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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去往任何地方

作者:宋迅 当前章节:10752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1:07

除夕那天我起床时,对面山谷的雾一点没散。屋前那棵野杏开了花,摘几朵放鼻子边,还是闻不到任何气味,大概两年前,我因为常年酗酒失去了嗅觉。

一整天我都在给老屋刷石灰,那是个上年头的土坯房,墙皮掉光了,只有靠近瓦檐的地方还能看到一点白色。

老屋在深山里,手机没信号,离最近一户人家也有二里山路。七个月前邵林开着皮卡一路颠簸把我从镇上送到这儿,我觉得就是我要找的地方了。

我和邵林是几年前在重庆监狱认识的,我曾经在重庆一家地下赌场当管事儿,那工作吃香喝辣,但出了娄子得替上头兜着。

监狱比想象中好些,灯红酒绿过够了反倒清净,唯一问题是里面没个能逗乐解闷的。过了一年多,监舍来了个大个子,听说是帮朋友出头进来的。

那天吃饭他坐我旁边,聊了几句,问他帮的什么人,他问我小时候有没有那种互相怂恿跳伞的朋友。

“跳什么伞?”他把我问住了。

“雨伞,楼上往下跳。”他比划着说。

“有吧。”我想了想说,“应该有。”

“就那样的朋友。”他把一勺饭送进嘴里。

“然后呢?”

“我跳了。”他含混不清地说。

后来我们常一起闲扯打发时间,前妻送的吃穿都有他一份。

过了大半年,他先出狱,临别时留给我一个座机号,让我去贵州一定找他,拍胸脯说迷雾河那片儿他罩得住。

我从没想过打那电话,但不知怎么,最后还是想到了他。号码不难记,只忘了最后一个数,试到第三次,有个老头接起电话,全是哗啦声,邵林和我提过他父母在镇上给他留了个铺面,长年租给别人开麻将馆。老头问明来意后让我等一下,一分钟后邵林来了,“哪个?咋不说话?喂?耀哥!”没想到他一下听了出来。

大雨夜,邵林安排一个朋友来曲江接我,出了县城,公路沿河逆流而上,进入森林,河面雾气溢到路上,能见度很低,我始终没能看见河的样貌,开车的年轻人一脸和年龄并不相称的严肃,始终保持缄默。

邵林家在镇子边上,一栋孤零零的二层砖混小楼,面朝公路背靠大山,后院有棵粗壮的梧桐,邵林在树下搭了个车棚,我到的时候他正弓在车棚修车,浑身机油,满脸汗,那台车引擎盖开着,车身罩着块蓝色防水布。

那时邵林二进宫刚出来没多久,他冒充警察抓赌判了一年半。他应该早有了计划,在里面才事无巨细跟我打听赌场的情况。

我告诉他我不能待在镇上,镇子再小他们也能找到,我甚至只能晚上来。

“哥,咱究竟得罪谁了?”他转着手里的扳手。

我无法告诉他事情原委。

“看来麻烦不小。”他皱了皱眉,“这样,给你安排个地方,保证鬼也找不到。”

老屋偏僻,设施却齐全,邵林父亲过世后,母亲去外地跟大女儿过,之后一直空着。

那是我几个月里睡得最踏实的一晚,中午才醒,精神好了些。下午打扫完屋子,邵林来了,带不少吃的,拉来一台旧冰箱。

“想住多久住多久,”他说,“有啥需要跟我说,我送来。”

