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他问,“你脸色惨白。”
“没什么。我认识他,十年前我在佛罗里达住过一段时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离开。”她又补充了一句,“我认为,我们最好离开这里。”
“不,我们留下来,我们不逃避任何事情,莉莎。”他温和地说。
那男人从游泳池爬出来,浑身滴着水。他全身肌肉结实发达,皮肤晒得黑黝黝的,一头金色长发,看上去像古代北欧的海盗。
他向莉莎走过来,好像昨天还见到她一样,一手抓住她的手臂,“莉莎,亲爱的,你去哪儿了?我一看见你,马上就认出来了。”他虽然和她说话,眼睛却打量着罗伯特。
“这是我先生,”她说。罗伯特可以感觉到太太的不安。“我先生罗伯特。”她强调说,“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金发男人叉开双腿站在那儿,两手放在臀部上,一副自信的样子。“你忘记我的名字,那是很自然的,莉莎。”他微笑着说,“我叫莱尼,我们好久不见了,你那时认识很多人。有没有香烟?”他漫不经心地问。
罗伯特递给他一支香烟,并且为他点着。
莱尼直勾勾地看着她,咧着薄薄的嘴唇,笑起来,“好久不见面了,再次见面真让人高兴,你真是非常漂亮,”他的眼睛看着她的身体,笑着说,“你好像胖了一点,我记得那时你很瘦。”说着向罗伯特伸出手说,“你真是太幸运了。”
罗伯特听出,语含讥讽,不过他还是很有礼貌地回答说:“谢谢你,我也有同感。”
莱尼转向莉莎,“你看到我从阳台上跳下来,有点儿吃惊吧?每次我那么跳,总会让很多旅客大吃一惊,他们没有想到,有人从那么高的台上跳下来。”他向她眨眨眼睛,“记得我吗?莉莎,我总是喜欢跳水。”
“是的,”她说,“我记得你。”
他用一只大手拍拍肚子,“身材还不错,”他又指指阳台,“我住在上面15号房间,我早晨起来,就像鸟儿一样从上面跳下来,从不走楼梯。你们两位在这儿呆多久?”
“一个星期。”罗伯特说。
莱尼弹弹烟灰,“你们两位今晚可以到我房间来,我要举行一个宴会,有些是本地人,有些是旅客,我们要举行一个舞会,你们穿什么都可以,短裤、泳衣或礼服,爱穿什么就穿什么,只要舒服就行。我呢,我穿泳裤。”
“我想我们恐怕没法参加,”莉莎说,“我们刚到,又是长途旅行……”
“啊,别这样,”莱尼高兴地说,“莉莎,我们要叙叙旧;先生,你也会玩得很偷快的。”他对罗伯特说。
“我相信会的,”罗伯特回答说,“我们会参加的,谢谢你,我们很乐意参加。”
“太好了,”莱尼说,“我们十二点左右才开始,你知道,这儿的人不大睡觉。”
当他离开时,罗伯特注视着他健壮的背影。
“我不想去。”莉莎轻声说。
“我们不一定非去不可,”他和气地回答,“但是我认为,我们应该去。”
她的脸红了。“你看见他看我的样子了。”
他缓缓地摇摇头,“他错了,他看到的是过去。”
“他只记得过去。”她抓住他的手肘,“罗伯特,我们不一定非呆在这儿,好地方多的是。”
“一个地方和另一个地方没什么不同,重要的是你。”
“那么我们离开这儿,罗伯特,说真的,我想离开这里,留在这儿,对你很不公平。”说着,她转过脸,平静地说,“我认识他的时候,我是个很肮脏的人,你听见他说的话,你看见他瞧我的眼神,他让我觉得自己非常肮脏。”
他摇摇头,“我们还是留下。”那男人讽刺的语调让他心中刺痛。
“你想证明什么?”莉莎生气地问。
“我根本不想证明什么,问题是,我们不必证实任何事。”
“谢谢你。”她说,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这微笑让他觉得很同情。
“罗伯特,他不会停止的。”
他清醒地摇摇头。他个子不高,但很结实。“他不知道他在跟谁打交道,我却知道。”
“我爱你,罗伯特。”她简洁地说,快步跑开,一个猛子扎进游泳池,她游得非常好。
过了一会儿,他也跳入池中。游了几分钟,爬出来,躺在池边晒太阳。他听着游泳池边人们的谈话和喧闹,还有孩子们的尖叫声。
他直挺挺地躺在椅子上,闭起眼睛。一个浑身是水的孩子跑过来,碰了他一下,他这才睁开眼睛,看到游泳池对面,莉莎和莱尼并排坐在游泳池边,两脚放在水里,男的在纵声大笑。虽然隔了一段距离,罗伯特还可以看见,莉莎脸上痛苦的表情。
罗伯特在心里对自己说:你真是一位勇敢的人,一位英雄,你五十二岁了,居然把她送到一个年轻男人面前。
他看到莉莎对莱尼露出微笑。
罗伯特又问自己,你已经娶了她,并且过着非常完满的生活,你还能求什么呢?如果你现在跑开,不正好承认对她缺乏信心吗?那不是正摧毁两个人之间所建立的一切感情吗?
