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雄辩:正义对抗非正义 .2
4日被捕后在法庭上的答辩和申诉。
布罗兹:尽管我承认公诉人对我的指控,但我不认为有罪,因为我认为
这个法庭无权审理,只有党的法庭才有权。我承认,我是非法的南斯拉夫共
产党的党员,承认我传播共产义思想和宣传共产主义,并一再指出资产阶级
对待无产阶级是多么不公正,这一切我都是在各种会议和同别人的谈话中这
么做的。我说不清所有这些会议是在哪里举行的。1921年,共产党被解散,
从合法变为非法,自那时以来,我就一直这么做。
主审人:你是否知道《国家保卫法》?是否知道《国家保卫法》禁止从
事任何共产主义宣传?
布罗兹:我没有看过《国家保卫法》,不过,我知道,我的行为是触犯
这一法律的。我认为,自然规律强于一个阶级为了压迫另一个阶级而制订的
法律。为了自己的理想,我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
主审人:关于炸弹和找到的那些书籍,你知道些什么?
布罗兹:我是在10个月以前经库尔蒂奇介绍,认识安务里亚·博日奇科
维奇,我欠库尔蒂奇2000第纳尔,他要我把这笔钱交给博日奇科维奇,由博
日奇科维奇把钱寄到达尔马提亚,寄给他(库尔蒂奇),他被流放到那里。
1928年6月,我向博日奇科维奇租了一间房间,一半供我自己住,另一半供
受警察迫害、来到萨格勒布的我的同志们住。六七两个月,我付给他300第
纳尔。我在这间房间里住过三四回。我把各种人送到那里过夜。不过,这些
人的名字,我不想说。我知道在那里找到的共产主义书籍,是我的同志们带
到那里去的,这些同志的名字我不想说;但是我并不知道这些书籍正好带到
博日奇科维奇家里,我还以为,这些书籍被带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警察在
那里进行了搜查,发现了这些书籍,我才知道,这些书籍被带到了博日奇科
维奇家里。我不知道,这些炸弹或许是故意放进去的。我和我的同志们在博
日奇科维奇家里没有干过什么事,博日奇科维奇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在被捕
前几天,我让弗拉尼亚·诺沃塞利奇去博日奇科维奇那里,这是真的。我是
偶然遇到诺沃塞利奇的,他告诉我,他从德国回来了。我就让他去博日奇科
维奇那里。我承认,我的同志们通过可靠的途径、可靠的人送去了共产主义
书籍,而由我负责转送这些材料。
主审人:你的笔记本上的一些记录是什么意思,例如R1.25B?
布罗兹:这是运送共产主义书籍的代号。我承认,发现的书籍只是我和
我的同志们为进行共产主义宣传而散布的书籍中的一部分,这些书籍的包装
同警察发现的那些书籍的包装是一样的。
公诉人: 26L,80L是什么意思?
布罗兹:这是《列宁主义基础》一书的代号。这本书送往各地,但是是
从哪里送来的,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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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RI, RII,B是什么意思?
布罗兹:我不能说。
公诉人:关于南斯拉夫共青团中央执行局决议,你了解什么情况吗?
布罗兹:关于南斯拉夫共青团,我一无所知,尽管南斯拉夫共青团是同
党有联系的。我知道,南斯拉夫共青团也得到南共中央的《公报》。
公诉人:从你身上搜到的收据是些什么收据?
主审人:你是如何被抓到的?
布罗兹:我被捕的那个夜晚,有一个人告诉我,让我去维诺格勒大街46
号。我现在认为,他是警察和密探。我去了那里,就被捕了。说警察在我身
上搜出了共产国际执委会的信,这是假的,是警察强加于我的。
公诉人:你的笔记中写有“党的领导对事件和SDU的政治态度的立场”、
“改组支部和区”等字样,这是什么意思?
布罗兹:这是关于我要在南共代表会议上发表讲话的笔记。
主审人:你上过什么学校?
布罗兹:我上过4年小学和2年平民中学。后来我去学手艺。学完手艺,
我就去国外,后来参加了战争,被俄国俘获,成了俘虏。我于1919年回国,
在别洛瓦尔当了4年机械工人,后来到克拉列维察造船厂,到贝尔格莱德和
萨格勒布干活,但是由于参加工人运动,总是被解扈。我是共产党人,因此,
我宣传共产主义思想。我宣布:如果资产阶级继续掠夺人民,那就要用武力
来夺取政权。只有用武力来粉碎武力。我认为,炸弹是警察故意放的。
主审人:南共同莫斯科是否有书信联系?
