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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阿尔弗莱德・希区柯 当前章节:14592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04:35

书名: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典藏版)

作者: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

标签:小说 恐怖 悬疑

时间:2019-07-04

内容简介

希区柯克对杀人狂的一段评论,很典型地表明了他对这类人的态度,他说:“人们常常认为,罪犯与普通人是大不相同的。但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罪犯通常都是相当平庸的人,而且非常乏味,他们比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那些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更无特色,更引不起人们的兴趣。罪犯实际上是一些相当笨的人,他们的动机也常常很简单、很俗气”。

希区柯克认为人是非常脆弱的,他们经不起诱惑。

作者简介

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1899-1980)是举世公认的“悬念大师”。他生于伦敦,1925年开始独立执导电影。1939年应邀去好莱坞,次年拍摄了《蝴蝶梦》,并获得该年度奥斯卡最佳影片金像奖,从此定居美国直到逝世。为了表彰他对电影艺术作出的突出贡献,1979年,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授予他终身成就奖。1980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封他为爵士。

希区柯克是一位对人类精神世界高度关怀的艺术家,他一生导演监制759部电影,300多部电视系列剧,绝大多数以人的紧张、焦虑、窥探、恐惧等为叙事主题,设置悬念,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人胜,令人拍案叫绝。

前言

借刀杀人

警官的副业

顶尖高手

死亡花朵

真真假假

失踪的钱

生日杀手

自作自受

临死前的推理

我永远是大老板

该死的是你

敲诈

钻石与气味

琳达

宠物公墓

向自己说再见

先下手为强

雾中陌生人

邻家的秘密

奇怪的律师

可怕的枪声

窃贼

死里逃生

黄裙子

人类的天性

小佛像

星期五吃肉

黑吃黑

死亡天使

陷阱

一箭双雕

背叛

连环套

致命的信

私人侦探

锁匠的一天

丈夫的赌注

醉鬼

风流韵事

宴会与谋杀

北非黄昏

捐款

自杀的遗书

红包

小村怪妇

丘比特公司

监狱黑幕

密探

逍遥法外

一个谨慎的杀手

第三个电话

最后一搏

解脱

倒计时

她不是我母亲

第二次机会

最后的证据

深闺疑云

恩爱夫妻

冬季逃亡

雇工

海滩之夜

黑帮老大

惩罚

龙卷风

珠宝设计师

坦白

扒手

爱情与投资

危险的旅行

报复

姑妈

慰问信

五千元

拳击高手

与杀手为邻

时差

第三者

不速之客

门牙

聪明的胡里奥

职业刺客

两个老头

人生指南

都是为了爱

无名火起

特别债券

行刑人

以牙还牙

无人之境

欠情

老江湖

猩猩的悲剧

老夫少妻

谋杀1990

双重杀手

病人与杀手

离婚协议

第八个受害者

逐鹿

最后的安眠

死亡脸孔

翡翠项链

赛车冠军

罗马惊艳

陷阱

串门

第三种可能

红粉女贼

头颅的价格

真实情节

二比一

自首的黑帮

患难夫妻

罗网森森

粗心大意

三角游戏

百叶窗

狼狈

出清存货

两伙伴

罗宾汉的故事

暴露的密码

邂逅

出狱

罪与罪

冰处女

爱神光顾

油价涨了

美梦之屋

空包弹

枪击事件

疯狂舞伴

草仔茶

裸体艺术

剑与锤

生意

该死的人

律师太太

虚幻的绿色

谋杀艺术家

亡命猎手

亲自动手

连环结

他是谁

午夜追踪

前言

什么是悬念?

希区柯克曾经给悬念下过一个著名的定义:

如果你要表现一群人围着一张桌子玩牌,然后突然一声爆炸,那么你便只能拍到一个十分呆板的炸后一惊的场面。另一方面,虽然你是表现这同一场面,但是在打牌开始之前,先表现桌子下面的定时炸弹,那么你就造成了悬念,并牵动观众的心。

其实,希区柯克的作品并非只靠悬念吸引人,其内涵要深刻得多。

希区柯克对人类的心理世界有着深刻的体悟。

作为一个大师级的人物,希区柯克对人性的看法是相当冷静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冷酷的,他毫不留情地指出了现代社会的荒谬。

