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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没皮没脸

作者:法贝热 当前章节:3595 字 更新时间:2026-6-25 08:07

林不琢盯着审讯室内被扩瞳起撑着眼睛,同时还是屋内中心强光的人,在大多数时候总被人夸一声温柔的杏眼泛着冷。

“他倒是块硬骨头。”

这句话也不知是在赞叹,还是讽刺意味居多。

“刚刚接到消息,警局的人已经把卫卓的水晶棺挪走了。”

马修推门而入,声音比步子还要急切几分。

林不琢没有说话,只是垂眼看了下自己精心布置的乐高玩具城,他按下旁边的开关,整座玩具城像是活过来一般开始动。

马修见着起始处有一个佩剑的乐高人动了起来,爬上了几层台阶后撞倒了一支通体黑色的恶龙。

“既然他们开始了,那咱们也不能落后。认罪袍不是已经缝好了吗?明天一早就把他扔到UH联盟门口吧。”

马修笑着应是,转身后脸上的笑容就像是变戏法一样消失不见了。

他明白前面的那些充其量就是小打小闹,一旦把施敬放了出去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

但他更加明白,事已至此,绝无后退可言。

林不琢没有察觉到马修脸上不对劲,他只是专注地盯着眼前的玩具城,将那个被骑士推倒的恶龙拿了出来,随意地丢在了垃圾桶里。

“怎么还不回复短信呢...”

他自言自语道。

他少时是随心所欲之人,经过那场大变故后性情也随之大变。

他不喜欢生活中有任何超出他控制范围内的事情,偏偏跟那位莫家少爷走近就是其中一件。

就在他蹙眉心烦时,手腕上震动了一下。

林不琢立马点开,光屏就这么立体地呈现在他眼前,而此刻那上面跳动着的名字正是:

“猎物NO.1”

林不琢刚刚的不高兴在瞬间冲散,他清了清嗓子,回忆着那位两性大师课程中跟优质Alpha大佬通话的要点,接通了电话。

“喂。”他嗓音浅浅。

通话宝典第一条:嗓音要空灵。不要温柔到谄媚,把我有所图摆在面上。也不要冷冷淡淡,好像别人欠了你几百亿一样。而是要通过一个字生动形象地拿捏出一种似有似无的距离感。

“喂,是我,莫知义。”

对方似乎刻意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才拨得电话,起码林不琢没有听见任何杂音。

“嗯我知道,来电显示上写了。”

林不琢不自在地在自己的裤子上画圈,也不知是因为实战紧张,还是因为心虚。

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依旧是一名听话的学员,毕竟他一字不差地遵循了——通话宝典第二条:少说话。无论发短信的时候多么热情,但凡有接触(肢体或声音)时,都要表现得无限矜持。

“没有唐突到你就好。”

林不琢没有想到莫知义压根就没像那份宝典上列举的范式进行回答,反而先赔了个不是。

“我打来是想问问你明天上午十一点有空吗?我想约你吃饭。”

林不琢完完全全地怔住了。

这人的反客为主是不是耍得太好了?明明是他邀请他吃饭,怎么变成...此刻林不琢的脑海里已经完全没了那份宝典的身影,他直接追问:

“不是说我邀请得你吗?”

对面的莫知义显然也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男人的轻笑声顺着电流淌了过来。

“我知道的,只是我觉得由我来提出约会邀请比较好。”

林不琢指尖一个使劲,把裤子上的印花抠了个边下来。

“而且礼仪课上说了,邀请应该由比较着急的那方发出,显然。”

他刻意停顿了一下。

“是我比较急。”

林不琢瞬间感觉自己的脸被蒸透了,耳朵尖也烧着了。

先邀请的人比较急?

他这话实在太有深意了,表面上看起来是他在向林不琢示好,可归根结底是林不琢先提出的吃饭啊!

[没皮没脸的油腻纨绔男。]林不琢恨恨地在心里骂了一下。

他强忍着内心不知是燥动还是烦躁的东西继续说道:

“这样啊。”

那边的人似乎也感受到了他情绪的变化,连忙解释: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觉得这样的事由我来做比较好,你不用操心。”

对方说完,好像又在嫌弃自己刚刚的词不达意。

“我是说你想怎样都好。”

林不琢虽然自己是个半吊子,但并不妨碍他看别人慌里慌张自己就高兴。

“噢,行吧。”

对面似乎也拿不准他的态度,小心翼翼地摸索追问:

“那明天十一点我去接你好吗?你方便吗?”

