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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作者:美-斯蒂芬·金 当前章节:15050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16:24

1

比利醒来时搞不清东南西北。房间依旧全黑,面对后院的窗户一丝光线都没有照进来。他一度继续躺在床上,还没全醒,然后他想起这个房间里没有窗户。唯一的窗户在他的新客厅里,也就是他称为“潜望镜”的那扇窗户。这里不是常绿街宽敞的二楼卧房,而是皮尔森小小的地下室卧房。比利想起自己是逃犯的身份。

他从冰箱里拿出柳橙汁,只喝一、两口,这样才能撑久一点,接着他去冲澡,洗刷昨天的汗水。他穿好衣服,在字母形状的谷片里加了牛奶,然后打开六点的晨间新闻。

他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乔治欧·朱利耶尼,不是照片,而是跟照片一样真实的面容画像,真的画得很像。比利立刻想通是谁跟警方画师配合,画出这么像的图画。杰拉塔的保全厄夫·迪恩也干过警察,只要他没有忙着看《汽车趋势》或欣赏《运动画报》泳装特辑的胸部跟屁股,他还是挺观察入微的嘛。没有肯·霍夫的进一步报导。如果警方将他跟艾伦枪击案连结在一起,那他们还没有向媒体公布,至少此刻还没。

精神抖擞的金发气象女郎迅速出来提供最新报导,说起今年此时会意外的冷。她预告晚点会有更详尽的新闻预报,然后将画面交给精神抖擞的金发路况记者,她警告用路人要有慢行的心理准备,“因为出动了大量警察”。

这意味着路障,条子假设枪手还在城里,这点没错。他们也假设自称乔治的胖子还在城里,比利晓得这点不对。他的前文学经纪人已经在内华达州,大概跟他已经开始腐烂的肥肚一起埋在地下了。

雪佛兰卡车的广告之后,两位主播跟一位退休警探出现。他们问他对于乔尔·艾伦被杀的理由有什么推测。退休警探说:“我只想得到一个理由。有人希望他用资讯交换减刑前就让他闭嘴。”

“他期待的是哪一种的减刑?”其中一位主播问,她是精神抖擞的深发女郎。她们怎么可以一大早都如此精神抖擞?嗑了什么药吗?

“用终身监禁换注射死刑。”警探回覆,完全没有停下来多想。

比利相信这话也说对了。唯一的问题在于艾伦到底知道什么事,为什么必须在大庭广众下杀死他。这是要杀鸡儆猴吗?平常比利不在乎这种状况,平常他只是一个“工具人”,只不过他发现自己所处的状况一点也不“平常”。

主播将画面转给访问约翰·科顿的记者,也就是“青年律师团”的一员,比利不想看下去。一个礼拜前,他跟约翰、吉姆·欧布莱特才拿美式足球的比分对赌,输的人要请吃塔可。他们在广场上,有说有笑,非常开心。现在约翰看起来一脸震惊,面色铁青。他只有说到“我们都以为他是正直的——”,此时比利关上了电视。

他将谷片的碗拿去洗,然后查看戴顿·史密斯的手机。有一条巴奇传来的讯息,只有四个字:还没进来。他多少料到了,但这个消息加上约翰·科顿的神情,作为他“监禁”首日的起点,实在太不恰当了。

如果现在还不转帐,那大概根本就不会转了。他只收了头款五十万,这是不少钱,但不是对方承诺的完整金额。直到今天早上,比利都太忙了,没时间生气,因为他信任的人出卖了他,但他现在手边没事做了,他因此非常愤怒。工作他完成了,而且这份工作不只包括昨天,他做这份工作已经长达了三个月,付出的私人成本远超乎他愿意相信的程度。对方承诺了,而哪种人会打破承诺呢?

“就是坏人。”比利说。

他查看起地区新闻。头条标题大字:法院暗杀!但相较于他的iPhone萤幕,在报纸上看起来会更大、更醒目吧。报导里的一切他都瞭若指掌,但主要的照片说明了为什么康利局长开记者会时,韦克利警长不在场。照片是那顶掉在阶梯上的夸张宽沿帽,郡警警长没有捡起帽子。韦克利警长脚底抹油溜了。这张照片值得千言万语。对他来说那不是一场记者会,而是公开羞辱。

比利心想:有那种照片要解释,警长连任选举就祝你好运啰。

2

他上楼去帮妲芙妮、华特浇水,然后停住手里的喷水瓶,心想他是不是疯了。他是要浇花,不是要淹死它们啊。他查看简森夫妻的冰箱,发现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但厨房台面上有一盒英式玛芬蛋糕,还剩一颗,他告诉自己,不吃掉就会长霉了。楼上这里有一般的窗户,所以他坐在充满阳光的吧台旁,吃他的玛芬蛋糕,想着他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当然就是班吉的故事啰。现在带他来这里的工作已经完成,他手边就只剩这项任务了。不过,这意味着要写到海军陆战队,有好多可以写,从搭车去帕里斯岛开始,基础训练……真的有好多可以写。