饭后,罗伯特和莉莎散了一会儿步,然后回到房中。他们俩都很疲倦,她提议睡一会儿,他先倒在床上休息。起先他听见她在房中走动,然后听见沐浴的水声,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她从浴室出来,坐在梳妆台前梳头。
罗伯特睡着了,醒来时,房间一片漆黑,只有空调的嗡嗡声,屋里只有他一个人,莉莎踪迹不见。他可以感觉到,心在怦怦乱跳,躺在那里感到非常痛苦。
然后,他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不知为什么,他闭起眼睛假装睡着。她蹑手蹑脚地走进来,他觉得床动了一下,然后,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在黑暗的房间中,他觉得自己全身无力。过了一会儿,她起床穿衣服,他一定又睡着了,等她摇醒他时,他才明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五了。
她身上穿着一件闪亮的白色礼服,头发梳得非常漂亮,脖子又白又嫩,嘴唇红扑扑的。
“走吧,”她微笑着说,“我们要去参加舞会,你可能要披上一件夹克。”
他们到达时,舞会已经开始了。莱尼上前迎接他们,罗伯特可以看出莱尼眼中的不怀好意。房间里大约有十五个人,穿什么的都有,罗伯特看到,舞会上有些女人很可爱,但没有一位比他妻子更可爱的,他心中突然涌出一种说不清的悲哀。
客人们随着录音机播放的音乐翩翩起舞,莱尼请所有的女人跳舞,后来他和莉莎跳,把她抱得紧紧的,还不停地在她耳边低语。
到了凌晨三点,客人大都有了酒意,一位黑发女子喝醉了,痛哭起来,说她爱她的老板,可是老板爱他的太太。
罗伯特看着太太和莱尼跳舞。他看见太太对男主人说的话点点头,然后她快步离开男人,回到他身边,她的脸色显得非常苍白,衬得她的蓝眼睛非常大。
“我要回房间一下,”她轻轻说,“我要去拿一样东西,我要回去补装。”
“好,”他说,“好。”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可是他知道,就是把这里所有的威士忌喝下去,也不能解他的愁。莱尼站在房间中央,突然装出一副喝醉的样子,实际上他可能还很清醒,他跌跌撞撞地叫道:“再见,残酷的世界!”说完,爬上打开的窗户,摆好姿势,准备跳水。
一阵惊恐的叫声,从他的屋里传来,那些尖叫的人都没有见过他跳水,见过他跳水的人则笑起来。
罗伯特看到,莱尼脸上有一种嘲弄的神情,现在一切都明白了:莉莎先走一步,现在莱尼借跳水要跟过去,他们要到什么地方去幽会。罗伯特下的赌注现在输了。有生以来,他从来没有觉得这样疲倦。
莱尼越过阳台栏杆,向游泳池跳下去,这是他当众表演的特技。有些客人冲到窗前,一个女人尖叫起来,但那是嘲弄的尖叫。她旁边有好些客人都很安静。
突然,下面游泳池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那叫声划破夜空。于是,四处的灯光都亮了起来。
男人们从四面八方跑过来,他们把莱尼从池子里拉起来,把他平放在地上,等着救护车。他还活着,不过双臂折断,头上有重伤,脸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英俊了。
一位把他从水中拉起来的男人说:“他还算幸运,深水区还有三尺深的水,如果没有这三尺水,他就完了。”
警车响着警笛赶到,他们调查事故原因,结果发现,不知谁开玩笑,把两边的排水盖全打开了,因此,池子里的水差不多漏光了。
“这一定是早些时候打开的,”旅馆经理说,“从水平线漏到这个程度,一定经过好几个小时了。”
罗伯特慢慢走回他们自己的房间。池子里的水要经过几个小时,才会漏到这种程度,那大约是晚饭后他睡着的时候。
罗伯特悄悄地走进房间,室内亮着一盏小灯,他可以看见可爱的妻子正在熟睡,也许是幻想,他看到太太的嘴角居然有一抹淡淡的微笑。
罗伯特弯下腰,吻吻她,心中有一种胜利的兴奋感。
醉鬼
“蕾丝?”睡得迷迷糊糊的男人咕哝了一声。就在这时,一双圆圆的眼睛隐隐约约地出现在他头顶上……没有面孔,只有那两个在空中飘浮的黑洞,似乎要爆炸开来。接着,它突然向他猛冲过来。
