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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掟上今日子的叙述性诡计.2

作者:日-西尾維新 当前章节:14779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04:15

“接下来是叙述性诡计之②‘时间误导’。二二村警部您刚才说案发时间为合宿第二天的十二点过后,但您并没有明说那是半夜的十二点,还是中午的十二点。若是基于‘耗时费力的犯罪通常都是发生在夜晚’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来阅读,就会认定案发时间是半夜的十二点,结果将使得读者对于‘登场人物的不在场证明成立与否’产生误判。”

“……或许我真的没说清楚,只是我觉得这点不用说也知道,千良先生的死亡推定时间的确是半夜的十二点喔。”

“是的,我知道。所以我才说叙述性诡计是只针对读者,让读者无法确切充分认知登场人物面貌的诡计嘛。”忘却侦探补上说明。

“这是利用十二小时制与二十四小时制之间的模糊地带,推移短短半天时间的叙述性诡计,而如果真的要写,还可以更大胆地让人以为是现代剧,结果其实是时代剧,或甚至是未来的科幻世界之类的叙述性诡计,想写也是能够写得出来的。”

“这……这么做有意义吗?”

“读者会大吃一惊。”

她说得简洁又肯定,一副“除此之外还需要什么意义”的样子——慢着,那跟“因为刚好想到就做了”有什么不同?

虽说现实中是挺常见的。

不过现在是在讨论推理小说吧?

“只要不去描写,读者就连书中的街头风景也无法得知——还有一种时间型叙述性诡计,让人以为故事依照顺序发展,其实处处穿插着过去的情节,或是时间顺序其实是交错颠倒等等。当一切真相大白之时,读者会感觉自己刚才读过的小说就像是另一本完全不同的小说。”

“原来如此,但那只是读者的感觉,登场人物应该会发……”

“并不会发现,不只警察没发现,凶手也无感。”

为何要用俳句[7]形式回答我。

不,与其说是回答我,不如说是在耍弄我。

“要继续讲下去喽。接着请容我以这份登场人物表来进行解说。”

今日子小姐将右手的前臂转向二二村警部,手里仍不停操作着手机,而且正以非比寻常的速度阅读着《XYZ的悲剧》——最快的侦探不止推理速度快,就连阅读速度也最快吗?

说是超过一千页的大作,但是照她这个速度,或许一下子就看完了。

“叙述性诡计之③‘生死误导’。”

“生死……呃,应该不至于把活人和死人搞错吧?”

“是吗?二二村警部始终只以‘被害人’来称呼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千良先生,只说他被人用台式钢琴殴打,还被压在钢琴底下而已。那么,说不定其实他还活着?”

“他已经死掉了……”

二二村警部不记得自己刚才是怎么形容的——可是一想到忘却侦探居然还记得,就觉得无地自容——只是人都被钢琴压扁了,怎么可能还活着。

“话是这么说,但只要把他讲得像是已经死了,之后就能使他成为故事里的‘透明人’,扮演暗中作乱的幕后黑手。相反,同样是透过描述,让人以为千良先生还活着,但其实他早就死了。”

“要是小说当然可以爱怎样——”

“没错,爱怎么写就怎么写。”

“……”

“想怎么写都可以。”

二二村警部渐渐明白了。

只是,总有一股不知来自何处的抗拒,令他想不明白。

“若只是故意说些引人误会的话,让读者误判地点或时间倒也还好……但是将已经死掉的人写得好似还活着,把还活着的人写得像是已经死掉了,就算是创作,感觉也玩得太过分了……”

“没错。正因为大家都觉得不该这么做,才刻意为之。”

今日子小姐一脸清秀,却语出惊人。

“尤其那些推理小说家,更是乐此不疲。即使是一具任谁来看都已经回天乏术的尸体,也能将其描写得栩栩如生,正是作家的本事。”

“本事……吗?”

“接着是叙述性诡计之④‘性别误导’。将男性登场人物描写成女性,或是将女性登场人物描写成男性。”

无视已经难掩脸上狐疑之色的二二村警部,今日子小姐继续往下说——只是关于这个“第四点”,就连门外汉也很容易理解。

“以这个案子为例,比如这位推理小说研究会的美女木直香。姓里有个‘女’字,名字又是‘直香’——无论如何都会给人一种她是女生的印象,但原本就是姓的‘美女木’当然不用说,就算叫作‘直香’,也并非不可能是一名男生。”

“将男大学生描写成女大学生有什么意义呢……”

“如此便能进入只有女生才能进去的地方,或是反过来在有女宾止步限制的场所被挡在门外。此外还有各种可能性,总之会对推理时的先决条件造成影响。”

“这……不过,这是专指登场人物并未男扮女装,只是作者刻意写得让读者产生误会的情况吗?”