比利将刚刚用的盘子洗掉,擦干,放回橱柜里,接着下楼。他从潜望镜看出去,看着平日里“没什么好看”的景色。他昨天穿的长裤扔在浴室地板上。他拿起裤子,手伸进口袋里,差点希望他在路上弄掉了随身碟,但随身碟跟他的钥匙放在一起,其中一把是福特Fusion的钥匙,这是戴顿·史密斯租的车,现在停在城市另一端的停车场里,等着他觉得安全才启程。“等到风头过去”,就跟那些总会出错的“最后一票”电影里说得一模一样。

随身碟感觉好像变重了。神奇的储存装置,三十年前看来就跟科幻小说里的东西一样,望着这玩意儿,他有两件事不敢置信。一是他居然已经写了这么多字在里头,二是他居然还能够继续写下更多文字,两倍,四倍,十倍,甚至是二十倍的字数。

他打开原本以为遗失的笔电,这个“幸运符”比破烂肮脏的娃娃鞋昂贵许多,但除此之外,本质是一样的,他打开电脑。输入密码,插上随身碟,将唯一一个文件拖到笔电萤幕上。他看着第一行(我妈同居的男人带着断手回家),绝望的感觉油然而生。写得很好,他很确定,但他一开始写得很轻松的内容,现在感觉变沉重了,因为他有责任要让剩下的内容写得一样好,而他不确定自己能否办到。

他走到潜望镜窗,继续看着没什么好看的景色,思索他是不是了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渴望成为作家的人无法写完作品的原因。他想到《负重》,肯定是战争佳作之一,也许是最好的一本。他想到写作本身也像一场战争,你与自己对抗的战争。你背负着你的故事,每增加一点内容,故事就变得更沉重一点。

世界上有多少塞在抽屉里没写完的书(传记、诗、小说,变瘦或变有钱的成功诀窍),因为对背负的人来说,它们变得太沉重,这些人就放下了。

他们会想:也许改天再写吧,也许等孩子大一点,也许等到我退休。

是这样吗?如果他想写搭巴士的感觉、剃头的感觉,以及第一次厄庭顿中士问:桑默斯,你想吸我的屌吗?想不想?因为你看起来就一副想吸屌的样子。写这些内容会不会太沉重?

这算提问吗?

噢,不,他可没问,比利心想,除非你指的是修辞上的提问。他是对着我的脸大吼,我们的鼻子之间不过只距离两公分,他的口沫温温的,喷洒在我的嘴唇上,我说:长官,不想,我不想吸你的屌。他说:桑默斯二等兵,我的屌配不上你吗?当兵不是你来吸屌的藉口吗?

景象都历历在目,他写得出这些东西吗?用班吉·康普森的身份写?

比利觉得他办不到。他关上窗帘,回到笔电旁边,打算关上电脑,看看白天的电视节目。《艾伦秀》、《热门法庭》、《凯莉、雷恩直播秀》、《价格猜猜猜》,看完还没中午呢。然后睡个午觉,接着看午后肥皂剧。最后是《强法法官》,这位法官会跟匪帮饶舌歌手酷力欧在古老的音乐录影带里一样,左右挥舞着他的小木槌,在法庭上毫不马虎。不过,在他伸手要按下关机键时,一个念头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仿佛是有人在他耳边低语一样。

你自由了,你可以爱干嘛就干嘛。

当然不是指他肉体的自由,才不是。他得继续待在这间公寓里,直到警方决定解除路障,就算那时,他可能还是得再待个几天才会比较保险。不过,说到他的故事,他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而且是照他的方式来写。没有人会在后头盯着他,监视他所写的一字一句,他再也不用假装笨蛋来写蠢蛋的故事。他可以是一个聪明的人,写一位年轻人的故事(如果比利继续原本的叙事轨迹,现在班吉的确是个年轻人),这位年轻人虽然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个性也天真,但他肯定不蠢。

比利心想:我可以放下福克纳的狗屁理论。我可以写对的字,用正确的标点符号,我可以写can't,而不是cant,我甚至可以在对话里用冒号跟引号。

如果他是为了自己而写,那他就可以写对他来说重要的部分,跳过不重要的地方。就算可以,他也不用写到剃头的事情。他不用写到厄庭顿对着他的脸大吼,但他也许会写。他不用写那个男孩,比利忘了他叫哈格提还是哈维提,跑步的时候心脏病发,后来送去基地医务室,厄庭顿中士说他没事,也许他没事,但也许他死了。

比利发现那股绝望逐渐转化成固执的热切渴望。也许甚至有点自以为是。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他可以爱写什么就写什么,他会写下来的。

他开始使用全部取代,将“班吉”改成“比利”,将“康普森”改成“桑默斯”。

3

我在帕里斯岛开始基础训练。我应该要在那里待上三个月,但最后只待了八周。就是一般的鬼吼鬼叫跟狗屁,有些菜鸟放弃或遭到淘汰,但我没有。放弃的人、淘汰的人也许还有地方去,但我没有地方可以去。

