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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国斌 当前章节:15851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4:22

经济成长的空间差异总是存在的。但是,由于我们通常从全国的角度来考虑近代经济成长,所以往往忽视了地区差异,并且还暗自假设:(1)市场整合会协调全国各地区的分配与生产决策;(2)在此条件下存在的经济差异是由合理的决策引起的。这些主要的假设,对于那些历史上有可能出现的发展作了简单化的解释。如果企业缺乏关于某些地方的原料价格的信息,或者虽然得到了这种信息但却无力作出回应,市场整合的作用充其量也不过是有限的。目前,我们需要更多地了解抗战前中国的信贷、劳动与产品市场。虽然通过近代银行业务,以城市为基地的信贷网络已存在,但是城市信贷如何系统地与农村信贷结合,仍然不清楚。关于劳动方面的问题,情况亦然。劳动力的迁移仍然颇为局限,劳动市场从其空间层面上来说也依然很有限。这些制度性制约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创造了民国时代各地经济表现的差异?尚未有人作出分析。当然,众所周知,在中国遥远的西北或西南地区的生活水准和在长江下游、广东或满洲的生活水准之间,存在惊人的差别。但是认为要不是民国时代的经济发展被日本侵略打断的话,这些差别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地”消逝,则只能说是一种对历史的假设。

经济整合的问题,值得加以更直接、更认真的分析。市场整合是斯密型成长的一个主要特征,并且也成为许多经历了由其他原因而引起的成长的经济的一个方面。如果没有市场整合,新技术、新制度或者新增的投资都很难产生很大效果。为了证实18、19世纪的市场作用,近来出现了不少有关清代粮食市场的研究。这些研究表明了许多远地市场的价格运动彼此相关(罗斯基与李明珠[LillianLi]1992)。由于以下两个理由,这些发现对研究20世纪的变化颇为重要。第一,这些发现提醒我们:市场对于民国时代来说并非新事物。对于“民国时代市场的重要性增加了”的论点来说,首先必须确定某种合理的底线,并由此出发来断定贸易的增长。第二,粮食的市场价格运动本身,并不能说明其他产品市场或土地、资本与劳动要素市场的情况。深入探讨要素市场如何结合,能够告诉我们经济变化的许多可能性。例如,彭慕兰在其关于山东的著作中,对信贷市场进行了分析,并认真地勾画出了山东信贷市场的制度性结构。此分析有助于评估信贷市场及其相关经济制度的底线,而进一步了解市场整合的可能性。如前所述,以布兰德(LorenBrandt)和罗斯基为一方,而以黄宗智为另一方的研究者,使用截然相反的推论方法,希图说明经济制度和经济成长的普遍问题。对于他们的做法,彭氏之所为倒是一个颇有示范意义的替代物。布兰德与罗斯基都以毛病甚多的证据,假设或断言中国存在着一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世界。在此世界中,所有部门的工资比率都很均衡;劳动与资本轻而易举地在城乡部门之间移动,以求得最佳回报;而市场整合,即使目前尚未在一个地区出现,将来也必定会发展出来。与此相反,黄宗智则认为中国的土地、劳动与信贷市场,远未达到他心目中那种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想境界(他隐晦地假定这种境界可以比较清楚地在英国看到)。然而,只有对经济制度进行具体的比较,才能证明现实世界的情况是如何相似与相异。

制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人类的努力通过各种有效的制度得到沟通,经济成长才会发生。但是,对于一种成长方式来说是必需的制度,却不一定出现在另一种成长方式中。例如,斯密型成长就并不要求技术变化所需的那些种类的技能。在一个像中国那样巨大的经济中,我们应当想像到一种制度在全国的推广是不均衡的。不仅各个地区之间(例如甘肃与广东)如此,而且各个地区内部(例如湖北省内的武汉与汉水上游山区)亦然。因此,在某些地方可能出现的成长,并非到处都可能出现。

早自宋代以来,中国一直都有各种促进商业交易的市场制度。这些制度在明清时期日益完善,并且扩散到更广大的地区。民国时代的各种变化使市场运行得更好,但市场的基本动力仍是过去几个世纪中中国城乡许多地区就已存在的那种动力。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种经济成长的动力。例如近代银行与金融基本上是一种城市现象,新式工厂的兴起也大致如此,而新的交通网则主要连接中心城市,等等。即使是那些怀疑民国时代中国有重大经济成长的学者(如黄宗智),也同意城市经济成长确实出现了。跨越一系列个案研究,我们尚须认真确定这个成长是如何与农村的经济变化相联系的。当然,与工业中心相邻的农村最有可能从工业城市的经济成长中受益,但是我们仍须衡量这些益处到底是什么。对于那些与城市工业发展相隔较远的地区,又能够援用什么证据和论据来估计工厂的影响呢?城乡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联系并不是“自然的”成长,而应当是人类行动的制度性产物。因此,即使没有数据来支持确有或没有重要变化的说法,我们仍能从对民国时代农业所面对的问题和可能性的描述性记载中,寻找制度变化的证据。我们需要更具体地考虑那些确已出现的变化的种类,以及这些变化与本地的及更大范围内的其他经济变化的联系。倘若能够辨认出经济成长的动力是属于哪一种类型(例如斯密型,或增加投资、技术进步以及组织改良),我们就能更精确地集中探讨该项动力是如何促使经济成长的,并且可望发现经济进一步变化的证据。