“是的。不管是男扮女装还是女扮男装,一旦实际乔装打扮,严格说来就不能算是叙述性诡计。在登场人物的眼中,美女木直香就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大学生。”

“不过这个美女木是女大学生喔!”

而且她还是推理小说研究会的副社长,不管任谁怎么看,美女木直香都是名女生。

不折不扣的女生。

“叙述性诡计之⑤‘人物误导’。算了,就直接拿写在这上面的顺序来举例吧。像是这位推理小说研究会的伙田芳野,光从名字也很难判断此人是男是女。”

“他是男的。”

“哎呀,是吗?嗯,也罢,假设合宿所内有个绰号叫作‘YOSSIE’的人,大家在阅读的时候,自然都会以为是指这位‘芳野’吧?”

“也是……因为也没有其他的‘YOSSIE’。”

为求慎重,再度检视写在今日子小姐手臂上的所有名字之后,二二村警部如此附议。

“骗到你了吧!如果是音乐社的儿玉融吉呢?‘融吉’的‘吉’有两种发音,也能延伸成为‘YOSSIE’这个绰号,这样又如何呢?”[8]

“又……又如何……”

“一直以为是‘伙田芳野’的‘YOSSIE’其实是另一个人,这下子就得把人物评价、人际关系,还有不在场证明都重新确认一遍了呢。”

“呃,可是,无论是伙田芳雄还是儿玉融吉,都没人叫他们‘YOSSIE’……”

而且在彼此认识的人际圈里,应该不会因为绰号认错人,只有外面的人才会搞错。

“是的。也就是说,只有读者会搞错。”

“……”

“顺带一提,不止绰号,也有利用本名来误导读者的模式。刻意将同姓或同名的人物混在一起描写。”

“在同一本小说里出现同姓或同名的登场人物会很混乱吧。”

“就是为了制造混乱才这样写啊!如果是一家人,更是理所当然有着同样的姓氏。”

通常是要能写到让读者很清楚谁是谁,才是作家的本事吧——但是推理作家似乎正好相反。

写不清楚谁是谁。

“叙述性诡计之⑥‘年龄误导’。让人以为是大人,其实是婴儿;让人以为是小孩,其实是老人;让人以为是老人,其实是小孩。因为投宿合宿所的都是大学生,读者便会先入为主地认为所有人的年纪应该都在二十岁上下,然而或许大隅真实子其实是在退休后,想再度进修才来考大学,现年六十六岁的大一新生,或是跳级入学的十岁天才儿童也说不定。”

跳级制度在日本还不普及——二二村警部正想反驳,随即又想到在叙述性诡计的世界里,没人能保证樫坂大学是日本的大学。原来如此,根据叙述性诡计之①“地点误导”,或许是同为汉字圈,具有跳级制度的国外大学——不不不,不是这样的。

现实世界的樫坂大学[9]是日本的大学,而且大隅真实子也只重考过一次,是个十九岁的少女。

既不是老人,也不是小孩。

“可是,如果大隅真实子‘其实是小孩’,就能钻进大人钻不进去的排风管;如果她‘其实是老人’,就能知道过去的真相。”

什么是过去的真相?

她举的例子都好粗糙。

不过,如果是“性别误导”,还可以通过装扮在现实生活里实现,但“年龄误导”再怎么说都只有小说才能成立——若不是只用文字来表现,是不可能把老人和小孩搞错的。若是用图像表现,更是只要一看就能分辨。

和百闻不如一见相反,用百闻来误导一见。

“就是说呀。假如用‘满头白发,戴着眼镜,个头娇小的女性’来形容我的模样,就能诱导读者认为掟上今日子是个老太婆。”

“这样诱导有什么好处?”

“老太婆侦探不是很迷人吗——这不重要,接下来是叙述性诡计之⑦。”

“……呃,请问那个‘之几’一共有多少?”

