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适(1150—1223),字正则,浙江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晚居永嘉水心村讲学,学者称为水心先生。淳熙五年(1178)进士,授平江节度推官。叶适历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先后出任武昌节度判官、太学正、太常博士兼实录院检讨、知蕲州、知泉州、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等职。叶适的主要活动时期处于南宋中期,其时战和之议不一,叶适的立场是坚决抗金,反对和议。他于淳熙年间上书孝宗,提出国家的“一大事”,就是“二陵之仇未报,故疆之半未复”,【1245】主张朝廷的大政以此一大事为指针。至开禧(1205—1207)初,韩侂胄大举用兵以图建功,叶适根据当时的形势,提出“备成而后动,守定而后战”,【1246】认为应当先行实德,修实政,变弱为强。其用意是反对无准备的盲动。韩侂胄旋即大败,朝野震动,叶适受命安集两淮,时局方见平缓。叶适论政,每从实事入手,大小无遗,对于纪纲法度、君德治势、财计民事、兵权战策、制举官法、茶盐和买等皆有系统论说。以事功论而言,叶适的论说可谓与薛季宣所开创的“其学主礼乐制度”【1247】的永嘉事功之学一脉相承,而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已然超出了薛季宣的论说范围。
学术上,叶适纵论古今,对前人多有批评,即使是儒家素所推重的曾子、子思也在批评之列,对于道学也有所批评。这当然体现了叶适的学术批判精神,【1248】同时也与他基于解决民族危机而提出的功利之说有一定的关联,即优先考虑事功而不是坐谈心性。但从儒学系统来看,叶适也提出了一系列较具体的思想看法。叶适的主要著作有《水心文集》二十九卷,《水心别集》十六卷,《习学记言》五十卷。
对于儒学的源头及其发展,叶适从儒家学统的角度作有叙述。他说:
道始于帝尧,“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尧敬天至矣。历而象之,使人事与天行不差。若夫以术下神,而欲穷天道之所难知,则不许也。
次舜,“濬哲文明,温恭允塞。”“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其微言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人心至可见,执中至易知,至易行,不言性命。子思赞舜,始有大知、执两端、用中之论。孟子尤多,皆推称所及,非本文也。
次禹,“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洪范》者,武王问以天,箕子亦对以天,故曰“不畀鲧《洪范》九畴”,“乃锡禹《洪范》九畴”。明水有逆顺也。
次皋陶,训人德以补天德,观天道以开人治,能教天下之多材,自皋陶始。禹以才难得、人难知为忧,皋陶言“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卿大夫诸侯皆有可任,“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以人代天,典礼赏罚,本诸天意,禹相与共行之,夏、商、周一遵之。
次汤,“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其言性盖如此。
次伊尹,言:“德惟一。”又曰:“终始惟一。”又曰:“善无常主,协于克一。”伊尹自言:“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故以伊尹次之。
呜呼!尧、舜、禹、皋陶、汤、伊尹于道德性命,天人之交,君臣民庶均有之矣。
次文王,“肆戎疾不殄,烈假不遐。不闻亦式,不谏亦入。雝雝在宫,肃肃在庙。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文王备道尽理如此。岂特文王为然哉!固所以成天下之材,而使皆有以充乎性、全乎命也。