我叮嘱他没事别来。

我把老屋周围抛荒的地重新开垦了出来,手上起了水泡,就用针挑破缠上布。

我把地分成七八块,种上不同蔬菜,每天浇水,半个月除一次草,让邵林帮我买了几只鸭苗,养在院子里。

我费了点力气修好了房顶那口天锅,晚上能看看电视,这儿可以收到几个国外专门放纪录片的台,多数时候在讲动物,那段日子我见识了不少稀奇古怪的动物。

西藏有种赤麻鸭,非常痴情,如果一只鸭子配偶死了,它就会飞到悬崖,把头插到石缝里,用脚拨动身体扭断自己的脖子,以此殉情。所以藏人不杀赤麻鸭,杀一只等于杀两只。

亚马孙丛林有种蓝冠水鸟,非常美味,是当地人最爱的食物,这种鸟头上长着一簇蓝色羽毛,只在很高的树顶上栖息,很难捕捉。

但猎人有办法,只需抓住一只蓝冠水鸟,用细绳把它脚绑住,拴在树下,时间一长这只水鸟饥饿难耐,发出哀鸣,就会有其他蓝冠水鸟前来喂食。猎人躲在旁边,等它靠近时开枪,其他蓝冠水鸟看到同伴中枪,只要绑住那只还在叫,仍然会继续喂食。

这些动物里,我最感兴趣的是企鹅,这种动物行动缓慢,反应迟钝,却在南极存活了几千万年。

那段时间我看了很多关于企鹅的纪录片,几乎成了企鹅专家,对它们生活习性了如指掌。

但有一只企鹅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摄制组在南极拍人类主题纪录片时,偶然发现了一只奇怪的企鹅,这只企鹅不去海里捕鱼,栖息地也不回,竟朝群山方向走去。对企鹅来说那无异于自杀,摄制组把他抓回族群,更奇怪的事发生了,不管抓回来多少次,这只企鹅都会离开,义无反顾地,朝山那边去,没人知道他究竟要去哪儿。

晚上我煮了块腊肉,从地里摘了蒜苗和豌豆尖,准备做腊肉炒蒜苗和清汤豌豆尖,似乎不够丰盛,犹豫要不要宰一只鸭,看到鸭子们回来了,扭着屁股,像企鹅一样,便弃了念头,舀一大碗麦子给它们加了餐。

吃完年夜饭,我架火烧一大锅水,泡了个澡。白天太累,泡一会儿就睡着了,做了个梦,梦到他们还是找上门来,一顿扫射,把浴桶打成了筛子。梦里我一点不害怕,只觉得浴桶四面漏水有些滑稽。醒来时水已经冷透,外面有鞭炮响,还有说话声。

我拿着擀面杖,从窗户往外看,邵林和一个女人在院里放烟花,邵林拿着烟花转圈,转晕了头,一跤摔在雪堆里,女人笑个不停。

我穿好衣服,开了门。

“春节快乐。”女人先和我打招呼。

我和她点点头。

“梅梅,我女朋友,这是耀哥。”邵林嚼着口香糖,搂着女人的腰。

“我想找朋友再喝点,”他说,“梅梅不想见我那些狐朋狗友。”

“欢迎。”我只得说。

“来这儿就来对了,耀哥也是狐朋狗友。”邵林笑着说。

我在屋里生了火,他俩把吃的喝的一股脑摆上桌,我们围着火堆烤火。

“十八岁快乐。”邵林端起酒杯对梅梅说,又看看我,“今天是梅梅生日。”

“谢谢。”梅梅说,“我二十九,马上三十了。”梅梅不是那种缺乏阅历的女人,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生日快乐。”我说。

“谢谢。”她用热水和我碰了一下杯。

“咱们干了。”邵林对我说。

“你在我这儿永远十八。”邵林一边倒酒。

“可我不想永远十八。”

“十八有什么不好?我就喜欢十八,你十八在干嘛?”他问梅梅。

“在爱。”梅梅捧着热气腾腾的水杯。

“谁那么倒霉?”邵林说。

梅梅踢他一脚。

“你呢?”邵林问我。

“什么?”

“十八岁在做什么?”

