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行政体制
的完善
从夏商周的王国到秦帝国,政治形态发生了重大转型。当然“断裂”之中也有“连续”,早期国家已蕴含着浓厚的集权因素和官僚制化因素了,战国变法是其连续进化而累积出来的质变。假如把夏商周的王国比作中国国家的1.0版,秦以下历朝就是它的2.0版,其各项性能,全面升级换代。秦汉行政制度,比唐宋明清当然还很粗糙原始,但从同一时期的世界史范围看,它首屈一指。比起同期另一些政权,它为境内居民提供了较多的秩序和安定。就帝制两千年的政治制度而言,秦汉王朝有垂范奠基之功,在大多数时间中保持着其最基本的结构性特征。
当然,秦汉政制只是初创,在其四百多年中,这个体制依然经历着调适、变迁,甚至动荡摇摆。若把商鞅变法看成是一个起点的话,那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是又一个创制的高峰。入汉之后的变迁积累,在汉武帝又形成一个高峰。汉武帝曾说“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这是又一个“变更制度”的时期。据报道,2004年1月,长沙走马楼发现1万余枚汉武帝时的简牍,包含着大量行政司法文书;期待简牍的公布和研讨能够提供汉武帝“变更制度”的更多细节。两汉间发生了王莽改制,然而这并非制度的“自然”进化。东汉二百年间制度大致在平稳运行,只有局部的调整;到了汉末,其变迁节奏陡然加快了。
一、决策权力与执政资格
在帝制时代,政权与皇权经常是同义词,从理论上说,重大决策只能由皇帝定夺。然而皇帝又不可能以一人之心智决天下万机,所以有集思广益之功的“朝议”,被用作一种重要的决策方式。简单说,“朝议”就是先民主后集中,臣工献策而皇帝拍板儿。朝议资格和范围,可以反映出君臣间的权势分配,及各官署、各政治势力间的权势分配。汉代朝议的参与者,一般有丞相、诸卿、将军、列侯及大夫、博士、议郎等。丞相、诸卿分别是行政首长和各有专职的大臣,他们参与朝议理所当然。将军议政,可视作早期国家文武不分的政治残余;列侯议政,则显示了分封制与贵族制的历史影响——爵号是一种富有传统意味的身份标志。给大夫、博士、议郎以议政资格,则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为儒生提供了发言的管道。与后代高官皆出自科举士大夫的情况相比,这种管道多少有点“另类”色彩,就是说,是把儒生士人当成一种有异于行政官吏的特殊人物来对待的。
秦汉建立了宰相制度。“相”这个官称的本意是辅助。战国后期“相”逐渐变成了百官之长,形成丞相制度,尊之则称“相邦”,汉代为避刘邦之讳,又改称“相国”了。“宰相”在古代大多数时候不是正式官名,而是一位或数位执政首脑之称,哪些官职可以看成宰相,是因时而异的。按祝总斌先生的意见,同时拥有议政权及监督百官执行权者,就是宰相。
西汉前期,丞相位望甚隆,经常对皇帝直言不讳,甚至言所不当言。其原因有二。一是这时还处于历史前期,大臣们还保留着隆重的元老身份:二是汉初丞相来自功臣,他们是刘邦的助手、开国元勋。所以这时候君、相关系很不定型。曹参做丞相时奉行“清静无为”方针,无所事事,惠帝表示了不满;而曹参不改初衷,直请“陛下垂拱,参等守职”,意思是你皇帝一边看着就成了,就让我照着老规矩办吧。汉武帝初年,丞相田蚡甚为骄横,荐人做官起家就是二千石,以致汉武帝去质问他:你任命官儿还有完没完?我还想任命几位官员呢。但汉武帝时帝国走向全盛了,其统治长达53年,几乎占了西汉历史的四分之一:一个强有力的君主,自不会容忍强有力的宰相。汉武帝以布衣出身的公孙弘为相,此人在朝无所援接,只能唯唯诺诺。此后皇帝对丞相颐指气使,公孙弘后的六位丞相,获罪自杀的二人,下狱处死的三人。做丞相的风险也太大了,弄得公孙贺拜相时,不受印绶而顿首涕泣,视为畏途。
