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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智力和学问。你的数学好吗?请翻到以赛亚书的第二章。你的哲学好吗? 请看撒母耳记第三章。你的化学好吗?请看申命记第三章第六节,或者说及 .2

照英国上议院里德大法官所说,以企图杀害一具死尸而把某人判罪,这样的

法律岂不蠢如驴了吗?可这毕竟成了纽约州的法律。

德肖微茨争辩道,由于纽约州的法律把重点集中到“犯罪者自己的想法”

上,要想认定向尸体开枪的人犯有未遂谋杀罪,“人为方面”必须拿出他在

开枪时心里想的是这人还活着的毫不含糊的确凿证据。当然,在本案中没有

马尔认为麦克还活着的直接证据;确实有限的那一点儿证据都是马尔自己在

交待中谈的,与所需要的证据正好相反。

很明显上诉法院想在两者之间和稀泥,所以它很容易地找到“大量”证

据,使“陪审团肯定地得出被告在向麦克开枪时仍然活着的结论。可是这些

大量证据是什么?法庭举出两个例子:第一,它指出这一事实,即被告承认,

他用枪口顶着受害者,朝受害者身体最要害的部位开了五枪。 〔陪审团由此

可以〕得出结论,被告的目的和企图是来这么“最后一击免其受苦”的一下

子。

可马尔打了五枪而不是一枪;或他朝受害者的脑袋而不是他的腿开枪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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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受害者在马尔开枪时奔跑躲闪,如果要搞清的是马尔

想杀害还是想击伤麦克,那么探讨子弹的数量及子弹打在什么位置上才有实

际意义。可是这里要讨论的唯一问题是,被告是否认为他开枪时平躺在地的

人还活着,至于打了多少颗子弹,打在什么位置却没有争议。不错,一般的

“最后一击免受其苦”都是只须打一枪即可,而不需这般连珠发猛射。

法庭接着又指出另一个事实,即被告不仅没有立即讲出全部真象,反而

在警察到他家里时编造了一套谎话以掩盖他和布什在谋杀事件中的共谋。这

些事实都表明他自知有罪,如果他真的相信他开枪时麦克早已死亡,他就不

须这般遮掩了。

这一论据并不很有说服力。当然马尔会产生“负罪感”——因为不管他

是向活人开枪还是向死人开枪,他都干了一件糟糕透顶的事情。他一开始企

图狡赖胡编乱造并不能证明他认为开枪时麦克还活着,只能证明他对自己参

与杀害自己朋友一事感到紧张和恐怖。这完全不能“确凿地证明”马尔认为

麦克当时仍然活着。

德肖微茨争辩道,至少在“不可能实现的企图”案例中,未遂谋杀罪并

不是包括在谋杀罪之中的一种较轻罪行。由于一审法庭已就谋杀和未遂谋杀

的不同犯罪故意做出解释,在本案的具体情况下,它当然不是一种包括在谋

杀罪中的较轻罪行。

然而法官装作没听见,这是他们回答不了困难问题时惯常使用的伎俩。

法庭使用了一种三段演疑法来论述,并没有看出这种诡辩中微妙的,时至今

日已非常明显的谬误:

……陪审团认定被告犯有谋杀罪。为证明这一点,陪审团认定被告有意

杀害一个活着的人。在这个认定之中包含的是被告采取这一行动时心里认为

盖勒仍活着的结论。因此,没有必要再通过陪审团审判认定更多的事实。

纽约上诉法院据此裁定被告犯有未遂谋杀罪,应判处相应的徒刑。

当天《纽约时报》的通栏标题是:“尸体可以枪击但不可以谋杀”。它

报导说:“纽约上诉法院——本州的最高法院已经裁定一个人不能谋杀一个

死人,但是试图这样做仍然构成犯罪。”

又一次艰难的辩护

德肖微茨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请上诉。他在上诉书中指出:假如说被告原

本被控犯有谋杀未遂罪,而不是谋杀罪,而一审法官在谋杀未遂罪审判中指

示陪审团,“根据现行法律,可以推定每个人都指望自己所干的事情都能达

到预期的自然的及非常可能的后果。”如果被告在这种基础上被认定有罪,

你是否认为该认定可以成立?

