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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作者:王杏芳 当前章节:15453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9:38

建立国际新秩序

联合国诞生于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全面胜利的凯歌声中。它的建立无疑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义最重大的一件国际大事,也是全人类渴望世界永久和平、繁荣经济与国际合作的美好愿望的体现。在风云变幻的半个世纪中,联合国走过了一条漫长而不平凡的道路,在维护世界和平、调停解决地区冲突、实现全球非殖民化方面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在促进世界发展与国际合作、推动南北对话、谋求裁军、唤醒世界各国重视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联合国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自己的职能和作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当然,联合国还存在着不少亟待改革的问题和缺陷,在实践活动中也遇到过挫折和失败,《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原则和宗旨尚未完全实现,尤其是一些大国利用联合国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损害了联合国的声誉与形象。

0年代以来,随着美苏由对抗转向对话、东欧剧变、德国统一、华约解散及苏联的解体,旧的国际格局已经瓦解了,

世界正向着多极化方向演变,然而天下并不太平,还存在着许多不稳定因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旧的国际秩序依然顽强地表现出来。在这个大变动时期,以海湾战争为转机,全世界都在谈论国际新秩序问题。

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积极致力于加强和扩大国际合作,广泛参加了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多边经济领域里的活动。中国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是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的,也是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的愿望。各国都寄希望于联合国,希望它能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中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 中国在联合国为建立国际新秩序而斗争

冷战结束以后,旧的国际政治格局已经瓦解,新的国际政治格局尚未建立,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积极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而斗争。为此,中国政府提出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核心内容的国际政治新秩序的主张,得到了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和赞同。

91年9月,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在第46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讲话,从经济、政治、安全、社会等角度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和平、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立场和主张。概括起来讲,中国关于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主张国际政治新秩序应该完全不同于过去那

种以极少数大国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为基础的旧秩序,它应该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关系,这种新秩序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第二,国际政治新秩序的核心应是,各国不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是独立自主的,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

第三,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地选择本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尤其是大国不得干涉别国的内政,不应把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发展模式强加于别国;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任何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或吞并他国领土,国际争端应当通过和平谈判合理解决,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以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国际关系中不得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穷,国际事务应由世界各国平等参与协商解决,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大国垄断,任何国家都不应谋求霸权或推行强权政治。

第四,在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联合国的重大作用,使联合国成为未来国际政治新秩序有效的控制机制。这就需要切实遵守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使联合国充分体现大多数国家的利益和要求,避免成为历史上出现过的超级大国的“表决机器”和“冷战场所”。

中国作为第三世界的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从全世界共同利益出发,旗帜鲜明而又比较全面科学地提出了关于“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观点,从而赢得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赞赏和支持。我们相信,经过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必将在国

际社会中得以实现。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是解决世界发展问题的关键。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支持并积极参加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的各个领域里为建立新的国际经济新秩序而进行的斗争。

第一,支持并参与了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纲领的制定及有关活动。发展中国家为改变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始于1955年的亚非会议和1961年的不结盟会议。

经过1964年联合国第一届贸发大会和不结盟国家第二届首脑会议、1968年联合国第二届贸发大会和1970年的不结盟国家第三届首脑会议后,发展中国家已提出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容和斗争目标,但尚未形成一个系统而完整的纲领。

在1973年阿拉伯石油斗争胜利的鼓舞下,应发展中国家的要求,1974年4月联合国召开了研究原料和发展问题的第六届特别大会。会上,发展中国家用大量事实揭露了旧的国际经济关系的不平等,严厉谴责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剥削和控制,要求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国政府非常重视这次会议,派出了以邓小平为团长的代表团出席了大会。

邓小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地阐述了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思想,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维护政治独立、发展经济、反对霸权主义等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问题上的观点和主张。邓小平指出,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国际经济事务应由各国共同来管理,而不应由少数国家垄断,广大发展中国家占有世界人口的绝大多数,它们有权参与决定贸易、货

