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苏埃拉一直惦记着孙子的生日,她今天得给他买部游戏机。她早上七点开始上班。客房清洁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有保障,好过她以前做过的大部分工作。这家酒店在全市首屈一指,给的工资比行业标准高一些。
她还剩二三九号房没有打扫,到达门口时,在工作表中填了时间。虽然她按打扫的房间数量领取工资,但酒店管理层还是要求填时间表。孔苏埃拉完全照他们的要求做,她不想丢了这份工作。她在表格上写道:十五点二十六分。
孔苏埃拉按了下门铃。无人应答。她敲了敲门,又等了一会儿,然后才用门卡打开电子锁,把房门推开到一个巴掌宽。照培训时所学,她喊了一声“客房保洁”。还是没有回应。她这才走进房间。
这是一间三十五平方米的套房,内饰以温暖的棕色调为主。墙上贴着米色墙布,镶木地板上铺着浅色地毯。床铺上一片凌乱,床头柜上放着个开了盖的水瓶。两把橙色长椅间躺着一名赤裸的年轻女子,孔苏埃拉看到了她的胸部,她的头则被遮住了。血渗入浅色地毯边缘,在羊毛纤维上留下锯齿形印迹。孔苏埃拉屏住呼吸,心跳加速,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了两步。看清女子的脸后她立即尖叫起来。那是一团模糊的血肉,骨头、头发和眼睛粘在一处,脑袋被砸碎了,白色脑浆溅到深色的镶木地板上。而孔苏埃拉每天擦拭的沉重铁灯架血迹斑斑,正直直压在女子的脸上。
阿巴斯松了口气。他坦白了一切。狭小的公寓里,斯蒂芬妮正坐在他身旁哭泣。
他在贝鲁特一个名叫夏蒂拉的巴勒斯坦难民营长大,童年的游乐场就位于有着波纹铁门的营房、布满弹孔的五层建筑和从欧洲运来的报废汽车之间。孩子们身穿印有西方字母的运动套装和T恤,五岁的小女孩于酷暑中戴着头巾,食物是装在薄纸袋里的温热面包。阿巴斯出生的四年前,难民营还发生过一次大屠杀:黎巴嫩的基督教民兵组织伤害及屠杀了成百上千名难民,妇女遭到奸淫,儿童死在枪口之下。事发后,无人能准确统计出遇难人数,恐惧笼罩至今,如影随形。房屋之间牵着许多输电线和电话线,纠缠不清,将天空切割开来。有时候,阿巴斯就躺在门口的土路上一根根地数电线。
他的父母给了偷渡组织者一大笔钱,希望孩子能到德国过上好的生活。他那年十七岁,无法申请难民庇护,也没有得到工作许可。他只能靠政府救济生活,除此之外什么也做不了,去不了电影院,也去不了麦当劳,既没有游戏机,也没有手机。德语是在街头学的。他长相英俊,但找不到女朋友,甚至没法请女生吃饭。阿巴斯只能一个人待着,整整十二个月里无所事事,不是拿石头砸鸽子,就是在收容所看电视,或者游荡到选帝侯大街的橱窗前。他感到无聊透顶。
不知何时起,他开始入室盗窃,经常被逮到。三次警告后,少年法庭法官首次判他拘禁。那是一段不错的时光,他在监狱结交了很多朋友。出狱后他明白了一些事。狱友告诉他,很多跟他一样的人只有贩毒这一条出路。
要走这条路很容易。一个不再亲自上街贩毒的小头目雇了他。阿巴斯被分到一个城市快铁站,与另外两人合作。一开始他只能充当“藏毒掩体”,即运毒的人形保险柜,负责把密封的小袋毒品含在嘴里,一名同伙谈价格,另一名同伙收钱。他们把这叫作工作。
瘾君子的暗语是“来点棕的”或“给点白的”,他们通常支付十欧元或二十欧元纸币,往往是靠偷盗、乞讨或卖淫得来。交易过程很迅速。有时,女人会用身体跟毒贩做交易。如果对方长得不赖,阿巴斯不会拒绝。刚开始他乐在其中,因为女人会做他要求的所有事。但后来他再也受不了她们眼中的贪婪,她们想要的不是他,只是他口袋里的毒品。
如果警察来了,他就得飞速逃跑。他很快学会了如何认出警察,他们即使穿便衣,也和制服没两样:运动鞋、腰包和长及臀部的夹克,还都留着同款发型。阿巴斯会一边跑,一边吞下毒品包装袋。如果他能成功在被逮到之前吞下去,他们就很难抓到证据。警察有时会使用催吐剂,坐在旁边等着他把袋子吐到滤网上。他不时有新认识的朋友意外身亡,因为胃酸过早地溶解了包装袋。
