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存与(1719—1788),字方耕,晚号养恬,江苏武进人。乾隆三十四年(1769)中进士,授编修,以大考擢侍讲,官至礼部左侍郎,历任湖南、顺天、山东学政,典湖北、浙江乡试,又充天文算法总裁官及乐部大臣,直上书房、南书房垂四十年,以年老休致。他于六经皆能阐发奥旨,不事笺注而独得微言大义于语言文字之外。主要著作有《彖传论》、《彖象论》、《系辞传论附序卦传论》、《八卦观象解》、《卦气解》、《尚书既见》、《尚书说》、《毛诗说》、《周官记》、《周官说》、《春秋正辞》、《春秋举例》、《春秋要指》、《乐说》、《四书说》等,其著述收入《味经斋遗书》中。其学由侄庄述祖、外孙刘逢禄、宋翔凤发扬光大,遂演成清代常州今文经学派,开创之功不可没。
一、治公羊学的缘起
庄存与治公羊学远承于《春秋公羊传》,就近而言与当时他所处的环境有关。他自幼治《春秋》,尤喜《公羊传》。十年(1745),他进京参加会试,试题为“拟董仲舒天人册第三篇”,因素精研董氏《春秋》,“且于原文册曰以下四条,一字不遗”。[2]十七年(1751),他参加大考,以二等升侍讲,接着入直南书房,授清高宗十一子成亲王永理经史。此间还任侍读学士、湖北乡试正考官、湖北学政、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浙江乡试正考官、直隶学政等职。他出身于世代仕宦之家,通籍后授成亲王经史十余年。自康熙以来,一般“一人仅直一斋,偶有两斋互调者”唯数不多见,而他却在“翰林时,以侍讲入直南书房,继又以内阁学士兼直上书房,一人兼直两斋”,[3]可见高宗给他的殊荣。魏源也称“武进庄方耕少宗伯,乾隆中以经术傅成亲王于上书房十有余载,讲幄宣敷,茹吐道谊。”[4]如此长的时间授王子经书,其身份地位实属鲜见。
乾隆年间,经学考据学如日中天,康熙时阎若璩作《尚书古文疏证》辨东晋晚出《古文尚书》之伪,已为学术界所共识,当时有学臣议上言于朝,希望重写《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于学官,颁赐天下。庄存与则指出:“古籍坠湮十之八,颇藉伪书存者十之二。”“如《大禹谟》废,‘人心道心’之旨,‘杀不辜宁失不经’之诫亡矣。”在他看来,这些古籍“今数言幸而存,皆圣人之真言”[5]。由此可知他治经“不专专为汉宋笺注之学,而独得先圣微言大义于语言文字之外”[6]。他在内廷传授皇子书,对内廷情况了解较深,常援引《春秋》所谓“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等微言大义,又以“言之有据”的大一统理论相比附,这很符合高宗在政治上独断专行的需要,因此“以经学受主知”。[7]这是今文经学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前面提及庄存与参加会试,朝廷以“拟董仲舒天人册第三篇”命题,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清廷对春秋公羊学的推崇。其实高宗本人积极倡导并参与经筵,他对公羊学也情有独钟,在为二十三年(1758)成书的《春秋直解》“御制”解说“元年春王正月事”条目时写道:“《春秋》,圣人尊王之经也。元年春王正月,开宗明义之第一也。解此者自三传以至后儒,其说充栋,或致操戈,无容置议,然识圣人之深意者有几乎?王道熄而作《春秋》,《春秋》鲁之旧史也。自隐公始则不得不书隐公元年,而即继之曰春王正月,前史所无有也。盖言公之元年乃秉王之春、王之正而得,是非尊王之义乎?且是年也,于齐为九年,于晋为二年,卫、郑以下各为其年,不可娄指,数而总为平王之四十九年。于斯时也,世人将何以纪其年而知其岁乎?是则圣人之书元年春王正月也者,其亦有感于斯乎?行夏之时,圣人之私议,不能行于时;言春王而不言王春,月可改而春不可改,以隐寓夏之时与王之元,所谓大一统足以一天下之心而不可任其纷,有不能行之叹矣。兹为开宗始义,乃贯《春秋》之本末,而绝笔于获麟。盖圣人之道在万世,即圣人之忧在万世,是则封建之说不惟不可行于后世,知圣人亦未必以为宜然也。”[8]这一段话把君权神授、尊王室、大一统等《春秋》微言大义阐释得淋漓尽致,由此也可以看出清廷尊《春秋》公羊的目的,不过是想以此来加强中央集权制的统治,维护帝王至高无上的权威。
