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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隐馆厄介,被采访

作者:日-西尾維新 当前章节:14009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04:15

1

听完今日子小姐的演讲后又过了一个月,我依旧是求职中的待业青年。才刚领教过名侦探全方位的工作表现,真是太丢脸了。

姑且不论是否具有智慧,但我真的好想什么都会。

话虽如此,但是为了我的名誉,请容我解释一下。这一个月以来,我当然也不是一直没有工作,还是有些动作的。

听完演讲之后没多久,我被录取为某家信用合作社的行政人员,可惜刚意气风发地被录用,没多久就又气息奄奄地被炒鱿鱼了。

直到现在。

我想不用我再举例了,被炒鱿鱼的原因又是我根本没干过的坏事,简直是了无新意。不,在踏进信用合作社这种管理钱财的职场当下,不祥的预感就已经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过我可没有选择工作的自由,光是有人愿意雇用我,就应该要谢天谢地了——我是认真的。遗憾的是,该说是果然还是竟然呢,尚在新训的阶段,盗用公款的不白之冤就从天而降。

幸好,不,是不幸中的大幸。对我而言,要应付这种状况已经是得心应手,非常非常得心应手,甚至可以平心静气地认为“没什么,不就是常有的事嘛”。身为冤罪界的英雄,面对被怒气冲昏脑袋、朝我破口大骂的主管宣告“请让我找侦探来”之后,便从储存在手机的侦探名单里找出足以胜任的“名侦探”,打了通电话给对方。

不是打给今日子小姐。

因为再怎么想,那都不是可以在一天内解决的问题,加上我也实在不认为把平素就以“金钱的奴隶”自居的她,叫来信用合作社这种货币密集之处是个恰当的主意——根本是不当到极点。于是,我委托了专门处理与银行有关的案子、俗称“借贷侦探”的梦藤先生来解围。

他是个优秀的侦探,因此,价格也非常昂贵。

价码大概是今日子小姐的三倍,可是由于被安上的罪名是盗用公款,我只想赶快摆脱如此屈辱的冤枉。这也是不得已的支出。

事情已经结束了,所以我只说结论……不枉其高人一等的费用,借贷侦探确实洗刷了我的冤屈,但是由于罪证确凿的窃贼居然是在公司里被视为偶像的职员,反而使得我的处境更加艰难。我后来受到的压力,居然比被当成嫌疑人时还要大(诚如各位所知,人的感情十分复杂),到头来,我只好主动辞职。

基于个人生涯规划。

由于等同封口费的遣散费也是直接左手进、右手出地给了借贷侦探,我这已经数不清是第几次的“职场体验”在损益两平的情况下告一段落。

有进就有出,真是漂亮的损益平衡表。

因此,如果要为这一个月做个总结,无非是“一度提起干劲为了工作成天忙碌不已,结果却跟每天在家睡觉没两样”——真不知该怎么形容这种郁闷的心情。

不过,严格来说,并非损益两平。

这一个月我也得过日子,所以想当然耳,会产生生活费。

这部分是负的。

光是活着就是负的,这是什么人生啊!

既然如此,或许去死还比较有效率。

这种损益平衡表谁受得了。

会变得悲观也无可奈何,没有收入的时候只能虚耗存款坐吃山空,在精神上是很大的压力。也正是因为处在这么忧郁的时刻,我才会答应接受那个从天而降的“采访”邀约。

2

即使本人已经忘记,但想到身为忘却侦探的今日子小姐那些令人眼前为之一亮的丰功伟业,会有人邀请她去演讲也没什么好值得惊讶的——虽然我还是大吃一惊。

然而,居然有人要采访既不是名侦探,也没有令人眼前为之一亮的丰功伟业,说起来根本什么都不是的我——听到时与其说是惊讶,不如说是惊慌失措——原本以为是不是把我和什么人搞错了,但是除了我以外,实在想不出来还有哪个身高超过一百九十厘米,又名叫隐馆厄介的男人。

