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特雷利茨四十三岁,未婚,无儿无女,并且个头矮小。他的手掌很小,脚也不大,鼻梁更是不高。他平时会穿特制厚底鞋,能让他增高五厘米。他的客厅里摆放着一系列矮个子人物的传记:拿破仑、恺撒、墨索里尼、萨德侯爵、康德、萨特、卡波特、卡拉扬和爱因斯坦。他读过所有关于矮个子男人的研究报告,知道矮个子普遍寿命更长,婚姻更美满,患睾丸癌的概率也更低。他甚至能精确地说出演员汤姆·克鲁斯(一米七〇)、达斯汀·霍夫曼(一米六七)和歌手普林斯(一米五七)的身高,还把亨弗莱·鲍嘉(一米六七)参演的所有电影都看了个遍,将他的照片贴在浴室的镜子上。《夜长梦多》是他最喜爱的电影,他对片中谈论鲍嘉身材的两段对话烂熟于心:
玛塔·威克斯:“你的身高不怎么样呀?”
亨弗莱·鲍嘉:“怎么说呢?我已经尽力了。”
几分钟后,鲍嘉首次和劳伦·白考尔碰面。
白考尔:“听说你是私家侦探?我都不知道这个职业真的存在,还以为是小说编的,就是那种老在酒店里探头探脑的矮个子油腻男。你看起来一团糟,我说得没错吧?”
鲍嘉:“我确实不高。下次我会踩着高跷,打个白色领带,带上网球拍再过来。”
白考尔:“恐怕这也没什么用吧。”
鲍嘉在影片中当然是抱得美人归,但白考尔说得对,施特雷利茨心想,无论做什么都没用。施特雷利茨尝试了各种方法,但还是吸引不了女性。他买了一辆价格远超消费能力的小轿车,出入酒吧会所,花了不少钱给人买饮料和香槟,最终却一无所获。女人们并不拒绝他的宴请,但最后都跟其他男人走了。有一段时间,他转而专注于知识女性,于是在业余大学选修了哲学和文学,参加作品朗诵会,频繁出入电影院和歌剧院,结果还是无功而返。他同时注册了四个约会交友账号,照片颇受女性欢迎,他们在线上的交流也十分顺畅。不过一旦提及他的身高,对方立即就兴致索然了。如果他一直对自己的身高只字不提,那么到了彼此初次见面共进晚餐时,他马上就能感受到对方的失望。尽管如此,女人们依然会表现得体面而友善,但最终还是会说,他不是自己的理想型。她们会告诉他,这不是因为他的身高,当然不是,身高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他方面,比如“内在品质”。说这些话时,她们总是露出同情的目光,这是他所憎恨的。
施特雷利茨住在柏林的克罗伊茨贝格区,是一家超市的副主管。他住房租低廉的公寓,每年圣诞节都去奥地利的蒂罗尔度假一周,夏天就到西班牙的特内里费岛待上两周。他攒了一些钱,有一辆四年车龄的宝马轿车,还在一家健身房注册了会员。
这个周六,他又来到了住所对面、几乎每晚都去的土耳其饭馆,点了煎羊肉、沙拉和啤酒。然后,他从公文包取出笔记本电脑,浏览了一遍超市这周的订货情况。饭馆老板给他端来了饭菜,两人还短暂地寒暄了一会儿。施特雷利茨合上笔记本电脑开始用餐。他吃得很慢,毕竟晚上也没什么事可做。吃完饭后,他又喝了三杯拉克酒,一种土耳其的茴香味烈酒。
隔壁坐着两名男子,施特雷利茨常在饭馆里碰到他们。其中一名男子十分壮硕,脖子上文着黑色的狼;另一名男子则身材高大,戴着羊毛帽。两人小声地交谈着。高大男子用脚把桌下的运动手提包推向文身男子。文身男子提上包,站起身,走出了饭馆。只见他穿过狭窄的街道,走向施特雷利茨住的那栋房子,然后消失在大门后。几分钟后他两手空空地回来了,重新坐回饭桌。两人看起来松了一口气。文身男子从外套里掏出一支电子水烟抽了起来。一刻钟后,他们结账离开。两人在大街上告别,走向相反的方向。
施特雷利茨在克罗伊茨贝格区住了很久,知道这背后藏着什么猫腻。这两名男子将他住的那栋楼当作了藏毒点,这种地方通常被称为“地堡”。施特雷利茨又要了一杯烈酒,想再仔细地思考一下。如果打电话报警,他还得接受询问,名字会在卷宗上留档。之前他因为超市发生的偷盗案经历过类似情况,已经受够了。他最好还是先观望一下。等过几天毒贩们找到了新的藏毒点,这件事就翻篇了。
施特雷利茨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结了账,回到自己的住处。他坐到沙发上,随手打开了电视,但心思根本不在眼前的影片上。于是他拿起手电筒,下楼来到地下室,从一处杂物间里堆放的木板、建筑废料及旧油漆桶中,翻出了那个黑色运动手提包。施特雷利茨拉开拉链,见里面有五个包裹,每个约重一公斤,被玻璃纸薄膜层层密封。这些包裹闻起来有股混杂着汽油、酸醋和回潮石灰粉的气味。施特雷利茨把包裹放回原地,思来想去很久,最后离开房子,回到饭馆,一直等到店里只剩他一个客人。
饭馆老板笑着走过来,问:“还没吃饱?”
