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8.斯密与马尔萨斯:…
亚当·斯密指出:在马可·波罗作实地调查并写下其著名游记之前,中国可能已取得其最伟大的成就。同时,斯密又强调中国经济成长有其极限:“甚至在他(马可·波罗——译者)以前很久,中国可能已经获得了其法律与制度的性质所允许获得的全部财富”(斯密1937:71)。斯密与李嘉图(Ricardo)、马尔萨斯都相信经济成长受到更广泛的限制。他们认为:经济决定人口成长速率,因此维持生存的费用与工资紧密联系在一起。据斯密估计,高工资增加了儿童生存率;而儿童增加导致的人口增长,又使工资下降(斯密1937:64~84)。其次,在富裕的国家,增加财富的机会已经竭尽,所以利润水平和利息率在下降(斯密1937:87~88)。李嘉图的基本分析构架也一样,他预计自然资源会耗尽(布劳格[Blaug]1985:88)。在此同时,马尔萨斯对人口增殖超过其资源基础所能支持的数量的前景深感恐惧。尽管我们习惯上把斯密与近代经济发展之研究相联系,但是他和其他古典经济学家所阐释的,是一个尚未经历19世纪的巨大产业变革的世界。正如马克·布劳格(MarkBlaug)所说:“应当记住:当此书(《国富论》——译者)面世时,一座典型的以水利为动力的工厂已拥有300~400名工人,但在整个不列颠群岛,这类工厂仅有二三十座。这有助于解释斯密对固定资本的忽略以及他从来未真正放弃农业而非制造业才是英国财富的主要来源的老生常谈”(布劳格1985:37)。斯密、李嘉图和马尔萨斯,全都生活在一个经济仍然受农业所支配的世界。
人们对中国的通常看法是:该国由于人口增长超过资源,因而是在马尔萨斯主义的危机边缘摇来晃去。这种看法受到许多人的支持,但它主要是基于当代的现象去推论历史,即:一般把人口的大量增加视为第三世界近代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将中国之无法发展现代经济,归咎于其人口过多。然而,中国与欧洲前几个世纪的人口历史,到底是在何种程度上变得彼此不同,这一点尚有待澄清。中、欧比较的关键在于出生率与死亡率。在欧洲,阻止人口增长的因素,主要是出生率的降低,而非死亡率的增高。晚婚和部分妇女终生不婚所形成的预防性制衡(preventivechecks),使出生率低于她们的最大生殖能力。与此相反,自马尔萨斯以来,人们都为中国的高出生率担忧,认为只有高死亡率才能平衡之。因此,中国通常被视为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的国度。通过高死亡率的“积极制衡”(positivechecks),才达到人口稳定。但是,仔细检视死亡率的证据,我们发现这种看法并不可靠。
从表面上来看,死亡率与可获得的资源之间有联系,是很清楚的。但事实上却很难把二者直接联系起来。除了在危机的年代之外,很少人会饿死。可能有很多人为慢性营养不良所苦,但即使在今日,也很难确定营养不良对死亡的影响有多大(卡尔迈克尔[Carmichael]1985;莱夫巴西[LiveBacci]1985;斯克里姆肖[Scrimshaw]1985;泰勒[Taylor]1985)。然而,现代学者仍然继续把食物供给情况与死亡率联系在一起(西蒙[Simon]1985:218)。
通常人们都认为中国人生活水准很低,使得他们的死亡风险很高。但这种见解是很勉强的。亚当·斯密与马尔萨斯在读了关于中国社会的记述后,都为中国的饮食情况叹息,斯密说:
中国下层民众之贫困,远甚于欧洲最穷国家中的贫民……他们得到的口粮太少,所以急于打捞任何欧洲船只抛弃的肮脏垃圾。任何腐肉,例如半腐臭的死猫或死狗,他们都欢迎,就像其他国家的人民欢迎最好的食物一样(斯密1937:72)。
马尔萨斯的评论也与此相呼应:
如果现有的有关中国的记述可信,那么中国的下层民众都习惯于以最少量的食物为生,而且他们乐于得到欧洲劳工宁愿饿肚子也不吃的那些腐臭的食物下脚料(马尔萨斯1976:53)。
但是,其他的欧洲作者,包括认真作第一手调查的观察者,却有大不相同的看法。例如,有一位苏格兰目击者罗伯特·福钦(RobertFortune),对中国农业的评价并不很高,但他指出:“仅用几个钱……中国人就能很体面地吃米饭、鱼、蔬菜和喝茶。我坚信中国是世界上存在贫穷和匮乏最少的地方”(福钦1847:121,转引自安德森[Anderson]1988:96)。在其另一部著作中,他谈到了采茶工人的饮食:
第一部分 9.斯密与马尔萨斯:…
这些人的食物极为简单,也就是说,只有米饭、蔬菜和少量肉食(如鱼和猪肉等)。但是中国最贫穷的阶层,比起英国最贫穷的阶层来说,在掌握烹调艺术方面似乎强得多。用上述简单的食物,中国劳工力求做出许多可口的菜肴,因此其早餐与正餐都吃得颇为丰盛。在苏格兰,过去——我想现在也同样——从事收获工作的劳工的早餐是粥和牛奶,午餐是面包和啤酒,晚餐是粥与牛奶。一个中国人靠这些食物就要饿肚子(福钦1857:42~43,转引自安德森1988:96)。
