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作为宗教机构,十字军实际上也从不是单一的和铁板一块的。它是一种特定形式的战斗,根据情况由教皇证明其合法性或者个人意识到它的神圣性,而且最初由教皇乌尔班二世于1095年将它与到耶路撒冷朝圣联系起来。因此它是一种宗教修行。十字军有双重渊源,一是好战的世俗心态和早期中世纪武士贵族越来越虔诚,另一个是10至11世纪教会改革运动中出现的修道激进主义。正是教皇把圣战(如果以纯洁的心灵状态去从事,在上帝眼里是值得赞美的)和朝圣(专门设计的赎罪行为,使朝圣者被免去罪的惩罚,有更好的机会获得永恒生命)结合在一起,也是教皇后来最广泛和最独创性地使用了这一概念。然而,个人理解和官方控制之间的紧张关系从没有得到解决。在各种不同的宗教和世俗推动力以及无法调和的虔诚和社会名声的压力维持下,十字军机构通过13世纪教皇的政策和法律以及教会法学家的法典而提供了某些法律意义上的凝聚力。公共或官方的十字军遵循古典的战争模式,由明确的教皇法令所授权、由教皇的代理人员所招募、并按照教皇的规则而进行,与此并行存在未曾中断的是个人十字军,是由朝圣者个人或者团体所进行的旅程,他们佩戴十字架但不属于总体直接征召入伍的范围。
托马斯F·麦登:十字军的意义
历史学家们就十字军的重要性长时期达不成共识,有些人特别强调第一次十字军的重要性,而其他人则从总体上低估十字军的重要性。在下面的选段中,托马斯F·麦登对这一争论进行了评价,并集中探讨十字军的两个中心目标——征服耶路撒冷和保卫基督教东方——以确定它们在何种程度上取得了成功。
思考:为什么麦登总结说十字军获得了成功;有些人会怎样就麦登的结论进行争论。
材料来源:Thomas F.Madden,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Crusades(Lanham,MD:Rowman & Littlefield Pubs,1999),pp,213-215.
现代人很容易唾弃十字军在道德上邪恶、玩世不恭地犯罪、或者如伦茨曼所总结的,“不过是上帝名义下漫长的不宽容行为”。然而这样的评价告诉我们更多的是观察者而非所观察对象。它们基于独特的现代(因此也是西方的)价值观。如果以我们的角度,我们会急于谴责中世纪十字军,但是要注意他也会同样急于谴责我们。我们为了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而无限地发动更具毁灭性的战争,在他看来,这是可悲地浪费人的生命。在中世纪和现代这两个社会中,人们为了他们珍视的东西而战。这是人类本性的真实,不会发生多大的变化。今天人们普遍给十字军贴上失败的标签,甚至在追求最初目标方面也是如此。通常说耶路撒冷被征服了,但是十字军王国是短命的。仅仅在表面上看似乎如此,但事实并非如此。耶路撒冷掌握在十字军手里达88年之久,而且该王国在巴勒斯坦持续了192年。无论如何衡量人类的机构,这都是很长的时间。今天许多国家的历史更加短暂。十字军国家的建立并不是瞬间即逝的表演,而是在中东创建新的实体——它在差不多两个世纪里都是非常关键的。
十字军的其他目标是保卫基督教东方,许多人认为他们在这方面最戏剧性地失败了。十字军在相互理解方面贡献不多确是实情。1204年十字军攻击君士坦丁堡在天主教西方和东正教东方之间关上了铁门。这一事件所激起的仇恨如此强烈,甚至当拜占庭面临国家毁灭时,他们宁愿被土耳其征服也不愿与罗马教皇联合……
毫无疑问,十字军延缓了伊斯兰的扩张,至于延缓的程度则另当别论。十字军的国家在近东存在将近两个世纪当然动摇了穆斯林的力量并阻碍它结合成一个统一的伊斯兰国家。甚至失败或没有实现目标的十字军东征,也迫使穆斯林国家转移用于征服的资源来自卫,至少十字军给西欧某些喘息的时间。15和16世纪欧洲在许多时刻勉强避开了土耳其人的入侵,从这方面来判断,欧洲需要那些时间。
罗伯特·布朗宁:拜占庭帝国——失败、衰落和复兴
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给历史学家一个方便的日期来标示长久延续的拜占庭帝国的结束。然而到那一日期时,拜占庭帝国只不过是三个世纪前那个帝国的影子而已。在下面的选段中,罗伯特·布朗宁认为我们必须追溯到1024年解释拜占庭为什么会衰落。他继续分析那一时期之后拜占庭长期艰苦孱弱的存在总体上对西方世界的重要性。
思考:为什么1204年拉丁人的入侵如此重要;为什么拜占庭帝国的长期存在对西方世界如此重要。
材料来源:Robert Browning,The Byzantine Empire,Rev,ed.,pp.255,291.Washington D.C.: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1992.Reprinted by permission.
