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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终)

作者:三文愚 当前章节:15392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7:00

晚江给陆老师说了去澳洲过年的事后,她便亲自给高夫人打了个电话,抱歉自己手头有课题实在忙得走不开,笑说只能让晚江代表陆家三口同去了。高夫人非常体贴,也很好说话,并不端架子,那一通电话还打了好久。

眼看着和高家人同飞澳洲的日子临近,除了不愿意回家的陈`元一,晚江也渐渐焦虑起来。高岑今年要带粤粤回前夫那边过年,自然是不和他们一块儿去澳洲了。其实高家上到男女主人下到阿姨司机都非常随和亲切,没有大多豪门的那种戾气。只是没了岑姐这颗定心丸,晚江还是会有种失去主心骨的错觉。说到高岑那神秘前夫,晚江就止不住哆嗦。

前不久高岑说刚学会两道菜,请他们上门来尝鲜。进门的时候就觉得高岑脸色不太好,等到晚江走进客厅,才发现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样式简单的黑色套头毛衣,露出蓝灰色的衬衣领子,一旁沙发扶手上还伏着一件男式大衣。那男人身子微微后倾,任凭腿上坐着的粤粤揪着他的衣摆一下一下地扯,两个人轻声细语地对话。晚江听见高以樊在身后叫了一句“姐夫”,沙发上的男人侧过脸,唇边那点笑意的余味没来得及散去,面门刚毅,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里似有疾光掠过。他淡淡地移了一眼到晚江身上,然后朝高以樊点了点头。高岑最烦高以樊叫他姐夫,凌厉的眼神像无数飞刀一样丢过来,在粤粤兴奋的叫喊声里解释道:“他自己来的,我没请他。”晚江却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揣着哆哆嗦嗦的小心肝又看了那男人几眼,心里只在说,原来这世上还是存在着这样一种男人,能制衡高岑这样的女人。这里头,恐怕又是一段恩怨相加的爱情故事了。

于是晚江把主意打到了闺蜜身上。杜宝安当然不肯,你个没过门的高家准儿媳随夫君、公婆到南半球过大年,关我一个外人半毛钱事啊?又不是只有你们富人家才过年,我等一介草民也要回家彩衣娱亲的好吗?杜宝安态度十分坚定,绝不蹚这顿浑水。

只是她忘了这位高家准儿媳的夫君,是自己顶礼膜拜的大BOSS。于是启程那天,晚江意外地见到了拖着行李箱、脸上乌云密布的杜宝安。她从上了高家那架私人飞机开始,就戴上眼罩窝在自己的位置休眠,拒绝与晚江有任何交流。晚江又抱歉又窃喜,她其实早就放弃了,也不知道高以樊用了什么没人性的法子,左右是逃不出威逼利诱。

不过再强大的怨念也抵不过澳洲的阳光灿烂和蔚蓝海域。陈家的临海别墅非常奢华,环境优美怡人,占地千亩的高尔夫球场环绕,据说是国际标准18洞锦标赛场地。陈`元一口中的珠宝大亨老爹去了比利时的安特卫普,神经大条的老妈别提有多雀跃,两眼发光地看着两个年轻女孩子,高以樊迅速把晚江扯到自己身边,于是陈妈妈就朝杜宝安扑了过去,陈`元一在一旁听她左一句小女朋友右一句儿媳妇哟,慢慢捂住了自己的肝……

天气是一百分的好,每天一睁开眼睛就与太阳照面,总让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陈`元一终于翻身做主人,带着他们四处游玩,还去现场看了一场澳网公开赛,尽管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让高以樊十分不屑。新南威尔士州的海岸线很长,延绵不绝的沙滩和茫无涯际的大海,天空海鸟盘旋,晚江最喜欢和穿着花里胡哨的高以樊并肩在沙滩上漫步,脚上踩着热情的沙粒,手里牵着热烈的爱人。而往往这副场景后面,都跟着两个竖中指的单身男女。

他们在悉尼大概待了一周,然后到陈家在昆士兰州的一处私人岛屿过年。杜宝安暗里和晚江感叹这万恶资本家的生活品质,恐怕是怎么也理会不得寻常人家置办年货的焦头烂额。阳光之州果然是阳光普照,二三十度的气温,晚江出生以来换过的裙子加起来都没这些日子多,引以为傲的白皙肤色快要无处寻觅。

第一次在异国他乡过年,还是反季节,没有严寒没有火锅,倒是十分新奇。因为时差的缘故,他们比国内早迎来了新的一年,陆家二老先行打来电话问候,两家长辈隔着赤道聊了许久。椰树林前的沙滩上安排了烟火表演,陈`元一带头上串下跳,温馨团圆的节日,长辈们也由着一群年轻人闹腾。精力充沛的晚辈要随国内时间跨年,一大拨人在屋子里弄余兴节目,打牌游戏喝啤酒。反正晚江输掉的份额都由高以樊承担,于是她格外肆无忌惮放手大玩儿。

最后连杜宝安都倒下了,屋子里横七竖八躺了一片,晚江就溜回房间收拾了衣物洗澡。出来的时候却看见高以樊在床上干坐着,只开了一盏暗灯,见了她就开始不怀好意地笑,酒气是不少,也不知道有没有醉,然后俩胳膊往上一掀就脱了短袖。

“干、干嘛?”