该不会是记者查出我是忘却侦探的常客,要问我关于忘却侦探的事……没想到也并非如此——确认过好几次,对方都回应并非如此——一再说明是以我个人为主的采访。

以我为主轴进行访谈也太莫名其妙了,令我整个人陷入混乱,但在仔细问过之后,对方的采访目的倒是清楚明白。因为我是今日子小姐的常客这个猜想,虽不中亦不远矣。

只不过严格说来,要采访的是忘却侦探等各路名侦探的“常客”。

说得明确些,对方要访问的并非是时常身为“委托人”的隐馆厄介,而是时常身为“冤罪被害人”的隐馆厄介。

冤罪界的英雄——隐馆厄介。

啊哈,原来如此,原来是打算把不断蒙受不白之冤的厄介同学可悲的前半生整理成一篇可笑的报道啊——我起初没把这个邀请视为“常有的事”而当作媒体例行公事的普通采访,进一步询问之后,发现要采访我的媒体,是目前以网络为主展开的时评报道新兴媒体,至于特辑主题“冤狱为何发生?又该如何防范?”更是正经到使我跌破眼镜,甚至心生胆怯的社会观察专题。

新闻网站名还是“一步一脚印”,可笑的“可”字都不知要写在哪里。一点都不可笑。

说老实话,若是在平时我应该会马上拒绝这个采访邀约,但是有两个理由让我难以拒绝。

一是在中间穿针引线的中介人是我的朋友绀藤先生。二是如前所述,最近一个月的收支呈现赤字,要是接受采访能收到酬劳的话,再也没有比这个更值得庆幸的事了。

不夸张,我是真的徘徊在生死存亡的关头。这是生死问题。

当然,也因为才刚被炒鱿鱼,的确想找人说说话。

硬要说的话,或许是因为今日子小姐演讲时提到的“反馈社会”这句话还留在我的脑海中——即使已经不存在于今日子小姐的脑海里。倘若是像我这种微不足道之人所说的微不足道的经验谈,也或多或少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能作为人们的心灵救赎的话,偶尔为之也不错。

虽然我没有足以畅谈社会正义的道德观,但是偶尔能为别人出一点力也不错。

就算没有今日子小姐背负的那种反复无常的命运,如果让世人知道我一路背过来的这些黑锅能起什么作用的话……

如此这般,在保证匿名的条件下,我接受了“一步一脚印”的采访——当时并未深思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

真是的……说到底,人果然不该做不适合自己的事。

3

“初次见面,我是围井都市子。”

采访当天,记者准时出现在约好的咖啡厅,看她这么向我寒暄问候,却让我觉得似曾相识——总觉得以前在哪里见过她。

不过她又不是忘却侦探,既然都说了“初次见面”,肯定就是初次见面——嗯?忘却侦探?我想起来了。没错,我在今日子小姐的演讲会场上见过这个人——围井小姐。

不,正确说来并未见过,我只是看过她的背影。只看过她的一头秀发。

在演讲后半段的问答时间,最后一个提出问题的人,就是围井小姐。当时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脸,但她那头乌黑的长发,令我印象深刻。因为是——帅气的发型。

当然,我不敢确定。

因为只是从后方座位惊鸿一瞥,而且是一个月前的记忆,再加上穿着打扮都跟当天不同——那天的“她”打扮得很休闲,今天的她则是从头到脚都像是个记者,模样十分干练。

只是——

“因为我才刚入行,可能会有很多礼数不周的地方,请您多多包涵,隐馆先生。”

她说话口齿清晰。听声音,感觉应该就是和那时的发问者是同一人。

尽管如此,“初次见面,我才得请你多多指教。”我还是这样回答。

毕竟这时就算说出“不对,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我就是那个时候的那个人啊!”我也不觉得能聊得起来,相反地,可能还会惹对方不高兴。既然我也没把握,当时也没说过话,看来对方完全不记得,那么这时用“初次见面”来寒暄,应该就是最佳解答。

然而,万一当时发问的女性真的是围井小姐,她参加那场演讲会时,也是以记者身份出席的吗?