做这一行风险大,但来钱快、收入高。阿巴斯如今有了钱,会定期给家里寄一大笔。他再也不会感到无聊。他现在喜欢的女孩叫斯蒂芬妮。他在舞厅观察她跳舞很久了。她转头看向他时,这位大毒贩、街头老大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当然,她对他贩毒的事一无所知。阿巴斯每天早上都会在冰箱上给她留一封情书。他跟朋友们说,她喝水的时候,他能看见水是如何流过她的喉咙的。她成了他的港湾。除了她,他一无所有。他想念母亲、兄弟姐妹和贝鲁特夜空的繁星。他也想到了父亲,他曾扇过他一记耳光,只因他偷了水果摊上的一个苹果。他那年才七岁。“我们家没有犯罪分子。”父亲呵斥道,然后带他回到水果摊,付了那个苹果的钱。阿巴斯曾经梦想成为汽车维修工、画家或者木匠,又或者别的什么。但他却成了毒贩。现在,他恐怕连毒贩都做不成了。
一年前,阿巴斯开始接触赌场,起初只是跟朋友们一起,他们总喜欢效仿《007》中的詹姆斯·邦德,幼稚地围着漂亮的女服务员打转。后来他就一个人去,即便所有人都警告过他。他迷上了赌博机,开始跟它们说话,每台机器都有自己的性格,像上帝一样主宰了他的命运。他知道自己染上了赌瘾。一连四个月他每天都在输钱,做梦都能听到赢钱时机器发出的音乐声。他无法自拔,一心只想赌钱。
朋友们不再带他贩毒,在他们看来,他已彻底沦为赌徒,跟买毒品的瘾君子没什么两样。他们怕他偷钱,也能预见他的下场。阿巴斯知道他们是对的。但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最致命的是,他和丹宁格牵扯上了。阿巴斯向他借了五千欧元,但得还七千欧元。丹宁格是个和善的男人,他说,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阿巴斯也不怕,相信自己一定能把钱赢回来,赌博机不会让他一直输下去。但他在自欺欺人。到了还款日,丹宁格来了,跟他握了握手。接着,事情就发生在一瞬间。丹宁格从兜里掏出老虎钳,阿巴斯看到钳柄的黄色塑胶套在阳光下闪了一下,他右手的小指就掉到了地上。阿巴斯疼得大叫,丹宁格则递给他一条手帕,给他指了去医院最近的路。丹宁格一如既往地和善,但告诉他,欠款金额现在涨到了一万欧元。如果阿巴斯三个月内无法还清,他就只能切掉他的拇指,然后是手掌,一直到脑袋。丹宁格说他很抱歉。他喜欢阿巴斯,觉得他是个很棒的小伙子。但规矩就是规矩,无人能改。阿巴斯丝毫不怀疑丹宁格是认真的。
斯蒂芬妮更多是为他的手指而哭,而不是为输掉的钱。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但至少现在他们是两个人,一定可以想到办法。过去两年里,所有事他们都能共同面对。斯蒂芬妮说,阿巴斯必须尽快接受戒赌治疗,但钱的问题还没解决。斯蒂芬妮想再回去当服务员。加上小费,她每个月能挣一千八百欧元。阿巴斯不想她去啤酒馆打工,他会吃那些客人的醋。但他们没有别的选择。他现在没法回去贩毒,他们只会对他拳打脚踢,然后把他赶走。
一月后,他们意识到,这样下去肯定凑不够钱。斯蒂芬妮很绝望。她很担心阿巴斯的安全,得另外想个办法。她对丹宁格一无所知,但过去两周里,她每天都要给阿巴斯的手换药包扎。
斯蒂芬妮喜欢阿巴斯。他不同于她之前认识的男生,更加认真,也更有神秘感。阿巴斯对她很好,即使她的朋友们总是说三道四。她得做点什么救救他,甚至觉得这个念头有一点浪漫。
斯蒂芬妮没有什么可卖的。但她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和她的女性朋友们一样,以前读到都市报上刊登的那种广告时,她常放声嘲笑。但她现在就要回应其中一则了,为了阿巴斯,为了他们的爱情。
第一次跟男人在豪华酒店见面时,她紧张到全身发抖。她对他很抗拒,但男人很有礼貌,完全不是她想象的那样,甚至有点帅气,仪表也很得体。他碰她的身体、让她满足他的性欲时,她感到一阵恶心,但挺了过来。他跟她在阿巴斯之前认识的男人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年纪大了些。事后,她洗了三十分钟澡,牙龈都刷出了血。现在,她把拿到的五百欧元放咖啡罐里存了起来。