他一骨碌爬起来下了地,朝她一步一步走近,不紧不慢地答:“好啊。”

晚江反应不及,对这回话感到甚为茫然。她瞧高以樊抿着嘴笑得胸口震动,终于了悟过来这其中的隐晦,双目蓦地转变成死鱼眼,嘴角一抽:“……”

捉弄成功,他抬手拍了拍晚江的发顶,捡了衣服进了浴室。

高以樊速度很快,出来的时候晚江还在和田恬打越洋电话,似乎是很值得开心的事,只听她说不了两句话就笑个不停。她站在窗前,高以樊就坐在她身后,两个人穿着同款式的男女睡衣,身上有相同沐浴液的味道,外面是隐约传来浪声的月夜,垂地的薄纱随风轻舞,其实这一刻十分寻常,却叫人直觉夫复何求。她挂完电话转身,表情和语气里皆是欢欣:“田姐怀孕了!”

他听了,挑了一下眉头,晚江弄不清他何意,眉飞色舞说着田恬和麦祁的事。因为是坐着,他稍稍仰了一个角度,安静又认真地听了许久,时不时回应着点点头,或是缓缓一笑。他目光含情,脉脉而视,伸手轻轻携住她垂在身侧的指尖,带着温柔的劲道慢慢摩挲。他深知不是一时兴起,无关此时抑或彼刻,因为有些对白注定只与她说。

“晚江,嫁给我好不好。”

“记得你后来问我讨要生日礼物么?去香港前,你和我说你什么都不缺,可我始终觉得你缺一个人,一个与你盟约的人。所以我在那天回到你身边,你看,我早就把自己都送给你了。”

“我也很贪心,想借新年难能可贵的福气、借安特卫普工匠精湛的技艺——换你余生,与我共度。”

太突然,而她果然愣住。哲人有言,生命的真谛不在于你呼吸的次数,而在于那些令你无法呼吸的时刻。

她终于,遇上了这样的时刻。

晚江在高以樊灼人的注视里悄悄消化完毕,含泪低下头去。胸腔里似乎有万千情绪呼之欲出,而眼眶一度热过一度,晶莹的泪珠摇摇欲坠,再后来,他手里忽而多出的那枚剔透无暇的圆钻,就晕成了无数闪耀的光斑。晚江都不太清楚自己是怎样接过了那枚戒指,唯有那最后一句话,雕刻着誓言的质感,长久不绝于耳。

夜风清柔,纱幔摇曳,渐渐泯然而去的耳语细吟恍若低回的谣曲,指引着这方星空下的有情人,莫负良宵。

尾声这是我要给你的暖冬。

岛上的热带植物郁郁葱葱,海风缱绻,委婉悠扬的婆娑声远近可听。阵阵蔚蓝色的漾波拂上细软的白沙滩,悄悄抹去这一路烙下的足印。穿着橘红色连衣长裙的女子,裙袂飘飘,在海天一色的岛屿上仿佛鲜活夺目的艳阳。与她牵手共步的男子,笑容洁白,伸过长手替她按住脑袋上那顶差点翻飞而去的大沿草帽。

远处沙排场地战况激烈,高以樊瞧着那对追逐打闹的活宝,笃定地说:“他们两个,早晚要出事。”

“嗯?出什么事?”晚江不由地紧张了把。

高以樊牵着她继续走,懒洋洋地说:“没什么,不用担心。”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出再大事也不过就是——爱情。

“喜欢这里么。”

“说不喜欢的人,会被扔到非洲去吧?”

他被她逗笑,转过身来,说:“北半球的现在,正是你讨厌的十冬腊月。我只好假借这南半球之夏,予你一个‘暖冬’。”

脚背上一波一波海水无声抚过,凉爽而微痒。晚江拨下吹上唇侧的一缕长发,讷讷地说:“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高以樊被这个傻到可爱的问题一时弄得哭笑不得,只是伸手揽她入怀,未有迟疑地俯首,两唇相印,舍不得离开:“和拥抱及亲吻一样,都是条件反射。”

阳光有些刺目,他稍稍蹙着眉头,但唇角却是上扬的弧度。晚江的心,像一块吸饱水后的海绵,是无法言说的充足。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你只是与之相望,就明白这一辈子,恐怕再也无法逃开他这似海情深。

这是我要给你的暖冬。

任凭四季更迭、流年消融。我的爱,穷极一生,只为你葱茏。

【正文完】

【最后再来一发小剧场吧】

三文:要谢幕啦,收起你的傲娇,说点什么好吗。

高以樊:说什么。

三文:比如……‘你想对我怎样都可以’什么的?

(晚江一边擦鼻血一边插楼:高以樊你敢说!)

高以樊:媳妇儿你放心我只说给你听。

(晚江一边竖拇指一边退下:上、道!)

三文:吃得消秀恩爱吗。算了你随便卖个萌得了……知道什么是萌吗,草字头下面一个明,会卖吗?