他作品中的人物大都有些变态,备受焦虑、内疚、仇恨或情欲的折磨,希区柯克对变态心理学有着持久的兴趣。

希区柯克对杀人狂的一段评论,很典型地表明了他对这类人的态度,他说:“人们常常认为,罪犯与普通人是大不相同的。但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罪犯通常都是相当平庸的人,而且非常乏味,他们比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那些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更无特色,更引不起人们的兴趣。罪犯实际上是一些相当笨的人,他们的动机也常常很简单、很俗气”。

希区柯克认为人是非常脆弱的,他们经不起诱惑。

约翰·阿登在评论中产阶级时说:“他们那种光明磊落和仁爱厚道的天赋品质从未经受过严格的考验。一旦他们经受考验,就土崩瓦解了”。

希区柯克也这样认为:人们的正派和善良的品质可能是天赋的,但常常经受不住严格的考验。

于是我们在希区柯克的作品中,看到一个个受到诱惑的灵魂,逐步地脱去人性的外衣,滑向罪恶的深渊,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最终是害人害己。

希区柯克的作品结构巧妙,这是为世人公认的,以致形成了一种“希区柯克模式”:故事的结尾曲折惊险,出人意外,其中不乏黑色幽默式的场面。

后现代主义文学大师博尔赫斯的作品,一向以结构精巧著称,但是,与他相比,希区柯克的一些作品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希区柯克的作品,可以当做写作的范本。有志于创作的朋友,可以从中学到许多东西。

文如其人,希区柯克能成为一位艺术大师,这与他的个性有很大的关系。希区柯克对人生抱着一种奇怪的恐惧感。

他认为,骇人的东西不仅潜伏在阴影里,或者潜伏在只身独处的时候,有时,当我们和正派、友好的人在一起时,也会感到十分孤独、险象环生和孤立无援。

另外,在希区柯克内心深处,总有一种莫名的焦虑,一种绝望的感觉。他的那部影片《破坏者》初次放映时,在广告上加上了“当心背后有人”的副标题,这是很有象征意义的,暗示了希区柯克本人具有无时或已有的偏执的疑惧。

他的这种感觉源于童年。

希区柯克的童年时代孤僻得出奇。他对童年的全部记忆就是:孤独。因年龄差异,跟哥哥、姐姐合不到一块;对父母敬而远之;他还怕老师、警察,怕有权有势的人。

希区柯克小时候喜欢猎奇,对谋杀、下毒之类的事情深感兴趣。他被无所不在的邪恶现实深深吸引。他认为,人世间充满了邪恶,无法逃避,他对此是抱着又害怕又欣赏的心情。通过艺术创作,希区柯克有了许多机会探索人类行为中那些奇怪的侧面。

希区柯克后来的作品之所以有很好的效果,多数是由于他总是将不同寻常的事件放在平常的生活场景之中,从而形成鲜明的对比。

希区柯克的艺术别具一格的主题,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悬念,但是,更准确地说,那是一种焦虑。即使他长大成人之后,也经常坦率地承认自己有无穷无尽的荒谬的忧虑。例如,他非常害怕跟警察打交道,以至于到了美国后,几乎不敢开车出门。有一次,他驱车去北加利福尼亚,仅仅因为从车中扔出一个可能尚未完全熄灭的烟头而终日惶惶不安。

希区柯克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他的知名度极高,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可是真正了解他的人却很少。

他虽然身处名利场中,却离群索居,怕见生人,整天在家里跟书籍、照片、夫人、小狗、女儿为伍,还同很少几位密友往来。

他也许有点古怪,难以理解,但至少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那就是:他是一个献身艺术的人。他主要关心的是如何拍出一部杰作,而不是赚钱(虽然钱也会随之滚滚而来)。希区柯克不参加各种社交聚会,不跟妖艳的女影星厮混。他除了拍片之外,的确是一心不二用的。有人问他,要是让他自由选择职业的话,那他愿意做什么,或者在他一生中想做什么,他回答说:“我不知道,我爱画,但我不会画。我爱读书,但我不是作家。我只懂得制片。我绝不会退出影界。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希区柯克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准备制片上,他事先筹划一切,直到最后一个细节,并且全神贯注、兢兢业业地去实现他的计划。

