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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作者:断金刀 当前章节:3188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02:14

和我哥共进晚餐是件苦差事。

我们仿佛坐在玻璃搭成的房间里,一切都显得那么易碎。肉小小一团,点缀在单薄的瓷碟中。我太懒,想到要为它大动干戈,心里总有些不耐烦。

洪怀啸说过,餐桌是家人联络感情的最佳平台。既然他这么认定了,就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不管餐厅多高档,菜品多精致,坐大厅还是包厢,用刀叉还是碗筷,只要他一开口说话,我的食欲立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趁他还没开口,我拿过酒杯喝了一口,准备一鼓作气,速战速决。

谁知刚拿起刀叉,对面就开腔了:“伤口有再疼过吗?”

银亮的餐刀连一点荤腥都没沾到,被我捏在手中,泛着冷光,稍一转动,就会映见我们头顶模糊如太阳的吊灯。

我答:“都是皮外伤,没什么事。”

“我是问你的胳膊,”洪怀啸低着头,慢慢地切着盘中厚如暗红石块的肉。旁边点缀的青绿蔬菜衬得他更像在茹毛饮血。

啊,胳膊。

他提到的是我的旧伤。

为了救他而留下的旧伤,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剐蹭,留下一条开裂的伤口。去医院缝了十几针,愈合后,留下一道难看的肉粉色伤疤。平时没什么感觉,只是用手指稍一按动,就会有隐隐的痛感。复诊过许多次,医生都说不妨事,或许只是心理因素。

我是一个怕疼的人。

我收回目光,埋头专注于自己的餐盘丛林:“也没事,这几年没疼过。”

“嗯,”洪怀啸习惯接这么一声,“打架时挺有活力的。”

我没应声。

“遇事要沉稳,不然阿姨在天上也不会放心。”

“她不信那个,应该早投胎了。”

“我也不会放心。”

我向后一撤,靠在椅子上:“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麻烦大哥。”

“我不怕你麻烦我,”他抬眼看了我一下,“怎么,不合胃口?”

“等您把话都问完了我再吃,”我用餐巾胡乱擦了两下手心,重重甩回桌上。

我的话正遂了洪怀啸的心意,他轻车熟路地忽略了我的态度和情绪:“你喜欢的那个男人,姓燕?”

“嗯。”

他坐得沉稳,垂下眼去,咬掉叉尖的肉。

“他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我抱起了手臂。

我哥长得确实不错,他妈妈出生在高纬度的地方,遗传给他一副深邃的五官与立体的骨相。甚至他的牙齿也很好,很整齐,从小到大都没在牙医那里受过什么罪。

不像我,有好几颗都是尖尖的。

我妈说我是小狗投胎,走错了道,硬要钻进她的肚子里。

看我哥这副好牙口,一定是当了好几辈子的人了。

他问:“你了解他吗?”

刨根究底,仿佛在做新闻采访。

实在忍不住,我笑了一下,倾身向前,趴在桌上,低声喊:“哥。”

“嗯?”他看了过来。

“你是我哥吧,我怎么感觉你像我爸呢,”我笑着,“咱爸不认我了,我也没那么伤心,你不用补偿给我一个。”

他注视了我一会儿,讲:“好,我不问了。”

我摆出一个万分客气的微笑。

“一时的歪路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接下来怎么走。”

“至少不会走回头路。”

“嗯,”他说,“既然如此,我们还是也可以常来往。

我把一勺浓酱涂开,没有食欲,一切都成了昂贵的玩具。

我哥这话,算是一种赦免,赦免我的流放。

可惜,我已经流放太久了。

“哥挺忙的,我还是不要打扰了。”

他愿意让我回去,我却不愿意回去了。

毕竟我没有我哥的道行。

天下所有与修补有关的工作都不能让我哥来进行,因为就算裂缝如同世界著名大峡谷,我哥也会视若无睹,然后乘风而行。

“一家人,没什么打扰的。”

多体面。

我也想展示我的释然。

把盘中的一切分尸完毕,我撂下刀叉,砸在餐盘上发出咣当的声响。

“我能带男朋友回家吗?”

“不能。”

我轻笑一声。

“所以我说,我还是不要打扰了。”

我站起来,一手插兜:“我不爱吃,回家让他们帮我煮面,先走了,你慢慢吃。”

“让胡笑送你,”洪怀啸在我身后喊。

我挥了挥手,绕过屏风。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兄弟相争也是如此。我各方面都是完完全全的败者。

胡笑为我哥办事好多年,按理说可以信任,但他长了张狐狸脸,和他共处,我总觉得不舒服。

走在路上,风渐渐变冷,吹得我胃痛。

我叫了辆车。

回到洪怀啸的房子时,饭已经做好,不用猜,他一定打电话回来吩咐过。

一个人坐在餐桌前,拿起筷子正了正,草草地吃光了碗里温热的汤面。

我洗完澡,擦干头发,连着打了个喷嚏,一头栽倒。不知过了多久,我已经醒来睡去好几次,睡意不浓不淡。

我总觉得冷。

房间的味道一如从前,让我想起前些天我哥用指尖触碰我的瞬间。每一下轻按,都使我想要躲藏。由此,我也想起更深更远的,在他怀抱中的感觉。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后停在了门外。

我急忙闭上了眼睛。

门吱呀一声响了,安静了十几秒后,又轻轻关上。

这就是兄长,他会在你睡觉的时候打开你的门,却不会再往前迈出一步。

除非。

除非。

马上你就要走了,以后你们也不会再见面。

我在心中告诉自己。

就一次,就这么一次,就当看在你孤身在外许多年,老天施与你的一份见不得光的奖赏。

我坐起了身。

我梦游了无数次,身体比大脑更清楚其中的章程。

不会摸索,行为果断却也连续,就算碰到什么东西,也不会停下来。下床,缓缓行走,像醒着那样。

我拧动门把手,赤着脚走出去。

什么也没有撞到,只闻到了我哥身上的香水味。

我紧闭双眼,把自己当作幽灵,慢慢地行走,偶尔停留。

一步,两步,三步。

游荡出一段路后,那熟悉的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

像从前一样。

他和我保持着一段距离,走得很慢,很轻。

我妈说过,我小时候梦游,谁也不敢中途叫醒我,有一次她忘记锁门,我竟然直接走出了门,走上了马路,天蒙蒙亮,我妈忽然惊醒,看到我推开门,闭着眼从外面回来。

我妈说,那像个噩梦。

再后来,我上学,寄居在我哥的住处。

我哥决定跟在我身后。他从不放任我自己去走。

我停住了脚步,转身,慢慢地原路返回。

一路空荡,什么都没有碰到,却在路过某处时,闻见熟悉的香水味。

那意味着我刚刚和他擦肩而过。

而他也正沉默地站立着,默默注视着

他看出来了吗?他看得出来吗?

我掀开被子躺回床上。

一切还未结束。

我蜷缩起来,搂住半截被子,真实的困意上涌。

卧房门没有关,那脚步声再次响起,一路没有阻碍,渐渐来到了我的床边。

有一双手降落,轻柔地潜行过我颈下,另一只手则捞住了我的腿弯。

我被抱了起来,我装睡,四肢垂落,被抱着游移。

没过多久,我就被放到了另一张床上。

床铺微凉。

这我哥的房间。

我毫不怀疑。

我躺着的,是我哥的床。

下一秒,一条手臂箍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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