高以樊:……

三文:来,走一个。

高以樊:噢,亲爱的们,么么哒。

于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番外之《江城往事》(1)

高岑的记忆胶片里,有一大片难以褪色的十月银杏。小时候,在姥爷的书房里捣腾,偶然读到文章里讴歌银杏的句子,说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她看完这一句,就把书扔回书架子里去了,大抵是不屑那份情怀。可结果呢,却又实实在在地将那二三十字潦草勾勒的画面一记就是十几载。后来踏进E大,她慕名的并不是这座学府的显赫底蕴,她独独是为那片静候一隅的落叶乔木而来。

入学正逢秋时,卷过一缕风,就染黄一枝桠的银杏叶。她一人漫步在那处心心念念的林子里,几乎遮天蔽日的密度。灰褐色的树干,道道纵裂,但每一株都如此苍劲挺拔。扇叶纷繁而落,铺就起厚厚一层暖黄暖黄的软毯,仿佛延绵至无穷尽,叫人舍不得踩踏。短枝上簇生的丛丛黄叶,你只是那样看着,便好像落了一颗太阳在你眼睛里。

她向来不轻易为何所动的性子,却为这副景致感到难以抑制般欣喜。似乎明明是自己仰慕在前,可更像它早已于此处,等待了她累月`经年。

高岑总给人难以亲近的印象,哪怕生得出众,旁人也大多只是远观。其实她巴不得一个人,遇上课少又晴好的日子,就单独来银杏林前的那块斜坡上睡觉,有时也装装文青看点书,身边少不了一只高竑森几年前从日本带回来给高以樊的银色CD机,扬声放送着首首老歌。这CD机之所以在她这儿,是因为被她无良地抢了来。虽然每年只有一季秋天,这份满目金黄从来只能暂时拥有,但她就是如此钟爱此处。

遇上余笙也是在这里。

是初春,晴空高远,她下了午课并不回宿舍,熟门熟路地拐到这里来,恰好远近周围只她一人。高岑把课本往常坐的一株银杏树下一丢,蹲身、盘腿,后背往树身上一靠,抱胸闭眼睡大觉。阳光充裕,即使合眼,视觉依旧清晰感受隔了一层薄薄眼皮以外的光亮世界。鸟啼声在头顶跳跃,她潜意识里感觉自己已经睡着,因为在梦里,那些鸣叫变幻成饱满悦耳的旋律……

是口琴。

高岑睫毛一抖,因着那微微刺目的光线直冲瞳孔而来,所以慢了两拍才缓缓睁开。靠着的这棵银杏树身粗壮,差不多要双人合抱,那人似乎并不晓得,这背靠背的身后,藏了一个洗耳偷听的人。高岑歪着身子,默不作声,大胆地竖起耳朵,直到那首《青春无悔》吹毕。明明是婉转悠扬的曲子,却偏偏让她听出所吹之人深掩的忧郁来。那人一连吹奏了许多首民谣,恰巧都是高岑私心觉得还行的歌曲,所以她才不嫌这乐声聒噪,扰她一枕美梦。

落日西斜,她终于起身准备离开,许是那窸窣动静惊动了树身彼侧的人,口琴声蓦地停下,尾音在这片林子里久久不散。高岑从后头迈步出来,将背带略长的背包甩上肩头,目不斜视,脚步也未有停顿,在经过那人身侧的时候,随手丢下了两枚硬币。

那人瞅着脚边落下的两块钱,朝那位没走多远的穿着藏蓝色茄克衫的长发姑娘开口道:“同学,你掉钱了。”

高岑置若罔闻,眯眼望着远处老旧的低矮建筑,悄然勾了勾嘴角。那人只见她伸手出来朝自己随意地摆了几下,继续优哉游哉地走了。他犹豫地拾起草地上的两枚硬币,摊在掌心里瞧了良久,最后微微懊恼地摇头轻笑起来。

她和余笙,似乎就是这样渐渐相识的。通常都是她先到,但是不需要等太久,后方总能响起那支口琴被主人深情吹奏的妙音。然后都是她先走,每次丢两枚硬币也成了惯例。余笙后来还特意准备了一只搪瓷小碗搁在自己旁边,他明明是个极为无趣的人,却放任自己做了这样一件傻头傻脑的事儿。碗里头堆满了高岑留下的打赏,有几次她没有零钱,就丢纸币进碗里,然后自作主张地找回零头,一路抛着走远。

如此默契,偏偏彼此之间从未有过对话,从未正眼瞧过对方。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一种默契。

后来有一天,连日备战考试的她实在太困,靠着那树干沉沉瞌睡。余笙把自己拿手的曲目全都吹了一遍,也不见身后的人有丝毫打算离开的迹象。他活络着有些酸痛的嘴唇和口腔,他并不明白自己心里在想些什么,只是又将那管口琴轻轻凑到了唇下,从第一首曲子开始,像傻子一般,为她重头来过……

眼见着太阳落山,昏黄逐渐不再,他吹到第八首曲子的时候,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失落,丢下口琴翻身而起,两步就绕过了那棵银杏。他的心跳如此急切,快过秒针嘀嗒的速度,这感受又新鲜、又无解。入他眼帘的景象,幸好幸好,是倚树闭眸、安宁而眠——她在这,原来她在这。

他几乎是情难自禁地笑起来,一半为自己傻痴,一半为她在这。

这是余笙头一次瞧到高岑的正脸,虽然,他已经确定过很多次,这个姑娘侧脸的弧度甚美,仿佛是经由上帝之手精心雕琢。眉毛像描过了炭笔,唇色是自然的娇艳,鼻梁挺拔,面容大气,原来,她这般好看。一眼,就让所有从来烂熟于心的乐谱浑然忘却。跳动于世间的人心啊,怎会沦陷得如此毫无知觉?