于是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用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来主持这场辩诉会,这

位法官是尤金·尼克森,他曾任拿骚县的县长,在被任命为法官之前是一家

极有名望的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

尼克森法官主持法院审判的方式正像一位饱经风霜的法律教授指导高年

级学生研修班课程一样,他不鼓励律师出头露面,他告诉当事人双方,他对

双方论述中哪些方面表示赞同,哪些又不能苟同,哪些方面需要加以澄清。

可看得出他对结论究竟应如何不作先入为主的定见,他是真心实意地想主持

公允。他的“研讨会”开了大约个把钟头,然后对德肖微茨说,本案是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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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最有趣的刑事案例。

几天后,尼克森法官的裁决下达了。在他的司法生涯中,他第一次签署

了人身保护令,命令州法院必须保证马尔的人身自由,除非纽约州法院允许

对他的案子进行重审。

尼克森法官裁定,美国宪法中“既定程序”条款给予马尔要求对他的谋

杀未遂罪指控进行新的陪审团审判,除非州法院可以证明原来的陪审团已经

掌握马尔向盖勒开枪时就认为盖勒还活着,并且有杀害他的意图。裁决进一

步判定,任何这方面的结论都必须根据法官就这方面的法律向陪审团作出正

确的表述才可做出。他随后得出结论,马尔谋杀案一审中的陪审团之所以得

出马尔有杀人故意的判断,是因为法官指示他们“每个人都可以推定有意达

到自己行动自然的可预见的后果”。因为这种推定在谋杀未遂案中是不适当

的,所以“根据宪法既定程序条款,这种认定不能成立。”

这个裁决对德肖微茨来说是大获全胜。马尔案可以重新审理了,这正是

申诉的目的。

可这案子仍未结束,州政府可以对人身保护令表示异议,向联邦法院上

诉。上诉地点是联邦第二巡回区上诉法院——跨过东河到曼哈顿即是。哪知

州政府在第二巡回区上诉法院再次败诉,它仍可以请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进

行复查。政府要求最高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复查的成功率——特别是在伯格

首席大法官治理下的最高法院——比辩护律师要求进行复查的成功率不知高

多少倍。

思前想后,德肖微茨决定给地区检察官写封信。

信中写道,马尔的罪行是六年前犯的,马尔在狱中呆了八个月,出狱后

找到一项固定的工作也有三年光景。如果州政府一定要上诉,须经过联邦上

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和地区法院的审理,“此案起码会再拖宕二年”:

在这种时候把他送回监狱要达到什么目的?这个将重过铁窗生涯的人与

受控参与一件多年前发生的悲剧事件的那个人已有天地之差。这只能是形式

上的法律胜利,而非实质上的法律胜利。

赫尔曼·布鲁克收到信后过了几天即给德肖微茨打电话。地区检察官尤

金·戈尔德向他的四个主要助手询问他们的意见。这四个人僵持不下——两

人主张庭外协议,另外两人主张把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去。后来地区

检察官亲自投票表决才决定州政府将与被告达成一项庭外协议,至少是在原

则上达成协议,现在是对协议细节进行讨价还价的时候了。

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建议马尔承认过失杀人罪。德肖微茨对此表示反对。

这样一来等于承认马尔杀了麦克,但他不能承认这一点,因为他从来不认为

麦克当时还活着。

德肖微茨提出一项反建议,即马尔承认犯有非法持枪罪。检察官办公室

断然拒绝这项建议,赫尔曼嘲讽说:“你们干嘛不承认犯有亵渎尸体罪呢?”

双方相持不下。在法律上没有一种具体的严重罪行可以既满足地区检察

官的要求,同时又允许法官作缓刑处理。

最后,德肖微茨半开玩笑地提议,“我们为什么不能创造出一种罪名

呢?”

赫尔曼问我:“这是什么意思?”