说不定身为记者的她,真正目标还是今日子小姐,只是想透过我这个常客旁敲侧击切入忘却侦探的内心世界——这种动机不纯正的揣测再度在我心里头萌发,不过,大概没那回事吧。

就当那天的穿着是为了配合当时场内气氛的伪装,假使她是为了工作去听今日子小姐的演讲,那时提出的问题,应该会更聚焦于今日子小姐真实的一面吧——虽然轮不到活像是个追星族般问什么穿搭的我来说三道四,但拿出自己爱情烦恼来咨询的围井小姐,想必不是去那里工作的。

那是她的私人行程吧。

既是私人行程,也是个人隐私。这样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提起那件事——眼见围井小姐一本正经地针对严肃的主题准备好好扮演采访者的角色,我实在不想随便扰乱她的士气。

要是被她知道我当天在场,听到她的爱情烦恼——而且内容还是“男人换来换去都失败”的爱情烦恼——我实在不认为她能完全不为所动,继续以泰然自若的态度完成接下来的工作。

面对采访者,我应该贯彻演好受访者的角色。

“嗯?您怎么了?”

“啊,不,我太紧张了。因为我很少有机会接受这样的采访。”

察觉有异的围井小姐面露不解,我只得找了个借口蒙混过去,再点杯饮料。不知她是否能接受这样的答案。

“这样啊,我也很紧张。”

围井小姐一边说,一边把录音笔放在桌上,打开笔记本,手脚十分利落地进行采访的准备工作。

感觉真是位能干的女性。

如果是以前,会被叫作帅气的女人——不,如此老掉牙的称呼,就连记忆无法积累的今日子小姐也不会这么叫——固然和今日子小姐是不同类型,对工作的态度却令我很有好感。

虽说经验不多,我过去也经历了很多事,也并不是第一次接受采访。由于总是被戴着有色眼镜加以询问,结束访谈时从未感到心情愉快——所以我说紧张也不是骗人的——看样子,今天似乎不用担心。

只要我别说些多余的话……

“隐馆先生过去被卷入过许多冤案,首先想请教您本人对这种情况有什么想法?”

当两人份的饮料送上来,围井小姐立刻切入正题。她放了两只录音笔在桌上,分别用来录自己的声音和我的声音——是因为这么做,之后听录音打字时会比较方便吗?有条不紊的工作习惯可以媲美今日子小姐。

她把笔记本电脑摆在面前,似乎打算像速记那样实时记录重点,一字一句都不想错过的态度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使得我现在已经不只是紧张,甚至感到怯场。

很抱歉,但我实在说不出值得她这么全神贯注的话。或许我的确累积了不少常人碰不到的经验,只是若问我从中学习到什么,还真的没有。因为我每次都手足无措。

既学不会,也学不乖,只是重复着同样的公式……啊,就来谈谈这个吧?

“过去我所经历的冤案,大致可以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没有任何理由及根据,只因成见或偏见而遭到怀疑的类型;第二种是从证据及状况,认定犯人只有我的类型;第三种,是真凶故意陷我入罪的类型。说到冤案,大家可能会认为多半是第二种‘被怀疑也没办法’和第三种‘被设计而遭受怀疑’的情况,但其实绝大部分都是第一种类型。”

“也就是……‘没有正当的理由或根据就遭到怀疑’的情况吗?”

围井小姐附和得正是时候,我顺着回道“没错,就是那样”,还点了头——不禁觉得自己这样讲解,很像今日子小姐解谜时的场景。

看来我也不是什么都没学到。

当然我可没有“如果围井小姐是今日子小姐的粉丝,她应该更容易明白我想说什么”这类的盘算。

“所以你问我‘有什么想法’……老实说,我只觉得‘莫名其妙’。我完全不懂大家为什么要怀疑我,光是这样就让我举止慌乱、不知所措,而那使得我看来更加形迹可疑,更是令人起疑。”

我想起任职信用合作社时被怀疑盗用公款的事,分明什么证据也没有,就立刻怀疑钱是我偷的。但是轮到窃贼,那个被大家当成偶像的职员,同样也没有任何根据,连不在场证明也没有问过,就获得众人的全面信任。

还不止如此,即使在借贷侦探梦藤先生揭穿真相后,还有人顽固不移地坚信“那个人才不会做这种事”。

“当这种事一再重复,被怀疑到‘习惯成自然’,结果造成只有洗刷冤屈、摆脱嫌疑的技能无人能及,还真是本末倒置。”

雇用侦探,摆脱不必要的嫌疑,固然是有效的防卫策略,然而一旦变成收支两平——严格来说是出现赤字——就得说实在没什么意义。

至少没有实际收入。

总之几乎每次都落得回家吃老本的下场——原本应该采取“尽量不要被怀疑”的对策才是——但为时已晚。

“也就是所谓的……‘李下不整冠[1]’吗?”