如果有人问历史学家,为什么拜占庭帝国在经历了一千多年的活跃之后那么不光彩地衰落了,他一定会回答说原因不止一个。许多因素都在其中发挥作用,从航海船只的改进到中亚的气候变化,从土地所有主越来越独立到为了增加货币供应而货币贬值。如果说有致命的一击,那么那一击是在1204年,那时帝国的范围仍然从亚得里亚海延伸到叙利亚门户,而不是1453年,那时君士坦丁堡落入了庞大帝国,就像过于成熟的果子从树上掉下来。正是拉丁入侵造成的权力真空使巴尔干东正教的斯拉夫国家开创了自己的道路,摆脱了拜占庭势力范围,最后使他们一个个落入了奥斯曼征服者手中。敌对和阴谋取代了牢固和传统的政治领导权,后者能够使拥有大量人力和大体共同文化的巴尔干世界组织有效的抵抗……
1204年十字军占领君士坦丁堡以及在拜占庭帝国废墟上拉丁统治的建立,使得拜占庭艺术、文学和思想繁荣的那些制度遭到破坏。提供庇护的皇帝和宫廷不复存在。教会仍然存在着,但是其财富大都掌握在西方手里,它的统治集团分散并贫穷化了。然而,许多修道院仍然提供进行艺术创作和抄写手稿的环境,但规模已经大大缩小了。有教养的大都市环境是12世纪诸多文学和艺术创作的原因和目的,但此时已经不复存在。许多成员作为流亡者逃到这个或那个还未被拉丁控制的地区,或者彻底退隐……
在教会和国家的官僚机构里,没有什么职位留给那些接受古典文学教育的人。帝国的工厂总体上崩溃了,它们的丝绸纺织、镶嵌细工师、金匠和其他手艺人都化为乌有,无法把持续几个世纪的技术传给下一代。
幸运的是,直到西方世界足够成熟并想要向他们学习时为止,拜占庭社会和文化一直存在。他们学习的不是死的原则或艺术肖像,而是一个社会活着的和不断发展的社会传统,或者承载着巨大的文化遗产,并没有因此而负担过重或因它而瘫痪。
本章问题
1.在欧洲内部或欧洲和竞争的文明之间,世俗和宗教权威为争取权力而进行斗争,在这些斗争中十字军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2.下列12世纪的人物会如何认识十字军东征:教皇、法兰克贵族、穆斯林学者和拜占庭君主?
3.人们在哪些方面会认为十字军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10.中世纪盛期:13世纪
13世纪是中世纪盛期的顶点,在这个时期,前两个世纪已经出现的充满活力的趋势已经结出硕果。在教会内部,新的革新团体如方济各会和多明我会建立了,而教皇更加前所未有地主张权力。由于这些主张,教皇仍然同在某些地区尤其是英国和法国获得地位和权力的君主发生冲突。商业继续茁壮成长,但是此时商人、手工业者甚至城市已经组织了自己的机构,如行会和同盟,反映了它们不断增长的权力和持久性。中世纪文化在这个世纪达到了繁荣。某些在12世纪时就开始建造的宏大的哥特式教堂,在欧洲到处耸立。大学发展了,成为重要的学问中心以及成长中国家和教会官僚机构成员招募人员的场地。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在思想上支配了这一时期,并在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中得到完美表述。
本章考察了13世纪宗教、政治、社会和文化趋向之间的某些联系。某些材料着重探讨教会、国家和社会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关系。教皇如何为自己主张世俗权利进行辩解?教会如何回应不断成长的城市提出的挑战?教会如何控制自己的教士?后者在传统社会与所有阶层都有怎样的具体联系?随着古典法律和思想体系不断增大以及对其重新尊重,教会受到了怎样的影响?
这些材料也使君主、贵族和城镇——三个世俗权力的竞争者——的关系清晰起来。在欧洲不同地区中央权力的力量是如何变化的?君主、贵族和城镇如何为了权力和权威而相互竞争?在腓特烈二世治理下的神圣罗马帝国,君主、贵族和城镇之间的平衡是如何转移的?在有关同盟和行会等各种城市机构的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刚刚获得权力的城市如何面对商业发展和城市成长?
最后,这些材料说明了反映在该时期文化和社会中的这些关系。构成社会正义的是什么?城市区域有什么犯罪和暴力的问题?在绘画艺术中如何反映了贵族的地位?如何重新尊重与中世纪宪政制度有关的古典法律?基督教思想家如何讲述古典异端思想和13世纪环境下的中世纪基督教原则?
