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代民族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欧洲人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强加于中国,从而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中国未能在欧洲人所创立的国际体系中赢得一席之地,而20世纪早期的日本却成功地获得了世界强国的地位,二者形成鲜明对照。这些看法都对,但是问题在于:中国是怎么失败的?是不是中国过于虚弱,以致国家完全无力抗拒列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可能并非如此。当中国与欧洲人开始接触时,中国所参照的是它过去与外国人(主要是北方的游牧民族)打交道的办法。例如,允许外国人居住在中国境内某些特定地点,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享有治外法权,这些在清代国家处理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时,都是可以接受的。通过任命外国人为海关官员来调整对外贸易,对于清代国家来说也是可行的,因为这意味着中国人有一个与外国人打交道的中间人。由于海关收入到了后来才变得远比预期的数量更为巨大,所以我们不应认为清代国家早先使用外国人管理海关和实行低税率的想法,就一定是不合理的。不仅如此,在中国因在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入侵中战败而被国际列强强索巨额赔款之前,中国人能够感到他们有信心解决外国人的新挑战。对于解决叛乱引起的困难,他们的信心更是明显。
在1850—1873年之间,中国的国家面临着全国各地的叛乱。太平天国(1850—1864)运动始于粤西山区,而后通过华中沿长江而下,太平军定都于南京,在中国最富裕的地区建立起统治,有效地将清朝的控制排除于外。镇压太平军,需要动员大量资源,并采取新的建军方针。在华北,又有捻军起义(1851—1868)。捻军活跃在淮河流域,似乎对清朝威胁较小一些,所以直到清廷打败太平军之后,才被镇压下去。除了太平军与捻军之外,还有西北和西南各地的回民起义,也到1873年才被最后消灭。动员人力和物力来镇压这些叛乱,需要财政上和组织上的创新。除了开征厘金(国内商品流动税)来供养与叛乱者作战的军队外,清廷还以未来的海关收入作担保,向外国举债,用以镇压回民起义。新建的地方军队打败了叛乱者,而有些省份的官员也通过控制这些地方军队而日益势力强大。
大部分地方军队是在1870年代动员起来的。此时的中央政府,相信它已经平息了19世纪中期的叛乱所提出的挑战。在国际上,虽然中国对越南的影响被法国取代了,但是直到甲午战争之前,中央政府仍然能够对外交事务感到放心。在看待世界以及对外关系的关键方面,清廷也在慢慢地修正原来的看法,以适应欧洲人的到来。而这些修正并未导致对国家统治能力的明显威胁。甲午、庚子两役后日本和八国联军所索取的巨额赔款,以新的和致命的方式损害了晚清国家。但是从财政方面来看,在此之前,19世纪的中国国家已经表现出了它还有能力开征新税,以对付新的开支。
1849年中国国家的财政收入为4250万两白银,其中77%来自农业而其余来自商业。36年后,到了1885年,财政收入上升到7700万两以上,而这个增加主要是由于商税增加了3倍。清廷具有以此方式增加收入的能力,这很难说是国家虚弱的表现。但是与后来的情况相比,1885年较1849年的增加又算不上什么了:在1911年(即清朝的最后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接近于30200万两,其中农业税从1885年的3000万两增至5000万两,各种杂税约为4500万两,商税则超过20700万两。所以,不论国家怎样虚弱,在征收赋税方面绝不虚弱。不幸的是,仅仅对日本的赔款数额,就等于一年的全部财政收入;而庚子赔款之数,更一倍半于岁入。这些勒索使得中国的财政状况非常不稳定,并且最终导致了财政崩溃。但是财政上的虚弱,也不是清朝灭亡的直接原因。相反,国家无力控制新军和各省议会才是致命性的问题。即使国家能够成功地对付这些挑战,财政紧张状况仍然也会变得更严重。总而言之,致使清朝垮台的,不是旧有的问题,而是新的力量和新的困难,而这些新力量和新困难又与189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对外关系变化相联系。由于在许多战线上前景都不确定,晚清国家也无力去规划、提出和实施一种统治的策略。过分强调那些致使清朝垮台的力量,而不注意晚清统治的其他特征,会使我们看不到清代和清代以后的统治策略之间的联系,特别是低估国家控制地方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这种秩序主要是农业社会的,而且跨越广阔的地区)。