高岑脑袋一脱力,扭到脖子,刹那间睁开双眼。大约是疼,她皱着眉尖儿低声埋怨了句什么,才发现那个吹口琴的男生立在自己身侧。四周寂寂,原来已经这样晚了,她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讪然地问:“你跑过来干什么?”

他很木讷,被她的嗓音撩拨到心弦,半晌才回答,而且是实话实说:“我以为你不在。”

高岑伸完懒腰,身手矫健地爬起来,扭头拍掉身后的杂草土屑。转过来时,嘴角噙着俏丽十足的笑意,她挑起一边的黑眉,如此明艳动人:“我在啊,我一直在。”

你在啊。

其实,我也在。

是曾厌弃想过,或注定与爱冷漠。直到我遇见,你眼波。

……

“唔,我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真心。如果你要,就拿走。”

“你明明还有一管口琴呢。”

“啊,我忘了……”

“榆木疙瘩,你改名叫‘余木’吧。”

“那我的心你还要么。”

“要啊,干嘛不要,我正缺呢。”

……

“家里阿姨硬塞给我一大袋月饼,木头,你喜欢什么味儿的?”

“你不喜欢什么味儿的?”

“五仁的。”

“嗯,那就给我五仁的吧。”

……

“好了,宿管大婶又在催我挂断,上楼睡觉了,你也快睡。”

“喂,你这么早就睡觉!”

“大半夜不睡觉做什么?”

“笨,不睡觉可以想我。”

……

“这样在树上乱刻,等会儿校长就来缉拿你。”

“姑奶奶我就刻了,不服的排队站好,一个个解决。”

“欸,不对,‘余笙爱高岑’,你这分明是为了将贼行嫁祸我。”

“哇噢,榆木脑袋转得挺快啊,这都被你发现了!”

“那边两个同学!对,就你们俩!鬼鬼祟祟在干啥?!”

“糟了……欸、欸?你把刻刀给我干嘛?”

“哈哈哈哈哈!跑咯!”

……

……

……

她从床上嚯地翻身而起。

卧室里拉着两层丝绒窗帘,光线被拒绝,室内昏暗如窑洞,外头是何天色也不了然。高岑含胸坐在床上,浓密的长发劈头盖下来,一张脸藏在黑发间,密闭空间里只余自己深深浅浅的气息。

梦一场。

亦是虚惊一场。

细想起来,似乎已经许久许久不曾梦见过他了。尽管那片银杏林还在,可是余笙,早就不在了。这些年他渐渐很少再来她的梦里,或许是他太恨自己,索性干脆吝啬于寄托梦境;或许是她潜意识里抵触有关他的回忆;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如此久违的梦中相遇,竟没有令她分外欣喜。

高岑伸手把扑在眼前的头发往后拨去,顺势扬起脸来的时候,被坐在角落软榻上不苟言笑的男人吓了一跳。惊悚的神情潦草一过,她已经恢复原样,揉着干涩的眼睛喜怒不明地问:“你怎么过来了。”

一声不吭地窝在角落里不说,刚拆石膏的右手还吊在脖子上,咋一眼看上去谁都要心惊。

江衍把架着的左腿收回来,踩着素色羊毛地毯走到床边,用那只还没恢复的残手探一探高岑的额头。她撇过头躲开他的触碰,江衍连眉头都没皱,在他眼里,高岑几乎就是不配合的同义词。

“儿子说你病了。”

“没有,突然头疼而已。”高岑掀开被子下床去,一并拉开窗帘,望出去像是傍晚。她任他在那里干站着,自己自顾自打开门走出去,末了又退回来两步,手指摁着眼窝,对离床头柜很近的江衍说:“手机递我。”

她侧身朝他伸着手,随后,微微皱眉。这男人明明都已经准备弯腰去取了,却突然收势般顿住身子,颇为犹豫的模样着实令她不解。江衍那左手照旧插在西裤口袋里,没有替高岑拿手机,他绕过床,先她一步走出卧室。高岑还定在那样的动作,两秒后无语地失笑,是怎样,现在连递个手机这样芝麻绿豆大的事儿都抬杠,嫌得生活太无趣么,真是三伏天吹西北风——莫名其妙。

她进到客厅的时候,粤粤正在沙发上整理自己的小书包,把练习簿和文具一样一样装进去。江衍冻着张脸站在一边,语气寡淡:“妈说想他了,今天带过去住一晚。”

吊着个手还忽然不可理喻地耍冷脸,越看越滑稽。她都想不起上一次见他认真笑是什么时候,好像,好像是粤粤出生那天。转念想想,自己对他通常也没好脸色,呵呵,哪怕是离婚快五年,双方似乎依旧以气死对方为乐。

“别纵容他吃甜食,蛀牙有他受得。”老太太宠这孙子宠得紧,宠得都要没了度数,现在不从旁敲击,往后连她都镇不住这调皮鬼那还了得。

“高小姐不一起去吗?”粤粤跳下沙发,跑到高岑脚下抱住她,小脸上写满不满,“生病了要有人照顾呀,奶奶煮的药可灵了!”