这些材料描绘出一个繁荣文明的画面——达到顶峰的中世纪欧洲。在下个世纪欧洲进入了一个分裂和转型的时代——中世纪后期,对此我们将在下一章进行考察。
原始材料
教皇英诺森三世:教皇宣称至高无上
在主教叙任权论争中如此明显的政教冲突,到12世纪开始减弱但并未消失。教皇仍然宣称自己拥有巨大的权力,并试图固定某些主张。教皇权力的顶峰时期是英诺森三世任职期间(1198—1216年)。英诺森教皇相继与帝国、英国、法国和其他国家的统治者就政治和宗教问题发生了冲突。在下面的文告中,英诺森三世提出一种理论,适当划分教权和王权的权限。
思考:英诺森三世如何为教权的至高无上进行辩护;国王会如何回应这一主张。
材料来源:Brian Tierney,The Crisis of Church and State,1050-1300(Englewood Cliff,NA:Prentice-Hall Inc.,1964),p.132.Copyright © 1964.Reprinted by permission.
正如宇宙的创造者将两道亮光置于苍穹,较大的亮光负责白天,较小的负责黑夜。普世教会的苍穹也是如此,它被人们称为天,上帝给予它两大尊严,较大的负责人的灵魂,恰如负责白昼,较小的负责身体,恰如负责黑夜。这两大尊严是教权和王权。正如月亮从太阳获得光芒,因此在数量和质量、地位和力量上要低于后者,因此王权也是从教权那里获取其尊严的光芒。
鲁昂大主教尤德斯:教堂记录——教士管理
中世纪教堂大都由主教管理,比较尽责的人会定期巡视教区的教士和自己区域教堂的建造。下面的片段选自鲁昂大主教尤德斯的记录,他从1242年至1267年间担任此职。根据他长篇的记录来判断,他认真履行职责,并小心翼翼地力图改进教士的业务。
思考:困扰尤德斯的问题;尤德斯认为什么是教士合适的行为。
10月24日。我们巡视了卡昂的圣艾蒂安修道院,那里有63名僧侣。除了三人外其余都是教士。在其中一个小修道院有猎兔狗,我们禁止待在那里的僧侣们狩猎。有些僧侣不是每个月都忏悔,我们命令他们进行改正。根据惯例,除了为死者举行的弥撒外,在所有弥撒中,向参加典礼的人履行教士职务的人都要接受圣餐,但是这项仪式由于忽略而被逐渐放弃了,我们责成修道院长和小隐修院院长让所有人都遵守这一惯例。修道院维持得很糟糕,我们命令他们进行改正。旅行在外的僧侣不遵守斋戒规则,我们命令他们改正。在一些小修道院,他们并不遵守斋戒规则而肆意吃肉,我们命令他们改正。他们欠债1500镑,但和别人欠他们的钱差不多一样,他们有4000镑的收入。所付巡视费总额为:7镑10先令10便士。
6月30日。我们巡视了查斯的密乌兰教区。我们发现古阿迪曼彻的教士尽管在停职中仍然有时举行弥撒,而且他养了一个小妾,他穿着短披风骑在马上,跑出了很远的距离。又,库塞尔的教士既不把住处收拾干净也没有穿睡袍的习惯。又,艾胡维尔的教士只是偶尔才穿睡袍。又,瓦尔蒙杜瓦的教士出卖圣职,他因有钱而出名,他好争吵而且嗜酒成性。又,沃克斯的教士是一位商人,他从过去到现在一直拥有一个葡萄园,那是因借款给一位浪荡公子而获得的保证金,他从不认真念定时祈祷文,有时径直从床上前去做弥撒。又,查斯的教士与一位寡妇有不名誉之事,他频繁地跑来跑去……又,朗格斯的教士与教区居民欧也尼有染,并与她生了孩子,他向我们保证如果以后再有这些不体面之事,他就会辞去教会职务。
7月3日。我们巡视了肖蒙的圣母小修道院。只有2名僧侣在那里,实际上应该有3名。他们并不根据格里高利教皇的条例每个月进行忏悔。他们没有院规的抄本,也没有条例的抄本。他们不召开例行会议,也不接受小罚。他们并不遵守斋戒规则,他们在不该吃肉的时候吃肉。尽管我们以前曾经警告过他们,他们还是使用羽床。这一次,当着他们圣戈迈尔院长的面,命令他们严格改正这些缺点。他们有100镑的收入,他们欠债约30镑。
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圣弗朗西斯的院规
在中世纪盛期有周期性的基督教改革运动。13世纪最著名的运动是由方济各会发动的,他们是聚集在阿西西的弗朗西斯(1181—1226年)周围的一群虔诚的俗人。弗朗西斯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而且开始时从事世俗职业,在经历了重大的情感转变后,他放弃了世俗的财产而追求禁欲、传道和贫穷的生活。他和他的追随者并没有退隐过修道院的生活,而是到处旅行,尤其活跃在城市地区。到了1223年,当下面版本的弗朗西斯院规被接受后,教皇正式承认方济各会是正统的修道派别。
思考:这样的派别取得如此成功的原因;这样的派别会为社会和教会履行什么职能;如何将前面的文献所描绘的行为记录与圣弗朗西斯院规所设定的标准进行比较。
材料来源:Oliver J.Thatcher and Edgar H.McNeal,eds.And trans.,A source book for Medieval History(New York:Scribner's,1905),pp.499-507.