第六周又名“青草周”,我们要学习如何拆解武器,重新组装回去。我喜欢这段时光,也很善于拆卸、组装。当厄庭顿中士逼我们参加他所谓的“军备竞赛”时,我总是第一名,鲁迪·贝尔(Rudy Bell)通常是第二名,因为塔可钟(Taco Bell)这个连锁餐厅,大家都叫他“塔可”。他没有赢过我,但有时差距不大。乔治·岱纳史坦每次都最后一名,得受处罚,人称“后庭花”的厄庭顿中士会命令他做二十五个伏地挺身,一脚全程踩在乔治屁股上。不过乔治可以狙击。没有我那么厉害,但的确,在将近三百公尺的靶纸上,他四枪里有三枪会中躯干。我呢?七百公尺的目标,我几乎枪枪命中躯干。

不过“青草周”没有实际开枪。在这一周,我们只会拆解枪枝,重新组装,同时念着步枪兵信条:“这是我的步枪。虽有很多相似的,但这一把是我的。我的步枪是我的挚友,如同我的生命。”就这样背诵下去。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步枪没了我便是废物,我没了步枪便成废人。”

在“青草周”我们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坐在草地上。有时一坐就是六个小时。

比利停在这里,笑了笑,因为他想起小名“喇叭”的彼得·凯许曼。喇叭坐在南卡长长的草地间就这样睡着了,“后庭花”蹲下来,对着他的脸大吼:士兵,你觉得无聊吗?吓得喇叭惊醒。

他连忙起身,力道之大,差点跌倒,嘴里还喊着:不,没有,长官!这时他还没完全清醒呢。他是乔治·岱纳史坦的伙伴,大家之所以叫他“喇叭”是因为他喜欢抓着裤裆说:“按我喇叭”。他倒是没跟“后庭花”讲过这种话。

回忆逐渐堆叠,比利怀疑(知道)这种事会发生,但他其实不想写青草周。他现在也不想写喇叭的事,也许晚点他会想写吧。他想写第七周,以及之后发生的事情。

比利想写那个部分。几个小时的光阴在看不见、察觉不到的状态下流逝。这个房间里有魔法。他吸入魔法,又吐出魔法。

4

“青草周”之后是“实弹周”,我们用M40A,也就是雷明顿700的军用版本。五发子弹的弹匣,立在三脚架上,北约规格的瓶颈式子弹。

“你必须看到目标,但目标千万不能看到你。”“后庭花”一再告诫我们。“无论电影是怎么演的,狙击手不可能单独行动。”

虽然我们不是在狙击兵学校,厄庭顿还是让我们两两一组,一个是观测手,一个是狙击手。我跟塔可一组,乔治与喇叭一组。我之所以会提到他们,是因为我们后来又在费卢杰一起行动,二○○四年四月的“警戒行动”与十一月的“幽灵之怒行动”都有遇到他们。我跟塔可(Me and Taco)……

比利停笔,摇摇头,提醒自已,“愚蠢自我”已经是过去式了。他删掉句子,重打一遍。

塔可跟我(Taco and I)在实弹周会交换岗位,我负责狙击,他负责观测,然后他狙击,我观测。乔治跟喇叭一开始也会轮流,但后庭花阻止他们。“冠军晚餐,你狙击,凯许,你观测。”

“长官,我也想开枪!”喇叭吼着说。跟后庭花讲话就是得用吼的,海军陆战队就是这样。

“那我想割掉你的奶奶,塞进你的臭屁眼里。”后庭花是这样回答的。于是从那次之后,他们那组就由乔治狙击,喇叭负责观测。后来到狙击兵学校及伊拉克时也是如此。

实弹周快结束的时候,厄庭顿中士叫我跟塔可去他的办公室,那里顶多就是个衣柜大小而已。他说:“你们就是两个没屁用的家伙,但你们可以狙击,也许你们也会想学冲浪。”

因此我跟塔可发现自己转运到彭德顿营,我们在那里完成基础训练,那时主要是狙击训练,因为我们是受训要成为狙击手的。我们搭乘联合航空前往加州,那是我第一次搭飞机。

比利停笔。他真的想写到彭德顿营吗?并不想。根本没有冲浪,至少他没有,他连游泳都不会,怎么可能冲浪?他弄到了一件T恤,上头印着《现代启示录》里的一句话“查理不冲浪”,他把这件T恤穿得破破烂烂。捡到娃娃鞋,将鞋子绑在右侧腰际那天,他也穿着这件衣服。

他想写“自由伊拉克行动”吗?不想。他到巴格达的时候,战争已经结束了。布希总统在林肯号航空母舰上说结束就结束了。他说任务已经完成,比利跟其他军团的海军陆战队成为因此成了“维和士兵”。他们在巴格达受到热烈欢迎,甚至热爱。妇女与孩童对他们丢掷鲜花,男人喊着nahn nihubu amerikaan,也就是“我们爱美国”的意思。