布罗兹:有。我们同莫斯科有书信联系,因为我们是他们的组织。
主审人:你是否了解今年6月20日以后散发的传单?这些传单号召人民
举行暴动。
布罗兹:我知道这些传单,但是是谁起草了这些传单,我不想说。我没
有起草这些传单。
主审人:你曾遭到殴打吗?
布罗兹:我已经对预审法官说过,暗探安祖洛维奇把我捆得很紧,我的
双手都发紫了。
公诉人:你为什么带枪?
布罗兹:我带着上了子弹的手枪是为了自卫,我没有持枪证。在警察局
里,里马伊用拳头打我的头,又用椅子打我的胸部,把我打伤了。我要求医
生来看病,他们不同意。
主审人:你是否对博日奇科维奇说过,你将自首?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警察是否也追捕拥护资产阶级政党的工会会员?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你是否也让受警察追捕而又不是共产党人的工人去博日奇科维
奇的住所?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博日奇科维奇那里是否有胶版印刷机和打字机?
布罗兹:没有。
辩护人:对你的搜查是如何进行的?
布罗兹:是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进行的,也没有提醒我,我可以反对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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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主审人:博日奇科维奇和埃娃·科普里夫尼亚克是否知道搜出来的材料?
布罗兹:他们不知道。
【评析】
铁托面对法庭主审人,态度是坦诚和光明磊落的,他说:“我承认公诉
人对我的指控,但我不认为有罪,因为我认为这个法庭无权审理,只有党的
法庭才有权。”他公开宣称:我是共产党员,要用武力粉碎掠夺人民的不公
正制度,为了理想,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充分利用敌人的空隙,尤其是
缺乏作为立案依据的物证和人证,对法庭判决本身作了根本否定,言之有理,
持之有据,显示了他大智大勇的革命精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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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林的辩护别有意味
案情梗概
布哈林 (1888—1938),联共和共产国际著名政治活动家。大学时代投
身反对沙皇的斗争。1906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908年放送为该党莫
斯科委员会委员,多次被监禁流放。布哈林曾被列宁称为“党的最可贵的和
最大的理论家,全党所喜欢的人物”。在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提出了一系
列新观点。30年代,在斯大林的“大审判”中首当其冲。1937年1月被捕,
放指控犯有“参与托洛茨基的恐怖、间谍和破坏活动”罪。为了保护妻儿不
再受害和争取公审 (当时如果预审不招供,就会暗中处决),布哈林在秘密
审讯时采取妥协立场,抽象而含混地应付一切指控。
1937年3月12日,布哈林被带到了公开审讯他的法庭上。他利用被告
有向法庭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具体地推翻了一切指控,说明事实真相,
为自己进行了最后的辩护。
布哈林说:“我承认,我犯了背叛社会主义祖国的弥天大罪,……还承
认,我犯了组织一个阴谋进行 ‘宫廷政变’的罪。顺便说一下,这就证明国
家检察长在其起诉演说中所说的许多话——他硬说我摆出一副纯粹的理论家
的姿态、哲学家的姿态等等——是不正确的。……我曾经说过,现在我再说
一遍:在反革命的事务中,我是一个领导人,而不是螺丝钉。由此可见,正
如每个人所明了的那样,有许多具体事情我不可能知道,而且我的确不知道,
不过这并不能抹去我的责任。”
法庭指控布哈林一旦战争爆发便向德国开放战场,执行失败主义的方
针。
布哈林说:“我承认,我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对失败主义的方针负有责
任,……不过我要肯定地说明: (1)我个人并不持这样的立场;(2)关
