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的中央政府与同姓诸国便形成一个模范的大家族。为要维持这家族的关系,名分当然要看得十分尊严,而层层的阶级便由此成立了。据《左传》所记“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4]看来,便可得一大概。余如郊、尝、祭祀等“吉礼”,丧服、殡、葬等“凶礼”,誓师、献俘等“军礼”,朝觐、燕见等“宾礼”,冠、昏、饮、射等“嘉礼”,——统称“五礼”,——都是当时用来辨别等威,使上下尊卑较然不混的。
这样繁复的阶级托迹在社会上,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两种结果:[阶级繁兴之后的自然结果]
(一)待遇不平 当时一切待遇,公卿大夫都与庶民不同。凡宗庙舞佾等等虚文,所谓“礼不下庶人”,我们且不管它;单就教育和刑罚看来,实在高下不平。如公卿的子弟可入国学,庶民的俊选便只能入乡学了[5]。[教育与刑罚的不平等]又如贵族犯罪,有“议亲”“议贵”等说的减轻刑名;有“刑不上大夫”的实际保障;有“公族无宫刑”“公族致刑于甸人”等特例的宽免[6]。如此,“天子”当然“无死法”了。况那时的贵族都有采地分邑可以自行设官收赋,平民不过附属在下供给者,更何从与他们抗争呢?
(二)世族专横 贵族制度的能够维持,官职世袭实为最大的主因。[世族的专政与平民的供役]所以那时做官的大半是亲幸的公族。如鲁国的三桓[7],郑国的七穆[8],晋国的六卿[9],便是明例。尤著的世族又因年久支庶繁多,则更标氏族以资辨别,各国且如有宗正一类的官来叙次他们的亲疏远近。
自来谈“姓”的,多本于五帝,见于《春秋》的有二十二姓,妫、姒、子、姬、姜等最著。后来各姓的支庶都极繁衍,最初的姓便不能十分适用,于是有后起的“氏”来分别家门了。我们现在所谓某姓某姓,其实大多是氏,已不是原始的姓。当时得氏的缘由,也不一律,但总脱不了崇拜祖先的精神:有以祖宗的谥号为氏的,如文、武、昭、景、成、宣、戴、桓之类;有以祖宗的封国为氏的,如韩、赵、魏、贾之类;有以祖宗的名字为氏的,如孟、季、叔孙、展之类,有以祖宗的官职为氏的,如司马、司徒、中行、下军之类;有以祖宗的职业为氏的,如巫、祝、陶、段、仓、庾之类;有以祖宗的住处为氏的,如西门、南宫、东郭、范、邹之类。
贵族既世袭官守,分据仕途,那时的平民只有尽力畎亩,供养其上。虽有优秀分子一时奋起,终究敌不过他们的势焰了。
优秀分子的被压迫,只要看两件事好了。当年齐国的管仲为齐桓公造成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局面,功业何等伟大,而他的子孙不显于后。孔子相鲁,声名震于强邻,而他的生平,还是栖皇奔走,终老于旅途。于此,我们很可想见当时世族的专横,无怪孔子要讥议世卿的不是了。
* * *
[1]商时以一年为一祀。王位多兄终弟及的,所以二十八王继立,就世系看只有十六世。
[2]后稷名弃,相传是舜时的司农作之官,以功封于邰。
[3]周初的封建,列爵五等,分土三级。五等之制是公、侯、伯、子、男。三级之分是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及五十里的叫做附庸。
[4]见《左传》昭公七年,本楚芋尹无宇之言,所谓“人有十等”者便是。
[5]教育不平等的事实散见于《尚书·大传》和《论语·阳货篇》《孟子·滕文公篇》。
[6]刑罚不平等的事实散见于《周礼》和《礼记·曲礼》《文王世子》等。
[7]鲁大夫孟孙、叔孙、季孙都是桓公之后,所以叫做三桓。
[8]郑大夫子展、子西、子产、伯有、子太叔、子石、伯石都是穆公之后,所以叫做七穆。
[9]晋国世执政柄的有范氏、中行氏、知氏、韩氏、魏氏、赵氏,当时叫做六卿。
第六讲 春秋与战国
封建之世,封君各领采地,好像分配得很是切当。[诸侯兼并的由来]然而地面辽阔,抟合不易,虽有“朝觐”“巡狩”“会同”[1]等等的制度来维持主属的关系,而各国因地势的囿束和历来的积习,都各君其国,各子其民,当然各自为政。各国的自身,强弱并不一律,那么互相接触着一定免不了利害的冲突。于是兼并吞噬的情形便演成事实上当然的趋势了。我们且不问禹时的玉帛万国和汤时的诸侯三千,单就周武王约合共伐商纣的时候看,尚有八百国;其他散见于古书而可以推见的,计有千余国。然而到了春秋之世[2],指数得到的名邦只有四五十国;较有声势的只有晋、楚、齐、秦、鲁、燕、蔡、曹、卫、郑、吴、宋、陈、越十四国;其中尤烜赫的却只有齐、晋、宋、秦、楚、吴、越了。由此看来,当时的兼并之迹已豁然显露,有附庸蔚为大国的,有家臣坐大因而侯封失守的,都是那时自然发展的趋势。