币、航运等方面的大事;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应该享有和行使永久主权;它们关于改善对外贸易的条件应该予以满足,它们建立的各种原料输出国组织应该得到支持;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应该是无息或低息的,必要时可以延期偿付甚至减免;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应该实用、有效、廉价、方便,派往受援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应该向受援国认真传授技术,应当尊重受援国的主权、法律,而不应该要求任何特殊待遇,更不得进行非法活动。邓小平的发言对建立国际经济秩序纲领的制定有着重要影响。在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取得了成功,通过了由77国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

宣言和行动纲领确定了建立主权平等、公平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基本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纲领。同年12月,在联合国第29届大会上,中国同第三世界国家继续团结斗争,使联大讨论并通过了以77国集团名义提出的《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制定了在自然资源权利、外国投资、跨国公司和生产国组织等方面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条文。

《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这三个文件的制定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们构成了第三世界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共同纲领,推动和指导着第三世界国家改革旧的国际经济关系,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斗争。

在此之后,为了促进纲领的真正实现和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早日建立,中国利用联大、特别联大、国际经济组织会议等各种场合,宣讲发展中国家关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和

中国政府的立场与观点,并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发展问题摆在了议事日程的首位,要使发展持续有效地进行,必须改革国际经济旧秩序,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中国代表在有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在90年代世界形势发生历史性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国际社会必须考虑和重视建立一种新型的、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体系,以根本改变发展中国家的脆弱和被动地位,使发展中国家尽快地恢复增长和发展,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国际经济新秩序具体说来应包括以下内容:以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促进世界经济均衡、稳定、持续发展为宗旨,始终把发展问题置于国际经济议事日程的首位;改革国际金融、货币和贸易体系,寻求持久、全面、公正解决债务问题,消除贸易保护主义,稳定初级产品价格,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流入;确保发展中国家广泛参与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决策过程并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应有各国的公平参与并充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达国家的区域化及其有关双边安排,不应损害而应有助于多边经济活动及其他各方的利益,发展中国家间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应得到充分支持;加强联合国在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经济问题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在进行国际经济合作时,充分尊重各国决定本国经济、社会制度、发展模式和经济政策的主权。

①195年3月举行的联合国首次社会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上,李鹏总理再次对此提出了中国政府的五项原则主张:坚

①参见《人民日报》,190年10月13日。

持各国和平共处,维护全球社会稳定;努力加快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相互尊重彼此国情,自主选择发展道路;遵循平等互利原则,不断扩大国际合作;富国承担更多责任,促进人类共同繁荣。

①这五项建议引起了与会各国的高度重视,对求同存异,着眼行动,推动社会发展跨世纪合作,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具有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第二,支持发展中国家要求提高在联合国经济组织和机构中的地位,扩大发展中国家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决策权的斗争。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之一,就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事务的决策上处于无权地位。这种无权地位是发展中国家遭受剥削、掠夺和控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联合国宪章》虽然规定了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但在联合国所属的许多经济组织和机构中,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权力在事实上是不平等的,例如,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关贸总协定等经济机构中,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处于无权地位。西方发达国家控制和操纵着这些机构,通过和制定一些对它们有利的章程、规则、决议,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改善国际经济机构中的不平等现象是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目的,发展中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各经济机构中的合法地位后,不仅大大增强了发展中国家斗争的力量,而且在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相互支持、共同斗争中取得了一些胜利。例如,在

①参见《人民日报》,195年3月12日。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发展中国家在该组织的基金份额有了较大的增加,投票权和借款权也相应的增加和扩大了。沙特阿拉伯和中国还成为货币基金组织的实权机构——执行董事会的常任理事国。在世界银行中也取得了相似的成果。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团结斗争,挫败了发达国家想利用工发组织改为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时机来控制工发组织的企图。

