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在韦尔办公室里,他得到了可以更进一步试验第三章 技巧的机会。.5
朱迪想,哦,假如可能的话,多希望把整个屋子都毁坏,当柴火烧!想到毁坏,她才想起,假如她烧任何家具的话,她的计划将灰飞烟灭。
她想到说明书上有煤油灯的使用说明。
可是,放在哪儿了呢?
她点了蜡烛,借了烛光在壁橱中寻找。没有煤油灯。现在唯一没有找的地方就是地下室,可是,那儿很黑。她考虑发动汽车,在车里取暖等候。可是继而一想,开到这儿的途中,她只停车加过一次油,她不敢冒耗光汽油的危险。不,一定得找到煤油灯。于是,急急地朝地下室走去。
她小心地避开第一个台阶,留心着下梯子。到了地上,她踌躇了一下,让眼睛适应闪烁烛光圈中的幽光。她哆嗦着竖起衣领,天可真是出奇的冷!
她在梯子下面的一个小凹室中找到了煤油灯。记起说明书中的说明,她查看起刻度,看看是否还有煤油?有,她双手抱起煤油灯,夹在臂弯里,以便腾出手抓住蜡烛。
爬梯子的时候,她停在梯顶附近,把煤油灯放在梯顶,然后再缓慢而小心地跃过第一个台阶。
当她抱着煤油灯进入前面房间时,突然想到,把珍珠整个放在同一个台阶,致命的可能性不大。她把煤油灯放在壁炉架上,想了一会儿。假如哈里急于关闭水源的话,有什么办法阻止他一步跨两个台阶呢?而且像她一样,避开散有珠子的那一阶?
或许应该多放置一些。她伸手到炉火中去暖一暖手,这时她又想抽烟了,但是即使身边有烟,也不能抽了。哈里随时会进来,连点煤油灯的时间也没有了。
她急忙走回地下室的门口,将蜡烛放在梯子中间,蹲下来捡起一把珍珠,放在口袋里。站起来后,躲开第一个台阶,继续一阶一阶地走下去。
她坐在第四个台阶,两腿叉开搁在下一阶,把数颗珠子撒落在两腿之间的空间。然后以同样的姿势,坐到第三阶,重复着做,再到第二阶。
她看着成果,心里感到高兴。当她伸手向后,想要上楼梯口的时候,手打倒了蜡烛,她躬身想再抓住蜡烛,身子失去了平衡,手掌同时压灭了烛火。
她尖叫一声,狂乱地挣扎着,想恢复原来的姿势。但当她努力挣扎时,双手扫到最上层的珠子,珠子正滚到她站不稳的地方,因为站立不稳,一瞬间,她就摔倒了。她的肋骨、双肩和双膝碰到冷硬的石梯,人一直滚落到地下室的地面上,人事不醒。
当她想以手肘支撑着起身时,麻木的疼痛穿过她的全身,使她动弹不得。她痛苦地流下眼泪,泪水立刻在冰冷的面颊上结成了冰珠。躺在这儿的本该是哈里,而不是她!相反的,如果他很快来解救她,那将比受伤更糟,比恐怖的黑暗和寒冷更坏。由于这个倒霉运,哈里可以想办法转变她本来计划给他的死亡。
“病人现在似乎休息了,医生。”
“唔,这倒是好现象。”医生透过金边眼镜,看了一下表,“当他们送他到这儿的时候,他的确叫人手忙脚乱了一阵,可怜的人,他连自己心脏病发作都不知道。李小姐,知不知道他是谁。”
“他不是本地人,他告诉救护人员,他住在二十里外的乡下,有一幢房子,那儿没有电话。”
医生接着说:“他没有说别的?”
“他不停地喊玛丽,可能是他太太。”
医生在图表上做了记载。“我看他戴有结婚戒指,假定他太太和他住一起的话,我们得通知她,越快越好,或者通知警方到那地方,告诉她,可能她正在怀疑发生了什么事呢!”