“不是。”施特雷利茨回答。他已经认识饭馆老板很多年。
“那您想要喝一点什么?再来点特制的拉克酒?”
“好啊。”
饭馆老板取出一瓶没有标签的酒,斟满两个杯子在他对面坐下。
“这是我妈妈自己蒸的酒。”饭馆老板脱下围裙,将其搭在一把空椅子上。
“谢谢。”施特雷利茨说。两人一饮而尽。老板继续给他添酒。
“最近工作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
“女人缘呢?”
“就那样吧。”施特雷利茨耸了耸肩。老板笑了起来。
“我可以问您一件事吗?”施特雷利茨说。他感到胃里的酒精一阵灼热。
“什么?”
“我记得饭馆几年前有一次突击搜查。后来大家都说,那是在搜查毒品。”
“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现。”老板说着,准备起身离开。
“请先不要急着走,”施特雷利茨说,“我想打听的根本不是那件事。您是我唯一能问的人。”
“是吗?”
“一公斤可卡因售价多少?”
老板挑了挑眉。“这要看品质,两万到三万欧元之间吧。”
“两万欧元?”施特雷利茨十分惊讶。
“没错。但是您要一公斤可卡因干吗?”
“没事。”
“您为什么问这个?”
“就是问问。”
老板又把杯子斟满。两人沉默地喝着酒。
“我想卖掉它。”过了一会儿施特雷利茨才说。
“你有一公斤可卡因?”老板盯着他。
施特雷利茨点头。他现在有点兴奋了。
“我可以给人打个电话。”片刻后老板说,又把酒杯斟满。“给谁?”
“一个熟人。”
“这个熟人,您信得过吗?”
“我当然信得过,他就是干这个的。”老板大笑,施特雷利茨也跟着大笑起来。施特雷利茨心想,这是两个男人之间的交易,而且他们俩在这一带都有点地位。他感觉酒劲上来了。
“您抽多少佣金?”施特雷利茨问。
“百分之二十,”老板突然严肃起来,“但这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开始,你就必须做到底。”老板开始用平语称呼施特雷利茨,说明把他当自己人了,他为此感到自豪。
“那个熟人多久会过来?”
“我给他打个电话,他会说什么时候过来。你先把那一公斤货带来,我们再看着办。”
“没问题。”
“你真有一公斤?”
“五公斤。”施特雷利茨说。
“五公斤?”老板深呼一口气,“我不会问你从哪里来的,但如果有麻烦,那是你的麻烦,跟我无关。你确定还要做?”
施特雷利茨点点头。老板站起身,先是到旁边的房间取来一个小笔记本,然后戴上老花镜,在手机上输入号码。他先讲了几句土耳其语,中途看了施特雷利茨几眼,又继续往下说。最后他问施特雷利茨:“我的朋友十分钟后到,可以吗?”
“可以。”施特雷利茨说。
“我们在厨房碰头。你走后门吧,我去把店门关了。”
施特雷利茨喝完了杯里的酒,站起身,这才意识到自己醉了。他穿过街道,回家取了辣椒喷雾,这是他平时去公园跑步时带在身上防狗的。回到地下室的杂物间,他坐在一块木板上,又一次打开手提包。东西还在。他等了几分钟,想让自己清醒一下,然后才拿起手提包。
街道对面,饭馆门前正站着那个有着狼文身的壮硕男子。他一动不动,一直盯着施特雷利茨。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一阵,施特雷利茨抢先跑开。他的车子就停在街尾约五百米处。文身男子怒吼了一声。施特雷利茨一边奔跑,一边从夹克里掏出车钥匙,按下遥控,把宝马车的锁打开,随即打开车门,把手提包扔到副驾驶座上,然后钻进车里。文身男子一直在咆哮,他满脸通红,大汗淋漓,整个人快要扑到车上。施特雷利茨发动汽车,猛打方向盘。文身男子拉开驾驶座车门,往施特雷利茨的脖子抓去,施特雷利茨则拿起辣椒喷雾,对着文身男子的脸一阵狂喷,接着猛地踩下油门。文身男子不得不放开手,前臂重重撞在车门框上,疼得他大叫。车门砰地关上了。一些喷雾留在车内没散开,施特雷利茨的脸被烧得灼热,皮肤红肿,眼泪直流。他不断地打喷嚏,狂吐口水,从后视镜看到文身男子正躺在马路上,蜷缩着身体抱紧左腿。施特雷利茨的视线模糊起来,车也横冲直撞,剐蹭到两辆停在路边的汽车。他踩住油门不放,飞驰穿过十字路口,而车子失了控,正面撞上了高架桥墩。冲击力把他整个人从座位上震起来,一头磕到了前挡风玻璃上。他昏了过去。