于开放战线的话不是我说的,……(3)如果说李可夫第一次从我那里听到这
话,那么,我再说一遍,那是我在同托姆斯基谈话时重复对方的话。”三点
具体说明顿然使前述的认罪成为空话,至于托姆斯基,他当时已自杀,死无
对证。
法庭指控布哈林进行破坏活动。
布哈林承认对此“负有责任”,“尽管我个人并不记得曾发出过关于搞
破坏活动的指示”。没有发出过指示,负有责任又从何谈起呢?!对于法庭
提出的那么多“证人”,布哈林反驳说,他作为“破坏活动的一个领导人”
与组织成员至少应互相认识,可是自己却是从起诉书和法庭上才第一次知道
和见到他们。布哈林具体否定了一连串的“证人”,因而也就基本否认了起
诉书中所提出的罪行。
法庭指控布哈林与外国情报机关有联系,秉承外国情报机关的旨意杀害
基洛夫、高尔基等人,并图谋在1918年时杀害列宁、斯大林。
布哈林分辩道:
“霍贾耶夫硬说,我曾经叫他与英国的坐探取得联系;伊克拉莫夫则说,
我曾经告诉他,对于英国来说土耳其斯坦乃是一块肥肉。实际上,这与真实
情况相差十万八千里。我曾经告诉霍贾耶夫说,要利用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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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决否认参与过杀害基洛夫、明仁斯基、古比雪夫、高尔基、马克西
姆·彼什科夫。亚戈达供认,基洛夫是根据 ‘右派一托派集团’的决定而被
杀害的,对此我毫无所知……”他指责检察长“把还有待于证明的东西当作
已经证明了的东西接受下来”。至于图谋杀害列宁和斯大林,布哈林指出,
列宁1918年时在党中央委员会并不占多数,如果想要夺权,根本用不着逮捕
和杀害,而斯大林那时的地位不显要,就更谈不上谋害了。
检察长问:“你们的反苏维埃活动实际上是怎样实现的?”
布哈林从容答道:“那就请允许我列举一些纲领性要点。……如果从实
践的角度概括我的纲领性方针,那么,在经济方面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善于
经营的个体农夫,减少集体农庄,实行对外国的租让制,放宽对外贸易垄断
制,结果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化。”清醒的听众明白,布哈林所供述的恰恰是
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这怎么是“反苏维埃活动”呢?
在布哈林的通篇讲话中,他的语言是心平气和的,他“完全不感到害怕,
而只想在全世界面前把自己的情况原原本本地说清楚”。(一美国记者语)
布哈林蔑视一切并利用机会愚弄检察官。当检察长从与外国间谍机关有无联
系的角度提到奥地利时,布哈林幽默地说:“同奥地利警察局的联系,就是
我曾在奥地利的要塞中被关押过。”又补充说:“我在瑞典坐过牢,在俄国
坐过两次牢,还在德国坐过牢。”检察长要求布哈林明确回答某次秘密谈话:
“我问的不是一般的谈话,而是这一个谈话。”布哈林嘲弄地说:“在黑格
尔的《逻辑学》中,‘这一个’被认为是最难的……”检察长气乎乎地对法
官说:“我请求法庭向犯人布哈林说明,他在这里不是哲学家,而是罪犯。”
作为革命家和思想家,布哈林曾有过无数次的公开演讲。但是他明白,
这次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次发言了。
他饱含感情地说了一些话:
“我曾3个月拒绝说任何话。后来我开始提供口供。为什么呢?因为我
在被监禁时对自己的整个过去作了重新评价。因为当你问自己 ‘如果说你一
定会死去,那么你为什么而死?’的时候———片绝对黑暗的空虚就会突然
清清楚楚地出现在你的面前。……相反地,正在苏联发出光辉的每件积极的
事情,都要求一个人应具有新的宽阔的胸怀。归根结蒂,就是这一点使我彻
底解除了武装,使我向党和国家屈下了我的双膝……
我的滔天罪行数不胜数,特别是在苏联的新的斗争阶段上……
我正是怀着这样的认识等待判决,事关重要的不是一个悔改的敌人的个
人感情,而是苏联欣欣向荣的发展及其国际意义。”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布哈林在受审时“一刻也不停地忙碌着,念
着他在整个审讯期间仔细地记下来的笔记”,用“连珠炮似的逻辑推理和蔑
视语言”回击对他指控的人,“致使整个法庭上的人都听得入了迷”。
布哈林最终还是被判死刑。
1988年2月5日,苏联塔斯社宣布:苏联最高法院已为布哈林等20人
平反和恢复名誉。布哈林冤案终被昭雪。
【评析】
