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雄辩:正义对抗非正义 .3
【评析】
吉鸿昌十分准确地把握了这场法庭辩论的中心——不在于事实以及法条
的适用,而在于立法本身,在于对怎么看已发生的事。于是他以隐含在审判
官问句中的观点为靶子来进行驳斥,比如法官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抗日?
快快招出你的秘密来!”这时审判官的“潜台词”是“抗日是不允许的”,
吉鸿昌正面回答了法官的问题,但实际上驳斥问者,迫使法官退后一步:“不
要用抗日来掩饰你的罪过。”这时,法官这句话就等于承认抗日是允许的。
后来吉鸿昌又用同样的方法,回答了法官的问题,得出“抗日必须反蒋”,
国民党才“危害民国”的结论。辩论气氛紧张,确是针锋相对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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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七君子”抓住了辩论的主动权
案情梗概
30年代,中国人民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一些爱国志士在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下开始酝酿成立救国会的组织,以动员千百万群众起来参加救亡求
存运动。国民党政府对此十分惊恐,力图以笼络手段窃取救国会的领导权。
在屡遭救国会领导沈钧儒等人的拒绝后,恼羞成怒,转而采用镇压手段,在
1936年11月22日深夜将沈钧儒、章乃器、沙千里、邹韬奋、李公朴、王造
时、史良七人逮捕。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君子事件”。
案发后,国民党政府迫于全国汹涌彭湃的抗议声潮,被迫改秘密逮捕为
公开审案,企图借此审出个“联合共产党反对政府”的结论,以镇压进步人
士。法庭上,“七君子”义正词严,与审判当局展开了多次激辩。
(第一次审理)
审判长:“你赞成共产主义吗?”
沈钧儒:“赞成不赞成共产主义,这个提法是滑稽的,我请审判长注意
这一点,就是我们从不谈什么主义。起诉书竟指被告等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
容的主义,不知检察官何所依据?如果一定要说被告等宣传什么主义的话。
那么,我们的主义就是抗日主义、爱国主义。”
审判长:“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
沈钧儒:“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
日吗?审判长的话,被告不能明白。”
审判长:“那么你同意共产党抗日统一的口号了?”
沈钧儒:“我想,抗日求统一,当然是人人同意的。如果说因为共产党
抗日,我们就需要说不抗日;共产党说要统一,我们就需要说不统一,这种
说法,是被告我所不懂的。”
审判长:“共产党真能抗日吗?他们一面主张抗日,一面主张土地革命,
你晓得吗?”
沈钧儒:“这要问共产党,我不知道。”
审判长:“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了吗?”
沈钧儒:“假使共产党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们利用,并且谁都可以
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们为抗日而利用。”
审判长:“组织救国会是共产党指使的吗?”
沈钩儒:“救国会会员很多,是否有共产党,无从知道。对于入会之人,
不能问他是不是共产党,只问他抗日不抗日。并且共产党哪里会自己说明是
共产党呢?所以要问也问不出来。”
审判长:“你们大会的宣言有句话说:各党各派派代表进行谈判,建立
一个统一的抗日政权,是不是不要现政府呢?”
王造时:“抗日救国是救国会的目的。救国会认为必须全国人民团结起
来,全国力量集中起来,才能达到这个目的。这几年来的困难与国内分裂情
形实在有极大关系,如果国内有真正统一的局面,一切力量已经真正集中了,
那末我中华民国决不至于被日本帝国主义抢去东北四省和察哈尔、河北的一
部分,到今日这种河山破碎的地步!因此,救国会认为,必须全国真正统一
起来,把全国的人力、财力、物力真正集中起来,才能谈到抗日救国。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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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成立的当时,表面上虽然好像统一,事实上仍有各党各派间的纠纷、实力
派间的摩擦以及思想上的斗争,我们很痛心。救国会有鉴于此,所以认定要
抗日救国,必须全国同胞不分阶级,不分党派,团结一致,放弃一切成见,
在中央政府领导之下,发动全民族的神圣的抗日解放战争!这就是统一的抗
日政权的意思。不料起诉书把政权和政府混为一谈,真是不知政治为何物!