第五部分 12.20世纪中国国家形成的轨迹
学术界对于“近代”中国政治变化的评估,通常集中在西方相应的思想和制度上,这是不足为奇的。这种方法可能是适当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近代”政治变化的命运,很容易与是否成功地采纳了西方的政治意识形态和政府组织形式纠缠在一起。人们可能会有很好的理由,可用来为其政治价值观辩护,并为其所喜欢或不喜欢的统治确立判断的标准。然而我们用以对那些导向不同方向的变化动力进行区分的分析能力,不应当局限于由这些价值观所限定的可能性。当我们思考“近代”中国的政治时,我们通常认为传统是国家近代化的一种障碍。将“近代”与“外国”等同,而将“传统”与“国内”等同——先是政治人物,而后是学者,大家都如是认为。我们可以用这种等同,去解释政治人物所想像出的那些重要难题与所作出的重要决策。但是这种等同仅只是在小范围内可以看到;从大范围来看却是含混模糊,没有多少说服力。
欧洲近代国家的形成,包含着议会制度和民主意识形态的形成。但是民族国家的建立,依靠的是官僚机器的发展和权力的日益集中。中央集权的国家通过财政征收而不断增强其对社会资源的要求。①的确,这两个过程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冲突。就近代中国的情况而言,在通过建立新的中央集权化官僚机器和军队以取代原有的那些自治性质较强的政治形式方面,中国与欧洲并不相似。欧洲在1300年时,是由上千个独立政治单位组成的大拼盘,到了1900年时才变成一些民族国家。②而中国的情况却完全不是这样。明清时期的国家努力执行一种儒家的保障地方秩序的策略,而这种地方秩序对于该农业帝国的不断再生起了一定的作用。促进这种国家和地方社会秩序的意识形态动力和制度动力,明显地与地方自治的观念相互联系在一起。而在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却与地方自治的观念发生冲突。
就中国的地方自治问题而言,20世纪的环境远不同于其前几十年的环境。这时中央政府已经非常虚弱,特别是从执行一种统治全国的策略方面来说,更是如此。中国的中央政府是靠与外国政府的关系来支撑的,因为列强认为一个统一的中国更符合其利益。特别是在1927年以前,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地方军阀手中,而这些军阀对地方秩序的重视程度差别很大。在最富庶的地区,军阀希图实现稳定的地方统治,所以他们留心不去破坏地方经济。但是在贫困的边远地区,军阀们却常常采取大肆掠夺的手段,一旦一个地区被榨取干净,他们就离此而去。
杜赞奇(PrasenjitDuara)是一位非常认真地研究中国情况的学者。他从近代国家形成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县级和省级政府的许多方面。他关于民国时代政治与社会的观点很受人们注意。但问题是:在他讨论“近代国家”的书里,却未继续分析中央政府。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明清时期的中国国家为“近代”国家发展所提供的起点,与近代早期欧洲的政治发展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因为未考虑到中央政府及其与省级和地方级政府的关系,杜氏关于中国国家形成过程的讨论也被大大截短了。一般而言,在中国的环境里也存在着许多政治变化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对于这些可能性更为敏锐一些的话,我们就不能将我们对中国政治变化的可能性的看法,局限在那些由欧洲经验所提炼出来的可能性之中。
政治学者维维恩·舒(VivienneShue)在一篇引起争议的文章《国家之探索》中提出: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的地方干部,从功能上来看,是明清时期士绅精英的继承人。她解释说:如同士绅一样,地方党干部面对着本地社区和国家,在政治体系中起到掮客和中介人的作用(舒1988:75~121)。她对明清时期的情况及其与1949年以后的相似性所作的粗略勾画,尚有许多方面可进一步修改完善。例如,“地方”在空间范围方面的差异就非常重要:明清时期中国的地方士绅生活在全国各地,但是他们并未全体一致,也并未以今日地方党干部的方式出现在村子里。干部比起士绅来更加接近本地农民,他们对本地农民所负的责任也大大超过士绅精英。在关于空间规模对晚清山西进入本地政府的精英的种类之重要性的讨论中,罗杰·汤普森(RogerThompson)指出这个问题清代已经存在(汤普森1988)。然而舒所作的基本比较仍然是有用的,因为她指出了在政治的竖轴线方面的结构相似性。正如地方士绅一样,地方干部在社会上和政治上所占有的地位也甚不明确:他们既是地方社会的一部分,又是中央国家的代表,尽管在1949年以后,国家深入地方的程度远远超过以前。