“瞎混。”我说,那时候我在做什么呢,刚上大学,每天无所事事。

“你们怎么认识的?”我说,我不知道邵林还有这么一个女朋友。

“你信不信我一直在等你问这个?”邵林笑起来,“酒干了我告诉你。”

我喝了那杯酒,分两口。

两年多前,邵林在长沙火车站排队进站准备回家,梅梅在他前面,当时他一眼就喜欢上了梅梅,但他们中间隔了好几个人,眼看梅梅将消失于人海,他注意到一个脏兮兮的小孩正沿着进站队伍挨个要钱,说自己是离家出走的,现在要买票回家,一路过来没人搭理,只有梅梅给了他钱。小孩走了,邵林追过去,回来给了梅梅一张纸条,告诉她,出于负责任的态度,明天最好打个电话问问孩子有没有到家。

“接下来她和你讲。”邵林搂着梅梅。

“还要喝一杯?”我问。

“当然!”梅梅说。

我一饮而尽。

“我上了这个狗东西的当,”梅梅伸手捏邵林脸,“第二天我按那电话打过去,问小孩到没到家,结果是这个狗东西接的。”

“后来呢?”我说。

“后来,有的人天天打电话找我,甩不掉了。”

梅梅没反驳,只是笑。

“我们要结婚了。”她看着我。

“是吗?那得喝一杯,”我倒上酒,“恭喜。”

“谢谢。”她和我碰了一下杯。

“以后有什么打算?”我问。

“我们想把麻将馆收回来,改成酒吧,”梅梅说,“镇上这两年不是搞旅游么,那位置开酒吧挺适合,正好我也会调酒。”

“不一定呢,”邵林倒上酒,“她把事情想得太简单,老被骗。”

“被骗什么了,被你个狗东西骗还差不多。你们想不想喝一杯我调的酒?”梅梅胳膊肘碰了碰邵林,“递一下。”

“我跟她说那小孩是骗子她还不信。”邵林给她橙汁。

梅梅往一个空杯子里倒些白酒、橙汁,再撒点盐进去,摇几下。

“谁要试试?”

我举了下手,她把酒递给我,我喝了一口。

“怎么样?”

“不错。”我说。

“那孩子很瘦,七八岁的样子,眼睛乌黑乌黑的,额头上有一小块疤,你觉得他是骗子吗?”梅梅问我。

“不是。”我说。

“听见没!”梅梅对邵林说。

“你救了他,”我说,“再流浪下去他很可能会犯罪。”

我想起自己七八岁的时候,在县城街上看到一群衣不遮体的孩子,那些孩子操着外地口音,年龄和我相仿,我能记住的是其中一个孩子手里拿着一根铁钉,锈迹斑斑,至少十公分长,他把铁钉插进自己鼻孔,然后拉着路人衣服要钱。

“犯罪怎么了?”邵林点了支烟,告诉我们他第一次犯罪就是在十八岁,那年他在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做了几个月行李员,有天,一个老头在他送完行李后说还想请他帮个忙,老头掏出一沓崭新的人民币,说只要邵林把鞋和袜子脱了,就给邵林那些钱。邵林没给老头看脚,而是给了他一脚,还拿走了那沓钱—他抢劫了老头。

“我只是重新分配一下。”邵林揽着梅梅的肩。

“这儿很安静是不是?”梅梅问我,“你每天做些什么?”

“事儿多了,翻地,种菜,劈柴,现在城里人喜欢往乡下跑,耀哥今天还把房子刷了,”邵林对梅梅说,“城里人就这样,到哪儿都好面子。”

“耀哥还养了鸭子。”他说。

“鸭子?”梅梅说。

“想不想吃烤鸭?”邵林说着起身往外走,“给你烤一只。”

“别乱来,”梅梅说,“我从来不吃鸭子。”

外面传来一阵人模仿的鸭子叫,过了一会儿鸭子们也叫起来。

“不去看看你的鸭子?”梅梅说。

“鸭子没事。”我说。

梅梅拿起邵林放在桌上的烟,抽出一支,对我做了个嘘的手势,“他现在不让我抽烟。”