布哈林在最后的陈述中,他一方面承认自己犯了“弥天大罪”;另一方
面,又说许多具体事情“的确不知道”。比如对法庭指控他执行失败主义方
针,他抽象地承认在“政治上和法律上负有责任”,但在具体说明中又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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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承认化为子虚乌有。这是布哈林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论辩策略。连苏联当
时的《消息报》都说:“布哈林的一切回答都是以这个策略为指导。没有一
句直接的回答。……他用科学形式的语言把对他的控告搞乱,表面宣称他对
一切负责,可是亿把一切具体的控告都推翻了。”布哈林就凭这种抽象承认、
具体否定的论辩手法,为自己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辩护语言平静中含有尖
刻的嘲弄、严密的推理,别有一种风格和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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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律师为进步学生毅然出庭
案情梗概
1920年初,北洋政府想以出卖国家主权的方式与日本直接交涉青岛问
题。消息传来,北平学生于2月4日再次聚集天安门广场。他们发表演说,
散发传单,斥责卖国,为国家之危痛心疾首……然而,腐败政府却派出一千
多名武装军警,东西合围,把学生逼进天安门里软禁至半夜强行遣散。就在
学生摸黑回家,拥挤混乱之际,军警们趁黑乱“摸索”逮捕了蔡咸章等40
名学生。
北平地方检察厅指控学生“胁迫政府”、“抗拒解散”,以“骚扰罪”
为名,向北平地方审判厅提起公诉。学生决心向北洋政府抗争到底,经过研
究,聘请当时北京著名的刘崇佑律师为他们出庭辩护。
刘崇佑先生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出庭。
辩护中,刘崇佑概举当时形势,指出:当前,日本对我国威逼利诱致使
山东青岛前途危急,此为人所皆知。青年学生之所以聚在天安门广场讲演,
就是因为看到外交之紧要,意欲唤醒民众。如此正义之举,怎么能施以刑
罚?!
地方检察厅指控学生“胁迫政府”、“抗拒解散”。
刘崇佑据理驳诘:由于政府在外交上软弱无能,国运危急,故学生们集
会讲演,以图唤起民众,共作政府之后盾,这正是国民的正当行为,怎么能
说是“胁迫政府”呢?
至于“抗拒解散”,更是莫须有之事。在学生集会整个过程中,政府根
本没有下令叫学生解散过。既然没有下过解散之令,“抗拒”一说又从何而
来呢?
刘律师继续说道,恰恰相反,军警们不但没有让学生解散,反而把学生
包围在天安门内拘禁了一天。直到天黑,还抓了40个学生。这种逮捕是毫无
道理的,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既然起诉书所依据的逮捕公函是错误的,则
起诉书所叙述之事实,岂有不错之理?
检察厅指控被捕学生“从旁助势”、“闻风而至”。
刘律师严词反驳:《刑法》(指北洋政府的《暂行新刑律》)中所称的
“助势”,须有助的行为。而起诉书中指责未演说的学生为“助势”,岂非
咄咄怪事?既未演说,何来“助”之实况?
至于“闻风而至”,更是荒诞不经。如果这也能定罪,则当时过路的行
人闻声而来,驻足而听者不计其数,莫非都是犯罪分子?官厅何不把他们统
统捕而治之?
说到这里,刘崇佑的话转向被捕的40名学生,他分析道:检察厅认为是
犯罪,那么,至少应有犯罪主体吧,而警方所抓的40人,不是在白天集会,
而是在半夜驱散学生时,乘黑暗混乱而“摸索”抓到的。这样抓来的人与犯
罪之主体岂可同日而语?倘若仅仅因为被抓来了,就可定为罪人,则岂不等
于说,确定犯罪可以不依事实,而仅依是否被捕为据吗?!似这般定罪方法,
恐怕找遍全世界也难找到第二个!
最后,刘崇佑律师总结指出:这桩由检察厅提起公诉的案子,既无犯罪
之事实,又没有确定的犯罪之主体,牵强迁就,姑以成狱,这样造成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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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案又是什么?