“若是想要举例,可以举出无数个例子,但是网罗所有叙述性诡计也没有意义,再加上时间有限,配合篇幅就在⑭打住吧。”

“⑭吗……”

比想象中的多,但是又比他害怕的要少。

也不知道今日子小姐这是在配合什么篇幅。

“叙述性诡计之⑦‘人类误导’。”

“‘人类误导’……这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

“刚才说的是‘人物误导’,指的是让读者认错人的手法,但‘人类误导’则是让读者误以为是人或非人的叙述性诡计。”

“非人?你的意思是说,像动物或机器人吗?”

“是的。亦即‘其实是动物’或‘其实是机器人’的叙述性诡计,也有倒过来‘其实是人类’的模式。”

就算她这么说,二二村警部一时半会儿也理解不过来。

也幸好理解不过来,因此感受不到有多诡异。

“就像《我是猫》吗?我记得那部小说是以猫为第一人称叙事……”

“如果一开始隐藏了自己是‘猫’这件事,就再也没有比那部小说更完美的叙述性诡计了——当然,要是去挑剔‘猫其实不可能想到那么复杂的事’,就太不解风情了呢。”

这也是只有小说才办得到的事吗?

要是能看到猫的模样,转瞬间就会觉得很假。

“有很多卡通片里的汽车或火车都会说话,倘若只用文字来表现,不描述外观或形状,或许就会让读者以为是两个人类在对话,不是吗?”

“不描述外观形状吗?可是,若挑剔起汽车或火车怎么会说话,应该就不算是不解风情了吧?”

“汽车导航就会说话呀。”

“也是……原来如此。”

“将物品塑造成沉默寡言的角色,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往这个方向去,也有只利用叙述,让读者误以为人偶或毛绒玩具是人类的做法。”

不提毛绒玩具,人偶顾名思义有着人类的外形,要写得模棱两可,想必会更容易吧。

写作追求模棱两可倒也挺奇怪的。

“那么让故事里出现鹦鹉及九官鸟,再安排它们讲人话也行吗?”

“也行呀。”

只是随口说说居然也行,真是无语。

“比如推理小说研究会的石林济利,虽然有名有姓,被提及时似乎也完全与人类无异,但或许其实是大隅从家里带来的猫。”

“……有人会给宠物取全名吗?”

“反正又不用报户口,取什么名字是个人自由吧。”

“……”

总觉得充满了突破次元壁的感觉。

“如果是猫,就能钻进排风管里抄近路了。”

“你从刚才就一直在强调排风管,但现场的录音室里并没有排风管喔。”

“换成二二村警部刚才强推的鹦鹉,就能建立飞进案发现场的假说。”

没有强推。

都说了,只是随口说说。

“或是利用在大学研发出来的机器人——既然是机器人,就能用机械手臂抬起台式钢琴吧。”

“这部分的推理不是已经有结论了吗……”

猫还说得过去,机器人未免也太扯了。

不,或许是利用叙述性诡计写成的现代风科幻未来世界吧。

虚实之间的界线愈来愈模糊。

“机器人是太夸张了些,但是安装在这类数码产品里的软件,不是也会有与人对话的功能吗?登场人物之一的石林济利,其实是一台智能手机——怎么样?”

“石林是人。既不是动物,也不是机器人。我们见过面、讲过话。”

“我想也是。”

今日子小姐说着,同时读着绝非人类的手机在液晶画面里显示的小说内容——难不成那个不上不下的⑭,是从阅读进度估算出的数字吗。

“配合篇幅”是从这里来的吗。

“叙述性诡计之⑧‘人格误导’。”

“人格?呃,既非人类误导,也非人物误导,而是人格误导吗。”

“或许并在一起说明会比较容易理解,但都已经挤牙膏式地讲到这儿,就还请多多包涵。接下来轮到音乐社的成员了,雪井美和小姐。”

“是,她是音乐社的社长。”

“大家都以为如此,但雪井美和小姐其实有五重人格,音乐社的成员全都是她的副人格。”

从今日子小姐口中说出来,就仿佛是由推理导出的惊人真相。

五重人格?

咦?所谓人格误导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即使早已被医学界否定,推理小说界依旧当多重人格是存在的……”

就算跟二二村警部说“依旧当是存在的”“大家都是照这样来”,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被医学界否定”就是不存在吧。

拿出推理小说界的看法和医学界的见解相提并论,也还是不存在。

“顺带一提,关于多重人格……”

“不用,我知道多重人格是什么,请不用像是对多重人格有什么独到见解似的跳出来。呃……也就是说,因为是副人格犯下的罪行,本人并不知情,或者是描写得煞有其事,但其实是假想人格,所以根本没有那个人。是这样的诡计吗?”