这是小兄弟会的规则和生活,即通过服从、贫穷和贞洁的生活尊奉我主耶稣基督的神圣福音。弗朗西斯修士承诺顺从和尊敬教皇洪诺留、依照教规遴选出他的继承人以及罗马教会。其他修士则必须服从弗朗西斯修士和他的继承人……
我以主耶稣基督的名义劝告、警告和劝诫我的兄弟们,当他们外出进入俗世时,不要争吵、争论,也不要评价他人。他们应当友善、和睦、仁慈、温和、谦卑、言语正直,任何人都不例外。若非明显迫不得已或身体虚弱,他们不应骑马。如果进入一座房子要说:“愿这座房子安宁。”根据神圣的福音,什么食物放在面前就要吃什么。
我严格禁止所有的兄弟们接受钱财,不管是亲自接受还是通过他人。然而,如病人需要以及为其他弟兄蔽体,教长和院长可以视情况所需,根据地区、季节和所居住地区大致的寒冷程度通过教友提供钱财。但是,如上所述,他们不能接受钱财。
上帝赋予其劳动能力的那些教友要忠实地一心一意地劳动,那么作为灵魂之敌人的懒惰就会被赶走,不会压制祷告的灵魂,忠实于劳动,所有尘世的事物都会成为从属性的东西。作为劳动的报酬,他们可以为自己和教友获得必需的东西,但不能接受钱财。他们要谦卑地接受人们给他的东西,这对上帝的仆人和实践最神圣贫穷的人是合适的。
弟兄们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拥有房屋、土地和任何东西,而是要像朝圣者和此世的局外人,在贫穷和谦卑中侍奉上帝,让他们自信地去乞求施舍。不要让他们为此感到羞耻,因为上帝为了此世的我们而使自己成为穷人。这是最高的贫穷,它使你,我最亲爱的弟兄,成为天国的后嗣和君王,它用善使你贫穷,用美德使你提升……
我严格禁止所有的弟兄与女性有任何关系或与她们交谈,那会引起猜疑。让他们不要进入修女院,除非得到教皇的特别许可。让他们不要有男女密友,以免因此在弟兄们中间或弟兄们周围出现丑闻。
圣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
到13世纪,欧洲重新获得了古典时代的大量思想和文化遗产,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这给教会提出了一个问题,因为人们不清楚这些异教观念和类似亚里士多德的希腊理性是否与中世纪期间发展的基督教宇宙观相矛盾。包括大阿尔伯特(1193—1280年)、圣托马斯·阿奎那(1225—1274年)、圣波纳文图拉(1221—1274年)和邓斯·司各脱(1265—1308年)在内的13世纪一系列学者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使这些异教思想与基于信仰的教会正统思想协调一致。为此,这些经院学者倾向于成为百科全书派,几乎探讨了中世纪人关心的所有问题。其中最具百科全书特色、最重要的人物是阿奎那,他是意大利多明我会僧侣,曾在巴黎大学和其他地方担任教职。在下面选自其《神学大全》的片段中,阿奎那宣讲了上帝存在能否证明的问题。
思考:这里所使用的推理;阿奎那演讲所针对的听众。
材料来源:St.Thomas Aquinas,The Summa Theologica of St.Thomas Aquinas,part1,XXI-XXVI,2 nd rev,ed.,trans.Fathers of the English Dominican Province(New York:Benziger Brothers,1920),pp.24-27.