布鲁·史通发出一声窒息的尖叫,从沙发床滚落到地板上。他全身颤抖地躺在那里,头脑渐渐清醒过来。
多么可怕的梦啊!那双眼睛!幸亏自己喝得迷迷糊糊的,否则更可怕。
他妒忌贝蒂。每天早晨起来,她都是那么容光焕发,从来没有睡眠不足的倦怠。不过,到底她比自己小得多——她才二十几岁。
正当他挣扎着要爬上床时,贝蒂从浴室里走了出来。由于昨晚的狂欢,她的脚步有些不稳。当她穿过杯盘狼籍的地板时,空酒瓶和空啤酒罐在污秽的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叮当声。
“我的头!”他呻吟道。
贝蒂俯下身,嘲笑道:“布鲁,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她娇声娇气的声音一直很让他着迷。现在,这声音又在撩拨他的神经,使他振作了些。
“没有,我在锻炼身体,”他自嘲说,“每天早晨醒来,我都要作运动。”
这话倒不完全是玩笑。认识她之前,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喝过酒。他心中暗想:“我是三四星期前搬到这儿来的吗?”记不起来了。每次他试图回忆起搬进来的确切日期时,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他只能记得一件事——他是在离开妻子蕾丝的那天晚上搬到贝蒂这儿来的。
贝蒂娇哼了一声,乳房在布鲁的胸口上蹭了一下。布鲁尴尬地装出要抽烟的样子,用胳膊肘将她推开。他从丢在旁边破椅子上的外套里拿出一盒烟。贝蒂把烟灰缸扔到他胸口,疼得他大叫一声。
“我去给你买咖啡好吗?”她说,朝门口走去。
“他妈的,”布鲁咕哝道,点着了香烟,“搞什么鬼,为什么不在这儿自己煮呢?”可是,门已经关上了。
他觉得很烦。贝蒂这个人从来不进厨房,如果进去,也只是拿冰块和玻璃杯。他们的食物都是从外面买来的熟食,而咖啡也是用他讨厌的塑料杯装的。记得在家里时,不论是在后院烤肉,还是全家人出去野餐,蕾丝都会为他特意准备一只瓷杯。
布鲁任思绪飘向过去,想着妻子为他准备的那些东西……煎牛排、烤鸭、糖醋排骨——他把这些都给毁了。毁了就毁了吧,也没什么,二十年的婚姻生活中他反正从来没有满足过,为什么他要为这次导致破裂的争吵而自责呢?
不错,他爱喝两杯,也很少回家。可这也算犯罪?如果是的话,那他也有很多可抱怨的事呢。
他和蕾丝一样,都是受害者。是的,她很聪明,他早就知道,也早就受够了!难道他要永远忍受她的聪明吗?而最叫他难以容忍的,就是她的性冷淡。对此,他并不隐瞒。
“也许,是你不希望我有反应,”她曾经这么反驳说。他勃然大怒。“别对我胡扯些什么心理问题,你冷淡就是你冷淡!”
“求求你,别这么大喊大叫!女儿会听见的!”她低声恳求他说。
“也许这正是她了解生活真实面目的时候,”他反驳说。
他们的女儿已经十八岁,正在楼上房间里整理开学需要的东西。
“布鲁,听我一次劝,好不好,”蕾丝的双眼在她清秀的脸庞衬托下,显得很大。“你总是不顾别人,一意孤行。每当我紧张的时候,你就生气,又不听我的解释。”
“我已经听够了,蕾丝!”他咆哮道,“结婚这么久,我得到的只有你的冷漠。噢,你真会找借口,女儿一生病你就到她房间去睡;等她好了,你又会有别的借口。总是有借口,全是借口!”他越说声音越大,丝毫不理睬妻子请求他降低嗓音的手势。“你以为我是什么东西做的?我是人,是人啊!”
“你想知道真相吗?那我告诉你,我讨厌你喝酒,我已经告诉你多少次了。真的,我受不了你酒后来碰我,你让我恶心!你明白吗?你让我恶心……”
他开着车,想到芳威公园去看篮球比赛。也许球赛能分散他的注意力,帮他稳定纷乱的情绪。但是,由于没有注意路标,他把车开进了滑雪区。为了问路,他不得不下车到附近的一家低级酒吧去喝一杯。就是在那里,他遇见了贝蒂。
布鲁在胸口上的烟灰缸里捻灭烟头。贝蒂到哪儿买咖啡去了?他的喉咙发干,嘴巴苦涩,头像裂开了一样痛。
酒瓶就放在床头柜上。但是,他认为,只有酒鬼才会一大早就喝酒,他可不是蕾丝所说的酒鬼。
虽然对蕾丝有种种不满,但他发现自己仍然在想念她。在他离家后的这段时间里,她会怎么想呢?为他的离去而难过,还是如释重负?