她只穿了浴袍,躺在家里的沙发上。再做几次她就能凑齐钱了。她想起酒店的男人,他生活在另一个世界,打算每周见她一到两次,每次给五百欧元。她会撑下去,也相信自己不会出事。但这不能让阿巴斯知道。她会给阿巴斯一个惊喜,把那笔钱给他,骗他说,那是她阿姨给的。
珀西·博海姆有点累。他望向酒店的窗外。秋天来了,秋风吹落了树上的叶子。阳光明媚的日子就要过去,柏林很快又会沉入冬日的阴郁长达五个月。那个女大学生已经走了,她很漂亮,还有点害羞,但她们第一次都那样。这种事明码标价,就是一场交易。他付钱,满足了性需求,不需要爱,不必睡前在电话里互道晚安,也无须多余的牵扯。如果她陷得太深,他会结束这一切。
博海姆不喜欢妓女,几年前试过一次,却心生厌恶。他想到了妻子梅兰妮。她是颇有名气的盛装舞步骑手,可跟很多骑手一样,眼里只有马。梅兰妮很冷漠,两人已经许久无话可说,只是面上相敬如宾,相互迁就。他们也不常见面。他知道她不会接受他在外面找女大学生。而为了儿子贝内迪克特,目前他还不想离婚,打算再等几年,直到儿子长大成人。贝内迪克特很爱自己的母亲。
珀西·博海姆是当地顶尖的企业家。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绝对控股权,在多个监事会担任理事,还是政府的经济顾问。
他在想接下来收购阿尔萨斯一家螺丝工厂的事。他的审计团队建议终止收购,但他们的判断向来不准。他早就觉得,律师和审计师只会制造麻烦,从不解决问题。要不他干脆卖掉所有股份,退休钓鱼得了。“再等等吧,”博海姆心想,“等贝内迪克特长大成人。”
阿巴斯有种不祥的预感,斯蒂芬妮最近问了他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会不会惦记其他女人,对她是否还满意,还爱她吗。她以前从不问这些事。一直以来,她做爱时都不够自信,但在这段关系上向来比较强势,现在好像反过来了。做爱时,她长久地依偎着他,梦中也紧握他的手。这是以前没有过的。
她睡着后,他起身查看她的手机。他以前就经常这么做。现在,通讯录上出现一个新名字:PB。他把认识的人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始终想不出谁的名字是这两个字母开头。然后,他读了PB发来的短信:“星期三中午十二点,公园酒店。老地方,二三九号房。”阿巴斯走进厨房,坐在一把木椅上,因愤怒而几乎无法呼吸。“老地方”,也就是说不是第一次了。她怎么可以做那种事,还是在他人生遭遇重大危机的时候。他还爱着她,她就是他的一切。他曾以为两人会共渡难关。阿巴斯不敢相信。
星期三中午十二点,他站在公园酒店门口。这是城里最好的酒店,却让他犯了难——酒店门口的礼宾员不让他进去。阿巴斯没有跟他计较,他看起来确实不像酒店的客人。他也知道大家对阿拉伯面孔有成见。他坐在一条长椅上等候。两个多小时后,斯蒂芬妮才从酒店里出来。他迎面向她走去,想看看她的反应。斯蒂芬妮吓了一跳,脸一下子就红了。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问。
“我在等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她在想,他还知道些什么。
“我跟踪了你。”
“你跟踪我?你疯了?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在外面有人了,我知道。”泪水在阿巴斯眼眶里打转,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臂。
“你别犯傻了。”她挣脱开来,跑过广场,感觉自己像在演电影。
他跟在她身后,再次拉住她。“斯蒂芬妮,你在酒店干了什么?”