19世纪的中国,通常被我们视为一个危机日深的国家。但是福钦在距今一个世纪之前据其所见对中国所作的论述,可能比起我们想像中的中国要更真实得多。无怪乎一位当代的汉学大家谢和耐(JacquesGernet)坚信:“雍正朝(1723—1735)和乾隆前期(1736—1765)的中国农民,较之路易十五朝的法国农民,普遍而言,吃得更好,生活更为舒适”。⑤
简言之,根据现有的营养与生活水准的零星证据,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中国的生活水准,会低到因资源匮乏而导致高死亡率的地步。某些外国观察者对于中国食物问题的看法,很可能更多地出于文化(如口味与习惯等)的差异,而较少出于营养质量的科学根据。毫无疑问,明清时期的中国易遭饥荒。特别是在19世纪,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结合起来引起的危机,肯定提高了中国各地的死亡率。例如,自19世纪中期起,叛乱殃及长江流域、淮河流域,以及中国西北、西南和南部的许多地方。最严重的天灾发生在华北与西北。在这些地区,1876—1879年间的连续大旱耗尽了仓储,迫使农民到处寻找食物。有些地方幸而灾不甚烈,但交战的军队又打断了正常的农作日程,并且大量劫掠所余粮食。可以预见,因为营养不良使得更多的人易于患病,同时一些人更直接死于饥荒,因此使得死亡率升高了。
中外观察者对这一时期的记述,都很令人心寒。例如,在山东省青州府,据荷兰牧师福尔古森(J.H.Ferguson)估计,在许多村庄,有30%~60%的家庭死于饥荒。同时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报道说:在一些较小的村庄里,死亡率达到90%(波赫尔[Bohr]1972:15)。1878年末,在饥荒过去后,山西巡抚曾国荃上奏说:饥荒影响到该省80%的人口,同时60%~70%的人口感染了伤寒病(波赫尔1972:23)。据波赫尔的估计,在华北与西北,可能有950万左右的人死亡(波赫尔1972:26)。
尽管这些记述如此可怕,但我们仍不能肯定这一类危机使得中国与欧洲相异。近代早期的欧洲也出现过由饥荒、瘟疫和战争引起死亡率剧增的情况。在14、15世纪,瘟疫是一主要杀手;战争直接致死者相对较少,但因其打断生产与贸易,所以也能导致生存危机(霍亨伯格[Hohenberg]与里斯[Lees]1985:79~83)。不过,在另一方面,死亡危机也常常被视为一种引起补偿反应的人口动力。换言之,当死亡危机来临时,人们会自发地增加生育以补偿人口的减少(弗林[Flinn]1981:25~47)。不论死亡危机对人口成长动力的冲击如何,在中国与欧洲之间,仍存在着更基本的相似性,只不过是这种相似性被那些流行假设蒙蔽了,而这些假设认为中、西之间只有差异可言。
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自17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国的死亡率水平在持续上升。例如,泰德·泰尔福德(TedTelford)以安徽桐城县的家谱资料为依据,指出在1750年与1769年之间,出生时的预期寿命为39.6岁,一个半世纪后却跌至33.4岁(泰尔福德1990:133)。刘翠溶在明清家谱研究中,也发现预期寿命在18世纪内出现了引人注目的降低(刘翠溶1985)。从表面上看,这类证据支持马尔萨斯关于在帝国晚期中国预期寿命下降的观点。但如更仔细地推敲,则这一解释却很难令人信服。我们有理由怀疑预期寿命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之说。由于技术方面的理由,也由于历史记载不相符,马尔萨斯的上述观点颇难令人接受。
家谱资料中的技术性问题,家谱人口学家自己也注意到了(哈莱尔[Harrell]1987;泰尔福德1990)。其中与人口统计有关的一个问题是:越到后来的时期,就有越多的家谱把婴儿与儿童收入其中;因此依据家谱所计算的死亡率便会上升。刘翠溶和泰尔福德所发现的预期寿命都下降的情况,很可能就是因此所致,而未必真正是预期寿命下降。⑥
第一部分 10.斯密与马尔萨斯:…
上述预期寿命下降的趋势,也与历史背景不符。在经济萧条时的17世纪后期,官员(特别是长江沿岸各地的官员)担忧劳工找不到工作(岸本美绪1984)。然而到了18世纪,农产品价格上升,就业机会增加,显然此时的经济状况优于前一世纪。因此,我们很难相信18世纪后期的预期寿命,会像刘翠溶和泰尔福德所论的那样,比18世纪初、中期更低。当然,现已知19世纪中叶预期寿命的水平确实非常之低(这很可能是受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但这看来是暂时的现象。就长期趋势而言,现存的资料似乎尚不足支持17世纪末以来预期寿命持续降低之说。
