面有灼无钻凿,灼痕较小,呈圆形,有的灼痕似用圆形的工具烫烙而成,有些灼痕重的地方,已经穿过骨脊的一面,有的保存较好的骨片,灼痕达6 处之多。猪肩胛骨4 块,一般都是有灼无凿,仅有一块在灼处有轻微的钻痕。

牛肩胛骨1 块,不钻不凿,保留有灼痕12 处,这块卜骨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在下端沿背面,磨出锐利的薄刃,骨脊被修平,可能在制作卜骨之前,曾经作为工具使用过。

在皇娘娘台遗址第四次发掘中,又出土13 块卜骨,这些卜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未经整治,无钻凿的痕迹,但都有灼痕,其中一件(T10:12)猪肩胛骨的灼痕达13 处。

从皇娘娘台遗址发掘的卜骨来看,制作程序都比较简单,形状原始简陋,说明当时的占卜技术还处在原始阶段。

甘肃永靖秦魏家遗址和大何庄遗址,是齐家文化的重要遗址。前者出土有3 件用羊肩胛骨制成的卜骨,其中有一件发现于墓中随葬的双耳罐里。后者发现14 件,也都没有钻凿的痕迹。但都有灼痕,大何庄一件灼痕达24 处。从考古资料可以看出,中国史前时代的卜骨,绝大多数都无钻凿的痕迹,但都施以灼痕。在山东历城城子崖发现的龙山文化中,卜骨有钻凿的现象。河南小潘沟龙山文化层中出土的卜骨,背面有钻痕。在辽宁旅顺的羊头洼遗址,曾出土过鹿肩胛卜骨,背面也有钻痕。不过有钻凿的卜骨仅属少数,还是以火灼为特点。

据考古资料表明,中国最早的占卜遗物出自于北方的富河文化中,碳十四测定的年代,并经树轮校正为公元前3350 年左右。

富河文化是因巴林左旗富河门沟遗址而得名。当时的卜骨选料是选用鹿类动物的肩胛骨,仅有火灼而无钻凿的痕迹。

原始先民在卜骨的选料方面,与当时当地畜牧饲养的动物种类有一定的关系。总的看来,黄河流域以羊、牛、猪的肩胛骨为多见,北方草原出现了鹿的肩胛骨,南方以羊骨为多。

但是,不管哪里出现的卜骨,都具备一个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在肩胛骨上施以火灼。在火力的作用下骨面出现裂纹(兆),占卜者依据裂纹的形式、纹络方向,赋予神秘的含义,以此预测吉凶。

从已发现的卜骨资料来看,山东龙山文化的先民,对卜骨的制作已经获得了初步的知识,山东历城城子崖龙山文化层中出土的卜骨,表现得相当有规律,在6 件卜骨中,有3 件经过了刮治。刮治的目的无非要使胛骨的骨面更加平整,达到厚薄均匀的效果,从而易于施灼,便于成兆。

由此可见,占卜之法随着人们实践经验的积累,也在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考古资料和民族志资料同样揭示出中国的原始民族和现代一些落后民族一样,都习惯用兽类的肩胛骨作占卜。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兽骨放在火上烘烤,然后再看上面出现的裂纹,以此来预知未来的事情。

在中国少数民族中,仍然还保留着较浓厚的占卜习俗,因此,占卜在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台湾高山族人,因为相信精灵、恐惧精灵,所以,在他们的宗教中,曾广泛流行着占卜的习俗,占卜在高山族中带有普遍性。一般在出猎、祭祀、建筑或农事之前,首先要进行占卜以问吉凶。高山族人占卜的形式是很多的,有虎卜、鸡卜、兽骨卜、鸟卜、梦卜、竹卜、草卜等等。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可视为吉兆或凶兆。

在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中还有石卜、蛋卜、米卜、牛蹄卜、田螺卜、竹篾卜、箸卜、茅卜、钱卜、鼠卜、蚁卜、水卜、猪肝卜、牛肝卜等。

占卜也是黎族原始宗教活动的内容之一,黎族人盛行的占卜有鸡卜、石卜、蛋卜等。解放前的黎族人无论生产劳动、出外打猎、婚姻丧葬,还是生老病死等,都要进行占卜,最普遍的是鸡卜和石卜。

鸡卜时,先有主祭人念咒语,祈祷鬼神庇祐,然后当众杀鸡。烧熟后,抽出两支腿骨进行占卜,将大小一样的细木签插入腿骨的细孔内,以两个鸡腿骨的细孔不同数量、大小、形状或流血多少,与木签的倾斜程度判断吉凶。崩龙族也流行鸡卜,占法有看鸡舌头、鸡舌根、鸡嘴、鸡头等。类似情形在佤族也很盛行。

石卜的方法是,由主持人先把一根绳子绑在一块小石头上,另一端吊在一根小竹杆中间,两手捏住小竹杆两端进行祈祷,以石头摇曳的程度为吉凶标志。

此外,珞巴族盛行米卜。米卜又叫"米卦"。进行这项活动时,先由巫师或占卜师备一碗干净的水,再选一把大米,必须颗粒饱满、大小整齐,然后坐在碗旁念咒语,边念边把大米一粒粒投入碗中,如果投出的米全部沉入水中并且排列整齐,视为吉祥的征兆,如有米粒浮在水面,或者沉下去的米粒不整齐,便视为不祥。

鸟卜是高山族占卜的一种形式,占卜用的鸟叫"荜雀",尾长而色白,高山族称其为"蛮在"。占卜时是根据鸟的声音来判定吉凶,如果鸟音宏亮悠扬,认为是吉利之兆,可以进行狩猎、农耕和别的活动;如果鸟音细小微弱,便认为是凶兆。

