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学校统计了总的就业情况:同济大学(一所上海的医学与工程技术大学),交通大学,上海医学院,上海商业学院,北平协和医学院(PUMC,由洛克菲勒基金资助建立),北平工业大学以及上海音乐院。
[2]伊卡:《中等学校毕业以后》。
[3]管怀琮:《大学生的失业问题》。
[4]朱家骅(1893—1963)于20世纪20年代在广东与国民党人来往之前是北京大学的地质学教授。1926年,朱因参与支持五卅运动并与国民党的中—左翼(翠花胡同派)有涉,被迫离开北京前往广东。1928年,他被任命为浙江省政府主席,并很快在浙江组织了一个北大同学会,这成了前北大学生进入省政府的通道。朱家骅在这一时期极其强调给省政府输入新鲜血液,实际上是试图以此来推行其各项新政策,包括地方自治,农村民兵的组织,土地登记,书报检查制度,增进公众健康,禁止杀婴以及向东北移民。参见《民国人物传》之“朱家骅”条。
[5]管怀琮:《大学生的失业问题》。亦参见罗友枝(Rawski):《民国的教育与流动》(“Education and Mobility in Republican China”)。
[6]古楳:《现代中国及其教育》,Ⅱ;缪超英:《统一青年思想问题》;亦参见罗友枝:《民国的教育与流动》。
[7]古楳:《现代中国及其教育》,Ⅱ,433页。
[8]陶希圣:《中国社会现象拾零》,294页。
[9]沈耀(1798—1840)抱怨说,从宋代开始,大部分知识精英都有商业背景,只有富裕家庭的子弟才能支付通过科举考试所必需的各项教育开支。参见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何炳棣:《中华帝国成功的阶梯,1368—1911》,50~51页。看来,这种长久以来的历史先例的存在,并未能使社会更多地认可拥有财产和取得受教育机会之间的联系。在民国时期,拥有财产才能受教育这一点一直被认为是对准则的令人不快的背离,招致了蔑视和愤慨。历史学家吴晗曾引证,明景帝时期(1450—1456),生员纳粟纳马就可以进入国子监学习;明武宗时期(1506—1521),非府州县学生只要送了银子就能获准进入。他证明了国子监的退化堕落,也描述了这样一个严肃的机构如何变为富家子弟在京城寻欢作乐的旅邸。参见吴晗:《明初的学校》。
[10]潘公展:《学生的新生活》,15页。
[11]同上书,68页。
[12]沈钟灵:《新生活与娱乐》,3页。毕克伟已说过,在20世纪30年代出品的中国电影中,精神污染是一个突出的主题;在某种程度上,反对精神污染的运动被国民党用来转移公众对其治下的社会、经济问题的注意。因此西方文化的渗透被当成了一切困扰中国问题的替罪羊。参见毕克伟:《30年代中国电影的精神污染主题》(“The Theme of Spiritual Pollution in Chinese Films of the Thirties”)。
[13]潘公展:《学生的新生活》,15~16页。上海专门播放美国新出电影的一流影院——蓝星,大光明以及在公共租界的大中国——在20世纪30年代每张门票的价格是2.60元左右。
[14]沈钟灵:《新生活与娱乐》,15页。
[15]潘公展:《学生的新生活》,69~70,14页。
[16][17]同上书,14~16页。
[18]参见罗友枝《民国的教育与流动》,关于民国时期职业模式与大学生失业问题的讨论。
[19]例如,参见舒新城在《我和教育》中对旧式私人学校的怀旧叙述。
[20]这些人包括制煤球工人、仆人、鞋匠、看门人、警察、木匠、泥瓦匠、赶骆驼的、黄包车夫、马车夫、司机、护士等等。教师、小职员和电力公司职员收入高一些,他们的月薪从14~20元到90~100元不等,根据职位而定。中学校长、中学教务长、图书管理员以及医生——一般的专业人员——月收入能保证在100元以上。大学教授是当时收入最好的群体,月薪达到280元。参见甘博:《北京的中国家庭如何生活:对283个每月收入在8~550银元的中国家庭的收入和开支的一项研究》(How Chinese Families Live in Beijing:A Study of the Income and Expenditure of 283 Chinese Families Receiving from$8 to$550 Silver per Month),317页。其他材料显示,在特殊情况下,一个教授的收入还可以多得多。例如,1929年北京协和医学院的一些教职员的月薪达1000元。参见《北京各大学的状况》,178页。
[21]参见李景汉:《北平最低限度的生活程度的讨论》。李把他研究的对象根据收入水平分为4个阶层。在底层的是平均有5口人的40000个家庭,月收入少于10元。这些是老黄包车夫、街头小贩和仆人的家庭,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挣扎在生存线以下。往上的一个阶层是平均年收入170元的家庭,他们仅能得温饱。再一个阶层大约包括60000个家庭,平均年收入200~300元。他们相对地能满足基本需求,还能将其收入的一小部分(近10%)用于购置更多的服装、社会交往、娱乐、宗教信仰及宴会。茶叶、糕点、水果和各种食品占家庭开支的4%,但是根本没有教育费用。最高层的体力劳动者家庭过着一种被称为“舒服”的生活,并为其同事所羡慕。这个阶层大约有30000个家庭,年均收入350元。用于更好的食品、社会交往、娱乐以及宴会庆典的开支约占总收入的10%,但只有平均收入的3%用于教育。
[22]甘博:《北京的中国家庭如何生活》,37、21页。
[23]《规程一览》,见《国立北京大学二十周年纪念册》,40页;《北平各大学的状况》,41页;《全国高等教育概况调查表》,见《学生杂志》,第11卷第5期,89页。
[24]《清华一览,1927》,177页。
[25]《普通规则》,见《国立东南大学一览,1923》,3页;《全国高等教育概况调查表》。
[26]《全国高等教育概况调查表》。
[27]《全国高等教育概况调查表》。南开大学由张伯苓创立。