布鲁忧虑地想着,眼睛却厌恶地打量着四周:乌黑的木质家具,褪色的壁纸,什么都是乱七八糟的。这和他在郊区干净整洁的家真有天壤之别。
他昏昏沉沉地又睡着了。那索命似的圆东西又出现在他眼前。他大叫一声,打翻了胸前的烟灰缸。
他呻吟着从床上爬起来,摸了摸脸,发现两腮的胡子已经很扎手了。他想,最好洗个澡,再刮刮胡子。他可不想再倒头睡去,梦见那可怕的眼睛。
他摇摇晃晃走进浴室,打开喷头,正准备用香皂洗脸时,突然怔住了。
小时候,他是和表兄们一起长大的。那是一群漂亮的孩子,相比之下,他一直认为自己极其丑陋。长大后,他发现自己还说不上丑陋,只是相貌平平,有一大把胡子。
而现在那镜子中的脸不仅丑陋,而且恐怖:眼睛布满血丝,下面还有大大的眼袋,脸色发青,嘴角松驰。天哪,才过了几个星期,人就变得这么难看!
愤怒、惊慌和沮丧交织在一起,简直要让他发疯了。他一拳将镜子打得粉碎。从像蜘蛛网一样破碎的镜子里,无数双怪异的眼睛瞪着他。鲜血从他手上滴下,落到洗手池里。
他打开水龙头,在凉水下冲洗受伤的手,他淡淡地一笑,想起了他十几岁时候的事情。那次,表弟讥笑他,他勃然大怒,如果不是姑妈及时阻止,他差点儿掐死了表弟。
“你有一双屠夫的手。”姑妈冷冷地对他说。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去过姑妈家,他恨她和表弟。
布鲁用毛巾裹着手,回到卧室,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星期六,贝蒂那帮朋友的聚会很早就会开始,他们中的一半人在天黑前就会喝得酩酊大醉,剩下另一半人继续疯狂纵饮。他不想参加这样的聚会,他想离开,可是去哪儿呢?
他从地板上捡起一张皱巴巴的报纸,摊开放在桌子上,并把酒瓶放在报纸旁边。
他看了一眼体育版:纽约的扬基队和本市的红袜队今天决赛,如果他仍然和蕾丝在一起的话,他们会一同去欣赏这场比赛的,扬基队和红袜队是他们最喜欢的两支球队。
布鲁闷闷不乐地翻看报纸的其他版面,他记得蕾丝当初并不怎么喜欢球赛,但为了让他高兴,最后竟成了球迷。
一想到给蕾丝打电话,请她一起去看球赛,他突然变得紧张和兴奋起来。为什么不呢?找自己的妻子一起去看球赛,没有什么不对的。
事实上,他已经厌倦了现在的生活,他需要重新振作起来。可是,要重返原先的正常生活,除了向蕾丝低头认错外,还有什么好办法吗?虽然外表冷漠,但她心地善良。
他相信,如果她给他机会解释的话,她会回心转意的。蕾丝认为自己非常公正,并为此而感到骄傲。想到这里,他的心情轻松起来,并且开始考虑如何实施自己的计划。
他能够取得蕾丝的同情——由于他们之间的争执,他在伤心之下,走进了一家低级旅馆,茶饭不思,只要看看他的样子,她就会相信的。
在她软化下来后,他将向她保证,以后一定戒酒,并且再不乱发脾气了,这样,她一定会回心转意。
想到这里,布鲁觉得非常得意,他走到电话机前,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你好吗?琳达。”听到女儿的声音他高兴地说。
对方一阵沉默。
“嘿,琳达,我是爸爸。学校怎么样?”他问道。
“爸爸?”琳达似乎刚从震惊中醒过来,“你在哪儿?”
“现在别管我在哪儿,让妈妈来接电话,好吗?”
“你要和妈妈说话?”
“是啊,我不是说了吗?”他不耐烦地答道,他怀疑琳达并不欢迎他回家。在父母的争吵中,女儿总是向着妈妈,因为他是个严厉的人,总管着孩子。
他忽然想起,今天是蕾丝上街买东西的日子,于是他说道:“琳达,听我说……”他声音依然很严厉,因为他要琳达知道,他不能容忍夫妻间的争吵。“请你告诉妈妈,她回来后,请她收拾一下,中午在玫瑰广场附近的餐厅和我见面——我们过去看球赛前,总是在那儿吃饭。”
“是那家意大利餐馆吗?你说的是那家吗?”