围井小姐说道。

“这样听起来,你好像认为原因出在被怀疑的人身上?”

“不是的,呃,对自己没自信的时候或许会这么想,但我基本上不认为是自己的错——正因为不这么想,才更难受。”

不认罪的话,会被认为没有在反省,一旦道歉了,又会被认为在说谎。问题是,我本来就不用认罪,也没有在说谎。受到怀疑时,我根本就找不到事由来忏悔“早知道”。

没什么原因,故原因不明。

顶多只能诅咒命运的蛮横无理,但是里头往往又穿插着人为的意图,所以也不能全部推到老天爷头上。看到我的遭遇,应该连老天爷也会说“才不是我的错”吧。

“硬要说的话,‘以前曾经被无缘无故地怀疑过’这项事实,似乎就足以使人对我更起疑心。”

“因为曾被怀疑,所以才被怀疑吗?”

诧异爬上围井小姐知性的脸庞——莫非是心想这也太惨了吗。

是呀,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惨到无可救药。

可是,这也是现实。

人生路上,有时候即使没“整冠”,只是走过“李下”也会被怀疑。当这种事一再重复,就成了理所当然,遇到也没什么感觉。会觉得这是“常有的事”,我觉得还算是好的。

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如此,不要走在“李下”就好了,可是如果不知道其他的路,就只能走在那条路上。开拓不同的类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

修路可是个大工程。

“就像一旦有了前科,就容易被列进嫌疑人名单那样的感觉吧。即使实际上,当事人根本没有前科。”

与其说是附和我的说法,更像是她的独白。

或许并非是身为采访者,而是她身为新闻工作者的有感而发。

“接受社会的制裁,有了前科的人,之后由于很难找到正常的工作,逼不得已只好再犯——也会发生这种恶性循环。”

“……这也跟‘以前被诈骗过’的欺诈被害人,往往又很容易再次成为骗子的目标的状况类似。”

我本身不曾遭遇过诈骗,听那些被骗过很多次的人说起他们的经验,我也曾有过“第一次也就算了,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骗呢”之类的疑问。

这么说来,会有人认为“被骗那么多次,问题该不会是出在被骗的人身上吧?”也不奇怪,可是在绝大多数的诈骗案例之中,不但被害人身上找不到什么问题,加害人的手法也不见得特别高明。

必定是因为被害人,还有加害人,都陷入了某种类型化的公式里。

不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而是因为有过二,才会无三不成礼。

“被害人之所以一直是被害人的循环自不待言,也有被害人成为加害人这种令人不想面对的循环。而且,这种事其实很容易发生。”

“是啊。”

我点点头,表达对围井小姐意见的赞同。

名侦探坐镇的推理小说里描写的凶手,也常会在最后一幕吐露悲惨的动机,声泪俱下地诉说凶手其实也是被害人。可能是因为作者与读者都下意识地认为“动手杀人一定要有能与其严重性匹敌的理由”吧。

但与其说是痛快的复仇剧,这种转换被害人成为加害人的戏码只是种悲剧的结构,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不是我说,根本称不上痛快,只会留下痛楚,甚至是不快感。一想到现实社会一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甚至已经超越了悲剧的范畴,应该要说是喜剧了。

“就某个角度来说,虽然我因为自己一直受怀疑被误会,甚至总是以被害人自居,但同时也感到不安,生怕自己什么时候会变成加害人。”

“……既然都要被冤枉,干脆真的做些坏事,是这种思维吗?”