舒在另一篇文章中还指出了在经济改革时期,中央地方的政治关系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主要变化(舒1988:25~52)。从她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转向市场机制,地方干部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责任减弱了,从而促进了中央政府对地方干部行为的控制能力;换言之,地方干部责任的减弱,使得新型的领导体制成为可能。在这篇文章里,由于舒断言这些变化都是新出现的,所以没有将这些变化与明清时期的情况进行比较。明清时期的政府当然不可能以现今政府所能采取的方式去推进市场机制,但是二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像我们设想得那么大。首先,地方干部负责管理的活动减少,这种情况更类似于较早时代的情况而非较近时期的情况。因此大致而言,改革使我们回到一种现在与过去之间有更多相似之处的情况。其次,中央政府更加容易以一种明清时期统治者也理解的方式,去引导和操纵地方的领导活动,限制地方官员所负责的活动,以促进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
要理解今天地方干部所负的责任是怎样设想出来和怎样被履行的,就要认识在明清时期这些责任是如何确立和执行的。即使儒家关于地方秩序的策略已不再主导国家的意识形态,但是在那些努力为帝国以后的政治体制设计新方案的人们心中,儒家策略的痕迹仍然可以见到,尽管新方案所用的词语与过去截然不同。③因此,尽管儒家思想不再主导现实政治,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已被一套自欧洲发展出来的政治与文化模式所取代。事实上,各种政治演变的可能性,都是建立在其文化结构的基础之上,甚至是对此结构的一种回应。表达集体利益的市民社会,基本上就是一种欧洲的历史产物。在当代的中国社会中,“非官方”和“不正统”结合的现象依然可见,证明这种自治领域并未出现。④对照日本的例子,也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政治演变的情况。日本人采纳了与中国相似的儒家统治理念,同时也保留了其固有的传统。不过到了近代,他们远比中国人更能接受西方的统治原则,而关键原因之一是日本在强制性的经济控制和可获得资源的空间范围方面,都比中国更接近欧洲。日本总体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变化,也与欧洲国家有更多的相似之处。
第五部分 13.从历史的角度看1949年以后的…
学者们在中国研究中所作的分工,使人很难看到帝国时代的国家形成和帝国以后时代的国家形成之间的联系,更勿论使人理解这些联系了。1911—1949年的时期,被从明清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剔了出来。很少学者以系统的方式,跨越了这条1911年的分界线去研究国家形成;而跨越了1949年分界线的学者,又更为稀少。这意味着:许多当代专家的研究构架,强调的是中国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似之处,或者是中国在一种较大的国际环境中的地位。当中国学者想从历史的角度来思考现在时,他们认为历史的连续性通常是文化的特征(例如宗族的重要性)或中国情况的某些特定方面(例如中国广大的幅员)。国家形成的连续性一般不很明显,而在中国20世纪国家形成的经历与前此几个世纪国家形成的经历之间的差异,则清楚可见。学术界未有跨越长时段的研究,是情有可原的。在1911—1949年间,在国家形成方面的主要挑战,是统一国家和抗拒外敌入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最高潮的中国革命,在国家、社会和经济之间,确立了一套新的关系。因此,人们有充分的理由,从比较的角度出发,来研究中国20世纪国家形成的经历,和看待中国和其他国家都共有的那些问题与可能性。
关于20世纪国家的研究成果,也加强了那种认为20世纪的中国与20世纪之前的中国脱节的看法。大体而言,许多关于20世纪国家的论述,都不出以下三种看法:第一,按照国家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来为国家画像,即描绘国家是怎样促进资本积累、经济增长和资产阶级的支配的。第二,按照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统治的意识形态,来为国家下定义,即断定国家是怎样将那些与民主理念一致的政策加以规范化的。第三,按照有利于近代管理的理性的官僚机器,来界定国家(阿尔弗德[Alford]与弗里德兰德[Friedland]1985)。