“是的。这么一来,不只音乐社的成员,就连推理小说研究会的成员也可能只是雪井小姐的副人格。”

“不可能。所有人都是独立的人物、独立的人类、独立的人格。”

“当然当然,那么叙述性诡计之⑨‘叙事者误导’。之前提到‘对话以外的部分不得有虚伪记述’是推理小说的不成文规定,但是在第一人称叙述的推理小说里,便可以视为例外。也就是在‘叙事者本身有所误会’的情况下,就结果而言,纵使是谎话连篇,也还在容许范围内。”

“叙事者……就像《我是猫》里的那只猫吗?”

“是的。‘对话以外无虚言’的规定反过来,也可以解释为在对话里说谎就没关系——若是登场人物的台词,其中有些误会也没关系——到这里可以明白吗?”

怎么可能没关系?但是还算可以接受。毕竟人是很容易误会的生物。

“因此,只要用一个人的台词来贯穿整本小说,不管有多少虚言都能被接受。万一发生在合宿所中的惨案是由里中任太郎以第一人称描述的悲剧,我们很可能会把他的主观认定或断章取义,乃至于偏见全部当成现实,照单全收。”

当然了,二二村警部是取得被害人以外所有人的证词,交叉比对每个人讲的话再对照现场搜证结果,整理出客观的陈述——并未偏重任何一个人的证词。

再说,什么叙事者的……

里中任太郎或许是主唱,但可不是说书的。

“只要推说是误会,就能将谎话说到底的话……感觉那个不成文规定还意外地宽松呢……”

“这还算是严谨的了。要是推理小说以外的小说,即使是第三人称,也经常在对话以外的部分谎话连篇呢。如果是以我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的推理小说,应该会用‘我忘了’贯穿大部分的场面吧。”今日子小姐补上这一句。

这样的小说能看吗?

“叙述性诡计之⑩‘作中作误导’。终于来到第十点了!”

二二村警部看今日子小姐神采奕奕,似乎要为自己加油打气,但居然讲到两位数实在令人打不起精神来,更何况她还是边盯着手机边说。

“作中作……是什么意思?”

生平第一次听到这个字眼。

语感蛮特别的。

“也就是截至目前的事件发展,其实都是其中一个登场人物写的小说——这般叙述性诡计。换句话说,因为是作品中的虚构人物写的小说,即使恣意撒谎、前后矛盾,通篇自圆其说的糊弄也无所谓。”

什么也无所谓……这样也无所谓?

不过倒是明白“作中作”的意思了。

就像影像作品中偶尔会出现,进入标题画面之前的剧情是剧中人物去出外景,或者根本是主角做的梦之类吧。

“不过如果是做梦,又有点太过头了。毕竟推理小说界同样也禁止以做梦收场。”

过与不及的界线到底在哪里……

“以做梦收场虽不常见,但作中作不只会借由小说的形式,也会以手札、日记、案件记录的形式出现。这点与叙述性诡计之⑨‘叙事者误导’是相通的,因为是个人的记录,真实性总是令人存疑。除此之外,一旦由自己执笔撰写,就难免会有美化自己的倾向。”

这倒是不限于叙述性诡计,现实中也是如此。听说在解读史书之时,就是考虑到这点,所以必须兼顾记述者的立场与角度来进行。

历史是赢家写下的,或许这才是叙述性诡计的极致。

“换句话说,假设这次的案子其实是由音乐社的益原枫撰写的音乐剧剧本,会怎么样呢?”

不会怎么样。

况且音乐社要写什么音乐剧剧本?

“啊哈哈。但如果是推理小说研究会成员写的推理小说就太常见了呀。接下来是叙述性诡计之⑪。”

二二村警部对叙述性诡计是什么东西愈来愈有概念了,然而也因为愈来愈有概念,心情反而愈发沉重。

自己现在到底在干什么。

“叙述性诡计之⑪‘在不在误导’。”

“是指明明在现场,却让人以为不在场;明明不在场,却让人以为在现场吗?”

“哎呀,二二村警部已经能举一反三了。可是,说话不经大脑的话,可能会中了我安排的叙述性诡计喔!”

“我中计了吗?”