“我倒没想过这么疯狂的事……不过,不分青红皂白就怀疑我的人通常都不是坏人,反而多是善良的老百姓。正因为善良,才会急着纠举犯人和坏人的不是,基于一股正义感想把我绞首示众——”

于法而言,明明没有证据,还误会某人是犯人,根本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

既然是犯罪行为,就不能说他们纯粹只是善良——只不过,这些人绝不是出于恶意地攻击我,至少不单是出于恶意——还出于道德观及正义感。

“——因此,我也担心自己可能正不知不觉地做着同样的事。对报道及新闻囫囵吞枣,没有理由,也没有根据地认定谁是某件事的犯人。”

“在我这以报道为业的人听来,还真是逆耳之言呢。”

围井小姐的唇畔浮现一抹笑意。

“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犯那种错误,所以本次才会想制作这样的专题,但的确,由于近年新闻媒体的竞争实在太过激烈,因此产生了许多的冤罪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的回答似乎被她以为是在讽刺什么,但如果只将这种现象单纯视为犯罪报道的一体两面,反倒可能会完全忽略了本质。

不只是以报道为业的人,大家都做着同样的事。在家里、在学校、在公司,大家都做着同样的事。真要说的话,“找犯人”和“猜犯人”根本不是什么两面,只是人类真实的一面。

当然,虽说影响力有大有小,现在这个时代,即使是个人也能向全世界发表意见及偏见。

不,推给时代也很奇怪。

在自己的小圈圈里流传的谣言,结果却造成国家灭亡或大恐慌的逸话早就不胜枚举。这也是在历史上重复到令人厌烦的一种发展类型。

“话题有点偏了,让我们言归正传吧……那么,隐馆先生,如果不想被一再冤枉,难道只能保持‘从来不被怀疑’吗?”

“若是如此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单纯要应付被人冤枉后的窘境已经不容易,还要在从未有任何经验时未雨绸缪,简直……反过来说,如果最好的对策真的是‘从来不被怀疑’,那么不就等于是在说‘只要被怀疑过一次,就可能再也难以翻身’了吗?”

这么想的话,或许我还算幸运,因为也有人只是蒙上一次不白之冤,就失去了工作和家庭,整个人生都毁掉了。

别说是有二就有三,光卷入一次的冤案,就再也没有第二次或第三次的机会,一次就失去了一切。

于是为了不被怀疑,平时广结善缘便显得相当重要。正因如此,若能像信用合作社的冒领犯那样,与周围建立起“即使已经罪证确凿仍会被信任”的关系,真有个遭遇麻烦的时候,还是会有可靠的伙伴在身旁。

以我为例,绀藤先生正是如此。

在出版社打工时发生的案子,大家都怀疑我,只有那个人,直到最后都相信我。

我很高兴,同时也感到胆怯。

觉得仿佛是坏心眼的我正在利用他的善良——虽说这样想也真是把自己贬得太低,但是人一再地被怀疑,结果就是会把自己贬得这么低。

“只是,虽然我们会认为平常就行得正、坐得端是理所当然的事,但也有人就是达不到‘平常’的标准。”

怎样都无法好好过日子,跟不上时代,与周围的人也处不好。去批评这种人“谁叫你平常不好好做人”,未免也太残酷了。

事实上,也有人纵使成天做旁门左道的事也没事。

更何况也没有人能保证平常行得正、坐得端,就绝对不会成为冤罪事件的被害人。

虽不完全适用于信用合作社的冒领犯,但如同在推理小说中“最不可疑的登场人物就是真凶”俨然成为一种公式,“没想到那个人会做出这种事”这句话背后的意义,与说出“果然是他啊”所伴随的恍然大悟,或许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无论是谁,无论怎么小心,都无法避免卷入冤案。

“这跟不管是成绩斐然还是素行不良,不管是受欢迎还是被排挤,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班上霸凌对象的情况其实大同小异——要成为身陷冤罪的被害人,根本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

“霸凌……是吗?”

围井小姐重复我说的话。

我只是想举个例,但她似乎很在意——“一步一脚印”是深入社会的新闻媒体,或许不只是冤狱问题,也曾推出这类专题吧。

不过,围井小姐马上意识到那不是这次的主题。

“从毫无理由就被安上冤罪的被害人立场来看,或许的确像是一种来自社会的霸凌也说不定。”

她修正了轨道。

“隐馆先生虽然将冤案分成三种类型,但一旦身陷冤罪,不管是哪一种,应该都一样没有道理可言,不是吗?”

接着又提出问题。

“你说都一样没道理,但第二种和第三种的情况都不是完全无法回应。若是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我,只要指出那些证据的错误就好了;如果是有人要陷害我,只要揪出那个人就行了。”

不过话说回来,实际指出错误和揪出真凶的人往往不是我,而是各位侦探。无论如何,姑且不论恢复名声和回归社会的问题,遇到这两种类型的冤案,如果只是要洗刷冤屈,还能用讲道理的思考来对应。

“原来如此……可以理解。可是,隐馆先生,最常见的冤案其实是第一种类型对吧?”