高岑不是没有看见他冲江衍偷偷龇牙咧嘴使眼色的贼样儿,但她乐意当做没看见,轻飘飘地说:“高小姐没病,高小姐要去找你秦弥阿姨。你乖乖的,别让高小姐忍不住过去收拾你。”

P.S:我愚文三又回来啦(¯﹃¯)妹纸们,让我看见你们的爪~

高岑和前夫的那些事儿,这番外有种向着万字短篇发展的趋势……我好愁苦

谢谢乃们让俺过了把好评榜榜首的瘾,忒荣幸TAT,然后发现季榜都爬上了,卧槽,没什么好说的了,总之爱你们。

番外之《江城往事》(2)

不水船。

当初和秦弥俩人为这茶馆的名字没少操心。陶青文说,就你们俩精细女人最麻烦,折腾半天弄出一喝茶的地儿,完了还要为这破招牌绞尽脑汁,挂一块儿麻布上头写“茶馆”不就得了么。高岑从来不对江衍的想法抱多大兴趣,虽然这店铺砸得是他的钱,好歹算是幕后投资人,于是她也问了问。江衍当时正乱翻一本旧书,被高岑问到,就随手指了指某处,指尖就戳在“不水船”三个字上。

高岑推门而入,老式留声机正悠悠然唱着《何日君再来》。这台古董还是秦弥不远千里跑到南方一铁杆收藏家那儿死乞白赖才买到手的,一同带回来十几盘老唱片,高兴得三天合不上眼。带回来高岑一瞧,啧啧,原件齐全、品相一流,关键是还能唱,的确是极稀有的货色。

秦弥坐在柜台里的红木椅上擦瓷杯,抬头瞧高岑走来,眼睛一亮,对旁边的人笑道:“哟,今儿是吹什么风,你大老远跑来不说,连咱甩手掌柜都微服私访来了。”

岳宁放下杯子,冲走到眼前的高岑笑眯眯,听她说着:“什么时候重新刷刷招牌上那漆,左边看着似乎掉了些。”

“大半月不来店里一次,一来就发令下旨,给您这老佛爷跪了还不成么。”秦弥从茶盘里抽出一只杯,给高岑倒上茶水,如以往一样不客气地埋怨。

“还不是给秦老板你找东西去了”,高岑从包里拿出一只蓝紫色的方形盒,表面描着繁复的金色经文,“只出产了不到十盒,金贵得很,省着点用,别败家似的拿来做厕所熏香。”

“好香。”岳宁拿过来打开,凑到鼻下嗅了嗅,气味新颖独特,是形容不出的好闻。秦弥验完货满意地收起来,唇边笑出两朵花儿:“我那半子呢,小嘉亦可想他了,怎么不来见见媳妇儿。”

“带回去了。”

秦弥闻言,笑而不语,想必是那老太太又念叨孙子了,一个月念叨十来回。离婚时粤粤是给的江家,不知怎地,两三年后竟然主动提出让高岑领去养,时不时带回江家看看便成。不过这事儿八成是老人家拗不过江衍,再不舍得,自家儿子那抽疯性子一起,决定了的事儿谁也改不了。

只是瞎折腾这样多年,作为旁观者的她们看着都嫌累,岳宁倒是替秦弥将心里话说了出来:“东西两边三天两头跑,我都替粤粤嫌累嫌麻烦。”

“就是”,秦弥接过话茬,“你和江衍又没什么国仇家恨,他不欠你什么。倒是你,高岑,欠他的东西可多着呢。”

纤细的两指捏着杯口,高岑瞧着她那副高深莫测的表情,一哂:“我不是拿粤粤还了么。”

秦弥忍不住也哂笑了一下,把湿布丢到一边去,睨着眼前这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好友:“你还敢说呢,当年突然对他从冷淡不理到如胶如漆,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正当大家以为江衍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你也下得去手给他当头一棒。分娩一完,就听见昨天还与自己温存的妻子说离婚,把生孩子当还债,你叫他情何以堪。高岑,你说你是不是死一万次有余。”

高岑低低一笑,沉默不语,良久才回道:“秦弥,你自从嫁给陶青文以后,这胳膊肘真是外拐得厉害。”陶青文是江衍的发小,穿开裆裤就拜把子的兄弟,虽然大家都是朋友不错,但当年一听说江衍要娶她,用自认为还不错的语文水平给好哥们儿写了一封掏心掏肺的信予以进谏,大抵是娶这个女人各种有弊无利云云。最后婚还是结了,陶青文也束手无策,婚礼当天直言高岑狼心狗肺把江衍往火坑里拖。

自己当时是怎么回他来着?噢,她说:“对,我不是个好女人,但他的确是个倒霉蛋。”

后来闹离婚,陶青文没少骂她,压根忘了她高岑是他老婆的密友,几乎是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喝:“这男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才遇上你这样自私无情的女人!当初你求他娶你,他那样一个骨气果决的大男人,就患了失心疯一样同意了,明明知道这么多年都是貌合神离,也甘之如饴似的和你将错就错。他不逼你不强迫你,你就真他妈以为他什么都不要?!离婚?早知今日,你当初就不该搅和他的人生,不该玩弄他的感情!我知道,当然他更知道,你一直都以自己嫁给他而自苦,结果呢,那些苦楚几乎都转嫁在江衍身上。高岑,你别忘了,痛苦从来不是你们女人独有的情绪。”

“他为什么甘愿拿一生来和你耽误,这样玩儿命似的勇气,我陶青文自愧弗如。别说你不明白,你明明这样聪明。”

“你摸着心肝想一想,在你俩这从不对等的婚姻里,他成全过你多少,而你呢?或许有一些事,呵呵,到死你都想不到。”

到死都想不到?嘁,什么东西会到死都想不到?