惟其如此,所以那时的诸侯只要能做几件稍存公道的大事,便能吸住一部分的人心,把持多少年的政局。齐桓公、晋文公的称霸中原,楚庄王的北向问鼎,秦穆公的独霸西戎,便是所谓“诸侯力政”的好例。[春秋霸者的活动]
霸者的出头,总先借着好听的名目来做一个干涉人家的工具。这工具到手了,便择一二件耸人听闻的事放手一干——所谓“尊王攘夷”——于是仁义之声既播,威德之望乃立,一经号召,弱小的诸侯当然要“唯公马首是瞻”了。那时著名的霸者便是齐桓公(小白)、宋襄公(兹父)、晋文公(重耳)、秦穆公(任好)、楚庄王(侣),世称“五霸”。其实宋襄公图霸未成,只能凑个数儿;而春秋季年的吴王(阖闾、夫差父子),越王(勾践)却真是出色的霸者[3]。今且举齐桓公的霸业来示个例:
因此,终春秋之世,我们只看见霸者的活动,很少见王室的振作。当春秋初叶,中原的诸侯尚多王室的宗亲和勋戚,霸者的兴起还能顾些面子,多用“尊王攘夷”的口号,对王室总还有点相当的敬礼。然而当时的天子竟丝毫没有过问诸侯国内的实力,不但王室不能干涉诸侯,并且诸侯们事后的通知也只得追认。又兼国有世卿,权操豪族,即诸侯自身也弄到没法维持他自己的地位呢。
春秋之世,岂但王室无力干涉诸侯,诸侯反倒干涉王室。我们且看晋文公的代平王子带之难[4],便可了然。子带即太叔带,又称甘昭公或昭叔,是周襄王之弟,他与襄王争位,颇牵动当时的大局。晋文公以同姓诸侯的关系,克平此难,遂因以称霸。今据《左传》和《史记》所载这事的原委,概述如下:襄王母蚤死,后母曰惠后。惠后生叔带,有宠于惠王,襄王畏之(《史记》)。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王子带召之也(《左传·僖公十一年》。王以戎难故,讨王子带,王子带奔齐(左僖十二)。齐侯(桓公)使仲孙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带(僖十三)。富辰言于王请召大叔。王子带自齐复归于京师(僖二十二)。颓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师攻王,王出适郑,处于汜。(僖二十四)子带立为王,取襄王所绌翟后与居温(《史记》)。襄王告急于晋(《史记》),晋侯(文公)辞秦师而下(时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丁已,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温,杀之于隰城。戊午,晋侯朝王,王享醴命之宥。请隧,弗许。与之阳樊、温、原、攒、茅之田。晋于是始启南阳(僖二十五)。
这不是诸侯干涉王室么!至于诸侯之事,王室竟莫能过问,连他们的叛臣也只得“因而封之”,这显然是追认他们事后的通知了。
自从三家分晋,田氏纂齐以后,王室愈不足重,而兼并之势因此愈烈。[战国七雄的厮并]
魏、赵、韩本是晋国的六卿之三,六卿之名在献公前已很彰显了。所以后来六卿迭操晋柄,公室反退处无权。周敬王时,赵氏与范氏、中行氏构衅,韩氏、魏氏都助赵氏,于是范、中行俱灭,执晋政的只剩四家。贞定王时,知氏又与赵氏仇杀,赵氏几乎灭亡;又赖韩氏、魏氏的合作,共灭知氏。从此,晋权尽归三家,晋侯反向他们朝请了。至威烈王二十三年[5],王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魏、赵、韩侯。三家既受命为列侯,遂三分晋地而建成魏、赵、韩三新国。至于篡齐的田氏,本出于陈国,周惠王时,陈国乱,公子完奔齐,齐桓公收用他,便是田完。田完的子孙在齐既渐渐地得势,更施行小惠来要结齐民,所以到周安王十六年[6]时田和便得篡姜氏之齐而代之,周王竟命他为齐侯了。
箭簇一组
战国兵器
从前指数得出的十几国,竟并成七雄并峙——齐、楚、秦、燕、韩、魏、赵——交相混战的局面了。其间延命最长的,只有一个卫国[7],余下的,早被七国所吞。然而到得秦始皇廿六年,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又尽亡于秦[8]。那时各国国君已都称王,连共主的虚名也不假借给王室,所以宗周的灭亡尚在六国未亡之先。
春秋以后,周室益微,地小而分,更复不支。当敬王时,自王城徙成周[9]。及考王即位,还封弟揭于王城,号河南公。威烈王时,河南公(揭之孙)又封他的少子班于巩,号东周;而河南遂号西周。于是东西周两君并称,周王的地位益如晋侯之于三家了。至赧王时,王寄居西周,秦、楚、韩、魏已屡次想把他吞灭而未果。赧王五十九年[10],秦伐韩,取阳城、负黍,斩首四万;伐赵,取二十余县,斩首九万。赧王因此大恐,暗与诸侯约,想把天下的锐师悉数出伊阙往攻秦,使他不能再通阳城。秦国知道了,便派兵来攻。赧王和西周武公只得入秦请罪,把所有的城邑、户口尽数献出。秦王受献,归西周君(武公)于周,赧王便于那年死。明年,秦取西周。又过六年[11],东周君又与诸侯谋伐秦,秦使吕不韦灭东周。至是,东西周俱亡,下距秦始皇之立尚隔两年呢。当周未亡时,实已削弱得不成话说[12],所以强秦东出,宗周便首遭沦夷了。