这三种观点,在西方关于中国的研究中都颇具代表性。就国家与资本主义的关系而言,有关研究强调明清时期的国家未能促进近代经济成长,而民国时代的经济发展则被视为完全是私有部门中出现的现象。这些看法,和那些认为1949年以后国家大力扶持经济的看法,彼此恰成对照。即使学者们强调1949年以前和以后的经济活动之间存在各种联系,这种对照仍然十分鲜明。⑤国家与民主关系的论题,很受那些研究19世纪晚期议会和当代政治的学者的注意。⑥最后,关于官僚机器的论题,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时代党与国家的研究中,一直居于中心地位。⑦在以上三个方面,虽然已有一些重要研究成果,但就中国国家形成的研究而言,这些论题中的每一个,只是提出了一些不充分的看法。将它们合在一起,也只是一种研究欧洲国家形成的分析构架,因为资本主义、民主以及官僚机器三者,只是在西方才同时发展起来的;其主要特征,都根植于欧洲特定的历史环境;它们之间的关系,基本上也出自欧洲的历史条件。在国家形成的问题上,从欧洲经验所获得的企盼支配着人们对中国的研究,而这种支配又使得我们特别看重那些在西方历史背景中显得重要的问题,而轻视甚至忽视那些在中国国家形成的内在传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当然,当代的中国国家与明清时期的国家有很大的不同。这一点确实很重要。然而同样重要,但却并非同样明显的是,当代国家仍然是过去国家的继承者,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血缘联系,尽管这种联系被我们就20世纪的中国所提出的那些问题所遮蔽了。下面,我们将从中国国家在帝国时代和帝国以后时代的经历,来看一看国家与经济、国家与意识形态、国家与官僚机器的关系问题。
1国家与经济的关系
自1949年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随着重工业在20世纪50年代所取得的重大发展,工业扩展到了更多的地方,并形成了城市工厂工业。但是与农业帝国有关的那些老问题仍然可以见到。这些老问题(至少是部分地)以一种近乎两个世纪之前常见情况的方式,延续了下来。例如,1949年以来官方对于市场的态度,颇类似于明清时期已出现的那种态度;国家对于操纵和控制交易过程的关注,也并非一种新事物。中国的思想家们,从未洋洋得意地声称贸易自由主义至高无上。今日的国家,扩大了国家对生产和分配的干预范围,但其指导思想与过去的观念并非截然不同。官员们力求组织和管理经济,但他们所面临的选择和制约,也包括那些从过去的官员们那里继承下来的基本问题。例如,如何促进经济发展并保持地区间的平衡、保障社会平等与维护地方治安,都是跨越帝国时代和当代的问题。当然,经济发展的实际含义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但是当今天的官员们考虑经济发展的问题时,其出发点仍然类似于明清时期的官员,尽管后来所用的词语发生了重要改变。⑧
第五部分 14.从历史的角度看1949年以后的…
明清时期和1949年以后国家与经济关系方面的这种相似性,在中国农村表现得最为清楚。在农村,国家扩大了对生产与分配的控制,但是自1978年起,在许多方面又后退了,变得更加类似明清时期的国家。国家力求用较少的直接投资(相对于1978年以前的标准而言),来促进农村的繁荣。具体来说,19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的发展,乃是以农村工业为基础——这一点完全不同于其他国家工业化的进程。其他国家工业化的结果,使得大多数的农村工业迁移到城市。但中国却不然。因此,如果我们认为中国农村像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农村一样已经根除了农村工业,那么这种乡镇企业的发展战略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然而目前国家所考虑的发展政策,基本上仍受到人口结构的限制。只要千百万中国人仍然生活在农村里并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国家就必须考虑前代政府所考虑的问题。当代的技术和增加农业产量的能力,有效地使得现今的情况有别于几十年和几百年以前的情况。但是过去和现在中国国家与农村经济的关系之间的相似之处,仍然比大多数学者所看到的更多。