次周公,治教并行,礼刑兼举,百官众有司虽名物卑琐,而道德义理皆具。自尧、舜以来,圣贤继作,措于事物,其赅括演畅,皆不得如周公。不惟周公,而召公与焉,遂成一代之治,道统历然如贯联不可违越。
次孔子,周道既坏,上世所存皆放失。诸子辩士,人各为家。孔子蒐补遗文坠典,《诗》、《书》、《礼》、《乐》、《春秋》有述无作,惟《易》著《彖》、《象》。然后唐、虞、三代之道赖以有传。
孔子殁,或言传之曾子,曾子传子思,子思传孟子。然则言孔子传曾子,曾子传子思,必有谬误。
孟子亟称尧、舜、禹、汤、伊尹、文王、周公,所愿则孔子,圣贤统纪,既得之矣。养气知言,外明内实,文献礼乐,各审所从矣。夫谓之传者,岂必曰授之亲而受之的哉!世以孟子传孔子,殆或庶几,然开德广,语治骤,处己过,涉世疏。学者趋新逐奇,忽亡本统,使道不完而有迹。自是而往,争言千载绝学矣。【1249】
以上是叶适所谓“讲学大旨”,其实质是讲道统,可谓寓道统于学统。道始于尧。尧最敬重的是天,根据日月星辰亦即天象的变化而授人以时,使得人事与天行一致。这即是说,尧所创立的道固然与对于天象的观察有关,但落脚点则在于人事,而不是一味地就天言天,也不是着力于探究所谓天道。舜也是重现实的政事,而“不言性命”。在叶适看来,所谓人心道心,惟精惟一之说,表示的是人心至显可见,而“执中”是最易知,最易行的,这其中并无“性命”的意思。禹得天所赐《洪范》九畴以治水,也是重于人事。皋陶训示人德以补天德,观于天道以开人治,教养天下的众多人材,这即是“以人代天”。同时,治国的“典礼赏罚”则是本之于“天意”。叶适认为,一方面以人德补天德,即是“以人代天”;另一方面“本诸天意”以制作“典礼赏罚”,这是皋陶和大禹共同遵循的道,也是夏商周一致遵循的道。汤言性,也只说到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意谓此性源于天。伊尹与汤“咸有一德”,故能敬奉上天,而受天明命。叶适总结说,尧、舜、禹、皋陶以至汤、伊尹,前后相承,对于道德性命、天人之交、君臣民庶有着共同的关切,其所谓道主要体现为这三个方面。其后文王、周公也是顺承尧、舜以来天人之交的原则,各尽其道,如文王“备道尽理”,作成天下之材,使之有以扩充、保全性命。周公则治教并行,礼刑并举,百官有司即使是卑琐的名物,其中都具有道德义理。周公可谓将道德义理“措于事物”的典范,他与召公一道成就了西周一代之治,而其中贯穿了尧、舜以来绵延相传的“道统”。到了孔子的时代,周道已坏,而上世的道德性命之义也已放失,于是孔子集成《诗》、《书》、《礼》、《乐》、《春秋》,撰著《彖》、《象》,使得唐、虞、三代之道通过这些文献得以失而复存,得以传承。至于所谓孔子传曾子,曾子传子思之说,叶适认为“必有谬误”。他说:“曾子之学,以身为本,容色辞气之外不暇问,于大道多所遗略,未可为至。”【1250】又说:“以为曾子自传其所得之道则可,以为得孔子之道而传之,则不可也。”【1251】这实质是否定曾子在儒家道统、学统中的地位。至于孟子,叶适认为,孟子亟称尧、舜、禹、汤、伊尹、文王、周公,其所愿则是学孔子,可谓得圣贤统纪。孟子对于养气知言,外明内实,文献礼乐,区处详审,可谓得孔子之传。然而,孟子亦有过当处,此即“开德广,语治骤,处己过,涉世疏”。“开德广”指孟子言性言命,言仁言天;“语治骤”指不分大小强弱,言行王道无不如同高屋建瓴,以为汤、文王皆是如此;“处己过”指孟子自比于庶人,自谓“庶人不见诸侯”,【1252】实则并非庶人;“涉世疏”指惮烦。由于孟子已是有得有失,孟子而后,学者往往追逐新奇,忽视本统,导致道不完备,而追随孟子之迹。因而千年以来,对于所谓“绝学”争议不息。
据上述,叶适所谓道统有两点可为注意,一是就儒家的圣贤相传之道来说,此道具有“人事与天行不差”,“以人代天”的特点,其意蕴在于道德义理与治教名物相统一,也就是自古圣贤不曾离人事而言天道,离治教而言性命;二是对于尧、舜以至孔孟的列述,与韩愈及宋儒的论说大体上相吻合,其特别之处在于否定孔子传曾子,曾子传子思,对于孟子以后少有肯定。无疑,北宋以来的道学也同样不为叶适所看重。
叶适对于道学,既有客观的叙说,也有一定的批评。他说:
