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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3

作者:王杏芳 当前章节:95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9:38

第二,中国代表团积极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在反对种族隔离、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致力于环境保护等问题的会议。

987年11月25~28日,中国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出席国际劳工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就业与结构改革”高级会议。会议对失业与贫困的严峻形势、经济失调原因、结构调整和整顿政策等劳工界十分重视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中国方面积极参与上述工作,并向劳工组织提交了中国政府执行《反对南非种族隔离政策的决议》和《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和建议书》的情况报告。

988年5月,国际劳工组织在津巴布韦首都哈拉雷举行反对种族隔离三方大会,会议主要讨论和修订1981年6月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关于反对南非种族隔离政策宣言》,并将附件中关于反对种族隔离行动的结论改为行动纲领。会议重申了对南非当局进行强制性制裁、支持纳米比亚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中国政府派劳动部部长李伯勇率团与会,中国工人组副理事也

出席了会议。这是中国第一次派代表团参加反对种族隔离行动三方大会。

90年6月15日,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在日内瓦举行的第77届世界劳工大会,代表团团长、劳动部部长阮崇武发言指出,治理环境、控制污染、保护好地球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92年6月3~23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79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保护工人债权公约等一系列文件,其目的在于更有效地保护工人利益。中国代表发言指出,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为人民带来切身利益,消除失业与贫困是今天劳工界乃至整个世界面临的迫切任务,失业与贫困依然困扰着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促进民主和社会正义应该有利于这些国家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从而实现消除贫困、改善生活的目的。

94年6月8日,中国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在第81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发言,强调解决失业问题是各国当务之急。根据国际劳工局的统计,全球登记失业的人数超过1。

亿,另外还有7亿人就业不足。他呼吁国际劳工组织加强同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帮助成员国在就业方面取得卓有成效的进展。

第三,中国代表团在历届劳工大会上积极宣传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介绍在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业已取得的成就,尤其在人权问题上积极维护中国的权益,与少数西方国家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92年6月,中国代表在第79届国际劳工大会上介绍了中国政府为解决占世界人口22%的中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和公民劳动权益所做出的努力。中国代表说,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曾经饱受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的人口大国来说,人民的温

饱问题和生存权问题都已基本解决,这是中国在争取独立、民主和维护人权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在谈到当前世界上民主化进展问题时,中国代表强调,国际劳工组织在促进民主的过程中,应强调不能给成员国带来贫困和动乱,不能损害广大劳动者最基本的民主权益。争取民主和社会正义应该落实到工人更有效的参与上,中国工会特别注意基层的民主建设,一直把推行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作为自己工作的重点。

中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在谈到中国的环保工作时,中国代表指出,保护环境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中国环境保护总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中国制定了多项法规,成立了中央和地方的环保委员会,建立了环境科研、监测和教育网络,增加了环境投资,从而减少了工业“三废”排放量,改善了城市大气污染和水域环境,提高了林木覆盖率,减缓了环境状况恶化的趋势。

989年和190年两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少数国家代表就1989年中国政治风波攻击中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大做文章。中国代表团批驳了他们的无理指责,维护了祖国荣誉和民族尊严。

90年2月,中国劳动部外事司司长张佛还致函国际劳工局局长汉森,严正驳斥国际自由工联在“150案例”中对中国的诬告。

93年6月,中国代表在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建议国际劳工组织对国际劳工领域普遍关切的

社会保障问题持更加积极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在该领域活动的力度,应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社会保障领域的技术援助,强化培训和咨询,力促有更多的资金安排到社会保障领域。

第四,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加强了技术合作,双方关系顺利发展。国际劳工组织在上海、天津建立培训中心,举办各种研讨会、讲习班。

986年,国际劳工组织在中国举办了“农村就业战略和政策国际讨论会”

、“人口教育课程设置学习班”

、“亚太地区职工教育讨论会”

、“职业安全与卫生讲习班”

等活动。

为适应中国即将出台的劳动制度改革要求,1986年9月,该组织还与中国政府综合举办了社会保险培训班。

中国自1983年恢复参加国际劳工组织活动以来,同国际劳工组织进行了多方合作,但由该组织资助在中国举办社会保险培训班还是第一次。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险司司长汤布利先生以及国际劳工局特邀的第一流国际社会保险专家到会做了系列专题报告。同年,中国还派有关人员参加了劳工局都灵中心举办的“劳动统计”

、“企业管理”训练班,以及“亚洲区域建筑业职工安全、卫生及福利讨论会”

、“亚洲区域促进和发展工人教育机构讨论会”

、“与工作有关的福利设施和服务跨地区讨论会”等活动。

987年,劳工局在北京举办了《90年代亚太地区工人教育面临的挑战》讨论会,在南京举办了“化学工业职业安全与卫生”