“我怕她不和他住在一起,”护士说,“他太太死了。”她拿着皮夹子的照片和剪报给他看,“救护人员赶到时,他手中拿着他妻子的照片和她的讣告。”
“我们必须想办法叫他安静,不要胡思乱想,给他注射镇静剂。”
“是的,医生,今晚我值特别班,一位值大夜班的小姐打电话请假,说外面冻得打不开汽车的门。”
“难怪呀,”医生说,“气温在三十度以下,呵呵,风从厚厚的水泥墙中吹过来了。”他摇摇头,“像这样的夜晚,李小姐,我愿意放弃一切,住南部的佛罗里达去。”
第八个受害者
我的车速差不多达到八十了,不过,公路长而平坦,使人感觉不出有那么快。
坐在旁边的是个红发孩子,正在听汽车里的收音机,两眼明亮,透着一丝狡黠和狂野。当新闻播放完毕时,他调低了音量。
他用手擦擦嘴角,说道:“到目前为止,他们已发现了七个受害者。”
我点点头:“刚才我也在听。”我一只手放开驾驶盘,揉了揉颈背,长时间的高速驾驶,使我感到有些疲惫和紧张。
他看看我,狡黠地笑了一下:“你紧张什么?”
我的眼睛向他迅速地瞟了一下:“没有呀,我干吗紧张?”
那孩子的嘴角一直挂着一丝狡黠的笑意:“爱蒙顿城周围五十公里道路,已全部设下路卡。”
“我也听到了。”
那孩子几乎格格地笑了出来:“对他们来说,他是太聪明了。”
我瞥了一眼放在他大腿上的布袋的拉链:“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吗?”
他耸耸肩,“我不知道。”
那孩子的身高比普通人矮一些,属瘦削型,年纪约十七八岁,长着一副娃娃脸,也许实际年龄要大上四五岁。
他在长裤上揩了一下手,“你没考虑过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吗?”
我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前方的道路,“没有。”
他舔了舔嘴唇,“也许,他是被逼得太甚了。他一生都在被逼迫之中,总是有人在命令他做什么,或不许做什么,若哪次被逼迫得太狠了,他就不顾一切了。”孩子说着,眼睛凝视着前方,“他爆发了,一个人能忍受的就那么多,然后就有倒霉的当出气筒。”
我放松脚上的油门。
他看着我,一脸的迷惑,“你减速做什么?”
“汽油不多了,”我说,“前面那个加油站是四十公里以来,我看见的第一家,可能还得跑上四十公里,才会有第二家。”
我驶离路面,停在三个加油机旁边,一位老年人绕到我的驾驶座位旁边。
那孩子打量着加油站。那是一幢小建筑,四周是一片麦田,加油站的门窗布满了灰尘,显得很脏,我看见里面墙上装有电话。
那孩子轻摇着脚,“那老人真磨蹭,我不喜欢等。”他看着老人掀开车头盖查看油箱,“这么老了干吗还活着?还倒不如死掉干净利落些。”
我点上一支烟,“我不赞同你的观点。”
孩子的视线收了回来,咧嘴笑着说道:“那儿有一部电话,你要不要给谁打电话?”
我吐了口烟,“不要。”
当老人找钱给我的时候,那孩子转向窗口,问道:“先生,你有没有收音机?”
老人摇了摇头,“没有,我喜欢安静。”
那孩子咧开嘴笑了,“先生,你的想法很正确,安静的环境使人长寿。”
上路后,我把车速加到八十公里。
那孩子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要杀害七个人,可要点胆量。你使过枪没有?”
“我想差不多每个人都使过枪。”
他露着牙齿,嘴唇抽动了一下,“你有没有拿着枪对着人?”