她告诉自己必须镇定,好好想想。“我是来应聘的,这里的工资比啤酒馆高。”她找不出比这更好的借口了。
阿巴斯当然不信。两人在广场上大声争吵起来。她觉得尴尬极了,阿巴斯一直在大吼大叫,她赶紧拉着他跑开。过了很久,他才平静一些。他们坐车回到公寓。阿巴斯坐在餐桌前喝茶,一言不发。
博海姆和斯蒂芬妮已经私会了两个月。她不再胆怯。他们聊得很投机,甚至有点过于默契。斯蒂芬妮跟他提过,男朋友两周前跟踪过她。博海姆心里有些不安,知道自己必须断了这段关系,这样纠缠下去实在太蠢了。善妒的男朋友意味着麻烦不断。
因为开了很久的会,他今天来晚了。他把手机连上车载蓝牙,拨通她的电话。他很高兴听到她的声音,说他马上到。她有点期待,还说自己已经脱光了。
把车开进酒店车库时,他挂了电话。他打算跟她说,该结束了。最好今天就断了。博海姆不是优柔寡断的人。
卷宗在办公桌上摊开。刑事卷宗通常用红色卡纸装订,目前只有两卷,之后会越积越多。主任检察官施米德不喜欢读卷宗。他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我还有八个月就退休了。”他心想。施米德在柏林检察院的重罪调查部门担任主任已有十二年,现在有点受够了。他的父亲来自布雷斯劳,因此施米德自认是地道的普鲁士人。他不憎恨自己起诉的罪犯,起诉只是他的职责。他也不想再接手大案,宁愿处理些案情简单的谋杀案、家庭纠纷案或其他能快速侦破的案子。他最不想接手那种需要报备的案子,因为还得把案情重新向总检察长报告一遍。
施米德的桌上放着逮捕博海姆的申请文件。他还没签字。“如果抓人,媒体就要乱写了。”他心想。现在街头小报上全是《豪华酒店里的裸体女大学生》之类的报道,如果博海姆集团的最大股东兼董事长珀西·博海姆被捕,他完全可以想象事态会如何发展。麻烦事会接踵而至,检察院的新闻发言人每天都将收到如何对外发言的新指示。
施米德叹了口气,又拿起新同事写的附注读了起来。新同事能力不错,工作热情还没丧失,但早晚会被时间消磨掉。
附注条理清晰地总结了卷宗的内容:
斯蒂芬妮·贝克于下午十五点二十六分被发现死亡,死前头部多次遭到猛力击打,头骨碎裂。作案工具是酒店房间的标准配置铁灯架。法医学的专业术语将这类伤称为“钝挫伤”。
珀西·博海姆是最后一个与死者通话的人。案发次日,凶杀案调查组的两名警察找上了他在柏林的办公室。“只是提几个常规问题。”警察说。博海姆让公司的律师参与了谈话。警方报告中写道,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反应。警察给他看了死者的照片,他否认与女孩相识。他解释说,那通电话是误拨,至于手机定位,那是因为他开车路过了那家酒店。两名警察记下了他的陈述。他读了一遍后签了名。
这时警方其实已获悉该通话持续了近一分钟,误拨不可能打那么久。但他们没有戳破他。还没有。警方也没有告诉他,死者的手机通讯录存有他的号码。博海姆的供述让自己有了嫌疑。
一天后,法医鉴定结果出炉,死者的头发上和胸部有精斑。警方在犯罪数据库中没有找到匹配的DNA。博海姆被请求自愿提供唾液样本,样本紧急做了DNA检测,结果与精斑的DNA相符。
以上即附注的核心内容。
收录尸检图片的黄册子一如既往地令施米德感到不适。他快速翻了一遍蓝色背景的高像素照片,只有强迫自己,才能长时间盯着这类照片。
施米德回想起他在法医解剖室度过的大段时光。法医室很安静,只有手术刀和解剖锯的声音。法医们专注地对着录音机说话,抱着敬畏的态度处理每一具尸体。在解剖桌上说笑的情景只会出现在犯罪小说里。只是,尸体腐烂的特殊气味他永远都无法适应,大部分法医也不例外。他们不能在鼻孔下涂抹薄荷脑,因为有些证据只有借助气味才能发现。当年还是新手检察官的施米德,每次看到法医将血水从尸体内舀出来称重或尸检后将各个器官放回尸体里缝合,都会感到一阵恶心。他后来才了解到,尸检后要牢固缝合好尸体,才能保证内部器官不漏出来,这是一门技术活。他也明白了法医谈论这个话题时为何会如此严肃。这是一个外人难以进入的平行世界,检察官的世界也是如此。施米德和法医部门的主任是朋友,两人差不多同龄,但私下从不谈论各自的工作。
主任检察官施米德又叹了口气,然后在羁押令申请书上签了字,交给了侦查法官。
只过了两个小时,法官就批准了羁押令。六个小时后,博海姆在家中被捕。同时,他在杜塞尔多夫、慕尼黑、柏林及叙尔特岛的多处房产被彻底搜查了一番。警方进行了全面部署。
博海姆方派出了三名律师参与羁押令的宣告程序,在侦查法官狭小的办公室里显得格格不入。他们都是民事律师,专攻企业并购及国际仲裁领域,领着不菲的薪水。他们已经多年不上法庭,上一次与刑法打交道还是学生时代。他们不知道要提交哪些申请,其中一人还威胁要用政治手段解决。但法官不为所动。