当春秋、战国之际,政治上的变动既十分剧烈,社会上蒙到的影响也自然不少。[周秦之际的社会现象]所以在秦并六国之前,中国的社会现象颇有特点可见。今略述如下:
(一)社会的一般现象 战国的局面既成,各国都擅地自雄,竞争更较从前为烈。国君的目的在开疆拓土,政客的机会便奏效一时,所以国无定交,士无操守,只要有一技之长,便可倾动一时。因此,那时的一般民俗,大都活泼狂躁,很少沉毅贞厚的态度,朝秦暮楚,真是司空见惯了。但好客任侠之风却是那时的特色。原来那时当国的人深知网罗人材的紧要,所以竞尚养士[13];而一般素屈不申的草野匹夫,一旦忽然假以词色,自然感激涕零,轻生图报了。
好客任侠之风,实是当时的特色。如四公子的养士,食客常数千人;鲁仲连的存赵不受赏;侯嬴、田光的自刎明心;乃至豫让、聂政、要离、专诸、荆轲等人的一诺许身:都是后世所难见的。可参看《史记·孟尝君传》《平原君传》《信陵君传》《春申君传》《鲁仲连传》《刺客列传》。
(二)社会的分化现象 七国分疆错列,各因地理的环境而自为风气。如秦居关中[14],地势四塞,所以那里的住民,质朴强悍,乐于战斗。燕、赵地处高亢,便多慷慨侠烈的勇士。齐地近海,那边的住民多因逐利相欺饰,所以真人极儇慧。楚国崛起江南,非力辟草莱不能发展,所以人极轻果,勇于进取。余如魏地瘠苦,俗便俭啬;韩土狭隘,人多矜刻:尤足取证环境的支配了。更有一事足征地理关系的,便是燕、齐的方士[15]。因为这两国都靠近海边,往往听了海船的传说便多所误会,以为海中有三神山[16],诸仙人和不死之药都在那里了。于是争相夸说,方士便成了燕、齐的特产。
* * *
[1]朝觐和会同都是诸侯入朝天子。巡狩则天子以时巡方,因而就见诸侯。
[2]春秋之世即孔子作《春秋》所记的年代,自周平王四九年至敬王九年(公元前七二二~四八一年),凡二四二年。
[3]春秋事迹可参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和清顾栋高《春秋·大事年表》。
[4]事在周襄王十七年(公元前六三五年)。
[5]公元前四〇三年。
[6]公元前三八六年。
[7]卫国虽苟延至秦二世元年始亡,然贬号自卑,早就不复成国了。
[8]详见下面第九讲。
[9]在王城洛邑之东。
[10]公元前二五六年。
[11]公元二四六年。
[12]当时领地,画其所有,只河南、洛阳、宜城、平阴、偃师、巩、缑氏七邑而已。
[13]养士可以拿四公子(齐孟尝君,魏信陵君,赵平原君,楚春申君)来做代表,他们都是座客常满,各有用处的。所谓“珠履三千”的便是。
[14]今陕西一带因东有函谷,西有散关,南有武关,北有萧关,故称关中。
[15]方士便是方术之士,他们以求神仙,炼金丹,禁咒祈祷诸术诓惑世人。后来秦、汉时代极盛。
[16]三神山见《史记》,相传渤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山,为神仙所居。
第七讲 周朝的制度
史称周公(旦)相成王(诵)致太平,他的功效便在制礼作乐。其实周朝的制作是上监于夏、殷[1]二代的遗法,把它因时制宜地改造的,固非一人之力所能及。[周朝的制作是集上古之大成]然而他能集上古之大成,开后世之规模,关于中国文化的展开,至有伟大的力量,于是这“制礼作乐”便传为千古美谈了。这制作的精神,主要的还在封建和礼法,已略如前讲所述;而一般的制度为一般史家所称引的,当然有另述的必要。今请分头概述一下:
(一)官制 夏、殷二代的,如今已很难详考。至周朝,则内外的官制具备了。当时立太师、太傅、太保,叫做“三公”;少师、少傅、少保,叫做“三孤”:这三公三孤都是天子的顾问之官,不预问实际上的政治的[2]。[六官与九州]其真正为中央政府行政长官的,却是“六官”。六官各有长,官阶是“卿”,其下各有大夫、士等属官凡六十,故周朝总官,号称三百六十。兹表揭六官的首长和职掌如下:
天官 大冢宰 总理一切庶政
地官 大司徒 掌教育
春官 大宗伯 掌祭祀和礼乐
夏官 大司马 掌兵马
秋官 大司寇 掌刑辟
冬官 大司空 掌百工
这六官之政,实为后世所取则,不过因时增损而已。