比利心想:这种好事没有持续多久,所以别管巴格达了,咱们直接上战场吧。他继续写下去。

二○○三年秋天,我驻扎在拉马迪,还在进行维和行动,但那时已经开始有枪击事件发生,穆拉(mullahs)开始会在讲经内容中加上“美国去死”这种论调,清真寺跟店面有时就会播放这种言论。我在人称“黑马”的第三营,隶属于“回声连”。我们那时射击了很多目标练习,乔治跟喇叭在别的地方,但我跟塔可还是一组。

有天,有位我不认识的中校过来看我们射击。我用的是M40,在约莫八百公尺外打啤酒罐金字塔,要从上面一个一个打下来。要瞄准底部,有点像是翻倒罐子,不然整个金字塔都会瞬间倾倒。

这位杰米森中校叫我跟塔可过去。他开着非装甲吉普车,载我们去能够俯瞰大清真寺的山丘。这座清真寺非常漂亮,从扩音器放出来的讲道内容倒不怎么悦耳。就是平常的废话,什么美国人会让犹太人殖民伊拉克啦,伊斯兰教会变成非法集会啦,犹太人会入主政府,美国会得到石油之类的。我们听不懂这些语言,但“美国去死”永远是用英文讲的,我们也看过翻译的小册子,应该是他们带头的神职人员写的。正在萌芽的叛变讯息大规模发送,这些声音问起:你愿意为了国家牺牲吗?你愿意为了伊斯兰教慷慨赴义吗?

“这一枪有多远?”杰米森指着清真寺的圆顶。

塔可说九百一十五公尺,我说应该是八百二十公尺,然后又以谨慎、礼貌的口吻告诉杰米森,我们不能瞄准宗教设施。如果中校是打算这么做的话啦。

“不要这么想。”杰米森说。“我绝对不会要我的士兵在我的命令下瞄准他们的神圣垃圾建筑。不过从那喇叭里传递出的是政治讯息,不是宗教讯息。所以你跟他,谁想试试看,把一个喇叭打掉?还不准在圆顶上留下弹孔?留下痕迹就糟了,我们大概会下穆斯林地狱。”

塔可立刻将步枪交给我。我没有三脚架,于是将枪管架在吉普车引擎盖上,开了枪。杰米森用双筒望远镜,但我不需要望远镜就看得到有一台扩音器翻滚在地,还拖着电线。圆顶上没有弹孔,而至少从那一侧传出来的慷慨陈词现在明显小声了点。

“来点!”塔可大喊:“噢,对,给他们来点颜色瞧瞧!”

杰米森说我们最好快点闪人,免得有人开始朝我们开枪,于是我们就闪了。

现在回想起那档事,我发现那天可以总结在伊拉克所出错的一切,为什么“我们爱美国”会变成“美国去死”。中校听腻了那些无尽的狗屁言论,因此叫我们打下其中一个喇叭,这是极其愚蠢又没有意义的行为,因为,你想想,那里至少还有六个指向不同方向的扩音器啊。

我们驱车回基地时,我在住宅门口看到男人,在窗口看到女人探出头来。他们脸上的表情不是“我爱美国”的欢快神情,没人对我们开枪(至少那天没有),但他们的表情说明了这天终将到来。就他们所知,我们射击的不是一台喇叭,我们是对清真寺开枪。也许圆顶上没有弹孔,但我们还是朝他们的核心信仰开枪。

我们在拉马迪的巡逻变得越来越危险。当地警方及伊拉克共和卫队逐渐压不住叛乱分子,但因为华盛顿与巴格达的政客坚持伊拉克自治的理念,因此美军无法取代当地执法单位。我们通常就坐在营地外,祈祷最后不要在进行执行护送任务时,在路上遇到一组人正在修理故障(或遭到破坏)的供水水管,或一群美国及伊拉克籍的技术人员,尝试要修复故障(或遭到破坏)的电厂。护送任务基本上就是活靶,到二○○三年年底,总共有六名海军陆战队成员在任务中丧生。伊斯兰狙击手命中率低得可怜,但他们的土制炸弹吓坏了我们。

二○○四年三月的最后一天,这不切实际的计划终于彻底覆灭。

比利心想:好,终于到了故事真正开始的地方。“后庭花”会说我用了最少的废话才讲到这里。

那时我们已经从拉马迪前往巴哈利雅营,那里又名“梦幻国度”,是距离费卢杰城外三公里的郊区,在幼发拉底河西侧。我们听说萨达姆·海珊的孩子都在这里养精蓄锐。乔治·岱纳史坦跟喇叭·凯许曼此时已经回来加入“回声连”的行列。

听到另一边,也就是人称“布鲁克林桥”那一侧传来枪响时,我们四人正在打扑克牌。不是单独一发一发的枪声,而是密集的火力攻击。

天黑后,风声已经传了出来,我们至少已经知道大致的状况。四名黑水公司的佣兵当时正在运送食物(包括我们在“梦幻国度”的物资),他们决定要穿过费卢杰抄捷径,而不是绕过此处,绕过去才是正常程序。他们刚跨越幼发拉底河的桥时就遭到埋伏。我猜他们全副武装,但他们开的两辆Mitsubishi ute皮卡车完全抵挡不住密集的火力攻势。

