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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汤姆·克兰西/译者:祁阿红/章庆云 当前章节:15408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14:49

冲一下淋浴很舒服。浴室里有高高一叠干净的新浴巾,每个人都有一个洗脸池用来刮胡须。厕所也都有门。查韦斯觉得这个地方不错,只是空气稀薄了点。不管谁是这里的头头,起床和漱洗能给他们二十五分钟,够文明的了。

然而,六点半一到,文明就不复存在了。大家都穿上军装,蹬上那结结实实的靴子,走出屋子。查韦斯看见并排站着四个人。他们准是当官的,从他们的姿态和表情就可以看出来。他们身后还站着一位年龄稍大一点的,看起来也像是个当官的。不过又不是十分像,查韦斯暗暗地对自己说。

“我往哪儿走?”查韦斯问维加。

“你该和我在一起,待在三班,拉米雷斯上尉的班。管得很严,不过倒是个好人。但愿你喜欢跑步,朋友。”

“尽量不比你差就是喽,”查韦斯答道。

“这就是我要说的,”维加转过头来咧着嘴笑着说。

“早安,各位!”年龄大的那个人大声说,“也许有的人还不认识我,我是布朗上校。欢迎你们这些新来的来到我这个小小的山间隐蔽所。你们已经正式分到班了,大家都应该知道,我们这支队伍的人都已经到齐了,一共就这么多。”

布朗是这里能看见的惟一非拉美血统的人。对此查韦斯并不感到意外,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这时候,另外四个人朝队伍走过来。从他们身上那洁白的T恤以及那副能让你累得趴在地上的架势,查韦斯一眼就看出他们都是体能训练教官。

“但愿昨天夜里大家都睡得不错,”布朗继续说,“我们早晨起床后先进行一点儿操练——”

“那还用说,”维加嘟哝起来,“最好早饭前就累死了算。”

“你来多久了?”查韦斯问。

“第二天。妈的,但愿今后的日子好过些。那几个当官的在这里至少一个星期了——他们怎么跑也不会呕吐。”

“——也就是在山里跑上它三英里,”布朗的讲话到此结束。

“这算不了什么,”查韦斯说。

“我昨天也是这么说的,”维加答道。“幸亏我把烟给戒了。”

查韦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就没吭声。维加也是第十山地步兵师的轻步兵,跟查韦斯一样整天背着五十磅的装备在野外训练,可是这里空气非常稀薄,查韦斯也搞不清楚这儿海拔到底有多高。

他们首先开始做健身操,连续做了几遍查韦斯觉得还可以,不过身上已经开始冒汗了。可是跑步却使他明白了,日后的训练会很艰苦。太阳冉冉升起,查韦斯渐渐看清了周围的景象。该营地坐落在一个山谷的底部,占地约五十英亩,几乎全是平地。四周是陡峭的山崖,不过仔细看看最多也就四十五度的坡度。山上稀稀疏疏地长着一些小松树,最多也就是圣诞树那么高。四个班由各自的教官和上尉率领各奔一方,沿着羊肠小道跑进山里。跑了一英里之后,查韦斯估计他们爬高了大约五百英尺。他们在蜿蜒曲折的小道上七弯八拐地朝着一个石头小山丘前进。一路上教官并没有喊口号统一步伐,其实也谈不上什么队形了,只是跌跌撞撞地一个紧跟着一个,就像跟在一个没有面孔的机器人后面跑一样。他身上的白T恤衫像是在向他们招手,要把他们全部累垮。尽管查韦斯在过去两年里每天至少要跑三英里,可是今天他刚跑完一英里就已气喘吁吁。他真想骂一句“没有他妈的空气”之类的话,可是又不想消耗过多的氧气,因为此时此刻每一个氧气分子对他体内的血液循环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上了小山丘后,教官停下来检查了一下,看有没有人掉队。查韦斯挣扎着跑到自己的位置后,发现眼前是一片美丽的景色,能与安塞尔·亚当斯(1)的艺术摄影媲美——在晨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绚丽多姿。然而,面对这一览无余的四十英里山丘地,查韦斯心里是一片恐惧,他担心会让他跑遍这块地方。

天哪,我还以为自己的身体能适应呢!

上帝啊,我的确还是能够适应的!

接着队伍沿着山脊朝东跑了一英里,迎面是耀眼的阳光,跑起来须更加小心。脚下的路很窄,踩不到路面就有可能狠狠地摔一跤。教官逐渐加快了步伐——也许这只是感觉而已——直到另一个小山丘上,他们才停下来。

“两腿不要停下来!”教官朝已经跟上来的人大声吼着。有两个掉队的,查韦斯觉得他们都是新来的。那两个人只落后二十码左右,一副难为情的样子,正拼命赶上来。“行了,伙计们,开始下山了。”