“是的,”他说,对女儿的合作态度感到很满意,并且有点儿意外。“告诉妈妈,我会在那儿等她,别忘了……中午。”
布鲁满怀希望地搓着手,运气真好,她不在家,他这么久才打电话回来,她出于愤怒,可能会拒绝他的邀请。现在,不管生气不生气,她都会来,因为让他在那儿空等,是件残忍的事。
该准备一下,他的衣服还没有穿好,最好在她之前先到餐厅,否则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得被她训斥。
匆忙中,他拿起椅子上的外套,不小心踩到一个啤酒瓶上,险些摔倒,幸好他扶住了桌角,但桌上的酒瓶却打翻了,他耸耸肩,没去管它,反正这屋里已经是一团糟了。
想到贝蒂看见酒瓶打翻时的表情,他不禁咧嘴笑了。贝蒂最恨的就是浪费酒,不管是什么酒。
布鲁一边扣着外衣的扣子,一边沾沾自喜地想到自己如何征服了她。噢,也许偶尔他还会溜回来偷偷情,那样他可就享尽人世快乐了:一个是能给他干净整洁、美食美衣的妻子;另一个是能给他肉体满足的情妇。蕾丝不知道也就不会伤心了。
他吹着口哨,大踏步走出了公寓。
打翻的酒流淌到报纸上,浸湿了上面一个女人的照片。照片下面的文字这样写着:凶杀组的警探们仍在积极寻找布鲁·史通,他是一个月前扼杀妻子蕾丝的最大嫌疑犯。
据死者十八岁的女儿琳达说,她在听见父母吵架后从楼上下来时,发现母亲倒在起居室的地板上,而父亲则不见了踪影。自那天晚上起,人们便没有了布鲁·史通的消息。
警方说,到目前为止,仍无布鲁·史通的消息。
风流韵事
克拉克刚刚走到自己的门前,就听到里面的电话铃响了,他掏出钥匙开门,却又把钥匙掉在了地上,等他捡起钥匙,打开房门,电话铃已经不响了。他关上门,自言自语说,她会再打来的,一定会的。
他把手提箱放在椅子上,帽子扔到五斗柜上,外套丢在长沙发上,然后走到酒柜前,打量里面的各种酒、冰罐和玻璃杯。他大声地说道:“还是来一杯冰凉的杜松子酒吧!”
他打开冰罐,里面空空的。“该死的服务员!”
他走到电话前,刚要打电话,电话铃又响了起来,他知道这是谁打来的。他以前并不认识她,只是经常能看见她。在一个鸡尾酒会上,他们终于认识了,在这种场合相识,两个人之间一定是有什么共同之处,否则不会一拍即合。
他对着话筒说:“你好。”
“你好,克拉克。”
“是丽兹吗?”
“还能是谁?”
“我以为今晚你和你先生听音乐去了。”
“他去了,但是……我告诉他,我偏头痛又犯了。”
“你的偏头痛也太频繁了,丽兹,他不是傻瓜。”
“克拉克,我今晚必须见你。”
“我想今晚见面,对你我都不太好。顺便问一句,你哥哥是不是到这儿了?”
“我哥哥?”她微微一顿,“你是说雷吗?”
“是的,难道你还有别的哥哥吗?”
“只有一个,你在哪儿看见他的?”
“酒店对面的汽车站,不到二十分钟前。”
“那你肯定是认错人了。”
“也许吧。不过说来也怪,我觉得汽车站的那个人似乎也认识我,我觉得他故意把头扭开了。”
“雷不会那样的,毕竟你见过他一面。”
“他已经刮掉了那个八字胡。”
她哈哈大笑,“问题就在这儿,雷宁肯舍弃一只胳膊,也不会刮掉他的胡子。现在说正经的,我有重要事情要告诉你,但要当面说。”
“你想好见面地点了吗?”