对希区柯克来说,电影仿佛是这么一种手段,它能使惊恐不安、经常受着莫名其妙的内疚和焦虑所折磨的人们,通过导演对剧中人物进行巧妙的安排来排除内心的痛苦。对希区柯克来说,电影似乎是一种工具,那就是在他确认人们需要他的地方,可以暂时从精神上来支配人们和拥有人们。

从他导演的影片和某些愤世嫉俗的言论来看,他常被看作一个厌世者,尤其被看作一个厌恶女性的人。可是,跟他共事的人却往往把他描绘成一个最和蔼、最文雅的人。在他所工作的摄制组里,妇女始终占着很大的比例。他跟她们相处得很好,甚至比和男人相处得还要好些。

也许正是由于希区柯克复杂的个性,才使得他的作品具有广阔的阐释空间。其丰富的意蕴,使得阅读他的作品成为一种巨大的享受。

借刀杀人

我们来到路卡前时,已经快半夜了。大雨下个不停,在卡车车灯的照射之下,像玻璃纸一样发亮。

警察把路卡设在离转处大约五十码的地方,所以你在远处看不见,只有绕过这个转弯后才能看见它。两辆警车成V形朝北停着,正对着我们,还有两辆在二十码外,成V形朝南停着。四辆警车都开着车灯,在潮湿、黑暗的夜空下,车灯像探照灯一样互相交叉着。在四辆警车中央,放置着两个巨大的木制临时路障,上面的红灯一闪一闪的。

我轻轻地一踩刹车,我们的卡车慢了下来,那孩子从座位上探过身,恶狠狠地用猎刀顶住我的肋骨,低声说:“听着!你要是敢乱说一句话,我就宰了你!他们会抓住我,但我会先捅死你!”

我扭头瞥了他一眼,在路卡昏暗的灯光下,他脸色苍白,腮帮和下巴上胡子拉碴的,有三四天没刮了。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孩子,但给人的印象却像个孩子。他长得高大、瘦削,一绺黑发垂在前额,上身穿着一件皮夹克,下面是一条沾满泥巴的粗布斜纹裤子,脚下蹬着一双高统靴,看来像是从货车上跳下来的。

十五分钟前,在距此BC镇四英里的地方,他劫持了我。大雨已经持续了三天,路面非常糟糕,有一段三百码的路段,积水达二三英尺深,我不得不放慢车速,缓缓通过。就在这时,卡车乘客座位那边的门猛地被拉开,这孩子跳上车,右手握着猎刀,喝令我不许声张,继续开车。

我别无选择,只能继续以四十公里的时速慢慢穿越那段积水区,我在心里揣摩,这孩子为什么要劫持我和卡车呢?他犯了什么罪?他是从哪里逃来的?他眼中的神情很古怪,我可不想惹他用猎刀捅我。

现在,我把卡车停在离警车十码的地方,右边有一小片空地,你可以在检查完后倒车,但是,一位穿黑雨衣的警察正站在那里,双手插在雨衣里,我认为他手里正端着枪,不禁紧张得呼吸都困难了。

一辆警车的前门开了,两位穿着同样雨衣的警察下了车,朝卡车走来。一个走到车灯光线之外,站在黑暗中监视着我们;另一个圆脸的走到我的车窗前,手里拿着一个小手电筒。

我摇下车窗玻璃,他打开手电照着车厢,我在灯光下眯起眼睛,装出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

“警官,出什么事了?”声音很不自然。

“你们去哪儿?”他很严肃地问。

“去桑诺。”我说。

“这么晚了,到那儿干吗?”

“我去接我太太,她的火车半夜才到,她妈妈上星期病了,她去照顾她妈妈去了。”

他点点头:“你叫什么名字?”

“麦克。”

“带驾驶执照了吗?”

“当然带了。”我说。我从屁股口袋里掏出皮夹打开,高高举起。他用手电照了一下,点点头,然后把手电光照在那孩子身上,那孩子紧张地抿着嘴,把刀藏在右腿和车门之间看不见的地方。

警察问:“这是谁?”

“我侄子杰里。”我立即回答。

“他也住在格兰吉路吗?”

“和我们住在一起。”

“格兰吉在BC镇的郊区,是吗?”

“是的。”

“你们今晚出发后,有没有碰到什么人?”

“你是指什么呢?”

“有没有看见人在路上游荡或是要搭便车的?”