道学之名,起于近世儒者,其意曰:举天下之学皆不足以致其道,独我能之,故云尔。其本少差,其末大弊矣。【1253】
这里所谓“道学之名”,是指北宋周、张、二程所开创的新儒学。叶适批评道学有一种唯我可以致道的高自标榜,认为其中根本处如果有差,则其末流当成大弊。叶适此说是针对吴明辅所谓“道学名实真伪之说”而发,是一个大概的论说,对于道学的具体人物并没有论析,故而很难据以判断其对于道学具体情形的论断。事实上,叶适对于道学也曾有较客观的叙述:
昔周张二程考古圣贤微义,达于人心,以求学术之要。世以其非笺传旧本,有信有不信,百年之间,更盛衰者再三焉。乾道五六年始复大振,讲说者被闽浙,蔽江湖,士争出山谷,弃家巷,赁馆贷食,庶几闻之。【1254】
这个叙述较客观地反映了道学一百余年间的大致情形,而所谓乾道五六年始复大振,则是指朱熹、吕祖谦、张栻相互讲论,广接学者,导致道学兴盛的景象。尤可注意的,是林栗以“道学”之名攻击朱熹的时候,叶适挺身辩护,公开指出林栗所列“罪状”无一属实,而以朱熹聚徒讲学正是“为人材计,为国家计也”。【1255】叶适本人也在学理上有着道学的背景,程门袁溉传薛季宣,薛季宣传陈傅良,叶适与薛、陈二氏过从甚密。郑伯英私淑程门周行己,叶适亦尝师从郑氏。不过,自薛季宣始,永嘉之学即转向事功一面,至叶适更形渐远,反对离事言道。因而对于道学有所批评,也就并不奇怪。叶适对于程氏的主敬说,曾有所批评。在《敬亭后记》中,叶适讲到,程氏教学者必以敬为始,叶适则提出:“学有本始,如物始生,无不懋长焉,不可强立也。”“复礼者,学之始也。”“敬者,德之成也。”【1256】所谓“强立”,意在讥刺程氏以敬为学之始。对于周敦颐、张载,叶适也曾论及:
后世学者,幸六经之已明,五行八卦,品列纯备,道之会宗,无所变流,可以日用而无疑矣。奈何反为太极无极,动静男女,清虚一大,转相夸授,自贻蔽蒙。【1257】
所谓“太极无极”,“动静男女”,是针对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所谓“清虚一大”,是针对张载的《正蒙》。叶适的意思是,周、张之说使得已经明了的六经反而变得模糊不清,而学者也受到蒙蔽。总之,叶适之所以对于道学有所批评,是与他对于学统和道统的看法分不开的。叶适既然对于孟子有所批评,而孟子之后甚少肯定,则批评道学也就不足为奇。叶适批评孟子及道学,也是他本人试图接过道统的一种表现。这一点,从他的思想也可以得到体现。
从上面关于道统的叙述可以看出,叶适的思想主张是道德义理与治教人事相结合,道德义理通过事功得以体现出来,反对脱离事功以言义理。他说:
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1258】
在道义与功利的关系问题上,叶适主张二者兼顾,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而道义光明,也就是说利的实现即是道义的体现。而董仲舒之论,却是疏阔不切实用。叶适甚而明确提出仁义礼乐无分子三代以上与三代以下,他说:
言仁义礼乐必归于唐、虞、三代,儒者之功也;言仁义礼乐至唐、虞、三代而止,儒者之过也。仁义礼乐,三才之理也,非一人之所能自为;三才未尝绝于天下,则仁义礼乐何尝一日不行于天下。古之圣人由之而知,后之君由之而不知。知之者以其所知与天下共由之,而不知之者亦以其所不知与天下共由之,是则有差矣,然而仁义礼乐未尝亡也。儒者之述道,至秦汉以下则阙焉,其意以为唐、虞、三代之圣人能自为之欤?
举三代而不遗两汉,道上古而不忽方来,仁义礼乐绳绳乎其在天下也。【1259】
叶适认为,儒者对于仁义礼乐的探究有功有过,其功在于论仁义礼乐必溯源于唐、虞、三代,其过在于论仁义礼乐至唐、虞、三代而止,即三代以下仁义礼乐不存。叶适提出一个观念,即仁义礼乐是“三才之理”,三才贯通古今,仁义礼乐当然也就流行于天下古今。故此,叶适主张“举三代而不遗两汉,道上古而不忽方来”,也就是仁义礼乐无时不有,三代两汉、往古来今都有仁义礼乐在其中。
对于“道”的历史存在和作用,叶适也是主张无分子三代与汉唐。他说:
道不可见,而在唐、虞、三代之世者,上之治谓之皇极,下之教谓之大学,行之天下谓之中庸,此道之合而可名者也。其散在事物,而无不合于此,缘其名以考其实,即其事以达其义,岂有一不当哉!