的确是下山了,几乎全都是下坡路,可是这更加危险。由于缺氧,大家已经累得两腿发软。有的地方坡度较缓,但有的地方却很陡,而且松石很多,脚下必须十分留神,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危险。教官的步伐放慢了,大家心想这是为了安全起见。上尉让战士们跑在他前面,自己殿后看着队伍。营地出现在眼前:总共五幢房子,烟囱里正冒着烟,这意味着快吃早餐了。查韦斯看见了一个直升机场,上面停了六辆车——都是四轮驱动的——他还看见一个靶场。除此而外,周围似乎就没有了人烟。查韦斯记得在视野开阔的山丘上,五六英里范围内也看不见一幢房屋。这一地区如此人烟稀少也并不令人费解,不过他现在没有时间和力气去深入考虑这个问题。他两眼时刻注视着脚下的小路,同时还注视着自己的落脚点和速度。他还留意他身边的一个人,因为这个人是开始时掉队的两个人之一。当兵的就得互相关照,何况查韦斯已经把这个班看作是自己的班了。不过,这人表现得很顽强,信心十足,昂着头,双手握得紧紧的。等跑上快接近营地的平坦小路时,他有意识地用力吐了一口气。他们快跑到营地时,有一个班也从另一个方向回来了。

“大家注意,列队!”拉米雷斯上尉第一次开了腔。他跑到队伍前面教官的位置上,教官退向一边,让队伍从他身边跑过去。查韦斯发现这家伙竟然连汗都没有出。三班的人跟在他们长官的后面排成了两排。

“全班注意!齐步走!”全班随之由跑步转入正常行进。大家顿时松了口气,两腿也放松了许多。他们知道现在要由上尉来带他们了。这也提醒了他们,他们现在还是军人。拉米雷斯把队伍带到营房前,没有再叫大家喊统一步伐的口号。查韦斯觉得上尉很明智,因为谁也没有力气喊了。也许维加说得对,拉米雷斯是个好头儿。

“立定!”拉米雷斯转过来面朝大家说,“稍息!大家还行吧?”

“圣母啊!”有人轻声说了一句。后排有人要吐,可是又没有东西可吐。

“好。”拉米雷斯朝大家咧嘴笑了笑,“就是他妈的海拔太高了。不过,我已经来了两个星期,你们很快也都会适应的。两星期后我们每天将背着背包跑五英里,到时候你们能顶得住。”

胡扯!查韦斯和维加两人英雄所见略同。当然,他们又都知道上尉说得对。在新兵训练中心的第一天比这个还要严厉得多呢,难道不是吗?

“我们不给你们来下马威,早餐和休息一共是一个小时,吃饭要慢慢地吃。今天下午还要稍微跑一会儿。八点整在这儿集合进行正常操练。解散!”

“怎么样?”里特问。

他们坐在带凉棚的阳台上,这幢房子原本是圣基茨岛上一个昔日种植园主的。克拉克心想,不知这里曾种过什么植物。尽管现在什么也没有种,但看得出当年很可能种的是甘蔗。这个庄园宅第显然是一个最上层资本家和他的一群情妇在岛上的隐蔽住所。现在这幢房子属中央情报局所有,是局里的非正式会议中心。在这幢房子里听叛逃过来的重要人物介绍情况显得特别安全。平日里它被用做高级官员的度假地,或被派作其他用处。

“背景情况相当准确,但是对实际困难估计不足。我倒不是批评制定这项行动方案的人,你得亲眼看到才会相信。那地方环境十分凶险。”克拉克在柳条椅上伸了个懒腰,伸手端起酒杯。论在情报局的资历,克拉克比里特低好几级,但克拉克是情报局里为数不多的身份特殊的雇员,经常执行这位行动副局长亲自交办的任务,所以在副局长面前,他就比较随便一些。里特对这位年轻人虽然还谈不上尊重,但倒是挺客气的。“格里尔将军现在怎么样?”克拉克问。几年前就是詹姆斯·格里尔把他招募到中央情报局来的。

“看起来不好,最多再撑一两个月。”里特答道。

“真他妈的。”克拉克两眼盯着杯中的酒,然后抬起头来,“我欠他很多,一辈子也报答不了他的大恩。他们难道真的无能为力了吗?”

“是的,已经严重扩散了。不过,他们可以使他免受痛苦的折磨,也只能做到这一点了。非常不幸。他也是我的朋友。”

“这个我知道,长官。”克拉克喝光杯中的酒,话题又回到工作上来。“我还是搞不明白您脑子里在想什么,不过您还是打消到他们那边去追捕他们的念头吧。”

“有那么困难吗?”