上述家谱的研究显示:马尔萨斯的观点很难对中国人口和经济问题提供完满的答案。由于家谱的内容在被使用前已经过筛选,而未能提供确实的资料以计算预期寿命,因此死亡率亦可能被高估。将此数据拿来与欧洲的预期寿命作比较,其问题自不待言。另一方面,17世纪后期以来,只有一些最繁荣的欧洲国家才能摆脱马尔萨斯主义的“积极人口控制”的幽灵,提高其预期寿命。除了这些例子之外,清代中国达到的预期寿命并不比别的国家低。因此,家谱资料中的中国人口预期寿命减少,真的会是由于马尔萨斯主义的积极控制所致吗?恐怕并不尽然。此外,中国的资源短缺会以一种完全不同于欧洲的方式来增加死亡率,这种说法似乎不太可能。事实上,中国与欧洲的死亡率水平差异并不显著。一方面,我们不应该太快为前者贴上“积极控制”的标签;另一方面也不应当忽略后者也发生过类似现象的事实。
总之,中国的营养水平并非明显低下。即使假定如此,其对死亡率的影响亦不很明确。如果营养对死亡率有影响的话,这些影响也将发生在一种特殊的环境中,因为根据最好的估计,明清时期中国的死亡率,并未超过欧洲的人口死亡率;而对于欧洲的死亡率而言,我们可以认为是预防性的人口控制而非积极的人口控制在起作用。因此,马尔萨斯主义所描述的明清时期的中国,看来与近代早期的欧洲差别不大。
第一部分 11.结论(1)
无论是近代早期的英国农业经济,还是明清时期的中国农业经济,都为那些与亚当·斯密和托马斯·马尔萨斯的学说有关联的积极的和消极的变化力量所支配。但这并不是说,在经济行为与人口行为方面,英格兰与长江下游彼此一致。二者之间肯定有差异存在,但是事实证明有些差异只是表面上的,而非真实的。例如,黄宗智认为中国土地、劳动与信贷市场的竞争机制,有许多限制(黄宗智1990:106~111)。而他实际上是以大学一年级经济学课程所讲授的那种典型市场为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只是未明说而已。在近代早期的欧洲,对市场的限制也很严重。事实上,此时欧洲的农村土地与信贷市场,远比黄宗智所看到的受限制的中国市场更不自由。⑦这里要承认的是,欧洲的与中国的市场,都和理论中的典型市场大不相同。懂得这一观点之后,接下来我们面临的更大挑战,则是解释中国与欧洲经济变化动力的相似性,以及两者在何处开始分道扬镳。
上述时代的中国与西欧,共处于一个农业收成不保险、生产原料有限的世界之中。二者都经历了由经济扩展与收缩组成的周期循环。在类似的斯密型动力(即劳动的区域分工和通过市场的绝对优势)的推动下,这种循环逐渐地创造了更大规模的经济。当然,实际的生产组织差异很大。不过,在中国内部和欧洲内部的差异,较之中国和欧洲之间的差异,更为显著。在欧亚大陆的两端,土地使用的习俗都包括了从大地主与佃农到自由小自耕农的许多形式。许多法国农民,都把自家的耕地与租来的耕地合在一起耕种;为了平衡其劳动与土地,他们也都雇工与受雇。
同时,中国与欧洲也同样有落入马尔萨斯人口陷阱的可能性,即人口压力带来资源匮乏的经济危机。不过,与那些老生常谈相反,1800年以前,中国绝不比欧洲更容易出现经济危机和人口危机。斯密型动力所引起的欧亚经济的明显扩展,并未逃脱马尔萨斯主义的限制。斯密与马尔萨斯两位古典经济学家都承认在欧洲有这种限制,而且这种限制同样适用于中国。即使新近的学术成果证实中国与欧洲的人口比例有显著的差异,欧亚大陆的这两端仍都同样地明显呈现出脆弱的人口资源比例。尽管有些研究指出近代早期欧洲的某些繁荣地区尚未落入马尔萨斯主义的陷阱,但单凭斯密型动力并不能保证这些地区可以一直避开马尔萨斯主义的危机。更为可能的是,在18世纪晚期,中国和欧洲的经济核心地区都尚未遭遇真正的马尔萨斯危机的威胁。不论将来的研究如何探讨这些大问题,古典经济学家所划定的世界经济的限制,仍然存在于19世纪以前的中国和欧洲(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当我们在下一章讨论17、18世纪中国和欧洲的工业时,将会再度发现二者存在着令人惊异的相似性。透过这一相似性的讨论,可以进一步缩小范围,以找到二者之间的关键性差异之所在。
第二部分 1.引言
1800年以前,工业生产从未在欧洲经济活动中占有很大比例;而在1800年以后,却具有着重要的意义。正因如此,工业扩展的动力的问题,才在欧洲经济史研究中也占有特殊的地位。历史学家经常探究各种导向近代化的途径。在确定某些变化发生的原因时,他们通常相信他们的解释具有更为普遍的意义。就工业化而言,工业革命的先兆通常被视为更为普遍的因素,即不论在何处,这些因素都会促成类似经济变化。按照迈隆·古特曼(MyronP.Gutmann)的观点,如果把工业的变化看做一系列互为因果、互有关联的阶段,我们可以把欧洲近代早期以来的工业化活动分为三个时期:(1)15世纪后期至16世纪前期的城市手工业时期;(2)16世纪中期至18世纪中期的农村家庭工业时期;(3)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后期的城市工厂机械化工业时期(古特曼1988)。早期城市手工业生产主要由行会控制。为了保护生产者的利益,行会对其成员施加各种限制措施。后来兴起的农村家庭手工业,逐渐摆脱了这些限制。因此,从手工业行会控制下的城市生产向农村家庭手工业的转变,一般被认为是突破“封建控制”的一个标志。以后工业返归城市,则通常被视为工业革命的巨大胜利,预示着资产阶级的统治。介乎二者之间的是农村工业时期。在此期间,欧洲并未很明显地被“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因素控制。