梅兰妮·博海姆坐在办公室外的木质长椅上。没人告诉她不能与丈夫见面,羁押令的宣告程序不开放旁听。在律师的建议下,博海姆在羁押令生效后保持沉默。律师带来一张空白支票和一份银行证明,支取额度高达五千万欧元。侦查法官为此无比生气,认为这就像在搞阶级司法。他拒绝了保释请求。“这里不是美国。”说完,他问律师是否申请羁押审查。
主任检察官施米德全程几乎一言不发。他仿佛听见了战斗拉开序幕的战鼓声。
珀西·博海姆令人印象深刻。他被羁押一天后,我去看守所见了他。他公司的法务顾问请了我为他辩护。博海姆坐在探视间的桌子后面,热诚地向我打招呼,仿佛这里是他的办公室。我们就政府错误的税收政策以及汽车产业的前景闲聊了一会儿。他表现得好像我们是在一场招待会上,而非身处刑事诉讼程序中。
谈及正题时,他立即告诉我,他在警察讯问时做了虚假陈述。他不想把妻子卷进来,最后搞得婚姻破裂。对我的其他问题,他都给出了准确的回答,认真且毫不迟疑。
他当然认识斯蒂芬妮·贝克,她曾是他的情人。他们通过柏林某个杂志上的小广告相识,他用钱换取她的性服务。她是个很好的女孩,还在上大学。他曾考虑等她毕业后让她在公司实习。他从未过问她为何出卖身体,但确信自己是她唯一的客户。她一开始有点害羞,慢慢才放松下来。“这些事听起来不太光彩,但事实就是如此。”他一直很喜欢她。
案发当天,他一直开会到十三点二十分,大约十三点四十五分才到达酒店。斯蒂芬妮已经在等他,两人上了床。事后,他洗完澡就离开了,想独处一段时间准备下午的会议。斯蒂芬妮留在房里,打算泡完澡再走,说想待到十五点三十。如之前约定的,他往她的手提包塞了五百欧元。
他搭了套房旁边的电梯到地下车库开车。整个过程花了一分多钟,最多也不超过两分钟。他十四点三十分左右离开酒店,去了柏林最大的城市公园蒂尔加滕公园,在那里散了一个小时步,思考了一下自己跟斯蒂芬妮的关系,想着是时候做个了结了。他的手机一直关机,因为不想被人打扰。
十六点整他在选帝侯大街开会,另外还有四名男士在场。十四点三十分到十六点之间,他没有遇见任何人,也没打过电话。离开酒店时他也没有碰到任何人。
委托人与辩护律师的关系非常特殊。辩护律师不一定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因为德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律师知道委托人在柏林杀了人,就不能申请传唤愿意证明被告人案发当天在慕尼黑的“可帮其脱罪的证人”。这样一来辩护就像在走钢丝。而在一些案件中,律师必须知道真相,因为了解实情可能获得让委托人免罪的微小优势。至于辩护律师是否相信委托人无罪,这并不重要。他的任务只是为委托人辩护,不多做,也不少做。
如果博海姆的说法没错,即他十四点三十分左右离开酒店,而清洁工在十五点二十六分发现尸体,那么中间就有近一个小时的空当。这六十分钟足够真凶进入房间行凶,又在清洁女工来之前离开。博海姆的供词没有证据支持。如果他在首次问讯时保持沉默,形势会更有利,但他的谎言把事态搞得很被动,而且现在没有发现可以证明存在另一个凶手。我认为法庭最后给他判刑的可能性不大,但不知道法官现在是否会撤销羁押令,毕竟他的嫌疑尚未消除。
两天之后,侦查法官打电话跟我商量羁押审查的时间。我们约了第二天。我让办公室的收发员取来了卷宗,检察院已批准我调阅。
卷宗里收录了新的调查结果。死者手机通讯录上的所有人都已接受询问。斯蒂芬妮·贝克的一个女性密友向警察说了她去卖淫的原因。
更重要的是,阿巴斯进入了警方的视野。他曾因入室盗窃、贩卖毒品被判过刑,两年前还在一家迪厅门口暴力斗殴。警方审问了阿巴斯。他说,他曾因妒忌尾随斯蒂芬妮到酒店,但她解释清了自己出现在那里的原因。审问记录长达数页,字里行间透露着警察的不信任。但他们最终只能确定他有动机,没有找到证据。
下午晚些时候,我来到主任检察官施米德的办公室。他同往常一样友好而专业地接待了我。他对阿巴斯没什么好感,认为嫉妒是很强的作案动机。阿巴斯洗脱不了嫌疑,他知道这家酒店,女朋友还跟另一个男人睡了。如果他到过现场,就完全有杀害她的可能。我跟施米德解释了博海姆为何撒谎,说:“跟女大学生有染毕竟不是犯罪。”
“对,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幸亏法律不依据道德标准来判刑,”我说,“婚外情也不是犯罪。”施米德几年前也与一名女检察官有染,搞得莫阿比特法院尽人皆知。“我看不出博海姆有什么理由杀害自己的情人。”我说。
“我也是,但您知道,作案动机在我看来没那么重要,”施米德说,“他接受审问时确实扯了个大谎。”
“这虽然让他有了嫌疑,但终究证明不了什么。而且他最早的供词恐怕无法被法庭采用。”
“哦?”