林不琢自觉搬回了一城,语气也比刚刚傲了不少,显然是已经把什么宝典教程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不方便,我跟哥哥一起住。你明天到联盟门口接我吧。”

林不琢心里打着小算盘,大脑飞速运转想着要是莫知义问他“为什么大周六还选在联盟门口见面”这样的话时该怎么回复。

谁知对面像是能等到他松口已经很高兴了,忙不迭地应下了。

等挂断了电话,林不琢才想起来去翻那本宝典,翻了两页后便觉得索然无味。

看来马修说得也不完全对嘛,他之前还以为主动跟Alpha打交道是件多难的事呢,没想到也是小事一桩。

林不琢哼着歌走出房门,准备去自己的衣帽间好好挑选下明天的衣物。

虽然明天那顿饭是绝对吃不成的,可无论怎么说也得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嘛。—

第二天早上六点,莫知义准时起床,先去健身游泳,冲凉换衣,七点半时准时坐下来吃早饭。

他的饮食习惯早就西化了,一个很直白的表现便是他吃可乐鸡翅酱肘子烧肉都不会觉得在吃肉,而只有在吃牛排羊扒时才觉得自己补充了蛋白质。

他这次带队落地海市,其实也想过要去住自家的别墅,只是那别墅不在市中心,而且他也不喜欢和其他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便只是通知了家里的酒店包下了顶层。

如今这样的优势倒也凸显出来了。

华平的西餐主厨都是老人了,难得的是并没有入乡随俗地开发华国口味的西餐,所有的餐点甚至是一道蝴蝶酥都是地道的英格兰口味。

他吃完饭照例过了一边今日的待办事项,抽出半个小时跟家族办公室的经理人碰头听了个汇报会,再抽出就抽出半个小时,进行他每日雷打不动地锻炼项目——玩悠悠球。

其实他成为典型的反科技卢德主义者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他不喜欢跟人短信往来,只喜欢打电话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手笨。

这三个说出来莫知义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他明明写得一首好字,无论是西式字体还是中式硬币都是很出挑的存在,这双手平日玩-枪玩刀甚至是握方向盘打冰球时都是好手。

唯有在一个时刻例外那就是打字。

莫知义打字的速度大概比村口半瞎的八十岁老大爷还慢,他尝试过无数种方法提高自己的打字速度却皆是无果。

他时常觉得自己大概是全华国哦不全世界,除了银山打字公司内部员工外最熟悉他们家打字通的人,毕竟那个抓小偷和打地鼠的游戏,他自打开始玩就一次没赢过。

莫知义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同时也好强。

他一面努力提高,一面找着借口遮挡自己的这块短板。

而就在三年前,他的私人医生突然建议他开始学习悠悠球,并表示自家智障的儿子在开始练习悠悠球后,左右脑开发的程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莫知义也开始了。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控制那么小的一个球会是那么难的一件事。

刚上手时,他总砸到自己的脸,因为不想如希曼之流八卦人士问东问西,只能拼了命地去做实操演练,给自己脸上的伤一个合适的借口。

他也不是没想过找一个老师,结果那位拿了三年北美冠军的日裔,指导了他三十分钟就委婉表示:莫桑,要是做基础练习的话,是不用付这么多的钱请我来的噢。

莫知义觉得丢脸,自己日日苦练,到如今,也算是有了几分成果。

[你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啊?]叮咚一声,短信到来,正是等会儿要去见的那个人。

“我...穿...酒红色...的...外套”

莫知义一边念一边打,每当这时他都无比庆幸自己当初坚持了练球的决定。

要不然就凭借他那原始手速,只怕是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是个喜欢晾人的浪荡子。

而就在他这条短信刚刚发出去时,对方已经又发来了。

[你的正在输入时间好长啊,是在想该怎么回复我吗?]明明是句亲昵撩人的话,但在莫知义这儿却完全变了一个味道。

他沉眸望着不远处的小球,心中怒吼:

“加训!加训!从明天开始再早起半个小时加训练手速!”

【作者有话说】

久等!周五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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