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段记述没有提及洪述祖,但据《亚细亚日报》载:“唐绍仪以和议至沪,洪以旧识,日造唐之门献策,唐颇采纳。”[121]与赵凤昌、洪述祖均极为熟识的刘厚生在《张謇传记》里亦写道:“唐绍仪在上海议和时,赵凤昌参与机密,述祖常至凤昌家中,效奔走之劳。”[122]可知洪述祖亦南下参与了和谈。之前洪便参与赵、唐之间的秘密联络,此时又参与和谈,亦是可以想见之事。
南北议和结束,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唐绍仪任国务总理,向内务总长赵秉钧推荐洪述祖任秘书。而据洪述祖1917年在上海租界会审公廨所供,他1912年“上半载在前总统袁世凯处为随员,下半年在内务部为秘书”。[123]又供称:“内务部共有秘书官四人,职任并无大小,同于是年六月十四日接到命令,其时我尚兼充总统府内务部顾问。”[124]1918年接受京师高等审判厅讯问时,洪述祖再次提到,他从南方回到北京后,系经袁总统介绍,令其为内务部秘书,并委为总统府顾问。[125]总统府聘请顾问都是有记载的,但从目前所见资料看,尚未发现聘请洪述祖为总统府顾问的可靠记载。因此,洪述祖所谓袁世凯委其为总统府顾问,很可能并非正式委任,而是其凭借私人关系常为袁世凯出谋划策,而这恰恰反映了袁、洪关系非同一般。1913年2月,洪述祖“蒙大总统特予三等嘉禾章,为各部秘书中之最著特色者”,“诚以洪劳苦功高,独著勋绩,非其他各部秘书所可比拟也”。[126]按《勋章令》规定,大勋章为大总统所佩戴,大勋章以下为嘉禾章,分一至九等,授予“有勋劳于国家者”,或“有功绩于学问及事业者”。[127]各部秘书人数众多,洪述祖是唯一被授予三等嘉禾章者,足见其地位非普通秘书可比。
袁、洪特殊关系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洪述祖一方面担任内务部秘书,另一方面又肩负着替袁世凯秘密监视内务总长赵秉钧之责任。一般均将赵秉钧视为袁世凯亲信,但据刘厚生讲,南北议和期间,袁世凯因为警察首领赵秉钧未能事先防范而导致他在东安门被炸弹袭击,加之他怀疑赵秉钧思想上忠于清室,恐不能按其意旨行事,故而对赵秉钧并不十分信任,于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另组特务机构,分为若干小组,洪述祖便是组长之一,负有监视赵秉钧之使命。[128]在《张謇传记》中,刘厚生写道:
世凯做了临时总统之后,自己另外组织特务机构,化整为零,成为若干组,每组八人至十人,或五、六人不等,均由自己直接指挥。并命令其中每一个组长,暗中监察赵秉钧本人及其所管辖各特务之举动与行为,秘密报告。至于在北京、天津之官吏与军人,亦在世凯直接指挥特务监察范围之内。所以主持暗杀宋教仁之指挥者洪述祖,即是世凯部下小组组长之一。[129]
刘厚生又写道:“据我所知,袁世凯自任总统后,即招募许多特务人才,组织特务小组二十余个单位,都由世凯自己指挥,其中颇有原在赵秉钧部下当差的人物。洪述祖或者走别的路子,投到此二十个小组之中,做了一个组长。”[130]此种内幕,虽然仅见于刘厚生之记述,但刘与当时南北政界人物多有接触,且与洪述祖亦很熟悉,因此不能完全以空穴来风视之。除刘厚生所述外,袁世凯对赵秉钧产生戒备心理更为重要的原因,当与清末民初政治的剧烈演变息息相关。袁任直隶总督时期,赵是助其办理警政的得力干将;武昌起义后,清廷被迫起用袁担任内阁总理大臣,赵受命担任民政部首领,彼时的赵秉钧,毫无疑问也是袁的“心腹人物”。但随着民国建立,党派林立,各党各派的角逐较之清末更加公开激烈,身为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在羽翼未丰之前,需要谨慎应对复杂局面。赵秉钧性格圆滑周至,颇能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因此,袁世凯很需要他来充当“场面人物”,但同时袁对他也就不可能再像往日那样放心。特别是赵秉钧加入了同盟会(后改组为国民党)这个对袁独揽大权构成最大威胁的政党,[131]这就使袁对其不能不加以戒备,安插洪述祖在内务部监视赵秉钧,也就不足为怪了。准确把握袁、赵、洪三人的微妙关系,对于判断各人与宋案可能的牵连程度甚为重要。