塔可说:“他们怎么会觉得能够安然驶过市中心,以为那里是奥马哈吗?真是蠢到家了。”

乔治附和起来,但说不管蠢不蠢,这笔帐不会就这么算了。我们都这么想。杀人已经够糟了,但对那群暴民来说,取人性命远远不够。他们从车上将尸体拖出来,浇上汽油,放火焚尸。两具尸体跟旋转烤鸡一样遭到肢解,另外两具则挂在布鲁克林桥上,仿佛是盖伊·福克斯 的假人一样。

隔天杰米森中校出现,当时我们这一班正要准备进行巡逻。他从悍马后座叫住我跟塔可,要我们跟他过去,因为有人想见我们。

男人坐在车棚的一叠轮胎上,这里满是机油跟废气的味道。里头热得要死,因为门都关着,里头也没冷气。我们走进时,他站起身来,打量起我们。他穿了一件皮夹克,在这三十度的臭烘烘空间里,实在太荒谬了。他胸口有“黑马营”的徽章,上面是“精进职守”,下面则是“来点 ”。不过外套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当场就知道了,塔可后来也清楚了这点。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是“他妈的中情局”探员。他问我们谁是桑默斯,我说是我,他说他叫霍夫。

比利停下动作,觉得好笑。他让目前的生活与战场上的生活交织在一起了。是作家罗伯·史东说的吗?脑袋就是一只猴子?肯定是,在《狗士兵》(Dog Soldiers)里。史东也在那本书里提到,想从休伊直升机里用机关枪射击大象的人只是想体验快感而已。在伊拉克,海军陆战队偶尔会朝着哼哼叫的骆驼开枪,但,对,他们肯定是茫了。

他删掉上一句话,请教起住在他额头里面、双耳之间的那只猴子。想了几秒,他想到正确的名字,然后觉得这个错误情有可原。霍夫至少挺接近的。

他说他叫沃斯。他没有向我们握手,就坐回轮胎上,他裤子的臀部肯定弄脏了。他说:“桑默斯,我听说你是整个连里最好的神枪手。”

因为这不是问题,我也就没有回答,就站在原地。

“你可以从我们这一侧的河边射一公里外的目标吗?”

我连忙看了塔可一眼,知道他也听到了,懂得对方的意思。“我们这一边”代表城外的任何地方。而且如果有不同的“边”,意味着我们要进城。

“长官,你是在说人类目标吗?”

“对,不然你以为我说的是啤酒罐吗?”

这是修辞上的问题,我没有费心回答,只说:“可以,长官,这个距离可以开枪。”

“桑默斯,这是海军陆战队的回答,还是你的回答?”

为此,杰米森中校稍微蹙眉,仿佛是他不相信除了海军陆战队的回答以外,还该存在其他的回答一样,但他没有说话。

“长官,两者都一样。风大的日子也许不是那么有把握,但我们——”我用拇指比了比塔可。“我们可以修正风向。吹沙就是另一回事了。”

“明天的风速预测是零到十。”沃斯说。“这样成问题吗?”

“不会,长官。”然后我提了一个我不该问的问题,但我还是想知道。“长官,我们在说的目标是坏哈吉 吗?”

中校见我逾矩,想要开口,但沃斯对他挥挥手,杰米森识趣地闭嘴。

“桑默斯,你有瞄过人吗?”

我说没有,这是真的。瞄准意味狙击,我射杀下雨鲍伯的时候距离很近。

“那这是展开你狙击生涯的好起点,因为,对,这是一个非常坏的哈吉。我猜你知道昨天发生的事了?”

“长官,我们都知道了。”塔可说。

“那些佣兵之所以穿过费卢杰是因为可靠来源说那里很安全,还说那边对美国人有好感。伊拉克警方也在一旁护送,只不过这些人要么是穿着偷来制服的叛军,要么就是叛变的警察,或是真正的警察看到马上就会发生的坏事,早就闪了。反正人不是他们杀的。是四、五十个手持AK步枪的坏男孩,你们觉得呢?只是碰巧出现在现场?”

我耸耸肩,仿佛我不知道答案,但塔可接下这颗球,他都会接。“长官,看起来不太可能。”

“对,完全不可能。那些穆斯林早就埋伏在那里。两辆皮卡车挡在要道上。这场埋伏事先经过安排,我们晓得幕后首脑是谁,因为我们追踪了他的手机,你们跟上了吗?”