“没中计,您说得对,一百分。让读者以为人物聚在密室里对话,但实际上其中一个人并不在场,是通过电话——在电话的那头说话,可是没有写出来,至于通话对象,就在那个密室里。房间里的人物们都很清楚,只有读者被隔绝在叙述性诡计的面纱之外。”

“隔绝在叙述性诡计的面纱之外”听起来很酷,但是在只有文字提示的小说里,把在场的人写成不在场,把不在场的人写成在场,只会让人觉得很卑鄙——就像告诉读者“虽然一直没跟你说,但其实打从一开始就有个不爱讲话的人坐在你旁边”,读者真的能接受吗?

“没错,不过用上‘卑鄙’两字就像是在说人坏话,所以像这种情况,我们会用‘不公平’这个词汇来表达。”

不公平。

这个听起来也很酷。

像是什么电影的名称。

“没错。如果只是不公平,还在可以容许的范围内。若是以这次的案子为例,虽然之前都没交代,但是音乐社的杀风景这位同学由于身体不舒服,其实是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演奏呢?”

“并不是!”

“我想也是。”

如果用这部手机的相机,感觉就可以进行视频会议了呢!今日子小姐将液晶屏幕转向二二村警部。

42×17标准字体的画面里呈现出《XYZ的悲剧》的内文——在开始解释叙述性诡计以前稍微瞄到过,但身处这个距离,只光看其中一页也完全看不懂在写什么,不过现在至少知道今日子小姐已经看完百分之八十了,因为画面下方显示着进度。

叙述性诡计的讲座也只剩下三章,步调完全一致。

这个人的脑子究竟是什么结构。

“要是有人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我一定会跟你说。”

“也是。二二村警部是很公平、很值得信赖的叙事者。那么,叙述性诡计之⑫‘外围误导’。”

“嗯?”

叙述性诡计之⑪“在不在误导”从字面上很容易想象是什么意思,但“外围”是什么意思?

外面?外部?

二二村警部歪着脖子满脸疑惑。

“这与其说是推理小说用语,不如说是出版用语呢。”今日子小姐边看小说边说,“‘外围’指的是书的封面及封底、护封或腰封——喔,不过电子书或许有别的说法。”

原来如此,原来是指书籍的“外围”啊。

大概是因为把护封或腰封“围”在书本的“外侧”才这么说吧。

然而,小说应该是写在内页——即书的内侧,纵然推理作家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对外围出手吧?

“这样不行喔!人太好会正中那群人的下怀喔!”

那群人是谁?

今日子小姐竟然把推理作家讲得像诈骗集团似的,或许是因为《XYZ的悲剧》正进入最后高潮吧,令她情绪高涨。

“请容我拿刚才提到过的书来举例,例如夏目漱石大师的《我是猫》,要是封面上印着这样的书名,却在最后揭晓叙事者的‘我’并不是猫,岂不是惊天动地吗?”

今日子小姐为了说明叙述性诡计,终于不惜篡改大师的名作——的确,确实是会惊天动地。

虽然第一行仍写着:“我是猫。”……不过这可用叙述性诡计之⑨“叙事者误导”来开脱。

配合叙述性诡计之⑦“人类误导”来思考……假如那只“还没有名字的猫”是一个以为自己是只猫的人类呢?

“这么一来……就成了超惊悚的私小说[10]。”

“就私小说而言固然超惊悚,但是就推理小说而言,却会是很优秀的杰作喔。夏目大师就差那么一步,真是太可惜了。”

“请不要借此贬低夏目漱石……我明白了,这也是在某种意义上要钻‘对话以外无虚言’这个不成文规定漏洞的吧?没有规定不能在印在封面上的书名动手脚。”

“没错。”

今日子小姐满意地点点头。

“就这点来说,在腰封的宣传文案、封底的故事大纲都可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可说是完全‘三不管’地带。就算所言不虚,也可以让读者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假设本案的书名是‘儿玉融吉的犯罪’,读者在阅读时,肯定会以‘凶手就是名叫儿玉融吉的音乐社成员’为前提吧。但事实上,他犯的罪并不是杀人,而是包庇真凶的藏匿罪!”

“……事实上并没有什么书名。贴在搜查本部门口的纸上写的也是‘劫罚岛台式钢琴命案’。”

“故事大纲或腰封上虽然写着‘他为何会动手杀人呢’,但这里的‘他’其实并不是指儿玉,而是儿玉的好朋友石林,他才是真凶。”

谁才是真凶还未知,也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就读于不同大学,偶然住进同一间合宿所的儿玉融吉和石林济利是好朋友——以相关人等来举例说明理论,确实比较容易理解,但感觉却也让实际案情愈来愈纠结。

在讲解完之后,她真的会好好解开这团乱麻吗?