2国家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关于民主的论题,将我们引向意识形态这个更大的论题。人们不断地强调,儒家的意识形态,截然不同于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儒家强调和谐,而共产党强调斗争;儒家主张等级制,而共产党主张平等;儒家保守,而共产党激进;等等。差异固然很重要,但是这种对比却是盲目的。如果与西方传统进行比较,儒家的理想与共产党的理想之间的相似性就清楚地出现了。儒家的治国思想反复地宣扬一种消除不平等的信念,例如土地分配方案、号召限制私有地产等,都出现在每一个朝代。从儒家的立场来看,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土地重新分配的最伟大胜利。儒家的目标是调节人民生活和教化人民的心智,而1949年以后的共产党也有相似的目标。尽管这些目标的实质与形式均已改变,但是国家对人民的基本责任,即塑造人民的个性、创立社会的和经济的保障等,仍旧是中国悠久传统的一个部分。⑨无论在帝国时代还是当代,人民都有权利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要求国家介入。这些权利可以贴上父权制的或是依附关系的标签。但是,要求国家履行其职责的各种压力,形成了一种“协定”。孟子已经讲得很明白:如果国家不能履行其义务,农民就有“权利”造反。这种把国家与其臣民连在一起的逻辑,与西方的传统非常不同:在西方,人民拥有政治上的权利和正式的制度机制,来向国家表达意见和对国家的决策施加影响。
西方关于民主制和代议制的观念,在今天的中国也日益受到重视。但是,在这些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原则被引入中国文化时,实际上已在若干重要方面发生了改变。例如,美国人通常将他们的个人的权利,看成是一种保护其私有空间免受国家侵扰的手段;而中国人对代议制和民主制的看法,却更多地表现了他们的下列愿望:要使得领导者对自己的行动更加负责,以及在领导者不能代表人民时,把他们赶下台。中国人民最重视的是反对地方干部的胡作非为,而不是采纳另外的一种统治制度。他们所期望的是一种合乎道义的领导,即旗帜鲜明地反对受贿和腐败的领导。而明清时期的和当代的国家也都重视这些问题。在谈到中国人的民主观念时,我们不应当忽视中国传统中那些很早就有的关于“权利”的观念,因为这些观念无疑会保留到以后。当然,民主制与代议制的观念起源于西方,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不能领会这些观念的含义和重要性。但是,把中国人(即使是受西方文化和思想影响较多的城市居民)心目中的政治概念想得过于美国化或欧洲化,将是十分危险的。
3国家与官僚机器的关系
有关国家的研究中的最后一个论题,是官僚机器的问题。在中国,今天的官僚机器当然比明清时期的官僚机器更加庞大和更加复杂。但是,努力去区别近代的和近代以前的官僚机器,可能会使得我们忽视二者在若干方面所具有的可比性。首先,当代的官僚机器也面临着一些明清时期官僚机器所熟悉的问题。例如,在生产和征收方面,政府应当主要与单个民户还是集体确立关系?在明清时期,这基本上是个征税问题;而在当代,这既是生产的问题,又是征税的问题。其次,我们把地方干部视为当代国家渗透入地方社会的象征之一。但是,地方干部的薪水是用地方财政支付的,他们也是从地方社会中挑选出来的,并且几乎没有希望脱离本地而爬到高层。正如我在前面讨论维维恩·舒的著作时所指出的那样,地方干部是在国家与本地之间搞平衡,就像他们所取代了的地方精英过去之所为一样。当然,较之过去的地方精英,今日的地方干部的政治地位更为正式,角色更为明确,而且他们所属的地方社会也不再与1949年以前的情况相同。但是,地方干部仍然同过去的地方精英一样,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本地的成员。只有在中国,一个近代国家才会以这样巨大和系统化的努力来统治一个农村社会。这是因为:只有在中国,才一直存在着一个如此重视农村社会的国家。
在中国国家形成的传统中存在着各种联系。这些联系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与欧洲国家形成的问题作一比较。而这些联系的存在,又证实了将经济、意识形态和官僚机器作为普遍论题的重要性。同时,即使只是粗略地看一看这些论题,就能看到那些没有历史深度的分析所具有的局限性。如果有意或无意地忽略充分的材料,就会将一种情况硬套进那些它难以适应的范畴。这种事总是有可能发生的,因此对于那些主要受欧洲的分析范畴启发而作出的研究(即使是很好的研究)来说,最大的危险可能也就在于此。
在很多方面,中国的国家肯定已经发生了变化。若把1949年以前和以后的国家相比较,就可以看到:1949年以后的官僚机器,在道义性的、物质利益性的和强制性的资源方面,都超过了20世纪早期的官僚机器。正如施坚雅和埃德温·温克勒(EdwinWinckler)多年以前指出的那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所采取的社会控制方法也有所不同(施坚雅与温克勒1969)。近年来,在这方面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转变,即从道义的或意识形态的感召转向以暴力威胁为后盾的物质刺激;这个转变并且已经成为正常状况。