我拿打火机给她点上火。

“谢谢。”她说。

有那么一会儿谁也没说话,梅梅添了几根柴,火堆噼里啪啦腾起一串火星。

“你的事他什么都没和我说。”梅梅说。

我看着她眼睛。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把他当朋友。”她出神地看着那堆火。

“我一点儿不了解你,不知道你从哪儿来,以前做过什么,可我知道,邵林把你当朋友。”梅梅说,“我有种预感,他还想干那事,就是最近。”

“什么意思?”我说。

她看看我,突然笑了笑,“我干嘛和你说这个,都一样,你们管这个叫什么?天性?对不对?”

“先不烤了,让它们好好睡觉吧。”

梅梅把半截烟扔进火堆,用手扇着面前的烟。

邵林两手空空回来,依然兴致勃勃。

“有人想帮我调杯酒吗?”他喝掉杯里剩的酒说。

“自己来,”梅梅说,“又不是不会。”

邵林学着梅梅给自己弄了一杯。

“你说我要是往里面加点这个会怎么样?”说着他往杯子里倒些辣椒面,用手搅了搅。

“神经。”梅梅捶他胳膊一下。

“嗯,好喝。”邵林又喝一口。

“怎么这么安静?”他说,“为什么没人说话了?”

“要不你讲个故事吧,”邵林看着我,“讲讲你究竟惹了什么人,一直不肯讲。”

“要是我说之前骗你,”我喝了口酒,“只是想找个地方躲清静呢?”

“巴不得,”邵林说,“下个月可以收房租了。”

“你们想听故事么?”梅梅突然说。

“想。”邵林说,“非常想。”

“你呢?”她问我。

“好啊。”我说。

“但是你们得答应,”她说,“讲完什么也别问。”

“不问。”邵林点了一支烟,“你说吧。”

她开始讲那个故事,故事发生在七八年前的南方,那座曾被称为犯罪之都的沿海城市。

女孩叫阿云,非常漂亮,漂亮到什么程度呢,梅梅说,“如果你被她真正看过一次,就不会对其他女人产生兴趣了。”

这话让我想起了前妻,她眼睛很好看,据说有的人对你笑,你会有一种被运气青睐的感觉。

“不是所有孩子都是爱的结晶。”梅梅说。

阿云出生在长江边一个小镇上,有个大她两岁的智障哥哥,父母告诉她,这就是生她的原因,他们请不起保姆照顾他。

她的处境可想而知,她没得到过一点爱,连智障哥哥也欺负她。

她只能把全部寄托放在爱情上,十五岁和一个理发师私奔去了北方。

随着慢慢长大,她变得越来越受欢迎,她爱过一些人,都是混蛋,其中一个曾经海誓山盟对她好,同居之后却完全变了个人,当他向她挥出拳头,她惊醒过来,离开了北方并发誓永远不再回去。

她去了南方,在当地最出名的一家夜总会做陪酒小姐。

有一天阿云喝得很醉,上了一个老板的车,认识了开车的阿志。

阿志是财务,大学刚毕业,老板看他可靠,偶尔叫他来开车。那是阿志的第一份工作,他工位在二楼窗边,往下看,可以看到数以千计穿着蓝色工服的年轻人在流水线上忙碌的场面。

这次同样是送到酒店,路上老板接到老婆电话,说孩子生病了,老板只得让阿志掉头送自己回家,顺便处理一下阿云。

阿志把老板送到家后,准备送阿云回家,阿云醉得不省人事,怎么也叫不醒。

他只得带她回自己住处,路上女孩醒了,扶着额头,问阿志是谁,阿志把刚才的事告诉她。

“你要带我去哪儿?”她在后视镜盯着他眼睛。

“刚才我叫不醒你,”阿志解释,“只能先带你回我家,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阿云想了想,“去你家。”