讲习班。

中国还派人出席了国际劳工组织举办的“防止职业事故与疾病”

、“有关发展问题工会作用与工人教育”

、“东亚地区非歧视就业”

、“亚洲区域工人教育”

、“亚太地区与工作有关的福利设施和服务”等讨论会、讲习班活动。

中国在执行与国际劳工组织技术合作项目的同时,与该组织的人员往来也日益加强。

986年10月下旬,国际劳工局局长勃朗夏正式访问中国,中国总理和外长分别予以接见。

双方就国际劳工组织面临的问题以及中国与该组织关系进行了友好交谈,中方表示,中国政府把支持劳工组织同失业和贫困作斗争作为自己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

987年,国际劳工局第一副局长鲍村、亚太分局正副局长中谷兹和奈克、劳工局海事处处长尼尔逊先后访华,与中国有关方面讨论了进一步开展合作的问题。此外,国际劳工组织还与意大利政府共同组团来华考察,商讨和制定建立劳工信息处理的实施方案。

亚太分局职业与安全卫生顾问小木和孝也来中国讲学。

989年以来,由于国际反华势力的压力,国际劳工局负责人来华访问次数相对减少,但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仍然十分频繁。

总之,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得到了稳步而有成效的发展。中国在与该组织的合作往来中,维护了中国的合法权益,增进了与世界各国劳工组织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并为国内的现代化建设赢得有利的国际环境做出了贡献。

四 中国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

难民问题是国际社会长期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国际社会使用的“难民”概念,通常是指那些因为种族、宗教、政治等方面的原因遭受或害怕遭受迫害而被迫离开家乡、不敢返回家乡的人们。

难民通常分为国际难民和本国难民两种,前

者指从一国逃到别国避难但不加入别国国籍的难民,后者则指从一国逃到别国避难并被当地政府承认其为国民的难民,比如中国政府收容的许多越南难民。国际社会的援助重点通常在于对国际难民的援助。但是,国际社会关于难民的概念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因此难民问题也与敏感的人权问题紧密相联系。联合国1951年通过的《难民公约》和1967年生效的《难民地位议定书》将难民的概念表述为:一切“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受到迫害而留在本国之外,并且由于此项惧怕而不能或不愿接受该国保护的人,或者不具有国籍而留在他以前经常居住国家以外,而现在不能或者由于上述恐惧而不愿返回该国的人”。严格地讲,因逃避地震、洪水和干旱等自然灾害而离开家乡的人不属于难民范畴。但国际社会对此争议也很大,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将这部分人称为“无家可归者”

,而另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则在事实上承认其为难民。比如,红十字与红新月协会曾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达成协议:因武装冲突而引起的难民问题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负责处理,因自然灾害而外流的难民则由该协会救济,两者难以区别时,要由两机构协调救济活动。随着国际社会解决难民问题的深入开展,在客观上“难民”的概念有不断扩大的倾向。

由于难民问题既是一个政治性很强的法律问题,又是一个法律性很强的政治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宗教、种族等诸领域,并直接关系到人权问题的解决,因此,国际社会为解决难民问题所做的工作就显得格外的重要。早

在1921年国际社会就开展了对难民的组织援助工作。

同年国际联盟任命了历史上最早的一位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他就是挪威籍的弗里特约夫。南森博士。在他的努力下,国际难民可以凭“南森护照”进行国际旅行。南森博士去世后,希特勒开始大肆迫害犹太人。为了救济逃离纳粹统治下的犹太难民,美国政府于1938年发起组织了“政府间难民委员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难民问题日益突出,1943年11月9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宣布成立。它是第一个处理有关被迫流离者和难民事务的国际机构,其目标是救济、供养并最后将当时与纳粹侵略者作战的国家被迫流离的国民遣返回国。联合国成立时,联合国大会决定建立国际难民组织接替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工作。

国际难民组织从1946年12月15日成立到1952年2月停止活动,共安置了100多万被迫流离者和难民,还遣返了7。

3万人。联合国大会认识到联合国对难民继续负有责任,遂于1949年12月决定任命一名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该专员公署成立于1951年1月1日,期限为3年。此后,其任务期限一再延长,每次延长5年,最近一次延长到198年12月31日。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简称难民署,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下设难民高级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执委会共47名成员(193年)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以协调和推动难民问题的解决。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的两个主要职能是向难民提供国际保护,并为难民问题寻求永久性的解决办法。难民署作为协调和推动的机构,促进多边和双边行动解决难民问题,并与各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密切合作。其

援助方案主要依靠来源于政府和私人的自愿捐款资助。难民署建立以来,援助和安置了数以千万计的欧洲战后难民,以及智利、塞浦路斯、越南、柬埔寨、巴基斯坦、孟加拉国、阿富汗、黎巴嫩、巴勒斯坦、索马里、伊拉克、波黑等国家和地区的难民。该署依靠其他国际组织和联合国系统内其他机构加强合作以及与各国政府的密切配合,在国际社会为难民工作做出了杰出贡献,因此荣获1954年诺贝尔和平奖。