第五部分 15.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
欧洲人所创造的世界秩序,为政治行为和政治态度确定了新的概念用语。在这些概念中,很少有像“民族主义”这样难以掌握的。民族认同感所赖以建立的方式,是由传统向近代转变的一个关键内容,而且对个人、社会、国家和国际体系本身都至为重要。在欧洲国家中,建立民族认同感被视为民族国家形成的一部分。当人们形成一种更有强制性,而且与国家相一致的社会结构时,国家就取代家庭而成了个人效忠的主要对象。在非西方的国家中,民族主义的觉醒常常伴有一种深刻的愿望,即希望把自己和自己的人民与西方国家和西方文明区别开来。因此,这种民族主义反映了对殖民主义的反抗,成为反殖斗争的特征之一。这种宣扬民族认同感的努力,其动力是那种拒绝某些贴有西方标签的事物的愿望,辨认西方文化的侵染,引导人们去探索真实。自觉地拒绝欧洲的态度、行动方式或生活方式,也使得人们从自己旧有的传统中,挑选出那些被认为是纯洁的元素,并以此发明创造出新的传统。
对于“民族主义”来说,重点不一定是国家本身,而是由可以感觉到的种族联系、共同拥有的领土等内容所限定的其他一些内容。当民族主义不一定支持现有的国家的时候,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的不稳定性就会变得很明显,而且欧洲国家形成的逻辑以及欧洲19世纪民主主义的特定形式,似乎又成了研究其他国家形成过程的指导思想。在中国,少数民族的种族特征早已为人们所察觉。所以中国政府通过传媒所倡导的民族主义,一直是一种多种族的民族主义。以种族为基础的冲突,一直被限制在清朝所创立的“大中华”的范围内。在新疆和西藏,叛乱也只是偶然发生。
明清时期中国认同的文化建构,对我们理解20世纪中国民族主义的性质十分重要。然而这个明清时期的文化建构的背景却往往被某些近代国家形成及民族主义的论点弄得模糊不清。葛尔诺(ErnestGellner)在其《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一书中,勾画出他所谓的“农业文化政体”(agroliteratepolities),这似乎是与世界上最大的政体——中国——的实际经验正好相反。对葛氏而言,文化与政体的结合是近代民族主义的要素,而且这种现象只发生于工业化开始改造农业社会之时。他认为:在农业文化政体的社会中,“几乎所有的事物都反对以文化疆界来定义政治单位”(葛尔诺1983:11)。有些复杂的农业社会试图将人分为不同的群体。例如在南亚社会中,文化并没有扮演社会整合的角色;相反地,它经常把人们水平地或垂直地分裂为不同的文化群体。然而,文化将人们结合起来却是明清中国社会的一个特征。不论是满人征服中国以前或以后,国家和社会精英都根据宋明理学的策略来创造公共秩序。尽管这种儒家的结构并无意要包含所有的民间信仰,农民仍然与精英共享同样的儒家文化秩序。在明清时期所建构出来的“中国人”的文化意义,与政治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是后来清帝国崩溃的一个直接原因。
这种“中国人”的文化认同的建构,有助于解释何以在20世纪的中国,并未出现较小范围的“民族主义”来与中国民族主义相匹敌。然而,就许多方面来说,明清时期中国认同的文化建构是相当弱的。基本上,“中国”并不是一般人所认同的基础,因为大多数人所认同的乃是地缘或血缘等较小的群体。到了20世纪,中国国家及民族主义的形成,则与列强的入侵和冲突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与先前的中国认同的文化建构很不一致。在1910及1920年代,城市居民批评政府向日本借款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西方列强妥协。报章舆论激起了城市精英及普通百姓的爱国热情,导致城市中大规模的抵制外货和示威抗议等活动。这种民族主义当然是20世纪的现象,而且也符合近代史上所发生的民主主义的类型。但是葛尔诺的民族主义理论,并没有提到明清时期中国的情况及民国以后的变化,更别说提出一套解释了。明清时期国家的确促进了精英与百姓均认同的文化基础,而晚清及民初官员和知识分子所认知的“国家”,基本上是以文化实体来定义的。如果没有这种明清以来通过政治与文化结合所产生的强烈的文化认同,20世纪中国的“国家”观念将会很不一样。按照葛尔诺的定义,20世纪初是中国民族主义的时代。然而事实上,此时并没有他所谓的文化与政治的结合;相反,受西方文化影响日深的城市精英与农村百姓之间的文化差距越来越大。后来的几十年间,国家也越来越无法扮演建构民族国家的角色。