帝的存在可以用五种方法证明。
第一种也是最明显的方法来自运动的论据。我们意识中明确和明显的是世界上某些东西在运动。任何东西在运动都是由另一个在推动,因为除非有朝某处运动的潜能,任何东西都不能运动,而一样东西所以移动是因为处于运动中。运动无非是某样东西从潜在到实在的衰变。但是除了因为某种处于实在状态的东西,任何东西都不能从潜在向实在衰变。因此某种实在是热的东西,比如火,使木头这种潜在热的东西变成实在的热,并因此移动和改变了它。同样的东西在同一方面同时既是实在又是潜在是不可能的,而只能是在不同的方面。因为实在是热的东西不可能同时是潜在的热,但它同时是潜在的冷。所以一样东西在同一方面和同一方式上不可能同时是移动者也是被移动者,也就是说它不能自我移动。所以任何运动的东西一定是为另一个东西所推动。如果推动他物的东西自身也要被推动,那么这也必须被另一个东西所推动,这样又被另一个所推动。但是这不能无限延续,因为那样就没有了第一个推动者,结果就没有了其他推动者,鉴于后来的移动者仅仅由于被第一推动者所推动而移动,正如拐杖只能为手推动而移动。所以有必要推到第一推动力,它不被其他所推动,每个人都知道这就是上帝。
第二种方法来自动因的性质。在感觉世界我们发现有一种动因的秩序。人们知道没有一种情况(事实上也不可能)会从中发现某物是其本身的动因,因为这样它就先于自己本身,那是不可能的。在动因方面也不可能无限延续,因为所有的动因都按顺序排列,第一个是中间原因的原因,而中间原因是最后原因的原因,不管中间的原因是数个还是只有一个。抽掉原因也就抽掉了结果。因此如果在动因中没有第一原因,也就没有最后的原因和中间的原因。但是如果在动因方面可以无限延续,那么就没有第一动因,也没有最后动因和任何中间动因,所有这些都是不合实际的。因此有必要承认第一动因,每个人都称它为上帝。
第三种方法来自可能性和必然性,以及这样的延续。我们在自然界发现某些事物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因为人们发现他们产生、腐败,最后可能存在可能不存在。但是这些东西不可能总是存在,因为那些可能不存在的东西有时不存在了。所以,如果各种东西都可能不存在,那么某一刻也许没有东西存在。如果这是真的,那么甚至现在就会没有东西存在,因为那些不存在的东西仅仅因为某些已经存在的东西而开始存在。所以,如果某一刻没有东西存在,那么就不可能有某种东西开始存在,而且甚至现在就会没有东西存在——这是很荒谬的。因此所有东西并非仅仅是可能的,一定存在着某种东西,它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每种必然的东西或有被其他东西引起的必然性,或者没有。但是就像我们论述动因时说的那样,在那些因其他事物而具有必然性的必然事物中,也不能无限延续,所以我们只能假定某种东西的存在本身就有其必然性,而不是从他物那里接受,只是导致其他东西的必然性。人人都讲这就是上帝。
第四种方法来自在事物中发现的层次。在存在物中有某些或少的善、真、高贵等。但是“多”和“少”所断言的是不同的东西,所根据的是他们类似最大事物的不同方面,正如人们说某物比较热,是因为它非常像最热的东西。因此有某物是最真、最好、最尊贵的,结果会有最绝对的存在,因为如《形而上学》第二章所写的,在真理上最大的也是最大的存在。在某属中最大的东西,是那一属中所有物的原因,如火是最大的热,是所有热的东西的原因。因此一定有某种东西,对所有存在物而言,是它们存在、善和所有其他完善的原因,这被称作上帝。
第五种方法是世界的统治方式。我们看到缺乏智慧的事物,如自然身体都为了某种目的而行动,而且为了获得最好的很显然它们的行动总是或几乎总是如此。因此很明显,他们达到目标不是偶然的,而是经过设计的。除非得到某种被赋予知识和智慧的存在指引,任何没有智力的东西都不能向目标运动,恰如箭是被射箭者射向靶心。因此存在着某个有智慧的存在,通过它所有的自然物都指向了它们的目的,我们称这一存在为上帝。
腓特烈二世:政治权威——皇帝、诸侯和城镇
13世纪,与王权竞争争取权力的并不仅仅是教皇。在他们的王国内,国王面对着相对强大和独立的诸侯和城市。神圣罗马帝国统治德国地区尤其如此。腓特烈二世统治时期(1212—1250年)发生了变化,大大改变了这种平衡,以有利于独立的诸侯。腓特烈是一位很有活力的皇帝,他专注于获得对意大利地区的控制。为了使自己能够在那里集中精力,腓特烈在1231年授予其德国诸侯如下的特权。
思考:这一授权在哪些方面加强了诸侯反对皇帝的地位;这一授权如何加强了诸侯反对独立城镇的地位;可能用来加强王权的方法。
材料来源:Oliver J.Thatcher and Edgar H.McNeal,eds.And trans.,A Source book for Medieval History(New York:Scribners,1905),pp.238-240.