十七个小时后,他坐在了初级法院的一位侦查法官面前。侦查法官说,手提包里装有四点八公斤高纯度可卡因,而且,他还随身携带武器——那支辣椒喷雾。她给他念了法律条文,说他即将面临不低于五年的有期徒刑。他现在可以做出陈述,但也有权保持沉默。
施特雷利茨戴着一个肉色颈托,他的脖子还在疼,眼睛依旧红肿。他说他需要再考虑一下。法官对他下达了涉嫌毒品犯罪的羁押令。
施特雷利茨被带到了看守所。他看过关于监狱的电影,片中有嗜虐成性的狱警、用金属器皿盛装的食物,还有在澡堂遭到强暴或被自制凶器刺死的囚犯。但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他被关押在单人间,然后一切都变了。他人生中第一次如此受人敬重,羁押令就是他的身份证:携带四点八公斤可卡因,驾车逃亡,拒不认罪。在这里,施特雷利茨不是小毒贩,而是受到尊敬的人物。没有人再拿他的身高开玩笑,没有人再提“矮子”“侏儒”“地精”之类的词语,也没有人再说“你长大后就会明白”之类的话。一名囚犯早在超市认识了施特雷利茨。他到处散布传言,说施特雷利茨只是把超市当作贩毒生意的幌子。施特雷利茨没有反驳。有人问他怎么一直都没被发现,他只是微微一笑,希望这样看起来更有神秘感。
开庭前六周,施特雷利茨收到了一个刑事处罚令,针对的是他出逃时的醉酒驾驶行为及后续造成的交通事故。他的血液中测出了千分之一点六的酒精含量。处罚并不重,交九十天罚金,每天三十欧元,吊销驾照一个月。法警提醒说,如果有需要,他可以在两周内提交异议书。施特雷利茨挥手拒绝了。他说,跟毒品犯罪相比,这都不算什么。
羁押四个月后,庭审开始。施特雷利茨对带他上法庭的法警说,这是他第一次出庭。
“大多数时候很无聊,”法警说,“内容千篇一律。”
“现在都已经十一点半了,但我的传票上写的是九点。”施特雷利茨疑惑地说。
“这很正常,延迟开庭是常有的事。”
“会有很多人旁听吗?”施特雷利茨问。
“没有。你的案子没什么特别的。另一个法庭在审理杀童犯,那边听众很多。”
施特雷利茨有点失落。
走进审判庭后,他才发现法官、检察官和他的辩护律师都没有穿长袍。现场没有听众。检察官正拿着一瓶矿泉水喝。
“施特雷利茨先生,请入座。”首席法官说,“我们没有启动诉讼程序。”
施特雷利茨摸不着头脑。
“您在六周前收到过醉酒驾驶的处罚令,对吗?”首席法官问。
施特雷利茨望向他的律师。她向他点点头。
“是的。”施特雷利茨回答。
“而且您没有提交异议书?”
“对。”施特雷利茨感觉自己可能做错了什么。
“我们今天早上才得知这件事。”
“我很抱歉。”施特雷利茨说。
“我先跟您解释一下,”首席法官说,“或许您知道,我们的法律不允许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罪行进行两次判罚。”
“我知道。”
“这在拉丁语里叫作‘ne bis in idem’,翻译过来就是‘一事不再理’,即任何人都不得因同一罪行而被多次判罚,这是保证诉讼公平的基本原则。就您的案子而言,情况是这样的:初级法院已经对您醉酒驾驶的行为做了判罚。今天本应审判毒品犯罪一案。这是两个犯罪行为。但实际情况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我们在法庭上谈论犯罪行为时,指的是罪犯实施的、所谓连贯的生命体过程。比如,如果您先偷了一辆车,然后开着车去抢劫银行,整个过程我们称之为一个犯罪行为。尽管偷车和抢劫银行在现实生活中是两件事,但我们只能将其看作一个行为进行审判。您能听明白吗?”
“我也不知道。”施特雷利茨说。
“我们现在认为,不能把醉酒驾驶和毒品犯罪分割开来,因为驾驶行为是用于运输这批毒品的。两者在法律上被视为同一犯罪行为。您已经被判罚过,我们现在无法再次对您进行审判。”
施特雷利茨呆呆地看着首席法官。
“您可以让律师再跟您解释一遍。总之,因为初级法院的同事犯了个错,这场审判无法进行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〇六a款第一条规定,本庭宣告该诉讼程序终止。初级法院颁发的羁押令亦被撤销。”
全体法官离席。律师把手搭在施特雷利茨的肩膀上。她比他还高一个头。
“发生了什么?”施特雷利茨问。
“您的运气很好,”律师说,“现在您自由了,祝贺您。您只被判了较小的那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