关于袁、洪特殊关系,还有一些不实说法流行。如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说袁世凯除正室外,还有姬妾15人,其中六姨太洪氏,“乃是宋案正凶洪述祖的胞妹”,极受袁氏宠爱。[132]一些野史、小说当中也多有类似说法。如《申报》就曾刊登广告,介绍过一种题为《洪宪宫闱秘史》的书籍,称“书中以洪妃(即洪述祖之妹)尤为全书出类拔萃之人才,又为袁氏始终擅专宠之人,读之令人拍案叫绝。卷首冠以彩色铜版各妃肖像多帧,栩栩欲活,外间从未见过,并有当代文豪李定夷及李涵秋先生等序文”。[133]此《洪宪宫闱秘史》,即《洪宪宫闱艳史演义》,书中有“洪述祖恃妹为奥援”一节,称“洪幼年失怙,依寡母以居,无弟昆行(或云曾有一从兄),仅一弱妹”。袁世凯在小站练兵时,洪述祖正在天津某洋行为练习生,因承办军装皮件而得与袁接近。其时洪“妹已十九龄矣,貌极妍丽,性质尤狡黠,能以目听,以眉视,工口给,每出一言,辄令人解颐”。洪述祖乘机将胞妹赠与袁世凯为六姨太,“袁爱屋及乌,对于洪亦特别青睐”,“洪妹随袁二十年,而自初至终,迄未失宠”。[134]袁世凯小站练兵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以后的事,而如前所述,洪述祖与袁世凯早在甲午战前就在朝鲜认识了。另据袁克文《诸庶母传》,袁世凯共有九房姨太,其中并无洪氏,六姨太为叶氏,系江苏丹徒人。[135]更能说明事实的是,洪述祖9个月的时候,其父便在咸丰十年太平军进攻常州时战死,洪述祖有妹妹的可能性不大,即便有也早就死了,因常州城陷前洪家17口人联袂投水,除了洪述祖和其母被人救起外,其余均已遇难,根本不可能有一个到甲午战后才19岁的妹妹。洪述祖后来为其母撰写行略曾详细记述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的生活,当中也未提到过有个妹妹。[136]因此,说袁世凯有个宠妃乃洪述祖胞妹,不过是坊间谣传、杜撰而已。但此种传说能够流行,正反映了袁、洪关系非同一般。
辛亥鼎革前后的一系列隐秘史实表明,洪述祖不但是北方与南方(通过赵凤昌)联系的中间人之一,而且率先拟出清帝“退位诏书”,主张停战议宪,实际上成为唐绍仪、袁世凯等人在清廷与南方革命党之间折冲樽俎的指导性策略。而后清帝退位,革命党妥协,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大都不出其所策划。可以说,洪述祖是南北议和当中一个不显山露水,但发挥过较为重要作用的人物。袁世凯原本在甲午年与洪述祖相识之初,便对其才识非常欣赏,辛亥鼎革之际洪述祖的谋划,更让袁世凯对其刮目相看。在袁世凯走向权力顶峰的过程中,应该说洪述祖是有功劳的,这成为二人结成特殊关系的基础。
宋案发生前的洪述祖说到底只是内务部的一个小秘书,却可以“时往总统府”,[137]“声势炫耀,各部司员同为侧目”,以至于听说其与宋教仁被刺有涉后“人人称快”,[138]足见洪、袁关系密切程度。这样一种最高统治者和“小人物”之间的关系,看似不可思议,实则与传统中国政治的实际运作十分相符。政府运转首先要解决人事问题,其中往往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当权者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平衡各种力量,通过安排“场面人物”来组织政府,使政府得以运转;另一方面,当权者为了达其真正所欲达到的目的,又需要通过安排“内线人物”来进行幕后政治运作。场面上的运转需要“红人”,幕后运作需要“私人”。洪述祖声名不佳,属于“小人”之流,郑孝胥称之为“小有才之邪人”,[139]但因系袁之“私人”,故袁用之,目的之一就是要其在幕后对付政敌。但用“小人”者,往往又要冒受制于“小人”之风险,这是分析袁世凯与洪述祖的关系,特别是分析洪述祖的所作所为给袁世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时需要特别注意的。
三 洪假收抚共进会与应建立诡秘关系