“那会儿警方已经调查过通话记录,知道他跟被害人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也根据手机的移动通信网络得知他的车就在酒店附近,还知道女孩遇害的房间是他预订的。”我说,“警方本该将他视为被告人进行审问,实际上却将他当成证人,只进行了证人的权利告知。”
施米德翻了一下审问记录。“您是对的。”最后他承认道,一把推开卷宗。他因警方的小把戏而生气,他们总是帮倒忙。
“此外,打死女大学生的灯架上没发现指纹。”我说。痕迹鉴定专家只提取到了她的DNA。
“没错,”施米德说,“但那个女孩头发上的精斑来自您的委托人。”
“哎,您又来了,施米德先生,这是无稽之谈。他难道会先在女孩身上射精,再戴上手套把她打死?博海姆不会蠢到这个地步。”
施米德挑了挑眉。
“另外,从水杯、门把手和窗户把手等地方找到的其他痕迹也无法证明他有罪,因为他是酒店的常客。”我继续说。
我们讨论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主任检察官施米德说:
“只要您的委托人在羁押审查时详细交代他与死者的关系,我同意明天撤销羁押令。”
他起身同我握手道别。我走到门口时,他补充道:“博海姆还得上交护照,支付一大笔保释金,每周前往警察局报到两次。同意吗?”
我当然同意。
我走出施米德的办公室时,他很满意,案子可以暂时平息下来了。他从不认为博海姆是凶手。珀西·博海姆不像那种丧心病狂的人,会疯狂地砸碎一个女大学生的脑袋。但施米德又想,谁又真的了解人性呢?因此在他看来,作案动机并非判断案情的决定性因素。
两个小时后,他锁上办公室的门,准备回家时,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施米德咒骂一声,回去拿起听筒,顺势跌坐在扶手椅上。对方是凶杀案调查组主管该案的负责人。六分钟后,施米德挂了电话,看了一下手表,然后从西装外套中取出一支旧钢笔,在便条上写下刚才的通话内容,将它别在卷宗的第一页。他关了灯,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心中确定珀西·博海姆就是凶手。
第二天,施米德又请我去了他的办公室。把照片从桌上推给我时,他看起来几乎有些忧伤。照片上可以清楚地辨认出车窗后面的博海姆。“酒店地下车库的出口安装了高清摄像头,”他说,“您的委托人离开车库时被拍到了。凶杀案调查组在我们昨天谈完后给我打了电话,我今早才拿到这些照片。所以还没来得及通知您。”
我一脸不解地看着他。
“照片拍到了博海姆离开酒店地下车库的场景。请看第一张照片上的拍摄时间,一般在左下角。是十五点二十六分五十五秒。我们检查过摄像头的时间,没有错。”施米德说,“清洁工是十五点二十六分发现死者的。时间点吻合。警方于十五点二十九分第一次接到报警电话,这也能佐证。我很抱歉,但凶手不可能是别人。”
我没办法,只能撤回羁押审查的申请。博海姆将被羁押到开庭。
接下来几个月,我们都在准备庭审材料。律所的所有律师反复查验卷宗里的每个细节,包括移动通信网络、DNA分析结果及地下车库的摄像头。凶杀案调查组的工作细致周密,几乎找不出漏洞。博海姆的公司委托了一家私人侦探社,也没有新的发现。尽管所有证据都对不上,博海姆还是坚持自己的说法。虽然胜算渺茫,他却始终心情舒畅,一点也不慌张。
警方的侦查工作都基于一个基本假设,即不存在巧合。侦查中百分之九十五的工作由行政事务、物证分析、批注撰写及证人询问组成。在犯罪小说中,冲着凶手大吼就能令其认罪,现实中却没那么简单。如果一个人弯腰站在尸体前,手上拿着一把带血的刀,那么他就是凶手。没有一个理智的警察会相信他只是碰巧路过,拔刀不过是为了救人。电影中的警长常说“事情没那么简单”,但这种桥段都是编剧杜撰的,现实正好相反。显而易见的答案才最有可能是对的,而且多数时候就是真相本身。