皇帝是帝国主权的代表,而宰相是官僚行政的代表,二者互相依存,但也可能发生矛盾。相权之所以能构成一“权”,是因为官僚机器是有其自身运作规则和行政自主性的;皇帝不该为所欲为,破坏那些规则,不应自拆台脚。这就是“相权”的根据。好比你已雇了司机开车,就不好动不动就抢方向盘。汉初的相权比后世大多了,还没像后世那样被分割和弱化;但汉武帝的压制,已使之初步纳入“正轨”了。皇帝绝不允许相权大到分割皇权的程度,作威作福、予取予夺的只能是皇帝自己。丞相权力趋于低落的同时,中枢体制也开始变化、开始复杂化了,表现在侍从议政、尚书参与机密、权臣领尚书事、将军辅政或外戚辅政等制度之上。
汉武帝选拔了一批文学之士,通过给其加官侍中等方式,令其出入禁省、顾问应对并参与议政。皇宫中原先设有几位负责文书收发的小吏,员额四人。汉武帝令其不仅传发书奏,而且还协助处理书奏。尚书遂可参与机密,操持机柄,甚至劾奏朝臣、参与选官了。若用宦官任其事,则称中书。汉元帝时的尚书,已号称“百官之本,国家枢机”。尚书组织也在扩大:汉成帝时分五曹:加上尚书令、仆射及丞四人,共十一人。尚书机构的兴起显示,宫省近臣,具有膨胀为中枢机要机构的很大潜力。汉武帝临终前,又以外戚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为内朝之主。这样,一个宫中决策的架构就凸显出来了,称“中朝”或“内朝”,与丞相为首的“外朝”相制衡。在传统中国,当专制君主嫌政府首脑的权力碍手碍脚之时,就会开始冷落他,并在身边另觅助手,委权于身边的机要秘书机构。
汉昭帝时大将军霍光秉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燀、左将军上官桀副焉。由此将军参政成为常例了。后来的王凤、王音、王商、王根、王莽等,都是以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的身份辅政的。东汉的辅政大臣如窦宪、邓骘、梁冀、窦武、何进,无不都是将军。按,春秋的晋国有三军将佐兼为执政六卿的制度,战国君主在命将出征之礼上有言:“阑以内寡人制之,阑以外将军制之。军功爵赏,皆决于外,归而奏之。”这时候的将军权势,显然是比较大的。大将军霍光曾对丞相车千秋称“今光治内,君侯治外”,是军官之长居内(内朝),足制外朝文官之长。将军之隆、军权之重,表明历史早期的文官政治还不够发达。
引人注目还有外戚辅政,这是汉家的政治特色。其时去古未远,“家天下”色彩仍很浓厚。汉初的外戚,是被看成宗室的。此后太后对宫廷和朝廷,也经常拥有重大影响力。吕后势力覆灭后,大臣们选择新君,齐王、淮南王都以“外家恶”、“母家恶”而不得选,代王刘恒则以“太后家薄氏谨良”而得立。文帝即位,“帝舅薄昭为将军,尊重”。皇族成员有可能问鼎帝位、取“今上”而代之,难免为皇帝所猜忌;西汉前期曾有的藩国作乱和“削藩”之事,压制宗王便成汉廷的传统国策。然而皇帝顾此失彼,引用外戚来强化皇权,却为外戚擅权开了方便之门。西汉后期后族王氏坐大,结果招致王莽篡汉。外戚的辅政权力,往往也是通过当辅政将军的形式实现的。
西汉后期丞相制度,又向三公制过渡。从汉成帝到汉哀帝间,丞相制被罢废,代之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的三公制。改制的理由,据说是宰相一人难以独任三公之事,但其结果却是削弱了相权。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独尊地位,被三人的平起平坐所取代。改行三公之制的时候,君主未必有削弱相权的明确意图,但专制之下不利于君权的变动很难推行,相反方向的变动却总是如水之趋下,在下意识中就自然而然发生了。