塔可说跟上了,我再度耸肩。

“有个戴头巾的黄鼠狼,叫做阿玛·贾辛,他六、七十岁,没有人知道他确切的年纪,大概连他自己都不清楚。他开了一间电脑、摄影工作室,也可以当成网咖,同时也是附近年轻人去玩吃豆子小精灵跟青蛙过河的游戏室,前提是这些年轻人没有忙着制作土制炸弹或在路边埋炸弹。”

“我知道那个地方。”塔可说。“咻咻快照,巡逻时注意过。”

注意过?见鬼了,我们都进去玩过大金刚还有约翰·麦登美式足球。我们一进去,附近的男孩全都同时想起他们还有事情要做,得去别的地方,通通脚底抹油闪了。塔可没有主动提到这件事,我也没有。

“贾辛是老派的复兴党成员,也是新出头的叛军首领。我们要干掉他,要他死得很惨。不能弄雷射导引炸弹来,因为我们会冒险杀害一群来打电动的小鬼,这样我们在半岛电视台上又会得到各种恶评,不能冒这种风险。也不能等,因为布希过几天就会核准清除计划,如果你们说出去,我就得干掉你们。”

“你不会有这个机会。”杰米森说。“我会自己先动手。”

沃斯没搭理他。“一旦事态恶化,贾辛就会跟着其他持枪保镳一起闪进后巷消失。我们得在那种事发生之前,拿这个该死的犹大山羊杀鸡儆猴。”

塔可问犹大山羊是什么。我大可告诉他,但我没说话,让沃斯解释。接着他转头又问了一遍,我办不办得到?我说,长官,可以。我问我该在哪里开枪,他告诉了我。我们去过那里,去接应直升机再补给的物资。我问我能不能将步枪的瞄准镜换成新式的洛伊波尔德瞄准镜,还是有什么就用什么。沃斯望向杰米森,杰米森说:“我们会换新的。”

回到兵营(其他人不等我们直接外出巡逻了),塔可问我怎么确定开得了枪。我说:“如果开不了这枪,我就把责任推给观测手就好。”

他用拇指顶了顶我的肩膀。“你个白痴,为什么总要装笨?”

“不晓得你在说什么。”

“你看看,又来了。”

“这样比较安全,他们不了解你的能耐,就不能伤害你,或是回来找你麻烦。”

他思索起这句话,然后说:“对,你开得了那枪,我懂,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在讲的是活生生的人,你确定你办得到?直接瞄准他的大脑袋,夺走他一条命?”

我告诉塔可我确定。我没告诉他我知道我能取人性命,因为我之前杀过人。我对着下雨鲍伯的胸口开枪。狙击手学校教会我永远都要瞄准头部。

5

比利将刚刚写的内容存档,他站起身子,却踉跄了一下,因为他的双脚感觉像在另一个次元。他坐了多久?他望向手表,惊讶发现已经过了快五个小时了。他仿佛大梦初醒。他用双手压在下背,伸展身子,双腿因此感觉麻麻的。他从客厅走到厨房,走去客厅,然后又回到客厅。他走了第二遍,第三遍。他刚开始租这间公寓时觉得尺寸刚好,是蜗居的好所在,能够躲到风头过去,他能开着租来的车往北(也许往西)移动。现在这里看起来太小了,就跟长大感觉衣服缩水一样。他想出门散散步,也许慢跑一下,但就算打扮成戴顿·史密斯,这也是个烂主意。于是他继续在公寓里踱步,这样不够,因此他又在客厅地板上做了几个伏地挺身。

他想起“后庭花”中士会说:下去来个二十五下,别介意我踩在你的屁股上,你这没屁用的洨渣。

比利忍不住微笑起来,他居然回想起这么多事情。如果全写下来,他的故事要一千页才写得完。

伏地挺身让他觉得平静了一点。他考虑打开电视,看看调查进展,或是查看手机上的报纸后续报导(报纸也许正在没落,但比利发现要看实际的事实,报纸速度还是最快的)。他决定都不看。他还没准备好回到当下。他考虑弄点东西吃,但他不饿,他该饿了,但他不饿。他决定在厨房站着喝杯黑咖啡就好。然后他回到电脑前,继续刚刚的故事。

6

隔天早上杰米森中校亲自开车载我跟塔可到十号公路与南北向道路的交叉口,后面这条路海军陆战队称为“地狱公路”,这名字来自AC/DC 的歌。我们坐进中校的老鹰房车,这是特制的车。车尾上有一个转印的红眼黑马图案。我不喜欢这个记号,因为我可以想像伊拉克的观测手注意到,甚至拍摄起来。

没看到沃斯。他们这种人只要看到计划开始运作,就会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两辆伊拉克电力与路灯公司的车停在满是风沙的丘顶回转道上,好吧,谁知道那是什么单位的车,车身上那些文字跟鬼画符一样。车子本身看起来像美国的工程车,只是小一点,车子涂成苹果绿,而不是黄色。车身上的漆特别厚,但就算如此,也没有办法完全遮盖掉萨达姆·海珊的笑脸,看起来就像固执不肯离开的幽灵。车上还有一个精灵牌的曲臂高空作业车,上头有围栏围起来的升降作业平台。

十字路口上有两根电线杆,大大的变压器会将负载的电流降压传输到费卢杰的住宅区及周遭的郊区。附近有包头巾的人到处走动,还有两个戴着无沿圆帽的人。他们穿着橘色工人背心,没戴安全帽,我猜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没管到安巴尔这个省来。从河的对岸看过来,这些人大概就像政府工程部的贱民,但接近到五十公尺左右的距离时,你就会明白,他们其实是我们的人。我们这一班的艾勒比·史塔克走过来,挥动他的头巾,唱起那首不要踩到超人披肩的歌。然后他看到中校,连忙行礼。