克拉克点点头。“很困难。这是地地道道的步兵活儿,而且还得有可靠的后勤保障。即使这样,伤亡肯定少不了。据拉森说,这些家伙的保安力量很强。我想你也许可以试试能否收买几个人过来,不过他们付的钱已经够多的了,所以也许会事与愿违。”外勤特工克拉克没有打听究竟是什么任务,但他估计是要抓几个活的送到美国去,在严密监护下被带到联邦调查局某个处面前或者是美国法庭上。跟所有其他人一样,他也猜错了。“跟捕捉逃犯差不多。他们会采取通常那种防范措施——不固定时间,不固定路线,每到一处都会有武装护卫,所以想抓他们必须靠情报,要派人混进去。拉森接近虎穴的程度超过我们以往派出去的任何人,但是还不够深入,不过再让他深入就可能有生命危险。他已经给我们搞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情报——拉森真不错——要走到这一步,风险太大。我想当地人已经试图——”

“是的,结果有六个人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谍报人员也没有能够幸免。失踪的人很多,当地人中到处都有他们的耳目。他们采取任何行动都不能太久,否则就有杀身之祸。你们老是那么干,就再没有人会自告奋勇了。”

克拉克耸耸肩,朝海面望去。一艘白色的巡航舰艇正从远方地平线上驶过来。“这些狗杂种这么厉害,我看这也不足为奇。拉森说得对,他们有的是钱,可以买到他们想要的军师。他们的幕后军师是从哪里雇来的呢?”

“从公开的市场上,主要是从欧洲,当然还有——”

“我是说那些搞谍报的行家,他们一定雇了一些职业谍报人员。”

“嗯。其中有费利克斯·科尔特斯,不过这只是听说。在过去几个月里,这个名字出现过五六次了。”

“就是那个消失的古巴情报机关的上校。”克拉克说。古巴情报机关与苏联的克格勃属于同一个模式。据报道,科尔特斯曾经在一个叫“大砍刀”的波多黎各恐怖组织里干过。在过去几年中,联邦调查局曾大力追捕过这个组织的成员。一个叫菲利韦托·奥赫达的古巴情报机关上校被调查局缉拿后,科尔特斯就失踪了。显然他已经决定到其他国家藏匿起来。还有一个问题:科尔特斯是否已决定为自由企业体制中这个非常活跃的部门卖力?他是不是仍然在为古巴情报机关服务呢?不管怎样,古巴情报机关接受的是俄国人的那一套训练。它的高级官员都毕业于克格勃情报学院,都是值得高度重视的对手。科尔特斯当然也不例外。中央情报局里有关他的档案中说:在说服别人替他搜集情报这一点上,他是个天才。

“这一点拉森知道吗?”

“知道。他是在一次晚会上听别人提起这个名字的。当然,我们要是知道科尔特斯的长相就更好了。我现在所掌握的有关他长相的描述,适合于格兰德河以南的一半人。别担心,拉森会小心行事的。一旦发生意外,他有飞机,可以立刻远走高飞。在这方面,我们对他有明确的指示。像这样一位训练有素的外勤特工,我可不想让他因做一般警察就能做的事而丧生。”里特又补充道:“我派你去一趟,是要你对情况做新的评估。你知道最终的目标是什么。你认为怎样可行,就告诉我。”

“好吧。也许你们通过监视机场来搜集情报的做法是对的。如果有了必要的侦察器材,我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那些毒品加工厂。那里有很多很多加工厂,而且都是随时可以移动的。要想除掉它们,就必须采取快速行动。在对方察觉之前,我想可以搞它个五六次,最多了,往后就难免有伤亡。如果那些坏家伙走运,我们的突击队就很可能有去无回——如果你让别人这么考虑的话。要想追踪从加工厂加工好的毒品,地面上不派很多人是办不到的——如果人太多,就不可能进行长期的隐蔽行动——而且也不可能有多大的效果。在那个国家的北部,需要监视的小型机场很多,但是拉森认为,他们很可能会因为自己的成功而成为牺牲品。这些家伙在这一带非常成功地收买了军方和警方,很可能使这些机场也被正常地使用。倘若派去的小组不经常活动,到我们非把他们撤出不可的时候为止,他们也许能活动两个月——这是比较乐观的想法——在这之前,我需要亲眼看看这些行动小组,看看他们有多厉害。”

“我可以替你安排一次机会,”里特说。他早就决定派克拉克到科罗拉多去一次了,因为克拉克在实力评估方面最有把握。“说下去。”

“我们现在所建立起来的,至少还可以再起一两个月的作用。我们可以监视对方飞机的起飞,而且可以提前通报机上人员的有关资料。”克拉克知道的情况就这么多。“一两个月内我们可以干扰他们一下,我想也不会太长。”

“是不是说得太保守了一点,克拉克?”

克拉克身体向前倾了倾说:“长官,敌方行动如此分散,我们想通过秘密行动的方式得到一些有价值的情报是可行的——但是时间不能拖长,而且收获也不会很大。为了使行动更加有效,就要增加设备,那就肯定会暴露行踪。你可以组织那样的行动,但是时间不可能太长。我还是不明白我们为什么非这样做不可。”其实这话也不全对。他猜测,原因可能与今年是大选年有关。他的猜测是正确的,但这件事可不是一个外勤特工随便评论的——尤其是,如果他的评论切中要害的话。

“为什么非得采取行动,你就无须多加考虑了,”里特一针见血地指出。他没有提高嗓门,因为还没有必要,再说,克拉克也不是那种会被轻易吓倒的人。

“那好。但这不是一种严肃的行动。还是那句老话,长官。给我们一项我们干得了的任务,而不是干不了的差事。这项任务我们该不该认真对付呢?”