我吸了口气,“没看见。”我对他说。这时,我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念头,但一想到它,我就浑身冒汗。虽然这样,我还是准备试试,我不停地想起那孩子手中的刀。

我的左手本来是在我的肚子上的,现在,我开始慢慢地向车门把移去,每次一寸。我努力装出很平静地样子,问:“警官,为什么要设路卡?发生什么事了?”

“大约三小时前,有人在BC镇抢劫,”警察回答说,“抢劫了一位从芝加哥来的钻石推销员,抢走了价值两万元以上、未切割的钻石。那个抢劫犯一定知道推销员的行程,或者可能从芝加哥就一直跟踪他。”

“你知道那个抢劫犯是谁吗?”

“还不知道,”警察说,“但我们知道是一个男人,单独一人,开着一辆偷来的车,那车停在推销员住的旅馆后面,他用一根灌铅的棍子击倒推销员,但活儿干得不利落,推销员苏醒过来,开始大叫,叫声引来旅馆的经理和几位旅客,歹徒从后门逃走了,没人看清他,连推销员本人都没看清。”

现在,我的小指已摸到门把手上了,我得让警察继续说话。“嗯,如果这位强盗开的是偷来的汽车,那你们为什么要拦住我们这种普通的车辆呢?”

“他不开那辆车了,”警察说,“他逃离旅馆二十分钟后,我们发现汽车被扔在一片树丛中,那里没有房屋,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知道他至少要徒步走一会儿。但他也可能再偷一辆车,或者假装搭车而劫车。”

“天哪!”我轻轻地呼了一口气,但是我可以感到我的肌肉紧张地抽紧了,我整个左手都落在那个门把上,我的手指紧紧地扣住它。我只要向下按就行了,但是,我不知道那孩子的刀有多快,我意识到,在我和警察谈话时,他一直紧盯着我。

“叔叔,我们该走了,”那孩子突然开口道,他的声音充满了紧张不安。“我是说,如果警察先生放行的话,我们得去接婶婶——”

他没有说完,因为他说话时,视线从我身上移到警察那里,看看警察对他说话的反应,我需要的正是这一空当。我按下门把,使尽全身力量冲下去。门猛地向外打开,把警察撞倒在雨地上。我左肩着地,顺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嘴里大声喊道:“就是他!他就是你们要找的人!他拿刀上了我的车!就是他!”

我滚离路面,翻滚过路基,停了下来,转回头看那卡车。那小孩正从车门出来,手里握着猎刀,那个圆脸警察侧身躺在路上,伸手从雨衣里往外掏枪,同时另一只手打开手电筒。接着,又有两个手电筒亮了起来,警车的门也猛地打开,人们在大雨中奔跑、大叫。

那孩子终于跳了出来,站在卡车旁边,恶狠狠地四处张望,手里挥舞着猎刀。圆脸警察开了两枪,另一个警察开了第三枪,那孩子倒下,不动了。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慢慢站起身,警察们围在那孩子身边,低头看着他,我也走过去,站到那个圆脸警察身旁。我用颤抖的声音说:“我在几里外的积水区慢慢开车时,他冲上我的汽车,拿刀对着我,不许我声张,他的眼神非常古怪。”

圆脸警察严肃地点点头。“麦克先生,你刚才很勇敢,”他一手搭在我肩膀上,“他很容易伤害你。”

“从他的眼神看,他过一会儿就会动手的,”我说,“我觉得,最好还是在这里冒险拼一下。”

一位警察跪在那孩子身边搜索。“什么也没有,连皮夹也没有,口袋里干干净净的,更不用说钻石了。”

圆脸警察说:“吉尔,到卡车上瞧瞧,”然后他问我:“他跳上车时,有没有带什么东西?”“没有。”

叫吉尔的那个警察用手电筒照照卡车,然后摇着头回来了。圆脸警察问我:“你记得他劫持你的确切地点吗?”