1.我们或任何其他人都不得在损害诸侯的情况下创建新城堡或城市。
2.不允许新市场妨碍前述诸侯的利益。
3.不能强迫任何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进入市场。
4.除了自愿不能强迫旅行者离开旧的道路。
5.我们在城市禁区的范围内不能行使司法权。
6.根据当地的习俗,每位诸侯对自己拥有或从他那里领有采邑的郡和分区都和平地拥有自由和权威,并行使司法权。
7.伯爵要从诸侯或拥有土地作为采邑的人那里获取职位。
8.没有领主的同意分区法庭不能改换地点。
9.任何贵族都不应服从分区法庭。
10.被称为Phalburgii(即处于城市之外但在城市内拥有政治权利的人或团体)的人应从城市中驱逐出去。
11.自由农民以前答应付给(皇帝)的酒、钱币、谷物和其他租税因此而赦免,此后不再征收。
12.不允许诸侯、贵族、牧师和教会的农奴进入我们的城市。
13.为我们的城市所占领的领主、贵族、牧师和教会的土地和采邑应当恢复,此后不能再被占领。
14.在从我们手里领作采邑的土地之内,我们或其他人不能破坏诸侯提供安全通行权的权力。
15.我们的法官不能强迫城市的居民归还移入城市前从他人那里获得的任何财产。
16.臭名昭著的、被判刑的和被放逐的人不许进入我们的城市,如果进入城市则要被驱逐出去。
17.我们不允许在诸侯的土地上铸造任何钱币,那对他的货币制度是有害的。
18.我们城市的司法权不能延伸到他们的地域,除非我们在这一地区拥有特殊司法权。
19.在我们的城市,原告要在被告的法庭提起诉讼。
20.从领主那里领作采邑的土地或财产,没有领主的同意不能进行抵押。
21.任何人不得被迫帮助城市设防,除非他在法律上必须提供这种服务。
22.在城市外拥有土地的我们的城市居民,要向领主或国家支付定期费用和服劳役,但不能让他们负担不公正的勒索。
23.如果农奴、属于国家的自由民或任何领主的附庸要居住在我们城市之内,那么我们的官员不能阻止他们前往领主那里。
汉撒同盟法令
不断增长的贸易以及依赖贸易的城市相应的发展,带来了共同的问题和利益,促使某些城市签订合作协议或组成同盟。这种合作主要发生在商业地区,那里中央王权相对虚弱,如北部意大利形成了伦巴第同盟,北部德国则在13世纪建立了汉撒同盟。在14世纪和15世纪汉撒同盟的主导地位进一步上升。下面是汉撒同盟于1260年和1264年颁布的法令。
思考:同盟成员主要关注他们认为能够合作的领域;他们认为谁对城市独立的威胁最大。
材料来源:Oliver J.Thatcher and Edgar H.McNeal,eds.And trans.,A Source Book for Medieval History(New York:Scribner's,1905),pp.611-612.
我们希望通知你采取行动支持受吕贝克法律管辖的所有商人。
(1)每个城市应该尽最大的努力清除海盗,以使商人可以通过海路自由经商。(2)任何人因犯罪而被一个城市驱逐都不得为另一个城市接纳。(3)如果一位市民为(海盗、强盗或劫匪)所抓,不应花钱赎取,而应把他的佩剑带和刀送给他(作为对抓获者的威胁)。(4)任何赎取他的商人将在所有受吕贝克法律管辖的城市失去财产。(5)任何人因抢劫或偷盗而被一个城市驱逐,将被所有城市驱逐。(6)如果一位领主围攻一座城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帮助他而损害被围攻的城市,除非围攻的人是他的领主。(7)如果国家内发生战争,任何城市都不得因此而伤害来自其他城市市民的人身和商品,而应保护他们。(8)任何人娶一个城市的女子为妻,但来自另外城市的另一位妇女前来证明他为自己合法的丈夫,那么他要被砍头。(9)如果一位市民把自己的女儿或侄女嫁给一个(来自其他城市的)人,而另一位男人前来说她是自己合法的妻子,但又不能证明,他就要被斩首。
该法令有效期一年,此后各城市应该用信件相互告知做出了什么决定。
南安普敦商人行会条例
中世纪商人应对商业和手工业在城市区域发展的方法之一,就是建立行会。尽管行会的具体起源仍不清楚——它们最初可能仅仅是兄弟会宗教组织——但到13世纪和14世纪大部分城市都建立了行会。他们逐渐发展成独立的组织,垄断了商业并在城市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所选的条例片段,可以追溯到13世纪英国南安普敦的商业行会。
思考:这一行会试图控制商业和手工业的方法;行会为它的成员提供什么服务;行会的原则和实践如何与下面的观点一致,即资本主义在中世纪时代广泛存在;该行会和汉撒同盟关注点的异同。
材料来源:Edward P.Cheyney,ed.,“English Towns and Gilds,” in Translations and Reprints form the Original Sources of European History,vol.II,no.1,ed.Department of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898),pp.12-15.