第三部分 7.1949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情况

1930年代中国的近代经济部门,处于外国资本的强大控制之下:中国60%的煤、86%的铁矿、80%的生铁、88%的钢、76%的电力、68%的发电能力和73%的航运吨位,都为外资所支配(利斯金[Riskin]1987:20)。其余部分则掌握在中国资产阶级的精英手中。从空间上来看,近代经济部门集中在上海和满洲,这些地区因而也成为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继承的工业基础。中国领导人先是照搬苏联的模式,对经济发展实行集中的政府计划与控制,并且强调发展重工业。但到1950年代中期,他们又转而改变原有的工业基础,将其更加广泛地分散到全国。在企业一级,从1950年代到1970年代后期,控制权与管理权在受过技术训练的经理人员与政治上正确的党干部之间摇摆不定。在资源的分配与产品交换的形成方面,市场价格基本上没有起作用。

从制度机构上讲,上述城市工业发展与农村并不相干。对人口迁移的严格控制,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有效地创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在农村,先是通过集体化,而后在1950年代后期又通过公社化,将政治与经济的决策权集中了起来,因而从根本上改造了农村。在1950与1960年代,通过发展基础设施与进行某些近代投入,农业总产量提高了,同时又大力缩小贫富差异。本地的贫富差异可能消除了,但缩小地区之间的贫富差异,事实证明困难得多。尽管计划人员作了一些努力将资源投向贫困地区,但是原有的空间差别仍延续了下来(王国斌1988a)。

农村经济发展的地区差距,与城市工业发展的地区差距大体上颇为相似。上海一带的主要工业地区,也是高生产水准的农业地区。而农村贫困的中国西南,城市工业化亦甚为有限。在1978年之前,尽管全国工农业有相当的发展,但事实已证明:不论采取什么特殊战略,并没有使中国的贫困地区发展起来。在1978年以后的改革时期,情况也可以说是这样。一般而言,改革时期中国工农业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主要出现在那些即使在以前的政策下经济发展也相对顺利的地区。正如在今日的东欧和中欧,经济发展正面临着日益明显的挑战那样,中国比较贫穷的边远地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难,也显示了市场与行政管理政策的空间范围与局限。

正如20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1949年之前和之后)没有同样地发生在全国各地一样,19世纪欧洲工业化的经验也并未为欧洲所有地方所共同分享。但是这个根本性的相似性,不应掩盖中西在经济变化的道路方面的差别,因为这些差别与上述相似性同样重要。明清时期的农村工业一直延续到20世纪,这是构成近来中国农村工业发展所赖以发生的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国农村工业在16世纪有很大发展。在此之前很久,中华帝国国家通过许多政策,力求维护小自耕农阶层,将其作为社会的主体,从而避免(或者说至少是减少)依赖精英阶层作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中介。农村手工业的发展,有助于大量人口之附着于土地。事实上,明清时期的中国官员,就是将经济作物种植和手工业视为理想的社会秩序的一个内容来倡导的,因为这些活动能够促使农民享有商业经济所带来的货币利益与赚钱机会,但仍然继续维持家庭农作。对于国家而言,这种包括农村手工业在内的小农经济的再生产和改造,构成了社会基础的一部分。而正是这个社会基础,创造了国家的理想统治模式,解释了国家的各种社会政策,并且从一个农村社会的角度来说,决定了国家的基本财政方针。在中国,城市问题不如在欧洲那么重大。欧洲城市在政治上享有重要地位,在经济上处于中心地位;而中国城市则不然。中国比较而言属于一种农业的政治经济。在这种经济中,国家对农村的社会秩序与经济稳定具有很大的兴趣。农民阶级在20世纪依然是主要的社会集团,这并非偶然。1949年以后的政府仍将农村状况视为最主要之事,也并不令人感到惊异。所以,中国政府关于发展农村工业的决定,即使不说是简单地由过去所“引起”的话,也是因为其适应上述历史发展的结果。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对于经济发展有许多非常不同的政治性看法,而对于这些看法,农村工业却都能适应之。因此,历史上形成并延续下来的问题与可能性,不同于在某些时候所采取的特殊发展战略。