第二部分 2.西欧的农村工业与人口变化
近代早期工业的发展,出现在城市与城镇附近。这些城市与城镇是联结广大地区的市场网络的交汇点,在空间上又构成经济地区内的城市等级结构的中心地。①这些城镇附近存在着农村工业。
上篇经济变化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在过去20年中,不少关于近代早期农村工业的研究成果,都采纳了“原始工业化”这一术语。这个概念指的是欧洲许多地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这时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农村家庭,大多并未脱离农业生产。农村工业常常位于城市附近,在许多著名的事例中都与纺织业有关。但是,生产过程的若干重要部分位于农村,并不意味着城市在农村工业生产中未起到重要作用。相反,某些农村工业生产的产品,仍然在城里进行最后加工。不仅如此,城市商人还经常为农村工业生产提供资金,产品分配也总是由城市商人组织进行,并由他们把产品运到远处销售。最后,分散的手工业生产也可以发生在城市(伯格[Berg]、胡德森[Hudson]与索能斯切尔[Sonenscher]1983)。
农村工业发达的地区,人口通常也在增加。很多关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著作,着重研究经济变化与人口行为之间的关系。撇开细微差别不论,通常的看法是:在那些正在经历着农村工业化的地区,由于结婚年龄降低以及结婚比率提高,人口增长较快。这种见解并非无可争议,对其持怀疑态度的学者已注意到经济变化与人口变化不相协调的事例。②然而,尽管存在一些不相协调的例子,但这并不是说在某些地区从未发生过重要的经济与人口的变化。要认识这些经济与人口变化的意义,我们就必须考察较早的情况。
欧洲史学家常常发现:在中世纪后期,欧洲的人口增加了,但他们赖以生存的资源基础却很不稳固。一些学者强调社会与政治的斗争,将其视为问题的起因;而另一些学者则把这些问题描绘为马尔萨斯主义的人口危机。14世纪的瘟疫之后,欧洲的一些地区,不断出现一种“人口增加逐渐超过经济发展”的循环。但在其他地区(特别是英格兰的许多地区),在耕地资源与人口之间,却达到了一种更为稳定的平衡。在后一类地区,直到14世纪,土地还被划分为小块。但是而后这种划分逐渐废止了,仅只平分家畜与动产,土地则保留于一人之手。未得到土地的儿子,则付之以现款,作为其应有的家庭土地份额的补偿。③这种做法,使得农村公社在农村工业出现以前,达到一种小规模的经济与人口的平衡。
这种欧洲村社,一直被人们设想为一种生态环境的理想形式。在其中,工作职位的数量是固定的,而且与财产相联系。若要建立家庭,就要先得到一个职位。在一般的情况下,由一个儿子单独继承土地,而只有当其父母不能或不愿再耕种这块土地时,他才能结婚。许多年轻人因找不到一个职位,只好背井离乡到外地谋生。还有一些虽然留下来做雇工,但却不能结婚。有些地方土地可以划分继承,因而农民的后代便面临平均地产缩小的威胁。不过这种威胁又被向外移民和垦荒地所缓和。人们所熟知的欧洲婚姻模式——男女结婚都较晚以及男女独身比例都较高,与当时的制度结构密切相关。这种制度结构限制建立家庭,并且在村社一级的水平上,促成每一代人的人口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能密切配合。不过,有些学者认为这种以土地为基础的理想化工作制度实际上并不存在。相反,资源与人口之间的均衡是透过一种较为复杂的文化逻辑运作所达成的。这种逻辑将婚姻行为与广泛的经济条件(更准确地说,是与工资水平)相联系在一起。