“假如为推理小说取了个‘掟上今日子的叙述性诡计’的名字,任谁都会以为内容和叙述性诡计有关,但直到最后却竟然完全没提及,也是一种出人意表的手法。”

“明明强调叙述性诡计,却不使用叙述性诡计吗?这还真新奇啊。”

“不不不,这是很常见的手法,说是极为古典也不为过。”

“不管怎样,一般人做梦也想不到会被书名、腰封或故事大纲所骗……呃,啊!拜托你千万不要真的写成事件簿留下来呀!这可是我们警方委托你协助调查的前提。”

“我知道。您大可白纸黑字地写在对话以外——接下来是各位期待已久的叙述性诡计之⑬。”

并没有特别期待。

“叙述性诡计之⑬‘人数误导’。”

“……两个社团的成员都用完了,你打算怎么举例呢?”

二二村警部看着今日子小姐右手臂的“登场人物表”问道。

“啊,不要紧的。因为‘人数误导’是指‘凶手不在这群人之中’的情况。也可以说是叙述性诡计之⑪‘在不在误导’的姊妹版。举例来说,虽然没写进我手上的登场人物表,但是在可作为录音室使用的合宿所里,就算有个管理员也不奇怪吧?”

“……”

“或是有位煮饭给客人吃的厨师、住在合宿所里的警卫、劫罚岛与本岛间接驳船的船员——并没有法律规定要把所有登场人物都写进登场人物表,也没有规定凶手不能是没写在登场人物表上的人物。”

的确,若要详细描写每个登场过的人物,会让故事停滞不前,既然是篇幅有限的“小说”,就会有些登场人物被省略吧。

凶手就在被省略的登场人物之中——她是这个意思吗?

“……不是用书封或腰封,而是用登场人物表来蒙骗读者吗?”

“这么一来可能会有不公平之嫌,所以干脆一开始就别把登场人物表放上——一旦进入解决篇,再让根本没人注意到其存在的管理员亮相,写些‘咦?你以为没有管理员吗’‘考虑一般常识,肯定会有管理员呀!怎么可能没有呢’‘这种事不用说也该知道’的记述就行了。”

不行吧,这样写可是会引起暴动的。

不过,倒是能明白她的言下之意,就像列出公交车靠站时有几个人上下车,要玩家计算车上有多少人的游戏吧,而且是故意让人忘了要把司机也算进去的那种。

“总之,不得不说,鸟川庄的管理员和工作人员也很可疑呢。”

“你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我就是在开玩笑。真有管理员之类的,二二村警部没理由不告诉我。”

考虑一般常识——今日子小姐讲来毫无愧色。

没错。

鸟川庄是有管理员和厨师等工作人员没错,但他们都是通勤族,入夜前就全离开岛上了,也没有住在合宿所的警卫。

从案发时间与状况来看,大概还是推测凶手就在今日子小姐手臂上的“登场人物表”之中,应该较为妥当。

“呵呵呵。又是‘大概’又是‘应该’的,讲得这么暧昧会让人以为是不是要用什么叙述性诡计喔。”

“……最后一个是什么?令人期待的叙述性诡计之⑭。”

二二村警部语带嘲讽地说。

“让您久候多时却得辜负您的期待,真是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叙述性诡计之⑭是‘其他的误导’。”

嘲讽对她起不了作用。今日子小姐淡定以对。

“咦?其他?就这样?”

“就这样——用于罕见的或是无法分类的情况,不属于①到⑬的叙述性诡计。”

是喔……二二村警部也只能点头。①到⑬已经分得很细了,若说还有什么情况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种,他实在想象不出来。

推理作家的想象力难道是无极限的吗?

“不,呃,说实话来到叙述性诡计之⑭,因为实在太过于标新立异,在谈公平不公平之前就有问题,但就算这样,有时也会以‘引起争议的话题之作’的形式,获得推理圈的瞩目或评价。”

“到底是大度还是小心眼啊……真是谜团重重的世界……”

“毕竟是推理小说嘛。”

“呃,这么说来,果然还是要举例比较容易理解……这次的案子假设正是那‘第⑭’的情况,可以是什么样的叙述性诡计呢?”