到1985年工发组织改组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时,发展中国家不仅在该组织理事会中的席位比例由原来的5。

5%增加到62。

3%,而且还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规定为工发组织的宗旨。在联合国粮农组织中,中国和发展中国家通过斗争,也挫败了发达国家想通过改组来夺回对该组织控制权的企图。在联合国其他经济机构中,发展中国家也取得了或多或少的成果。当然这些成果总的来说还是非常有限的,在联合国最关键的一些经济机构中,发展中国家仍然处于无权或少权的地位,即使在发达国家已失去控制权的经济机构中,发达国家仍然可以通过拒缴或拖欠会费、减少捐赠,或威胁退出等手段,对这些机构施加巨大的压力和影响。所以,发展中国家扩大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发言权、决策权的斗争将是长期而艰巨的。

第三,支持发展中国家维护资源主权的斗争。维护资源主权是发展中国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斗争的重要目标和基本内容之一。中国代表在联合国讲坛上多次发言,揭露并谴责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资源的掠夺。

在1974年4月召开的第六届特别联大上,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及其纲领,邓小平在阐明中国政府的立

场时指出,“发展中国家应该对自己的自然资源享有和行使永久主权”。

在第三届贸发会议上,中国投票赞成通过一项起草《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的决议,并参加了为起草宪章而设立的44国工作组,经过4次工作会议,终于拟成了宪章草案。在第29届联大上,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使大会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

该宪章再次确定了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的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原则,并指出“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以自由地行使此项主权”。

为了限制和监督跨国公司的活动,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于1976年设立了由48个成员国组成的政府间工作组,专门负责草拟跨国公司行为守则。

980年中国当选为这个工作组的第49个成员国,积极参与了《跨国公司行为守则》的拟订工作。该守则的拟订对限制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中的资源掠夺等活动起到积极的作用。

中国还支持发展中国家为保卫200海里海洋权和海床矿藏权的斗争。

中国参加下1973~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中的谈判与协商工作,同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中小国家一道反对海洋霸权主义,并与以超级大国为代表的海洋大国进行了激烈的斗争。会议最后产生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该公约在一些大的方面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的基本要求和主张,例如:它规定了12海里领海制度;肯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确定了沿海国对大陆架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根据人类共同财产原则建立国际海底开发制度和国际管理机构等。

982年12月10日,中国签署了该公约及最后文件。

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

第四,支持发展中国家为改善国际贸易条件的斗争。改善国际贸易条件是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重点之一。中国在联合国的各种会议上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各种改善贸易条件的要求,参与同发达国家进行的谈判,呼吁发达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

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为确保和稳定初级产品价格进行的斗争。在第六届特别联大上,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出的建立《商品综合方案》的要求;在第四届贸发大会上,中国同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使大会通过了《商品综合方案》。这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原料生产国改善初级产品贸易条件、增加出口收益的一项综合性计划。

980年11月5日,中国签署了该协定,并于1981年9月2日交存了核准书。

《商品综合方案》,通过以后,中国派代表团出席了综合方案项下的共同基金和天然橡胶、铜、茶叶以及钨砂的国际商品协定等一系列谈判会议。

980年起,中国先后正式参加了《国际天然橡胶协定》、《1982年国际黄麻和黄麻产品协定》和《1983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要求分享海运权的斗争。1972年,中国代表团在出席第三届贸发大会上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出的拟订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草案的要求,并参加了就该要求同发达国家的谈判。

974年4月,中国又派出代表团出席了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全权代表大会。经过激烈的斗争,大会通过了《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

该公约的通过,是发展中国家争取分享海运权斗争的一大成果,对于打破海运大国对海洋运输的垄断,促进发展

中国家的海洋运输事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

980年9月23日,中国交存了加入书,1983年10月6日该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