第三部分 8.从欧洲经济史和发展经济学中所获…

最后再看看19世纪欧洲的经济变化,可能会有助于弄清中国的情况。大多数研究19世纪欧洲经济史的学者都承认:在此时期,当经济发展出现在更多地方的时候,各地经济的整合也更加紧密了起来。一派学者把经济整合解释为技术传播、企业家追求谋利机会以及欧洲各国在此方面趣味相投的结果。他们还认为市场深入到了那些国家没有取消贸易障碍的地方。另一派学者则认为欧洲的国家起了更为活跃与积极的作用。法国大革命以及随后的拿破仑帝国保护了欧洲大陆市场,使之免于英国的竞争。这不仅促进了法国的工业化,也促进了比利时和瑞士的工业发展。一直到19世纪,政府在创建扩大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方面都扮演着主要角色。法国国家投资兴建公路,开凿运河,然后又鼓励更多的资本投资于铁路。在德国,旨在取消地方关税的关税同盟导致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政府又兴建交通运输基本设施以及将货币标准化,这些都促进了德意志国家的形成。当然,政府仅靠自身并不会创建新的基础设施。调集资本的新工具不可缺少,同时财政制度的发展又将私人和政府两者都卷入其中。因此,在造成欧洲19世纪经济发展的力量中,既包含了纯粹私人的动力,又包含了国家的积极性。

关于欧洲的经济发展,亚力山大·格尔申克隆(AlexanderGerschenkron)提出了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对于后进国家来说,国家在工业化中所起的作用扩大了(格尔申克隆1962)。新技术进入更广泛的领域,通常意味着更大的投资,因此总的来说工业化的成本在上升。后进国家不仅需要通过国家的努力来动员资源,而且需要借助国家的组织本领来创建新企业。其他学者从实证的与分析的立场出发,对格氏的上述解释提出了挑战。格氏观点的一些论据,从实证方面而言甚为脆弱。该观点本身亦未解释供求的基本经济原则如何造就经济发展。就中国的情况来说,罗斯基已指出民国时代的经济发展,表现出私营经济部门的成长无须依靠国家的积极干预。然而,尽管有这些局限,格氏的阐述还是指出了后进工业化国家享有某些优势,例如它们能够从其他国家的成败经验中学习到许多东西,并且可以采用大多数近代技术与成功的发展战略,而不必再去试验各种不完善的方法。但是格氏此观点仍然是有局限的,虽然这种局限不很明显。它能够解释已经发生了的变化,所以可以说是很好的经济史观点。但由于不能预见政府将会做什么或什么会起作用,所以它不能很好地为发展经济学服务。对于追求经济发展来说,总是有多种选择,但格氏的观点却无助于我们去确定一个政府将会作出何种选择。由于时机与地方条件也很重要,所以没有一套政策能够保证经济发展一定成功。格氏的观点告诉我们成功的国家做了什么,但却没有说明其他国家为什么会失败。④

经济发展的环境因不同的成功的事例而异。每个成功的事例都提供了一套可供学习和选择的经验。同时,由于在那些已被发达国家支配的领域里,落后国家很难与发达国家竞争,所以先进国家的成功也使得后进国家的发展更为困难。因此,其他国家的经济进步对于后进国家的发展,既提供了可能性,又设置了障碍。这种矛盾的统一,并不是20世纪的新现象。在英国刚刚才领先欧洲大陆之时,欧洲大陆国家就开始寻求一种有异于英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并试图与之竞争。欧洲许多地区在19世纪成功地回应了这一挑战。这些经验,与世界其他地区在20世纪的经验相并,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凯斯·格利芬(KeithGriffin)将发展战略区分为以下六类(格利芬1989):第一类是货币主义的战略。此种战略为私营部门提供一个很大的运作范围,目的是使得市场运转,并期待经济的动力部门中的实业家与其他部门中的实业家发生联系,以使发展得到普及。第二类是“开放经济”战略。此战略依赖于市场,特别是外贸。政府追寻汇率政策、关税规则、进口配额和非关税贸易障碍,以影响促进增长的外国投资。第三类战略是工业化,其目标在于:采取为国内市场增加生产、发展资本财工业、为出口而生产(通常在国家引导之下)三种手段,或将此三种手段结合起来使用,以加速经济成长。政府的目标是:在知道不必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率和扩大社会福利的情况下增加生产。第四类是以农业成长为重点的绿色革命战略。第五类是重新分配战略。此种战略寻求通过将资源交给人民和以人力资本进行投资的基本计划,消除财富与收入分配的不均。第六类战略,格利芬视之为社会主义的战略。这类战略之不同于资本主义战略,是因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私人所有权相对不重要。他又将社会主义的发展途径区分为四种,即:(1)榨取农业以扶助资本财工业的苏联(斯大林主义)模式;(2)实行工人自治和非中央集权化的南斯拉夫模式;(3)重视公社构架内的农村发展的中国(毛泽东主义)模式;(4)自力更生或自给自足的北朝鲜模式。