故夫昔以不知道为患,而今以能明道为忧也。夫上有治,下有教,而道行于天地万物之中,使无以异于汉、唐、三代之世,然后可以无憾。【1260】
如前所述,道始于尧、舜、三代,道是一个总名,分开来讲有不同的所指,从政治来讲道就是皇极,从教化来讲道就是大学,从运行于天下来讲道就是中庸。道分散在万事万物之中,但又无不合于治、教、行这样三个方面。对于道的认识,可以根据其名来考核其实,也可以通过事物来了解道的含义。三代而后,也可以通过治、教和道行于天下三个方面来达到唐、虞、三代这样的理想社会。对于道的含义,叶适也从哲学的角度作了论述:
道原于一而成于两。古之言道者必以两。凡物之形,阴阳、刚柔、逆顺、向背、奇偶、离合、经纬、纪纲,皆两也。夫岂惟此,凡天下之可言者,皆两也,非一也。一物无不然,而况万物;万物皆然,而况其相禅之无穷者乎!
然则中庸者,所以济物之两而明道之一者也,为两之所能依而非两之所能在者也。水至于平而止,道至于中庸而止矣。【1261】
道根源于一,道也只是一个,道又是不可见的,通过相互对待、对立的两面的交互作用和变化表现出来。所谓两,是指阴阳、刚柔、逆顺、向背、奇偶、离合、经纬、纪纲等,包括了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两面。万事万物无不有两面,两面的交替变化便体现了道的运动和作用。中庸是一种至高至善的准则,物的两面以中庸为依据而达到交替变化中的平衡,道则以中庸为极致。不过,叶适对于一物之两如何运动变化似并没有详细阐述,即使是对于《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也并没有展开阐释。他说:“一阴一阳,氤氲而眇微,至难明也。”“道者,阳而不阴之谓也。一阴一阳,非所以谓道也。”【1262】所谓一阴一阳氤氲而眇微,说的是阴阳的微妙变化,其间的微妙之处确实“难明”。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所谓一阴一阳“非所以谓道”,也就是指阴阳本身及其变化不即是道。此说也无问题。可是,叶适所谓“道者,阳而不阴之谓也”,确乎难以索解。可以说,叶适对于道如何“成于两”的问题并没有作深入系统的阐述,而这个问题正是宋儒所较为普遍关注的问题。
除了提出“道原于一而成于两”以外,叶适还对道与物的关系作有论析。他说:
古诗作者无不以一物立义,物之所在,道则在焉。物有止,道无止也。非知道者不能该物,非知道者不能至道。道虽广大,理备事足,而终归之于物,不使散流,此圣贤经世之业,非习为文词者所能知也。【1263】
这即是说,有物即有道,物在道在。物有固定的处所,道则没有固定的处所,因而道可以兼该万物,物则有限定性。如果固执于物,则不能达到对道的了解和把握。道虽然广大,具备众理,统摄万事,但道要发挥作用,则终究需要落实在物上,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物不至于流散。圣贤经世之业,也就表现在能够很好地处理道与物的关系,以道兼该万物。由于叶适把道和物看做同时存在,并不认为道可以先于物而存在,因而对于《老子》所谓先天地生的道持反对态度,认为“未有于天地之先而言道者”。【1264】总之,叶适关于道的看法,以道不离物、物在道在为主,这也与他关于道统的看法是高度一致的。
总括上述,叶适作为永嘉事功之学的重要代表之一,基于对现实问题和民族存亡的严重关切,广泛地探讨了各种现实的和学术的问题,他的一系列主张和看法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就其儒学思想而言,叶适对于儒学的学统和道统作出了较为系统的检讨,他的主要看法是儒家道统从来就是与现实的政教、礼乐、人事密切相关的,没有先于物、离开物而独立存在的道。儒家素来所讲的道德性命,也是“未有超然遗物而独立者也”。【1265】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叶适对于孟子以后以至道学都有所批评,以为孟子以后的儒学难免有离物言道的病痛。与永嘉之学的前辈如薛季宣、陈傅良相较,叶适的儒学思想表现出对于儒学道统历史、儒学道德性命及其与现实社会关系的密切关注和系统阐述,从理论上深化了事功之学。故而全祖望评论说:“永嘉功利之说,至水心始一洗之。”【1266】所谓“一洗之”,当主要指思想的系统化而言,也就是不仅仅关注礼乐制度,而是深入到道统及道、物关系的论说。同时,叶适所论的问题也超出了其前辈所论的范围。所有这些,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注 释
【1】 余英时教授在《朱熹的历史世界》中虽对此提出了一定程度的质疑,但也未能从根本上动摇“这一疏远的背景”的“重要性与有效性”。参见《朱熹的历史世界》,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第64—65页。