高宗多次表示出对《春秋》公羊及董仲舒的好感,如说:“中古之书,莫大于《春秋》。推其教,不越乎属辞比事,而原夫成书之始,即游、夏不能赞一辞。”该序指斥宋儒胡安国《春秋传》傅会臆断,宣称《春秋直解》以清圣祖所定《春秋传说汇纂》为指南,“意在息诸说之纷歧以翼传,融诸传之同异以尊经”[9]。高宗前后多次在策试天下贡士时也说:“董仲舒以为,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又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10]又说:“汉仲舒董氏,经术最醇。”[11]高宗举行经筵讲《论语》“克己复礼”,以董仲舒与朱熹之说相比较,认为“董仲舒正谊明道之论,略为近之”[12]。推崇公羊学、董仲舒是想以此加强王权统治,强化君主专制,试图振兴业已腐朽衰败的清王朝。由此皆为庄存与治公羊学创造了外在的环境。
就学理而言,庄存与的公羊学直接源于元儒赵汸,称:“读赵先生汸《春秋属辞》而善之,辄不自量,为隐括其条,正列其义,更名曰《正辞》,备遗忘也。以尊圣尚贤信古而不乱,或庶几焉。”[13]肯定赵氏的《春秋属辞》,并对其修改、引申、订正撰成《春秋正辞》一书,此书共十一卷分为奉天辞、天子辞、内辞、二伯辞、诸夏辞、外辞、禁暴辞、诛乱辞、传疑辞八类,卷末附《春秋要旨》、《春秋举例》各一卷。《奉天辞》主讲君权神授,旨在确立君权的合法性;《天子辞》讲天子统治的绝对权威,臣民皆得服从;《内辞》讲周室的承传,尤其是大道的延续,在诸侯国中以鲁国为正宗;《二伯辞》讲齐桓公、晋文公尊王攘夷的贡献;《诸夏辞》讲圣人对子民的治理;《外辞》讲诸夏与夷狄的关系,强调诸夏的正统地位;《禁暴辞》讲圣人本天而伐;《诛乱辞》讲诛杀篡位,拨乱返治;《传疑辞》讲文辞折中性。全书涉及《春秋》一书的性质,即非记事之事,以及尊王室、大一统、通三统、张三世等一系列微言大义,开启了后来公羊学发展的诸多端倪。
《春秋举例》总结《春秋》属辞比事如下规则:1.《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2.《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3.一事而再见者先目而后凡也。4.《春秋》见者不复见也。5.《春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也。6.贬绝然后罪恶见者,贬绝以见罪恶也。7.择其重者而讥焉。8.贬必于其重者。9.讥始、疾始。10.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14]他总结这十条带有规律性的体例旨在阐发其微言大义。既然美恶可以同辞,贵贱可以同号,那么《春秋》中同一书法,同一称谓,把它解释为肯定、褒奖或许有道理,反之,把它说成是讥讽、贬斥也能说得通,“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的提法很难说出确凿的根据。另外如《春秋》“不贬绝以见罪恶”,“贬绝以见罪恶”,以及《春秋》“见者不复见”,“书之重,辞之复,呜呼,不可不察其中必有美者焉”等,都是二律背反,自相矛盾,但又是《春秋》的定例,也可以说反映了《春秋》体例灵活性的特色。
二、《春秋》非记事之史
庄存与发挥公羊学的一个重要观点,那就是认为《春秋》不是记事之史而是政论之书,其中包括着哲理。他从理论层面和史实层面论证自己的观点。