“你是怎么想的呢?”里特问。

克拉克说出了自己想法。里特听了之后不动声色。他心想,克拉克是局里惟一能够冷静沉着地谈论这类问题的人,而且谈的都是自己的见解,这是他的优点。不少人在讨论这些问题时纯粹是高谈阔论,是外行的胡乱猜测,而且都是有意识地或下意识地背诵间谍小说中的东西。嘿,我们要是能那样,该多好啊……外界人普遍认为中央情报局雇有一大批职业专家,其实不然。现在连克格勃也不搞这一套了,他们把这些事交给保加利亚人去干——他们的同行认为这是不文明的野蛮行径——或者让欧洲和中东的那些恐怖主义组织去充当第三者。做这种事的政治代价太大了,尽管世界各国的情报机关都在保守秘密上绞尽脑汁,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自从里特从约克河上的中央情报局训练学校毕业以来,世界已经变得文明多了。虽然他觉得这确实是件好事,但是有时候一些老问题依然存在,还需要用以前的办法来解决。

“困难到什么程度?”里特颇感兴趣地问。

“只要有适当的援助和更多的设备——那就很容易。”克拉克接着说明了应该增加哪些特别设备。“他们所做的事都让我们有机可乘。那就是他们所犯的错误了。他们没有能摆脱常规的防御观念,还是老一套。问题在于谁来确定比赛规则。根据目前的状况来看,双方采用的是同一种规则。可是在这种事情上,如果运用这些规则,那就会有利于对方。我们似乎根本不懂这一点,总是让对方制定规则。我们可以使他们感到恼火,给他们找点儿麻烦,使他们的利润率下降。可是,他妈的,他们已经赚足了,这一点点损失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在牯牛身上拔根毛而已。要真正改变局面,我们只有一条路可走。”

“什么路?”

“你喜不喜欢住这种房子?”克拉克说着递给里特一张照片。

“弗兰克·劳埃德·赖特(2)遇上了疯子路德维希(3)。”里特笑着说。

“长官,受命管理这幢房子的人有一种越来越强的自我意识。他们操纵着所有的政府机构,人们都说他们实际上就是一个政府。在实行禁酒期间,芝加哥的人就说,实际上是卡彭(4)在统治那个城市——一个城市,对不对?而这些人正准备管理自己的国家,还准备出租给其他国家。这就是说,他们实际上具备了政府的权力,并按照他们的自我意识去行事。这样下去他们迟早会把自己当成政府的。我知道我们不能越轨行动,不过如果他们有一两次越界行为,我丝毫不会感到惊奇。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他们一直在扩大自己的地盘,而且他们还没有碰壁,一旦碰了壁他们就知道要收敛了。”

“约翰,你倒像个心理学家了。”里特微微一笑。

“也许吧。这些家伙兜售毒品,对不对?多数情况下他们自己并不吸毒。可是我认为他们正迷上一种最强烈的麻醉品。”

“权力。”

克拉克点点头。“他们迟早会过量的。到时候,长官,有人就会认真考虑我刚才的建议了。进入棒球大联盟,比赛规则会有所变化。当然,那将是个政治决策。”

他对调查的情况了如指掌。至少他是这么认为。实际上这与类似的格言警句差不多,既对也不完全对。他眼前的这一片山谷不全属于他。他脚下的这块土地不到一千公顷,而他的视野之内的土地有数百万公顷。然而,一旦他作出另样的决定,任何人都休想在这片土地上继续生活下去。他就有如此大的神通,而且他已经无数次施展过这种神通。他只要一挥手,或者一开口,天大的事情都能办成。这倒不是说他视人命为儿戏——那毕竟是件大事——可是他知道他有时候是不会在乎的。他也知道这种权力会使一个人疯狂。不幸的是,这种现象在他的生意同行中也发生过,而且都是他亲眼目睹的。可是他熟悉世界,精通历史。在他所选择的职业中,他接受过非同寻常的良好教育。他已故的父亲生前一直倡导教育,是他硬要送他上学的。他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他从未对此表示过感谢。良好的教育使他的经济学知识不亚于一个大学教授。他懂得市场的作用及其发展趋势,他还懂得产生这些作用和趋势的历史原因。他研究过马克思主义。尽管由于种种原因,他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他知道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辞海中,有不少东西还是正确的。除了正规的教育之外,他所受的职业教育,用美国人自己的话来说是来自“在职培训”。他的父亲曾帮助他想出了一套生意经,而他则悉心观察、出谋划策,并积极投入活动。在父亲的指导下,他调查了新的市场前景,在策划方面以谨慎周密而闻名。这一点常常是人们可望而不可及的。他曾被逮捕过一次,但由于后来其中两个人证死了,其他的人几乎也忘却了此事,才使他免受警察和法庭的纠缠。