秦弥才不吃她这套揶揄,见她纹丝不动地陷入放空,正儿八经地说:“你呢,恃爱行凶;他呢,欲盖弥彰。你俩对峙这样多年,是时候收场了。粤粤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孩子的成长只有一回,经不起你俩大人挥霍。”

“恃爱行凶?这罪名扣的,敢情我做人烂到这个地步?还有,那陶青文乱扯也就罢了,呵呵,你都能知道他爱我?”

岳宁噗了一声,罢罢手表示不想理她,秦弥亦然,讥讽地斜睨住她:“白眼儿狼啊白眼儿狼,高岑,你就继续岿然不动吧,反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让江家那傻蛋儿老三乐意跟你耗”,秦弥顿了一会儿,最后说,“你等着吧,待哪天有什么事儿撕了你这副无所谓、不在乎的臭样子,我再来幸灾乐祸,看看到时你还能不能依旧这样无动于衷。”

店里的客人一拨一拨来,秦弥就收了话茬不再和她们闲聊,招呼几位老客人去了。高岑从侍应姑娘嘴里听说陶青文要带小嘉亦过来转转,就喝干了自己杯子里的茶水,提包说走人。她可吃不消一晚上被这对“总有理”夫妻轮番说教,嘁,江衍给了他们天大好处似的。岳宁一看店里忙起来,便也告辞,和高岑二人一同步行离开茶馆。

路上街景不错,霓虹烁烁,姐儿俩亲密地挽着手臂,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即使不说话,也没有尴尬。高岑问起她和苏闻的婚后情况,岳宁不好意思地笑笑,讲了一些生活上的琐事,末了说:“虽然挺平淡,但我也知足,反正我妈总是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高岑扬起嘴角,像是赞同。岳宁低下脸庞,睫毛扇了几下,似乎是在斟酌,但她本就看得淡,所以说出来的感觉也很释然:“姐,你和高以樊从小就说我笨,其实再笨的女人,在感情上也会有敏锐的触角。苏闻和晚江,我大概还是能猜到七八分的,有些事,我不是察觉不到。”

高岑扭过脸,看岳宁姣好的侧颜在路灯下只剩昏暗的轮廓,这个小时候只知道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尾巴,也长大和成熟到足够承受起爱情里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年龄。

“但是既然他不愿我知道,我便不知道最好”,岳宁舔舔嘴唇,面容沉静,“人生难得糊涂,虽然看上去挺自私。可我这么怕麻烦,要是让我站出去拆穿和直面,我不能保证到时还能处理得面面俱到。”不想让苏闻难堪,不想对晚江狰狞,不想叫高以樊为难,他们都是好人。纠葛的感情游戏,从来都是少一人插脚,最好。若她不争还能得到,那便是命之所幸,反之,即为不幸罢了。

高岑抬手捻了捻岳宁脸颊旁的鬓发,没想到,其实她对事如此通透。岳宁任由她整理着自己,顺便面对面看着,这个自己从小就敬仰的女人。都说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可在她眼里,高岑一颦一笑间的倾城,从不曾随时间迁移。依旧美丽得让岁月妒忌,只是这美丽里,唯独缺了情爱的补给。

她突然大起胆子:“姐,你就是活得太清楚,所以才累。”

高岑怔了怔,蓦地一乐:“我还清楚呢,你没听秦弥那死女人暗讽我装糊涂么。”

“不,你其实恰恰是对该清楚的不清楚,该糊涂的不糊涂。点儿没摆对,就是大失误”,岳宁摇摇头,重新拉上高岑走在马路边,加重力道抱紧她的胳膊,“姐,你是不是怕自己爱上衍哥,怕自己不受掌控被他俘获?虽然你们之间的事儿我知之甚少,但我总感觉,你是在恨自己为了某些不可抗力,背弃了曾经山盟海誓过的人,所以不允许自己再有精神上的叛变。”

高岑是经得住任何人悉心推敲的女人,面对岳宁这样直接犀利的揣摩,面色和肢体上一概不僵,让人都不晓得到底有没有叩到她内心小黑屋那扇紧闭的木门。岳宁只好企图从她的回话里,寻一寻那三两弦外之音:“看来我和高以樊都弄错了,你这丫头伶牙俐齿得很,哪里嘴笨。”

她说完这句话就不语了,夜风迎面梳过,一头乌发向后仰去,十分舒畅。唉,她不过就是今天稀罕地梦到了一次余笙,怎么人人倒都来摆弄她和江衍之间的往事。

番外之《江城往事》(3)

其实陶青文有一点没说错,江衍对人一般扑克脸,对她的确格外成全,说简单点,就是宽容。不论是小时候闹他,还是结婚以后恼他,他大多不和她计较。那种宽容,高岑这辈子也只从余笙那里感受过。

江家老爷子膝下有两孙儿一孙女,按照那长幼排下来,是江煜、江咏和江衍。高岑从小一直和江煜玩得比较好,他长她挺多岁,在某些兴趣点上还挺有共同语言。江煜的思想和谈吐也颇为成熟,总会像体贴大方的兄长一般对待她。在这样的人面前,高岑会自觉收敛收敛性子,否则总会有种亵渎神灵般的错觉。