【2】 孙复:《上孔给事书》,《孙明复小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 参见陈来:《宋明理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33—40页。在排斥释老、贬抑浮文上,石介是最为激烈的。他为此专门撰写《怪说》一文,以佛、老和倡导西昆体的杨亿为“三怪”,参见《徂徕集》卷五。
【4】 黄百家曾转引黄震《日抄》对三先生的评价:“宋兴八十年,安定胡先生、泰山孙先生、徂徕石先生始以师道明正学,继而濂洛兴矣。故本朝理学虽至伊洛而精,实自三先生而始,故晦庵有伊川不敢忘三先生之语。”《宋元学案·泰山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第73页。
【5】 欧阳修:《文忠集》卷二五,《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389页。
【6】 侯外庐等编:《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7页。
【7】 《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第215页。
【8】 对于《周易口义》一书,《四库全书总目》指出:“是书在宋时固以义理说易之宗也。”
【9】 《四库全书总目·易数勾隐图》。
【10】 如刘牧《易数勾隐图》云:“《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然则三才之道,上中下之位。三才之用,舍五行则斯须无以济矣。至于人之生也,外济五行之利,内具五行之性。五行者,木火土金水也。木性仁,火性礼,土性信,金性义,水性智。是故圆首方足,最灵于天地之间者,蕴是性也。人虽至愚,其于外也日知,由五行之用其于内也。或蒙其性而不循五常之教者,可不哀哉?”(卷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此种以五行之性推阐人性,进而强调五常之教的思理,与北宋儒学的义理精神实相贯通。
【11】 《宋元学案·安定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第24页。
【12】 《四库全书总目·周易口义》云:“考《伊川年谱》称:‘皇祐中游太学。海陵胡翼之先生方主教导,得先生所试,大惊。即延见,处以学职。’意其时必从而受业焉。世知其从事濂溪,不知其讲《易》多本于翼之也。”
【13】 参见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河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42页。
【14】 《四库全书总目》,第5页。
【15】 程颐:《伊川易传》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 《伊川易传》卷二。
【17】 《周易口义》卷二,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8】 《伊川易传》卷一。
【19】 晁公武曰:“程正叔解,颇与翼之相类。”《宋元学案》,第29页。
【20】 《周易口义》卷十二。
【21】 胡瑗曾于景祐三年和皇祐二年两度参与钟律的校订和制作,并著有《皇祐新乐图记》。参见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第239—241页。
【22】 《周易口义》卷一。
【23】 《周易口义》卷一。
【24】 《周易口义》卷一
【25】 如王弼《周易注》卷一云:“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就是以此来解释这个字的。
【26】 近来颇有学者欲超越传统的道统观,重塑北宋儒学的谱系。虽然在很多局部的问题上提出了一些深刻新颖的见解,但总体看,多有牵合勉强之弊。参见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漆侠:《宋学的发展和演变》。
【27】 据欧阳修《孙明复先生墓志铭》云:“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不妄与人。闻先生之风,就见之。介执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则立,升降拜则扶之。及其往谢也亦然。鲁人既素高此两人,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莫不叹嗟嗟之。”(《欧阳修全集》,第45页。)此种典范的作用,对于当时师道的重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28】 《宋史·孙复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2833页。