“当然记得,”我说。我告诉了他那位置。

“那么,他一定是把钻石放到那里的某个地方了,雨小点后,我们派人去搜索一下。”

他们从一辆警车上拿来一条毛毯,盖住那孩子,然后用无线对讲机通知BC镇的警察局,说他们已经抓到抢劫钻石的人,要他们派辆救护车来。

圆脸警察和我上了他的巡逻车,他录了一份我的口供,我签了字后,说:“我可以现在去桑诺吗?我太太一定已经等急了。另外,我也需要一杯酒,镇定一下。”

“当然可以,”他说,“我们需要你的话,会跟你联系的。”

我向他道别,上了卡车,慢慢转过路卡。然后驶入大雨滂沱的雨夜中。过了五里路后,我的呼吸才渐渐正常,不那么紧张了。

我仍然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逃脱了。

首先,我打那个推销员打得不够狠,他醒来后尖叫。其次,那辆该死的轿车出了问题,我不得不扔掉它。最后,我来到一家农舍,绑住那位真正的麦克,塞住他的嘴,偷走他的皮夹和卡车,接着,半路杀出了那个傻小子。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但现在这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确信不疑的是,他迟早会向我动刀子的,所以我才要借刀杀人,在路卡边冒险,正如我向那个圆脸警察所说的那样,最好在那里冒险拼一下。

价值两万元的钻石就系在我的腰间。

警官的副业

那时的曼哈顿,妇女们都不戴真的珠宝首饰。她们要么戴廉价的仿制品,要么干脆什么都不戴,因为担心在从舞会或宴会回家的路上,遭到抢劫。所以,那天晚上我在华都饭店休息室打量那些参加慈善舞会的客人时,并没有指望发现什么真的珠宝。

突然,我的眼睛一亮,一位美丽的女士从旋转门走了进来,她雍容华贵,光彩照人。她穿着一件金色的晚礼服,就像梦中的女神一样,令人神魂颠倒。然而,引起我注意的,不是那可爱的脸庞,或诱人的身材,而是她美丽脖颈上的钻石项链。我已经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钻石了。

我马上认出那是真钻石。她不是那种戴假钻石的人,她已经够漂亮了,无需借助钻石的光芒。既然她戴那项链参加舞会,那就一定是真的。

见到猎物后,我立刻离开休息室,同时心中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经验告诉我,这种慈善舞会一般都在午夜前结束,到那时,我已经万事俱备了。

回到公寓,找出手枪,装上八字胡和假鼻子,在这种场合,我总是这样打扮的。我本想一个人干,不要山姆或其他人来帮忙,但是,在这么一位可爱的女人面前,她身边的护花使者可能会充当英雄,那样的话,就可能会闹出人命。

于是,我决定带山姆一起前往,这样至少在我下手取钻石项链时,他可以看住那个男的。这样我就要多花一千元,但为了万无一失,也只能这样了。

我拨通山姆的电话,听到他熟悉的声音。

“喂,你好,老兄,生意怎么样?你一个人干,不要我了?”

“山姆,今天晚上我需要一个人,大约需要干一个小时,也许连一个小时也不用。”

“没问题,老兄,咱们是老搭档了。”

“五百?”

“带不带硬家伙?”山姆问,他所谓的“硬家伙”指的就是手枪。

“带。”

“那你得给我一千元,老兄,”山姆说,“你是知道行情的。”

我早就料到他会提出这个价,但我还是故意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说:“好吧,反正我需要你。”接着,我告诉他具体该怎么做。

慈善舞会结束后,客人们开始离开,有的走向雇来的汽车,有的等着门卫代叫出租车,这时,我正在饭店外面等候。

事情的成功与否,要看各方面的配合。如果山姆按计划行事的话,他半小时前应该已经偷得一辆出租车。现在,他偷来的出租车应该停在59街过去,中央公园的入口处,等待我的信号。在这段时间内,希望警察没有发现这辆失窃的出租车。以后就要看山姆的驾车技术了。

我希望戴钻石项链的女人会和一大群人一起出来,站在那里等候出租车。至于位置嘛,那是可以算出来的。假设她和陪伴的男士排在第四,山姆就可以毫不困难地开到第四个位置。饭店前汽车也不可能排长队的。他们必须从59街拐过来,或者从公园驶过来。但无论从哪个方向驶过来,以山姆高超的驾驶技术,完全可以抢在别人之前,按我们的计划行事。

如果那位女人自己有车,我也有对付的方法。山姆可以用他的出租车接我上车,两人一起跟踪他们。但是,我希望我们能把他们接上出租车,至于陪伴她的男士,我相信是很容易对付的。

等了三十分钟后,我开始不安了。大部分客人已经离去,门卫招呼出租车的哨声,逐渐减弱了。我紧张地抽着烟,同时捏着口袋里的假鼻子。我呆在这里的时间越长,被认识我的警察认出的机会就越大。

这时,我又看见她了,她像个大明星一样从台阶上走下来。我两眼盯着钻石项链,竟忘了向山姆发信号。她前面有两对夫妻,但他们似乎是一起的,也就是说,他们四人只要一辆出租车。我回头一瞥,举起一只手臂,好像活动一下手臂一样。这时,我看到山姆的车子滑过59街,驶向饭店的入口处。

他排在第三!那么戴钻石的女人会坐进他前面的一部!