洪、应二人在辛亥鼎革以前的经历虽然没有交集,却有许多惊人相似之处。应夔丞是浙江人,绝大部分时间在上海活动,洪述祖是江苏人,也长期在上海生活。应夔丞曾在安徽担任缉捕差使,洪述祖则在汉口担任过警察局长。应夔丞在江苏、河南两次被清廷革职,洪述祖则在台湾和直隶两次被清廷革职;特别是二人都曾因陈夔龙奏参而革职,应夔丞是在陈任江苏巡抚时,洪述祖则在陈任直隶总督时。辛亥鼎革时,二人又都参加了推倒清廷的活动。所有这些,都使二人有了不少共同语言。尤其重要的是,二人都自认为有功民国,却未被授予相匹配的职位,因而心有不满,这就使他们很容易为牟取私利走到一起。而在性格上,二人也很类似,都是“素不安分”之人。洪述祖“最长于口辩”,“心术险狠,尤有敢作敢为之胆量”,其“才足以济其奸”,[140]应夔丞则“口才甚辩”,“夙以冒险为天职”,[141]这就使他们容易一拍即合。随着洪述祖担任内务部秘书,二人的人生轨迹出现了交集的契机,原因是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深感“南北各省党会林立,意见分歧,殊难取缔”,[142]应夔丞作为长江流域帮会头目,“屡以共进会名义恫吓政府”,[143]于地方治安影响甚大,而整治地方治安恰为内务部职责。于是,洪、应二人借政府欲解散共进会之机,逐渐走到一起,并为了各自的私利展开合作。
二人合作首先出于洪述祖之主动。先是,洪述祖在1912年6月担任内务部秘书后,因招权纳贿,擅自“挖补公文”,任用私人,大受同僚攻击,也引起总长赵秉钧不满(详下文)。恰好其时赵秉钧正准备整顿侦探局所,计划于北京设“中央侦探总局”,于各江海要卡、通商码头及各边省分设支局,“于东亚各国著名通商口岸分设侦探”,“以期办事灵活”。[144]洪述祖遂“请派赴东南,调查水上警察,藉以出京;赵亦冀其离部也,遂漫许之”。[145]赵秉钧本人后来曾在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中提到此事,有“洪任秘书以来,到部未久,即有各报攻击,洪拟引退,旋委调查水上警察差”等话。[146]《神州日报》对此亦有记述,谓:
洪到部后,招权纳贿,无所不为,其名誉甚劣,同署皆反对之,洪亦不能安于位,遂拟出京一次,暂避风潮,且要求赵总理委一外差,以全面子。时南方正倡办水上警察,赵总理即派洪赴长江各省调查水上警察,并预先支给两月薪俸,以为洪之此去,必不再回署也。[147]
调查水上警察是赵秉钧赋予洪述祖的职责,但从后来洪述祖南下后的活动来看,他实际上还负有袁世凯给予他的使命,即收抚共进会。《亚细亚日报》说他是“自告奋勇”,“往沪劝其投诚”。[148]当然,这两项使命有着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整顿沿江沿海的治安问题,而当时对沿江沿海治安构成威胁的主要势力之一,便是以应夔丞为会长、由青红帮和公口等秘密社会改组而来的共进会,其党徒遍布上海、浙江、江苏乃至湖北、四川等长江流域许多地方。因此,洪述祖要完成其使命,就不能不与应夔丞打交道。然而,洪述祖与应夔丞并不相识,于是便有了介绍人总统府军事顾问张绍曾的出现。刺宋案发生后从应宅搜获的第一件证据,便是张绍曾的亲笔介绍信,写于1912年9月17日,由洪述祖带往上海面交应夔丞。至于张、应结交,则是源于1912年4月初张奉袁世凯之命担任长江宣抚大臣,南下“谋取消扬州分府,并策江浙统一”时,应夔丞曾“因贾宾卿统制之介绍,力任助理”,二人同赴扬州商办。[149]扬州都督徐宝山很快致电袁世凯,同意“取销扬州分府,以为中央统一先从省治统一之倡”。[150]是年6月,应夔丞筹备成立共进会,得到张绍曾支持,名列19位发起人之一。[151]在介绍信中,张绍曾写道:
兹有内务部秘书长洪述祖先生南下公干,因不知台端住址,特函介绍。洪君于民国之建设多所规画,当道咸依赖之,倘来造访,或有就商事件,务请照拂一切。[152]
根据《大公报》“车站纪事”,洪述祖于9月20日离津南下,[153]面见应夔丞,由此开始二人的合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时各部只有“秘书”,并无“秘书长”名目,[154]张绍曾介绍信称洪述祖为“内务部秘书长”,有三种可能:一是张并不知各部没有秘书长名目,全凭洪自我介绍;二是张虽知各部无秘书长名目,但因洪自称秘书长,也就不便于信中揭破;三是张自以为洪述祖为秘书长,而洪亦不予纠正。总之,“秘书长”一职必为洪认可无疑,可见洪与应结交,一开始便有招摇撞骗嫌疑。在洪述祖返回北京大约半个月后,应夔丞曾有一电给洪,称“致前中央特派员”,[155]可知洪此次南下,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头——中央特派员。