欧洲的农村工业化,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稳定的秩序。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因此而能够建立家庭。同时,更多的人不仅能够结婚,而且也能够较早结婚。除人口变化外,农村工业还常常与许多特殊的社会经济现象(尤其是分家制度)相联系。鲁道夫·布隆(RudolphBraun)对苏黎世山区的研究表明:农村工业的发展,促进了从不能分家到能够分家的转变(布隆1978)。富兰克林·孟德尔斯(FranklinMendels)则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指出:在那些没有实现分家制度,同时农场规模大得足以为所有居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的地区,农村工业的影响较小;反之,在那些分家盛行、农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农村工业的影响较大。他说:“我们可以推测:季节性手工业的发展,与农场规模零碎化的盛行,是相行相伴的。有许多原因引起了农场规模零碎化。这主要是由于分家或分租所致。此外,农民被允许在过去封禁的土地上取得一小块土地,也会造成农场的分割。在农场不断缩小的同时,移民迁入,结婚普及,所以人口将会充斥于新开垦的地区。即使在收获季节,农民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也没有足够的农活可做……因此,若是村社有良好的市场可出售农村手工业产品,农场零碎化不断加剧或是开垦新农田比较容易,再加上在附近可以找到夏季农业雇工的工作,这些情况就很符合内卷化的进程,从而在小农场地区(或小农业地区)就会发生原始工业化”(孟德尔斯1980:182)。
孟德尔斯的上述论点,是他关于农村工业研究的一部分。他的研究把我们的视线仍然引回到工业化问题上来。以往学者们认为农村工业是旧有的“封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后来被新兴的19世纪城市工业化(即工业革命)所取代。人口增长则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在经济之外自行发生的过程,因此学者们仅仅从人口统计的变异本身(如生育率与死亡率等),来对人口增长问题加以解释。但是现在的许多欧洲史学家,已把农村工业视为19世纪经济变化的先兆之一;同时他们对人口变化的研究,通常也重视个别家庭如何在具体的社会与经济环境内作出结婚与生育的决定的问题。④
农村工业是17、18世纪欧洲的一个重要经济发展。它通常产生于那些市场机制良好、耕作地块狭小的地区。由于它提供的新的劳动机会,使结婚年龄提早,进而可能拥有较大的家庭。然而,很少有农村工业的具体事例,真正展现出原始工业化理论所预示的所有普遍特征。这也许不应当出乎我们的意料,因为介入其中的其他因素实在太多了。更难预见的是:明清中国的许多地区,到底在何种程度上具备了与欧洲原始工业化有关的那些条件?
第二部分 3.中国的农村工业与人口变化
16—18世纪中国不同地区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与手工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中国历史学家注意的对象。许多最为著名的手工业中心,位于人口密集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与欧洲相仿,纺织业是主要的农村手工业,尤其在江浙地区的许多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民,在16世纪已开始大批转向纺纱织布或丝织。至18世纪,经济作物种植与手工业已普及全国。富商大贾(其中许多来自山西或徽州),控制了长途贸易的大部分。⑤促成这些发展的条件,颇类似于那些与欧洲农村工业有关的条件——例如良好的市场机会、土地可以分割继承、有季节性的非农业工作可做,等等。在欧亚大陆的两端不同地区背景下的农村工业的发展,呈现了(至少是在某种程度上呈现了)类似的经济变化过程,即商人长途贩运小家庭生产的产品。⑥而且,对于欧亚农村居民来说,农村工业创造的经济机会也明显相似:农村居民并没有普遍地把劳动转移到乡村以外,但却可以得到非农业性质的收入来源。
如果对欧洲与中国农村居民来说,农村工业创造的经济机会是明显相类的话,那么人口的影响也相同吗?在中国,农村工业是否也一如在欧洲那样,粉碎了制约小家庭形成的严重障碍呢?农村工业化以前,西欧许多地方都有对结婚生育的制度性制约;但中国却并没有这种制约。既然缺乏具有类似效果的制约,所以在中国也没有什么障碍可粉碎。这个对比并不意味着中国完全没有生育限制,但是中国的生育限制,总的来说似乎不如西欧和北欧的生育限制那么有效。⑦20世纪的调查指出:中国妇女普遍结婚并且早婚,婚后生育率中等。过去几个世纪内中国许多地方的妇女婚育情况很可能也如此(寇尔[Coale]1984;沃尔夫[Wolf]1984)。在欧洲,各种惯例使得能否结婚取决于能否建立一个独立的家庭,从而常常限制了结婚率与生育率。在中国,结婚单位的形成并不要求分家,已婚的子女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因为大家庭(jointfamily,即父母和至少两对已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译者)乃是儒家理想的家庭形式。欧洲的制度性制约,在中国并不存在。因此学者们发现,在欧洲,核心家庭(nuclearfamily)存在于许多地方,但有关大家庭形成的事例则相对较少。⑧