梦卜也是高山族的一种占卜形式,通常是根据梦像来判断吉凶。在现代人中,仍然有关于好梦和恶梦的说法,并且还有人相信梦像与吉凶有关,其实这也是梦卜的延续和发展。

羌族人也是利用占卜作为定吉凶的手段。他们一般习惯羊骨卜和鸡蛋卜几种。欲知运气、病因或行人的祸福,便用羊骨卜;鸡蛋卜主要用以卜病因。壮族同样流行鸡蛋卜,用以占兵战胜负、猎物多寡、村寨安危、人畜兴衰等。在原始宗教意识中,从相信预兆的观念出发,产生了考察及解释预兆的迷信方法,产生了以某种巫术去揣测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奥秘。民族志材料表明,支配他们的占卜观念都很原始。人们通过占卜的形式,不仅想要知道未来的吉凶,还要获得指导自己行动的指示,这种形式不仅中国原始民族中有,在世界其它地区也存在,占卜带有极大的普遍性。据说,印第安人的朱尼部落占卜天气时,除想到有没有雨以外,还要通过占卜来了解雨量的大小、下雨的时间和雨期的长短。

关于占卜的材料,也有一定的选择。四川凉山地区的彝族,占卜时要选用羊的肩胛骨,尤其以绵羊最好。同时选用的羊骨必须是杀死或者为祭祀活动而活活打死的羊,如病死或其它死亡的羊,其骨都不能用来作占卜①。纳西族的占卜与彝族有所不同,他们所选用的占卜材料,都是平时杀羊时收集起来的,与彝族相同的是对卜骨不加修治,不钻不凿,只是用艾或火草灼烧。此外,纳西族对卜骨的处理也慎重,用完的卜骨,都要集中毁掉,不能随便乱扔,否则就认为会发生祸事,或者下次占卜不灵。

原始的占卜,是在原始的前兆迷信的发展中形成的,由原始的前兆迷信转化为占卜的种类很多,但不是所有的前兆迷信都能转为占卜,占卜的产生,也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作为宗教文化的一部分,原始社会的占卜源远流长,为后来商周时期盛行的占卜之风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① 汪宁生:《彝族和纳西族的羊骨卜•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7 年版。(七)巫术巫术是原始宗教中一种普遍的现象,它出现的时间早,延续的时代长,为原始信仰中的一种主要观念,它是虚构幻想出的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利用法术的手段去影响或控制物体,以达到主观愿望的目的。

巫术信仰与巫术行为的基础,不是凭空而来的,乃是来自实际生活过的几种经验;因为在这种经验里面它得到了自己力量的启示,说明它有达到目的物的力量。

在中国民间,巫术往往与咒语并用,同时以祭祷仪式相结合。原始社会,巫术属于自发形成的一种宗教仪式,巫术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原始人一种逻辑思维的观念,例如捕获猎物,一般要通过多种多样的方法来实现,其中也具有一些神秘的方法,在猎人和猎物之间建立起一种虚幻的神秘关系,希望以此使狩猎获得成功,而为此目的举行的仪式,也就由此带有巫术的性质。

在欧洲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奥瑞纳文化中,曾发现含有巫术性质的遗迹。

法国诺克斯洞穴里发现的野牛壁画,便是巫术的代表作。墙上用黑色和红色的颜料画着野牛,前肢已倒下,身上有刺进的箭头,同时还画有穿着野牛皮的跳舞人,表达了狩猎时的愿望①。

从有关资料来看,巫术形式和其它宗教形式一样,都是把自己的愿望和现实同一表现出来。古老的狩猎民族,总是想通过巫术的形式达到狩猎成功的目的,或以巫术活动去代替实际上的狩猎过程。其实,巫术就是以主观愿望当作现实的一种宗教形式,形成了一种超自然的想象。

在美洲的印第安人中,有一种古代的猎人舞,表演几个猎人手持弓箭、标枪围猎野牛。扮演者戴有野牛的面具,跳舞时,装作跌倒的样子,猎人用秃头箭射在他身上,"野牛"便表现出受伤的姿态②。

英国的宗教学家、人类学家弗雷泽•詹姆斯•乔治,在名著《金枝》一书中写到,对那些深知事物的起因,并能接触到这种庞大复杂的宇宙自然机器运转奥秘的发条的人来说,巫术与科学这二者似乎都为他开辟了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前景。于是,巫术同科学一样,都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巫术就是人们在主观愿望上的产物。

在中国现代一些民族中,曾经流行着带有巫术性质的舞蹈。在出猎前总要模仿动物的形象跳模拟舞,其实,这就是巫术的一种表现形式。

旧时的基诺人,曾经流行狩猎不获便要举行祭仪的宗教习俗,如果他们当年要是狩猎物甚少或未获得到猎物时,都要举行定期的集体性的杀牲祭祀活动。祭祀时全寨的男性都要参加,通常是用芭蕉树皮做成轿子,里面放着泥塑的各种动物,如野牛、鹿、大象、马、猪等,将轿子抬到寨神前,由寨父祈祷,参加者都要舞刀挥枪作赶鬼状和砍杀状,口中还要大喊:我们打到野兽了①。

这种模拟性的舞蹈,是宗教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旧时蒙古民族的跳鬼舞,具有同样的巫术意义。

① 《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彩图插页,第7 页。

② 伊林等:《人怎样变成巨人》,三联书店1950 年版,第156 页。

① 《中华风俗大观》,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 年版,第799 页。

在古代高山族赛夏人中,还有一种叫做"水占"的习俗,就带有浓厚的巫术性质。据说,被盗窃时,失主便用一支竹管去吸一口水,然后用力向空中吹,根据喷出的水所指的方向,可判断失物所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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