洪敢如此张扬,当然是有资本的。张绍曾介绍信中所谓“当道咸依赖之”,听起来虽像旧时褒奖人物时惯用的陈词滥调,但从前述辛亥鼎革时期袁、洪特殊关系的建立,以及日后洪述祖的行事来看,其人确可通天。此时的洪述祖在应夔丞眼中,不仅是“名门之后”“革命元勋”,[156]而且是“内务部秘书长”“中央特派员”,而应夔丞则正陷于内外交困当中。就在洪述祖南下后不久,湖北发生马队暴动事件,副总统黎元洪查出应夔丞为主谋之一,下令悬赏缉拿。紧接着,袁世凯又下令解散秘密集会结社,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朱瑞随即对共进会采取严厉取缔措施。与此同时,共进会内部也要求应夔丞尽快拿出应对办法。在此情形下,洪述祖大驾光临,就如救命稻草。可以想见,应夔丞必定会异常接待,其内心也很难不生出“攀龙附凤”之想,从而达到“咸鱼翻身”之目的。而对洪述祖来说,完成“公干”离不开应夔丞配合,同时应夔丞在江浙、上海一带党羽众多,颇有势力,也很容易让洪述祖生出借收抚应夔丞博取功劳,并借机渔利的想法。于是,二人很快就开始称兄道弟,并达成默契。
先是10月初,应夔丞主动采取配合措施,以“中华民国共进会总机关部”名义发布通告,表示将派员前往各支部严密检查有无前清时代开香堂、立码头、放票布种种秘密行为,“有犯必惩”。[157]紧接着洪述祖予以呼应,采取了一个重要步骤,就是向程德全推荐应夔丞担任“江苏驻沪巡查长”,从而使其接受江苏都督和内务部管辖。[158]需要指出的是,在收抚应夔丞一事上,前沪军都督陈其美也曾予以支持。先是9月时,陈其美在北京面见袁世凯,后者谈及共进会“时常闹事”,嘱陈其美“南返时便中调查”。[159]10月中旬,陈其美返回上海,适逢程德全准备召应夔丞到南京见面,应夔丞“恐有意外事,不敢往”,希望陈其美能发一电试探程德全之用意。于是,陈其美致电程德全,表示“应聪明有才,若驾驭有方,亦可用”,“请饬应将共进会内容切实整顿”。[160]不料刺宋案发生后,程德全之秘书长罗良鉴对外宣称应夔丞任“江苏驻沪巡查长”系陈其美推荐,这无异于告诉世人,宋教仁被刺,陈其美是有责任的,结果招致陈其美不满,引发一段小小风波。[161]另据《大中华民国日报》披露,应夔丞获得“江苏驻沪巡查长”委任状,背后还有总统府秘书张一麐及其弟张一爵的功劳。张一爵时任江苏都督府承政处长,张一麐“函命”其弟“说项”,张一爵即在程德全前“鼎力玉成其事”,后应夔丞北上,张一爵又亲自送至天津。[162]
由于应夔丞不敢独自往见程德全,洪述祖遂于10月16日亲自带领应夔丞前往南京,与程德全“面议取缔之策”。[163]程德全当即签署委任状,委任应夔丞为“江苏驻沪巡查长”。[164]同日,洪述祖致电赵秉钧,汇报了收抚应夔丞的情况,电云:
北京赵总理鉴:应夔丞蒙大总统力为剖白尽言,感激图报。尊谕如何安置一节,今日带同到宁见程都督面商办法,已先委任为驻沪巡查长。惟川、鄂、江、皖、浙会党众多,请中央加委长江上下游巡查名目,筹助经费,以便随时取缔。除由程都督电陈大总统外,余俟回京面陈。明日北上,附闻。述祖。铣。[165]
由此电首句“应夔丞蒙大总统力为剖白尽言”所透露的信息来看,洪述祖积极奔走收抚应夔丞之事,背后实际上有袁世凯在主导,洪述祖也好,张一麐也好,都是具体执行人。也可以说是张一麐通过其弟张一爵和洪述祖内外两方面做工作,再加上陈其美从中缓颊,程德全这才同意任命应夔丞为“江苏驻沪巡查长”。至于赵秉钧,所关心的是“如何安置”应夔丞的问题。洪述祖此电即是向赵报告程德全安置应夔丞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提出“请中央加委长江上下游巡查名目,筹助经费,以便随时取缔”的要求。可以说,洪述祖在此已经露出了借机谋利的企图。
程德全也很清楚,收抚应夔丞是袁世凯在主导,因此,他在事情办妥后,立刻密电袁世凯,报告相关情况,同时请中央每月给应夔丞补贴巡查长公费2000元。电云:
大总统钧鉴:今晨洪述祖挈应夔丞至宁谒见,当即勖以大义。应亦自承情愿效力,设法取缔共进会,如有违背法律、扰害治安之事,伊愿负担保之责;其有以会中名义开山堂、放票布者,官府查拿惩办,伊亦侦察密报。至武汉党徒,亦令其赶速设法,密为解散。现已委应夔丞驻沪巡查长。查去年上海光复后,应夔丞垫用款项实属不资,据称亏累十七万余,察其情形,似非月给三千元不能应付。此间因财政支绌,现议许月给巡查公费千元,其余能否由中央筹给,俟述祖到京面陈详细情形。先此电达,乞秘勿宣。德全。叶。印。[166]
10月17日,洪述祖启程北上。18日,袁世凯复电程德全,对其处置办法表示赞同,电云:
叶电悉。尽筹周至,掺纵咸宜,造福江域,诚非浅鲜,莫名慰佩。不敷之两千元,可由中央拨付。惟此人叠接武昌文电通缉,须加特赦,统俟洪述祖回京再商办法。[167]
由于应夔丞当时正为黎元洪所通缉,程德全若要收用其人,并请中央分担经费,就必须请黎元洪取消通缉令,然后再由中央下令特赦,这样才名正言顺,故袁世凯请洪述祖回京后再商办法。
洪述祖回京后,很快就于10月24日给应夔丞发出一信。这是洪述祖写给应夔丞的第一封信,但对应已经以“老弟”相称,而自称“小兄”,可见二人经过一个月的接触,已经建立起很亲密的关系。叶迦《辨音室闲话》有洪“南下遇应,遂结金兰之谊”之说。[168]在信中,洪述祖写道:
夔丞老弟足下:别后廿日到津,廿二入都。张绍曾早已出京,吾弟手书只好交邮局挂号寄去矣。中央加委一层,总理甚赞成,明后弟见大总统后再定……吾弟手函望补寄,因要叙勋,非如此不可也……手颂大安。小兄述祖手启。廿四。[169]
同日,洪述祖又给应夔丞发出如下一电:
文元坊应夔丞:川申〔密〕。事妥,俟黎处取消前电,即当正式委任。张出京,信件邮递。蟹买寄否?李务期于成。乞电复。荫。二十四。[170]
以上一函一电,有三层意思须特别注意。(1)函中所谓“中央加委一层”,是指除由程德全委任应夔丞为“江苏驻沪巡查长”外,另“请中央加委长江上下游巡查名目”。当然,前提依然是黎元洪所发通缉令要取消。由函可知,洪述祖在上海或南京时就已经对应夔丞有过承诺,故返京后便在赵总理前提出此事,“总理甚赞成”,于是洪又告应“明后弟见大总统再定”。也就是说,加委职务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袁世凯。电文所云“事妥,俟黎处取消前电,即当正式委任”,也是指“中央加委”事。黎处“前电”,即黎元洪所发之通缉应夔丞电令。(2)洪述祖于函中忽然又提及“叙勋”一事,同样说明他在上海时已经与应夔丞谈过此事。洪要应补寄的所谓“手函”,也就是应夔丞的“自叙履历”,[171]为“叙勋”所必需。此事揭示了一个重要信息,即给应夔丞以奖赏从一开始就是洪、应交流的一个话题。“叙勋”既是对应夔丞在辛亥鼎革时所做贡献的肯定,又可视为中央对应夔丞投诚的奖赏。洪述祖后来在给应夔丞的一封信中又提出“燬宋酬勋位”,[172]其由头应当就起于此,而非突发异想,详情见以下相关章节。(3)电文中询问“蟹买寄否?”说明洪述祖在上海时曾经嘱咐应夔丞买蟹寄京。洪述祖发电时,还未见应夔丞将蟹寄来,故于电文中特别问及此事。实则洪述祖一离开上海,应夔丞便着手此事,于10月20日将“螃蟹四大箩,计重三百六十斤”,委托津浦铁路局于“二十一日早车递至北京”。箩外书“寄交北京椿树胡同内务部洪寓洪荫芝先生代呈总统”字样。[173]原来,洪述祖催促应夔丞寄蟹到京,是为了给总统送礼,其用意自然是为了将特赦、加委职任及叙勋诸事顺利办妥。洪述祖为应夔丞办事,可谓挖空心思。
到10月29日,洪述祖又给应夔丞发去一信,报告事情最新进展情况:
夔丞老弟足下:廿三到京,于廿四发电,用“川密本”,不知足下能查得明白否?连日为足下之事,请大总统特下赦令,又请黎副总统取消通缉之案,幸目的均已达到。兹将程都督转来黎电,录请察阅,即此可见鄙人之苦心矣。至大总统听见鄙人陈述各节,甚为许可,日昨传谕,嘱鄙人函知足下,将各项成绩可以办至若何,具一条陈前来。譬如共进会成之处决无扰害治安为一项,如裁兵可以省饷为一项,种种界限手段效验,由足下自具说帖,寄由兄处转陈大总统,可以据以任命或委任,缘说歹话人多,有此则大总统易于措辞也。连前之表叙革命时之一书,分作一淘寄来更好。手颂勋安。愚兄述祖手启。十月二十九日。[174]