3。

中国还支持并积极参加发展中国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要求实行普遍优惠制的斗争。

经过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斗争,7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实行了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关税制度,即普遍优惠制。进入8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高高筑起,更有甚者,发达国家企图取消对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使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环境急剧恶化。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在联合国贸发会议和关贸总协定等机构中同发达国家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在贸发大会上,中国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关于改革现行的国际贸易制度,改善国际贸易条件和增加发展援助的要求。

在关贸总协定中,中国于1981年派代表列席了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主持的第3个国际纺织品贸易协议的谈判会议;自1982年起派观察员列席了总协定缔约国大会,并自1984年起又列席了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及其下属机构的会议及参加有关的活动;1986年9月开始,中国获得了全面参加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资格。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各项谈判议题的工作,并就有关谈判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提案或联合提案,为使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一项平衡的、能为各方所接受的一揽子协议做出了贡献。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经过斗争,迫使发达国家一再延长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待遇;在国际贸易谈判中也顾及到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第五,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金融领域里的斗争。在国际金融货币领域里的斗争,是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又一个重点。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领域里的斗争分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二是要求改革国际货币金融制度。这两个方面又是相辅相成的。

债务问题是目前南北矛盾的一个焦点,也是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沉重的债务负担给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免除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债务,减轻发展中国家还本付息的负担,延长债务偿还期,以及反对资金借贷中附带苛刻政治条件的不合理做法。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债务问题的主张。中国代表认为,解决债务问题是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发展中国家单独承担解决债务问题的责任是不合理的。中国希望债权国、债务国、商业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本着“共同责任,共同受益”

的精神,认真地对话,寻求能够减少债务总额和减轻债务负担的办法。

那种单靠重新安排债务偿还期的办法是不够的,只有以帮助债务国发展经济为前提,并把债务问题同资金、贸易、原料和货币金融联系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代表强调指出,广大发展中债务国为摆脱债务危机、恢复经济增长和发展,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债权国及有关国际机构也做出了一定努力,但还需要国际社会制定适当有效的债务战略,并付诸行动。否则全球经济将继续被债务危机所困扰,世界的持续发展也难以实现。此外,中国还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就解决债务问题与发达国家进行了多次

的谈判和斗争,如在1978年举行的贸发理事会第九届特别会议上通过了《发展中国家债务和发展问题》的决议;1980年贸发理事会议又通过了一项有关债务问题的决议,为贸发会议拟定了作为今后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工作依据的详细要点;联合国专门就拉美债务问题召开了特别联大。通过南北谈判解决债务的问题取得了一些进展,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增加了对债务国的放款;美国先后提出了贝克计划和布雷迪计划;一些南、北方国家在减免债务、延长债务偿还期、债务转化(资本化、债券化)等方面达成了协议,许多国家的债务危机得到了缓解。但是世界债务问题的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改革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金融领域斗争的又一个方面。为了加强斗争的力量,77国集团在1972年成立了24国集团,成为发展中国家为争取国际货币金融领域中的合法权益进行斗争的“核心小组”

,同发达国家组成的“十国集团”对抗,中国于1980年恢复了在国际货币金融组织中的地位后,支持并积极参加了发展中国家改革货币金融制度的斗争。

中国代表多次被邀请参加24国集团的会议,在国际货币金融组织召开重大会议前夕,同他们商讨斗争策略,协调立场;在会议上又团结斗争,对“十国集团”施加强大压力。在国际货币金融组织的会议上,中国代表一再呼吁改革国际货币金融制度,并指出,在目前的国际资金流动机制下,分配机制中的诸多不合理现象使广大发展中国家难以获得急需的发展资金,这就需要国际金融组织及发达国家调整有关政策,优化支出结构,为困境中的发展中国家及