东汉三公,是太尉、司徒、司空。从议政权和监督百官执行权看,三公仍是宰相;同时尚书台继续扶摇直上,以致时人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选举诛赏,一由尚书,尚书见任重于三公”的评论。尚书台长官尚书令的秩级虽然只有千石,可三公的选举考课官吏之权,刑狱诛赏之权,弹劾大臣之权,却被其分割了。光武帝定制,朝会之时,尚书令与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三官可以专席而坐,京师号日“三独坐”。东汉以太尉,更多的是以太傅“录尚书事”。太傅位为“上公”,在三公、大将军之上,往往是元老名臣,权望皆重。
这时的中枢权力格局,比秦与汉初又复杂多了。外戚居将军而辅政专权,在东汉仍是突出现象。东汉政治的一个特点,就是“皇统屡绝,权归女主”,皇太后“委事父兄”。汉和帝以后的皇帝往往幼年即位,母后临朝时为一己权势计,就引用父兄掌权。窦、邓、阎、梁、何诸家外戚,都是如此。邓氏贵宠,封侯者达29人,三公1人,大将军以下13人,中二千石14人,列校22人,牧守48人。梁氏掌权时,其家族所出列侯、后妃、大将军及卿、将、尹、校成群接踵;大将军梁冀气焰熏天,“入朝不趋,谒赞不名,礼仪比萧何。……每朝会与三公绝席,十日一入平尚书事,宣布天下,为万世法”。这刘家的天下实际是梁家来消受了。外戚的煊赫反而威胁到了皇帝个人权势,皇帝便求助于宦官。
宦官这号人在周朝就有了。秦朝有宦官赵高,曾为二世胡亥师,干政;汉武帝以宦者主中书,到汉元帝时宦官弘恭、石显以中书之职弄权。东汉中期始,深宫中的皇帝开始借宦官以抗外戚:汉和帝与宦官郑众密谋除窦氏,汉安帝与宦官李闰、江京密谋废邓氏,汉桓帝与唐衡等密谋废梁氏,如出一辙。这样,宦官们得以封侯擅政,并在桓、灵时达到鼎盛,“手握王爵,口含天宪”,其党羽布列朝廷州郡,贪污纳贿,无恶不作。汉家的天下,又成皇帝和宦官共有之天下了。宦官、外戚专政并不说明皇权衰落,还是看成皇权的旁落为好。因为,宦官、外戚终归要依附于皇权而存在,是由皇帝专制滋生出来的。东晋南朝皇权衰落,外戚和宦官便同时消沉下去了,因为低落的皇权滋生不出外戚、宦官专权的现象。但宦官和外戚也有不同。外戚专政,较多反映了早期政治的“家天下”特性,在帝制后期就越来越淡化了;而宦官专权则纯粹是君主专制的产物,所以在后世往往而有之,甚至变本加厉,例如唐、例如明。
秦汉的一人之下、百官之上的丞相,到西汉末一分为三、变成三公,进而又有大将军辅政分其权,太傅录尚书事夺其势,宦官擅权于内。其间的制度变迁和权力结构变化,就是皇权、相权以及文官、士人、军人、外戚、宦官等等势力,在帝制早期的权势格局所交错推动的。
二、行政组织的进化
在秦与西汉前期,中央行政架构以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为主体。汉初丞相府设有长史2人,其下吏员有东、西曹之分。东曹9人,出督州为刺史:西曹6人在府内办事。御史大夫是丞相之副,与相府合称“二府”或“两府”。此官又有考课、监察和弹劾百官之权,为监察之官。御史最初是掌管文书法令的,所以皇帝诏书先下御史大夫,然后才达于丞相。御史45人,有30人归御史大夫直辖,另有15人御史中丞统领,居宫禁之中(殿中兰台),又称“中执法”。西汉后期御史大夫改大司空,成了三公之一,主水土,不再是监察之职了,遂另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主。