此函首句“廿三到京”与前引10月24日函首句“二十二入都”说法互异。查《大公报》“车站纪事”,洪述祖“由津晋京”是10月22日,[175]“廿三到京”一说不确。10月29日函首句表明,洪、应通电始于1912年10月24日,使用的是“川密本”。“川密本”为洪述祖所掌握,洪别号“观川居士”,故称所用电本为“川密本”或“川密电本”。由10月29日函可知,洪在沪“公干”期间已将“川密电本”交与应夔丞,回京后便开始互通密电,洪之第一电即前引询问“蟹买寄否”之电。应夔丞后来因刺宋案被捕,从其宅中也搜出了该电本,封面书有“川密电本”四字,系洪述祖字迹,内第一页右上角盖有“洪氏观川居士沽上草堂之印”十二字阳文篆字图章。[176]洪述祖在沪与应夔丞接触不久便将“川密电本”交与应夔丞使用,说明其时二人已经走得很近,且在二人关系中,洪述祖处于主动位置。
10月29日函所露信息还表明,洪述祖返京后仅仅一周,事情便大获成功,不仅黎副总统同意取消通缉令,袁大总统也下了特赦令。洪述祖为此特别将10月27日由程德全处转来的黎元洪复电又转发给应夔丞,并说“即此可见鄙人之苦心矣”,颇有要应感恩之意。电云:
北京内务部洪述祖君鉴:华密。前得敬电,当即达知黎公。兹接复电,文曰:有电悉。应夔臣既愿效力自赎,亦能担保共进会无违背法律扰害治安之事,且赶速设法解散武汉党徒,是其悔过自新,实为难得。尊处办法极是。敝处以前通缉之案,自应取销。除通电外,特此奉复。元洪。宥等语。特闻。程德全。沁。印。[177]
由此电可知,洪述祖系通过程德全出面,请黎元洪取消了通缉令。“前得敬电”是指10月24日洪述祖致程德全之电(24日为“敬日”),电文今不得见,但内容必系请程德全出面运动黎元洪取消应夔丞通缉令。“有电悉”之“有电”,是指程德全接到洪述祖10月24日来电后,随即于10月25日致电黎元洪,游说其取消通缉令(25日为“有日”)。黎元洪接到程德全“有电”后,很快就于10月26日回复“宥电”(26日为“宥日”),表示“应夔丞既愿效力自赎”,“以前通缉之案,自应取销”。程德全随即于10月27日向洪述祖发出“沁电”(27日为“沁日”),转发了黎元洪来电。
至此,洪述祖帮应夔丞办成了一个小小的内务部秘书似乎根本不可能办成的一件大事,不仅使应夔丞得以由一名通缉犯堂而皇之就任江苏驻沪巡查长,而且为下一步请求“中央加委”职任排除了障碍。倘若不是袁世凯在幕后主导此事,不是洪述祖与袁世凯有着特殊关系,恐怕这件事很难办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洪、应结识仅仅月余,洪却如此卖力地为应办事,根本不像办理“公干”之人,不禁让人感觉到二人关系之诡秘,而后来事情的发展,也证实了二人关系的确不同寻常。
四 应经洪邀入京见袁
在帮助应夔丞取消通缉令,顺利就任江苏驻沪巡查长之后,洪述祖继续为其活动“中央加委”职任及“叙勋”之事。由10月29日信可知,洪述祖先在袁世凯前为应夔丞讲了不少好话,得到袁世凯许可,令洪述祖转嘱应夔丞就如何解散共进会“具一条陈前来”。于是,洪在函中具体指导应夔丞应如何撰写禀帖,写成后由他转陈大总统,“缘说歹话人多”,有了这个说帖,大总统就好为应夔丞说话,并据以“任命或委任”职务。这里当然是指在“江苏驻沪巡查长”之外,由中央另外“加委”职务。函中所提“前之表叙革命时之一书”,则指应夔丞自叙革命履历,为“叙勋”所需要,故洪述祖要其连同禀帖一并寄来。其底稿现存北京市档案馆共进会档案中,共有两份,均为手书稿。其中一份开头有应夔丞所写如下一段文字:
为叠获洪君来书,催报功绩,并筹备江南治安计,嘱予呈报中峰。鄙言无志出山,更无功可叙,□治计画又与政府所定者不同,欲置之不答。今中峰情殷求治,虚心以求,由赵总理叠令洪君婉词询商,又两电来催,顷复专使坐索回件。予固却不获,但自问光复无功,学浅才疏,既奉诚意下问,欲将上年所经事实,摘叙以陈,并不加以□藻,即烦洪君改润转递。[178]
体察此段文字内涵,“中峰”即袁世凯,“筹备江南治安”即洪述祖要应夔丞呈递说帖之目的,“催报功绩”则为“叙勋”。可以看出,洪述祖办事态度主动而积极。为此,他开始谋划应夔丞到京城与袁世凯见面之事。就在10月29日“公事信”后,洪述祖特别加一“私函”,一方面告诉应夔丞螃蟹已经收到,“惜已死过半,不便送总统,仅检送二大篓与总理而已”,另一方面建议应夔丞来京一行。私函写道:
最好吾弟来京一行,轻车减从,一见大总统、总理,必能赏识。如必需款成行,可用电来说其所以然(此电止说此事,不夹别事及私事),由我转呈,或者能稍发,亦未可知。大总统前说允发,而日来大借款不成,京中穷极,应须原谅。[179]
