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程子隽勒醒的,他就像只大狗一样用他的爪子使劲扒拉着我,把我紧紧抱在他的怀里,甚至还不时用他的脸去蹭我的脖子。
我睁开眼,酝酿了几秒情绪,然后一膝盖顶在他肚子上,把他从我身上踹开。
对着才迷迷糊糊睁开眼的程子隽,我说道:“热死了,下次别抱着我睡,弄得一身汗。”
我其实我倒不是特别讨厌被人抱着睡,但抱我的那个绝对不能像程子隽这样用抱抱枕的手法,我起身下床,却看见在地上趴在的程子歆,才想起这人好像昨晚被程子隽暴打了一顿。
我看他一动不动得,心里盘算着该不会被程子隽打死了吧?便走上前,把他翻了过来。
我一碰他,他就睁开眼,转头对我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说狰狞,是因为他脸上还满是昨天程子隽打出来的血干涸后的血痂,而且那张本来挺英俊漂亮的脸也被程子隽打得有些肿胀,看起来可笑又可怜。
程子隽见我去碰程子歆,又开始吃起飞醋了,但他难得得没闹,只是用杀人的目光瞪着程子歆。
“待会我叫私人医生来给你看看。”我起身,走进洗手间,昨晚上因为太累,我做完就直接睡了,也没洗澡,现在感觉身上有些不舒服,于是直接将身上本来就松垮的睡袍丢在地板上,走进了浴室,打开花洒,准备冲个凉。
水声稍微掩盖了些屋外的动静,但我大概能听出程子隽正把程子歆拖出我的房间,我皱着眉,思考起了昨晚的事情。
我是真的没感觉程子歆对我有那方面的意思,甚至连程子岚我都能感觉出他对我是抱有懵懂好感的,程子歆半夜三更来给我下药的行为绝对不是出于对我本身的喜欢。
那就是......程向阳了。
我拿水洗了把脸,在心里暗骂着程向阳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
我和程向阳做爱的次数不多,因为和他做爱都很不舒服,他草人技术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他钱多,怎么那群Omega都会演,但他睡我时真的连程子隽都不如。
其实按理来说,他这种直A癌是不会愿意被我上的,也的确如此,他很多次想上我,即使骑在我身上时他也要给我用信息素模拟素,来假装我是个Omega。
他的身体特别硬,而且很重,每次压在我腿上我都觉得我大腿都要被他压断了,做完后我的腿至少要麻十几分钟,所以和他做爱时我一般都像个死人一样盯着天花板发呆,心里盘算着怎么弄死这个家伙。
我很反感他高潮时的脸,那样子每次都让我有种想吐的冲动,这么想着,我再次佩服我自己居然足足忍受了他六年。
洗完澡,等我拿到手机,却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让我的瞳孔微微颤抖了一下。
“程夫人,下午两点半,希罗拉酒吧,不见不散。”
在处理完程子歆和程子隽的事情后,我开车来到了希罗拉酒吧,这是一个隐藏在巷子深处的小小酒吧,但装修却很雅致,到处摆放着世界各地的工艺品,于座位相连的小柜上摆放着书籍,这里的光线也很充足,整体色调清新温暖,看起来不像个酒吧,反而像个童话中精灵的书屋。
此刻酒吧里除了在吧台后面洗杯子的一个年轻女人外,就只有一个坐在角落里一看就很颓废的男子,他带着帽子,穿着一身看起来老旧的外套,嘴里叼着一根烟,见我进门,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打了个哈欠说道:“程夫人,我叫仰星纬,职业嘛......是个私家侦探,”
我走到他面前坐下,吧台的女子适时得走到我面前,向我展示了一枚用木片雕刻成的菜牌:“先生,您想喝点什么?”
“焦糖森林,谢谢。”
“不觉得太甜了吗?这款酒就像未婚的,不,应该是高中的Omega身上的甜味。。”仰星纬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寡妇,会喜欢更苦一点的,或者更呛人一点的,比如......莎拉娅娜。”
莎拉娅娜,传说中的黑寡妇,她生活在在那个只有男人和女人两种性别的年代,她出生贫民,先后与七位男子结婚后,在丈夫们死后继承他们的遗产成为了一方女领主。在她死后很多年,她的日记被她的后代找了出来,人们才得以证实的多年来的猜测,她用毒药杀死了她的每一任丈夫,而且死在她毒药之下远远不止那七个男人,还有至少数十位她的情人,她一生有无数情人,那些变心的情人也被她用毒药毒死了。
我知道他在暗示我什么:“我不喜欢莎拉娅娜这款酒,这款酒太烈了,太苦太甜了,麻痹的痛苦得太剧烈了,在我高中时我曾经阅读过一些关于莎拉娅娜的故事,她并非那种锋芒毕露的女人,相反,她温柔,善解人意,至少在外人看来,她是一个如同云朵般甜蜜柔软的女人。”
“程夫人真是见多识广啊。”仰星纬露出神秘莫测的笑容。
说真的,我不太清楚仰星纬到底掌握了什么,但我丝毫不慌乱。
程向阳自然不是正常死亡的,但并不是我动手杀了他。
我不会杀人,因为我并不太相信所谓的完美犯罪,事情做过了,必定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
就像现在,仰星纬就顺着那一点线头,摸上来了。
目前股票年纪最大的一个,三十五岁的大叔,年轻时和人火拼被削后颈导致信息素坏了,缺点很多,优点是胸很大。
唔和这本书无关,最近又有两个脑洞
1:江湖沙雕文学,想过平静生活的攻有一天被自己失散多年的妹妹找上门,攻的妹妹是江湖公敌和天下第一,然后她引来了魔教少主和正派少侠,因为在正邪大战的现场直接收割了魔教教主和武林盟主的人头,两人来找她报仇的,结果在打斗中打坏了攻最喜欢的一个杯子,于是攻一怒之下干脆用蛊虫把他们做成了自己的狗,不买股3p,妹妹是吉祥物。
2:过程1v2结局1v1,职场文,大概受1在职场潜规则攻,白天压榨攻工作晚上压榨攻上床,某天攻照例为生活当鸭时却艹错人艹了受1的双胞胎弟弟。
其实应该是换受(这篇主要好开车捂脸),受2是那种很乖很听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