“有一个地方离这儿好几里远,可非常合适,我二十分钟内,开车来接你。”
“好的,”他对镜中的自己微微一笑,然后又摇摇头说,“你不要在酒店门口,街头有一家丁森鞋店,八点五分我在那儿等你。”
他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她却迟到了五分钟。在等待她的几分钟里,他心想,如果继续和她交往,将危及自己的事业。直到前天,他才知道,自己和她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多么危险。前天,他发现,这位新近和自己交往的美丽女子,原来是乔治·桑普的夫人,而乔治·桑普是CD公司的董事长。
这段时间他正在为CD公司工作。克拉克是纽约一家咨询公司的建筑工程顾问。六个星期前,公司派他来CD公司做兴建行政大楼初步设计的研究工作。到达这个陌生城市后不久,他在酒店的鸡尾酒会上,认识了丽兹。
两人似乎从一开始就知道,他们之间不止是一夜之缘。克拉克知道,这位丽兹是桑普太太,嫁给了一位很富有的老头,但那时,他并不知道乔治·桑普是谁,即使他听说过CD公司的老板姓桑普,他也早忘得一干二净。
他们的恋情发展得很顺利,两人从酒吧到餐厅,从旅馆到酒店,尽情享受肉体的欢乐。
克拉克是一位事业成功的单身贵族,像他这样的人,通常是比较小心的。但是这一次,他深受丽兹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的态度影响,沉醉于温柔梦乡中。
三个星期前,当他在纽约一家旅馆酒吧偶然遇见她时,他就该明白丽兹的鲁莽性格。那天,他回纽约和公司同事讨论建筑草图,因为还有十五分钟晚班火车才到站,所以他走进一家旅馆酒吧,想喝一杯,谁知却迎面碰上丽兹,她正和她那位面貌凶恶的哥哥从里面走出来。
“太巧了,”丽兹说,“这世界真小。”
克拉克嫉妒地望着那个挽着丽兹,留着八字胡的男人。那人长着一双充满野性的蓝眼睛。“世界真是太小了。”克拉克说。
他的声音中肯定带有指责的意味,因为丽兹马上说道:“噢,克拉克,我要你见见我哥哥雷。雷,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克拉克。”
握手时,雷说:“很高兴遇见你,早就听丽兹谈起过你。”
“希望不是坏话。”这话与其说是给雷听,还不如说是给丽兹听。
但雷回答说:“二者都有。”
克拉克有些不自然地对丽兹说:“我乘四点十六分的火车,要不要一起回去?”
“我很想回去,可是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办,这样吧,我一回去就给你打电话,好吗?”
“好的。”
她的确很守信用,那天晚上十一点多,她打来电话。她解释说,他哥哥是个赌徒,债台高筑,她是去纽约救他的,“否则,”她说,“会有人杀了他。”
“杀了他?”克拉克记得,自己对她那种无所谓的态度感到非常意外“太过份了吧。”“他交的就是那种朋友。”丽兹答道。
他早该知道,和这种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交往很危险。现在,他知道了,可是不是太晚了呢?他正在沉思的时候,一辆白色敞篷轿车开到他身边,停了下来,他上了车,汽车继续向前开去,丽兹热情地拍拍他的膝盖。
克拉克说:“你不能开辆别的车吗?比如说黑色的?”
“你还在担心我丈夫呀?”
“‘担心’这个词还不够,我真该去检查检查脑袋。每次想起前天和哈利的谈话,我的心就凉了半截。”
“你该喝一杯,暖一暖。”
“你打电话来时,我正要倒酒。是的,我确实需要喝一杯。”
“谁是哈利?”
“老板公司的建筑协调人。”
“哦,是他呀。”
“幸亏他是个笨蛋,否则等他弄明白了,我的工作也完了。”
“告诉我,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酒店的服务员告诉他,乔治·桑普的太太和一位客人有染,然后把服务员向他描述的客人模样向我描述了一遍。我问他谁是乔治·桑普,他说,就是CD公司的董事长。可我到那时还没想到你和他的关系。你瞧,我这人一旦着迷,就变成了呆子。”
“知道这事以后,你一直在担心?”
“你知道,我是凡人。乔治那种人一旦知道你我的私情,会把我整死的。他还可以取消与我们公司的合约。我们老板是个生活态度严谨的人,我离开后,他连推荐信都不会给我写。”“我给你写推荐信。”
“人事经理们可不会那么容易上当。丽兹,我们要去哪里?”
“那个地方离这儿还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是在一片松树林里,前面就有一个湖泊。那家咖啡厅的烹调手艺是一流的。”
门卫小心翼翼地扶丽兹下了车,衣帽间的小姐尊敬地称她“夫人”,经理向她问候桑普先生的健康,侍者问她要不要冰一瓶香槟。由此看来,克拉克明白,他们夫妇是此地的常客。
他们刚坐下来,克拉克便开口道:“我们还不如在市内租一个橱窗。”
“这儿挺不错,”丽兹自得地说道,“你不喜欢这儿的情调吗?”
“情调是不错,可并不隐蔽。这儿的人似乎都认识你和你丈夫。”
“那正是我选择这里的原因。”
“什么?”
侍者出现在桌旁。克拉克叫了杯酒,丽兹也叫了杯香槟鸡尾酒。
丽兹从包里取出一支烟,一个侍者立刻为她点上了火。“什么原因?”克拉克再次问道。
丽兹吐出一口烟,说道:“嗯,也许我应该告诉你实话。老头子开始怀疑我外面有人。”克拉克眼前霎时一片黑暗。
“这是迟早的事,”她继续冷冷地说道,“你已经看到,我并不怎么谨慎。”
克拉克舔舔嘴唇,“他、他是不是已经……?”
“他是不是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是的。”
“什么?”
“他聘请了私人侦探跟踪我。”
“哦,天哪!”