欧洲和中国的评论家,都担忧生育制约减弱的出现。在土地可以分割继承的制度下,旧有庄园可能日益碎裂为小农场。这种前景使得马尔萨斯感到恐惧。他反对19世纪初法国民法的修改,因为他认为这一修改使得分家合法化,而分家合法化则会鼓励人们多生儿育女而不愿考虑将来。R.H.陶尼(Tawney)和另一些学者,对中国人虽面临经济困境而仍然还想生孩子的情况,也表达了类似的担忧(陶尼1966:104)。对结婚与生育缺乏严厉的经济制约,有可能使得人口增长超过资源增长。
在中国,从未有过那种由规模固定、数量稳定的工作职位组成的村社。由于许多地方土地买卖盛行,同时世代分家也导致家庭田产减少,中国农村中的工作职位远比西欧具有伸缩性。因此,正因为中国并不存在一种使得人口与资源保持大体平衡的机制,当然农村工业也谈不上会推翻此种机制了。相反,因为农村工业减少了(但未消除)那种人口超越资源的马尔萨斯主义危险,所以中国的农村工业有助于维持很高的结婚率与早婚率。虽然农村工业对家庭人口行为的这种影响并不一定在中国与欧洲都引起同样的变化,但结果却是相似的:农村工业都促进了早婚和高结婚率。⑨中国与欧洲的类似经济变化都促进了人口增长。即使更大的经济环境和支配人口行为的制度结构不相同,情况仍然如此。而且,与欧洲原始工业化有关的那些特殊条件(如季节性手工业的发展、农场规模的缩小、良好的市场体系等等),在中国可能比在欧洲还更普遍。但是许多欧洲史学者所假定的从原始工业化到工业化的历史顺序,在中国却并未清楚地出现。下面我们再分析欧洲的情况,这将使我们能以一种新观点,来看待中国为何未发展起资本主义的老问题。
第二部分 4.从原始工业化到工业化
富兰克林·孟德尔斯发明了“原始工业化”一词。他认为:原始工业化的过程是一种具有地区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农民家庭(或者说,至少是农村家庭)为远处市场生产产品(孟德尔斯1984)。由此定义出发,孟德尔斯提出了一系列假设。他提出:在19世纪出现工业化的大多数地区,都曾经历过一个原始工业化的阶段。之所以如此,是因为:(1)结婚年龄的变化增加了劳动供给;(2)商人将劳动移向城市,以便更容易收集产品并更有效控制产品质量;(3)机器投资的资本来自于原始工业化的利润;(4)原始工业化教会商人有关技术;(5)原始工业化教会劳动者有关技能;(6)资本主义农业是在原始工业化中发展起来的(孟德尔斯1984)。简言之,孟德尔斯肯定了他于1972年最初提出的原始工业化与工业化有联系的论断。其他学者则强调原始工业化与19世纪城市工业化之间,有一种更因具体情况而异的关系。
关于原始工业化的第二种观点,是大卫·勒旺(DavidLevine)提出的。他以下述方式讲述原始工业化的情况:“很多原始工业化的生产(特别是纺织业)可以用克利福德·吉尔兹(CliffordGeertz)提出的‘内卷化’的概念来表现其特征。经济活动改变了人口状况,同样地,人口增长也影响了生产组织……由于劳动便宜而且供给充分,人们不愿进行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工资低,原始的生产技术仍是最有利可图的;低水平的技术,导致劳动集约化,所以廉价劳动极为重要……摆脱这种困境的办法是使用高效能的动力机械以取代人工技艺。但这又是另一回事了”(勒旺1977:14)。确切地说,从原始工业化向工业化的转变,仍是一个摆脱农村工业发展的过程。如果我们同意勒旺的观点,那么我们应承认:这两种工业化并没有多少相同之处。
彼得·克里尔得特(PeterKriedte)提出了关于原始工业化的第三种观点。他说:“原始工业化确实为资本主义工业化提供了某些条件,但这些条件还不足以引起工业化。要把家庭生产制推向工业化,除其内部矛盾与外部刺激外,还需要一种特定的大环境。若缺乏这种环境,或者这种环境发育不充分,调节原始工业生产的机制就会在其内部矛盾与外部冲击的联合压力之下崩溃。原始工业生产将彻底瓦解,或不断地遭受严重危机,而不会发展为工业化”(克里尔得特等1981:145~146)。和勒旺一样,克氏也强调在原始工业化的动力中潜伏着危险。不过,对于工业化所必需的“一种特定的大环境”到底是什么,克氏并未详细说明。
很明显,在我们考虑原始工业化的动力到底有多强、原始工业化向工业化的转变有时会有多慢等问题时,详细说明这种“大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孟德尔斯对此作了清晰的阐述:“和彻底的无产阶级真正相配的,是那种固定资本占主导地位、生产不间断以及劳动生产率高得令资本家认为高投资合算的工厂。如果我们理解在农业中清除季节性就业不足是何等困难,我们就会懂得:新的最佳应用技术之实际用到生产中,将会是何等缓慢,从而也会懂得:在工业中手工业方法与近代方法将会长期共存”(孟德尔斯1980:190)。孟德尔斯、勒旺、克里尔得特都认为:手工业生产和工厂生产不仅有先后继承的特点,而且还有经常彼此竞争的特点。