他认为自己是上一个时代的遗老——一个典型的靠残酷剥削致富的资本家。一百多年前,资本家把铁路修通到美国各地——他对美国历史了如指掌——妨碍建设的一切东西都被碾得粉碎。他们将印第安人追赶驱散,就像对待大草原上的牛羊那样。他们雇用暴徒挫败了工会。他们对政府则采取贿赂收买和颠覆的手段。在报界的批评声浪引起世人关注之前,他们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这些资本家是他学习的楷模。现在,当地新闻界知道自己的工作人员的弊病之后,已不再那么直言不讳了。铁路大王们为自己建起宫殿般的住宅——冬天的公馆在纽约,夏天的别墅在纽波特。当然,他现在遇到的是他们当年未曾有过的新问题。不过任何历史模式过分地沿用就会失灵的。他拒绝承认一个事实,即古尔德(5)和哈里曼(6)修建的铁路对社会来说是有用的,而不是有害的。他从上个世纪所学到的另一个东西,就是激烈的竞争是一种浪费。他曾经劝他父亲去找那些竞争者握手言和。即使在当时,他的劝说艺术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当时来自外界的威胁很大,使得内部的合作显得非常必要。他坚持认为与竞争者联合起来是上策,这总要比浪费时间、金钱、精力,甚至鲜血——以及增加个人的弱点要好得多。他的主意果然奏效。

他就是欧内托·埃斯科韦多。他是卡特尔联盟中众多的财主之一,不过大多数同行都承认他的话大家都还听。不一定所有的人都赞成他的见解,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屈从于他的意志,但他的意见总是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因为后来都证明他的意见很管用。卡特尔没有什么首领,因为它不是一个单一企业,而是众多企业的一个联盟——它很像一个委员会,可又不完全是委员会。头领之间像似朋友,可又不够知己。它把自己比做美国的黑手党,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然而与黑手党相比,它的文明程度和野蛮程度实际上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用埃斯科韦多的话说,卡特尔比起那老牌的封建黑手党来,其组织更加严密、更具有活力,而这两点对于一个年轻而又举足轻重的组织来说是至关紧要的。

他知道,那些山大王式的资本家的后代,一个个仗恃父辈积聚的财富,形成一批权力精英,以他们的“服务”统治着他们的国家。可是他不愿意把他的财产交给自己的儿子,再说他也不过是第二代而已。现在做事情的节奏快得多了。积聚一大笔财富无须尽毕生的努力,因此埃斯科韦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把这件事留给儿子去做。他可以把眼前这片土地全弄到手。要实现任何目标,第一步就是要认定其可行性。他早就做出了这项决定。

他的目标就是使自己的决定得以实现。埃斯科韦多现年四十岁,是个充满非同寻常的活力和自信心的男人。他从未使用过他为其他人提供的产品,只是喜欢喝点儿酒——不过现在也喝得少了,只有吃饭的时候才来一两杯,只有在与生意同行一起的时候才喝烈性酒。多数情况下,他只喝皮埃尔矿泉水,同他交往的人也因此更敬他三分。他们都知道他是个头脑清醒、严肃认真的人。他经常锻炼身体,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小时候他抽过烟,但长大后就戒了。他的饮食也很有节制。他母亲现年七十二岁,依然精神矍铄。他父亲要是还活着,上星期就该是他七十五岁的寿辰了,可是……不过那些谋害他父亲的人,个个都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连他们的家人也不例外。这些仇几乎都是他埃斯科韦多亲自报的。他当着最后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的面,杀了这个人的老婆和两个孩子。他至今仍为能这样报仇雪恨感到自豪。当然,他不是那种以杀害妇女和儿童取乐的人,只是因为那些人该杀。他使那个男人明白了到底谁厉害。他的这一举动后来广泛流传,从此他的家人再也没有遇到过麻烦。他并不喜欢这么干,但是历史告诫人们,不杀鸡儆猴,人们就不知道你的厉害。历史还告诫人们,不会杀鸡儆猴的人,是不会受人们尊重的。埃斯科韦多最需要的就是受人尊重。他没有雇用别人替他报仇,而是亲自讨还了血债,这使他在卡特尔中的声望倍增。他的同行都说他既是个思想家,又是个实干家。

他堪称富甲天下。他拥有决定生死、主宰一切的权力。他有个漂亮的妻子和三个儿子。他跟自己的老婆睡觉不过瘾了,随时可以找个情妇。金钱能买到的一切他都有了。除了这座山上的“城堡”,山下的城里还有他的住宅,沿海一带有他的牧场——确切地说是濒临两大洋沿岸,因为哥伦比亚两边都濒临大洋。牧场的马厩里饲养着清一色的阿拉伯马。在他的朋友当中,有的人拥有斗牛场,然而他对斗牛从来没有兴趣。他的枪法可谓百发百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动物都休想逃过他的枪口,当然人也不例外。他心想自己也该满足了,可是他并不满足。