由“大总统前说允发”一句,可知洪述祖之前向总统提出过给应夔丞发款之事,并得到允诺,这才在“私函”中为催促应夔丞来京,告诉应夔丞可设法由中央发给其一笔款子,并教给应夔丞应当如何操作此事,具体讲就是由应夔丞向中央专门发一电报说明需款缘由,然后由洪述祖转呈大总统。洪特别叮嘱,“此电止说此事,不夹别事及私事”,一方面是要向中央表示专门请款之意,以示郑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将此举装饰为“公事”行为,掩盖其图谋私利的动机。但无论如何,洪述祖借机谋利之心已昭然若揭。
10月30日,洪述祖又寄一信与应夔丞,询问:“日来情形若何,能北来一行否?至盼覆示。”[180]11月1日,洪述祖再写一信与应夔丞,此信没有通过邮局寄送,而是由洪述祖专门派一名叫“刘松”的人乘船送往上海。信中写道:
吾弟来信如系公言,可由书记缮楷(以便上呈),除你我私信方亲笔也(余外均预备送大总统阅)……足下何日北上(能来与否,速商办法),乞示。[181]
由此信来看,洪述祖显然欲借办公事之机以逞私谋,故特别与应夔丞约定,以是否“亲笔”来区分“公言”“私信”,有防备泄密之意。事实上,洪述祖10月29日函就已经采取了将“公事信”与“私函”区分的做法,“公事信”谈应夔丞特赦及加委职任之事,“私函”则谈索款之事。这说明洪述祖确有借办公事之机获取金钱利益的目的。同时,“除你我私信方亲笔也”一句还告诉我们,此后洪、应之间往来信函,凡属二人“亲笔”者,均属“私信”,非第三人所知,这一点对于判断袁世凯、赵秉钧与后来宋案各环节是否有关,具有极重要的意义。而由“余外均预备送大总统阅”一句可知,即便是公事,洪述祖也是直接向袁世凯报告,而不是向其顶头上司赵秉钧报告,这就进一步证实了袁、洪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而赵秉钧在很多事情的处理上,不过是边缘人,甚至可能完全不知。
11月4日,洪述祖又电告应夔丞:“总统(盼)(真心)弟北上,允准三万。”[182]这是洪述祖在6天当中第四次催促应夔丞北上。此后20多日当中,洪、应之间仍有函电往来,但今已不可得见,仅在11月29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中,有“续又接到金陵所发来函并报告各件,当即先后亲呈总统”等语,揣其意应是关于共进会或南方治安方面之公事。其间,洪述祖一直在筹划应夔丞来京与向中央索款之事。就在11月29日函中,洪述祖告知应夔丞,“连日俄蒙事忙,今日国务院会议始决定三万之款准发”,并催促应夔丞赶快到京,说:“总统极盼吾弟速来……惟接此信后,望由津浦路克日前来,一谒总统,并领取款项,即行回南,亦无不可,务祈注意为盼。”[183]可见,经过洪述祖活动,袁世凯已同意应夔丞来京见面,国务院亦同意给其发款3万,这笔款子当然是总统经洪述祖活动而允诺,然后提请国务院讨论通过。
然而,洪述祖在发出11月29日函后,却没有看到应夔丞有迅速来京之意。于是,12月11日,洪述祖改用“川密本”发出如下一电:
文元坊应夔丞:确有委任发,迅即自行来领,何日到京,先覆电。荫。[184]
所谓“确有委任发”,是指“中央加委”应夔丞职务,确有“委任状”要发给应夔丞。洪述祖想通过此事,催促应夔丞尽快到京,但实际上此时中央尚未正式讨论“加委”应夔丞职务之事。洪述祖此举实际上是在诓骗应夔丞,其行事作风在此已开始暴露,更在以后屡屡表现出来,这是破解宋案时需要特别注意的。
此时,在共进会内部,对于应夔丞应否北上进京,有不同声音。杭州支部总务科科长杭辛斋致函应夔丞,提醒其小心上了袁世凯的当,最好不要“轻蹈虎口”。函云:
长者北上,未知何日首途,第据愚见揣度,似宜稍作回翔,再定进止。老哀〔袁〕向无信义,甘言更不足恃,相处十年,久悉素行,非有切实后盾,幸勿轻蹈虎口。是所盼祷。[185]
所谓“相处十年,久悉素行”,是指早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总督袁世凯开办北洋官报局时,杭辛斋就被委任提调之职,[186]与袁相处多年,了解袁为人“向无信义”,因此要应谨慎行事。