“没错,所以才麻烦。”

既没有明确的理由,也不是谁刻意为之,只因前前后后顺势就地,于是被怀疑的时候,就算是名侦探,也会撞上看不见的障壁。

名为情绪化的障壁。

“也有第二种和第三种类型后来发展成第一种类型的情况,那是其中最糟糕的状况了。”

得到名侦探的协助,好不容易洗刷了冤情,也可能依旧毫无意义。

不过,也可能是冤枉别人的人一旦表态过不信任,就很难找到台阶下的关系吧。亦即所谓的自保。

刚才也稍微提到过,冤枉无辜的人,其实是各自独立的犯罪——虽然不是故意的,却还是犯下这样的罪——不想承认如此事实的心情,会让人无法老实承认错误,即使已经证明遭到冤枉的人其实无辜,也会一直认定“尽管如此,犯人还是那家伙”。

结果又在罪上加罪——可能还会反过来说出“我们也被骗了”这种宛如自己是被害人的台词。

“回顾过去我曾被卷入的冤案,想必有些相关人士至今仍深信我才是犯人。可能认为我只是‘巧妙地借故脱逃’,甚至对我更加恨之入骨。”

真要说的话,一切都很顺利、能神清气爽彻底解决的例子少之又少。

在许多人眼中,我找侦探来证明自己的无辜,与嫌疑人雇用精明的律师将事情摆平,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差别——实际上我也觉得是大同小异。

无法坚决否认。

从某个角度来看,将律师或侦探的电话号码储存在手机里头过日子,只是进一步实践平常行得正、坐得端,尽量小心不要莫名其妙地惹来怀疑的生活态度罢了。

就这层意义而言,与“为了避免被卷入犯罪,所以携带防身警报器”应该差不多。但这种“对策”却正是招来疑惑的原因,真是太讽刺了。

“你说‘对策’反而招来疑惑是什么意思?”

“呃,我的意思是……这么做,可能会让人以为‘这家伙肯定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才会采取这种对策吧’。”

如同否认加诸自己身上的怀疑,反而让人认为“毫无悔意”那般——一旦被人怀疑,做什么事都会让人觉得可疑。就连根本称不上是自保、只是最基本的防身对策都会被曲解。

“……”

明明还在采访途中,围井小姐却沉默不语。

大概是才开始就切入了太沉重的话题。

话说回来,这也不是欢乐的话题。

“总之,重点在于‘不管别人怎么想,都必须坚持维护自己’吧。一旦放弃,觉得‘被怀疑的自己也有错’,那就真的完蛋了。”

于是乎,我极为勉强地试着做出积极正面的结论,只可惜听起来并没有达到效果。

围井小姐也还是一脸凝重。

“……可是您这说法,不只是背负冤罪时,实际犯了罪的时候,应该也同样适用吧?就像‘的确是我不对’的反省,以及‘反正做都做了’的自暴自弃其实是两回事一样。”

嗯。

我从未这样想过。

围井小姐是新闻工作者,所以不只是犯罪被害人,或像我这种冤罪被害人,她也有很多机会听取实际参与犯罪的加害人现身说法,或者说正因为如此,才会有这番见解吧。

“用我这条命来赎罪”这种心情与“随便啦!赶快判我死刑”的心情是不可能画上等号的。可是,即使由于反省犯下的罪行而拒绝请律师辩护,被害人的愤怒也不可能因此平息。

再说,不管是雇用精明的律师,还是拒绝聘请律师,都不可能让被害人得到喜悦或满足。

不好意思又要提到推理小说,推理小说中有种“凶手遭到名侦探揭穿罪行之后就服毒自杀”的固定桥段。

这种结尾高潮戏很容易招致“就算是在故事中具有特权地位的名侦探,也不能将凶手逼上死路”的批评。不过,毕竟是为了提升戏剧性的安排,突显出“杀人的重罪只能以死来偿还”也多少是为了取得故事上的平衡,然而在追究将凶手逼死的名侦探要不要负责以前,在现实世界里的凶手要是同样以这种方式自我了结,也太便宜他了。

俨然是找碴的自杀,不是吗?