美国当年的资本家大亨们曾周游世界,曾经是欧洲宫廷的座上宾,曾使他们的巨大财富与贵族的庄园结下了良缘——他知道这极富有讽刺色彩,但他又知道这是完全值得的。他并不自由,虽然其原因也很简单。像这样既有权又有钱,但却缺少自由的情况使他感到恼火。尽管他已经成就辉煌,他在生活中仍受到约束——尤其是来自权力比他小的人的约束。二十年前他就选择了这条要出人头地的人生之路,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他选择的这条路却没有使他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因为那些不如他的人反而给他设置了障碍。

事情并非总是如此。有个铁路大亨曾经这样说过:“法律?我管它什么法律?”而且他就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随心所欲地走南闯北,被人们看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呢?埃斯科韦多问自己。他知道答案是什么,可是他更知道他不能那么做。他不笨,更不是傻瓜,不过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约束。实际上他想违反什么规定就违反什么规定,他就是靠违法发家致富的。他认为他来此地是按自己的决定行事。他还得进一步约法三章,让别人也按他提出的条件与他打交道。他讨厌按别人的条件办事。他决心已定,正在寻找办法。

别人是怎么干的呢?

最明显的答案是——成功。打不败的东西就得加以承认。国际政治就像大企业一样,其中规则不多,但有一条却很重要,那就是要成功。世界上毕竟还没有哪个国家不跟杀人凶手打交道,问题是这些杀人凶手要做得漂亮。杀了数百万人的人仍然是政治家。美国不是迎合过俄国人——他们不也杀了上百万人吗?卡特执政时,美国人支持过波尔布特政权,可是这个政权也杀了数百万人。里根上台后,美国试图与伊朗人达成协议,可就是这些伊朗人杀害了自己的许多同胞,其中包括大多数认为美国是他们的朋友的人——然而他们却早已被美国抛弃了。美国打着“真正政治”的幌子,与双手沾满鲜血的独裁者——有左派的也有右派的——握手言欢而拒不与温和派打交道,理由是也许他们还不够温和。埃斯科韦多认为,任何一个不讲原则的国家都会与他以及他的同行打交道,难道不是吗?这就是他对美国的看法。他绝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而美国则不然。

在埃斯科韦多看来,美国的腐败是显而易见的,而这说到底也有他的一份贡献。多年来,他那些最大的和最有影响的市场上一直有人在进行“院外活动”,以使其在当地的生意合法化。有幸的是,这种努力没有成功,否则就会给卡特尔带来灾难。这又一次说明,那是一个没有胆量为自身利益采取果断行动的政府。美国政府本可以像他和他的同行一样,从这种买卖中获取亿万美元,可惜它缺乏这方面的远见卓识。美国还自称是个强国。美国佬虽然有力量,但是却没有意志,没有大丈夫气概。在他所在的地方,他什么都可以操纵,而美国人却做不到。他们的军舰可以在海上游弋巡逻;他们的飞机可以在天空耀武扬威,难道那是在保护他们自身的利益吗?埃斯科韦多摇摇头笑了。

不,美国人不值得尊重!

* * *

(1) Ansel Adams(1902—84),美国摄影师、自然环境保护者。

(2) Frank Lloyd Wright(1867—1959),美国建筑奇才。

(3) Ludwig the Mad(1845—86),即路德维希二世(Ludwig Ⅱ),他是巴伐利亚公国一位疯狂的喜好盖华丽宫殿与城堡的国王。

(4) Alphonse Capone(1899—1947),二十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初美国芝加哥黑社会头目,设赌营妓、贩运私酒、枪击对手、制造流血事件,干了许多坏事。

(5) Jay Gould(1836—92),铁路投机商。通过操纵股票、贿赂议员发财致富,控制美国百分之十的铁路,是十九世纪名声最坏的“强盗资本家”之一。

(6) Edward Henry Harriman(1848—1909),金融家、铁路大王。十九世纪末,哈里曼家族拥有美国多条铁路线的控制权,长达六万公里。

6.威胁

费利克斯·科尔特斯旅行中使用的是哥斯达黎加护照。万一有人听出他的古巴口音来,他就会编造说,他们家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离开了古巴。不过,他仍然十分小心谨慎地选择入境处,避免有人发觉他的古巴口音。而且,他一直在尽量改正自己的口音。除了他的母语西班牙语之外,科尔特斯能够非常流利地讲英语和俄语。他是个外表英俊的男子汉,黝黑健康的肤色看起来就像是刚从海边度假归来。他蓄着八字胡须,长着一副讨人喜爱的洁白牙齿,穿一身定做的西服,给人以非常成功的生意人的印象。这里是杜勒斯国际机场,科尔特斯在入境处排队等候。他同他身后的一位女士聊天,一直聊到移民官员前面。他看起来与所有经常出门旅行的人一样,显得轻松而自在。

“午安,先生,”检查员一边看护照一边打招呼,连头也没有抬,“你来美国有何贵干?”