【29】 孙复:《信道堂记》,《孙明复小集》。
【30】 在《答张洞书》中,孙复曾将董仲舒列为汉唐之间能“终始仁义,不叛不杂”的贤者之一。然而在《信道堂记》和《上孔给事书》中,却又将其排除在“五贤”之外。这可能与其经学立场有关。孙复治《春秋》,“不惑传注”,且在《寄范天章书》中,对《公羊》、《穀梁》和《左氏》,皆有所攻驳。而董仲舒发挥《春秋》之旨,多主《公羊》。
【31】【32】 《孙明复小集》。
【33】 欧阳修:《孙明复先生墓志铭》,《欧阳修全集》,第457页。
【34】 《四库全书总目》,第214页。这里所说的“深刻”,是刻薄严苛的意思。
【35】 《春秋尊王发微》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6】 律历与度、量、衡的关系,参见胡瑗《皇祐新乐图记》,以及司马光《与范景仁论中和书》。
【37】 《春秋尊王发微》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8】 《春秋尊王发微》卷十二。
【39】 《春秋尊王发微》卷十二。
【40】 刘敞的年辈与王安石相若。本书之所以在“北宋前期的儒学与经学”这一章介绍他,主要是为了强调和突显其《春秋》学的成就,及其对整个宋代《春秋》学产生的巨大影响。
【41】 欧阳修:《集贤院学士刘公墓志铭》,《欧阳修全集》,第524页。
【42】 刘敞:《公是弟子记》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3】 《公是弟子记》卷四。
【44】 《公是弟子记》卷一。
【45】 《公是弟子记》卷四。
【46】 刘敞:《先秦古器记》,《公是集》卷三十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7】 《四库全书总目·春秋权衡》。
【48】 《春秋权衡》卷一,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9】 《春秋权衡》卷一。
【50】 《春秋权衡》卷二。
【51】 《春秋权衡》卷七。
【52】 《春秋权衡》卷八。
【53】 《春秋传说例》一书的原本已经散佚,现存的《四库全书》本,是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参见《四库全书总目》。
【54】 《春秋传说例》,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5】 《刘氏春秋传》卷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6】【57】 《刘氏春秋传》卷三。
【58】 《宋史》,第10267页。
【59】 钱穆指出:“宋朝变法,亦由王室主动,不仅神宗于王安石如此,即仁宗于范仲淹亦然。”参见《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562页。
【60】 《宋史》,第10276页。关于范仲淹的人格理想,在他撰写的《唐狄梁公碑》一文中有着集中的体现,参见《全宋文》第10册,巴蜀书社,1990年,第9页。
【61】 王夫之:《宋论》,中华书局,1964年,第95—96页。
【62】 钱穆:《国史大纲》,第558页。
【63】 邓广铭:《宋代文化的高度发展与宋王朝的文化政策》,载《邓广铭治史丛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6—70页。
【64】 参见范仲淹:《奏边上得力材武将佐等第姓名事》,《举种世衡知环州奏》,《奏雪滕宗谅张亢》,《再奏辩滕宗谅张亢》,《东染院使种君墓志铭》等,载《全宋文》第9、10册。
【65】 范仲淹:《乞修京城札子》,《全宋文》第9册,第478—479页。
【66】 王夫之:《宋论》,第160页。
【67】 见范仲淹:《上攻守二策》,《全宋文》第9册,第578—582页。
【68】 关于北宋的家法,参见邓广铭:《宋朝的家法和北宋的政治改革运动》,《邓广铭治史丛稿》,第126—127页。
【69】 邓广铭以为,此亦与触动北宋之家法有关,参见《邓广铭治史丛稿》,第126—127页。
【70】 实际上,分判儒法,关键看议论的最终目的。法家的种种施设,其归指皆在于功利;而儒家的刑政考虑,则总是从属于道义的诉求。不能因治理技术层面的近似,遂生混淆。
【71】 《宋史》,第10275页。
【72】 《宋史》,第10267页。
【73】 《全宋文》第9册,第767页。
【74】 余敦康在《易学今昔》一书中如是说道:“他(即程颐)对王弼易学的看法,一方面站在儒学传统的立场,批评‘王弼注《易》元不见道,但都以老庄之意解说而已’;另一方面在思维模式上却对王弼作了很高的评价,把王弼置于义理派易学的首位,教人读《易》须先读王弼、胡瑗、王安石三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42页。
【75】 《全宋文》第9册,第756页。
