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城回来,唐知更和李时一起过了年。除夕那天他们在李时的别墅里亲手料理了一大桌菜,一如绝大部分普通人,闲聊看春晚,一同守岁至天明。
那之后唐知更还是成天躲在书房里,一坐六七个小时。
李时有空会到他家来待上一整天,替他磨一杯咖啡,送些点心。
唐知更这回写得笔翰如流,一个月多月就交了稿。
他中途剪了头,一头齐肩发剪至鬓角,李时看到差点当场把他拖到床上。
但又会在他背后可惜地摸摸头发,把手腕上的小鸟发圈亮给他看。
“我头发长得快。你戴着也行啊,你就是想戴着对不对?”
唐知更摸他心思摸得清楚敞亮。冬天地暖太热,他抱着膝盖坐在地上是想吃一支冰淇淋。上班时间发一个打滚的表情包是看文件看烦了,想罢工。
唐可爱学会了躺手,李时把他放在掌心里揉搓,喂一片红薯叶就能安抚下来,抱着爪进食。
家里的一切都在无声中接受了李时的入侵,没有哪个角落李时没有去过,甚至比他更熟知某样东西的摆放位置。
有次他写字不顺手,惯用的钢笔下落不明,哪都找不到。他烦躁地把纸一丢,坐进沙发里抱臂神游。
李时走过来直接打开第二排抽屉,在一盒创口贴下找到了被他丢在里面的笔。
很幼稚地藏在身后,要他猜在那只手里。
唐知更配合地猜了一个来回,总算答对了。
出版社主编挑了一个暖洋洋的午后,登门和他讨论新书相关事宜。
唐知更心知他绝不会看好这次的内容,气定神闲地倒了一杯水,推给他。自己握着杯子,加了两片柠檬。
他们是最常合作的伙伴,相对来说这家出版社对唐知更施加干涉最少。唐知更懒得与人周旋太久,他交上去的稿子就是他认为最好的版本,不会轻易因为他人的想法改动。
“唐老师,我觉得……您这次的作品是不是有点太轻率了?”
主编捏了捏眉心,有点头疼道:“您知道外界对您的评价一向是趋于神化的,这意味着您写的东西必须得不落俗套。贸然改变风格,恐怕读者不会买账。”
唐知更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示意他继续。
他向上推了眼镜框,又说:“您的性格大家都很了解,我们不想左右您的决定,也没权利强迫。这样吧,各退一步,第一批印刷量减到三分之一,先看看反馈情况,再酌情考虑增减,您觉得呢?”
“三分之一?”唐知更蹙起眉,他的畅销书几乎都达到了千多万的销量,这也奠定了他出书印刷量的范围基础,何况他这次的作品用意就在于拓展广度,最好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说实话,再增三分之一我都觉得不够。”他喝口水,静静地盯着审稿主编。
“稿子你看完了,看不上题材,或者说你认为我的选材配不上我,是吧?”
“你是不是太高看我了?”
主编见怪不怪地拿过水杯,与他碰杯,杯沿在他杯壁上一磕,耸肩道:“我只是绝大多数人中的一个。”
“最近的新人作家生意惨淡,您得允许我们利益最大化吧?”
唐知更嗤笑一声,立刻会意。
“合同拿出来吧,版税占比降了多少?”
主编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合同,呈至唐知更面前。
“和聪明人打交道果然爽快。也不为难您,一般人该拿多少我们一分不少。唐老师,请签字吧。”
“哟,百分之八,够黑的啊你们。算了,成交,写这本书也不为了赚钱。”
唐知更握笔签下三个大字,纸落云烟,字尾潇洒甩出一笔。
“记得做好本职工作,缺印漏印,宣传不到位,那就只好忍痛拜拜了啊。”
主编笑着起身,“合作愉快,祝唐老师得偿所愿。”
唐知更摆摆手,“回吧,谢了。”
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中午,李时坐在办公椅里吃便当。他手头有份工作急着解决,但秘书买的食物味道挺合他胃口,他没打算亏待自己,不慌不忙地享用午餐。
刚挑出一圈葱花,他收到了唐知更的微信。
—TZG:【图片】
—TZG:新书,第一本样书。你要来看看么,自己进来吧,我去楼下喝杯咖啡。
李时点开那张图片,唐知更只拍了书本一角。单看露出来的这一角,书封风格简直和唐知更之前的作品大相径庭。
—TZG:【图片】
唐知更又发了张图,是张自拍。他落坐在咖啡馆靠墙的单人座里,半道阳光穿行在他脸上,嘴角微微勾起,眼珠连同发丝都变得金灿灿。
色令智昏。
李时把工作抛给下属,开车跑了。
在唐知更家里转了一圈,李时在书房桌上找着了书。
封面遍布五光十色的浅色块,晕染成团,组成了一桩温暖而绚烂的心事。
书名:《窃心始末》。
翻开首页,黑色小字写道:
“渡鸦穿一身冷黑,世人唯见肃杀之气。无人在意他双翅下藏着靛蓝色的羽,泛着金属光泽的刚与柔。渡鸦求偶,即翱翔于长空而展尽繁复华丽的舞姿。唐知更此书,既为炫技,也为求偶。”
唐知更坦然地接受了调侃,并以此自喻,自娱自乐。
李时心有所感,胸中大恸。