“去旁边装忙去。”杰米森对他说。“还有,以耶稣之名啊,你别再唱歌了。”他转头面向我跟塔可,但他其实是在对塔可讲话,因为他觉得塔可才是聪明人。“贝尔准下士,再跟我讲解一下计划。”

“贾辛几乎每天十点都会出来抽烟,跟崇拜他的人交谈,大概其中就有对那四个佣兵开枪的人。他会包着蓝色头巾,比利干掉他,就这么简单。”

杰米森转头面向我。“如果你暗杀成功,我会表扬你。失手,或更糟,打到旁边的路人,我就会把靴子从我的屁眼踹到你的屁眼里,只不过更大力,踹得更深。海军陆战队队员,这样你明白了吗?”

“长官,我想我懂。”我在想的是厄庭顿中士讲这话会比较有信服力跟威吓感。不过,中校已经很努力了。几个月后,他会因为一颗路边的炸弹,失去大部分的脸跟视力。

杰米森叫乔·克鲁斯基过来。他是我们班的另一位成员,我们自称“火热九人组”。多数“工程人员”都是,他们自愿的,应该是说塔可找他们来的。

“中士,你明白桑默斯一开枪,你就得采取何种行动吗?”

“大鲁”笑了笑,露出门牙缝。“尽快将他们弄下来,然后跟龟孙子一样逃命去,『长官』。”

虽然我看得出来杰米森很紧张(我想我们都是),但这话逗笑了他。通常大鲁能在最严肃的脸上逗出笑容。“差不多就是这样。”

“长官,要是他不出现怎么办?”

“总会有明天。前提是如果明天还没进攻的话啦。好了,海军陆战队队员,继续,拜托,别给我来军呼那鬼玩意儿。”他用拇指比了比幼发拉底河,以及对岸跟猎熊陷阱一样危险的城市。“就跟那首歌唱的一样,声音会传出去。”

艾勒比·史塔克跟大鲁想要躲进高空作业车的围栏平台里,那个空间应该塞得下两个人,但当其中一个人是大鲁的尺寸时就办不到了。他差点把艾勒比从边缘挤下来。除了杰米森,大家都笑了。就跟看双人喜剧一样搞笑。

“出来,你这傻大个。”中校对大鲁说。“耶稣都要哭了。”他指着咖啡色战斗靴从过短裤子露出来的喇叭。这个画面也很好笑,因为他看起来就像穿着爹地鞋子走路不方便的小朋友。“你,小不点,过来。你叫什么名字?”

“长官,我是彼得·凯许曼上等兵,我——”

“你个智障,不要行礼,在作业区域不要行礼。你小时候是不是妈妈失手让你撞到头了?”

“长官,没有,我不记得,长——”

“东西带着给我进平台里,然后你在上面的时候……”他转头张望。“啊,老天,那该死的裹尸布在哪?”

也许他用的字眼没错,但感觉实在很不妙。我看到大鲁在胸前画起十字。

还在围栏平台上的艾勒比低头望下来。“呃,长官,我想我正站在它上头。”

杰米森抹起额头。“好,行,至少有人记得带来。”

那就是我。

“进去,凯许曼。然后快点布置好。时间不等人。”

液压开关发出声响,围栏平台升了起来。升到最高,差不多是十或十二公尺高,整个平台颤抖地停在一个变压器旁边。艾勒比跟喇叭仿佛在跳舞,忙着从脚下拉扯“裹尸布”。伴随着几声相当有创意的咒骂声(包括从前来乞讨糖果、香烟的伊拉克孩童口中学的),“裹尸布”布置好了。那是一片围住作业平台跟变压器的圆柱形帆布。上方勾在电线杆的横杆上,然后从一侧夹住,看起来就像501牛仔裤一排扣子的裤裆一样。外头用亮黄色写了一堆扭扭曲曲的文字,不晓得啥意思,只要不是“狙击小队作业中”就好。

围栏平台下降,留下圆筒帆布挂在那里。平台四周及腰的围栏下降之后,看起来的确挺像裹尸布的。喇叭双手破皮流血,艾勒比脸上有擦伤,但至少他们都没有从平台上摔下来。有两回看起来特别危险。

塔可仰着脖子望上去。“长官,这应该是个什么玩意儿?”