从理论层面讲,庄存与明确指出《春秋》不是记事之史,不书多于书,要人在语言文字之外求圣人的微言大义。他说:“《春秋》之义,不可书则避之,不忍书则隐之,不足书则去之,不胜书则省之。辞有据正则不当书者皆书,其可书以见其所不书。辞有诡正,书者皆隐其所大,不忍辟(避)其所大,不可;而后目其所常,不忍常,不可也。辞若可去可省而书者,常人之所轻,圣人之所重。《春秋》非记事之史,不书多于书,以所不书知所书,以所书知所不书。”[15]以为《春秋》书法有以下几种形式:不可以书而回避、不忍心书而隐晦、不足以书而舍弃、不值得书而省略。“不书多于书,以所不书知所书,以所书知所不书”说明《春秋》不是纯粹的记事之史,或历史事件的实录,而是对被认为是有价值的一些历史事件的评述,也就是说《春秋》的作者抓住其中一些带有微言大义的事实,可以伸张圣人教义的史例大书而特书,借此阐释经世致用等主张,这是公羊家们所关注的。
他认为《春秋》“详内略外,详尊略卑,详重略轻,详近略远,详大略小,详变略常,详正略否”。“《春秋》治乱必表其微,所谓礼禁未然之前也。凡所书者有所表也。是故《春秋》无空文。”[16]这里所讲的详略、轻重反映了公羊家对《春秋》大义的理解,包括确立中原华夏中心、君权至上、立足于当代等观念,反映倡导大一统、尊王室等用心。《春秋》重视对治乱的细微描述,目的是以礼防患于未然。《春秋》无空文,即在其文字背后承载着诸多微言大义,这些需要后人破解。他把《春秋》当成义理之书、哲理或政论著作。
对于事辞文三者之间的关系,他说:“《春秋》辞异则指异;事异而辞同则以事见之,事不见则文以起之。嫌者使异,不嫌从同。”“《春秋》志天事必以尊严之辞承之。志灾异皆以前后事求之。异不在大,于事有明征则记之;征之不明,则不存也;人莫之省,则不见也,患其亵之也。志分土,近者详,远者略,见经世之志。”[17]辞不相同,宗旨也不相同,事不相同而辞相同则通过事见,事不可见则通过文显现。《春秋》书天事用尊严之辞,实际上体现了对天子的尊重。书灾异则考虑到前后的事实,重视证据,包括书分土等并非记叙,而是通过书写反映作者的经世志向,《春秋》为经世之书。
《春秋》虽然有诸多体例,但他强调不能执一,应该知权,如说:“《春秋》以辞成象,以象垂法,示天下后世,以圣心之极。观其辞,以圣人之心存之,史不能究,游、夏不能主。是故善说《春秋》者,止诸至圣之法而已矣。公羊子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无或执一辞以为见圣,无或放一辞而不至于圣。推见至隐,怀之为难,违之斯已难;得其起问,又得其应问,则几无难。应而不本其所起,见为附也;起而不达其所以应,见为惑也。《诗》曰唐棣之华,偏其反而。《春秋》之辞,其起人之问,有如此也。执一者不知问,无权者不能应。”[18]《春秋》的特点是以辞成象,以象垂法,通过法来昭示后世,观《春秋》之辞主要是透过其辞来理解圣人之心。《春秋》为圣人立法,称王为周文王,道尧舜之道,这是基本原则。但不能执一,权即变,无权即不知变,不知变就无所应对,要灵活运用,领会的是圣人的用心、圣人立法的精神实质,而不是采取僵硬、刻板的理解,或墨守陈规,以及局限于某一具体的体例,这样做会曲解《春秋》的大义。他又说:“《春秋》礼义之大宗也,治有司者也。”[19]《春秋》之道不穷,法则随着时代变化而变化。
从史实层面,庄存与旁征博引以《春秋》所记载的史实证明其非记事之史。
《春秋》桓公五年载云:“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公羊传》简单解释“从王,正也。”何休说:“美得其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春秋》书法对王的行为有讽刺,又“称人者,刺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不使王者道兵者,不为王举也。”意识到周天子此时的地位渐趋微弱,不能持操大权以征伐郑国,这在君主至尊的社会里是不正常的。