他一页一页地读了下去。
唐知更说,他要谱写历史。一生一世一双人,哪怕无功无过,只是有情,也成就一段历史。他用空前未有的粗鄙语调,甜蜜地诉说,提起爱人的名字恰好是历史的谐音。
谱写李时。
李时眼眶涌起一股热意,他捂住心口喘了口气,平复心情。
文人的情书总有种浮夸特质,什么都往外兜,唐知更疯狂对他示爱,甚至说些让人羞臊的流氓情话。
“我的眼睛一看到他,就自动套上了可爱滤镜。控制不住,他妈的,难办。”
“他腿上的纹身如一幅精致的仕女图,美成禁忌,我的欲望泛滥成灾。”
“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他不吃葱,他不仅会笑而且笑意如钩,他穿蓝色卫衣令人爱不释手。”
“真想种一大片棉花,堆啊堆啊堆作一座洁白的棉花山。请他上去蹦蹦床,他衣衫总是单薄。”
……
“冬天烫人心窝的事物有三,一是浴室里热汽翻腾的水,二是一碗鲜浓热汤,三是踩在暖绒绒的地毯上,投进他的怀抱。”
李时很少得到唐知更的拥抱,有两次他撞过来,带着满身的暖意。
他一直以为是地毯太滑了,唐知更不小心绊倒。原来不是的,唐知更这样喜欢一个拥抱。
可是自己并不如热水和滚汤一般,可以供人取暖。冬天他的手有一点凉。下次穿羽绒服吧,就能给唐知更捂手了。
“我也不太无私。他爱吃草莓,我完全能买到纯甜无酸的品种,但我没有,因为我自己不爱吃甜。任何相互间的关系都无需过分迁就,一碗奶油能够两全的问题,不应该成为爱情的负担。如果他看到,我想告诉他。我是这样,希望你也是。先爱自己,再爱别人。”
唐知更在冰箱里准备了充足的喷枪奶油,有时他得空,也会替李时打发一碗硬度适中的新鲜奶油。
“《死亡诗社》里有句台词我很喜欢,在此处分享一下:
Teach me to love? Go teach thyself more wit, I chief professor am of it,The god of love, if such a thing there be, may learn to love from me. (教我恋爱?先教教你自己,恋爱艺术属我第一,恋爱之神,如果有这么种东西,也得先向我学习。)
我觉得这句诗天生为我打造,时光将为我作证。”
李时含着泪笑了,泪珠啪嗒滴下来,他慌忙去擦。
后半部分唐知更谈及与李时的日常交流,聊到了几个他们探讨过的人生难题。他说,李时是极少数真正能读懂他的人。
李时从来不多说、不多问,但李时去听,去看,去靠近他。
“我爱他始于一对蝶翼,衷于心。”
故事的最后,唐知更对于自身背负的种种恶名作出了简略的论述。
末尾他写道:“我就是我,清白处世,不同凡响。”
李时合上书,久久无法平静。
这么可恨又可爱的唐知更,归他了。告诉全世界,他归我了。
李时拿起手机,给唐知更发第一条恋爱微信。
—李时:我看完了,我想哭,救命
他不发表情包了,愣愣地盯着屏幕,忽然一个激灵,想起要给唐知更添加备注。
唐老师,宝贝,男朋友……什么都好,什么都是他。
—TZG(糖):就只是想?我回来了,看看你到底哭了没。
“嘀”的一声,门锁被解开了,唐知更推门而入。
他一步一步走近书房,踩着李时的心跳。
“眼睛这么红,还说没哭。”
他屈起膝盖,扳起李时的下巴反复观察。
“亲一下别哭了。”
唐知更低头吻上去,舌头钻进他的口腔,扫荡一圈,难舍难分地牵出一道银丝。
李时伸出手臂抱住他,喉咙里挤出一声喑哑的哭腔说:“你才不是渡鸦,你是我的知更鸟,受欢迎的漂亮小鸟。”
他小口地呼气,擦掉眼泪,整顿表情,抚着唐知更的后脑勺道:“没有办法释怀的话,就做我一个人的知更鸟吧,红胸蓝背,天真驯良,为快乐而歌。”
《窃心始末》正式开售的当天,网络上陆续出现了诸多讨论。
议论纷纷,全部指向一处:唐知更掉落神坛,落进世俗,吃起了人间烟火。
难听一些的,说他下海写同志文去了,江郎才尽,想捞钱想疯了。那批渡鸦论者更是抓住了新的论题,兴师动众地讨伐唐知更。
也有慕名而来的人,送上一些祝福的声音。
还有深入分析他每个字句,称道他文学人性崛起的,盛赞这是唐知更所有出版的书里,写得最好的一本。因为这才像一个活人写出来的、有温度的,能够在人间贩卖的书籍。
一时兴起一阵仿写唐知更式情书的热潮。
浑水一般,唐知更没有精力去分辨好言恶语,他这回是真的不在乎,谈恋爱占用了他大部分心神。
头顶高悬的剑坠下来了,穿刺他的心脏,变成了丘比特之箭。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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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小番外,因为懒得写了。
感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