难民署将该奖金(约3500美元)交给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帮助那些离开以色列占领区的阿拉伯难民。

该署从1954年开始还颁布了一年一度的南森勋章,以奖励为难民工作有杰出贡献的人士。

冷战结束后,难民问题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有趋于严重的势头。在欧洲,波黑地区的难民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新焦点。此外,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国家内战也促使贫困地区大量人口涌向国外,许多人把迁移目标指向发达国家,致使发达国家对难民的接收限制倾向更加严重了。

93年11月9日,难民署首次向国际社会发表《世界难民状况》报告。根据该报告,1960年全世界难民只有140万,1976年增加到280万,以后增长速度开始加快,1980年达到820万,190、191、192年依次递增为1500万、1700万和1820万。

此外,还有2400万人流离失所。

现在世界每天涌现1万难民。

难民分布在亚洲最多,目前有720万,非洲其次,有540万,欧洲也有360万。当前世界难民的特点是:难民产生的主要原因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而是国内的民族冲突;由于经济原因的移民也产生了大量难民。内战破坏了原有的国家机

构和社会结构,因而对难民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困难,原有的保护难民机构和办法已不能有效地解决当前的难民问题了。

面临日趋严重的难民问题,联合国难民署开始将历来以难民保护为中心的工作扩展到重视难民向本国遣返等一系列问题上。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难民遣返本国的问题。联合国难民署章程规定,高级专员在其财源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从事与难民归返本国有关的活动。例如,在多国部队的保护下,联合国成功地完成了伊拉克库尔德难民的遣返工作。

第二,建立防止大量难民外流的早期警报系统。

所谓“早期警报系统”就是难民署在难民发生的初期阶段或国内避难者发生的阶段,监视该国社会状况,收集情报,为防止难民大量外流而采取的适当措施。难民署通过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合作,争取各国政府和社会团体的合作,逐步建立这一系统。第三,对国内避难者加以保护。国内避难者是指尚未越出本国国界,但基于与难民同样的理由,人身安全与权利处于危险状态不得不在国内流动的人。难民署已多次出面对战乱地区避难者加以保护,如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时,对塞浦路斯国内避难者的援助;当前波黑内战中对穆斯林难民的救助。

但是,由于近年来财政经费困难,难民署的援助资金一再被削减,令人不安。

92年8月9日,该机构非洲事务部主任尼科拉。布瓦基拉说,192年6月难民署就呼吁国际社会提供5500万美元的紧急援助,帮助遣返30万滞留在扎伊尔和赞比亚的安哥拉难民,但响应者寥寥无几。在世界旧格

局已打破、新格局未确立的动荡转折时期,联合国如何在难民援助问题上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中国与难民署建立了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

971年联合国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席位后,1972年难民署就停止了台湾当局执委会会员资格。

976年6月起,中国开始参与难民领域的国际活动,成为难民高专方案执委会成员之一,此后每年中国都派代表出席执委会会议。

982年9月6日,中国同意签署《联合国保障难民权利公约》,成为在该公约上签字的第三个社会主义国家,在联合国难民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长期以来,中国从国际合作和人道主义精神出发,参加了国际社会对难民的大规模救援活动。

986年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接收印支难民最多的国家。

截至190年底,中国共接受了28。

万名印支难民,他们被安置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江西等地。为此,中国政府拨款达7。

亿美元,用以保障他们安排生活和生产、就业和教育费用。目前,中国政府每年拨款2600万人民币,帮助有困难的难民,难民署也为在中国的印支难民提供了7400万美元的援助。

981年,邓小平会见了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哈林特。哈林特高度赞扬中国为安置来自越南的26万难民所做的努力,同时对中国向流入巴基斯坦的难民和非洲难民提供援助表示赞赏。1987年,中国政府接受了联合国难民署400万美元的援助,为在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江西等地的难民安置点进行受援项目建设。

同年11月,难民署会同中国方面到受援项目所在地区进行考察评估,考察组对这些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深表满意。

估备忘录认为,中国完成了在华援助项目的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使绝大多数难民受益。

988年,中国政府接受该机构提供的印支难民援胁380万美元,开展了30项受援项目。

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帮助下,近30万在华印支难民得到妥善安排,中国为国际社会解决难民安置问题树立了一个榜样。

中国政府在安置大量在华印支难民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国际援助难民的活动。中国政府除派代表出席历届难民高专方案执委会外,还先后派代表参加了印支难民问题国际会议、柬埔寨难民国际会议和非洲难民国际会议,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非洲难民义务募捐活动。