“那好,”德肖微茨回答说:“我们为什么不根据本案的具体案情创造

出一种罪名,比方说,未遂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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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看起来对此欣然乐意,尽管纽约州的法规没有这种犯罪规范,但

这种提法却符合逻辑。过失杀人是指由于疏忽大意而致人于死。马尔确实是

够疏忽大意的,即使是麦克在马尔向他开枪时仍然活着,即使马尔误认麦克

已经死了,马尔也很可能犯有过失杀人罪。因为那时麦克实际上已经死了,

那么马尔就自然而然地犯有类似未遂过失杀人罪。承认这个“罪行”使法官

有机会对被告判处缓刑,这样也给地区检察官一个台阶,宣布被告已经承认

了一项可以致人于死的重大罪行。双方在这个基础上达成了协议。

1970年12月4日,惨案发生六年后,马尔回到布鲁克林的纽约州最高

法院,承认他犯有“二级未遂过失杀人罪。”当布朗斯坦因法官向马尔解释

这项“犯罪”的内容时,他语塞不止:

倘若认定你犯有未遂过失杀人罪,你就必须在1973年12月22日在金斯

县,确定无疑地鲁莽地——毫无疑问地企图鲁莽地——真要命——确确实实

鲁莽地企图用致人死命的武器,即一只上膛的手枪致麦克·盖勒于死。

这桩两次被杀害的尸体案终于了结。该案因为德肖微茨的辩护而成为法

律史上的名案。这个案例将载入全美所有法学院的刑法案例集中,在课堂里

进行讨论,使一代又一代的法学院学生迷惘惶惑。

【评析】

这个案例以及数次在法庭上的辩论,无疑具有相当典型的意义。它是复

杂的,同时又是耐人深思的。可敬佩的是辩护律师德肖微茨不屈不挠的执著

精神,不断地去探索法律上的一些难点和盲点,丰富了我们对人类自身的认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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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夫的凶手不是人而是一种心理

案情梗概

1981年1月15日,美国休斯顿某刑事法庭指控凯瑟琳·赫伯费尔特谋

杀自己的丈夫费朗克·桑狄福特。此案在美国引起轰动。

凯的丈夫弗朗克是一位医生,作为医生,弗朗克有很高的声誉,然而作

为丈夫,弗朗克对凯的殴打和辱骂却令人发指。凯在忍受长期虐待后,提出

离婚,在这期间——1980年1月29日,凯在极度惊慌之中杀死了刚下班归

来的弗朗克。

起初,凯绝对相信自己有罪——她是一个糟透了的妻子,她谋害了一个

伟大的生命,她应该受到惩罚。辩护律师玛丽安·罗荪觉察出凯的不正常心

理,她特意请来一位精神病专家利奥诺·沃克。凯经过与专家两天的谈话,

开始认识到自己的婚姻确确实实很不正常。1981年1月15日审判开始时,

凯已和律师取得一致看法,她要以自卫为理由为自己的无罪辩护。玛丽安·罗

荪要说明弗朗克·桑狄福特在婚后从肉体上、感情上和心理上摧残了他的妻

子。他已把凯驱赶到绝望的边缘,直到把她推进无底的深渊。他对凯的刻骨

仇恨引起了她一股突然的反冲力,这股力量如此强烈,以致逼迫她铤而走险,

最终把她变成了他自己的死刑执行者。

法庭上,以咄咄逼人的麦克·阿诺德检察官为首的警察当局声称这是一

起预谋杀人案,他们拿出爆炸性材料:警察当局掌握弗朗克给他朋友的一封

信,信中说他爱上另外一个女人,名叫莉查的心脏病医生。警察当局要指控

凯虽然以前提出离婚曾遭到她丈夫拒绝,但这次她丈夫为了和另外一个女人

结婚提出离婚使得她异常气愤,于是故意杀死丈夫。

在警察局盘问凯时,一些最富有戏剧性的证词出自凯本人之口。凯害怕

作证。她怎么能让别人理解她和弗朗克的关系呢?然而她知道要拯救自己的

生命,她只得公开她曾希望无人会知晓的那些丑事。

1963年7月17日,在一个女朋友哈里斯双亲举办的星期午餐会上,凯

遇到了弗朗克。弗朗克个子高大,有着深色的皮肤,带着动人的微笑,高雅

而富有魅力。相识的第一天,弗朗克就试图与凯在游泳池中发生性关系。凯

设法挣脱开,内心却被弗朗克迷上了,她一直为此事保密,而且两人关系日

益亲密。

“他是我遇到的人中最英俊和最迷人的。我知道自从我遇到他的一刹那

起,我就被他所主宰。而且我愿意受他主宰。性关系随即就发生了。”