列卿是各种具体政务的承担者,有“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舆马”的太仆,“掌刑辟”的廷尉,“掌诸归义蛮夷”的典客,“掌亲属”即管理皇亲国戚的宗正,掌管“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的少府,“掌徼循京师”的中尉。以上十卿的官秩都是中二千石,虽号称“九卿”,其实不止九位。列卿的结构,看上去不乏原始色彩。钱穆先生指出他们“均近于为王室之家务官,乃皇帝之私臣”,此时政府“有几处亦只是一个家庭规模之扩大”。太仆是给皇帝管车马的,宗正是管皇族的,少府是宫廷的总管;又如郎中令、卫尉、中尉等都是卫戍之官,其实也有君主私属性质,等于是给皇室看家护院的;然而当时它们都在朝廷大臣之列,跟后世不大一样的。还可以指出,历史初期官职分工尚不严格一点,还体现在派列卿外出打仗一类现象之上。 然而秦汉政府毕竟已具规模了。二千石诸卿之下设有诸署令长,称令则官秩千石、六百石,称长则四百石。奉常的属官有太乐令、太祝令、太宰令、太史令、太卜令、太医令;治粟内史的属官有太仓令、均输令、平准令、都内令、籍田令,及斡官长、铁市长。这种分工分层的科层结构,分工明确而层次清晰。Bureaucracy一语一般译为“官僚制”,但有时也译为“科层制”。因为官僚组织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分科”与“分层”。 汉武帝时丞相府中又置司直,掌“举不法”。丞相府的吏员增加到了362人,下有东曹、西曹、奏曹、集曹、议曹、侍曹等。这些曹名,是以方位(东、西)和工作方式(奏、集、议、侍等)命名的,但未能清晰显示职务的性质。东汉的三公府就不一样了。太尉、司徒与司空,一掌军政,一掌民政,一掌土木工程。太尉府设有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等12曹,以职掌命名的曹名明显增多。司徒和司空府也各有十几曹。三公及其诸曹的分科,比昔日相府诸曹的分科有所进步;列卿体制未能充分摆脱君主家臣的色彩,公府诸曹的设置则合理多了,至少没把给长官驾车的人也算成一曹。
但相对而言,公府诸曹体制仍有缺陷,例如三府多少还有重复设曹的情况;而且,诸曹掾属系三公自辟(即自行任命),长官与吏员的关系有一定的“委质”、“君臣”意味,即私属意味。结构上的更大进步,生发于尚书机构。东汉光武帝时尚书台分六曹,大约是吏曹、二千石曹、民曹、南主客及北主客曹、三公曹,分掌选举、郡国二千石事、主庶民上书、外国四夷及断狱。东汉中后期又有调整。诸曹尚书之下,又有尚书郎36人。东汉的尚书郎如何分曹,现在仍不大清楚。到了三国魏明帝的时候,六曹尚书各有分工,23位尚书郎是一郎一曹,又构成了23曹,等于是尚书六曹之下的科处。祝总斌先生指出,尚书诸曹的名称,最初是按上奏文书者的身份来分工的,东汉中后期转以任务性质分工了,这就是一个进步。而且尚书、尚书郎都由大臣提名、吏部任命,非尚书令所能自决。所以尚书台中的长官与僚属关系,跟三公府又不一样,私属性质淡化了。还有一点也不是无足轻重:三公官居百官之首,又地处外朝;尚书令不过千石,仆射、尚书六百石,其名位远不如三公隆重,又地处宫中,更便于君主的驾驭操纵。
比起列卿体制和公府诸曹体制,尚书诸曹体制之所以更具发展潜力,一是行政合理化需要的推动,二是君主专制集权需要的推动。所以国务和事权日益向尚书台集中,三公府的诸曹则逐渐闲散化了。魏晋以来,三公府的职能意义不断下降,尚书机构却发展迅速,最终成为国务的中心,并在隋唐之际发展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体制,九卿机构转而从属于尚书六部了,并一直被沿用到明清。
三、军政与边防