“我是侦探,不是推理作家,所以想象力有限……”

今日子小姐顿时面露思索,接着像是读稿似的说道:

“劫罚岛其实是通往魔界的入口,下榻于鸟川庄的客人全都是魔法师,在解决篇里终于揭晓真相,是其中一人用魔法让台式钢琴飘起来的。作者的说辞是‘我又没说这里不是魔界,也没说他们不是魔法师’。”

这倒是。但是在谈叙述性诡计怎样之前,应该先讨论推理小说可以这样吗——话题之作。

引爆的应该不只是话题。

“将案发现场设定为魔界,换个角度想也可以视为是叙述性诡计之①‘地点误导’……呃,也就是加入奇幻要素的叙述性诡计吗?”

“这只是一个例子。说得随便一点,看完后会觉得‘这算什么叙述性诡计啦’的叙述性诡计,基本上都可以视为是⑭。”

其中也有令人惊艳的作品,但往往又太独树一帜,难以分类呢。今日子小姐做出结论,停下一直在液晶屏幕上滑动的手指头,将千良拍三的手机放回桌上,说了声“谢谢”。

零误差。

叙述性诡计讲座似乎和阅读《XYZ的悲剧》得以同时结束。

不知是因为解决了“让外行人也能理解叙述性诡计”这个难题,还是因为以这种飞快速度看完超过一千页的巨著,今日子小姐像是完成一项大业似的,缓了口气。

“话说回来,今日子小姐。在《XYZ的悲剧》里,使用了①到⑭的任何一个叙述性诡计吗?”

“是把①到⑬结合运用呢,可说就因此成了⑭。真不愧是号称叙述性诡计金字塔的名著,太了不起了。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悔自己过去竟然没有看过,真是美好的阅读体验。一想到明天就会忘记,甚至有些舍不得了。难怪被害人会熟读到背下来。”

今日子小姐说道。看她似乎是打从心里这么认为,不是为了给死者面子才这么说。

将①到⑬一网打尽的⑭,听在二二村警部耳中,只觉得会是一本诈骗技巧大全集,看完之后大概会不敢再相信人类吧。特地为了被骗而去看书,推理小说的读者真是一群奇怪的人。

“一群奇怪的人,说得真好。对我们而言,这可是最高的赞美词呢。对了,二二村警部。”今日子小姐端正姿势坐好,“如果我忘却侦探没记错,我们应该还得推理被害人为何会在临死之际紧握这部手机,画面会显示着这本全是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之谜吧?”

6

“我想已经不需要一再强调,如您所知,叙述性诡计无法运用在现实之中,因为那跟密室或不在场证明完全不一样。再怎么无法区别现实与妄想,再怎么受到推理小说的影响,在结构上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就算被害人临死前紧握手机,尽管手机画面上显示着叙述性诡计名著的电子版,也不代表凶手使用叙述性诡计行凶。”

不用再三再四地强调了。

二二村警部已经老实承认这是场外行人的误会——当然,没能说明清楚的推理小说研究会成员也得负上一部分责任——但是这也使千良拍三为何握着手机而死一事更加成谜。

“有十四个可能性。”

“又、又要发表到⑭了吗?”

二二村警部心惊胆战。

“戏弄您真的很有成就感耶,二二村警部。”

今日子小姐笑到抖肩。

“其实只有三个。”

“干吗说这种谎……而且还不是叙述性诡计,就只是撒谎。”

这是今天的第一个谎言吗——他可不这么认为。

也不认为在对话里头就可以说谎。

“可能性之①,临死之前,想再看一遍心爱的推理小说。可能性之②,不只是书里的诡计,整本小说的内容都是指出凶手的线索。可能性之③,凶手是《XYZ的悲剧》的作者岸泽定国。”

这次竟然一次列举出了所有可能性。

也因此二二村警部没能及时反应过来,但可能性之③简直是胡说八道,居然说岸泽定国是凶手?

“毕竟他是能让许多读者如坠雾里中的推理大师呀。台式钢琴杀人诡计这种雕虫小技,想必对他而言只是小菜一碟吧。”

“……戏弄我真的这么有成就感吗?”

“讨厌,不要生气嘛。我当然不是认真的。不过,毕竟是死前留言,所以并不能排除千良先生错认杀害自己的凶手,因此我也不完全是随随便便举一个名字。”

“你是说,千良先生以为自己是被岸泽定国杀掉的吗?”

“没人知道人在临死之际,一片混乱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横竖都要死,希望死于自己敬爱的推理作家之手,希望成为他的众多作品之一,就算这么想也不奇怪。”

不奇怪吗?