对此庄存与解释说:“蔡、卫、陈皆可以称人?侯不行,使大夫从也。其与几何?《春秋》不志王室事,天子伐国不可见,以从王伐国者见之。何为见之?非所以伐也。郑伯当诛矣,王躬不可以不省,不可以不重。轻用其民,王室危;轻用其身,天下危。从命拒命不竟录也。郑罪既盈于诛,《春秋》之义,务全至尊而立人纪焉。月不系王,伤三王之道坏也。诸侯不知有天子,此可忍言,孰不可忍言?以天下言之,曰天王,王承天也。系王于天一人,匪自号曰天王也。自侯氏言之,从王焉,朝于王焉,至尊者王也,不止援于天。若王后、王世子、王子、王姬,系于王则止,皆不得以不称天为疑问矣。”[20]郑伯有罪当诛,作为至尊的周天子不可不慎重加以对待。如果轻易地使用百姓劳师征伐,这可能导致周王室的衰危,如果亲征则使天下处于危险之中。《春秋》之义在于维护周天子的崇高地位,以谴责诸侯不知有天下而作乱。就天下而言,说天王表明周天子承命而当王,王受命于天,当然对天负责,替天管理天下。同样诸侯由天子所封,受命于天子,当然对天子负责,替天子管理诸侯国,推尊天子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天子得天命而治国,应有绝对的权威,是人伦纲纪的根本,不可动摇。
《春秋》隐公七年、九年各有一条“王使”记载:“(七年)冬,天王使凡伯来聘。”“(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他解释前一条说:“此天子之使,其聘者何?天子所以抚诸侯者,存頫省问皆聘也。北面称臣,受之于大庙,则何以书?荣之也,喜之也。诸侯有功德于其民,则天子使问之云尔。鲁使可以自省矣,有则荣之,无则愧之。……公羊家传之矣。”[21]隐公七年冬,周天子派凡伯来鲁国聘问。周天子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派使者聘问鲁侯,抚恤褒奖他,体现对鲁国的格外重视,使鲁侯备感荣耀,同时也说明鲁侯有功德于子民。
关于后一条,他又解释说:“八年于兹,公不一如京师,又不使大夫聘,天王则再使上大夫来聘,周德虽衰,不如是之甚也。公如京师矣,以为常事而不书也。宋公不王,而谋伐之,在此岁矣。齐人朝王,在往年矣,书曰:天王使南季来聘。见公之朝于天子也,公一朝,王比使聘,则以为非常数而志之矣。得其常数,不志于《春秋》。《春秋》,非记事之史也。”[22]周天子派南季聘问鲁侯,周天子多次派使者聘问鲁侯,说明周天子的地位正在衰弱,否则应该是鲁侯多派使者朝见天子以示尊奉。其实鲁侯派使者朝见天子,这可以从齐人朝王之事得到佐证。这一年(隐公九年)“宋公不王”,即宋侯不供王职,引起诸侯共同讨伐,这是对天子的尊重。去年齐侯也朝见天子,这些在《春秋》都有记载,而鲁侯朝见天子和鲁使聘问周却没有记载,这是因为“得其常数,不记于《春秋》”,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属于常规礼节,不必记载,周天子派使者聘问鲁侯,这本身已经包含鲁侯朝见天子的事。所以说《春秋》不是记事的史书,其于“于所书求所不书,于所不书求所书”,这才是《春秋》所特有的笔法。
对齐桓公霸业的评价,他解释庄公二十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时说:“终《春秋》而一志聘者,中国诸侯惟陈尔。舍陈则无简者乎?曰:郑亦简矣。舍郑而无简者呼?曰:有,皆狄之矣。陈侯使女叔来聘,何以书?录齐桓之功也。桓公纠合诸侯,谋其不协,玉帛之使盛于中国,不可胜书。书必于简策者,陈三恪之封也。自我言之,迩与戚不若宋、卫;自陈言之,齐桓没而日役于楚矣。齐桓主中国,则陈不知有楚患,国家安宁,而志一以奉王事,嘉好之使,接于我焉。志陈之聘我,则中国诸侯见矣。终《春秋》而一志聘者,陈与郑尔。何言乎陈侯使女叔来聘?言齐桓之力,安中国而义睦诸侯也。”[23]陈国与鲁国的关系远于宋、卫等国,《春秋》为何记载陈侯派女叔来鲁国聘问之事,这与齐桓公的霸业有关。齐桓公称霸是想通过协调统一诸侯尊王攘夷,重新确立周天子的地位。陈国位于齐桓公称霸与南方楚国两大对立势力范围的前哨,陈国只有得到齐国的庇护才不至于被楚国灭掉,因此陈侯派女叔来聘是想得到齐国的保护,并与中原诸侯国相互交往。通过陈侯派使者来聘之事说明齐桓公建立霸业的强大,在周天子地位逐渐降低的情况下,霸业的确立对团结中原诸侯,使他们和睦相处,保持周朝的稳定与繁荣具有重要的意义。