时提供资金援助和有利的金融环境。由于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斗争,在改革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第六,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要求改善技术转让条件的斗争。改善技术转让条件,争取发达国家更多地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重要内容。由于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引进先进技术缩短现代化的过程。因此,国际技术转让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一条捷径。但由于科学技术大都被发达国家所垄断,发展中国家在进行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时,往往被迫付出高昂的代价,接受种种不合理条件,甚至使本国企业丧失了一些产品的生产、供应和销售方面的自主权,阻碍了国家经济和科学技术的独立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发展中国家要求修改1983年制定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取消不利于发展中国家技术发展的不公正条款,并以优惠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适用的技术;还要求制定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技术转让行为守则,以取消影响发展中国家技术贸易的限制性惯例及不公平做法,提高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力。

中国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这些要求,积极参加贸发会议为拟定行为守则规定的工作,并同发展中国家一起和发达国家进行谈判,使南北双方就行动守则的目标和框架达成了协定,在具体的行为守则上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中国代表还在联合国各经济机构的会议上多次呼吁发达国家在改善对发展中国家技术转让的条件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无偿技术援助。中国还积极参加联合国多边技术合作,通过联合国有关机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各种力

所能及的经济技术援助。

第七,中国还支持发展中国家要求改革世界经济结构的斗争。改革世界经济结构的斗争也是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世界经济结构的中心是改革世界工业结构,加速发展中国家工业生产的发展。中国代表指出,发达国家应当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地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进程。为此,发达国家首先应当调整自己的工业结构,将劳动密集型工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以实现工发组织提出的“利马指标”

,使发展中国家的工业总产值到200年提高到占世界工业总产值的25%。为实现这一目标,发达国家应当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即消除在生产、技术、贸易、金融货币领域中的不公正和不合理现象,使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得以顺利进行。中国还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以实际行动支持发展中国家要求改革国际经济结构的斗争。

总之,中国既坚持原则,又积极灵活地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积极致力于加强和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广泛参与了联合国多边经济领域的活动。近年来中国在外交领域成果卓著、声望日高,加之国内改革成绩斐然,经济发展举世瞩目,社会安定,国力日盛,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因此,在联合国发展领域中,中国将不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做出更重大的贡献。

二 各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问题上的分歧

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使建立在雅尔塔体制基础上、以东西方对抗为主要特征的旧的世界格局基本打破,世界上各种力量消长变化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以往采用军事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日益不能达到政治和经济目的,反而留下了种种后遗症。

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国际争端必须采取和平的方式,通过政治和外交的途径加以解决。由于新技术革命突飞猛进的发展,经济与科技安全成为各国战略的核心,政治和军事优势的竞争将逐步被经济和科技优势的竞争所代替。世界经济一体化、集团化趋势日益增强,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国家与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日益紧密。在这种形势下,国际社会旧秩序也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改变。早在1988年邓小平就指出,现在“既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

①“集团政治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霸权主义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际社会新秩序,这是关系到各国、各地区在国际舞台上重新确立其战略地位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各国在国际社会中发挥何种作用的问题,因而各国纷纷提出

①《人民日报》,1988年9月22日。

②《人民日报》,191年9月8日。

了各自关于建立世界新秩序的构想。这些构想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美国提出的要建立一个由它领导的国际新秩序,其实质是美国一家独霸的“单极世界”

;二是西欧、日本等国提出的由少数大国互相制约和共同主宰世界的新秩序,其实质是“多极世界”

;三是由中国提出并得到广大第三世界国家赞许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有人称为“无极世界”。

自雅尔塔体制瓦解以来,美国就打算建立一种由美国领导的“世界新秩序”。

海湾战争结束后,美国利用取胜的时机,发表其对新秩序的一系列主张。其构想的要点是:第一,强调“两极格局”将变为“单极世界”

,自我吹嘘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

、“全能冠军”

,“在当今迅速变化的世界上,美国的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应当发挥美国对世界的领导作用;第二,对待盟国,要多与之协商,共同分担责任,再不能单干;对待第三世界,要加强军事存在和控制,并在“经济援助”中附加政治条件;第三,建立一种美国领导的“各地区盟国共同组成并分担责任的新的集体安全机制”