刘崇佑律师的发言逻辑严谨,驳诘深刻,把公诉人驳得瞠目结舌,无言
以对。旁听群众无不为之赞叹称誉。虽然,唯北洋军阀之命是从的北平地方
审判厅最后还是以“聚众图扰,威胁政府”的妄加罪名,分别判处了蔡咸章
等爱国学生以有期徒刑和拘役,但是,刘崇佑作为进步律师的正义之举,却
受到了舆论界的普遍赞誉。
【评析】
刘崇佑律师为进步学生的辩护,在当时的律师界有很大的影响。在法庭
上,刘律师针对法座所指控的罪状,这一反驳,他力陈学生议政是爱国之举,
绝不是犯罪,又据理驳诘检察厅指控的学生“胁迫政府”、“抗拒解放”、
“从旁助势”、“闻风而至”等罪行,首先从事理方面驳倒对方,然后又揪
住军警在黑暗中“摸索”抓人不放,推出被捕者是否属“犯罪”之人尚难定
论。这两个辩论角度都抓住了要害。一桩案子,既无犯罪事实,又无犯罪主
体,岂不是荒唐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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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处长,任何车辆都得给我让道!”
案情梗概
1922年5月初的一天下午,京汉铁路局警务处处长魏学清的老大爷进城
看戏,雇湖北籍工人黄得发和江友才给开压道车。魏老头急于去看某个女演
员的戏,一路上催促黄、江加紧摇车。这时,迎面开来了一辆军车,按照铁
路的规章,压道车必须让火车,黄、江要扶魏老太爷下车,魏老太爷不肯给
军车让道,黄得发急跳下车,魏老太爷死死拖住江不放,一瞬间,两人都碾
死在车轮底下。事故发生后,魏学清秉承上司的旨意,妄图借机挑起湖北籍
和福建籍工人之间的矛盾,以达到破坏工会成立的可耻目的。他诬陷工人黄
得发是杀人凶手,私设公堂,准备召开工人大会后枪毙黄得发。
这时,施洋律师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为工人辩护:
“当天下午六时左右,江汉铁路机厂的工头胡大头跑到工人黄得发、江
友才家里,用威逼利诱的办法,叫黄、江二人去车站替魏处长的父亲开压道
车。魏处长的父亲因急于去新市场看女伶风骚泼旦 ‘夜明珠’的上场戏,一
路迫令黄、江二人加紧摇车。这时迎面开来一辆军车,按照铁路行车规章的
惯例,压道车必须让火车,所以黄、江二人准备下车让路,但是魏处长父亲
急于看 ‘夜明珠’的上场,迫令黄、江二人继续往前开车。黄、江二人向魏
处长的父亲委曲陈辞,还扶他老人家下车,但这个老人蛮不讲理,破口大骂,
说什么‘我的儿子魏学清乃是京汉铁路总局的警务处长,手里握着好几团人,
任何车辆见了我老太爷一律得让路……。’他一面谩骂,一面用手杖猛击黄、
江二人,这时眼看着火车已迫近压道车,黄得发不得不跳车逃命,江有才被
魏处长的父亲拖住了,一齐辗死在火车轮下。这就是全案的经过。这难道还
不明白吗?真正的杀人凶手是谁呢?难道是黄得发吗?当然不是!真正的杀
人犯正是魏处长那位已经死去的父亲!工人弟兄们,哪个父亲不爱孩子?哪
个儿子不爱父亲,父亲被谋杀了,做儿子的能俯首贴耳不表示抗议吗?不能!
但江有才的儿子还未满周岁,他不会说话,他生在穷苦人家里,吃不饱,穿
不暖,他现在病在母亲的怀抱里,除了干嚎之外,作不出任何表示。工人弟
兄们!哪位妻子没有丈夫,哪一个丈夫没有妻子?她没有了丈夫,她的丈夫
江有才被魏处长的父亲谋杀了,她难道甘心俯首贴耳地不表示反抗吗?不
能!但是,她毕竟不敢有所表示,她从小受尽了有钱有势人的压迫,她从小
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她体弱,她胆怯,她现在除了悲痛啼哭之外,作不出
任何表示。难道这是公道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为死者伸冤吗?难道我们不
应该要求魏处长父亲的孩子魏处长负责赔偿死难家属的一切损失吗?还有,
工人黄得发因为遭受魏处长父亲的纠缠,不得已跳车受伤,请看,他现在左
额的鲜血未干,右腿和左肘部有伤痕。这难道也要他自己来负责吗?这难道
不应该由魏处长——你,负责赔偿工人黄得发的一切损失吗?”
施洋律师的滔滔雄辩,得到工人的响应,他们高呼:“应该赔偿一切损
失!”魏处长狼狈而逃。
【评析】
施洋律师的辩护在大量事实的基础上,披露了案件的真相,单刀直入地
点出了真正的杀人凶手,并合乎情理地代受害者提出了赔偿要求。整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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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严密,说理充分,一气呵成, 13个反问句,9个“难道”营造出了磅
礴的气势,令对手喘不过气来,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鼓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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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人讲外国的主义难道还不是卖国?