《春秋》有三处诸侯国使者聘鲁的记载表现了《春秋》具有“同辞而异义”的特点:
如文公四年,卫侯使宁俞来聘问,他说:“玉帛之使行,卫庶无患矣。”《春秋》“志宁俞之来聘,喜卫之无患而志之也。”[24]卫国与鲁国是兄弟国,曾亡于狄,后被齐桓公所救得以重建,因为卫国仍处于晋国与狄国交兵的危险境地,不得已迁都帝丘并与晋讲和,才获安宁。卫国由此转危为安。
成公三年,晋使荀寅来聘问,他认为:“偶晋于京师,其甚也!以共(供)京师者共(供)晋,微见乎僖,至成而甚焉,晋侯益骄,非鲁所望也。志晋之聘,见晋之为晋,我之适者而已矣。何为于此焉始?曰:王使不志矣,而后志晋使,《春秋》之大教也,不可不察。隐、桓之《春秋》,志王使聘五焉。成、襄之《春秋》,志晋使聘九焉。鲁人之所以荣且喜者移于晋矣,以共京师者共晋,圣人之所甚惧也。舍隐、桓则志王使也罕,自成而下王使也绝不见。章疑别微,以为民坊,《春秋》之大教也。《春秋》终不使鲁人以待王使者待晋使,绝之若不相见者。然以尊王而抑晋,微故尊之,譖故抑之。王聘屡于隐、桓,晋聘屡于成、襄,皆以为非常焉尔。”[25]《春秋》记载鲁隐公、桓公之时,周王室派使者来鲁国,体现鲁国尊奉周王,符合周礼,因为此时周室尚未衰落,诸侯表达尊奉之意。《春秋》记载鲁成公、襄以后,晋侯来聘问周室不是褒晋,而是有意抑晋,因为从那以后,周王室开始衰微,晋侯骄盛,地位直逼周天子,聘问有示威之嫌。鲁僖公、成公之时诸侯用以供奉周王的礼数来供奉晋国的事实旨在说明晋国僭越,这显然破坏了周天子与晋侯之间的君臣关系。“章疑别微,以为民坊,《春秋》之大教也”,可以看出《春秋》之教在于尊王室抑僭越。
昭公二十一年,晋侯派士鞅来聘问。他说:“天子微,诸侯谮,大夫强,诸侯胁,于是相贵以等,相觌以货,相赂以利,而天下之礼乱矣!自是无书聘者矣。志齐侯使其弟来聘,以谨其始,志晋侯使士鞅来聘,以谨其终。玉帛之事,君子尽心焉而已矣。”[26]昭公二十一年记载晋侯派士鞅来聘问。齐侯使其弟来聘,见《春秋》隐公七年。《春秋》隐公七年记载齐侯派其弟来聘问,这时的聘问已经非往日可比,因为此时的周室衰微,天子逐渐丧失了权力,诸侯开始僭越,礼崩乐坏,晋使来聘有向天子示威之义。
《春秋》不是记事之史反映了公羊家的一般意见,但讲求微言大义离不开史,大义与史实其实涉及理事的关系,寓理于事、寓义于史或许是对《春秋》一书性质的最好把握。
三、一些微言大义的阐释
庄存与治公羊尤其表现为对微言大义的发挥,主要涉及建五始、大一统、通三统、张三世等,重申了公羊学所主张的君权神授、君主专制、尊王攘夷、因革进化等思想。
建五始,庄存与释《春秋》“元年春王正月”中元春王正月这五者“建五始”,作为春天辞的第一项,重申何休所说:“政莫大于正。故《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境内之治。”“五者同日并建,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27]政治主要在于正,此正即始,端也有始义,在天为元气,是天的开端,在政治上表现为最初就要端正君位、诸侯之位,以此来端正国家天下。“元春王正月”这五者并建,天地人合为一体,以正朝廷百官天下。这是说明君权神授、君臣名分不可更改之理。
他说:“公羊子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闻之曰:受命之王曰大祖,嗣王曰继体。继体者,继大祖也。不敢曰受之天,曰受之祖也,自古以然。文王,受命之祖也,成、康以降,继文王之体者也。武王有明德,受命必归文王,是谓天道。武王且不敢专,子孙其或干焉。命曰文王之命,位曰文王之位,法曰文王之法,所以尊祖,所以尊天也。”[28]王即周文王,为周朝始祖,始祖承天之命,即授命于天,这是强调周朝建立的合法性,周代诸王继承周文王是顺天承命,诸王承继大统不仅是延续周文王之嗣,同时也是顺天,后世帝王尊天与尊祖是一致的。这里贯穿着天人合一、宗法制度前后一贯的特点,宣扬君权神授,统治者具有最高不可动摇的权力。