7.如果一位行会会员去世,城中所有行会会员皆要参加死者的仪式,行会会员要抬着死者的尸体运往墓地。根据誓言,任何人不这样做要付款2便士,将之散给穷人。在死者病室的人,死者躺在房间的那天晚上必须找一个人守护他的尸体。只要死者的仪式持续,也就说在守夜和弥撒期间,一定要点燃行会的四只蜡烛,每只要重2磅左右,直到尸体被埋葬为止,而且这四只蜡烛要一直由行会的干事负责保管。
9.如果一位行会会员去世,其长子或第二继承人可以取代父亲的席位,或者其叔叔的席位——如果他的父亲不是行会会员,而且叔叔没有其他继承人。他不必为此席位付任何费用……
11.如果行会会员和平时期在英国被囚禁,那么行会头人要和干事、一个管理员共同前往,由行会出钱,使该被囚禁之会员获得释放。
12.如果某行会会员拳击另一会员,如果证据确凿,他将失去行会会员资格,需花10先令赎回该资格,并要像新会员那样发行会之誓言。如果某行会会员用棍棒或刀或任何其他武器攻击另一会员,都将失去会员资格和特许权,而且将被视为陌路人,直到他顺从行会当家人并对所伤之人做出赔偿为止,且向行会交付罚款20先令,不得豁免。
15.如果某会员辱骂和诽谤另一会员,行会头人接到申诉,并证明无误,他要向行会交付罚款2先令,如不能支付则失去会员资格。
19.在南安普敦城中,一个人若非商人行会会员或拥有特许权,不得在同一城内买进某种商品再卖出。
20.若非行会会员,任何人不得购买蜂蜜、腌制鲱鱼、各类油、磨石、生皮或各类生毛皮;若非市场或市集日,不得拥有酒窖,不得零售布匹;若非行会会员,谷仓储谷不得超过5夸托用来零售,任何人违反并确证无疑,将没收所有归于国王。
22.任何会员陷入贫困且无以为生,不能工作或供养自己,行会开会时他可从行会得到1马克以缓解窘况……
23.有某种商品运往该城,只要商人行会会员在场并希望讨价还价购买该商品,任何个人或外来人均不得在会员面前还价购买。如果有人违反并确证无疑,则没收所购买商品归于国王。
24.属商人行会的任何会员,如果能令卖主满意并为自己购买的部分担保,均可与另一行会会员或任何前来出售地点并要求购买部分商品的人分有所有商品。若非行会会员,未经会员同意不得或强行与会员分有商品。
巴塞罗缪·安吉立科:女仆
多数妇女既不富裕地位也不高,她们也几乎没有选择的自由。许多人被迫成为仆人,充当女仆。下面的选段选自13世纪英国方济各会士巴塞罗缪·安吉立科编辑的作品集,其中描绘了她们所面对的生活。
思考:女仆面对什么样的限制;有什么样的惩罚将强加在她们身上;她的地位在哪些方面与男仆不同。
材料来源:Excerpts from Not in God's Image by Julia O'Faolain and Lauro Martines.Copyright © 17973 by Julia O'Faolain and Lauro Martines.Reprinted by permission of Harper & Row,Publishers,Inc.
女仆是家庭男主人或女主人雇佣的仆人,干最累最脏的活。她吃粗糙食物、穿破衣烂衫,干奴隶般的活。如果她本身是农奴,则不能选择所嫁之人,无论谁娶了她都会陷入奴隶状态,主人可以像动物般卖掉她。女仆经常挨打、受虐待、受折磨,鲜有机会让自己大笑开心……拉班努斯这样描绘女仆的特点:如果不受压制她们会反抗男女主人并摆脱控制……农奴之类的人只是由于恐惧才安守其位。
图像材料
中世纪生活
尽管在中世纪盛期和后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生活的很多基本面仍然一如从前。图10.1是珀尔·德·兰伯格所作的中世纪后期的插图,选自每日祈祷书《最美时祷书》(Très Riches Heures du Due de Berry),其中描绘了典型的10月的一天。在刚刚犁耕过的一小块土地上,一位农民正在播种。在他的正后方,一个弓箭手模样的稻草人守护着另一块田地。背景是流淌着的塞纳河。一些贵族在卢浮宫城墙下的堤岸上,这座宫殿是法王在巴黎的一座哥特式城堡。主要依赖农业、四季的重要性、社会等级的界限分明以及象征勇敢和地位的日益高大的城堡,仍然是中世纪生活的典型特征。
图10.1 《最美时祷书》插图
思考:这位艺术家所描绘的农民生活的特征;一位贵族观赏这幅插图会做出何种反应。
世俗化和中世纪骑士
这幅图画选自一本1300年稍后创作的书籍(图10.2),描绘的是两位骑士在比武大会上格斗。骑士因服装而与众不同。左边的骑士失败倒地,头盔被刺穿,获胜者只是长矛折断,同时贵妇们显然赞赏地观看这一场景。
图10.2