格利芬的分类,提出了许多可能性。他所举出的那些经济发展道路,其形成都有赖于各种具体的必要条件,而不同道路所依赖的必要条件中有很多是相互一致的。同时,这些道路也可能被许多特殊的理由所阻碍,而这些理由有时也具有共同的成分。追寻任何一种发展战略,都会引起许多变化。这些变化会将经济“向前”推进,但不一定是推进到与某种其他战略完全相同的那一点上。例如,追寻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出口战略,可能会导向与建立进口替代工业非常不同的方向。但是任何一种战略所引起的成功,都可以使得其他的“近代”变化(例如出现一种更有效和更高产的农业或者一种复杂的银行系统)成为可能。各种因不同的发展战略而成功发展的经济,都有若干相似之处;而沿着任何一条特别的经济成长道路前进所取得的成功,则又为以后的相似创造了许多可能性。当然,成功并不能期于必成。但是,既然可能还有别的战略在起作用,一种战略引起的失败并不代表总的失败,除非是能够证明导致这些失败的理由也影响了其他的战略。当我指出严格意义上的斯密型动力的种种局限性时,我是努力作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解释。从逻辑上来说,许多因素共同创造了西欧与北美许多地方所经历的“近代”经济变化。除了斯密型动力之外,还有其他成长源泉,而这些源泉并不是来自斯密主义的动力本身。

第三部分 9.经济史与经济发展

当我们从时间上的某一点朝后看,并且探讨一个经济是如何达到其现状的时候,我们通常能解释某些变化为什么发生。但是追溯这种变化的特别途径,并不意味着某种事情必定会发生,因为还有其他可能的变化途径存在。如果我们从某一点朝前看(譬如说,为了考虑欧亚各地的农业经济是如何发展的,我们从1550年出发朝前看),我们就会看到:若干重要的相似性(即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是欧洲特征的东西),也适用于中国。换言之,通过商业化而取得的成长,其未来的成就在某个时刻会受到人口压力的限制。后来欧洲突破了这个古典经济学家们所描述的世界,是当时的人们所无法预料到的。我们当然可以在事后来回顾过去,辨认各种先兆,并且描述一系列发展,但是却不能真正“预告”工业革命的发生。

在《国富论》一书中,亚当·斯密并未谈论该书出版后几十年内发生剧烈变化的世界。在此丕变的世界中,许多发生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是个人在创造和追寻发财机会时所得到的侥幸的和始料未及的结果。市场是将私人追求导向社会利益的重要渠道,但是社会利益却很难平均地施于所有社会集团,并非每个人都确实受其影响(哪怕是很小的影响)。沟通资源、劳动与产品的机制和程序所创造的经济变化,具有结构的和空间的局限。承认这些局限,一直被作为一个理由,用以解释为什么人类的雄心从仅仅改善个人命运,发展到为更大的人群造就更好的未来。但是在上述事例中的未曾料到的结果,却能够同样证明是消极的或积极的。事实证明:创造经济发展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所以任何计划者都不能肯定地预见(更不用说有效控制)未来的结果。

经济史检讨过去的经验,为的是根据已确定的原则,解释某些结果。有些研究着眼于考察大跨度的变化。在这方面,最好的工作是在欧美经济史研究中。在亚洲,研究最为深入的是日本经济史。日本经济的历史发展的动力,似乎颇为适合那些最初从欧洲经验中得到的分析范畴。⑤在这类比较中,关于中国的研究通常做得并不很好,因为很多的努力都用于解释工业资本主义为什么没有发生。当我们转而考虑中国在16至19世纪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时,我们发现:在近代早期的欧洲和明清时期的中国的经济扩展中,斯密型动力都起了重要作用。中西之间的分道扬镳,直至工业革命发生后才出现。即使西人东来给了中国以西方式发展的可能性,上述差异仍然继续存在。

欧洲经济变化的经验,通常会使我们认为这种变化过程是一种一步接一步的、很自然的发展。我认为学者们有时夸大了欧洲经济发展的容易性。脱离古典经济学家那个可能性有限的世界,是一个意义重大的突破。相反,对于中国,学者们很少看到1949年以来的经济发展与经济史之间的延续或联系。因此,中国的经济史研究未给予我们其所能给予的帮助——由于过多地为没有发生的事情焦虑,研究者当然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对确实发生了的事情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而确实发生了的事情,在最终的分析中,又是能够与各种发展可能性联系起来的具体背景。

沿着一种“途径相依”⑥的历史轨迹,在时间的某一点上,总是有着多种的可能性。没有一组单一的和必然的变化,一定会“自然地”出现。有些变化比另一些变化更为明显,而一些似乎不可能的变化事实上又能够发生。既然欧亚(不仅是在中国和西欧,而且在亚洲其他地区与中东)的许多民族都创造了复杂的商业交换网络,因此我们并不很清楚欧洲的商业资本主义是否“自然地”导向工业资本主义。但是,一旦工业资本主义为经济成长创造出新的可能性,中国和其他非欧洲地区的经济变化的潜在轨迹,就摆脱了古典经济学家所面临的各种局限。然而,欧洲之外各地实际的经济发展道路,仍然千差百异并且不确定,同时还保留着一些与本世纪以前的经济变化轨迹的联系。