“对不起,”我突然开口道,同时冲到那女人和她的男伴之前。

“怎么回事?”男伴不满地说,“该轮到我们了!”

我钻进车中,砰地关上车门。我们车子离开时,我看到他们转而坐进山姆的汽车。

“去哪儿,先生?”司机问。

我没有回答,等着看后面的汽车开向哪里。

它从我们旁边开过,向东上了58街。“上58街,”我说,“跟着前面那辆出租车。”

“你是说跟踪他们?”

“只要跟着就行了。”我不能按原计划上山姆的车,不过,这样也许更好。

出租车在黑暗的街道中穿行,一直开到“苏丹公寓”的停车场。我塞了两块钱给我的司机,就跳下车。这时,八字胡和橡皮鼻子已经各就各位了。

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那女人先下车,男人则坐在车上付车费。我走到她那里,把她推到一边,这时我乘坐的那辆出租车已经拐过街角了。我推开那女人的同时,砰地一声关上出租车的车门,山姆知道怎么办,他一踩加速器,车子猛地向前一冲,把那个男人带走了。

“这是怎么回事?”那女人惊叫道,她显然吓坏了。

我们在空无一人的人行道上,面对面站着。街灯下,那串项链闪闪发光。我掏出手枪,说:“你知道我要什么,摘下来!”

我的左边有响动,我看见公寓大楼的门房出现了。我用枪对着那门房。“不许动!我不想伤害谁。”然后,我转向那女人说:“快点!我要那项链。”

她双手去摘项链。门房呆呆地站在那里,山姆带着她的男友或丈夫跑得不知道到哪儿去了。她别无选择,不过,当我们四目相对时,她眼中有些很费解的神情。

“我想和你没有谈条件的余地。”她平静地说。

“没有,如果你不想被拿走地话,就不该戴那东西。”

她从脖子上摘下钻石项链递给我。正在这时,我看见她脖子上有一大块难看的黑色淤痕。我知道了,她冒险戴这么昂贵的项链,是为了遮盖那些淤痕。

“谢谢,夫人!”我说,慢慢向后退去。我们的视线又短暂地相遇了一下,然后我就走了。山姆已经在我的公寓里等着了。

“一切顺利,老兄。我把那家伙带到东河附近,让他下车。然后我就掉回头,把车扔在中央公园。你得手了吗?”

我把钻石项链扔到桌上,“到手了。”

“啊,真漂亮!”

“我想她戴项链是为了遮盖喉咙上的淤痕,这事真奇怪。”

“管她为什么戴它呢,反正我们已经到手了。”

“你说的对,明天我去看看能不能脱手。”

“我的一千元呢?”

“你没费多大的劲嘛。”

“我带走了那个家伙,对不对?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你不可能摆脱他吧?你不可能有机会。”

“也许吧,”我凝视着项链,“能不能等我换到钱再说?”

“不行,老兄,如果想要我等的话,那就多加一千块。”

“好吧!”我叹了口气,同意说。我进卧室取钱,想叫他先滚开,“你在车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吧?”

“当然没有!”他接过钱,仔细地数着。干我们这行的人,相互间是不可能信任的。

“我会再打电话给你。”他离开的时候,我说。

“好吧,老兄。”

他走后,我锁上门,坐下来打量我的战利品。珠宝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一边看它,一边想起那个女人脖子上的淤痕。那伤痕一定是有人企图扼死她时留下的。

她是不是被人掐过脖子?被人强暴过?或者是被那个男伴欺侮过?那个男人是她的情人还是丈夫?我必须搞清楚。

她一定是没有别的办法遮盖那个伤痕,所以才冒险用钻石项链来遮掩,以便参加那个舞会。显然,她不想被人看见这块伤痕。这是不是意味着,陪伴她的男士不知道伤痕这件事?这伤痕是不是她的情人一时冲动下造成的?