他又说:“《春秋》之志,天伦重矣,父命尊矣。让国诚,则循天理、承父命不诚矣。虽行即位之事,若无事焉。是以不书即位也。君位,国之本也。南面者无君国之心,北面者有二君之志,位又焉在矣!十年无正,隐不自正(指隐公二年至十一年《春秋》经文中无正月字样),国无以正也。元年有正,正隐之宜为正,而不自为正。不可一日而不之正也!”[29]这种理解旨在说明天理、父王之命最尊,作为后继者的君主应该遵从,尤其是在王位的承传问题上,倘若以国相让示以兄弟之间的诚,那么循天理、承父命就不诚了,如隐公让位之例。君为国家的根本,既有君位也要有君心,名副其实,位正说明国家正,这是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
大一统,庄存与说:“公羊子曰: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子曰:吾说夏礼,杞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30]公羊释《春秋》王正月为大一统,其含义是如同天无二日一样,一国不存在着两个君主,大一统统一到哪?统一到君,举国上下一统于君王,百姓都是其子民,接受其统治。这同样是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在这里,其大一统旨在说明君主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对于夏商周三代而言,当然从周,周天子是孔子作《春秋》时的新王,它继承了夏商二代,这与《春秋》推尊周朝是一致的。
他说:“周公欲天下之一乎周也,二之以晋则不可,其不可于是始,君子谨而致之,欲天下之一乎周也。”[31]强调周天子独一无二的地位,天下统一于周天子,不允许有二国的存在。联系到当时的现实就是尊清廷,他说:“天无二日,民无二王。郊社宗庙,尊无二上。治非王则革,学非圣则黜。”[32]这是树立天子至高无上的地位,绝对尊从不可有二心,实施君主专制。他又说:“大哉受命,钊我至圣,弗庸践于位,皇惟飨德,乃配天地。”“王者承天以抚万邦,为生民共主。”[33]君权神授强调天子承天之命,统治天下的合法性,众民绝对臣服,凡此都是为专制主义服务的。把社会的稳定、祥和建立在君主独裁基础之上,显现是一种假象,其背后则充斥着专制主义所带来的罪恶。
他又指明《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同贯”。大一统除了树立君主绝对权威之义以外,还有其地域性,也即所有疆域的统一。他引董仲舒所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记可一,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自己注释说:“此非《春秋》事也。治《春秋》之义莫大焉。”[34]董仲舒把大一统视为“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是为汉代帝王统一思想做论证,与他所倡导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相并行,确立儒家在汉代的统治地位并以此来统一思想,为政治上的大一统服务。庄存与引此旨在说明《春秋》不在于叙事,而在于讲微言大义,是一部政论性的著作。庄存与所论大一统既包括政治层面、思想层面,也包括地域层面,因此大一统具有多重意义。