“家里有酒吗?”她说。

阿志把阿云带回了家,电子厂附近有座山,山上全是荔枝树,他在山脚下租了间平房,旁边是个武警边防哨所,安静又安全。

他去便利店给阿云买酒,阿云却不喝了,给阿志讲起自己的故事,她从没跟谁讲过,讲到最后她笑起来,说自己现在好得很,因为她终于发现与其被男人利用,还不如利用男人。

阿志告诉她不是所有男人都那样。

“不用安慰我。”阿云点了支烟。“我很漂亮不是吗,这就是最强大的武器,”她说,“我的立足之本。”

阿志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在鼓起勇气去凝视她那双棕色眼睛。

“你想做我男朋友吗?”她朝他吐出一口烟,“我是不会拒绝你的,我男朋友多得数不清。”

“我喜欢你。”阿志脱口而出,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说出那句话。

“你说什么?”阿云看着他,“不要骗我,喜欢我,想上我,我都能区分出来。”

阿志后悔不该说那句话。

“我好困。”阿云说。

阿志让她睡床,自己睡沙发。

阿云躺下瞬间就睡着了,“晚安,”她说,“你是个好人。”

阿志整晚没睡着。第二天一早,他把阿云送回公寓,阿云告诉阿志她把他当成好朋友。

一开始阿志常去夜总会接她回家,他认为那是好朋友应尽的职责,阿云不喜欢他那么做,她只想方便时见面,再后来,电话也不接了。

那天阿云不上班,阿志去找她,前一晚他在书上看到一句话,爱不是束缚,是自由。

门开了,阿云睡眼惺忪,穿着一件几乎透明的睡衣,她让他进屋坐,给他倒了杯水,他以为他们关系回到了过去,没多久卧室里出来一个赤裸上身的漂亮男人,在沙发上找到T恤,出了门。

阿志心里反复默念书上那句话。

“那人是?”他装作不经意。

“一个朋友。”阿云说,她在卧室换衣服,阿志一扭头,看到了她的裸体,把头转了回来。

“好朋友吗?”

“普通朋友都不算。”她说,“一个屁。”

“那你有几个好朋友?”

“要多少有多少,谁都可以当我好朋友。”她说。

“就是说,一个也没有。”

“你听着,”阿云穿好内衣,把裙子拿在手上,走到客厅,“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早说了,我有很多男朋友,这是我的生活方式。”

他看着她。

“你想吗?”阿云说,“想要就现在,不然衣服一会儿还得脱。”

“我想告诉你,不是每个男的都那样。”阿志说。

她笑了,“说教很不性感,你别总想着教我变好,除非你能给我变好的条件。”

她开始穿裙子,转过身,让阿志帮忙拉上背后的拉链。他照做。

“其实你人不坏,”她说,“只是我们注定不是一类人。”

“如果你能接受这一点,不来干涉我生活,那我们还可以继续做朋友。”阿云看着他。

阿志立刻答应。

他们一度更亲密了,她经常给他打电话,逛街时会像女朋友那样挽着他手……他觉得自己领悟到了爱的真理,所有痛苦都源于不够慷慨。

变化是她和他谈论换一种生活方式开始的,她说她老了,脸上开始有皱纹了,还说她最近认识了一个男人,交通部门一把手,也在做二手车生意。

“一年他愿意出这个数。”她伸出五个手指。阿志不同意,理由是出价太低,她采纳了。

有一天,阿志看到她坐在老板车里从面前经过,他一下子愣在那里。

他打电话问阿云他老板开价多少。“一笔无法拒绝的钱。”她说。阿志的老板没少偷税行贿,走私洗钱。阿志认为那笔无法拒绝的钱,很可能对他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笔钱,一个屁。

“我需要那笔钱。”阿云说。阿志觉得她的决定和她家庭有关,但他不再给她打电话了。

几个月后,他觉得已经把阿云给忘了,直到有一天,他和一个老乡喝酒。那人失业了挺久,之前在道上混过,他们聊起大捞一票的生意,朋友提到绑架,阿志立刻想到他老板。他们当即策划起来,准备对老板七岁儿子动手。那是个调皮捣蛋的小霸王,尽管阿志不喜欢他,还是要朋友保证绝不伤害孩子。