第四部分 1.欧亚国家的形成

在1400年,沉寂的欧亚大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农业地区,依靠农业过活。农民仰赖春雨和夏暑的按时到来,以保秋天庄稼成熟。在接下来的四个世纪中,越来越多的产品进入了不断扩大的贸易网络。在中国和欧洲,经济制度都以一种大体相类的方式发展着。但与这些重要的相似性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欧洲在政治组织方式上杂乱无章,众多的小型政治单位(包括城邦、主教领地、公国和王国等)并存。而此时的中国却是一个幅员广大的帝国,基本上不存在欧洲式的贵族、宗教机构和政治传统。如果我们从1400年出发来讨论欧亚的国家形成问题,我们将会预见到:如果从这种不同的起始条件出发,欧亚国家将有不同的发展道路。

就所有这些差异而言,中国和西北欧形成了两个相对较易比较的例子,因为它们的变化基本上没有受到许多外来的影响。在中国或西北欧的国家形成中当然都有多种因素在起作用,但是我们不必使我们的讨论围绕着对“内在”因素和“外来”因素进行明确区分的工作。这种区分是相对的,典型的例子是日本。日本曾经向中国学了许多东西,这些东西对解决日本国内的问题起了很大作用。但是18世纪的日本领袖和知识分子,已把日本内在的政治传统与从中国学来的东西区分开来。在东南亚的不同地区,印度、中国和伊斯兰的影响并存,使得作这种区分更为困难。对于对那些原有的和“纯粹”的要素和那些由更广泛的接触和影响所形成的要素的区分来说,这种由内在的和外来的因素所组成的二元性特征,乃是探索的基础。至少就我们所作的欧亚比较而言,为了避免这种由内在与外来的差异所造成的复杂性,将中国和欧洲进行比较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在近代以前,中国和欧洲的相互影响很小,所以二者之间的比较,可以为将各种差别巨大的政治变迁道路进行比较的研究,提供一个基础。

对于国家形成的比较研究,一开始就遇到我们在研究经济变化时所碰到的那些令人头痛的难题。我们通常也是首先从欧洲经验中抽出政治发展的标准,然后进行分析。学者们在选取其认为重要的西方的特征时,彼此分歧很大。但是他们都重在研究西方政治的不同传统,而将中国经验置于一种次要的地位,着眼于中国经验是否符合西方的企盼而非中国的实际。中国学者习惯于探寻中国与欧洲的不同之处,将此作为中国的失败(如在民主制方面)或无能(如在西方式的财政活动方面)的表现。为了指出在欧亚政治研究中的欧洲中心论的局限,我将使用我在分析经济变化时曾使用过的方法,即找出中国和欧洲的国家都共有的问题。但是因为政治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都大异于理性行为和市场制度等经济原理,所以我们有必要更深入地检讨政治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以创建一种超越欧洲中心论局限的评估方法。

中篇国家形成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但我们也不应撇开欧洲。欧洲强权的扩展(特别是在19世纪,囊括了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表明欧洲对于世界其他部分的政治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欧亚在政治上的这种不对称性,颇类似于其在经济上的不对称性,使得我们的比较研究变得十分复杂。这一挑战,很像我们在观察中国对日本的影响(或者中国、印度和伊斯兰在东南亚的影响)时所面对的挑战。但不同的是,不论我们对西方活动持积极或消极的看法(前者将西方影响视为进步的基础,后者则视为帝国主义的罪恶),我们对西方活动的重视,都远远超过我们在研究日本时对中国影响的重视(或在研究东南亚时对中、印、伊斯兰影响的重视)。这些受情感支配的看法,都加强了从欧洲中心论出发的对西方影响的重视。不仅如此,将“内在”与“外来”分开来的做法,还混淆了某些思想和制度变得本土化的方式。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努力解释那些源于西方的活动,是如何得以逐渐中国化的;另一方面也必须探索那些不能从西方活动中得到的中国的政治统治策略,是如何持续下来的。

本篇第四章为中国与欧洲国家形成的比较研究提出了一个分析的构架。第五章深入探讨国内统治的有关问题,以说明中国的战略产生一个农业帝国,与欧洲经验很少有相似之处。第六章对本篇进行总结,并从欧亚的观点,来对帝制时代以后中国的国家形成问题进行讨论。如果我成功地达到了目的,读者将会对国家形成问题获得一种新的观点,即把中国和欧洲的情况,都放到一个平等的分析

第四部分 2.引言

人们普遍认为: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经验,已经对全球范围内近代国家形成的前景作了界定。但是人们在讨论国家的一般定义时,没有指明具体的历史环境。因此查尔斯·蒂里(CharlesTilly)对“国家”一词提出了一种广义的解说:“让我们把国家定义为‘强制执行的组织’。这种组织不同于家庭和宗教,并且在某些方面比其广大疆域内任何其他组织更为重要”(蒂里1990:1)。中华晚期帝国符合蒂里的标准,但它获得上述特征的过程,却与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道路不相符合。要评价中国与欧洲在近代国家形成的起点上的差异,我们需要考虑欧亚各地早先的历史状况。由于不同的历史经验,到1100年时,欧亚大陆各地的政治制度千差万别。