周礼的六官,实为后世中央政府的模范。虽历朝都有斟酌损益的变动,而自唐初确定尚书省分六部理政之后,一直沿至清末,还袭用着;便是现行的各部虽已不限于六数,但其精神所在尚有相通之迹可寻呢。试为比拟一下,则天官的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即吏部),略如现在的国府主席兼行政院长;地官的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即户部),略如现在的内政部长兼教育部长(财政部也属此);春官的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即礼部),略如现在内政部里的礼俗司,因为当时重视宗教,故特设一大臣来管理它;夏官的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即兵部),略如现在的军政部长、参谋部长;秋官的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即刑部),略如现在的司法院长兼最高法院长;冬官的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即工部),略如现在的实业部长兼建设委员会委员长(交通部也属此)。
至于王畿[3]以外的地方官制,则除开封建的诸侯外,也别有组织。其组织: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十国为“州”,州有伯。当时共有九州,自王畿之外有八伯,八伯各率其所属的诸侯,以分隶于周、召二公[4]。
九州是中国最初的地方区域,为后世地方制度的沿革所从出。相传唐尧以前已有九州,便是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荆州、扬州、豫州、梁州、雍州。虞舜摄政时,分冀州的北部为并州,东北部为幽州;分青州的东北部为营州:于是有十二州。及夏禹即位,复合为九州。《禹贡》上九州的分划,大抵因山川自然的形势:如三面距河的是冀州,济、河之间的是兖州,海、岱之间的是青州,海、岱以南抵于淮滨的是徐州,淮、海之间的是扬州,荆山、衡阳之间的是荆州,荆、河之间的是豫州,华阳、黑水之间的是梁州,黑水、西河一带是雍州。殷因于夏,无所变更。但入周以后,便有改革,据《周礼》夏官职方氏所掌的九州看,则不同之处显然可见:当时有幽、并,无徐、梁,盖已并梁于雍,并徐于青,又把冀州东北分置幽、并了。这是与《禹贡》大不同处。又荆州、青州都侵入豫州之境,幽州也犬牙相错于青州之境,兖州竟错出于徐州的旧壤。这是与《禹贡》小不同处。
这原是那时控驭诸侯的办法。但后来周室渐衰,此制恐未能久行呢。
(二)田制和税法 夏以前的田制和税法,今不详。相传自禹治洪水之后,始界划天下土地,规定田制。[井田之制与“贡”“助”“彻”法]每家授田地五十亩,使各家抽其中五亩所得的,纳于朝廷,叫做“贡法”。殷代行“井田”,法以六百三十亩为一井,分做九分,把八分授给八家,许他们私有;其中央一分为“公田”,使八家共耕,以其所得纳于朝廷,叫做“助法”。至周则分别推行,其近于京城人烟稠密的所在,用夏贡法,其远于京城人烟稀少的所在,用殷助法。因为二者通用,所以叫做“彻法”[5]。但周时一家受田为百亩,年二十而受,到六十而还。受田的亩数虽因时代而各异,其实实际的广狭是一样的。
夏时以田五十亩为一间,十间为一组,十人受田一组,殷、周的井田,划田野如井字,外为私田,中为公田,八家合受田一井,而共耕公田。殷时一井作六百三十亩,家受七十亩;周时一井作九百亩,家受百亩。照亩数看,似乎易代即不同,其实是广狭相等,并无差异的。今图示三代的“贡”助”“彻”法的想像如下:
这便是所谓“粟米之征”,与当时推行的“布缕之征”和“力役之征”合起来,便是所谓“赋役”。
此外还有一事足述的,便是周时推行的“布缕之征”[6]和“力役之征”[7]。
(三)兵制 夏、殷兵制不详。[军队的征集和编制]至周则军队的征集、编制和服役期限等都略可考征。其征集之法:以六十四井为一甸[8],每甸出戎马四匹,牛十二头,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杂兵二十五人,总计百人。天子畿内方千里,其间除去山川宅地不计外,约有六十四万井,当出兵车万乘。所以天子有“万乘”之称,大国有“千乘”之称。以此类推,便可约知兵额的全数了。其编制之法:以五人为“伍”,伍有长;五伍为“两”,两有司马;四两为“卒”,卒有长;五卒为“旅”,旅有帅;五旅为“师”,师也有帅;五师为“军”,军有将。一军凡一万二千五百人。天子置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这便是常备兵额了。其服役期限:由二十岁至六十岁为止。王畿之民,半岁一更替,一生只就役一次;诸侯之民,一岁一更替,一人自少至老,也只就役两三次。
(四)司法制 太古的司法,当然偏重刑事,关于民事的较少;刑罪之制自也免不了苛虐。[诉讼与刑罚]