丽兹大笑,“别那么紧张,你看上去像个吓破胆的小男孩。”
克拉克努力保持着镇定。“丽兹,你不知道这件事的复杂性,也没有看出它的利害关系。”
“我想我还是能看出的,”她神秘地笑着说,“第一,它关系着你的工作。”
“完全正确。”
“还有我的生命。”
“你的生命?这是什么意思,丽兹?”
“假如我听凭老头子把我的丑事搜集起来的话,我的生命就一钱不值了。我的结果是名誉扫地,而且得不到一分钱的赡养费。一个白手起家的人,自尊心受到伤害时,报复起来是无比残酷的。”她顽皮地瞟了他一眼,“克拉克,等你年纪大些,手头有些钱时,也会像我丈夫那样的。”
“照现在的情况看,我不会富有了。那个侦探跟踪你多久啦?”
“自从那晚我们在酒店的鸡尾酒会上认识开始。”
饮料送来了。克拉克迫不及待地喝下一大口。他叫的酒很浓、很凉。胃里火辣辣的感觉反而使他清醒了。“等等,我得把这件事弄清楚,”他恐惧地说道,“你是说一个私人侦探,在过去几个星期里一直在跟踪我们?”
“是的。”
“而你一开始就知道此事?”
“是的。”
克拉克举起酒杯一饮而尽。“那么我想乔治什么都知道了。”
“不错。”
“他已拿到报告和……一切?”
“他昨天收到了全部报告,还有照片。别冒汗,再来一杯,别发抖。”
侍者朝这边走来。在他没走到之前,克拉克又问道:“你特意把见面安排在这儿,为的是让侦探跟踪?”
“那人今天上午领了酬金,他已经完成了任务。”侍者把电话机放在桌上,弯腰在地板上接上插头。“夫人,有您的电话。”他说。
“我一点儿也不明白,”克拉克说。
她一手按着话筒,说:“克拉克,一会儿你就会明白的。”说着,她转向侍者:“再来一杯香槟鸡尾酒。”然后她拿起话筒:“我是桑普夫人。”听了一会儿,她放下电话。她的双眼闪着泪光。
克拉克被她的变化吓呆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克拉克,你不用再担心了。”
“为什么?”
“我刚刚接到电话,十分钟前,我丈夫在音乐厅的男洗手间被人枪杀了。”
克拉克说:“你在开玩笑。”
“生死大事,我从来不开玩笑,”丽兹回答说,“所以,我才会安排这样一个不在场的证明。”
“不在场的证明?”克拉克被搞糊涂了。
“我想我们可能会需要这样的证明的,”丽兹愉快地说,“当警察开始调查,并看到侦探的报告时,我们就成了最大的嫌疑犯,难道不是这样吗?”
“是的。”
“可是,他被枪杀时,我们是在这里,在这个远离犯罪现场六十五英里的咖啡厅里,正在喝香槟酒。当然,也许会有人怀疑我们雇用了职业杀手。可我们知道那不是真的,是不是,克拉克?”
“我们真的没有吗?”克拉克反问道。
“除非你要那么说。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承认你我之间有阴谋的。”
克拉克麻木的脑子又开始转动了。“像刚才那种电话,就是为了让警察去查的,是吗?”
“是的。那是一个赌马经纪人打来的,他告诉我圣安提纳赌马场最后一场的结果。我赌了五百元,输了。他们可以查到的。”
“丽兹,谁干的?”
“你真想知道?”
“是你哥哥干的,对吗?”
“我没有哥哥,”她坦然地说。
“你知道我指的是谁,雷。”
“我不认识任何叫雷的人。”
“哦,管他叫什么名字呢!”
“无论他叫什么名字,都让它成为秘密吧。”冰冷的语气,那是克拉克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的。“为了要保住这个秘密,我们才编出了你这个人。”
“这是什么意思?”