如果我们回到罗马帝国与秦汉帝国形成的时代,就会发现:在这个时代,中西的基本政治制度,比起此后至20世纪以前之间的任何时代都更为相似。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的政治权威在许多世纪中一直支离破碎,再也未能在一个帝国的范围内得到行使。拿破仑在19世纪初年取得的成功,已是罗马帝国之后一个欧洲国家所达到的最大领土扩张。但用中国的标准来看,拿破仑帝国的规模仍颇为有限,而且只生存了很短的时间。中国不仅一直维持着统一帝国的形象,而且不断地再创统一帝国的实体。1000年前夕,在中国是中期帝国时代,而欧洲则处于中世纪时期。那时中西政治制度相似之处很少。10世纪和11世纪之后,中西政治似乎更各自走向不同方向。与欧洲相比,中国的政治状况远为成功。但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欧洲的强国又重绘了世界地图,迫使中国和别的许多国家成为一种更大的国际体系的一部分。因此,中西政治发展先前类似,而后明显不同。而这种相似与相异,后来又变成一个更大的政治体系中相互关联的部分。

以罗马帝国和汉帝国为一端,近代世界为另一端,中间相隔2000年。这两个端极,都值得深入研究。在此端,对于早期帝国的比较研究,常以中华帝国与罗马帝国为主要范围;而在彼端,近代国家及其相互关系则是历史学与政治学的重要课题。在这两端之间的2000年中的情况,则仍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原因是中西差异实在太大,不易进行比较,彼此间亦无明显关联。但是,恰恰正是在这个长时期中,我们能够利用有关的差异与相似,重新提出关于国家形成的思想。①

中篇国家形成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如果我们忽视国家形成中的非西方传统,而着眼于20世纪的国家,那就很容易使用从欧洲国家形成经验中得出的发展模式来分析问题,从而认为在决定各个国家的行为方面,上述更大的政治、经济体系起了决定作用。发展的结构与系统的结构,各有其自身优点。20世纪国家的某些行为——例如建立警察机构、发展教育、调节银行活动等——的确像是一个近代国家的做法。同时我们也承认:新近建立的国家,较之早先形成的国家,似乎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更大。但是对于20世纪的国家而言,究竟什么是必需的?什么是显而易见的?对此,人们很容易从假设滑到断言。同时,一个非西方国家的现在,及其在幸运地或倒霉地与西方相遇以前的历史的联系,也很容易被抹杀。因此,应当称赞赛达·斯柯克波尔(ThedaSkocpol)及其同事“把国家带回来”的尝试。但是,我觉得他们以历史为基础的跨国家的见解太过极端:他们所谈的那些国家,直到西方出现时方有历史;这些国家与西方接触以前的经历,只是像一个摸彩袋,人们从中拿出工具,加以改造,以应付当代情况所提出的问题。

第四部分 3.早期帝国的形成及其遗产

罗马帝国是一个脆弱的国家。它的建立以军事征服为基础,其官僚与财政两方面的能力都有限,从而使得帝国的政治力量受到挫折。它的政治控制颇不均衡而且通常来说在边远地区更为虚弱。在这些边远地区,本地豪强才是真正的统治者。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方不复有规模大、力量强的帝国政治结构。

在中国,帝国形成的过程进展不很快,统一帝国的终止也不很明显和不很必然。公元前10世纪的西周国家,缺乏官僚机制以维持中央对地方的有限控制。到公元前8世纪,王室仅享有象征性的权威而无实际统治的力量。主动权握于地方官员之手,他们致力于通过领土扩张,以培育其权力基础。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的战国时代,政治家们的政治进取心,促进并且部分地造成了主要的社会与经济变化。这些变化包括农业技术的改进、商业的扩张以及新的军事与政治精英阶层的出现。

如果将视线由此转到1700年以后的欧洲,我们会很惊奇地看到:正是类似的动力,将欧洲从一个由支离破碎的政治单位组成的拼凑物,转变为一些相互积极竞争的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国家首先在欧洲争夺领土,而后又在欧洲之外争夺更大的地盘。上述中国与欧洲的情况,都可以说成是国家间的竞争。在一个以战争为动力的过程中,一些国家成功地扩大了其权力。同时,战争产生了对资源与人力的需求,而资源与人力又是通过发展正式的国家机能来动员和组织的。但是中西情况却有不同结局。在欧洲,形成了一种多国体系。在这种体系中,有一种脆弱的力量平衡长期存在,但不断为战争破坏。与此相反,在中国却形成了一个帝国。的确,欧洲从未丧失其多国体系,而中国则未真正经历过永久的分裂。在两个相距甚远的时代,中西国家形成方面有着类似的动力,而这种动力又导致了不同的发展道路。这应如何解释呢?