我瞥了他一眼。
他两眼明亮,“有人怕你,那种感觉很好,当你手中有枪时,你不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是的,”我说,“有了枪,你不再是个矮小的人。”
他的脸微微红了一下。
“只要有枪,你就是世界上最高的人。”
“杀人要有很大的胆量,”那个少年又说道,“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
“那些遇害的人当中,有一个是五岁的孩子,”我说,“对这件事你有什么话说?”
他舔舔嘴唇,“那可能是个例外。”
我摇头,“没有人会那么想。”
他的两眼有一会儿似乎显得有些疑惑不定,“你想,他为什么要杀害一个孩子?”
我耸耸肩,“那很难说,他杀了一个人,另一个,又一个,也许过不了多久,所杀的人是谁,在他看来已没有什么不同了,男人、女人甚至孩子,统统都一样。”
少年点了点头,“那样一来,倒养成了一种嗜杀的习性。”
他沉默了五分钟,“他们永远逮不到他,他太聪明狡黠了。”
我凝视了他几秒钟,“你怎么会这么认为?要知道全国人都在找他,每个人都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
少年挺了挺单薄的双肩,“也许他不在乎,他做了他必须做的。现在他名声大噪了。”
我俩彼此沉默不语地行驶了一段路程,然后他扭了扭陷在座位中的下身,问道:“你在收音机里听过有关他的相貌描述没有?”
“当然听过,”我说,“上周以来一直在听。”
他好奇地看着我:“你不怕我就是那个人,你还让我搭便车?”
他的眼睛一直盯在我身上,“我的相貌符合收音机中的描述。”
“不错。”
路在我们前方延伸,两旁是空旷的平原,没有房屋,没有树木。
少年格格地笑了起来:“我看起来就像凶手,每个人都怕我,我就喜欢这样。”
“我希望你乐够了。”我冷冷地说。
“两天来,我在这条路上被警察逮捕了三次,我差不多和凶手一样有名了。”
“我知道,”我说,“我想你会更有名。我早就想到,我会在这条公路上找到你。”说着,我降低车速,问那个孩子,“我怎样?我也符合收音机里所描述的吗?”
那孩子嗤之以鼻地笑了一下,“不符,你的头发是褐色的,而那人是红色的,和我的发色一样。”
我微微一笑,“可是,我可以染啊!”
当那孩子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时,睁大了惊恐的双眼。
他将成为警方正在追捕中的那个凶手枪下的第八个受害者。
逐鹿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进山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爱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年来,在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的寒冷天气。他里边的衬衫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里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健、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他已经多年没有狩在这个地区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下了脚步。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覆盖着的老轿车孤零零地躺在那里,轮子和窗户已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来。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
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在迷路后,疲倦地在车中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走下斜坡,然后突然停下脚步。
那是一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里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洞,地板上挖几个洞,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着一顶皮毛帽,穿着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人抬起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他翻起的大衣领上的脸孔惨白而憔悴,他长着一头红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了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再弄你们下来,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那个孩子喝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喃着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想弄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已经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方,有一个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了该区一件稀奇事。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了一枪。
汉森很是怀疑: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正看见那个孩子也在看他。
“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说,想让那孩子认为自己不知道子弹洞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道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走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自如,汉森才让他自己单独在雪地里拖曳着双脚来回走。
他问:“你的脚怎样啦?”
“一点感觉也没有。”
“脱下鞋子、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轻轻揉搓,让脚恢复一些知觉。”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
“你叫什么名字?”
“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
“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心想: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作个交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出没的地区,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了,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
“一位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那个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
戈登挥挥枪,“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来不像是因为喜欢而用枪,枪是他懂得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然而,在这荒山野地,这个时刻里,枪不具有任何意义,它不具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他脱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话,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应该坚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比汉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身体健壮是如何占优势。
论年龄,汉森比戈登大一倍,可是他走一早晨的里数,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说句实话,汉森并不担心戈登的手枪,令他心烦的是,领这孩子下山,摆脱他,再回来的时间,那可是很关键的数小时,就没有时间狩猎那只牡鹿了。再要看到一头像那样大的牡鹿,会等到何年何月!