通三统,庄存与说:“何休曰: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鸡鸣为朔,法物芽,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于是可得而观之。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武。”“刘向曰: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私一姓也。按,日月星辰之行始于日至。阴阳风雨之气,征于丑仲。王政民事之序,揆于寅正。三正并行而不悖,尚矣。”[35]夏商周三代正朔不同,也就是指历法不同,另有服饰的颜色、礼乐不同,以此区别它们之间的改制。夏商周三代在制度上的革新通过历法、服饰、礼乐等方面表现出来,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是它们之间前后存在着一个承继关系,这种承继关系如同《论语·为政》所讲的因革损益,这就是“通三统”。夏商周三代之间相互因革损益表现了它们所处的时代不同,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又是君权神授,有合法性,前后承继,一以贯之。这不仅是对前代的继承,以此之道也可预见后来的发展,通三统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说明政治上既有变革又有延续,既继承历史也要立足当代,保持政治上的延续对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
张三世,庄存与说:“据哀录隐,隆薄以恩,屈信之志,详略之文。智不危身,义不讪上,有罪未知,其辞可访。拨乱启治,渐于升平,十二有象,太平已成。”[36]根据鲁哀公来记录鲁隐公时之事,由于时代远近不同,恩有厚薄,义有深浅,愈来愈远,文献详略也不一,《春秋》笔法即所表达的方法不同。《春秋》所昭示的是拨乱启治,表现为渐进于升平之世、达于太平之世的过程。具体而言,这段话包含《公羊传》以下两层意思:其一“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时代不同,书法也不同,对于较远者因缺乏资料而略书,对于较近者则通过隐晦的笔法窥见大义。其二初步意识到“三世说”,即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以此来解释《春秋》,表现以融合达于社会进化的观点。
阴阳灾异,《春秋》有所谓“无事而书”,如庄公五年书曰“春王正月”,桓公九年书曰“夏四月”,隐公六年书曰“秋七月”,桓公元年书曰“冬十月”。这便是无史事记载仍然采取记四时的书法。公羊子解释“《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何休解释“明王者当奉顺四时之正也”。庄氏汇集诸家说法,说:“臣愚以为: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圣贤,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37]讲四时即阴阳变化之义,阴阳为王事的根本,万物的生命,古代圣贤给予充分的重视,不书事而书四时,体现了君权神授的理念,君主必然效法天地来执政,这里发挥了天人感应之义。
他说:“天有五行,地有五行,陈天之五,合地之五,明天道也,重皇极也。”“且夫皇极所以立,命故曰建五事,所以事天,故曰敬事。一不修敬有阙,尔皇之不极,非不克建而已,乃荡然大坏,逆天道甚也。”“事天如事亲,父母怒之,必诚求其所以然,多方拟议之,既得之而后已,此之谓修省。怒而不知惧,顽也;惧而不知救,慢也;救而不察类,舛也;不当而不问其人,傲也。顽则绝之,慢则疏之,舛则谪之,傲则厌之。”[38]天地有五行,以明天道,重皇极,人必须事天,对天应给予充分的尊重,即所谓的“敬事”,如果不敬事,逆天道而行,那么可能会遭到天道的惩罚。天人相感,事天如事亲一样,对天要尊重,不可怠慢,避免顽、慢、舛、傲等行为,天人相感才有阴阳灾异并影响到人类,这是通过迷信的方式告诫人们如何顺天尊奉天子。