“做生意,”科尔特斯答道。

“嗯,”检查员答了一声,手指快速地翻着护照,发现护照上已经盖上了许多入境印章,心想此人在过去四年中已走过不少地方,而且其中有一半以上是美国。从加盖的印章上看,经迈阿密、华盛顿和洛杉矶入境的次数相差无几。“准备停留多长时间?”

“五天。”

“有什么需申报的吗?”

“里面都是衣物以及与生意有关的资料。”科尔特斯说着便递上他的公文包。

“欢迎你来美国,迪亚斯先生。”检查员在护照上盖好印戳后又递给他。

“谢谢。”科尔特斯离开检查口去取行李——一只经常使用、可放两套衣服的大号行李箱。他出入美国机场时尽量避开客流高峰,这倒不是为了行走方便,而是因为通常想偷偷摸摸带东西入境的人都不选在这个时候走。由于这时候旅客少,检查人员不仅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令人讨厌的各种检查,而且也不必牵着缉私犬在一排排的行李中去东闻西嗅了。当然,候机室里的人少了,也就比较容易发现有没有人在监视盯梢。科尔特斯——此时化名为迪亚斯——是个反监视盯梢的行家。

他走到赫兹汽车出租公司的柜台,租了一辆大雪佛莱。科尔特斯不喜欢美国人,但却喜欢美国的豪华大轿车。出租手续还是老规矩。他用的是威世信用卡。年轻的接待女士习惯地说了句欢迎他加入赫兹第一俱乐部之类的话,而他则装模作样地拿了一本宣传广告册。他之所以不止一次地与同一家汽车出租公司打交道,是因为这类公司太少了,他没有选择余地。他从来没有重复使用过同一份护照或同一张信用卡。在他住所附近的某一个地方,有人会源源不断地向他提供这两样东西。有些人在帮他办成这件事,他到华盛顿来就是要拜访其中一个人。

他本来可以坐出租公司的接待车去领他所租用的车,但是因为坐得太久,两腿都发麻了,所以他还是决定走着去。暮春的闷热使他想起自己的家乡,那倒不是因为他对古巴十分怀念,而且因为他原先的政府把他培养成为干目前这一行的人才。在古巴,所有的学校都灌输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尔特斯从这种教育中得到了不同的启示。他在古巴情报机关接受的训练使他第一次尝到了特权的甜头,那些永无休止的政治说教使得古巴政府的言论与目标显得越来越滑稽,然而科尔特斯规规矩矩地学会了他需要学的东西。他花了许多时间进行训练和学习特工的外勤作业,也花了时间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学会了如何渗透与颠覆,同时也弄懂了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及弊端。这位前上校觉得把两种社会进行对比很有意思。相对贫穷的波多黎各在他眼里曾经像个天堂。当时他与奥赫达上校以及马切特罗那些野蛮人一起,力图推翻波多黎各政府,并以古巴人心目中的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来改造那个国家。想到这里,科尔特斯觉得很好笑,他摇摇头,继续朝停车场走去。停车场设在地下。

在这个古巴人头顶上方二十英尺处,在一辆满载旅客的客车后面,丽兹·默里让丈夫下了车。他们连吻别的时间也没有。她还有事要做,她丈夫丹尼尔的飞机再过十分钟就要起飞了。

“我明天下午回来,”丹下车时对妻子说。

“好,”丽兹答道,“别忘了那场电影。”

“不会的。”默里关上车门,向前走了三步。“我是说,亲爱的,我会记住的……”他回过头来发现妻子笑着把车开走了。她又这样对待他了。“这太不公平了,”他嘟哝着,“把你从伦敦召回来,还给你升了官。可是才第二天,就给你出了个大难题。”他穿过自动门,走进候机楼,看着电子显示屏上有关他那趟班机的预告。他只有一个行李包,体积很小,完全可以用手提着。案情资料他已经看过几遍了——这些资料是莫比尔分局通过传真传送到华盛顿的,而且已经成为胡佛大厦(1)里很多人议论的话题。

下一步是通过金属探测器,可是他绕开了。工作人员习惯地说了声:“对不起,先生。”于是他出示了自己的证件,上面写着丹尼尔·默里,联邦调查局助理帮办。他的腰间有一把史密斯-韦森式自动手枪,如果不来这一招,就无法避开金属探测器。要是亮出这个家伙,机场里所有的人都会惊恐万状。那倒并不是因为他的枪法有多好,其实他连射击考核还没有通过,补考是下星期的事。对联邦调查局的上层人物来说,射击方面的要求并不严格——他工作中的主要危险来自那些大走私者——虽然默里没有多少虚荣心,他在射击问题上倒有点爱面子。他对这个问题的担心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他在伦敦当了四年法律参赞,现在意识到,要扎扎实实地苦练一段时间,才能重新恢复“左右开弓”的熟练程度,而使用新式手枪就更需要苦练才行。他很喜爱的那把点357不锈钢科尔特式左轮枪已经退役。现在联邦调查局的人全部改用自动手枪。他上任后,一走进办公室就发现办公桌上放着一把包得好好的史密斯-韦森的新枪,这是他的朋友比尔·肖送给他的礼物。比尔·肖是新任主管调查工作的行政帮办,工作一直很出色。默里把手提包换到左手,右手悄悄地摸了摸腰里的枪,看看放的位置是否合适,让人看上去好像是在摸皮夹似的。在伦敦任职期间,使他最为不快的就是身上不能带枪。与所有的美国警察一样,只要身上没带枪,他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尽管他从不会因为发火而随意开枪。有了枪,他至少能保证飞机不至于飞到古巴去。对他来说,在第一线执行任务的机会不多了。他现在已经是行政首长,换句话说他已经老了,派不上大用场了。默里边想边走到登机口附近,找了个座位坐下来。他接手的这项任务与亲自审理一个案子相差无几,他之所以被派去执行这项任务,是因为局长得到这些资料后就找了比尔·肖,而比尔·肖又决定找一个他熟悉的人来办。这是一件看来很棘手的事。他们真的是给他找到了一桩难办的差事。