“你难道猜不出来吗?我们编出你这个人,完全是给乔治和侦探看的。这就叫声东击西。而你确实把他们引到叉路上去了。现在,为了应付警方,我们的戏还得演一阵。”
他举起酒杯,猛喝两口,心中觉得好冷
宴会与谋杀
格林在沦落为骗子之前,是一位演员。他身材高大,浓黑的头发中夹杂着几丝银发,那浓密的八字胡使他看上去像个希腊人。
那一年,他一直在格林威治村混日子,打算在演艺界另起炉灶。他演了几次电视广告和小剧院中的一些角色,但说不上有什么成就。但是,两个月前,他本来有可能在一部电视剧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但最后又落空了,这使他非常沮丧。
事业上失意,情场上得意。两个星期后,他邂逅了玛丽。他是在一次聚会上遇到她的。她身材苗条,一头褐色长发,真是一个迷人的尤物。他们坐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欣赏即兴短剧。两小时后,他们在一家酒吧分享了一瓶红酒。
他们邂逅的那个周末,雨一直下个不停。他们在她的公寓呆了两天三夜。她的公寓坐落在东54街。格林从来没有遇见过像她那么可爱的女孩。她父亲山姆是一家大电业公司的董事长。三年前,她父亲企图阻止她进入演艺界时,她离家出走当了秘书。她一边工作,一边等待着演戏的机会,总希望自己有朝一日成为当红演员。
她有个哥哥,叫罗纳德。兄妹两人并不怎么合得来。哥哥在纽约主持分公司的业务,心中只有钱。
她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似乎认为世界随时都会垮下来。她自称是个宿命论者。她在纽约只有一些朋友,除了哥哥之外,没有任何亲人。
格林不想只和她做露水夫妻,而想要她陪在自己身边。她人长得好,又有钱——至少,她父亲去世后,她会继承一大笔钱。
她告诉格林,她生活中另外有个人,那人叫麦德隆。他是个年轻的律师,在华尔街工作。他是个极其可靠的律师,有一座豪华的办公大厦,每天换一套西装。他迫不及待地想和她结婚,从而使她摆脱演艺圈,回到原来的金钱世界。她不知道怎么摆脱他,但她知道,他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人。
格林没有告诉她,自己在诈骗圈的那段不光彩的经历,只是说自己飘泊多年,有时做些无意义的工作来弥补演戏得来的微薄报酬。但是,后来她还是知道了。格林不知道她是怎么知道的,也许是她向麦德隆提到格林,麦德隆找人做了调查。总之,她告诉格林,她已经知道了他的底细。那天是星期六,他们在做彩排。排练结束后,格林到她的公寓去吃午饭。等他坐下后,她便开始质问他。
她非常伤心,不是因为他曾经是个骗子,而是因为他不信任她,没有把一切告诉她。他向她道歉,可是她仍然不能回心转意。她说,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请求格林两个星期内不要打电话给她,也不要去看她。格林就这么离开了她的公寓,在酒吧消磨了一个下午。
大约六点钟时,格林想起,那天晚上有人邀请他去参加一个宴会,主人是马戏团的后台老板之一,他住在西84街。于是,格林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格林威治村的家中,沐浴、更衣,并吞下大量的咖啡使自己清醒过来。
举行宴会的是莫林家。他家所处的公寓大楼坐落在百老汇十字路口的东边,几乎占据了整个街区,是一幢由玻璃、瓷釉和钢铁组成的现代化建筑。他家的门牌是10D,格林看看手表,时间是九点过几分。晚风清凉,走在路上使人觉得非常爽快。
来到大厦门口,三对衣着整齐的人正好也要进去。格林并不认识他们,但和他们一起进了电梯,又出了电梯。莫林夫妇说他们住在左边最后一家。那扇门正好大开着,音乐和嘈杂的人声从里面传来。
房间显得很拥挤,三四位身穿白色外套的侍者端着饮料在人群中穿梭。人群的嘈杂声和刺鼻的烟味让格林感到恶心。他在人群中寻找剧团来的熟人,想和他们聊聊天。可是,他失望了。突然,在前面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他看见一位少妇。她站在一扇敞开的窗户前,贪婪地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她矮小、瘦削,皮肤是深色的,头发剪得很短,像个男孩子。她脸上茫然的神情让格林心动。于是,他挤过去,来到她面前,作了自我介绍。接着,他问她的姓名。
“美娜,”她说。
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让格林想起玛丽,似乎她也是个多愁善感的宿命论者。他们聊了起来,几分钟后,他便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她穿着一身银色的衣服。当格林碰她时,她抬起头,冲他忧郁地一笑。他向她建议说,离开这个纷乱的地方,另外找个安静的去处。“哦,好的,”她急不可待地说,把杯子放在窗台上。她捏捏格林的手说:“我们就不必麻烦主人了,自己悄悄溜走吧。”
他们穿过拥挤的人群,走进电梯,来到街上。在几条街外,他们找到了一家僻静的酒吧。之后,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来到格林的住处。
他们俩都喝了不少酒,所以那晚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在梦中。在某些方面,美娜和玛丽并不相同——她少言寡语,格林只知道她已经结婚,但丈夫经常打她。几个星期前,她忍无可忍,终于离家出走。她要格林把所有的灯都关上,因为她不想让他看见她丈夫在她身上留下的伤疤。
星期天上午他醒来时,她已经不见了。枕头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温柔的人,我将永远感激你。美娜。”如果没有这一张纸条,昨晚的一切肯定就是一场梦。
然而,仅仅半个小时后,令人销魂的美梦就变成了可怕的噩梦。
大约十点钟,格林刚刚冲完沐浴出来,就有两位警察来敲门。那位胖的自称李警官,那位粗壮的波多黎哥人是丘普警官。
“你认识一位住在东54街264号的玛丽小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