弗朗克进入凯生活的7个月之后,凯的母亲得了病,弗朗克带来一瓶药。

凯给母亲服了第一剂药,不想,第二天早上,母亲反而病情转危,去世了。

这以后弗朗克很快开始企图控制凯的生活,譬如:他不喜欢凯的体型变

坏。凯回忆说:“他总是给我各种药片,对他来说,我要么是太胖,要么是

太瘦,否则就是看上去太疲倦了,所以我就服用节食药片或安眠药。我成了

个药罐。有一天他干脆搬来和我同住。”

就这样,凯接受了弗朗克的支配。当她怀孕时,弗朗克说他将为她做人

工流产 (那时尚不合法),因为只有当他们有钱和有社会地位时,才能结婚

和生孩子。尽管凯想要这个孩子,她还是能理解弗朗克的观点,她做了人工

流产。弗朗克亲自做了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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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6月21日,凯与弗朗克正式结婚。他们婚后仅仅一个星期,打

击就开始了,弗朗克经常毒打凯,并告诉凯,每个妻子都要挨顿打来领略丈

夫的权威;在度蜜月的时候把她推下海……平时禁止凯外出,他反对生孩子,

却不断辱骂“你连孩子也不会生……”,他漠然地看着凯大量吞服安眠药。

凯起初忍受着,甚至认为自己理应受到这些殴打和辱骂,她永恒的希望是如

何使自己停止犯错误,能开始取悦于弗朗克。当她绝望时,她又不止一次鼓

起勇气提出离婚,这一切反而招致弗朗克变本加厉的虐待。

检察官的质问异常严厉,问凯为什么不干脆解除婚姻关系。

玛丽安·罗荪开始为凯辩护。她把会晤过凯的心理学家和受凌辱妇女问

题著名权威利奥诺·沃克教授请到法庭上来。

沃克博士描述了“遭毒打妇女”的心理综合症。她说当经常重复出现打

人现象时,那个妇女可说是“遭毒打妇女”。夫妻关系正常的愤怒感情和“严

重的心理干扰”是完全两样的。如果女方相信她可能死去或者男方威胁要杀

她,那就可以认为是“严重的心理干扰”。威胁常被认为比肉体折磨更为严

重。

凯听着利奥诺·沃克的发言,她像是在听播放往昔生活的录音。玛丽安·罗

荪问沃克教授怎样评价凯·桑狄福特。

沃克教授举了游泳池事件:“在此事件中她意识到他性格中确有些卑鄙

的东西,但又认为他行为中还有许多积极的东西。我猜想他坚持不懈地追求

她,是她继续会见他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他常向她送鲜花,这是他双重

人格中迷人的那一面。暴力不是持续不断地而是断断续续地发生着,只是事

后看来,我们可以发现它是周期性地循环着的。凯的流产也是很有意义的。”

“为什么?”玛丽安·罗荪问。

“唔,那时流产是非法的,对她来说是件非常隐秘的事。桑狄福特医生

本人给她做此手术这一事实在某种意义上几乎把他俩结合在一起了……对她

说,这是使她失去自主的最为关键的事件。这宛如他把她唬住了,或者说在

某种意义上强迫她相信他完全控制了她,她此时完全屈服了。

“那么如何解释她开枪打弗朗克前的那几分钟呢?”玛丽安问

“我相信她那晚充满了恐惧。关键在于她那一时刻真的以为他要杀她

了。”沃克说。

阿诺德向沃克发问:“当桑狄福特医生走上扶梯平台时,他拿着杯酒、

杂志和一盒香烟,手里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球拍,这一切在你看来他是否像个

拿球拍打妻子的人呢?”