太古的刑罚,有墨、劓、剕、宫、大辟五等[9],此外又有流刑、扑刑[10]等。自夏、殷以沿及周,更有刖、髡、桎梏、焚炙等刑和徒刑、赎刑[11]之类,似乎已经够残酷了。降至周末战国之世,更有诛夷三族、枭首、车裂、支解、凿颠、抽胁、烹醢和鬼薪、城旦[12]等刑,不更言之股栗么!但也有宥恕和减轻等例:如幼弱老耄蠢愚等,虽犯罪不罚;又无识而犯罪,以过失而犯罪和遗亡而犯罪的,都得宥恕或减刑。且诉讼的时效也很认真,不论民事刑事。虽因地方各异而俱有一定之法,凡过期限的,概不受理。
至周则大为进步,颇有诉讼法规和依法判断的事例可指了。今请约述大略。民事分数种:关于人事的,以邻人为证;关于土地的,以邦国之图为证;关于借贷的,以契券为证;关于卖买的,以约剂为证。听讼时,有史官记录原被两造问答之词。刑事则先讯后断,须得大夫国人的同意。若判决死刑时,当由士师[13]接受宣告书,然后择期施刑。凡到官诉讼的,刑事有使先入券书与钧金之例,民事有使先入束矢之例。券书即状证,钧金即现行的保证金,束矢则表示往而不返,有不能翻悔的意思。这等事,都是宫中用来禁约民间刁讼的。每值岁终,则将一年间所断定的讼狱之词汇集成编,送登天府[14],留备他日参考之用,叫做“法例”。这更是现行的“判决例”了。
其他学校制和选举制也颇有足述。[学校和选举]
学校之制,相传自上古已立基础。夏代的大学叫“东序”,小学叫“西序”,殷代的大学叫“右学”,小学叫“左学”,是习射、养老和学习文艺之所。周代的大学叫“辟雍”,或叫“成均”,是王世子、诸侯世子、卿大夫元士的適子(嫡子)和国内俊选之士学习之所。小学则州(一万二千五百家)有“序”,党(五百家)有“庠”,是寻常人民学习之所;又闾(二十五家)有“塾”,叫做“闾塾”,使闾中的有德之人或曾为士官之人充教习,以教闾民。诸侯之国也设大学(叫做“泮宫”,体制比辟雍略损)、小学。又,入学年龄:小学由八岁至十四岁,大学由十五岁至二十岁。学校教课:小学教长幼之序和洒扫应对之节,大学教《礼》《乐》《诗》《书》之类。至于贡举,夏、殷已无考。周世则凡乡大夫举乡之俊秀于司徒,叫做“选士”。司徒又举选士的俊秀于学,叫做“俊士”。选士、俊士都可免役[15]。俊士既被举于学,便叫“造士”。大乐正又举造士之俊秀于司马,叫做“进士”,司马论其才,授以官,然后赐爵与禄给他。但由乡进者,乡大夫掌之,大司徒用之,自选士以至造士都充乡遂之吏;由国学进者,大乐正掌之,大司马用之,自俊士以至进士,得为大夫、士[16]。
但各国分建,未必从同,而且世族专政,虽有此制,恐也不过具文罢了!
选举与学校实相辅而行,周初定制,或曾施行。然当时为封建之世,以此取士的一定不多。后来到了战国,门阀世袭之风虽没有公然打破,而匹夫崛起为公卿将相的尽有,由选举进身的却很少,可见周代对于此等制度的措施,实在并未盛行过。
* * *
[1]殷即商,自盘庚迁殷后,称殷。后世对此,商、殷并用,或竟直唤做殷商。
[2]公、孤皆坐而论道,为天子所尊礼,故不处实际政治之衔。
[3]京城四周方千里之地叫做“王畿”,由天子直辖。
[4]当周初极盛之时,周公与召公(奭)分陕(今河南陕县)而治:自陕而东,周公主之;自陕而西,召公主之。见《春秋公羊传》。
[5]彻就是通,古意本来相同的。
[6]使每家年纳绢布若干。
[7]使百姓在一年中就公役三日。
[8]方里(八家)为井,四井(三十二家)为邑,四邑(百二十八家)为邱。每邱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邱为甸。恰为六十四井。
[9]墨是黥面,劓是去鼻,剕是残肢,宫是去势,大辟是死刑,大概就是斩首。
[10]流是放逐于远方。扑是责打。
[11]刖是截脚,髡是去发,桎梏是关锁手足,徒是罚劳作,赎是罚赎金,焚炙直解可耳。
[12]凿颠是打穿头顶,鬼薪是罚作樵采,城旦本称城旦舂,是罚作筑城,暇则舂米。余则如交义直解。
[13]士师,秋官之属,主察刑狱之事。很像现在的检察官。
[14]天府,春官之属,掌祖庙之守藏,凡民数之册,邦国之盟书,狱讼之籍,皆登于天府。所以后世称朝廷的府藏便叫“天府”。
[15]选士可不给社事供田赋,俊士可不赴军旅。
[16]这便可与第五讲所述的待遇不平互参取证。
第八讲 诸子争鸣与其背景
自从西周末叶[1]到战国的初期[2],在中国古代史上实是变动最剧烈的时代,无论政治、经济、学术等方面,都有变古的倾向和显然的改革。剧变的原因,便在这百年中的长期战争。那时受到这样刺激的人,他们心理上的惊诧和疑闷一定十分痛苦,于是一般优秀分子便因不满意现状而出来规划种种方策来图谋自救了。[诸子勃兴的主因]这便是诸子争鸣的主因。那时私人讲学之风已盛,大师之门往往学者群集,互相研摩又兼各国并立,大家要延揽人材,用为己助;交通也日渐便利,客卿显庸于异邦的也日见其多[3]。因此,才智之士辈出,各以所见著书立说,以应当世的需求,所谓“诸子争鸣,皆欲以其道易天下”者,不很可想见那时学术思想的发展是如何的热烈么!