江咏这女人性子随她母亲,火爆急躁,对任何人都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唯独对高家那小儿子还算友好亲切。她不待见高岑,高岑也不喜欢她,总之俩人气场不和。

而江衍那厮,就更讨人厌了。小时候和大伙儿打不成一片,孩子帮追逐打闹的时候,就看他一人杵着当看客。有次高岑实在看不顺眼他那副寡情冷漠的样子,就指挥着六七岁的高以樊装了大碗黄沙,让弟弟将沙子倒进江衍的后领口。高以樊呆呆得猫到他后头,谁知计算失误,自己那屁大点儿的身高压根够不着。端着黄沙的高家二少爷灵光一闪,拉开江衍的裤腰就把沙子从他屁股后灌了进去。

高岑这一辈子很少以高以樊为荣,这个算一次。

后来江衍出去留学,这期间就更没了联络。直到某年某天,高岑到江家送东西,完了一群同龄人在宅子的大厅里玩儿“蒙眼猜人”。轮到她的时候,她戴着眼罩在正中央瞎摸了良久,晃荡间似乎碰到了衣料,一出手就逮住了那人。她就对着那“猎物”摸呀摸呀,起先对方还挣扎抵抗,高岑“啧”了一声,用手掌拍了拍那人的脸颊:“乖,别动。”她从那人的发型脸蛋一路摸到上身,只知道是个雄性,可偏偏猜不出是在座的谁。视觉受阻的情况下,听觉就格外灵敏,周围刻意压低的嬉笑声愈发明显。高岑愿赌服输般一笑,她上半部分的唇形很好看,像一只展翅的海鸥,嘴角微勾,说不出得动人妩媚。她撒开手后退一步,对着并不可见的来人摊手耸肩,无奈至极地说:“没办法了,别怪我。”

话音一落,她就又上前用胳膊环住了那人的脖子,方才摸得仔细,大抵能估摸出身高体型,以及他嘴唇的位置。猜不出就以吻做罚,这是游戏规则。高岑探寻着那人的唇部,就在要成功的前一秒,脸上的眼罩被人扯了下来。

她皱眉适应了一下光线,眼前所见的,竟然会是多年未谋面的江衍。

她勾着他的脖子仰视,他稍微颔首,用那双依旧淡漠的丹凤眼俯视,四目相对,如此蛊惑人心的近距离,简直没有距离。家里大人说他俩八字不合,看来真是,夙敌重逢,还挑了如此情深深雨蒙蒙的方式。但是一想到自己被他在这样多人面前“变相拒吻”,严重影响到她高岑的声望,这口气就突然咽不下去了。她完全是意气用事,出手将挂在下巴处的眼罩拉到嘴巴的位置,在江衍的嘴唇上急速印了一下。其实那根本算不上“印”,简直是“撞”,反正弄得江衍刚进家门就磕破了嘴。

他唯一一次对自己甩脸子,是二十四岁那年,万念俱灰的高岑冒着一夜雷雨找到他的公寓,在江衍打开门惊愕万分之时,她用暗哑的嗓音艰难说道:“我嫁给你好不好。”

他扶着门框站在门内,高大的身子挡住室内的光线,楼道里的感应灯一灭,眼前的江衍就变成了全黑的剪影。她看不见他的眼光,或许是鄙夷,或许是不屑,或许是怜悯,但都无所谓。作为高家长女,被家业困境和爱人病重逼出一个觉悟——钱,比尊严重要。

回应她的,是被主人用尽气力甩上的大门。门面几乎都要撞上高岑的鼻尖,那让人胆战心惊的巨响,震得她的睫毛都止不住颤动。她站在黑漆漆的楼道里,闭上眼睛默默而悄悄的,独自绝望。

她脑子里快退着近来发生的一切。

爷爷开春过世后,乐森内部经过了一小段稍显动荡的时期。当时又恰逢整个资本市场的多事之秋,房地产行业一时也不够太平,似乎命数如此,公司在一个至关重要的投资项目上一着不慎,遭遇前所未有的重创。横肆的经济危机波及到建筑行业,岳家也没能幸免,尽管损失比高家小,但这个时候,施以援手也显得捉襟见肘起来。连那时还没到澳洲转做珠宝生意的陈家,当时在东南亚的投资银行业务也倒了大霉。

无可奈何,人人自危。虽然单单她高岑,根本不怕从锦衣玉食的大小姐变成粗衣粝食的普通人;可是对于整个高家来说,不可以破产。

江老爷子一直耿耿于怀这些年来,高岑不顾自家老人在世时的反对,以及他的不满,偏偏要和那个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穷酸小子余笙在一起,倒让江煜心生君子有成人之美,而后江家大公子就不顾家族舆论娶了自己的初恋。高家老人去世后,那怨念就摆得越发明显——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帮助高家渡过难关,但,就是只字不提。

高岑找了一个晴天去的江家,如果老人家是为讨得一个脸面,那自己为挽救家业卑躬屈膝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听江老爷子漫不经心地念叨着,脸色逐渐凝滞,唇边的笑容几乎难以维持,用力扯了两下:“爷爷,我都要喊阿咏一声二姐,小樊是我弟弟。阿咏从小对小樊格外照看,甚至比过我这个亲姐姐,在小樊心里,是格外敬重阿咏的。可如是按您说的那样,往后这二姐成了弟媳,是万万不合规矩啊。”她还疑似轻松地笑了几声,继续道:“您老还是这样爱说笑,您看我,差点就被忽悠过去了。”