我把项链扔到桌上。他妈的,我在瞎操心什么,我是一个贼,不是侦探!

第二天上午,我买了一份《邮报》,看到一则头条新闻:“社交界名流麦迪逊夫人晚宴归途中遭抢劫”,旁边有一张麦迪逊夫人的照片,她露出脖子上的淤痕,说是我抢劫时留下的!我厌恶地扔掉报纸。瞎扯,门房就是证人,他一定知道这是谎言。

当然,她可以贿赂他,叫他撒谎,这是很容易的。现在,她可以公然出现在社交场合,因为那淤伤找到了理由,那理由就是我!

我可不愿意这样背黑锅!

我把那条新闻从头到尾读了一遍。陪伴她的那位男士是她的丈夫,一位著名的股票经纪人,但是这并没有解开我心头的疑惑。

我又把那条新闻读了两遍,久久地注视着照片上的脸和淤痕。

然后,我决定再见见她。

“是麦迪逊太太吗?”

电话那头的声音似乎很犹豫。“是的,你是哪一位?”

“我在中午的报纸上读到抢劫的新闻,太可怕了!”

“你是哪一位?”

“这无关紧要,我只是一个可能给你弄回项链的人。”

“如果你有什么消息的话,请打电话给警方,或者通知保险公司。”

“麦迪逊太太——”

“你是谁?”她又问。

我听见她倒抽了一口气,同时知道她听出了我的声音,“你就是抢我的那个人!”

“但不是那个想掐你的人。”

“你要什么?”她的声音就像陷入绝境的蛇一样,发出冷冷的嘘声。

“我要什么?和你见面,和你谈项链的事,也许安排归还的事。”

“要多少?”

“我的价格是很合理的,我们可以面谈。”

“好吧,”她想了一会儿后说,“你可以来我这里。”

“不,多谢了,我可不喜欢警察。”

“那么在哪儿呢?我也不喜欢窃贼。”

“你知道布莱安公园的花展吗?那里有一个大帐篷,展期一周。”我要选一个人多的地方。“我会去的,什么时候?”她问。

“四点怎么样?”我不想给她太多的时间,免得她想报警。

“好吧。”

我挂断电话,匆匆离开公用电话亭。我知道警察不会追踪到这个电话,但还是谨慎一点为妙。

四点差十分时,我来到布莱安公园的大帐篷里,侦查一下附近是否有便衣警察。一切似乎很正常。四点整,我看到她在42街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急急忙忙地走进公园。

她独身一人。

没有橡皮鼻子和八字胡,我想她不会马上认出我的。我在人群中绕着她走了两圈,确定一下是否有人在监视她,最后,我向她走去,她正在观赏一盆兰花。

“我们以前没有见过面吗?”我平静地问道。

她转过身,微笑着说:“我想我们见过。不过,没有了八字胡,我一下子没有认出来。”

“花展好看吗?”

“说实话,我对此一窍不通。”她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很好地遮住了她脖子上的淤伤。“我为昨晚的事抱歉,”现在看见她,我知道我来对了,她是个神秘人物,哪怕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也值得来这一趟。

“有什么可抱歉的?那是你的职业。”她第一次正视着我,“不过,你的本来面目要好看得多。”

“你没有报警?”

“没有。我觉得这儿很安全,”说着,我们两人一起漫步走出帐篷,找到一条长凳坐下。“现在谈谈项链的事吧。”

“你愿意赎回去吗?”

“保险公司——”

“我不和保险公司打交道,你可以领到赔偿,又得到项链。”

“那是违法的。”

我耸耸肩。“你昨晚不该戴它,像你这样国色天姿的女人是不需要钻石的。”

“谢谢你的夸奖,”她说,“我以为只有三流小说里才有绅士风度的窃贼。”

“我不是有绅士风度的窃贼,不过,我不会扼杀受害人。你为什么要对警方那么说呢?”

她耸耸肩。“他们看见淤痕,自己得出了那结论。单就这点而言,如果说出真相,那就麻烦了。”

“真相是,你丈夫曾经想杀死你。”

她惊骇地瞪大眼睛。“你为什么这么说呢?”