我猜测: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部分地在于不同的竞争基础。具体来说,就是在于政治权力搜括与集中资源的不同能力。在欧洲,有几个经济财富的中心可供搜括,从而能够获得大量的金钱供长期战争之用。但是在战国时代的中国,却没有这种规模的资源,同时已有资源也不能集中到多个中心,从而维持多国竞争的情况。中国早期多国体系之不稳定以及这种体系之倾向于帝国,也是军事技能与军事组织之地理分布不平均的结果。当然,从罗马时代到近代早期,欧亚大陆其他地区也产生过帝国。但是,和别的帝国相比,中华帝国的特点在于它有能力使其帝国制度不断再生。这种能力部分地得自于帝国制度形成的时期,即帝国早期。

秦国的军事胜利,消灭了其他的竞争者,从而在广大的疆域内确立了秦朝的统治。但是秦代国家的局限性,很快就引起了问题。历代史家告诫我们:秦代国家强暴无情,使人民不胜其苦。人民反抗秦朝统治,欢迎汉朝的建立。这段历史也警告人们:对于帝国生存而言,关键的任务是确立对农民大众和地方豪强的控制。巩固帝国,较少地是一个军事上的难题,而较多地是民事统治方面的问题。秦代国家的弱点,在于它未能与中国社会中的各种集团建立一种稳固的关系。其所以未能如此,一方面是其官僚机构未能充分发展统治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其政治上的想像力未能创造一种政治的意识形态,以指导政治实践、社会信仰以及个人期求。

汉代发展起来的官僚统治,草创于秦代。这种官僚统治的正式机构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它一直深入到地方,并且把地方上的精英吸收到政府机构中。但是组织机构仅只是政治活动的框架:它提供了有效统治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尚有待于实现。只有那些被授予职位的人效忠于此制度的领袖而非各谋私利,否则这种机构就不能为在其创建时所订立的那些目标服务。直至中华帝国的第二个1000年,才永久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汉代国家在通过把地方豪强吸收进官僚体系的方法来限制其独立权力的方面,无论如何还是取得了一些成功。

汉代国家也力图创造一个在其直接控制之下的小农阶级,以减少其对于豪强的依赖。国家在直接从农民征税方面越成功,政府在获得资源方面对豪强的依赖也越不重要。因此汉代国家对农民的温饱,产生了强烈的兴趣。这倒不是出于某种利他主义的仁慈之心,而是因为人们意识到:一个经济上能够生存的农民阶级,是一个政治上成功的政府的社会基础。虽然汉代国家后来衰亡了,豪强势力在而后几个世纪中成为重新统一的障碍,但是这种把农民的温饱与帝国国家的成功联系在一起的基本政治逻辑,一直很明确。在这几个世纪中,军事资源集中到了北方当权者手中。他们先是彼此厮杀,而后其中的胜利者又移兵南下,并吞了南方。因此,军事资源之集中于北方当权者,推动了中国之再统一。虽然中华早期帝国已在此前四个世纪灭亡了,但是用以实现早期帝国统治稳定的官僚机器,还活在典章史册之中。随着中华中期帝国之成功建立,大众温饱的问题,对于确立帝国之合法性和建立政治的意识形态,至为关键。前一帝国留下的制度与意识形态遗产,是后一帝国赖以建立的基础,后者能够借之宣称自己是前者的合法继承者。罗马帝国也留下了重要的制度与意识形态遗产,由此发展出关于天主教会的政治作用的新思想和罗马法的新用法,但其帝国制度却后继无人。

第四部分 4.以长期的眼光看近代国家形成

中国史学家认为:宋帝国在1100年时,处于一种最脆弱的状态。宋帝国在军事上远较其前之唐帝国弱小,处于女真、契丹以及而后蒙古的威胁之中。在1100年以后不到30年的时间中,宋帝国丧失了其一半领土。但是这种困境所反映的,是一个成功帝国所遇见的问题。政权嬗递也常会引起疆域分裂。以帝国统一的标准来看这种分裂,即是统一中断。中国与周边游牧民族的关系既久远又复杂。游牧民族对过定居生活的中国人的影响,形成了中华帝国变革的重要方面。但是这种相互影响,总是发生在非常不同的社会之间。与此相对照,欧洲的政治关系,是发生在比较相似的社会之间。如果把帝国世界的秩序想像为许多同心圆,那么朝廷就是其中心,帝国影响则由此辐射出去。由此出发来看,中国与游牧民族的关系所形成的结构,远比欧洲业已衰微的罗马帝国强固,并且根本不同于后来出现的欧洲多国体系。从欧洲的角度来看,1100年时处于虚弱状态的中国,仍然远比同时期的欧洲列国强大。②