“放心。”朋友说,“只谋财,不害命。”

很快,他们绑架了老板儿子,管老板要一笔巨额赎金,老板没报警,老老实实给了钱,但孩子没送回去。据说是个意外。

“后来呢?”邵林问。

“两人没多久就抓到了,”梅梅说,“死刑,很快执行了。”

“这事不怪阿云。”邵林说,“她没做错什么,不能一出事就说女的是红颜祸水,不地道。”

“你知道这故事最悲哀的是什么?”梅梅说。

“都很悲哀。”邵林抬头看着她,眉头紧锁,“最悲哀就是那个阿志,大笨蛋,搞什么绑架,敲诈勒索多好,他不是说老板有很多黑料?我太了解那些老板了,他们绝对不敢报警。”

“阿云后来怎么样了?”我问。

“消失了,”梅梅说,“谁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不怪阿云,”邵林撇撇嘴,“对了,那阿志,他们怎么被抓的你知不知道?”

“你怎么不说说你是怎么被抓的?”梅梅看他一眼,“算了算了,有的人根本没听懂故事。”

“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讲这个。”邵林说。

“我喜欢这故事。”我说。

“听得我头晕脑涨,”邵林晃了晃脑袋,“你头不晕?”他问我。

“屋里生着火呢。”梅梅说。

“对对对,氧气不够了,”邵林吸了吸鼻子,“出去转转吧,透透气。”

“去哪儿?”梅梅说,“镇上看耍龙灯?”

“都行,就是不能去镇上,”邵林看看我,“对吧?”

“我也不想去人多的地方。”梅梅说。

“有了,去钓鱼吧,”邵林站起身,“我知道个好地方。”

“神经病,”梅梅说,“大半夜钓什么鱼。”

“你不懂,大鱼就喜欢晚上活动。”邵林说,“走吧,把火灭了。”

“你去吗?”梅梅问我。

“当然去,我们还没怎么喝呢。”邵林说,“把酒带上。”

一路上邵林放着歌,他手扶着方向盘,一边哼歌一边打拍子,还递给梅梅一袋薯片,张大嘴发出“啊”的声音。

皮卡沿河开一阵进了山,没多久,到了个湖边。湖心有个篮球场那么大的船屋,邵林说那是朋友开的水上农家乐,他让我拿吃的,自己从后座抱下来一箱烟花。

我们上了湖边一艘木船,邵林解开绳子,我和他一人一桨,往船屋划去,周围空无一人,我们穿过湖面弥漫的雾,划桨声清脆悦耳。

登上船屋,邵林拴好木船,打着手电在门口一排花盆底下摸半天。

“怪了,钥匙呢?”

“要不打电话问问你朋友?”梅梅说。

“这哪有信号啊?”邵林找来一根锈铁棍。

“不太好吧?”梅梅说。

“没事儿,”邵林三两下撬开,“哥们儿。”

邵林打开电闸,船屋顿时亮了起来,四周全是橘黄的灯,像座水上宫殿,他领着我们参观一番,厨房餐厅卧室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个KTV。

“晚上住这儿也行。”邵林说。

“我不想钓鱼,外面太冷了,”梅梅说。“我想唱歌。”

邵林从库房里找出两根鱼竿。

“好啊,”邵林说,“女人唱歌,男人钓鱼。”

船屋上有块专供钓鱼的平台,挂好饵,船屋那头响起了歌声,梅梅唱得不错,我们边听歌边盯着夜光浮漂,邵林往浮漂的位置撒了几把鱼食。

“一开灯,”邵林说,“这些鱼就知道开饭了。”