当骑士的传统功能过时后这种露天表演不断发展。中世纪早期,骑士是马匹和盔甲的拥有者,在骑兵中服役并秉持某些骑士价值观。根据12世纪的材料,骑士要“保护教会、攻击变节者、尊重教士、为穷人抵御不公、在自己的家乡维护和平、为弟兄流血,如果需要则献出自己的生命”。到13世纪和14世纪,新的军事战术削弱了骑士的重要性,集中的王权削弱了他们的独立性,而且广泛的富裕使得中产阶级也能购买骑士身份。然而,这幅图画表明骑士精神仍然存在,甚至有助于明白界定男性刚毅和女性温柔。
该书《马内斯手稿》本身反映了11世纪社会的日益世俗化。它收集了许多用俗语而非拉丁语写作的关于骑士精神和爱情的民间诗歌。
思考:该插图所传达的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的形象;这些形象和中世纪价值观的联系;这些形象和中世纪骑士的现实有何区别。
二手材料
莫里斯·肯:中世纪传说中的歹徒——社会等级和不公正
今日看来,中世纪的社会制度似乎是不公正的,对穷人尤其如此,他们遭受的痛苦最多。但是将现代标准用于以前的时代一定要当心。在下面的选段中,牛津的莫里斯·肯认为,穷人并未对社会制度和支持这种等级结构的法律持批评的观点;相反,批评主要指向社会制度内部的腐败。在他的解释中,开创性地使用了中世纪民谣和传说中的证据。
思考:使中世纪人认为社会制度公正的共同观念或理想;在中世纪人的思想中什么行为会使人有不公正的感觉。
材料来源:Maurice Keen,The Outlaws of Medieval Legend(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61),pp.154-155.Reprinted by permission.
中世纪非常尊重等级制度,并不对所要效忠的头衔提出质疑。他们反过来质疑有辱高贵头脑而享受贵族地位特权的那些人的权利。他们并不对不公正的社会制度感到愤慨,而是时不公正的社会上层感到愤怒。歌谣作者接受了当时社会的态度并反映在他们的诗歌中。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歌谣并没有说对穷人的经济剥削,也没有说将农奴束缚在土地上并依古老习俗让农奴为他耕种土地的庄园主的专制。从所了解的中世纪乡村社会制度中,我们期望发现领导穷人的罗宾,把农奴从束缚中解放出来,庇护逃亡的维林,并惩罚领地的管家们,因为管家们的行为完完全全与法官一样苛刻和不公正。但是中世纪并不像我们这样,根据一个阶层对另一个阶层的剥削来看待社会不公正,他们赞美等级制度是不同阶层的人为了共同的福利而合作。他们认可社会中的三个不同等级:骑士和贵族,其职责是用武力保卫基督教世界,教士负责基督教世界的精神幸福,他的职责是祈祷,而普通人的职责是耕种土地。每个等级都有责任毫无抱怨地履行适当的义务,而且尤其是前两个等级,不要滥用职责赋予他们的特权。农民由于被安排“辛苦和耕作”,所以没有理由抱怨。正如一位传教士有趣地指出的那样,他们的职业基于“grobbynge about the erthe,as erynge and dungynge and sowynge and harwying”and“this schuld be do justile and for a good ende,withoute feyntise or falshede or gruechynge of hire esaat.”但是那些不履行职责并滥用自己地位的人就没有权利在这一制度中,也没有权利获得团体的利益。著名的多明我会僧侣布伦亚德说,“他们不与农夫一起耕地……不与骑士一起作战,不与教士一起祈祷和唱圣歌”,这些人“要随他们所属修道团体的院长而去,也就是随魔鬼而去,那里没有秩序只有永恒的恐怖。”
法律的目标最终是支持社会正义,而对中世纪而言,社会正义意味着社会等级制度。属于高等级的人获得财富本来是用来支撑其适当等级的,如果他们滥用这些财富来腐蚀法律并滥用它来为自己谋利,就会出现麻烦。他们最终的罪恶是使用他们本来合法的财富购买非自己应得之物。因此,那些震惊于无法容忍的不公正而攻击现存社会制度的人,不是批评几乎不言自明的经济压迫,而是罪人的腐败,罪人的贪婪破坏了他们视为理想制度的社会和谐。这些人所采用的方法是贿买法律,利用自己的地位操纵法律的应用。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以捍卫穷人的英雄为主角的歹徒歌谣,对中世纪农民在精神上的各种惨状不置一词,所关注的或至少主要关注的是与腐败的法律代表作无休止的斗争。当时的人认为,侵蚀社会肌体的疾病是高等级之人的个人腐败,而这种疾病是他们的等级制度不可避免的衍生物,只是他们看不到。这就是为什么歹徒歌谣的宗旨是反对那些掌握法律的人的压迫,并不反对那些拥有土地的人的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