【76】 在爻与位的关系上,王弼认为“二、四为阴位,三、五为阳位,柔爻居阴位,刚爻居阳位,谓之当位,否则为不当位”。余敦康:《易学今昔》,第213页。
【77】 《全宋文》第9册,第760—761页。
【78】 《全宋文》第9册,第759页。
【79】 在对《益》卦的解释中,范仲淹指出:“夫益上则损下,损下则伤其本也,是故谓之损。损上则益下,益下则固其本也,是故谓之益。”《全宋文》第9册,第760页。
【80】 《全宋文》第9册,第764页。
【81】 参见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505—507页。
【82】 《全宋文》第9册,第648页。
【83】 《与韩魏公书》第九,《全宋文》第9册,第708页。
【84】 《全宋文》第9册,第752页。
【85】 《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3年,第1056页。
【86】 参顾永新:《欧阳修学术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第48—56页。
【87】 《本论下》,《欧阳修全集》,第292页。
【88】 《原弊》,《欧阳修全集》,第870页。
【89】 《本论下》,《欧阳修全集》,第291页。
【90】 《本论中》,《欧阳修全集》,第288—289页。
【91】 《本论中》,《欧阳修全集》,第290页。
【92】 《欧阳修全集》,第950页。这一段论述,是托“无仙子”之口道出的。而此所谓“无仙子”当系虚托。《集古录跋尾·〈黄庭经〉四》记述殿中丞裴造曾赠之《黄庭经》传本,然所赠藏本非《删正黄庭经序》中所说的“永和石本”,故知裴造与此“无仙子”无涉。
【93】 《与张秀才棐第二书》,《欧阳修全集》,第977页。
【94】 《与张秀才棐第二书》,《欧阳修全集》,第977页。
【95】 《本论上》,《欧阳修全集》,第860页。
【96】 《本论上》,《欧阳修全集》,第861页。
【97】 《欧阳修年谱》“景祐三年丙子公年三十”条下载《制词》曰:“敕镇南军节度掌书记、宣德郎、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馆阁校勘欧阳某:……近者范仲淹树党背公,鼓谗疑众,自干典宪,爰示降惩。尔托附有私,诋欺罔畏,妄形书牍,移责谏臣。恣陈讪上之言,显露朋奸之迹,致其奏述,备见狂邪。”《欧阳修全集》,第2599页。
【98】 《朋党论》,《欧阳修全集》,第296页。
【99】 《欧阳修全集》,第298页。
【100】 《年谱》,《欧阳修全集》,第2658页。
【101】 《欧阳修全集》,第260页。
【102】 欧阳修主持修纂的《新唐书》特立“奸臣传”,是正史立“奸臣传”的开始。而“奸臣传”之立,实与严于君子小人之辨有着相同的逻辑。
【103】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中华书局,1983年,第93页。
【104】 熊克:《中兴小历》卷二七,第316页。此书于1984年由福建人民出版社以《中兴小纪》为名重印。
【105】 《宋元学案》,第3153页。
【106】 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第39页。
【107】 《正统论序》,《欧阳修全集》,第267页。
【108】 饶宗颐认为,“‘统’之观念与历法最为密切”,《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第8页。
【109】 《明正统论》,《欧阳修全集》,第279页。
【110】 《春秋论中》,《欧阳修全集》,第307页。
【111】 《春秋或问》,《欧阳修全集》,第311页。
【112】 《正统论上》,《欧阳修全集》,第267页。
【113】【114】 苏轼:《正统论》,《苏轼文集》,中华书局,1986年,第121页。
【115】 《欧阳修全集》,第274页。
【116】 最早疑子夏序《诗》的是韩愈,他指出:“子夏不序《诗》有三焉:知不及,一也;暴扬中冓之私,《春秋》所不道,二也;诸侯犹世,不敢以云,三也。”参见顾永新:《欧阳修学术研究》,第209页。
【117】 顾永新指出:“欧指斥《泰誓》为伪书,是有着更深层的意思,那就是排谶纬。”《欧阳修学术研究》,第205页。
【118】 朱子亦曰:“欧阳作《易童子问》,正王弼之失数十事,然因图书之疑并《系辞》不信,此是欧公无见处。”参见《欧阳修学术研究》,第223页。
【119】【120】 《春秋论上》,《欧阳修全集》,第306页。
【121】 在《易或问中》,欧阳修指出:“文王无孔子,《易》其沦于卜筮乎?《易》无王弼,其沦于异端之说乎?”《欧阳修全集》,第303页。
【122】 《易或问》(《居士外集》),《欧阳修全集》,第877页。
【123】 《欧阳修全集》,第877—878页。此处引文中的标点有所校改。
【124】【128】 《易童子问》,《欧阳修全集》,第1110页。
【125】【126】 《易或问》(《居士集》),《欧阳修全集》,第302页。