老人家嘲讽地抿了抿嘴角,慢慢起身拐出了书房。徒留高岑僵坐在里头,浑然未觉窗外的天早早地暗下来。她紧紧抠着扶手,心思凌乱。高以樊才是弱冠之年,江咏比他整整大了八岁……这样荒唐的要求,俨然是趁火打劫,无礼至极。

全家笼罩在阴霾下,但还是尽可能地瞒着远在国外的小儿子。一个礼拜而已,那种艰难却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高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奔溃,直到遇上那根压垮她身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余笙在这个时候,查出慢性肾功能衰竭。

高岑一度以为自己会就此疯掉。不能叨扰家里,于是把自己投在制香中的那点钱全部收回来,先给他用来做血透。她从来没有那样窘困过,即使肾源要等,但那时那刻,她拿不出一大笔钱,去给她的余笙做换肾手术。

高家处在险境,虽然有父亲挡在身前,免她心忧,但她知道,这个家时时都有可能万劫不复;江老爷子给她暗示的条件,是让自己二十岁的弟弟入赘到江家,给一个大他八岁的女人做丈夫;而她深爱的人,身患重病,她无从救济,只能眼睁睁看他每次做透析时难掩痛苦。

穷途末路,可上天,还允许她想到一个江衍不是吗?

绝对不会让高以樊去跳这个火坑,既然江家老头如此在意前番心结,那解铃还须系铃人,若是她亲自来偿还,一切是否万事大吉。

高岑站在紧闭的门前,重新睁开眼睛,她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后来认识秦弥,她曾在一次掏心掏肺中说,高岑,你这样的女人,最容易对自己心狠手辣,尽管也重伤了旁人。但没人知晓你身体里,曾经被生生剜去多大一个洞。你不喊疼也不叫屈,因为你知道,总有一天,会把所有跌宕起伏都笑进眼睛里。

她抬手锲而不舍地摁门铃,指尖摁到麻木也没停下。江家如此狠绝,而她却把所有希望,寄托在这个家族里与自己最八字不合的人身上。

或者这便是两个悄然转动的命运齿轮,终于运行到互相吻合的节点上。

整整一个小时,江衍都没有理外面那个不放弃摁门铃的女人。他坐在沙发里抽烟,烟灰缸里烟头堆成一座小山,他都不知道自己发呆了,直到星火烧到指腹,才溘然回神。而门外的动静,却在这时消停了。他捻灭手里的烟,起身去打了一个电话,不管彼端的人如何追问,他不再多言就挂断了。

江衍把门打开,乌漆抹黑的楼道,高岑蜷身坐在一级台阶上,几乎和黑暗融为一体。他却一眼就发现了她,或者说,他从来都能够,一眼就发现她。高岑感知到动静,把埋在臂弯里的脑袋抬起来,眼神晶亮,就那样直愣愣地远远瞧着他,她明明没有哭,可他却钻心得疼。

江衍一步一步迈到她跟前,没有蹲下去,从他这个角度俯望,这个从来骄傲的女人,也只是小小一枚而已。他感觉到自己的裤脚被她伸手攥住,越攥越紧,仿佛怕稍稍放松,他就会头也不回地走掉。

江衍知道,自己从来冷漠心硬。可饶是如此,他这一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这个女人,用那样低微狼狈的语气,一遍一遍求他,说,我嫁给你好不好。

他用竭力克制但还是微微发抖的手,把高岑从地上拉起来,隔着黑洞洞的空间,他努力将她端详。最后把她湿冷的身子围进自己莫名僵硬的怀里,他其实都不敢拥住她,只是轻轻地揽着,说,好,我娶你。

P.S:姑娘们就把这番外当短篇看吧(我发现什么事到我身上就会坑爹),现阶段又实在没精力扩成长篇来写TAT,所以我写着玩儿你们也看着玩儿吧,大家都不要有压力(¯﹃¯)

番外之《江城往事》(4)

高岑仔细想着自己和江衍这过去十年,这期间,婚姻五年,离异五年。其实她自己比较清楚,和江衍生活的日子,并没有陶青文说得那样难过。虽然是合法夫妻关系,但江衍的确不曾强迫她做任何不愿意的事情。感激的话难脱出口,恐怕即使说了,那对江衍,也是一种辱没罢了。

有时候,两个人难得聊起过去,高岑也很大方地埋汰他从小就爱装酷,不合群,把自己冻得跟冰棍似的。江衍习惯了不苟言笑,但这种时候,还是会露出个简单的笑容。有次两个人饭后小酌,高岑问他,有没有一想到,心里就会很温暖的人。他沉默着咽下一口酒,也不知真假,反正回答说,很久没有了。她笑睨了他一眼,说,可是我有,但是自己却不是那种能让人一想到就温暖的性格,我的乖张任性、骄傲难驯,注定拥有的只是悲伤的位置。

她知道自己只是突然想起余笙了。

不想念,不作践,她一般不纵容自己去想他——这份她生命中去而无返的温存。岁月涤荡去灰蒙记忆只留澄澈,总有一个人,是你不予人知的特别心事,是经年过往里所有的悲欢。那块儿地方,你碰不得,念不得,怨不得。

人生抉择,从来容不下事后悔恨。她拿最宝贝的东西试过,所以她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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