庄存与发挥建五始、大一统、通三统、张三世等微言大义旨在强调君主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春秋时期周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僭越事件不断发生,面对这种情况,他给予评论说:“诸侯无伯,亦《春秋》之所恶也。则其不主晋何?曰:诸侯之无伯也,晋哀公始为之也,不主晋于是始,而王道行矣。桓、文作而《春秋》有伯辞,实与而文不与也。”[39]维护周天子的至高无上权威,但也看到诸侯的崛起,如齐桓公、晋文公称霸,“实与”是承认他们尊王攘夷,能够抵御四夷,维持诸侯国乃至于周天下稳定的事实。“文不与”是不能公开的称道这以伯代王的现实。
他说:“未有言同盟者,其言同盟于幽何?齐桓自是为诸侯正也。”“齐主命则其言同盟何?夺其为正之辞也。”“曷为夺之?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主诸侯命也。”“盖自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天下且见为当然,而相率以安之矣。”[40]礼乐征伐应由天子发出,名正言顺,不能由诸侯发出,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纯属不得已,这说明周天子地位的衰弱,也反衬着诸侯的骄横。他又说:“乱天下之大防者晋也,诸侯以晋为正,实以力为正,自时厥后,苟有力其从之,何知仁义?以享其利者为有德,其机在此,此谓大恶。”[41]晋为当时的大国,肯定晋文公的霸业,但他的霸业影响到周天子的权威,而且尚力不尚德,不可取,“享其利者为有德”,如果以霸业取代周王自谓是有德之人,则应属于“大恶”。在西汉,因为是新兴统治者代替了旧的世族,“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42]。道德规范又不是不变的,谁是主人谁就是道德的化身。
他对“讥世卿”评价说:“公羊子曰: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其圣人之志乎?制《春秋》以俟后圣,后世之变、害家凶国,不皆以世卿故,圣人明于忧患与故,岂不知之?则何以必讥世卿?告为民上者,知天人之本,笃君臣之义也。告哀公曰:义者宜也,尊贤为大。”“是故非贤不可以为卿,君不尊贤则失其所以为君,彼世卿者,失贤之路,蔽贤之蠹也。”“世卿非文王之典也,无故无新,惟仁之亲,尊贤养贤之家法也。”[43]世卿也称世袭的贵族,讥讽他们在于其行为不符合礼,世卿与天下治乱、国家兴衰密切相关,圣人探明忧患原因,讥讽世卿是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恪守君臣尊卑之等。《春秋》之所以讥讽世卿是因为他们不断僭越,威胁到天子的地位与权力,同时也反衬周室的衰微。这里也提到尊贤,希望为卿者皆贤,贤卿可以辅助君主安邦治国。
庄存与强调周天子的至尊地位,也在于维护业已衰弱的清王朝,乾隆中后期,清廷开始走向没落,他想借公羊学说为清廷维持旧秩序提供理论根据,从历史来看,这种愿望是徒劳的。
庄存与的公羊学在乾隆汉学考据如日中天之时不是主流,阮元评道:“主公羊、董子,虽略采左氏、穀梁氏及宋、元诸儒之说,而非如何劭公所讥倍经任意、反传违戾也。”[44]魏源称:“崒乎董胶西之对天人,醰乎匡丞相之述道德,肫乎刘中垒之陈今古,未尝凌杂釽析,如韩、董、班、徐数子所讥,故世之语汉学者鲜称道之。”[45]庄氏自己也“未尝以经学自鸣,成书又不刊板行世,世是以无闻焉”[46]。得不到当时主流学风的承认,因此影响甚微,到了嘉道时期其地位影响逐渐扩大。庄存与之学中经庄述祖、孔广森,[47]尤其是刘逢禄、宋翔凤,以及龚自珍、魏源等人的播扬,遂演成公羊学派,一时间成为儒学的主流,一直影响到晚清康有为的变法维新。庄存与作为清代公羊学开山鼻祖的地位不容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