案情梗概
王若飞(1896—1946),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
1922年,与周恩来等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同年转为中共党员。历任中
共豫陕区委书记,中共中央秘书长,江苏省委常委、书记等职。1931年 10
月,王若飞在归绥(今呼和浩特)被国民党逮捕。
王若飞在绥远省伪高等法院受审时,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法庭斗争。
法官问:你参加共产党后有什么犯罪活动事实?
王若飞答:你身为法官,可懂得法律?
问:我是问你犯罪的事实!
答:我先问你,什么叫犯罪?
问:犯罪就是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
答:什么民国?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一批强盗!所谓“紧急治罪
法”,无非是保护帝国主义、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法律!试问制订这种法
律的时候,有哪一个工人、哪一个农民、哪一个其他劳动者参加过?你们执
行这种法律,只能说明你们是帝国主义、买办阶级、封建势力的工具,是他
们忠顺的奴仆而已!
问:我不管这些歪理,反正你有罪!
答:我有什么罪?我犯的是反对你们祸国殃民的罪行的“罪”!是反对
你们专制独裁、剥削人民、欺压人民、贪赃枉法的罪行的“罪”!如果你们
真是英雄好汉,如果你们还有一丝一毫的天理良心,咱们就到大庭广众之中
去,让群众评一评,是共产党犯罪,还是你们犯了十恶不赦的滔天大罪!
问:你这样目无法纪,我们不让你到街上去煽动群众!
答:原来你们的法律是见不得人的。
问:不许你这样说。这里不是和你开辩论会。我问你,你究竟干了哪些
破坏活动?
答:必须先弄清谁在犯罪,才能弄清什么是破坏活动!
问:这里是审讯,不是讲空话、唱高调!
答:我们共产党人从来都是尊重事实的。我讲的话,句句都有凭有据,
是全国人民众所周知的事实。回避事实、抹煞事实的正是你们。
……
法官先生,你们不是对共产党的活动很感兴趣吗?我今天打算谈谈这个
问题。不过,首先我要给你们讲一讲马克思列宁主义。
问:我们只问你关于共产党活动的事实,不谈什么主义。
答:先生们,我们共产党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
原理行事的,你们想了解共产党的活动,必须先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
共产党是适应中国的需要诞生的,中国共产党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建立起
来的。
问:对了,所以中国共产党是从外国来的,受俄国指使。
答:先生,你只是个地地道道的帝国主义的学舌人。你大约知道,现在
世界各国都有共产党。为什么呢?因为哪里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那些被
剥削被压迫者就必然要起来反抗,起来斗争,在斗争中必然要产生真正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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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自己取得胜利的组织,这个组织就是各国的共产党!
问:马克思、列宁都是外国人,一个中国人讲外国的主义,难道还不是
卖国?
答:法官先生,你简直太可笑了,可笑得令人齿冷。你竟然无知到这样
可怜的程度,真是令人惊奇。对你说话,我得讲一点普通常识:马克思是德
国的犹太人,他在德国不能立足,曾在巴黎进行过革命活动。后来又寄居在
英国伦敦。他在英国参加工人运动,英国工人阶级很欢迎他。照你的说法,
莫非英国工人把自己的国家出卖给马克思吗?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真理,
在俄国建立布尔什维克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反动的沙皇统治,赶走了德国侵
略者。难道列宁赶走了德国人,又把俄国出卖给德国人吗?先生们,马克思
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真理,哪国需要就在哪国发展,谁也阻止不了!
你不懂不要装懂,假装有学问。这样自欺欺人,除了给人增加笑料,别无好
处。
至于卖国,国民党蒋介石倒有大量事实。远的不说,就从“九·一八”
谈起吧……
问:停住,停止,不准再往下讲。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是犯法的。
再加上你这样咆哮公堂,侮辱党国领袖,早就够定罪了。
答:(冷笑)这就是你的奴才本色!你在真理面前是没有骨头的。
【评析】
王若飞的答辩是精彩的、有力的。一开始,他便反问法官懂不懂法律?