目前,在他眼中,那只牡鹿比任何其他东西都重要。他叹口气,也许那笔钱可以弥补这一天整个的损失。
猛然,戈登放了一枪,子弹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跳了起来,“你走得太快了,老头!”
本来就气恼他破坏计划,如今又来这一招,汉森火了,他转身站住,说:“小子,你再向我开一枪的话,我就把那只枪塞进你喉咙。我让你留住枪,是因为我不喜欢从你手上取走。听见了吗?”
戈登想说什么,可一看到汉森的脸色,只动了动嘴唇,什么也没说。他挥了挥枪,示意继续前进。
汉森心想,看来我必须缴下他的手枪,否则,一旦到他认为可以不必依靠我的时候,他就会开枪。他慢下步子,离开原来的路,绕到木屋的上面。
现在,雪开始越下越大,他心里一阵揪痛,这一来,今年是猎不到那头牡鹿了。
他领那孩子走了大约一小时,一棵倒地的树横在他眼前。他踢掉一些雪,将来福枪倚在树干上,示意戈登坐下来休息。
“为什么要停下来?”戈登用枪对着他。
“老经验了,”汉森说,“走五十分钟,休息十分钟。你要走长路的话,那样就比较轻松。”
戈登不可能知道,其实木屋只在十分钟的路程外。
“你疯了!”戈登尖叫,“这么冷的天,我的脚都已经僵了,又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来,”汉森很冷静,“我手伸进里面的衬衫的时候,不要紧张。我里面有两个三明治,不是枪。”
汉森扔了一份三明治给他,戈登一手接住。
“你说有两个,我两个都要。”
汉森微笑着,扔给他第二个三明治,然后掏出热水瓶,“你最好连这个也拿去。”
“你相当慷慨嘛,老头。”戈登撕开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费的,你要付钱,应该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头。那笔钱我费了好大劲儿,怎么会轻易给你?”
“哼,虽然那样,你还是会给我的。要活命,那还是低价钱呢。你们昨夜怎么上了那辆老爷车呢?”
“逃出那个镇后,我们在一个弯道处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然后爬上一棵树,逗留在那儿,希望可以拦住一辆车。但是,好久才过来一辆车,还差点碾死我。估计他们会去报警,所以我们抓着手电筒,逃入林子,想找个屋子过一夜。事情就是这样。”
汉森笑了,“你以为你们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们是多么幸运!这高山上没有人居住,我想你们是误打误撞,撞上那辆破汽车。”
戈登喝完了茶。
“也是好事。斐克中弹了,快见上帝时,开始下雪,手电筒的电也差不多用光了。我找到一些干柴,生个火。下一件事我所知道的,就是你来了。”
汉森摇了摇头。
“你知道你应该冻死,不是吗?你刚刚用完一个人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运气。”
“少说废话,”戈登摆了摆手,“走吧!”
汉森纹丝不动。
“不付款之前我绝不走!”
戈登打开了手枪的保护盖。
汉森举起了左手,“戈登,你玩过扑克牌没有?我握牌坐着,你要掀牌,你想谁会赢?你开枪杀我,然后你在山中到处转,一直转到死亡,也许你的运气不错,能找到一条路,或一间房子。可是你那双糟糕的双脚呢,我估计顶多再能走数小时,然后你就成了一个真正该做截肢手术的患者了。另一方面呢,我可以领你到处转,一直到你冷得撑不住,两腿坏得向我讨饶,求我背你。等到那时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取走钱,一走了之。我是宁愿你现在把钱交给我。那样我们两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双腿和生命不值八千元吗?”
“假如我给你钱,你能多快领我下山?”