相比之下,律师则是要在起诉的证据链中找出漏洞。巧合就是律师的盟友。律师的任务是纠正那些仓促得出的似是而非的结论。一名警察曾对联邦法官说,辩护律师只会刹住“正义之车”的车轮。法官回答,不会刹车的车子就是一堆废铁。刑事诉讼只有通过各方势力彼此制衡,才能发挥作用。
我们一直在寻找能够拯救委托人的那个巧合。
博海姆不得不在看守所度过圣诞节和新年。主任检察官施米德慷慨地特许他跟公司总经理、审计师及民事律师会面。他每隔一天见他们一次,在牢里运营公司。他的董事会成员及全体员工公开声明站在他那边。妻子也定期过来探视。他唯独不让儿子见他。贝内迪克特不应该看见父亲在牢里的样子。
四天之后就要开庭了,希望依然渺茫。除了提出一些程序性的申请,没有人能拿出一个扎实有效的辩护思路。一般刑事诉讼中常见的认罪协商这回也行不通。谋杀罪将被判处终身监禁,杀人罪则判五到十五年。没有任何可以跟法官协商的余地。
打印出来的视频截图正摆在律所图书室的书桌上。博海姆被超高清摄像头拍得一清二楚。六张连续的照片就像动画的几帧。博海姆左手按下车库出口的开关,挡车杆升起,车子从摄像头前开过。
突然,案子柳暗花明起来。答案四个月之前就已藏在卷宗里,简单到令我不禁开怀大笑起来。我们所有人都忽略了它。
案子在莫阿比特法院第五〇〇号庭审理。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为杀人。主任检察官施米德亲自代表检方宣读起诉书时,审判庭一片肃静。博海姆作为被告人出庭陈词。他准备得十分充分,脱稿讲了一个多小时,声音亲切,在场的人都愿意倾听。他认真地讲了自己和斯蒂芬妮·贝克的关系,无一丝遗漏,也没有刻意隐瞒。他描述了案发当天二人见面的经过,以及自己十四点三十分是如何离开酒店的。他详细、准确地回答了法官及检察官的提问,解释了和斯蒂芬妮·贝克进行性交易的事实及原因。他说,如果法庭认为他杀了这个与他别无瓜葛的女孩,那就太荒谬了。
博海姆信心十足。所有的诉讼参与人都有些惴惴不安。这个场景有点奇怪。没有人愿意怀疑他是凶手,可也找不到其他嫌疑人。证人的传唤要等到第二个庭审日。
第二天,街头小报的标题是《百万富翁确实不是杀害美女大学生的凶手?》。也算是对首个庭审日的总结吧。
第二个庭审日,清洁女工孔苏埃拉被传唤出庭。发现尸体的经过仍令她心有余悸。她关于时间的证词非常可信。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没有提问。
第二位证人是阿巴斯。他仍处于悲痛之中。法官询问他与死者的关系,以及斯蒂芬妮是否提过被告人、都说了什么。阿巴斯对此一无所知。
随后,首席法官问到了他和斯蒂芬妮在酒店门口的那次碰面、他的嫉妒心及对她的跟踪尾随。法官是公正的,他想尽了办法去确认阿巴斯案发当天是否在酒店。阿巴斯对这类问题一律否认。他说,他染了赌瘾,负债累累,现在手上的伤已经痊愈,他也拿到了有限制条件的工作许可,平时都在一家比萨店做洗碗工还债。法庭上没有人觉得他在撒谎:自愿吐露个人隐私者,说的一般都是实话。
主任检察官施米德也想尽了一切办法套话。但阿巴斯仍然坚持自己的说辞。他在证人席上坐了将近四个小时。
我没有向阿巴斯提问。首席法官吃惊地看着我,毕竟阿巴斯是唯一可能的潜在凶手。我另有打算。辩护律师询问证人最重要的原则是,如果无法预料对方的答案,就不要提问。得到意料之外的答案不一定是好事,律师不能拿委托人的命运去赌。
法庭几乎没有审理出新的信息,只是一步步梳理卷宗的内容。只有斯蒂芬妮的朋友说了她卖淫的原因后,给博海姆的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不管怎么说,博海姆是乘人之危。有位我认为本来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参审员,烦躁不安地在座椅上来回摇晃起来。