诸子争鸣,自然异说纷起,其实都是时代背景的产物。但派别繁多,后来记叙的人便不得不就他们学说的内容约略有个区分。[诸子思想的派别]所以有分做“六家”的,有分做“九流”的,也有混括拢来泛称“百家”的。
六家之说,《庄子·天下篇》和《荀子·非十二子篇》都称引过。但所举乃人名而非家数。及司马迁述其父谈所论,始明区为阴阳、儒、墨、法、名、道六家。后来刘歆撰《七略》,分诸子为十家:一儒家,二道家,三阴阳家,四法家,五名家,六墨家,七纵横家,八杂家,九农家,十小说家。班固撰《汉书·艺文志》时便采此说。十家中除去小说家,遂称“九流”。至于“百家”之称则尤为通行,《史记》中便屡有“百家之言”“百家言”等的指引。
孔子像
其实壁垒最森严,势力最雄伟的,只有“儒”“道”[4]“墨”三家。他们学说的传布,虽末流不无交混的地方,而根本精神确乎不同,其余的诸家,只能就他们偏近的各点附庸于三家了。今且略述三家的人物和主张,并及他们影响于后世的是什么:
(一)儒家 儒家的宗主是孔子,当时他门下的弟子极盛,在学术社会上已具很大的势力。[儒家的主张与影响]到战国末叶,有孟轲、荀况[5]两大师出来,儒家的精神便大体确定。他们的主张,以为社会的组成是由人类的同情心所结合的;而同情心的出发,当由各人本身最切近的环圈,顺着亲疏的等差,渐推及远。所以他们的目的要“止于至善”,而求达至善的途径在正名。名分既正,则上下不争,天下于是乎平。所谓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效,实是他们唯一主要的目的。影响到后来,便支配了全国的人心,蔚成了数千年来中国民族的立国精神。
孔子是当时的大学问家,史称他博学多闻,考定“六经”。如我们要考查孔子自己的学说,最好从他的弟子和后学所记的书本里去寻求。许多书中,最纯粹而且最可靠的,自当首推《论语》,所以《论语》上的孔子要比较其他书中所说的可信得多。
(二)道家 道家的领袖是老、庄,后来的杨朱便是这派的重要人物。[道家的主张与影响]他们的主张,纯任自然;以为自然力量是万能而至善的,一涉人工,便是伤朴而失真。所以他们相信绝对的自然,而最恨矫糅造作。因此,他们看得天行[6]最重,简直没有法子抵抗,只得“乘化以待尽”[7]。这种学说的影响,便养成一种乐天安命的思想。这种思想存留在后世社会上,好的便是达观主义,坏的便是懒惰不肯长进的劣心理。
据《史记》说,老子是楚人李聃,庄子是蒙人庄周。今传《老子》五千言,《庄子》三十三篇,相传便是他们的遗著,要皆鼓吹当时一种特殊的思想——自然主义——的。自然主义的本质本来含有“个人的”“非社会的”“非人治的”倾向,所以它的末流,乃生四派:一是顺世的个人主义,杨朱为代表;二是遁世的个人主义,陈仲为代表;三是无政府主义,许行为代表;四是物治主义,慎到为代表[8]。陈仲、许行的学说大略见《孟子》等书。慎到有慎子的辑本,杨朱的专书现在也未见传本,伪《列子》中有专篇详述他的学说,大概也是伪托的;我们只知道他曾提倡“为我”的学说而已。
(三)墨家 墨家由墨翟开宗。[墨家的主张与影响]他的后学惠施专说名学,为坚白异同之辩;宋钘专论弭兵,尽力于“非攻”的宣传:都是这派的重要人物。
墨翟相传是宋人。他的学说详见《墨子·五十三篇》中;虽间有后人附益的作品,然而他的面目却大致可见了。惠施、宋钘的力量,实在很能发扬墨家的光辉,可惜他们的著述已失传,只能在《庄子》《孟子》《荀子》诸书中略窥他们的绪论。宋钘即《孟子》中之宋牼,或亦即《庄子》中之宋荣子,他与惠施等人的俱为墨流,说详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本论第十二节。
这派的精神,确与前两派不同。他们的主张,也由同情心立脚,但绝对不认亲疏远近的分际。所以最主要的精神在“兼爱”和“非攻”。[9]他们所以要这样的爱无差等,为的是要上同于天志[10]。墨家既尊天,又信鬼,这种见解简直为古代民间的宗教作辩护了。然而那股“摩顶放踵而利天下”的牺牲勇气,实足为中国的宗教史放一异彩。所以他的真精神至今犹存。
诸家的学说,在后世多少总有点宣传的余波,墨家独泯灭无闻。大概后来在统一的帝国之下非攻已不成问题,而兼爱则渐渐成了儒家的学说,如董仲舒,便是明白主张兼爱与天志的人。儒与墨混,故墨家不能独立。至于尊天明鬼,本是中国的原始宗教的一部分,西汉的儒教与汉以后的道教都是这种宗教的代表。所以墨教虽绝,其实质至今还存在着。
三家之外,又有一派成立最后而最有影响于当时政治的,便是所谓“法家”。其实法家的形成,乃从儒、道、墨三家的末流嬗变汇合而出。[后起的法家与其责效的手段]