“凶手最后选择自杀”所表达的绝非反省之意,反而比较像是在找侦探麻烦。那么,若问到底该怎么做才算是充分反省过错,这又会产生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

可能是拘役,可能是赔偿。

但是仔细想想,这些与反省又是不同的概念。

若将杀了人要服刑十年,解释成只要付出人生中的十年就可以获得杀人的权利,或将缴交罚款解释成即使给人带来困扰,只要付钱就能解决——再怎么想都是曲解。

不用说,当我被冤枉时,也总是被迫站上被要求赎罪的立场,但如同刚才所说,我只会觉得“不知道该怎么反省根本没犯下的罪”——那么要是“犯下的罪”,又该怎么反省才好呢?

这不是我回答得出来的问题。

“不,为了今天的采访,我准备了几个无论如何都想请教隐馆先生的问题,而这正是其中之一。请您一定要回答。”

“什么?”

我愣住了。

“这个嘛,这也跟一开始的问题有关……隐馆先生至今已经被人冤枉过好几次了,对吧?”

围井小姐重新把姿势坐正。

仿佛终于要进入正题了。

“然而,就我搜集到的资料,您似乎从未控告过诬陷您的对象——从未要求无故冤枉您的人赎罪,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但这也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若要问我为什么。

围井小姐直视着我。

“控告对方伤害名誉、请求赔偿……个人认为这是您天经地义的权利,而为了避免再度蒙上不白之冤,我认为让不分青红皂白怀疑隐馆先生的人们接受法律的制裁,也是您应尽的义务。”

几乎令人招架不住的强力主张。

甚至还用上“义务”这个词,感觉好像是在指责我有所怠慢。

“然而您不光没有这么做,从刚才的谈话一路听下来,感受不到隐馆先生对饱受冤罪之苦有一丝愤怒的情绪。虽然感叹世上有很多事情没有道理,但是却完全感受不到半点对加害人抱持具体的怨怼、憎恨之类的心情。不仅如此,甚至还展现出理解的态度。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您顾虑到个人隐私的问题……”

“嗯……”

该怎么回答才好呢。

看在第三者眼中,或许会觉得我这种反应很没出息,或是以为我故意要表现出圣人君子的态度,又或者会基于“这样都不生气,该不会真的是犯人吧”之类的猜想而更加怀疑我也说不定。

“毕竟被开除时通常会收到用于遮羞或封口的遣散费,所以也觉得没必要对簿公堂……”

“尽管如此,顶多也只是正负相抵为零不是吗?”

正是如此。

不对,其实还亏了一点点——比零还少了一点点。所以才会像这样接受采访,勉强糊口。

“……第一个原因应该还是‘要告对方也很麻烦’吧。因为这么一来,争执就会继续下去。一两次还好,但是像我这么容易被人冤枉的人,要针对所有被卷进的冤案一一打官司,是很不切实际的选择。对我来说,赶快找到下一份工作,比起控告对方要重要得多。”

深思熟虑的结果,我从想得到的答案里选了一个最无趣的答案,虽然也很担心围井小姐会不会大失所望,但还好她脸上并未露出失望之情。

而是一脸认真地听我说话。

“明明已经洗清嫌疑,还继续纠缠不清的话……该怎么说呢,一个搞不好可能会比被怀疑还要累……当然,我可无法随心所欲地控制记忆,没办法换个心情马上就把不愉快的事都忘记。”

我在心里想着忘却侦探的事,如此说道。围井小姐将这句话记录在笔记本电脑里之后,又继续问我:

“第二个原因呢?”

第二个原因。

不,老实说,说出“第一个原因”这个词时,我还无法具体用言语来表达“第二个原因”,只是“因为很麻烦”这个理由太过理所当然,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只这样吧”,所以就不由自主地讲出“第一个”来了。

那么,第二个原因又是什么呢?

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

只能把我想到的老老实实地说出来。

“因为我没有想要责怪对方的心情——大概是这样。”

“咦……所谓‘对方’……难道是指怀疑隐馆先生的那些人吗?你人未免也太好了吧。”围井小姐有些不可置信地说,“如果只是表示理解倒也还罢了……居然会说出这种类似袒护加害人的话。该不会就是因为你这么说,才成为冤枉的对象吧?”