沃克:“据我所掌握的情况,我认为桑狄福特夫人以为他上楼来打她是

个合乎情理的感觉”。

玛丽安又请出和弗朗克一起工作的几个护士。她们证词的结论是:“和

这位医生一起工作过的人认为他不是个心平气和的人”,“他在别的医生和

护士中的名声是坏的”。出庭替被告说话的证人里最主要的是大名鼎鼎的丹

顿·库拉医生。他是弗朗克的上司。库拉医生说弗朗克因为发展他的事业几

乎要疯狂了。

“你是否觉察到他身上有一种你们称之为偏执狂的迹象?”玛丽安·罗

荪问。

“是的,反复看到。”库拉医生回答,“他会给我谈那些阻止他发展的

人,这里有心脏病医生、行政人员、护士。”库拉医生说他“在弗朗克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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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他有时也劝他平静下来。”他也曾劝他到别的地方找工作,因为“他

想当主要负责人,而我告诉他只要我负责,他只能当第二把手,或者是三、

四把手。”

玛丽安接着告诉库拉医生,凯声称弗朗克买过一把手枪,并告诉凯说他

要杀库拉医生。她问库拉医生是否相信弗朗克能够干出这样的事来?库拉回

答他不是不相信弗朗克会向他妻子讲这类话,但他认为弗朗克没有实践他想

法的勇气。

警察当局叫来了替弗朗克辩护的其他证人——大量对于弗朗克热情洋溢

的证词来自许多意大利的名流和他以前的病人。其中有位弗朗克的年轻朋友

和同事罗贝托,他作证说弗朗克告诉他,他要和一个27岁名叫莉查的心脏病

医生结婚,并打算去意大利。

接着警察当局出示了弗朗克写给他朋友的一封“爆炸性”的信件,此信

说他爱上了莉查,准备马上离开他妻子,“她(凯)好久没有参与我的职业

与感情生活了。分离已考虑多年。”

被告方面和警察当局向陪审团作总结发言的时刻到了。玛丽安·罗荪面

朝陪审员:“不是每一件杀人事件都是谋杀,”她说,“法律允许自卫。凯·桑

狄福特受法律保护,有不受她丈夫毒打的权利,有自卫的权利。她不仅没有

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她是个受害者。据我看,凯那晚不用那把357号手

枪来自卫,今天受审的可能会是另一个人,而凯·桑狄福特已经死了。”

麦克·阿诺德对陪审团说他不接受被告把此事说成是一个疯子噌噌上楼

要用网球拍子打他妻子的解释。他说:“对于一个已经在医院里干了12个小

时的人来说,正常的做法是坐下休息,喝一点东西,抽支烟,看看杂志。这

就是物证表明这位医生想做的事……凯·桑狄福特利用这个机会杀了她丈

夫。”

“我认为凯可以忍受弗朗克和别的女人相好”阿诺德说,“我认为使她

无法忍受的是她帮助他达到了他目前的地位,而今却突然要和她离婚搬到意

大利去。这完全摧毁了她的世界……这是她无法忍受的,这就是为什么她要

把他杀死的原因。”至于那自卫的

说法,他问道,为什么她从来不和别人谈及她挨打,甚至连警察局也不

报告呢?”

1981年2月5日,陪审团经过仔细讨论后复庭。法官宣读了判决:犯故

意杀人罪。

然后陪审团还得再退庭考虑这一判决。在这期间。被告方面有权提出减

罪理由以求宽恕,可以把提交关于凯的良好品行的证词的证人叫到法庭上

来。第二天法庭上挤满了关于凯的品行的证人。

陪审团成员依次入庭时,那一刻大家心都吊了起来。然后法官讲出了这

一魔术般的词:“缓刑”。——判缓刑,罚款一万元。凯自由了!

【评析】

凯瑟琳杀死了自己的丈夫,警察当局以谋杀罪控告了她,这个案子在常

规看来无论如何是应该能成立的。但凯瑟琳在其辩护律师的辩护下赢得了自

由,这说明辩护是相当成功的。辩护律师玛丽安·罗荪在心理学家沃克教授

的帮助下,向法庭指出:“不是每一件杀人事件都是谋杀。”杀死凯瑟琳丈

夫的不是凯瑟琳而应该是:“遭毒打妇女”的心理综合症。这个说法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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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觉得是在狡辩,但律师和沃克教授的争辩无疑还是赢得了法庭和群众。

这样,这个案件的凶手就成了无法捉拿归案的了。这个案件的辩论说明,随

着人类对自身认识的不断深化,借以分析人类动机的理论武器也不可避免地

会愈来愈多地出现在庄严的法庭之上。一些传统的案例剖析模式将不断受到

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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