所谓法家的书,如《管子》《商君书》[11]《韩非子》等,其中于道家的无为主义、儒家的正名主义、墨家的平等主义,都有脉络分明的迹象可寻。不过他们杂采这种精神之后,另用一种别的手段(法)来求它实现罢了。详见《先秦政治思想史》本论第十三节。
因为主张法治的人前有管仲、子产、商鞅,后有吴起、申不害、韩非、李斯,都是政治社会的显者,所以后来的记述,便与三家分庭抗礼了。他们的力量,就在讲究实施的手段,期在令行禁止。这手段好处在客观的责效,使大家有共趋的大路;而他的坏处却太看重狭义的功利,结果不免刻薄寡恩。
这样分派宣传,各奔前程,当然各有各的成就。只有那辈坐拥地盘,不能事事的世族却无形中尽被推翻了。所以有人说,战国时代实是中国古今社会大转变的一个枢轴[12]。
养士之风既盛,苏秦、张仪之徒都以言谈致卿相,那些惯于捭阖纵横的政客便乘时建白,一个个都从草茅崛起。有的建议固本弱枝,俾君主可以令出惟行;有的运动开发地力,使公家可以充裕财用:大家都择取当时国君所喜欢的迎机进说,结果,君权是集中了,而那辈世族便丧失政柄,倾覆无余了。
* * *
[1]公元前七八〇年。
[2]公元前三四〇年。
[3]那时游官异国的极多。除苏秦、张仪游说别国,造成布衣卿相之局,是最显著的例子外,如商鞅、韩非、范雎、荀况、李斯等人,都是当时表表的客卿。
[4]道家是后起的名色,在当时是没有此称的。汉初命只言黄老,直到汉中叶后才有“道家”之称,今为取便称引计,姑从之。
[5]孟轲有《孟子》七篇,荀况有《荀子》三十二篇行于世,他们的学说便可由此推寻。
[6]天行就是大自然的势力。
[7]乘化待尽之说,《庄子》最多这一类话。
[8]说本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本论第九节。但《汉书·艺文志》是把许行列入农家,慎到列入法家的。
[9]这便是儒与墨的分别处。
[10]这样承认一个有意志的天,便分明与那主张自然无为的道宗大有分别。
[11]二书多半是后人假托的。
[12]夏曾佑便这样说,详见他的遗著《中国历史》第一册。
第九讲 秦朝的统一
秦的先世,本是西方的诸侯,乘犬戎之乱,周室之衰,逐渐东侵,收取西周所弃之地,成为大国。[秦的由来与地位]当公元前三六〇到三四〇年的当儿,秦孝公信用商鞅,兴利修兵,国势便一天盛似一天。又兼地处上游,关塞四固,可以不遭外寇。所以稳稳地在西陲坐大,而人家莫奈何他。当春秋时,晋、楚交争,最关大局,完全一南北互斗的形势;一入战国,秦便是西方的强有力者,无论合纵连横[1],总是他与六国的交涉,一变为东西相持的局面,而秦的声势已造成唯一主动者的地位了。到了战国的后期,燕、齐、赵三国既内乱自贼,秦便乘此机会,并力攻楚。又用客卿范雎的计划,远交近攻,务与韩、魏为敌。后来秦王政嗣立,听从楚人李斯的献计,更暗派辩士说客,赍着金玉币帛去游说诸侯。一面设法离间他们的君臣,一面便调兵随后攻伐。于是六国自救不遑,益发日见削弱。
秦王政十七年,使内史胜灭韩,就地置颖川郡。[六国之亡与秦之统一]十九年,灭赵,赵公子嘉自立为代王。二十二年,使王贲灭魏。越二年,王翦灭楚置楚郡[2]和会稽郡。明年,虏燕王、代王,置代郡和辽东郡。又明年,灭齐。前后十年[3],六国尽亡,而秦乃统一。秦王政既以武力灭六国,因各国之旧,随设郡县,便明废封建,把所有的领域划为三十六郡。
郡县不是秦创的,以前早就有此名色了。《周书·作雒篇》说:“千里百县,县有四郡。”《释文》说:“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方百里,郡方五十里。”是郡县之名,周时已立,不过郡小县大,郡统于县耳。故《春秋传》载赵简子誓众,有“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的说词呢。到了战国,各自为政,有几处地方的县遂降为郡属,于是郡乃统县了。《史记·秦本纪》记惠文王十年事,说:“魏纳上郡十五县”。便是一个很适的例子。但返观秦国,方孝公用商鞅时,“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实为废乡邑为郡县的开端,然尚未有郡和牧守的称谓。及魏纳上郡之后十余年,《秦本纪》才大书“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大概当时六国先已变古,秦乃从而效之。及统一告成,当然为整齐划一之计,于是依各国之旧,随设郡县了。
