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微上将的回电还以下面的语句作为结尾。
“敌人好象并不固执回到他们国内人数的绝对数字。是个人的权利优先还是全体利益优先的不同,这是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重大不同之处,因此重视个人权利的任意遣返的想法,对他们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严禁的主义”。
在板门店每天展开着不变样的舌战。
李代表的演说是很巧妙的,具有让第三者倾听了他的“联合国方面的提案极其不道德,是非人道的”主要论点之后,不能不相信“共产主义者是深切关心个人苦境的人们”这种程度的动人的力量。(美国公开史料)
有时当利比代表提出“希望给介绍一些实际例子”时,李代表很巧妙地避开提问,又开始了长长的演说,最后提出两、三个问题才好容易结束了讲话。接着又开始了下一轮的对答,这种对答作为这次谈判中的谈判技术和会话倾向直接了当的表现是广为人知的。下面是“1月23日关于第四项议程的第41次小组委员会会议记录”记载的一段双方的发言。
利比:“贵官经常是巧妙地避免直接回答我方的质问。而且擅长于经常附加上质问来谋求答辩。这就是贵官们的典型谈判方法。只是叫喊那是不道德的!那是非人道的!那是不公平的!那是不合理的!而不回答我们的问题。……为什么不回答我们的质问呢?是因为不能回答吗?”
李:“在会谈中我们发现的一件事就是在贵官们想要拖延谈判的时候,即使我们做了真实的回答也说我们没进行回答。而且当我们进行周密的质问时就说这次正在施放烟幕。……这种技术是贵官们的唯一武器,是只有贵官们才持有的特有的技能。……但是我们具有健全的常识。我们只热爱真理和正义。而且是立足于真理之上来办事的。我们只根据正义和真理来发言,来提出我们的主张!”
就这样,中朝方面继续坚决地反对任意遣返。当然其反对的根据就在于日内瓦公约的第118条。这个法律的根据,如前面曾谈到过的是没有怀疑的余地的。所以就是利比代表那样精明能干也没有办法推翻这个论据。
可是1月22日,从国务院送来了日内瓦公约解释文件。
现在这个时候才送来虽然是不可理解的,但却是事实。而且指出其第6条中“缔约国……在各条明文规定的协定之外,可以另行设立适当的规定事项,缔结其他的特别协定。任何的特别协定也不得对这个条约所规定的俘虏之地位造成不利的影响,也不得限制在这个条约中给予俘虏的权利。……”这样规定的条款,出主意说条约的精神在于保护个人,所以如果缔结一项特别协定,那么任意遣返就变为在法律上不和条约抵触了。
关于这个问题,美国公开史料评述说:“这样一来,联合国军在国务院的解释中找到了人道主义的论据就不必说了,而且还找到了相当的法律上的根据”,说明了联合国军任意遣返下定了坚定决心的过程。虽说是找到了法律上的根据,可是不会有中朝军就那么轻易地进行让步的希望吧,但是作为对任意遣返的主张苦于找不到法律根据的联合国军来说是会有顺水推舟之感的吧。这样,联合国军随着谈判的进行,任意遣返的决心变得越发坚定了。
另外,中朝方也强烈地反对宣誓释放。所谓宣誓释放是对同数交换剩下的俘虏,让其宣誓不再进行敌对行为之后任意地加以释放这样的联合国方面的提案。但是在双方交换的名簿中有着13.2万和1.1万人这样的差距,所以事实上是12万人以上的中朝军的俘虏成了宣誓释放的对象。所以李代表虽激烈地指责这是“单方面的要求”但还是能同意的。