,这种安全机制是以美国在世界上的军事实力为后盾的,第四,向全球推销美国和西方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实现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

,以此来促进各国的“自由、民主”

,实行“政治多元化、经济私有化”和“自由市场经济”。在这些方面,美国要充当世界“自由的灯塔”。

在对待联合国的问题上,美国强调联合国在建立世界新秩序方面仍将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全球性问题不

可缺少的重要组织。可是,美国对目前联合国的“机制”感到不满足,认为“联合国应进一步加强”

,“应更好地发挥国际警察的作用”。同时,在某些问题上,主张撇开联合国,由七国首脑会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地区性国际机构去解决。

实质上,美国主张的世界新秩序不过是旧秩序在新形势下的翻版,其目的无非是维护美国的霸权地位,实施新的强权政治。

美国要建立由它领导下的世界新秩序是不得人心的,必然要遭到世界各方的反对。

首先,在当今多极化的世界里,各国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美国企图把他们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强加给全世界,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是根本行不通的。其次,美国的这一主张与其“盟国”的利益也有冲突,他们也并不完全支持美国的主张。他们要求同美国保持平等的伙伴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随着苏联这个共同敌人的消失,美国同其“盟国”的利益冲突也在进一步发展。最后,美国的经济实力已今非昔比,在世界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地位相对下降,野心虽大却力不从心。

欧洲和世界格局的变化令西欧各国欢欣鼓舞,他们对建立世界新秩序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方面可以使他们摆脱两霸操纵的阴影,另一方面又可以向东方的“真空地带”渗透,以便在未来的世界新秩序中发挥主导作用。

西欧各国尽管在构筑未来新秩序的框架上有分歧,但他

们在以下几点的构想上有相同或相似之处:1。反对美国的“单极世界”构想,主张“美、欧、日三极共管的多极体制”

,凭借已经或将要取得的强大经济、科技实力,成为未来世界格局中的“重要一极”

;2。强调“新秩序要建立在民主、自由、人权的基础上”

,通过建立欧洲新秩序向东欧和独联体各国渗透;通过加强南北合作,借此扩大在非洲、中东、拉美的影响,增强同美日抗衡的实力;3。逐步建立共同的外交、安全、防务体系,加强西欧各国的凝聚力。

在对待联合国问题上,西欧各国普遍主张“加强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

,但认为对联合国应作调整。首先,要加强安理会的职能,以增强处理危机的能力;同时要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以增强欧洲在安理会中的作用。其次,加强国际法律制度,建立新的国际调解和仲裁机构,以保障国际法的实施,改变联合国在大国的各种法律标准面前无能为力的局面。最后,为增强联合国处理危机的能力,主张创建联合国经常性安全部队,担当世界警察的角色,直接干预各地纠纷,把国际冲突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西欧各国关于世界新秩序的构想,其核心是要使欧洲重新成为世界政治的中心,其实质仍然是维护少数资本主义大国的利益,是一种强权政治。同样,这一主张的实现也是非常困难的。首先,西欧各国,特别是英、法、德之间矛盾重重;其次,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对世界新秩序的构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西欧。

日本早在80年代末就已提出了未来国际新秩序的五大原则。它认为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应该利用它强大的经济实

力,开展大国外交,在国际上扩大影响,争取在未来的新秩序中获得更加有利的国际地位,以期建立一个以“日、美、欧集体领导”为主体,以西方共同价值观念为基础,以国际协调为特征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日本在未来的世界新秩序构想中,一方面要倚重美、欧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对美国的“单极世界”表示不满,而强烈要求与美国保持一种平等的协商关系。

同时,在第三世界大打“经济牌”

,以经援为主要手段来扩大影响,把重点放在亚太地区,以未来的由日本领导的亚太经济共同体同美欧两大集团抗衡,树立其世界大国的形象。

日本非常重视联合国在建立世界新秩序中所发挥的作用,因而积极争取取消《联合国宪章》中不利于日本的“敌国条款”