查尔斯·蒂里(CharlesTilly)提出了另外一种观点,以区分原始工业化与城市工业化的动力。他认为:从18世纪中期的立场来看,19世纪式的工业化发展是全然无法明白的。他说:“假若我们设想身处于1750年,不要理会后来真正发生的事,而来想像当时的情况将来会变得如何,那么最可能预见到的是城乡劳动分工。但这种分工是:城市里聚集了欧洲的食利者、官吏以及大资本家,他们专力于贸易、行政和服务,而不从事工业。还可以预见到农村有一个不断增长的无产阶级,从事农业与工业”(蒂里1983:133)。蒂里接着马上提醒我们:欧洲1750年以后的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无论如何,城市工业化是跟着农村原始工业化发生的。
中国的情况则大异于是。农村工业延续了许多世纪。蒂里对欧洲1750年以后前景的设想,颇为符合中国的情况。我们已看到:在中国不同的时期与地区,农村人口的增加,至少是部分地依赖于工资劳动或手工业商品生产;城市中心的数量与规模增加了,但城市中心一般都没有很强的工业基础。就中国最“先进”的经济地区——长江下游——而言,我们已相当清楚地知道手工业发展的情况。在这方面,日本学者作了重要的考证,为说明这些发展奠定了基本构架。
西定生认为:国家赋税需求刺激了棉纺织业的发展;棉纺织业代表了专业化农村工业的一种新形式,不同于传统的耕织结合和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西定生1966)。田中正俊不同意西定生把赋税作为农村手工业的“外部刺激”而加以强调的做法,而是认为农村工业发展的动力,在于农村经济内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影响(田中正俊1973)。虽然两人在解释农村工业发展的主要促进因素时看法分歧,但他们都对农村工业的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作了明确的区别。他们都认识到:在中国农村工业与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动力之间,具有重大差异。他们所做的许多工作,与后来西方学者在欧洲原始工业化研究方面所做的工作,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恰恰是在西定生与田中正俊发现中国与西欧相异的那些地方,现在有新的证据表明:从欧洲原始工业化前景的角度来看,中国与西欧有许多相近之处。事实上,伊懋可(MarkElvin)提出的那个著名而又备受批评的“高水平平衡陷阱”的观点(这个观点颇大程度上是以较早的日本学者的研究为基础的),即描绘了一种“成功的”原始工业化制度(伊懋可1973)。正如伊氏所述,明清长江下游市场与农村工业的发展,维持了日益庞大的人口。但农村工业内部,并无促进重大资本化及技术变化的刺激。伊氏力图解释何以中国未发生欧洲19世纪式的“工业革命”,但他的努力却似乎是徒劳而无功,因为原始工业化与19世纪城市工业化两者的动力截然不同。欧洲的文献提醒我们:在欧洲,对于发展而言,农村工业也是一种潜在的陷阱。当然,欧洲在19世纪不再受农村工业化的动力驱动,但中国则依然如旧。
黄宗智关于华北农村经济的著作清楚地表明:在20世纪前期华北32个村庄中,有5个村庄,其中家庭手工业是农民家庭重要收入来源。虽然他正确地警告读者不要过高估计手工业生产对所有贫穷家庭的普遍重要性,但我们仍能合理地假设:他所研究的某些村庄的农村工业化,与前几个世纪欧洲一些地方的农村工业化大略相同,因此仍是原始工业化的动力在起作用。黄宗智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指出了这一点,所以他把工资劳动视为人口增长的一种可能的刺激。他进而论证:当人口增加而未有重要变革发生时,经济越来越容易遭受危机。我认为黄宗智的论点,与一些学者关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论点十分相像。黄宗智所看到的20世纪前期华北农村的危机,与其他学者担心前几个世纪的欧洲可能会出现的危机,似乎颇为相似。但是,正如我在本书首章所指出的那样,人口状况方面的这种大略相似,可能并不像黄氏和其他人所认为的那样接近于马尔萨斯主义的增长极限。