据刘宋时裴骃的《史记集解》所述,三十六郡是:内史、上郡、北地、陇西、三川、颖川、南阳、砀郡、邯郸、河东,上党、代郡、太原、雁门、云中、九原、上谷、巨鹿、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东郡、齐郡、薛郡、琅琊、泗水、九江、鄣郡、会稽、汉中、南郡、长沙、黔中、巴郡、蜀郡。后来平定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合四十郡。但近年王国维撰有《秦郡考》,他说秦郡以六为数,续置的并计起来,当有四十八郡。今特录他的结语于下,以见一家之言,并就他所考定的置郡先后看,也得一目了然之快。
“秦郡当得四十有八。秦以水德王,故数以六为纪。二十六年,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上郡 蜀郡 汉中 南郡 黔中 南阳
三川 太原 巴郡 河东 上党 东郡
颖川 会稽 陶郡 河间 闽中 陇西
北地 云中 雁门 代郡 上谷 渔阳
右北平 辽西 辽东 砀郡 泗水 邯郸
巨鹿 长沙 九江 薛郡 齐郡 琅琊
三十六者,六之自乘数也。次当增置燕、齐六郡:广阳 胶东 胶西 济北 博阳 城阳为四十二郡。四十二者,六之七倍也。至三十三年,南置南海 桂林 象郡
北置 九原
其于六数不足者二,则又于内地分置
陈郡 东海
共为四十八郡。四十八者,六之八倍也。秦制然也。”
郡下分置属县,使上下相维;典守郡县的官吏又都是时常调动的流官;于是官不私土,而大权便归集于君主一人的手中。所以他坐镇咸阳,威令及于四境,巩固的中央政府便由此成立了。
中央政府的权力既十分强固,秦王政便嫌王号不足示尊,乃特标称号为“皇帝”;
秦王政既并六国,因嫌王号不足示尊,很想另创一个特殊的名号来威令天下,他便示意给丞相、御史,令他们议复。议复的结果是“古有天皇、地皇、泰皇,泰皇最贵。请上尊号,王为泰皇。命曰‘制’,令曰‘诏’,天子自称曰‘朕’。”他的批答是“去泰着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他如议”。因他知道古来相传的名王有三皇五帝的名目,他又自以为“功过三皇,德兼五帝”,所以合称皇帝。
竟下制说:“朕为始皇帝,后世的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了。
万世一系的说词是起于不满意周朝的“谥法”周制:人死将葬,诔列其行,为之立号以易名。所以立谥也叫“易名之典”。正当时的谥法,原是善恶直书,无所避忌[4],寓有劝惩之意。沿及后世,美多恶少[5]。至明、清则几乎不见恶谥了。因为这时必行美始得易名,把立谥看作荣典;稍为差一点的人便够不上获此殊称,何况破人指目为“恶”的呢!但秦承周后分明仍行以行定谥的老例,秦皇帝怕自己的行事不免将来落了褒贬,所以他便下制说:“死而以行为谥,是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谓!自今以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
秦始皇像
(明)《三才图绘》
因此,后世便称他为秦始皇。[秦始皇的政策]始皇的政策,务在中央集权,所以当时的设施,处处表现着大一统的精神。除了以郡县代封建之外,最有关系于当代而且最有影响于后世的,无过于下列两大端:
(一)勒定官制 始皇的设官分职,真是内外相维,深得体要。[秦官多为历代所取准]所以始皇个人虽很遭后世的非难[6],而秦官却多为历代政府所取准。今且就当时最要的官职说,如中央政府的丞相,只管行政事务,不典兵事;太尉专掌全国军政,不问吏事;别有御史大夫独立于丞相、太尉之外,专司言论和纠察,却不能躬亲政务:不很可见互相钳制,不得专决的用意么!又如地方政府,有郡、县两级。郡置守,专掌政治;置尉,专典兵事;守、尉之外,又置御史来监察他。郡下统县,县各设令、尉,分司民事和军政。郡守、县令等官,都由皇帝简用。所以事从中制,而守、令无特权,控制的力量便十分坚实了。
(二)统一法度 战国之世,适承封建的末流,各因分化的关系,真是“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既灭六国,一切法度,自然也要使它同一,才得刷新耳目,好教全国的百姓有所遵守。所以那时的权度律令便于无形中跟着武力的统一而渐趋一致。丞相李斯的奏同文字,并勒定八体来分颁应用,便是一个好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