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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采“西学”已涉及“学理”层面

作者:张耀南 当前章节:11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02:08

冯桂芬所采“西学”涉及“制度”层面,“从制度上感觉不足”,已入梁启超所说的第二期。其所采“西学”若涉及“文化”层面,“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则就已入梁启超所说的第三期了。此说能不能成立呢?兹请分析之。

《校邠庐抗议》之第三十九议“采西学议”,已涉及“学理”与“文化”的问题。如它说:“据西人舆图所列,不下百国。此百国中经译之书,惟明末意大里亚及今英吉利两国书,凡数十种。其述耶稣教者,率猥鄙无足道,此外如算学、重学、视学、光学、化学等,皆得格物至理,舆地书备列百国山川厄塞风土物产,多中人所不及。……亦学士之羞也。”〔7〕这是从算学、重学、视学、光学、化学、地理学等方面“感觉不足”。又说:“今欲采西学,宜于广东、上海设一翻译公所,选近郡十五岁以下颖悟文童,倍其廪饩,住院肄业,聘西人课以诸国语言文字,又聘内地名师,课以经史等学,兼习算学。(一切西学皆从算学出,西人十岁外无人不学算,今欲采西学,自不可不学算,或师西人,或师内地人之知算者,俱可。)”〔8〕这是从语言文字、算学等方面“感觉不足”。

《校邠庐抗议》之第三十八议“善驭夷议”,亦涉及“学理”与“文化”的层面。如它说:“夷人动辄称理,吾即以其人之法还治其人之身,理可从,从之,理不可从,据理以折之。诸夷不知三纲,而尚知一信,非真能信也,一不信则百国群起而攻之,钳制之,使不得不信也。吉勇烈之事,即能为理屈之明证。”〔9〕这是从“理”、“信”方面“感觉不足”。

另“上海设立同文馆议”亦涉及“学理”与“文化”的层面。其言曰:“至西人之擅长者,历算之学,格物之理,制器尚象之法,皆有成书,经译者十之一二耳。必能尽见其未译之书,方能探赜索隐,由粗迹而入精微。我中华智巧聪明,必不出西人之下,安知不冰寒于水、青出于蓝?轮船火器等制,尽羿之道,似亦无难,于洋务岂曰小补之哉!”〔10〕这是指出西人在“学理”与“文化”方面的擅长之处,没有明显的“感觉不足”的意思。

冯桂芬“感觉不足”的重点在“器物”层面,如“绘地图议”、“均赋税议”、“兴水利议”、“改河道议”、“劝树桑议”、“壹权量议”、“稽户口议”、“折南漕议”、“利淮盐议”、“改土贡议”、“罢关征议”、“节经费议”、“筹国用议”、“重酒酤议”、“杜亏空议”、“制洋器议”、“重专对议”、“以工巧为币议”、“用钱不费银议”等等,均以论及“器物”层面为主。至于“制度”层面的“感觉不足”,并非冯氏论述的重心;“文化”层面的“感觉不足”,更非重心。他从“文化”的某些方面,如化学、算学、地理学等,感觉到了不足,但并未“从文化根本上感觉不足”。故将冯氏纳入梁启超所说的第三期,乃是不妥的。完全纳入第二期,也有不妥的地方,因为他毕竟是以“器物”为重。谓其处第一期与第二期之过渡阶段,似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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