什么叫犯罪?然后反驳法官的回答,最后以“原来你们的法律是见不得人的”
做一小结。后来,他把敌人的法庭视为革命的讲坛,大义凛然地宣传马列主
义和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在论辩中连续使用两个反问句:“莫非英国工人要
把自己的国家出卖给马克思吗?”“难道列宁赶走了德国人,又把俄国出卖
给德国人吗?”痛击敌人的诬蔑,使法官理屈词穷。充分表达了一个无产阶
级战士大无畏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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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鸿昌,抗日和救国没有什么秘密!
案情梗概
“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山河破碎、国难当头,吉鸿昌将军在中国共
产党的感召下,抗日意向更加坚决。他积极从事抗日活动,于1932年8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成立了以冯玉祥、吉鸿昌、方振武将军为首的民
众抗日同盟军。从此,吉鸿昌将军驰骋长城脚下,英勇抗战,屡建战功。1934
年11月,吉鸿昌在天津租界遇刺受伤,14日被“引渡”给国民党政府。11
月23日在“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审理”吉鸿昌案。
吉鸿昌原打算援引法律条款为自己作无罪申辩。开庭前,他得知国民党
方面已发出“立即处决”的电报,明白所谓的“审理”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形
式。于是决心在法庭上痛斥国民党反动派。
审判长问:“吉鸿昌,你为什么进行抗日活动?快快招出你的秘密来!”
吉鸿昌随即高声回答:“抗日是为了救国,这是四万万人民的事情,是
最光明磊落的事情,有什么秘密?抗日救国是人人应知、人人能知的事情,
哪会有什么秘密?只有蒋介石和你们这班奴才,祸国殃民,残内媚外,和日
本人暗中勾结,干些不明不白的勾当,这才有秘密,才见不得人。”
审判官哑然。吉鸿昌侃侃而谈,他畅述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他的抗
日决心及抗日经过,最后他解开上衣,指着胸脯上的伤疤说:“看!这就是
我仅有的一点 ‘秘密’,是你们的军队勾结日本鬼子留给我的‘纪念’。”
审判官张口结舌,又突然厉声问道:“不要想用抗日来掩饰你的罪过。
你抗日就抗日好了,为什么要反蒋?作为一个军人,难道你不知道 ‘服从是
军人的天职’吗?”
吉鸿昌带着讽刺的口吻答道:“我吉鸿昌要抗日,蒋介石要卖国,我吉
鸿昌不得不为救国而讨蒋;我吉鸿昌要抗日,蒋介石迫害抗日,我不得不为
抗日而讨蒋。所以我的军队就叫抗日讨蒋军,这不是名正言顺吗?难道说,
你能指出来蒋介石有一点抗日的行动,或者有一点允许他人抗日的意思吗?
就拿你来说吧,如果你还有点儿中国人的味道,扪心自问,也不能不反蒋
吧?”
审判官无言以对,急忙改换话题:“那么,你是不是加入了共产党呢?
你抗日好了,为什么加入这个 ‘危害民国’的共产党呢?看,我们这里有张
慕陶证明你早已加入共产党的字据,你可不要想抵赖!”
吉鸿昌挺身反问道:“你说,我干嘛要抵赖?你说,你说……
审判官不知如何回答,吉鸿昌微微一笑:“谅你也回答不出来。对,我
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由于党的教育,我摆脱了旧军阀的生活,转到工农劳动
大众的阵营里来。我能够加入革命的队伍,能够成为共产党的一员,能够为
我们党的主义,为全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这正是我毕生最大的光荣,这
正是我不同于中国一般流俗军人的所在。我能够毁家抒难,舍身报国,拒绝
利诱,见危受命,这样来抗日救国,这也是党给我的感召,这正是党的意志。
你们说我们共产党是 ‘危害民国’,到底是谁‘危害民国’?试问,你们蒋
介石国民党干了些什么?你们当政七年来,掀起了无数次的内战,酿成了空
前的水旱浩劫,断送了东北三省,断送了热河、察哈尔,又快要断送华北各
地,你们的贪赃枉法的政治,你们的残暴专横的措施,哪一样不曾 ‘危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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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那一样不是 ‘危害民国’?我们共产党真心爱国家,为人民,在你们
蒋介石国民党背叛革命的时候,举起革命的大旗,在中华民族解放运动中不
怕牺牲,不辞艰苦,正是要保护民国!”
这时,审判官瞠目相视,茫然失措,审判官反而成了被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