或许正如她所说。

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生气的人很容易被针对,选择忍气吞声的人就更容易身陷必须一再忍气吞声的状况,恶性循环就是这样产生的——也肯定是我三番两次被安上冤罪的原因之一。

然而,如果将此单纯解释为“因为人太好”的话,我倒想反驳一下。

当然更不是“因为是好人”。

固然没到今日子小姐的程度,但是我也未曾婉谢过封口费或遮羞费,总是分文不差地收下。这一点来看,我仍算是相当现实的人。

离圣人君子还差得远,就连伪善都称不上。

“既然如此,对于把您当作嫌疑人看待的人,为何隐馆先生会没有责怪对方的心情呢?”

“刚刚也提过,因为如果立场颠倒,或许我也会做出同样的事——不,大概只是没有意识到,其实我也一直在做相同的事——不只限于犯罪刑案,也不完全归咎于报道,就是在日常之中,针对不认识的人怀有成见,在搞不清楚原委的情况之下产生误解,或是嫌其麻烦。这么想来,就会觉得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无法硬推给任何人。不仅如此,虽然对围井小姐很不好意思,但她若将这番发言写进报道,我会很困扰的。倘若“这样啊,被冤枉时也要忍气吞声啊”这种思想在社会上流传开来,可是有违我的本意,对社会也没有任何贡献。

我不认为忍气吞声是美德。

其实我应该好好地发怒才对。这的确是义务。

冤罪界的英雄应该要以身作则。

我知道。

我当然知道,实际被卷入案子时,也绝非完全没有怨恨痛苦的情绪。要是不知世上有“委托侦探”这个方法,我也会采取“正确”的行动吧。

“什么才是正确的,终究还是因人而异,也会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因此,若说什么是只有今天的我才能说的——

我拿起眼前那杯至今没喝过一口的红茶,轻轻润了润喉咙。

以防万一咬到舌头或说话结巴,我得做好万全的准备。

对了,我真正希望她写进报道的,其实是这个部分。

因为那是由我一个人说来几乎是毫无意义的“建议”。

“冤罪是很难避免的,几乎可以说是不可能。无论再怎么提高警觉,还是可能在某天无凭无据地突然被怀疑。不过,若是‘不要无凭无据地去怀疑别人’,只要稍加留心,应该也不是做不到的事。”

“不要——怀疑别人。”

“因为只要没有人去冤枉别人,就不会有人被冤枉。因此,请尽力提醒自己不要无凭无据地责怪别人,认清自己其实是非常多疑的生物。只要大家都能做到这一点,冤罪自然就会消失。”

4

在不考虑起承转合,一开头直接讲到结论的总论结束后,进入细节的各部分论述。

当然,因为是以匿名为条件的采访,不能具体地描述“我过去曾遭受过这样或那样的冤枉”——毕竟也拿了封口费——只能就可说的范围透露。

或许因为一开始就谈完了最具争议的部分,接下来的访谈十分顺利。当然,都是由很会提问的围井小姐巧妙地带领我发言。

仔细想想,过早的结论也是被围井小姐带出来的。想来那其实是非常天真、非常理想化的论调,令人汗颜到极点,但这也足见围井小姐真是一位相当优秀的采访者,感觉她的访问手腕和能自由自在地从相关人士口中打探出内幕的名侦探有点类似。

话虽如此,当访谈接近尾声时,我几乎都忘了“围井小姐或许也去听过名侦探的演讲”这件事了。

原本想等到采访结束后再向她确认,气氛却不太合适——在聊完一堆冤案后,实在不好无凭无据地怀疑别人——我本来是这么想的,但……

“那么……时间也差不多了,我想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围井小姐提出的最后一问,让我百分之百确定她就是当天演讲会场上的那个“发型最帅气”的发问者。

“隐馆先生现在有女朋友吗?”

这是最后一个问题。

与前几天她问今日子小姐的问题大同小异,都是跟恋爱有关、一点也不像是专业新闻工作者会问出口的“禁忌问题”。

注释

[1] 李下不整冠:出自《君子行》。指经过李树下不要举起手来整理帽子,避免被误认为偷李子。比喻避免招惹无端的怀疑。——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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