据我所知,政府是一个国家机构,政权为政府行使它的职能的力量;政府是
个体的,政权是抽象的,政府目前最迫切、最重要、最神圣的任务是抗日。
我们要抗日,就不能不使这个作为国家机构的政府具有极强大的力量,这极
强大的力量,必须全国统一才能发生。我们所说的统一的抗日政权的意义便
是如此。……”
问:“联合各党各派指哪些党派?”
答:“国内的党派都在内。”
问:“共产党在内么?”
答:“应该在内。”
问:“国民党呢?”
答:“当然在内,并且救国会认为国民党应居于领导地位。”
问:“为什么要援助罢工呢?”
答:“不是援助罢工风潮,而是援助罢工工人。我们因为工人没有饭吃、
没有衣穿,才援助他们的。我们不但自己援助,并且希望当局对在日本压迫
下的工人也应该加以援助。他们虽是日本工厂的工人,但到底是中国的国民,
是我们的同胞。”
(第二次审理。)
审判长:“你是否煽动罢课?”
沈钧儒:“罢课太多,究竟问的是哪年哪月哪日哪次?是全上海,还是
哪个学校?是哪个煽动的?证据何在?与救国会有什么关系?”
审判长:“你们主张容共吗?”
李公朴:“民国13年孙中山先生主张容共,实行容共,中山先生错了吗?
连我们集会纪念中山先生,援助日本纱厂罢工工人,也被列为罪状,试问你
们要不要做中国人!”
审判长:“你们主张联合共产党,是不是危害民国?”
史良:“好比一家人,强盗打进门来,我们叫家里兄弟姐妹不要自己打
自己了,首先应该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强盗,这有什么错?能说是危害民国吗?
只能说是危害帝国——日本帝国主义,除非检察官是日本人,才会判我们救
国有罪!”
审判长:“《生活日报》说人民阵线和人民救国阵线是一样的,是不是?”
邹韬奋:“去年7月,一位读者来信曾用 ‘人民阵线’四字,我答复说
团结抗日很好,但用人民阵线四字有毛病,不可再用,以免误会。起诉书反
说我提倡人民阵线,岂非断章取义,故入人罪?”
检察官:“被告刚才说本检察官断章取义,故入人罪是不对的。你们给
张学良的电报,叫他出兵抗日,他没有中央的命令,怎能抗日?并且他离绥
远很远,事实上也不能抗日,本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被告不能随意指
责。”
邹韬奋:“我刚才说断章取义,故入人罪,是指人民阵线而言,检察官
却牵涉到张学良问题上去了,真是牛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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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李文杰:“绥远和陕西是毗邻省份,检察官说距离甚远,实在
太无地理知识。”
邹韬奋:“我们打电报请张学良抗日,起诉说我们勾结张、杨兵变,我
们发了同样的电报给国民政府,为什么不说我们勾结国民政府?共产党给我
们写公开信,起诉书说我们勾结共产党,共产党也给蒋委员长和国民党发公
开信,是不是蒋委员长和国民党也勾结共产党?”
检察官:“因为你们给张学良的电报引起西安事变,给国民政府的电报
并没有引起兵变。”
史良:“比如一爿刀店,买了刀的人也许去切菜,也许去杀人,检察官
的意见,是不是买了刀的杀了人要刀店负责?”
沙千里:“给张学良通电,因为张是东北人,应该去打日本、收复失地。
至于西安事变是否因通电而引起,应该去问张学良。”
章乃器:“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是应当的,但我们更希望能代表
中华民族的人格,否则给他做一个中国人,也丢尽我们老百姓的脸。”
检察官:“这是恶意侮辱检察官,你叫什么?你叫什么?记入笔录,我
要检举,我要起诉!”
……
【评析】
“七君子”的答辩虚实相间,兼用回绝、回避、妙答、反诘等各种应对
方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回答了审判当局提出的各种问题。在第一次审理
中,沈钧儒采取了严密的守势,采取避而不答的跳跃式策略,与对方展开了
机智灵敏的周旋,使辩词无懈可击。在第二次审理中,“七君子”反客为主,
争取主动,采取了强有力的攻击。在方针上,他们避开救国会与共产党的关
系,使抗日救国是否有罪成为论辩的主题,抓住对方的漏洞,归缪反驳,牢
牢控制了论辩的主动权。
在全国人民的声援下,国民党当局被迫于1939年1月26日宣布撤销对
“七君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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