第四个庭审日,我们等待已久的警察作为第十二位证人被传唤出庭。他刚到凶杀案调查组不久,这回的任务是调取并保管停车场的监控视频。首席法官问了他是怎么从酒店安保部门拿到视频的。他回答是在酒店保安室当场核对了监控屏幕显示的时间,发现与标准时间仅有半分钟的误差,还为此撰写了一份书面说明。
轮到辩护律师提问时,我首先向他确认,警方是不是在十月二十九日调取视频的。他回答,是的,没错,那是个星期一,具体在十七点左右。
“证人先生,您是否询问过酒店安保人员,有没有在十月二十八日把时间调整为冬令时?”我问。
“什么?没有。监控显示的时间是对的。我复核过……”
“视频拍摄的时间是十月二十六日。那天还处于夏令时。两天之后的十月二十八日才转入冬令时。”
“我不明白您想说什么……”警察说。
“很简单。摄像头很可能一直显示的都是冬令时。如果是这样,时钟在夏季显示十五点的时候,实际时间就是十四点,但如果是在冬季显示十五点,那就是正确的时间。”
“对。”
“案发当天,十月二十六日,还是夏令时。上面显示的时间是十五点二十六分。如果没有调整过时间,那实际时间应该是十四点二十六分。您听明白这一点了吗?”
“明白,”警察说,“但只是理论上如此。”
“这正是理论上的事。问题在于,该时钟是否被调整过。如果没有,就意味着在清洁女工发现尸体的一个小时前,被告人就离开了酒店房间。那一个小时内,有可能是其他人杀了被害人。因此,证人先生,对酒店安保人员的提问成了本案关键。您为何没有提这个问题?”
“我现在也记不清有没有问过。或许安保人员跟我提过……”
“我这里有几天前拿到的安保部门主管的证词。他说,摄像头的时钟从未调整过,自安装以来一直显示同样的时间,也就是冬令时。您现在能记起来自己是否问过这个问题了吗?”我把证词副本交给法官和检察官。
“我……我想我没有提过这个问题。”警察承认。
“首席法官先生,您能否向证人展示图片文件夹中的第十二到十八页。那些图片记录了被告人是如何离开地下车库的。”
首席法官找出黄色的图片文件夹,把视频截图在桌面摊开。证人走向法官席,仔细查看起来。
“上面显示的确实是十五点二十六分五十五秒。就是那个时间点。”警察说。
“对,就是那个错误的时间点。我可以请您看一下第四页上被告人手臂的照片吗?请仔细看一看。您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左手正在按开关。博海姆当天戴的是一块百达翡丽手表。您可以看到手表上的指针吗?”
“可以,看得很清楚。”
“证人先生,您读到的时间是?”
“十四点二十六分。”警察回答。
坐满记者的媒体席上一片哗然。主任检察官施米德亲自到法官席查看了图片。他不急不躁,拿起每张图片仔细端详。最后,他点了点头。这就是我们一直在找的那六十分钟。有了这个空当,就能假定凶手另有其人,促使博海姆无罪释放。庭审很快走向尾声,没有人再提出其他针对博海姆的证据。首席法官说,法院宣布暂时休庭。
在检察官的申请下,针对博海姆的羁押令于半小时后撤销。次日庭审上,他被宣布无罪释放,不再进行调查取证。
主任检察官施米德祝贺珀西·博海姆获释。之后,他走过长廊回到办公室,记录好判决结果,翻开桌上另一起案件的卷宗。三个月后,他退休了。
阿巴斯当天就被逮捕了。负责审讯的警官用了一些手段。他跟阿巴斯说,斯蒂芬妮是为救他才去卖淫的,还把她那位知道所有实情的朋友的证词读给他听。阿巴斯知道她所做的牺牲后,立即崩溃了。
但他跟警察打过交道,没有认罪。案子也一直没有侦破。因证据不足,阿巴斯没有遭到起诉。
诉讼结束一个月后,梅兰妮·博海姆提交了离婚申请。
退休几个月后,施米德才想明白那个案子。那是一个舒适的秋日,他不禁摇了摇头。现在没有证据支持再审,博海姆手表上的时间也无法解释。他一脚踢开路边的栗子,沿着林荫大道慢悠悠地走下去,心想,人生真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