当精英越来越习惯于援引西方的方式来面对并解决问题时,他们与百姓的文化差距就越来越大。在20世纪10至20年代,20世纪的“国家”危机的观念并没有被大部分农民所接受。所谓的国家危机,只被中国城市精英所承认。这种新的民族主义,直接挑战了先前中国认同的形式。民族主义的建构,变成是一种以城市为基础、以外国人为反抗对象的运动。因此,“国家”这个抽象的观念,在不同的空间范围内具有不同的具体意义。而救国这一目标的达成,则只是依靠官员和人民在特定地区内的努力。由于缺乏全国性的制度结构,受到驱策而欲救国的官员和精英,只能在较小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努力了。就省级而言,这种“国家”观念并不意味着其国家建构的努力是为了追求省的独立;相反,这些努力是抱着一种“全国性”的目标的。换言之,不同地区或单位在追求国家建构时,都集中在“国家”印象的塑造上。因此,尽管省、县及中央政府之间并没有实质的制度去联结其对国家建构的努力,然而正是这种对国家的印象使之彼此联结。这种“国家”观念,为中国政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焦点。
第五部分 16.中国国家的延续
中国国家形成的传统,不同于西方国家形成的传统。施坚雅在其关于明清时期城市等级结构的研究中,对两类城市等级结构作了区分:一类是自上而下的行政等级结构,另一类则是自下而上的商业等级结构(施坚雅1977)。政治控制通过前一种结构从上传到下,而物资和服务则顺着后一种结构,向上汇集到更大的集中地。这两种结构不仅相互交织,而且甚至还有重合。但若加以分析,二者仍然是不同的,因为它们是由不同的过程所创造的。行政等级结构由县治、府治、省治和首都(北京)组成;而构成商业等级结构的,则是由包括从定期集市到经济大区贸易中心的各种市镇组成的市镇网络。在欧洲方面,查尔斯·蒂里以施氏对明清时期城市等级结构的研究为基础,提出了若干欧洲国家形成的新见解,并解释欧洲国家是如何动员资源并对这两种等级结构确立行政控制的。他从对中国的研究中获得启发,创立了一种关于欧洲国家形成的空间层面的新观点(蒂里1990)。
蒂里不仅提出了在中国和欧洲的国家形成过程具有可比性的观点,而且他将中国和欧洲相提并论的做法,也重新提出了以下问题:既然欧洲民族国家所赖以构成的因素与中国所赖以成为一个农业帝国的构成因素颇为相似,那么欧洲的民族国家为何并如何从这些因素中形成呢?中国和欧洲都在不同的空间规模上保障了社会控制和物质资源,而这些不同的空间规模又应作何解释呢?为什么在像中国这样的区域,没有出现一种稳定的多国政治制度?而在欧洲,为什么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控制一个较大的区域?在这些关键性的差异中,有些差异明显地与不同的政治意识形态有关,并且也与不同的国家在创立和执行统治的策略方面的愿望和能力有关,而这些策略则又以上述不同的意识形态为基础。在过去的2000年中,中华帝国的国家并非一成不变的磐石,但是它的指导思想是一种将促成国家统一作为典范的领土观。当然,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在中华帝国统治的头1000年中),也有持续的分裂时期,但在统治的意识形态方面,这些时期并没有出现什么新东西。在这些时期,也没有新的领袖去寻求以新的统治逻辑为基础,建立有异于其他领袖所为的地方自治。他们心中的模式仍然是统一的帝国。中国人很早就成功地创造出了支持这种看法的基础结构。这意味着:在以后的时期,要重新创建和重新形成帝国制度,总是有现成的意识形态资源和组织资源可以得到。中国的国家统治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的能力,确实依赖于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能够为人普遍接受。否则,如果国家只是力求从军事上保卫自己的话,就会在强制性资源和控制手段方面引起严重的问题,从而造成国家的瓦解。欧洲早期诸帝国没有创造出一个像中国那样的帝国统治的意识形态和制度,也不能够以本书上一章所勾画出的那些方法去依靠地方精英。明清时期的国家有能力根据各地地方社会结构的特点,改变国家的策略和人员配备。这种能力,和施坚雅所提出的“明清国家对各地赋税和军事的重视程度是可变的”之观点(施坚雅1977)结合起来就可以显示出:帝国时代的国家,在全国各地变换统治技巧和目标,以促进统一和控制。