汉森耸耸肩,撒谎道:“也许一小时吧。”
戈登开枪打到汉森头顶上方的树枝上,震得雪花散落。
“我愿意再跟你走一小时,到那时如果我们还没下山的话,我就杀死你。假如你现在不走的话,我就在这儿杀你。因为我估计,我距你要带我去的地方,只有一小时路程。”
汉森叹口气,伸手去取来福枪,他觉得自己逼这孩子已经逼迫得够了。
戈登虽然吃了食物,喝了热茶,但仍在半僵冻中,而且靠那双不灵活的脚磨磨蹭蹭地跟着跑,很可能已无忍耐力了。
他领戈登下了山坡,来到一道有辙迹的石砌矮墙旁,一条有辙迹的路像隧道一样,穿过树林。石墙只有膝盖高,但是墙那边的路面却很低。
这对汉森并无问题,他可以越过矮墙,轻松地跳下去。而对身体冰冷,两脚冻僵的戈登则不那么轻松了,但也别无他途。
“下面会好走一些。”汉森告诉他。
“我们走哪一边?”
汉森摇了摇头:“告诉你,没有钱,我只能领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团团飘落的雪花和树林,把他孤立在一块几平方米的世界里,矮墙和路延向看不见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告诉你,哪个方向是通向文明世界,哪个方向是通向死亡地带。
汉森拂去石墙上的雪花,坐了下来。
“你准不准备谈生意?”
戈登眯起了双眼,“我准备宰你,你这贪心的老农夫!我可不想让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独吞那笔钱。我现在应该宰掉你,自己冒险!”
“在你开枪之前,记住,如果你选错了方向,你就死了。等你认为选错时,要再回头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确的方向,你也不能确定自己能持续走多久。然后,州警来了,你就满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辆车,而我就有车。”
戈登全身发抖,一言不发。
“现在我要拿钱,”汉森语气锐利地说,“假如你到头弄得没有脚,或者死亡,钱对你何益?小子,你已经没有牌发了。你是叫牌,还是收牌认输?”
戈登再看看路的左右。
“这么说来,我是该收牌认输了,老农夫,”他慢慢地说,“你们诚实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们愿意用偷来的钱,但没有胆量出去抢。但当你碰上像我这样持枪而枪不管用的人的时候,你的手就伸出来了。”
他解开大衣,扔一包厚厚的褐色纸包给汉森。“你以为万一我给逮到时,我不会告诉警方,我把钱交给了你?”
“没有关系,他们不会相信你,我会说,你一定是在林中遗失了那笔钱,”汉森用手掂掂钱包,“这儿没有八千元。”但他并不失望,那数目打一开始就是太高了。
“是没有,也许只有两千元。那家店的经理想诈保险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戈登,才两千元?”
那孩子摊开双手,“六千元的大钞,有好大一捆,老头,你看见我的大衣有哪儿鼓出来的没有?我全给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来引火。想不想抱怨?”
汉森大笑,“因为它能使你活命,所以那可能是廉价的。”说着,把钱包塞进夹克里面。
“小子,你已经胜利了,已经给你自己多买了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者不论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惹麻烦,犯法。只要你付钱请我带你出去,那么,把枪拿开,你不需它。”
他看着戈登把枪放进口袋,然后自己转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这孩子在打什么主意,他仍留着那把枪,等到明白路的方向时,再阻拦他,要回钱,把汉森留在山上。那孩子骗不了人,但是如果认为汉森可以欺骗的话,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决定下来吧!”他不耐烦地大叫。
戈登坐在墙上,两腿慢慢地挪过去,然后踌躇起来。
对一位冻得半僵,双腿麻木无知觉的人来说,这一跳可不容易。当他落地时,准会受伤。他臀部离开墙头,然后整个人落到陡峭的土堆,滑进雪中,他失去了重心,双腿在身下弯曲。
当他平躺在地面时,发觉汉森的膝盖正顶在他的背部。汉森从他的口袋取出手枪,然后拉他站起来,指他上路。
五分钟后,戈登在汉森的木屋里烤着火。
半小时后,四个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尸首,而戈登裹在毛毯里,乘坐州警警车去医院。汉森驾自己的车跟随在后面。
戈登扭身回头看到汉森,想起他说过,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以拇指指一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知道,你们必须逮住后面的那老头,他收受赃款,逼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说,“我知道钱在汉森那儿,送你到医院后,他和我有的谈哩。”
“他要做什么,分给你一份?”
