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的儒学思想
许衡(1209—1281),字仲平,学者称鲁斋先生,金河内人。许衡生于金末,遭逢世乱而嗜学不倦,在大名府与窦默结识,相与讲学,靡不研究。蒙古灭金后,许衡占籍为儒。姚枢隐居苏门,传赵复【105】所授之学,许衡往学,得《伊川易传》、《四书章句集注》、《大学或问》、《小学》等书,大喜,尽弃前所习章句之学,而以《小学》、四书为教材,传授生徒。忽必烈在潜藩,引用儒臣,许衡被擢为京兆提学。忽必烈即位后,又被召为国子祭酒。至元二年(1265),入中书省议事,向忽必烈疏陈“立国规模”、“中书大要”、“为君难”、“农桑”、“学校”等“时务五事”,要旨是行“汉法”、重儒学。所谓行汉法,就是采用中国古代的礼乐典章、文物制度,即中原政治制度。至元六年,许衡受诏参与定朝仪、定官制。1271年,蒙古改国号为元,忽必烈改授许衡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教授蒙古贵族子弟,许衡欣然受命,又请征弟子王梓等十二人分处各斋为斋长。至元十三年,受召与郭守敬修订“授时历”。
许衡在元朝为理学“承流宣化”,被视为“朱子之后一人”。【106】在他死后,一些儒生对他推崇备至。元朝封他为魏国公,谥文正。皇庆二年(1313),又从祀孔庙。许衡的著述,今存者有《读易私言》、《小学大义》、《大学要略》、《大学直解》、《中庸直解》及其他诗文和门人所编《语录》等,均收在《鲁斋遗书》中。
在出处问题上,许衡与刘因,一仕一隐,适成对照。有这样一个传说:“初,许衡之应召也,道过真定,(刘)因谓曰:‘公一聘而起,无乃速乎?’衡曰:‘不如此则道不行。’及先生(刘因)不受集贤之命,或问之,乃曰:‘不如此则道不尊。’”【107】这个说法最早出现于陶宗仪的《辍耕录》,后世学者已指出它明显存在与史实不符之处:许、刘二人相差四十岁,许衡频繁应召的年代在十三世纪六七十年代,刘因当时不过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无名后生,以二人地位与年龄如此悬殊,他们之间不可能发生这样的对话。不过,这个传说却从一个方面反映他们在时人心目中截然相反的形象。后世一些汉族知识分子出于正统的夷夏观对许衡仕元提出指责,如王夫之在他的《读通鉴论》中就将许衡作为失身之士的典型。然而,公允地说,许衡的出仕在客观上有利于理学在元代的推广。元仁宗皇庆二年诏行科举,程朱理学被立为科举程式,这与此前许衡等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虞集说:“使国人知有圣贤之学而朱子之书得行于斯世者,文正之功甚大矣”,【108】并非过誉。
许衡的高徒姚燧对自己的老师有这样的评价:“先生(许衡)之学一以朱子之言为师,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109】时人亦说他“平生嗜朱子学不啻饥渴,凡指示学者,一以朱子为主”。【110】明儒何瑭则评论说:“鲁斋幼而读书,即有志于圣贤之道,后得考亭《小学》、《四书》,乃尽弃故习,一从事于其间。故立身行己,立朝事君,及启迪后进,而不徒事于言语文字之间;道以致用为先,而不徒极乎性命之奥。”【111】从这些议论看,许衡的思想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朱学路数;二是重经世致用而忽于讲求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