二二村警部很明白,在人杀人这种不寻常的情况下,人们会采取多么不合理又莫名其妙的行动——虽然他不懂推理小说,却熟知命案现场。

“被杀的时候,希望能死于完美的犯罪。这可是推理迷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呢。虽然老实说,他们不见得是认真的。”

“我懂你的意思。很抱歉。”

“别这么说,因为我也真的是在戏弄您。”

还真的是这样咧。

“……只是,以可能性之③来说,这样的信息太没有意义了。实在令人难以当真,只能当成是陷入失去理智的状态时写下的遗言。”

那么就得来验证可能性之①和可能性之②——①是被今日子小姐最先提出来的,或许是认为①是最有可能的吧。

“没错。确信自己已死到临头,想再阅读一遍喜欢的推理小说,作为最后一根烟,不,是最后一个谜,是最有可能的情况。”

也对,这种心情不像“希望被喜欢的推理作家杀死”那么疯狂,即使不是推理迷的二二村警部,也还勉强可以理解。

“只不过——”今日子小姐接着说,“听说千良先生已经把那本《XYZ的悲剧》全部背下来了,既然如此,根本没必要特地把那本书找出来看,只要在脑海中回想就行了。”

“……嗯,但那只是他自称,没人知道他是否真的全部背下来了。”

“是呀,说得也是。即便是对一天以内的记性很有自信的我,也很难把整本书背下来……纵然如此,仍然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想在临死前把已经看过的书再看一遍。真要说的话,无论如何都想知道结局,而把目前正看到一半的书点开来看还比较说得过去吧。身为推理小说研究会的一员,绝不可能没有正看到一半的书。”今日子小姐如是说。

“呃,可不可能先搁到一边,而且命在旦夕之际,那本书能不能刚好在手边也是个问……”

话说到一半,二二村警部就意会过来了。

不,如果是没有实体的电子书,肯定能在手机里存上一大堆——就像整天扛着书架走来走去。若是如此,只要把那本看一半的书点出来就好了。

做的事是一样的。

“刚才我做了一件侦探会做的事,很失礼地偷偷看了这部手机里的书库,里头的确有看到一半的书,似乎是上个月才上架的最新作品。不点开那本书,却点开已经读到滚瓜烂熟的《XYZ的悲剧》,或许真的应该视其有特别的用意。”

她还偷看书库啊,刚才明明委婉地制止过她。不过,既然是能够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的侦探,就算擅自调查作为物证的手机,应该没什么不妥。

“可是,会不会是他不太喜欢那本看到一半的书呢?比起结局还是未知数的书,更希望在人生最后一刻看的书,是已知真的很有趣的书……”

“当然,这也不是不可能,或该说这么想反而更自然。只是画面里显示的是《XYZ的悲剧》的‘封面’这件事,让我很在意。”

那就表示千良先生死前根本没看呀。

今日子小姐这么一说,二二村警部才总算想到这点。有道理,如果真的是“想在人生最后一刻看这本书”,更应该点开翻到内文才对。

当然,或许是在那之前就已经力竭难支……然而,还是有检视其他可能性的空间。

“这就是可能性之②了。即使与叙述性诡计无关,要是作品之中其实有着足以指出凶手的线索呢?”

“如果有的话,会怎么样?”

“就只能举双手投降了。”

今日子小姐当真举起双手,摆出“投降”的手势。此时,二二村警部才发现她还戴着手套。

“这可是一本分成上下册,总计超过上千页的书喔。制作成电子书时更是多达一千五百页。在没有其他线索的情况下,要从这本书里锁定与凶手有关的线索,难度未免也太高了,至少不可能在一天内搞定。”今日子小姐说得笃定。最快的侦探都这么说了,大概真的办不到吧。

的确听说她是一个做出判断极为精准严苛的人。办不到的事就说办不到,总是一口拒绝。

“虽然读之前就知道这本书不光页数很多,就连登场人物也多得吓人。确认后也发现其中并非没有名字与本案关系人类似的人物,但毕竟书里有一百甚至两百个名字的话,肯定会有几个重复的。”

二二村警部只看了电子书封面所以没什么概念,但看样子是本非常了不得的小说——虽然从未看过实体书,但就算在书店看到这么厚的书,他也不觉得自己会买来看。

“这么说,被害人紧握着手机的意义不管是可能性之①,还是可能性之②,就算是可能性之③,侦查也不会因此有所进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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