强大的武装力量,是帝国安全和中央集权的保障。原始部族时代是全民皆兵的,本族的成年男子都有义务执干戈而卫社稷。秦汉还处于历史早期,全民皆兵的传统影响还在,所以常备兵的数量并不很大,兵员主要来自征发,兵役同徭役是结合在一起的。当然在战事频繁、兵员不敷之时,朝廷也采用募兵的办法。 汉朝把各郡分为两类:边郡和内郡。内郡的男子满23岁就得担任“正卒”,包括两年的兵役:在本郡当兵一年,兵种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轻车(车兵)等等,每年八月郡守、都尉对之进行“都试”,即集训检阅;此外,是在京师担任卫士一年,或在边郡担任戍卒一年。在中央服役的卫士,或归卫尉统帅,保卫宫城;或归中尉统帅,保卫京师。中尉后来改称为执金吾。还有保卫关中各处庙寝园陵的。一年的辛苦结束,该罢遣回乡时,朝廷会为卫士置酒作乐。至于边郡居民,要承担本地的边防和屯垦,军事义务比内郡重多了。汉帝国的最大威胁来自北疆,所以北疆建立了严密的边防系统,经常有大量戍卒轮番到此服役。今天西北的旷野沙尘中,仍能看到当年候戍烽隧的遗迹,令人遥想“秦时明月汉时关”的严峻风光。 除了番上的卫士之外,京师地区也驻有常备军。汉武帝设羽林军、期门军,其将士大多来自关西六郡,其地民风剽悍,所以有“山东出相,山西出将”之谣。汉武帝又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每军兵力大概千人左右。此外还有承担宫廷宿卫的郎官,数百人至两三千人不定。郎卫制与选官制是相结合的,郎官同时又是官员候选人。总的来说,京师的兵力保持在数万人左右,这个数字并不很大。可见汉延的军事征发体制相当有效,足以即时提供所需兵员。这跟某些王朝军力配置重点在首都的情况,以及像北宋养兵曾达一百三四十万人的那种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
秦在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实行“一国两制”,设置“属邦”。汉称“属国”,其级别相当于郡,各有属国都尉。汉武帝时因大批匈奴部众来归,就在西北诸郡设置了五属国。中央专管属国的官员称为“典属国”。苏武曾出使匈奴,归国后由于熟知边事,就被任命为典属国之职。此外“有蛮夷曰道”,“道”是设于少数族居地的县级单位。西部和西南部的新置之郡,其下就有很多道。西汉末年道约有32个。
属国和道主要针对业已臣属的少数族,至于对叛服无常,或处于边塞之外的少数族,朝廷多以都护、骑都尉、校尉、中郎将等官持节领护之。例如汉武帝在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安置了众多内迁的乌桓部众,同时设护乌桓校尉以监护之。东汉的护乌桓校尉驻地宁城(今河北宣化西北),监护辽东至朔方的十郡乌桓,又兼领鲜卑事务。为平定西域作出杰出贡献的班超,曾任西域都护达11年之久。
中央朝廷的军政首长有太尉和大将军。平定了“七国之乱”的功臣周亚夫,就曾经官居太尉。不过汉武帝废止了太尉。东汉太尉是三公之一,位当宰相,不是单纯的军职了。汉代的将军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战争时即时任命的,事毕则罢:一类是常设将军,以大将军居首,其次是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和前后左右将军。后一类将军有八号,它们经常用作行政长官的兼职,以“将军”头衔“领尚书事”,从而参与内朝机要事宜。以军职将军之号而参与行政,带有历史早期的传统影响,比如春秋晋国执政的六卿,就同时又是三军统帅。军官的政治地位,与历史后期的文官政治相比,还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