[28]《厦门大学一览》(1931—1932),35页。
[29]《全国高等教育概况调查表》。
[30]在1929年,北大的学费是一学年60元,清华是40元,参见《北平各大学的状况》,41、135~136页。由一些以前的独立学院(北京法政学校、北京农业学院、北京工程学院、北京医科学校、北京女子学院)组成的国立北平大学,各学院的学费在一学年30~40元之间。参见《北平各大学的状况》,92、95、97、99、108、110页。农学院的学费是每学年30元,工学院是40元,医学院是30元。师范大学不收学费,还提供免费食宿。女子学院收费是30元。艺术学院是30元。北京的交通部下属的交通大学,学费也是40元。《北平各大学的状况》,145页。
[31]许多学生把传统书院和近代学校作比较,进而强调传统制度的特色,例如给予省级书院中通过考试的学生“膏火费”(这是一种对学生生活费给予公共津贴的形式),书院获赠并交由地方管理的土地以及学堂生活是地方公共生活多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见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131页以下,谢国桢《近代书院学校制度变迁考》,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沿革》关于20世纪30年代对传统书院的看法。
[32]《北平各大学的状况》,41、136、74~75页。亦见对北大的开放而放任的氛围,及对其“公共的”和“公立”性质的呼吁的描述,参见朱文长:《海涛集》,112~113页。
[33]《国立浙江大学一览,1935》,106页;《国立武汉大学一览,1935》,209页。古楳:《现代中国及其教育》,Ⅱ,438页,有关广州的中山大学的学生每学年人均费用的资料,根据中山大学1932年8月发布的数据。
[34]明毓:《中央政治学校的学生生活》。
[35]厦门大学的学费1931年后涨到90元,比此前的70元增加了20元。参见《厦门大学一览》(1931—1932),35页。燕京大学的费用从1929年的80元上涨到1936年的110元,是私立教育机构中最贵的。参见《北平各大学的状况》,157页;《北平私立燕京大学一览》(1936—1937),43页。大多数其他的私立学校的费用是100元,包括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沪江大学和大夏大学。《北平各大学的状况》,176页;《复旦大学一览,1937》,45页;《沪江大学一览,1936》,42页;《大夏大学一览,1935》,58页。
[36]《大夏大学一览,1935》,60页;《复旦大学一览,1937》,45页;《沪江大学一览,1936》,38页。
[37]《沪江大学一览,1936》,34、40页;《复旦大学一览,1937》,44、53页;《大夏大学一览,1935》,60页;《厦门大学一览》(1931—1932),32、34页。
[38]《沪江大学一览,1936》,44页;《复旦大学一览,1937》,45页;《大夏大学一览,1935》,58页。
[39]《复旦大学一览,1937》,45~46页;《大夏大学一览,1935》,58页;《厦门大学一览》(1931—1932),35~36页。
[40]《复旦大学一览,1937》,45~46页;《厦门大学一览》(1931—1932),35~36页;《大夏大学一览,1935》,58页;《沪江大学一览,1936》,42页。
[41]对民国时期高校的资金和财务管理的全面讨论超出了本书的研究范围。这里所讨论的大学财政,只限于为理解学杂费在不同类型教育机构的财政中所起作用提供背景资料。
[42]一个极端的例子是1920年冬天北京公立教育机构的全体大学教师和行政职员的罢工,参见《教育杂志》,第12卷第1期16397~16401页。亦见《呼吁吾们之京师教育界》。
[43]例如,参见《全国高等教育统计,1934》,50、124页。
[44]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参见《教育经费与赔款》,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60期,1~2页;《庚款与教育》,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63期,1~2页;《俄款到底作什么用?》,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66期,1页;《俄款问题的责任者》,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67期,2页;薛廷(音译):《关于庚款退还部分的说明》,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67期,4~8页;《进行俄款的步骤》,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70期,2~3页;《还欢迎英庚款委员团吗?》,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71期,1~2页;《美款退还的数目》,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71期,20页;《教育经费与俄国庚款》,载《现代评论》,第3卷第75期,1~2页;《英庚款与五卅案》,载《现代评论》,第4卷第79期,1~2页;《俄款用途的政治》,载《现代评论》,第4卷第85期,2~3页;1926年3月雷殷和马叙伦致胡适的信,1926年3月27日陶行知和凌冰致胡适和丁文江的信,1926年4月25日胡适致陶行知和凌冰的信以及北京教育家采纳的关于使用英国退还庚款的决定,均见《胡适来往书信选》,Ⅰ,363~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