从1100年看以后,比较中国和为数众多的欧洲政治实体能够预见的政治前景,人们很难不同意:中国的未来,比欧洲那些公国、诸侯国、自由城市的未来,更为乐观。一个建立了文官体制的国家,可以通过制定条例规程,来限制统治者任性胡为从而治理着广大的领土。统治方略不断变化,以回应由农业、商业和都市化创造的良机——例如创立新的商税、放松对市场的控制、在边疆尽力创造新的财富,等等。与此相反,对于欧洲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很不确定,数以百计的小政治单位统治着有限的农业地区和规模不大的城市中心,彼此之间通常互相隔绝,各地经济生活也很少有紧密联系。以后将会如何?我们会觉得:中国将继续以一个经济发达的伟大强国而居于突出地位,而欧洲则在政治上支离破碎,经济上较为简单;因此中国对欧洲的领先地位将维持下去。然而,这种情况并未发生。

1100年以后,中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帝国。但是欧洲却发生很大变化,在政治上从众多细小单位并存的一盘散沙,逐渐转变为由一个或几个强国支配的地位。欧洲的迅速变化,使得中国的帝国制度显得相对停滞不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常把政治变化看成是一些特殊原因的产物。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常认为在经济变化方面,增长(growth)与发展(development)是自然的。而政治的延续性(例如中国政治的延续性),却未被视为是“自然的”。因此之故,着眼于解释中华晚期帝国之生存战略的研究,迄今还不多。但是“延续性”并不比“变化”更自然,因此我们也必须解释中国人如何做到使帝国再生。与此相对照,关于欧洲国家形成的学术虽已十分发达,但有关分析的指导逻辑通常被置于一种“回顾推测”(backwardprojection)中,即从19世纪与20世纪出发,到近代早期去追溯成功者经验的起始。这种观点把某一种的欧洲政治变化作为发展的规范,而中华晚期帝国应当具有的政治实践的延续性则被说成是停滞。

有三个难题,妨碍着我们对中国与欧洲的国家形成问题的深入研究:

首先,在对欧洲国家形成方式的研究中,由于过分集中于对胜利者的研究,所以欧洲国家形成的方式被弄得走了样。学者们专力于探讨什么使得英国与法国特别成功,但这也导致了对欧洲其他国家研究的不足。这种不足,不仅忽略了造就后来的赢家(如德国、意大利)的原因,而且也忽略了使得许多较小的政治实体(如威尔士、威尼斯)成为输家以及导致一些大国(如波兰、瑞典)国土日蹙的原因。因此我们需要的,不是从19与20世纪去回顾欧洲国家形成的过程,而是从1100年向后展望,探讨各种国家形成的可能方式。而在这些可能方式中,某些制胜战略逐渐成为主导。这种“前瞻推测”的研究方法,乃是查尔斯·蒂里所大力倡导的。

其次,我们对“何为近代国家”的看法,来之于欧洲经验。因此在这个方面,问题更大。一些研究非西方地区的学者假设:每个近代国家都会拥有与近代西方国家相似的特征,如民主政治、大规模的官僚机构,等等。然后再根据某些特定的制度之有无,去衡量一个国家的近代性(modernity)程度如何。我们通常能够更多地谈论一种西方的制度为何未在东方运作,而较少解释东方的制度为何运作。这与前面经济史研究中的情况相类,即对于不存在的事物的探求,并不能导致很好的解释。另一些学者的研究,则以下述前提为出发点,即:非西方的政治结构,大异于欧洲式的政治结构;但欧洲国家制度之普及,创造了所有国家都要遵循的标准。近来的研究论著,几乎都以欧洲经验为模式,以致中国国家似乎成了反常的事例。例如,伯特兰德·巴迪(BertrandBadie)与皮埃尔·伯恩鲍姆(PierreBirnbaum)在其《国家社会学》一书中,对国家下了两种定义:一种针对那些出现于欧洲的“真正”的国家,另一种则针对那些构成国际多国体系的“国家”。根据这种二元标准,在明清时期的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国家,仅只是在欧洲人将其国际秩序扩及中国后,中国才是符合上述第二种定义的国家。巴氏和伯氏对非西方国家的研究,着眼于这些国家“变异”的政治、宗教、经济等,是如何偏离了欧洲的常规。以欧洲国家形成的经验为正常情况,其他国家中长时期的统治历史常被扭曲。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Wallerstein)在此方面走得更远,巴迪与伯恩鲍尔还为非西方地区的原有文化因素留下余地,认为这些因素在使得一个国家之偏离西方模式方面起到了某种作用。而沃勒斯坦却认为在非西方地区,是世界体系创造了近代国家。他说:“我们认为:这些国家,是为了反映作用于世界经济之中的阶级力量的需要所创立的”(沃勒斯坦1984:33)。沃氏使人们从巴氏与伯氏那种扭曲非西方国家的过去与现在的危险做法,走到一种对为何未导致欧洲式资本主义发生的历史的极端蔑视。上述这些错误观点,妨碍了人们去认识非西方社会在西方列强到来之前的国家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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