六七首歌,我们钓上来几条鲫鱼和黄辣丁,之后浮漂陷入沉寂。

“看来都吃饱了。”邵林把鱼竿放到一旁,点了支烟。

“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被抓的?”他说。

我看着他。

“一切很完美,”邵林吐出一口烟,看着远处,“场子再大也不在话下,完全正规流程,所有赌鬼全程配合,没一个怀疑我们身份。”

“问题出在那辆车上。”他说,“我们开私家车去的,那次收队引起了怀疑。”

“你想不想有把枪?”他看着我,狠狠地啜了一口烟,烟头亮起瞬间听见燃烧的嗞嗞声。

“什么?”我问。

“一把枪。”他说。

他讲了一件小时候的事,关于一只鸽子。那是只迷路的信鸽,飞到他家老屋,他把它养在阁楼上,给它喂食喂水。时间一久鸽子可以停在肩膀上吃他手里的玉米,他把鸽子放出去,都会自己飞回来,直到那天遇到了鹞子。鸽子拼命逃,但鹞子比它飞得快,他说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想要有把枪的。

“前两天我找人查过你。”邵林把烟头摁灭,“重庆,那个大案,关键证人。”他看着我。

“你知道自己值多少钱吗?”他继续那样看我,突然嘴一咧,露出一口大白牙,“跟你开玩笑,放心,你是我朋友啊,欸,你的漂,漂。”

我连忙提竿,饵没了。

“干脆我也和你说个秘密。”他说,“不过这事儿跟梅梅有点关系,你不能告诉她。”

我答应了。

“之前我搞到一辆坏掉的警车,我修了很久,费老大劲,怎么也修不好,本来我是无论如何都要干的,还是出了点差错,”他说,“上周梅梅突然中招了。”

“这事儿主要怪我,我就跟老天打了个赌,如果梅梅生日之前,我修不好那台车,就是天意,老天让我收手,我和梅梅结婚,把孩子生下来,咳咳……”他清清嗓,“但是那车,昨天突然修好了。说起这个,还真有个事想问问你,你觉得究竟算抢劫还是诈骗?”

“梅梅怎么办?”我说。

“你不能跟梅梅说。”他看着我,“绝对不能。”

“想不想游泳?”他说。

他收了鱼竿,三下五除二脱光衣服,后退几步,往前一冲,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他在水里扑腾着,大喊大叫。

歌停了,梅梅听见动静跑出来。

“有病啊。”她喊,“淹死了怎么办?”

“你救我啊。”邵林说。

梅梅从墙上取下个救生圈,扔给他,他开始往回游。“好冷。”边游边说,“要冷……冷……冷死了。”

邵林一上船赶紧裹住了梅梅给他的浴巾,浑身抖个不停。

“冻死你个狗东西!”梅梅搂着他进了屋。

他们许久没出来,我抽完一支烟,把鱼倒回湖里。我打开那箱烟花,拿出最大那个放甲板上,点燃引线,一枚枚礼花弹升上天空,炸开黑夜。

晚上我们没在船屋住,邵林坦白其实不认识老板,车上他问我去哪儿,我说都行。

梅梅先睡了,我和邵林在客厅又喝了些酒,邵林醉了,睡在了客厅。

外面下起了雪,落在地上簌簌响。我站在窗边,点了支烟,我很想给前妻打电话,听听她的声音。

我又想起那只企鹅,笨拙地行走在荒原,那片他永远无法离开的苦寒之地。

后院,那辆车停在车棚,掀开防水布,打开油箱,找来盆和软管,取出几升汽油,揭开引擎盖,浇到里面。

呼一声,火焰蹿起,很快吞没车身,车棚和梧桐树也跟着燃烧起来,熊熊烈烈,直冲云霄。

猛然间一股电流击中心脏,我定在那里,动弹不得。

“阿耀。”身后一个低沉的声音。

我没回头,继续火中寻找,直到倒在地上。我朝着火的方向,浑身温暖,我闻到一阵甘甜,我看到他走向那扇门。

这次我知道,他将去往任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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