欧洲与中国农村工业的相似性,一直为人们所注意,但未被人们切实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是因为我们中的许多人,一直在寻求另外的某种东西。明白地说,我们一直在寻找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事实上,与中国情况最为相类的欧洲原始工业化的动力,也并不一定会导向19世纪的城市工业化。为什么中国的农村工业的出现,就一定会导向资本主义呢?或许,探寻“资本主义萌芽”的中国史学家们,不应再继续寻求那种使明清经济发展不能变成城市工业资本主义的东西。相反,我们应当承认:原始工业化的动力,与造成19世纪欧洲工业化的一系列条件,具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当我们发现了与原始工业化相类似的情况时,不应当再希冀会有欧洲式的工业化出现。同时,我们还应当承认:放弃对于明清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搜寻,并不会使我们忽视那些更有用的比较。
第二部分 5.原始工业化与工业化之比较(1)
尽管原始工业化不一定导向城市工厂工业,但是原始工业化的过程仍然有助于一个无产者阶级的形成。根据蒂里的看法,早在19世纪城市就业机会大量增加之前的几个世代,这个逐渐与土地失去直接关联的无产者阶级,就已出现(蒂里1984)。在中国,一般而言,农村工业并未创造出一个类似的无产者阶级,从劳动人口游离出来而得以进城工作。相反,现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使得中国农民与土地的联系,比欧洲农民更紧密。一方面,分家制度使得农民的田产一代少于一代;但另一方面,活跃的土地市场又意味着一些人可以透过交易扩大其田产(甚至超过他们前辈的规模),另一些人则依赖于租入土地或出卖劳力。
农村半无产者,即部分出卖劳力而且更普遍从事农村工业的人们,无疑是一个不稳定的群体。他们可以上升到佃农和小自耕农,也可以变得一无所有。现在看来,由于存在着以下三个原因,半无产者不大可能成为一个能够自我再生的阶级:(1)经过几代之后,社会流动性易于瓦解阶级的稳定性;(2)经济对穷人的生育率的限制,使得处于贫困境地的人们繁衍大量无产者后代的可能性很低;(3)从事农村工业的家庭通常也继续从事农业,因为中国的地方社会结构很少引起欧洲那种日益鲜明的农夫与农村工人之间的区别。因此,在中国从事农村工业的人们并不像在欧洲的农村工人一样,可以轻易被招募进城工作。
在19世纪与20世纪前期,中国许多地区的农村肯定有阶级分化发生。复杂的土地占有制度与商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型的人际关系。尽管有经营地主使用雇工进行生产以及农民转向专业化市场生产的事例,但更令人注目的是小规模农民耕作的延续。从事这种耕作的农民能够在一生中,多次改变其土地使用占有地位和劳动力分配方式,并且在社会等级结构中,有限度地上下移动。中国学者投入了很大努力,把耕作农户的土地占有差异解释为社会差别。但这种差异与经济的总体变化的关系较小,而与耕作农户的延续的关系较大。这些农户当然经历过阶级分化中的社会流动。在许多事例里,他们转向手工业,将此作为一种收入来源。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即使不是扎根于土地,也保持着与土地的联系。中国农民把耕作与手工业结合在家庭内,这种结合有时可能被商业渗透所改变,但很少被彻底摧毁。财产关系通过分家和土地交易而起作用,在中国许多地方助长了一种使得阶级分化不甚严重的社会制度。中国的农村工业,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有几位学者认为亚洲的农作与手工业之间存在一种联系。白馥兰(FrancescaBray)从稻作农业经济的新观点,对小规模耕作与手工业之间的紧密关系,予以支持。她认为水稻农业的集约化与业余的小商品生产有联系(白馥兰1986:135)。她的研究包括中国、日本和东南亚部分地区的水稻经济,发现这些水稻经济在19与20世纪的发展道路极为相异。虽然白氏未作进一步的比较,但是上述差异已提醒我们:农村工业本身,并不能在亚洲“引起”任何类型的工业化。斋藤修关于日本与欧洲原始工业化的比较研究,显示了在英格兰、法兰德斯和日本的许多地方所发生的变化,有不少根本上的相似之处(斋藤修1985)。他把日本水稻经济在19与20世纪的发展道路与欧洲的情况作了直接的比较。日本的情况比较符合欧洲的前景,而中国则否。合而观之,白馥兰和斋藤修向我们指出:不应当期待某种农业制度(包括技术与社会组织)与家庭工业的结合,必然会产生特别的经济变化(诸如从农村工业到城市工业的变化等)。这个欧亚对比,补充了以前的中国西欧对比。除了东亚外,我们还可以看看其他非欧洲地区(例如印度,在莫卧尔帝国时代的诸多变化中,家庭工业仍是基本的。哈比卜[Habib]1969)。事实上,弗兰克·柏林(FrankBerlin)已将原始工业化的概念扩大到南亚研究中了(柏林1983)。因此,欧亚的证据都证实了农村工业可以适合于不同类型的经济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