“你那样说会挨揍的,”州警一脸严肃,“虽然钱是汉森的,不过,他会把钱交出来的。”
“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他的,昨夜你抢的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样做只是还给他钱而已。”
“那么,他必定是个笨蛋。他说假如我不把钱给他的话,他就任我留在那儿,一直到死。”
州警笑了,“就我了解的汉森,我不怀疑,他会让你相信还有十里路要跋涉,才肯推你进木屋。那也是为什么这一带玩扑克牌的人,来玩之前,一定要和他限定一个界限。你从不会知道他握的是什么牌。从那部老爷车到汉森的木屋,你们花了多长时间?”
“大约一小时。”
“那正是我所推测的。从旧汽车到木屋,有好一段路。汉森带你抄捷径,那使你省了许多路程,只会使你的双脚稍稍难过几天,而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记起,当他们很快到木屋时自己如何诅骂汉森,心中又不免怀疑,为何老家伙不采取容易的方法,索性缴下他的枪,然后拿钱。
在他们后面另一部汽车里的汉森,轻轻地吹着口哨。他的狩猎计划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甭想了。
不过,当那孩子手中仍握着枪,而自己居然能说服他给钱,这正像一场龙争虎斗的牌戏一样,他桌面上有一张黑桃A和一张老K没有什么好牌可撑,而对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这一点,他心中很开心,很多年来都没有这样开心过。
想到店里的经理,口哨声突然停止了!
八千美金!
那个过着优裕生活的人,并没有因为通货膨胀而受影响。多年来,汉森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可是会计师到现在还抓不到他贪污的真凭实据。当店铺被抢时,他看出一个混水摸鱼的方法,将保险箱的六千美金,纳入了私囊。
假如任何人逮到戈登——汉森除外——那么,对失踪的六千美金,只有用经理的话来对付戈登的辩白和别人的猜测。
他们把孩子送到医院后,他和州警就要去逮捕店铺经理。
这回他没有法子窃改账册。
汉森加快了车速,心中后悔失去猎那头大牡鹿的机会。
不过,也许经理所挪藏的钱是他的补偿,他的亲自出马,弥补了不能在壁炉上挂鹿头的遗憾。
最后的安眠
在玛莎七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她收到了这个柜子。搬运工人在楼下走廊拆箱,费尽力气将柜子一阶一阶地往宽敞而曲折的楼梯上抬。当他们抬着柜子经过卧室门时,刮到了门柄,玛莎看到了,心中突然一阵颤动。
“把它靠到墙那边去。”她指挥着说,然后心不在焉地支开工人,独自打量这个柜子。很快她有了种神秘感和熟悉。
当玛莎还是小孩的时候,她经常去看她姑妈。姑妈年龄不大就过世了。每次家庭聚会晚辈们都会谈论些关于姑妈的往事:姑妈三岁时被吉普赛人绑架,姑妈的恋人曾为她自杀,林中的一些野鸟常飞到她家里要面包屑吃。
玛莎清楚地记得她们见最后一面的那个早晨。姑妈怪怪地说:“玛莎,我会把那个有很多抽屉的柜子送给你。其他孩子经常好奇地打开抽屉来看,只有你尊重别人的东西,尊重别人的秘密,那个柜子将来是你的。”
玛莎打量了一下柜子,陷入了沉思:自从看见这个柜子迄今大约有三十年了。它大约有一尺厚、四尺宽、五尺高。柜顶的形状像是一幢欧式的古老房子,呈三面扇形,中间最高。整个柜子为乌黑色,从龟裂的漆里可以看见金色的薄薄的花纹。柜子有二十四排抽屉,每排又有十五个,左下方是五个分格整齐的抽屉,每个大小相同。右边有一个小门,上面刻有“闰年”字样。实际上,这个柜子做工粗糙,每个抽屉都用老式的木柄作把手。它正和玛莎记忆中的一模一样——每个抽屉代表一年中的一天,那个小门是闰年的二月二十九用的。