【127】 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中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74页。
【129】 《欧阳修全集》,第1114页。
【130】 《欧阳修全集》,第1108页。
【131】 《欧阳修全集》,第1112页。
【132】 见《全宋文》第27册,第527页。
【133】 《全宋文》第28册,第514页。
【134】 《全宋文》第28册,第373页。
【135】 《全宋文》第28册,第535页。
【136】 《宋元学案》,第282页。
【137】 《全宋文》第28册,第539页。
【138】 《全宋文》第28册,第536页。
【139】 《全宋文》第28册,第537页。
【140】 《张载集》,中华书局,1978年,第22页。
【141】 牟宗三:《才性与玄理》,台北:学生书局,1983年,第47页。
【142】 《全宋文》第28册,第491页。
【143】 《全宋文》第28册,第492页。
【144】 《全宋文》第27册,第570页。
【145】 《全宋文》第27册,第571页。
【146】 《全宋文》第28册,第129页。
【147】 《全宋文》第28册,第132页。
【148】 《全宋文》第28册,第133—134页。
【149】 《全宋文》第28册,第294页。
【150】 《全宋文》第28册,第406页。
【151】 《全宋文》第28册,第508页。
【152】 《全宋文》第28册,第509页。
【153】【154】 《全宋文》第28册,第415页。
【155】 《全宋文》第28册,第506页。
【156】 《全宋文》第28册,第409页。
【157】 《宋史》,第2985页。
【158】 《宋史》,第2948页。
【159】 《全宋文》第28册,第397页。
【160】 《全宋文》第28册,第402页。
【161】 《全宋文》第28册,第465页。
【162】 参见《宋元学案》,第295—344页。
【163】 《太玄集注》,中华书局,1998年,第1—2页。
【164】 《全宋文》中亦载《说玄》一篇,但其内容实即《太玄集注》中所说的《读玄》。
【165】 《太玄集注》,第4页。
【166】 《太玄集注》,第3页。
【167】 《太玄集注》,第8页。
【168】 《温公易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页。
【169】 《温公易说》,第9—10页。
【170】 《温公易说》,第57页。
【171】 当然,具体到《艮》六五象辞的解释,《程氏易传》与《温公易说》是有着明显不同的。与司马光以为“中正”为“正中”之误不同,程颐则以为“以中正”是“以得中为正”之义。因此,在程颐看来,这里的中正讨论的不是爻位,而是处此爻位之时的行事之理。
【172】 《温公易说》,第87页。
【173】 参见余敦康:《汉宋易学解读》,华夏出版社,2006年,第176页。
【174】 《温公易说》,第17页。
【175】 参见邓广铭:《宋朝的家法和北宋的政治改革运动》,载《邓广铭治史丛稿》,第124—143页。
【176】 《温公易说》,第13页。
【177】 王安石:《先大夫述》,《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一,《四部丛刊》本。以下称《临川集》。
【178】 《王安石传》,《宋史》卷三二七,中华书局,1985年,第10541页。
【179】 《上张太博书一》,《临川集》卷七十七。
【180】 《答曾子固书》,《临川集》卷七十三。
【181】 《老子》,《临川集》卷六十八。
【182】 《庄子》,《临川集》卷六十八。
【183】 《礼乐论》,《临川集》卷六十六。
【184】 《杨墨》,《临川集》卷六十八。
【185】 《荆公新学略序录》,《宋元学案》卷九十八,第3237页。
【186】 《同学一首别子固》,《临川集》卷七十一。
【187】 《九变而赏罚可言》,《临川集》卷六十七。
【188】 《答韩求仁书》,《临川集》卷七十二。
【189】 《原道》,《韩愈全集》,第120页。
【190】 《大人论》,《临川集》卷六十六。
【191】 《夫子贤于尧舜》,《临川集》卷六十七。
【192】 《答韩求仁书》,《临川集》卷七十二。
【193】 《答龚深父书》,《临川集》卷七十二。
【194】【195】 《周公》,《临川集》卷六十四。
【196】 《送孙正之序》,《临川集》卷八十四。
【197】 《上人书》,《临川集》卷七十七。
【198】 《答龚深父书》,《临川集》卷七十二。
【199】 《答吴孝宗书》,《临川集》卷七十四。
【200】 《答曾子固书》,《临川集》卷七十三。
【201】 《扬孟》,《临川集》卷六十四。
【202】【203】 《郊宗议》,《临川集》卷六十二。
【204】 《进洪范表》,《临川集》卷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