987~194年,中国政府每年向难民署年度综合方案认捐25万美元。

98、1989年还向泰国边境柬埔寨难民捐款5万美元,向巴基斯坦的阿富汗难民提供物资援助。这些活动表明,中国政府在向难民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援助的同时,坚持自己在难民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和主张。

中国政府在难民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只有消除难民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难民问题。

早在1980年联合国难民高专方案执行委员会第31届会议上,中国代表就指出,虽然国际社会已对大批难民做了安置,但从阿富汗和柬埔寨仍有大批难民外流。这一严峻事实表明,要从根本上解决难民问题,就必须制止大小霸权主义所推行的侵略扩张政策和迫害人民的政策。

987年10月,中国代表团团长钱嘉东大使在难民高专方案执委会第38届会议上指出,全面持久解决难民问题应与消除产生难民的根源联系起来;只有公正合

理地解决地区冲突、消除热点,难民问题才能有根本好转的机缘。在会议讨论解决难民问题方案时,中国代表指出,难民的自愿遣返、就地融合、重新安置是持久解决难民问题的有效和主要途径,至于具体地采取哪种途径,应根据难民产生的根源、性质和不同地区的客观情况来确定。

988年8月22~24日,“南部非洲难民问题国际会议”

在挪威奥斯陆举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齐怀远率团参加了会议。齐怀远指出,造成南部非洲难民形势恶化的根源在于南非种族主义政权及其推行的罪恶政策;要彻底解决南非难民问题,必须铲除它的根源。齐怀远对南部非洲国家、非统组织和联合国有关机构在援助南部非洲难民中所做的努力表示赞赏,并赞成从政治根源和经济、社会与人道等各个方面来考虑解决南部非洲难民问题。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对南部非洲难民给予政治上、道义上的支持和物资方面的援助。

989年6月13~14日,“印支难民国际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通过了《宣言》和《综合行动计划》。中国代表团在会议期间做了大量工作。

代表团团长钱嘉东在会议上指出,要真正彻底解决难民问腿,关键是消除产生难民和寻求庇护的根源,因此,对产生难民和寻求庇护者负有直接责任的国家应当立即停止导致大批本国和邻国国民外流的政策,承担起对国际社会应尽的义务。在此之前,以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周刚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在吉隆坡举行的“印支难民国际会议”筹备会议。周刚大使在会上指出,柬埔寨难民是整个印支难民问题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与其他印支问题具有相同的根源;应该明确指出解决柬埔寨难民问题

的途径,从而体现国际社会对整个印支难民问题的全面解决的协调一致的立场。

91年1月2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金永健在联合国人道主义援助柬埔寨难民捐助国际会议上发言,表示希望越南和金边方面认清形势,采取现实态度,以使柬问题尽早得到全面、公正、合理的政治解决,使数亿万计的柬埔寨难民早归家园。中国政府将继续向联合国边境救济署捐款,用于救济泰国境内的柬埔寨难民。

90年随着某些地区冲突的缓解,有关难民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纳米比亚难民顺利返回家园;中美洲的和平进程也推动了该地区的难民自愿遣返;柬埔寨问题的和平解决也进入新阶段。

但是就全球而言,新的难民问题仍不断出现,世界各地难民和寻求庇护者仍有不断增加之势。世界难民形势仍很严峻,出现了三个十分突出的特点,即范围广、人数多、时间持续长。例如,阿富汗难民人数就高达500多万,非洲难民、巴勒斯坦难民等问题已持续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得不到解决。

中国代表在国际讲坛上呼吁国际社会对这一严峻事实应引起极大的关注。

中国主张解决难民问题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二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中国政府还注意到,由于财政经费困难,联合国负责难民援助工作的难民署近年来援助方案一再削减,这与严峻的世界难民形势很不相称。因此,国际社会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进一步加强合作,解决难民援助方案的财政问题。

中国与难民署保持了十分良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解决印支难民问题上,双方相互协调、共同磋商,努力寻找解

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友好合作关系。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哈特林、奥凯,副高级专员杜威,联合国秘书长援助柬埔寨人道计划特别代表功力达朗,难民署亚洲和太平洋局局长塞。比。迪迈洛,非统组织15国难民委员会主席米本格等人先后访问中国。其中迪迈洛曾于198、1989、190年三次访华,与中国有关方面就在华印支难民、世界难民形势和难民署的财政危机等问题交换了意见。现任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绪方贞子女士(日本籍)也与中国方面保持着传统的深厚友谊。

中国政府本着国际合作和人道主义精神,在联合国难民工作上毫无保留地给予政治上、道义上的支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物资援助,积极做出自己的贡献,与联合国难民署进行了长期的友好合作,为减轻世界难民的疾苦和寻求持久的解决办法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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