记得姑妈在世时,总是和这柜子打交道,当她打开一个抽屉取出里面的一张纸条时,总会庄重而严肃地说:“看看我今天的运气怎么样。”
想到这里,玛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她知道每个抽屉都有一定次序,但是她不知道是该从元旦还是该从生日开始看抽屉里面的纸条。她曾记得那淡蓝色的纸条上面有细细的娟秀的字,但她从没有读过内容。
“玛莎小姐,你的晚报来了。”苏珊娜说。苏珊娜是个半工半读的大学生,她和玛莎一起住,上午扶她坐进轮椅,晚上扶她上床休息。自从那次意外事故,近二十五年来,她雇佣过不少女孩。有些完全是交易,有的则感情不错,毕业后远走他乡,多年来却还一直给她写信。
“这个柜子看上去的确古怪。”苏珊娜无心地说道。
“它十分古老而且完全是手工做的。”玛莎回答说,语气中有点不高兴。
“哦,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它不好,”苏珊娜忙解释说,“我的意思是说,这么小的抽屉你能装什么东西呢?我想连一副扑克也装不下,这是一种珠宝箱还是什么?”
“你不该打听这么多,”玛莎语气尖刻,她听出自己的声音里有姑妈的口气,“你应该尊重别人的东西。”
“对不起,”苏珊娜委屈地说,“我以为抽屉是空的。”
“没什么,可能没什么东西。”玛莎的语气缓和了许多。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发抖,黑暗的房间似乎充斥着一种浓浓的神秘色彩,像是雾从纱窗里筛落进来。从走廊里透过来的灯光打在那黑黑的柜子上,若隐若现。
“胡扯,玛莎,”她暗骂自己,“你是个实际的不善幻想的女人。”
她在和一位年纪比她大很多却有地位的男人结婚前,是位私立学校的教师,教数学的。她对自己聪明的大脑、敏捷的思维颇以为傲,怎么会迷信一件家具呢?她为刚才的想法羞愧,视它为愚蠢的迷信,姑妈生前把命运依附于它,是一种轻微性痴呆症。
“真的,玛莎,”第二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提高嗓门哄自己,“经过这么多年后,可能柜子里什么也没有。”虽然如此,但当苏珊娜把她安顿进轮椅里离开后,她便慢慢地、不自觉地把自己推到柜子前,用手上上下下抚摸那柜子,她逐个抽屉地摸,一连摸了几排,然后猛吸一口气喃喃地说:“让我看看里面有些什么。”
她伸手过去,拉出第一个抽屉,放在大腿上,意外地发现,里面确实装有一张小纸条。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皱折的字条。那是一张蓝纸,褪了色,而且纸质有点脆,墨水已褪成铁锈色,看起来有些像干了的血色。纸条上有一行娟秀的字,写道:从过去来的一则消息。没有标点,没有其他,就那么几个字。
看了几分钟后,玛莎重新叠好纸条轻轻地放回抽屉里。当她放回纸条时,自言自地说:“现在你看,玛莎,从过去来的一则消息,这柜子所含的就是那意思。”
那天下午,苏珊娜带来一封信,大大的厚厚的白信封,发信地址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封口的日期是二十五年前,收信人是“交给我的侄女玛莎,在她七十四岁生日那天”。信的内容是:
亲爱的玛莎:
我写这封信的时候,与你读这封信的时候,会隔相当一段时间,而你读信时,我已不在人世。我知道人们背后会笑我,说我举止刁钻古怪,但是我能知道过去与未来,最近我立下遗嘱,把那个有很多抽屉的柜子送给你,在你七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
姑妈卡伦
玛莎觉得身上一冷,那么这是“过去来的消息”,而不是柜子本身,是一则来自姑妈的消息。
随后几天,玛莎视柜子为邪恶的东西,拒绝接近它。第四天,她再也忍不住了,她跳过两个抽屉,打开第四个,“一个美丽的孩子,浅黄色的头发”。
这句话她想了很久,她想不出她认识的小孩中有哪一个是浅黄色的头发。这些天她很少看到小孩了。午饭后,她睡了一觉直到苏珊娜把她喊醒。
“玛莎小姐?”她轻轻地说,“以前你常告诉我,如果有小孩想吃甜点心的话,带他们来见你。”
玛莎抬眼看见一个可爱的小姑娘,长长的浅黄色的头发上戴着一顶小红帽。她惊异地想到纸条上的字:一个美丽的孩子,浅黄色的头发。小姑娘走后,她告诉自己,这纯粹是巧合,然而心中还是觉得不安。
每天玛莎都试图不去理会那黑黑的柜子,但是每天都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吸引着去打开一个抽屉。有一天,抽屉里的条子上写着:“一位老朋友的祝福”。果然这一天她收到许多年前一位要好同事的来信。又一天抽屉的纸条是“一位年轻的客人”。结果下午有一位过去曾照顾过她的女孩带着六个月大的女儿一块来看她。
心中虽然还有些不情愿,但是玛莎开始相信柜子里的东西了。夏去秋来,每张字条都像是拼图游戏中的一块图片,预言她的生活。柜子似乎逐渐变大而且越变越黑。虽然她一再告诉自己这个柜子不可能重述其过去,预言她的未来。
有一天她打开一个有白瓷手把的抽屉,条子上写道:一桩欺骗和犯罪的回忆。她皱着眉读完,当她把纸条放回去时,里面有轻微的响声。她把抽屉再拉出来,仔细看里面,有一枚戒指,上面镶着一颗小小的蓝宝石。
她把戒指拿了出来试戴了一下,太小。她拿着戒指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暗吃一惊,她认出了它。她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并把那戒指放了回去。心中记起自己曾向姑妈坚决地否认,说自己没有拿她的戒指,实际上,她把戒指藏在衣柜的鞋盒子里了。
玛莎迅速地关上抽屉,转动轮椅背对着柜子,浑身发抖,自言自语地说:“我不懂。”说着她又转回去面对柜子说:“我不懂,她怎么知道的?”
几天以后,有一张字条这样写道:一次谎言,铸成终身大错。玛莎苦思冥想,想找到那可怕的谎言,但是始终没想起来,这时苏珊娜送来了午饭。
“嘿,”苏珊娜说时,眼睛向外瞧,“对面人家在挂国旗,今天是什么日子?”
玛莎猛地记了起来,今天是十一月十一,是休战日。许多年前姑妈的男友来邀她去镇上游行,此时玛莎正好在姑妈家玩,在门口碰到姑妈的男友,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什么,就骗他说:“我的卡伦姑妈不在家,她和一位很帅的叔叔出去游行去了。”
第二天,姑妈的那位男友被发现死在树林里,是落马摔死的;而玛莎对他撒谎并无恶意,只是想开个玩笑而已。当姑妈的那位男友的尸体被发现时,玛莎有点惊慌失措,但当没有人提起这件事时,她慢慢地就把这事给忘了。但是姑妈知道,姑妈早就知道了!
元月十四日的条子这样写道:一桩随便的婚姻。玛莎知道这天是她的结婚纪念日,二十五年前丈夫出意外之后她就守寡至今。她沉思着,他们的确不是天设地造的一对,不过是一桩很随便的婚姻,后来她知道丈夫有了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