乔伊代表也因双方的差额过大而认为是单方面的,对这个问题建议是从把宣誓扩大到全体俘虏呢还是撤回宣誓释放的要求呢这两者之间选择一个方案来解决。
对于这个宣誓释放,南朝鲜政府也是反对的,因为好容易才回来了的俘虏变得不能再拿起武器了是有些缺乏画龙点晴之憾的。而且也还考虑到中朝军特别是北朝鲜军,虽说是宣过誓回来的,可是能忠实地遵守而不将其再次编入军队吗,这样的保证一点也没有。李奇微上将同意在适当的时候撤销宣誓释放的要求,也就是进行让步。这是和李奇微上将与乔伊代表平素的言论行动不一致的。这样说是因为这两位首脑在“中朝方面把让步看做是软弱。只有以军事力量作为后盾的忍耐和坚定不移的不会造成误解的毅然态度才是能让中朝方面感应的唯一办法。……假如中朝方面不做进一步的让步,除去以充分的军事力量使其发生变化之外没有其他别的手段”这方面取得了一致的意见,还在1月25日向华盛顿作了报告(陆军部收第4540号),在1月下旬会见记者(《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杂志)时也曾作过说明。
这两个人在这时决定进一步进行让步的理由不得而知。但据传这两个人这时都对这次谈判感到有些厌倦了。可是有趣的是不久之后中朝方面对于宣誓释放表示了同意。好象谈判也同样是需要最后5分钟的。
五、骑虎之势
在1月份的谈判中成为联合国军苦恼的原因是完不成重新提出正确的俘虏名簿这样的约定。这是李奇微上将为了使联合国方面的主张带有权威性而对乔伊代表提出这个约定的,可是这个作业迟迟不见进展。由于要调查13万以上这样庞大数目的男女,俘虏的不顺从,印刷技术的缺陷等都赶在了一起,好容易把名簿做了出来已经是1月28日的事情了。
细节上的一致
在新的名簿中总共登记了132080人。其中包括中国人20720人,北朝鲜人为111360人,比12月13日提出的名簿还少394人。利比代表释解少了的理由是由于对扣压的平民又进行了分类的缘故,并提出要求说另外还有一份4.4万人的平民的名簿,因此也可以和贵军曾经公开发表过的那6.5万人俘虏的名簿进行交换。
李代表对这样的要求装做没有听到的样子,但可能是对重新提出名簿来而心情比较好吧,表示了进入商讨的意向并在2月3日提出了对应提案。
这个提案依然是坚持全体交换,对任意遣返一个字也没有提及,可是能够看出这是在任何俘虏遣返后不再从事敌对行动啦,附加上在中国和北朝鲜的红十字会员陪同下这样的条件之下接受国际红十字委员会的代表访问收容所啦,以及接受宣誓啦等等,也就是除交换原则以外的有关事项方面都做了大幅度让步的一个提案。
于是联合国方面考虑姑且先把交换方式搁置下来努力解决技术方面的事项,首先应具体规定宣誓的要领,2月4日提出了如下的两条。
1.宣誓只限于军人,不适用于平民。
2.这个宣誓只对朝鲜战场有效。
利比代表在解释这个提案的主旨时说:“成为俘虏的军人大多数是职业军人,所以‘不再拿起武器’这样的宣誓如果不仅限于朝鲜,就会剥夺了他们的生计之道。另外,平民在此之前并没有从事直接的战斗行为,因此从法律上来说让他们宣誓‘不再拿起武器’是不妥当的”,接着提议“技术方面事项的大部分已取得了一致,所以希望由参谋军官起草协定案”,李代表于5日表示同意,但叮嘱说“这不是我们承认把国际红十字委员会作为中立国的代理机关”。中朝方面的态度好象是只要贯彻原则(交换方式),细节方面事项的小异是可以容忍的。这可能是在实践所谓周恩来总理的“舍小异存大同”吧。
总统的决心
这样在2月5日,难以进展的俘虏问题除了交换的方式之外(这成了这次停战谈判中的最大的争论点)取得了妥协,因此乔伊代表提出了关于俘虏问题的总括报告,综合这个报告和其亲信戴维松上校的回忆,当时乔伊代表的想法有如下述:
“中朝方面丝毫也没有提出新的名簿,交还已编入北朝鲜军的6.5万人韩国官兵的意思。而且好象也没有考虑在最近的将来能达成双方满意的协定。”
“我认为中朝方面不能接受任意遣返,他们即使在其他方面让步,可是只有这一点是要坚决地死守下去的。而且联合国方面因为能够将任意遣返坚持下去这种主张的根据薄弱,就更加是如此。
说起来中朝军俘虏的大部分,并不是在和我们约好不予强制遣返之后投降的,而是因绝粮和缺乏弹药,或者是装备太坏从而丧失了战斗意志而投降的。……所以即使是实现了任意遣返,也不能设想在心理战方面会有什么实际的效果。
现在中朝军的阵地、补给物品、装备都很稳定,因此他们好象打算满足于维持现状,将谈判继续到时间对他们的谈判能起有利的作用时为止。停战谈判基本上是军事方面的这是没有错的,可是历史也显示了谈判会受到其他政治因素的重大影响,中朝方面就是等待这个。
所以为了解决剩下的争论焦点,除了用军事力量进行解决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假如用军事力量不能解决则应考虑再继续谈判”。
一看这个报告就会看出乔伊代表的精神疲倦,丧失了自信。特别是首席代表对任意遣返的论据表示怀疑,这可是个问题。
任意遣返没想到变成了一个大问题,而且陷入了僵局,因此开始想出这个主意的陆军心理战处长麦克库洛亚准将感到负有责任,从而提出了舍花摘果的代替方案。这就是“联合国方面同意全体交换,但是要在审查中将自己提出是被强制编进北朝鲜军的而且过去从未在北朝鲜统治下生活过的、和提出不愿意返回本国的这些俘虏继续扣留下来,以后如何处置作为政治解决的问题交付议程第五项的讨论。这样做就保全了共方的面子,以后的细节问题可以在参谋一级的会谈中加以讨论”这样的方案。
另外,在华盛顿的一部分首脑中,也曾研究过一些大胆的解决办法,二月中旬飞到东京的约翰逊陆军副部长助理和哈尔副参谋长就曾提出“在对俘虏进行过审查之后,将那些拒绝遣返回国的俘虏单方面予以释放,造成个既成事实怎么样。这当然会掀起一股抗议的浪潮,但事实上解决了问题。然后同意全体交换,不伤共方的面子就得了”这样粗鲁的建议。
但是性格耿直的李奇微上将对这些办法都不同意。以诚实为宗旨的他是不能用这些欺诈行为的。注重信义的他甚至连在交换前审查俘虏要回哪里去都反对。因为这样有可能让中朝方面理解成这是“被逼迫着作出的”。但是他还是考虑了在无论如何也要让俘虏进行选择的情况下,为了让中朝方面确信没有强制俘虏选择回到哪里去的事实,进行公开的短时间的审查,立即按遣返何处进行分开,可以证明并没有以任何形式对俘虏施以心理上压迫事实的审查方法。
当时李奇微上将考虑的解决办法是如下那样的(李奇微上将签了名的备忘录)。
1.在采取审查俘虏这种容易被怀疑的手段之前,提出飞机场问题,以承认恢复机场为条件迫使其接受任意遣返。
2.如果对方不接受上述条件就提出审查俘虏,和愿意遣返回国的俘虏进行全体交换。在即使这样共方仍坚持全体交换的情况下,作为最后的让步撤回飞机场问题,以求其接受前项。
这就是说他考虑和战术一样仅仅攻击一点和仅仅在一点上作交易不容易取得成功,因此想要和议程第三项剩下的争论焦点飞机场问题纠缠在一起来谋求解决。但他也想到了假如即使撤回了飞机场问题,中朝方面仍然坚持全体交换这样的情况下,请示美国关于任意遣返的最后态度。作为李奇微上将来说,好象是认为即使已做到这一步了仍然还不起作用,那就不得不放弃任意遣返了。但是他在内心中似乎是害怕在飞机场方面作了让步,又接受了全体交换,这样一来美国的面子将会变成怎样的呢。