“遮沙罩。”杰米森说,然后又补了一句:“我想应该是施工时遮挡风沙用的。”

“并没有很低调。”塔可说。现在他望向河对岸拥挤的房舍、商家、仓库跟清真寺。那是城市西南方,我们称为“皇后区”的地方。约莫百名海军陆战队队员是用尸袋包着出来的,另外数百人离开时少了许多肢体部位。

“要你的意见,我会问你。”中校说,老派但没错。“装备拿了,快点上去。到平台前套上橘色背心,这样你上去的时候,他们眼里就只会有橘色背心。其他人在附近装出很忙的样子。我们最不希望任何人看到步枪。桑默斯,你背对河边,直到……”他停顿了一下,他不想说的是直到你在裹尸布下方,但我明白他的意思。“直到你在掩护下方。”

我说遵命,然后我们开始上升,我将M40握在胸前,背对城市,塔可拿着他的观测手工具站在平台上。狙击手光鲜亮丽,能够拍电影,让史蒂夫·杭特(Stephen Hunter)写他的小说,但真正辛苦的是观测手。

我不知道真正的裹尸布有多臭,但这条帆布圆筒闻起来像死了很久的烂鱼。我拉开三处缝线挂钩,这样枪口才能伸出来,但位置不对,除非我想射的是拉马迪那边乱逛的山羊。我们两人想办法将帆布转过来,一边咒骂,一边碎念,还要确认这鬼东西上面至少还有两个交叉的钩子固定住。帆布朝着我们的脸拍打过来,死鱼味变得更恶心了。这次是我差点从围栏平台上摔下去。塔可一手拉着我的橘色背心,另一只手扯着我的步枪背带。

“你们在上头搞什么鬼东西?”杰米森大喊。他跟其他人在下面只看到我们的脚不听使唤的乱踩,就跟学跳华尔滋的中学生一样。

“长官,家务事。”塔可喊回去。

“好,我建议你们别再搞家务事,快点布置。就要十点了。”

“开口开错方向又不是咱们的错。”塔可对我咕哝起来。

我查看起步枪上的新狙击镜片(虽有很多相似的,但这一把是我的),用一块方形麂皮布擦拭起来。在这鬼地方,到处都是风沙飞尘。我将我的装备交给塔可进行必要的检查。他把枪还给我,将拇指舔得湿湿的,然后伸到替枪口开的那个缝外。

“比利男孩,平静无风。我希望那个混蛋出来,因为我们再也遇不上更适合的日子了。”

除了我的步枪外,在平台上另一个大尺寸的设备就是M151,人称“观测手好朋友”。

比利停下,从梦中惊醒。他前往厨房,用冷水拍拍脸。先前他的故事是一条笔直的康庄大道,如今他终于遇上意外的岔路。也许不管他选择哪条路,结果都没差,但也许会造成不同。

都是那个M151害的,那是观测手用来测量枪口到目标的观靶镜,准确到诡异(至少对比利来说很诡异)。该距离是角分(MOA,minute of angle)的基础。比利在干掉乔尔·艾伦时不需要计算这些,但他在二○○四年负责开的这一枪,假设阿玛·贾辛会走出店面的这一枪,距离实在远得多。

他要解释这一切吗?还是不用?

如果他解释,那就意味着他期待,或至少希望,有人会读到他在写的东西。要是他不解释,他就放弃这份期待、这份希望了。所以他到底有没有这么想?

他站在厨房水槽旁边,回想起他前往中东后没多久听过的广播访谈。大概是公共广播电台的节目吧,大家都听起来超聪明,好像嗑了百忧解一样。受访的是某位作家,是个老家伙,年轻时炙手可热,那时期重要作家都是即将成为酒鬼的白种男性。比利实在想不起来这位作家是谁,只不过不是戈尔·维达尔(不够挖苦),也不是楚门·卡波帝(不够聒噪)。他只记得主持人问起这位作家写作的过程,这位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坐下来写作时,我会想到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陌生人。”

比利的M151因此得到圆满解决。他可以描述它,解释用途,解释起角分比距离更重要,但这两者其实相辅相成。这些事他都可以做,但前提是他是要写给陌生人及他自己看。所以他会解释吗?

比利告诉自己:实际点,在场就只有我一个陌生人。

不过没关系,若有必要,他会为了自己解释。他不需要……那个字是怎么说的?

“证明什么。”他一边碎念,一边走回电脑旁。他再次接着写下去。

7

除了我的步枪外,在围栏平台上另一个大尺寸的设备就是M151,人称“观测手好朋友”。塔可立好三脚架,我尽量不挡他。平台稍微晃了一下,塔可叫我别动,除非我想把子弹打进商店门口的招牌,而不是贾辛脑袋上。我尽量保持不动,等着塔可进行他的工作,计算测量、喃喃自语。

杰米森中校估计的距离是一公里,塔可用在咻咻快照外头拍球的孩子作为目标,测量出来的数字是一·二二五公里。距离的确很远,但在四月初平静无风的日子里,命中率很高。我瞄过更远的目标,我们也都听说过世界级的狙击手可以打中这距离两倍外的目标。当然我不能指望贾辛站着不要动,就跟靶纸上的脑袋一样。这点让我担心,但我不担心他是有着跳动心脏、鲜活大脑的活人。他是犹大山羊,将四个人骗进埋伏之中,他们什么过错都没有,只是运送食物而已。贾辛的确是坏人,必须解决掉。

九点十五分,贾辛从店里出来。他穿了一件蓝色长衫跟宽松白裤。他今天戴的是红色针织帽,没有包蓝色头巾。这是很好瞄准的目标。我正要瞄准,但贾辛只是打了一下拍球男孩的屁股,赶男孩离开,之后他就回到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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