“最初我不敢肯定,直到我确知出租车上的男士是你丈夫后,才最后认定是这样的。有人企图掐死你,但你没有报警。你戴上项链来掩饰淤痕,免得宴会时被丈夫或其他人看见?我猜你在家时不会成天戴这项链。假如你想瞒你丈夫,那么,你会用化妆品,而不会用项链。如果他知道那些淤痕,那多半是他造成的。”

“你很聪明。”

“还行。”

她的眼睛又碰上了我的。“我们谈正事吧。你要我花多少钱赎回?”

“在这种通货膨胀的日子里,可能要值二十五万元。”

“保险才保了这数目的一半。销赃的会给你二十五万吗?”

“你对这行懂得不少啊!”

“我先生和我愿意付你五万元。”

她愿意交易,这使我颇感意外,我本以为这是一个陷阱,或她会故意拖延时间。于是我和她讨价还价,故意不慌不忙地说:“七万五。”

她摇摇头:“五万,不行就算了。”

“你想从保险公司那里取得赔偿吗?”

“那是我们的事,与你无关。同意吗?”

我抬头凝望着帐篷,试着通盘考虑一下。到目前为止,这事只花了我一千元,那就是付给山姆的钱。纯利是四万九千元,这很不错。再说,我又不用冒险去跟销赃的打交道了。

“好吧,就这么定了。”

她不那么紧张了,我奇怪她为什么如此急于成交。“很好,我们能不能今天就了结它——今晚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可以,”我也是急于脱手,“在哪儿成交?”

“我们家。”

我摇摇头:“那太危险了。”

“你不相信我?”

“你相信我吗?”我反问道。

“好吧,”她叹了口气,“那么由你来决定吧,我们一定照办,不过公共场所不太好办。”

对此我没有异议。我考虑叫山姆再去偷一辆出租车,但想想还是不要这样。山姆越来越贪婪,只会增加我的开销。“中央火车站的底层怎么样?”我说,“那儿夜里关门,不过我们到那里并不难。”

“好吧,九点钟怎么样?”

“很好,就在那儿见吧。”

我留下她独自坐在长凳上,急急忙忙地先走了。似乎没有人跟踪我,但我不敢冒险。我从42街的入口进了图书馆,乘电梯上了一层楼,再溜出去,上了第5街。然后乘公共汽车回到公寓。

快到九点钟时,我变得越来越不安。他们指望我拿着钻石项链,到中央火车站的底层,和他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麦迪逊夫妇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哪儿来的五万元现金?我四点钟和她见面,那时候银行早已关门了。我很怀疑,像麦迪逊这么有钱的人,家里会存放那么多的现款?

这明摆着是个陷阱。

可是,如果是陷阱,为什么今天下午不在布莱安公园抓我呢?答案似乎很明显,今天下午我不会把项链带在身边。今晚我会带着,警方人员也会守株待兔。不过,我自有应付的办法。我早早赶到火车站,买了个甜面包,用面包袋子装项链。然后在通往底层楼梯的墙边找到一个空壁柜,将袋子放进去。再把柜子的钥匙装到一个信封中,用透明胶把它粘在一只摇晃的垃圾盖上。我想放那儿总比放在我口袋安全些。

我从楼梯走下去见麦迪逊夫妇时,底层空空的。虽然我知道这里会有警卫巡逻,但估计几分钟里不会有人打扰。

麦迪逊夫妇九点整到达,她双手插在一件黑色大衣的口袋里,他空着双手,有点洋洋得意,又有点不自在。我在饭店外见过他一次,认出他的确是麦迪逊本人。

他们来到我站立的地方,他说:“嗯,我知道你就是指挥昨晚抢劫的人。”我靠在关闭着的售票口前。

“他们说,我是可以安排交易的人,”我说。

“你把项链带来了吗?”他个子高大,一对灰眼睛冷冰冰的,我第一眼就不喜欢他。他的手指细长,我可以想象,就是这双手在她脖子上留下了淤痕。

“带来了,不过让我们先看看现金吧,”如果这时候警察出现的话,我身上没有任何可构成犯罪的东西。

没有警察出现。

“把钱给他看,”麦迪逊对他太太说。

“好吧,”她的右手从口袋里伸出来。我先看见黑手套,然后是手枪,那是一把微型自动手枪。“对不起,”她对我说,举起了手枪。

接着,她竟对她丈夫的后脑勺开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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