,以提高它在联合国中的地位和发言权,然后游说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改组联合国安理会,并出任常任理事国,在国际社会中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性大国,在建立、维护国际新秩序中担任主角。

尽管日本有从经济大国走向政治大国的构想,但是要想短期内成为政治军事大国尚需努力,况且日美、日欧经济矛盾日益尖锐,亚洲各国对日本的强大,尤其是军国主义的复活倾向心有余悸。因此,日本的世界新秩序构想要成为现实决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中国关于建立国际社会新秩序的主张同美国独霸的“单极世界”和西欧、日本主张的几大国主宰的“多极世界”有着根本的区别。中国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这个主张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为和

平共处五项原则概括了最根本的国际关系准则,也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历了几十年的国际实践的考验,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它既是对国际旧秩序的挑战,又是构筑国际新秩序的基石。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规定了主权平等国家之间和睦相处的根本准则,主张所有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和贫富,都是独立自主的主权平等国家,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世界各国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协商解决国际事务。

这是同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国际旧秩序的实质针锋相对的。

“单极世界”和“三极体制”构想是违背这些国际关系准则的,在理论上是有害的,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包含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即任何国家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或吞并他国领土,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通过这一原则来达到防止战争危险,缓和并最终解决地区矛盾和冲突,制止军备竞赛。

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南北关系中有着更加突出的指导作用。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实质就是不能体现平等互利,这也是当前南北关系发展中的最大障碍。

南北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建立公正、合理的世界新秩序就不可能实现。可见,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进程中,平等互利是一项根本的原则。

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准则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客观现实的反映。西方国家要将自己的社会制度、政治和经济模式强加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这与今天多样化的世界

是格格不入的,也是行不通的。和平共处所强调的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彼此尊重、互不干涉内政,正是对西方国家这种挑战的强有力回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本精神涵概了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关系的各项原则,它在国际社会中被广泛接受不是偶然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并经受了历史的考验。

建立国际新秩序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国将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为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努力。

三 联合国应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在当前形势下,各国提出的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不一,但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各国基本上都希望联合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不少国家的领导人都表达了这样的愿望。美国总统布什在191年1月17日发表的关于海湾战争的声明中曾说过,在我们面前摆着建立新的世界秩序的机会,“在那个秩序中,可以信赖的联合国可以发挥其维护世界和平的作用,将联合国创始人的诺言和远见卓识付诸实现”。前苏联副外长弗拉基米尔。彼得罗夫斯基在190年第45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言说,随着冷战的结束,联合国应该“认真地着手进行确定世界新秩序的创造性工作”。中国政府认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任务是伟大而艰巨的,将是一个历

史进程,中国希望联合国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①日本认为,联合国在国际新秩序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并希望提高日本在联合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西欧各国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国际组织能像联合国那样担负起维持世界秩序的职责,希望加强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第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主张发挥联合国的积极作用,避免使联合国成为新霸权主义的御用工具,由此可见,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寄希望于联合国。联合国在建立和维护国际新秩序方面是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这是因为:第一,联合国是目前世界上代表性最广泛、规模最大、职权范围最多的一个权威性国际组织,是宣传各国对外政策的重要国际讲坛和多边外交场所。其成员由最初的51个扩大到185个(194年)

,其活动范围几乎涵盖了当今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广泛接触的万国通衢。

它对国际事务所发挥的独特影响是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国家集团所无法替代的。在联合国大会上,会员国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他们在联合国大会的讲话可以立即对全世界产生巨大的影响,可以取得国际社会的支持和同情。战后,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开展的非殖民化运动、反战裁军、保障人权活动、反对超级大国控制、剥削、掠夺斗争等,都对某些超级大国形成了政治压力,尤其是1974年联大第六次特别会议通过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确定了一些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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