中国是一个农业帝国,这个农业帝国的生存逻辑在19世纪以前一直都运作良好。但是,为什么在帝国以后的时代,中国仍然以统一的形式生存下来了呢?事实上,在20世纪前半叶的大部分时间内,“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种说法,是颇令人怀疑的。军阀们在各地建立了强制性的控制,尽管在意识形态上没有提出什么新东西。他们代表了在组织国家统治的各种基础方面的潜在转变。而后,由于日本的侵略,中国是否会再变成一个统一国家,前景变得更为渺茫。但是,即使人们不能很有把握地预见中国将会重新统一,中国国内外的各种力量也支持再统一的前景。在1940年代后期,共产党和国民党都力图控制全国。中国的社会精英都想成为这个饱受战祸之苦、应当统一的国家的领袖。在国际上,列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也开始把一个统一的中国设想为国际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中国共产党的胜利迫使西方强国改变了立场,并且推行孤立中国的政策,力图削弱共产党统治的元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倒给了中国共产党一个机会,使之能够专力于解决国内问题,而不是像晚清的国家和20世纪初期的政府那样,不得不分出精力来对付外国。因此,1950年代的政府能够成为明清时期国家所开创的广大疆域的主宰。
第五部分 17.结论:…
我们一直从比较的角度,来看明清时期的和近代的中国国家形成。就国家间的比较而言,明清时期和近代并不是寻常的时期。对于帝国以后的时期来说,许多学者或公开或含蓄地拿中国国家与西方国家形成作比较。这种比较所用的标准,是将“西方”等同于“近代”,而将迄今还未西方化的“东方”贴上“传统”的标签。其他的学者,则从一种体系的背景下来看中国。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强调历史的连续性。
如果我们把欧洲中心主义的模式视为研究发展道路的指导的话,那么这些模式肯定非常不适用于中国。但是,如果从近代欧洲国家所担负的各种功能出发来考虑问题的话,那么我们仍能够把这些国家所产生的国家统治的策略,与明清时期以及近代中国进行比较。我们发现有一些功能(例如征收赋税、对抗来自邻国的威胁、保障国内稳定等)是所有国家都具备的,但是这些功能的具体的和实质的意义、它们相对重要性以及国家所面对的社会组织,却可以完全不同。
当代的国家形成,将历史上的国家形成过程、推动当代国家自身变化的动力以及这个国家使用以外国经验为基础的模式所进行的试验,都联系到了一起。现有的多种可能前景,是由过去经验的差异所创造的。这些差异扩大了我们的眼界,使我们更多地知道在哪些方面各个国家变得彼此相似。但是,我们用来判断成功和失败的尺度,仍然局限于那种主要是来自西方列强的经验。
今天世界上所存在的独立政治单位,从种类和数量上来说,都远逊于1200年时的情况。自彼时以来,国家形成一直在世界各地进行着。现在,成功的国家所具有的特质已变得更加一致。如果我们借用生物进化论的术语来作比喻,那么就是“门”的数量减少而“种”的数量增加。但是在国家必定面对着什么(即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国家能够做到什么(国家所具有的能力)和国家必须做什么(国家所负的义务)这些问题上,各国之间仍有重大差异。近代的世界充满了国家,但是它们都是经由不同道路而来的。它们所走过的道路,直到今日仍然在它们身上留有标记。
世界上并没有一种单一的国家形成的过程。这种过程从来就没有过。在1800年以前,欧亚两端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但是提出和处理这些问题的方式却不同,因为这些方式是更大的统治策略的一部分,而这些策略本身就各不相同。维持人民生存、征收赋税、实施社会控制,这些都是国家形成的要素,但它们并不能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国家。意识形态也很重要。在不同的环境中,不同的争端会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因此,欧洲国家可以供养城市人口,而不必像中国的国家那样,需要一种宏大和完善的意识形态,来促使国家履行家长式的责任。欧洲“没有代表就没有赋税”的观念,在19世纪中国人的眼中,可能是一种耸人听闻的海外奇谈。在另一方面,近代早期欧洲国家所面临的一些挑战,却与中国所面临的挑战相似。这些相似之处提醒我们:欧洲的问题并不是独一无二的,更不用说欧洲的扩张使得其国家形成的逻辑变得具有普遍性了。
自1800年以来,非西方地区越来越深地卷入了由欧洲的扩张所开创的国际政治经济网络。因此,人们很容易从这种国际体系,或者从西方民族国家所发展起来的那些特征出发,来看待其他地区的国家。然而,在中国,现在与过去的联系持续不断;这较之欧洲那种现在与过去的分离,并不更奇特。当然,并非世界上所有的地区都像中国那样拥有强固的国家形成的传统。但是,这些地区在不幸地与西方遭遇之前,也都拥有与欧洲的政治发展模式并不相干的历史。除非我们去寻找这些地区国家形成经历中的历史层面,否则就很难避免在研究不同的国家形成过程时,把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