可是杜鲁门总统的态度是随着谈判的演变只走强硬的这一条道了。他关于俘虏问题的基本想法做过如下的回忆。
“……最为顽固的问题是关于遣返俘虏的问题。”
“我们当然是切望把我们的俘虏接回来的。为有大量的关于共方对待俘虏非人道的证据和虐待的情报。”
“但是,共方拒绝红十字会访问收容所,……以后虽然提出了俘虏名簿,但上面仅仅登载了他们说过的俘虏数目的六分之一。而且他们还指责联合国军提供的名籍极不完全。”
“1952年1月1日,我方提出了应全部交换希望遣返的俘虏这样的提案。这立即开始了最为重大的争论。……当时我力主我们决不能让步。”
“所谓共产主义是无视人类的尊严和人类自由的一种制度。作为我们来说决不能同意将那些渴望自由的人们强制地遣返到那样的制度之中去。”
“正如我经常主张的,我们不能抛弃正在为自由而战的韩国国民。所以那种违反俘虏的意志而将其遣返回共产党支配下的决定,不管那是什么样的解决方策我也不得不拒绝承认”。
2月27日,联合参谋总部就俘虏问题发出了如下的指令(联参电902159号):
“假如敌人拒绝任意遣返和飞机场问题的交易,在此情况下贵官可对俘虏进行审查,将那些坚决拒绝遣返回国的俘虏从名簿中削除,然后同意按新的名簿进行全体交换。这恐怕将成为美国的最后的态度了”。
这就是说美国的态度,经过三个月的谈判之后才开始决定要坚持任意遣返了。当初是视对方的态度而定,但不是说这是最后的态度以避免成为争论焦点这样一种模棱两可的、有机会主义之嫌的态度,但由于来自对方的刺激和来自国内的高涨起来的情绪,不知不觉之间就这样地坚定起来了。有时人在无心中不知不觉地做了发言,当遭到对方非常厉害的反击时,仿佛象赌气似的很有信心地进行争辩,终于感觉这就是从开始以来的真正的意思,或者美国对俘虏问题下定决心的过程也许就是属于这样的范畴吧。
到了3月1日,参谋军官的技术性、事务性的谈判结束了,只剩下了一个争论点这就是任意遣返还是全体遣返。中朝方面“不论怎样巧妙地进行伪装”,也不管是“任何的形式”,对于任意遣返的原则坚决地予以反对。
联合国方面曾一时有些软弱,但自受到政府强有力的支援之后,不久甚至提出了“单方面释放”这样强硬的论调,变得一步也不再后退了。
美国公开史料在评述这种空气时说:
“俘虏问题变得如此的别扭,不知道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形成的呢,还是因为碰到了双方不可动摇的目的了呢,是意气用事的感情发展下来的呢。还是这些因素都有而造成的呢”。
另外,关于俘虏谈判的升级,巴洽教授评论说:
“在中国的谚语中有‘势成骑虎’这样一句话。联合国军在确立了任意遣返的原则时,就背上了不能逃脱的命运,与此相对抗而决心要强制遣返的中朝军,从面子上考虑变得再也不能退步了。双方都是‘骑虎难下’了”。
但是北朝鲜方面不知为什么对这个问题只是简单地一笔带过。
北朝鲜公开史料是这样叙述的:
“美方在与议程第3项的讨论并行,而于1951年12月11日开始的议程第四项之遣返俘虏问题的讨论中,无视有关处理战争俘虏的庄严的国际公约,提出所谓‘一对一交换’和‘自愿遣返’等主张,妄图通过策划强制扣留朝中方面的俘虏来拖延和破坏谈判。”
“与此同时,更为加强了对我后方的野蛮轰炸,并进一步扩大犯罪的战争手段和方法而开始使用了细菌武器和毒气等。还在谈判的掩蔽下继续向前线增强兵力和物资器材,准备进行新的军事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