单调的飞行总共两个小时,乘客们只吃了少许点心。默里在机场大门口受到了联邦调查局莫比尔分局督察特工马克·布赖特的迎接。

“还有其他行李吗,默里先生?”

“就这一件,叫我丹吧,”默里答道。“有人找他们谈过没有?”

“还没有吧——我想还没有。”布赖特看了看表,“他们该十点左右到,不过他们昨晚被调派去执行营救任务了。一艘渔船出了事,快艇必须去营救船上的渔民。今天早晨的新闻报道了这件事。显然干得不错。”

“好嘛!”默里说,“我们正要去找那个该死的家伙调查呢,没想到他又去大显身手了。”

“你了解这家伙的背景吗?”布赖特问。“我还没有找到机会——”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雷德·韦格纳不愧为一位英雄,是个传奇人物,人称搜救之王。被他营救上岸的一半是出海的人,至少人们是这样评论他的。他在国会里有些好朋友。”

“哪些?”

“俄勒冈州的比林斯参议员就是其中的一个。”默里接着讲述了这两个人交往的经过。

“他当了司法委员会主席。为什么不继续待在交通部呢?”布赖特两眼盯着天花板问。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有监督联邦调查局工作的责任。

“你接触此案多长时间了?”

“我到这儿来,是因为与禁毒管理处联络是我的职责。我是午餐前才看见档案的,我已经两天没有上班了,”布赖特说着走出了大门。“我们刚刚有了一个孩子。”他接着补充了一句。

“哦!”默里答道。他心想,你不能因此而责怪他。“恭喜你。家人都好吗?”

“今天早晨我把玛丽安接回家。至于桑德拉,这小东西有意思极了,只是太闹了些。”

默里笑了。他也曾摆弄过婴儿,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布赖特开的是辆福特车,马达发出的声音犹如饱餐后的老虎发出的呼噜声。车的前座上放着一些有关韦格纳艇长的档案,布赖特把车开出机场停车处时,默里顺手翻了一下,档案中写着他在华盛顿听说过的事。

“这可真够玄的。”

“怎么样?”布赖特点点头。“你不会全信的,对不?”

“以前也听说过类似的疯狂举动,但这绝对是登峰造极了。”默里稍停了片刻。“奇怪的是——”

“是啊,”布赖特深表同感,“我也这么想。我们禁毒管理处的伙计们都相信这是真的。不过要是这件事传出去——我的意思是说,即使证据全都被推翻,我们从中会得到——”

“对了。”正因为如此,才把默里派来处理这个案子。“受害者是什么来头?”

“与政界一些高官有来往,在几家银行任董事,在亚拉巴马大学任职。此外,还跟许多民间组织有关系。这家伙不仅在社会上很有影响,而且简直是他妈的斯通山。”两人都知道斯通山在佐治亚州,用斯通山来形容他,其意已不言自明了。“一个古老的家族,祖先是南北战争时期的将领,祖父曾经当过州长。”

“很有钱?”

布赖特颇为不满地答道:“这些钱要是给了我,我一辈子也花不完。他家住镇北的一个大庄园里。是个农场——我想你们叫它种植园。不过,钱可不是打那儿来的。他把所有的钱都用于房地产开发,而且在我们看来非常成功。他经营的开发公司五花八门——都是一般性的。我们有个小组正在调查,要有一段时间才能查清楚。有些公司打的是外国招牌,所以我们也许永远也查不清。这种调查你是知道的。我们才刚开始。”

“‘当地知名富商与毒枭勾结。’天啊,这家伙隐藏得够巧妙的!没有吸过那玩意儿?”

“从来没有,”布赖特说,“我们不行,禁毒管理处的人不行,地方警察也不行,根本不行。”

默里合上档案,看着车流点了点头。这才是案子的开始,查清这个案子很可能需要耗费好几年的时间。天哪,我们还没有真正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默里暗自思忖。我们只知道“帝国建设者”号上总共有一百万美元,面值都是二十或五十美元的旧钞。如此巨额的现金只能说明一种可能性——不对,不对!默里心想,也许会有多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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