应夔丞迟迟不愿北上,很可能是因他内心有所担忧。但在收到洪述祖12月11日来电后,他最终还是决定北上。行前,应夔丞采取了一系列动作。首先是于12月15日在《申报》刊登启事,通知“前在南京大本营下关兵站各职员”,务于20日前携带委状至上海文元坊其住宅,“亲自开具详细履历,以便汇案呈报请奖”。[187]同日,他致函洪述祖,称浙江多事皆因都督朱瑞解散共进会所致,对其深表不满,这实际上是为共进会扰乱治安寻找理由。同时,应夔丞又向洪述祖通报,自己将乘12月18日快车北上,“带团长、师长、连长各一员,小使一人,妾一,书记二”,并请洪约内务部“预派警探三四人来站照料,免生他虞”。[188]12月18日,应夔丞发出“劝谕秘密各党会训词”,并申报中央及江苏都督程德全。训词劝谕党会中人,民国“成败兴亡,各有责任,不独个人应遵循于民国法律之中,亦当展转劝导他人,切不可踰越于民国法律之外,庶几共和巩固,一致进行,国富民强,蒸蒸日上”。[189]很明显,这是应夔丞在北上见袁之前,向政府表示自己的投诚之意。同日,洪述祖向赵秉钧报告,“应夔丞……明日到津,述自往挈之”,请“派数人为之照料”。[190]
根据《大公报》“车站纪事”,洪述祖于12月19日“由京来津”,[191]显然是去迎接应夔丞的。应夔丞到京后,住进了金台旅馆。洪述祖“知应为人贪狠狡黠,敢为不义……欲买应为死党,且可假应凶威以骗钱财”,“应亦利用洪可以绍见政府诸公”,于是二人“日相往来,聚谈甚洽”。[192]
接下来,在洪述祖引介下,应夔丞见到了袁世凯,具体时间尚待考证,但可以肯定就在其到京后10天内。按照《谒见总统之暂行礼则》第二条规定:“内外官吏及地方长官之代表,因公谒见者,由国务总理或该管总长请示,定期偕同进见。”又第三条规定:“官吏因受任命谒见者,遇国务总理或该管总长进见时,随同进见,亦得由总理或总长特别请示,定期偕同进见。”[193]赵秉钧系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是洪述祖和应夔丞的上司,照理,不论洪述祖还是应夔丞要见袁世凯,都得由赵秉钧事先请示,然后定期偕同进见。然而,应夔丞进见袁世凯却是由洪述祖引介,赵秉钧只是在应夔丞见过总统之后,才于1月12日应夔丞来访时与其见过一面。[194]这当然是因为洪、袁之间有着特殊关系,洪可以“时往总统府”的缘故。至于总统府方面,负责接待应夔丞的,应当是袁的心腹秘书张一麐,这从应夔丞呈交袁世凯的相关密件一直保留在张一麐处,可以得到证明。张一麐后来由政事堂机要局长调任教育总长时,曾邀同叶迦一起整理该密件。[195]
至于袁、应见面详情,当时及事后均未见有报道,惟赵秉钧于刺宋案发生后,曾在给北京《民立报》记者函中,说应夔丞“北上谒见大总统,力言共进会党均系青红两帮,抚无可抚,诛无可诛,惟宜设法解散,以杀其势,曾经开具条款,请领解散经费,当经总统批给五万元”。[196]
在袁世凯决定批给应夔丞5万元后,赵秉钧随即于12月29日留函给洪述祖,告知“应君事,款准发”,又谓“应君之款,请属具呈,说明办法,以便筹拨”。[197]洪述祖于12月30日看到赵秉钧留函后,转而留函与应夔丞:“顷归,接总理函,送阅,即请速行照办可也。”[198]隔天,也就是1913年元旦当日,应夔丞复函洪述祖:
荫之老伯大人复鉴:转奉赵公谕敬悉。遵将领纸、略折先行缮呈,因南边桃园及常属电报又有大股窃发,除已分别电令妥员协同当地得力军警,主张解散,俾免成群;夔缘冬防吃紧,万难久滞,望呈极峰,使夔及早南旋。一切条议,已拟定缮竣,即呈。此上元吉大安。世愚侄夔丞谨上。[199]
同日,洪述祖复函赵秉钧,将应夔丞领纸及说明节略送呈,并请赵秉钧代呈大总统,函云:
总理尊鉴:顷应夔丞遵谕送上领纸及说明节略粘附一件,呈请察收,代呈大总统批发,以便早日南旋,维持冬防……应君寓金台(旅)馆三十六号,泽农派伺有人,随时可传唤也。述祖二日回津,三日即返,附陈。敬叩岁朝万福。述祖谨启。元旦。[200]
以上两函中所谓“领纸”,是指应夔丞当时亲自书写的领取5万元款项的凭证,相当于收据,内容如下:
具印领状。前临时大总统府庶务长兼管内藏库,管领禁卫军调任大本营兼办兵站事宜,现任驻沪巡查兼管江苏全省巡查长应夔丞,今领到大总统颁洋银五万元,所有一切应行开支,另具节略,粘呈钧核。所领是实,须至印领者。[201]
两函中提到的“略折”或“说明节略”,是指应夔丞所写关于5万元款项使用计划的说明,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一、解散未统一以前所组织之锻翅、翦羽两党,使其各安生业,消患无形;一、安置青红两帮首领,以及秘密各党会重要人物,使其潜移默化,赞助共和;一、抚恤夔丞以前死难各同志;一、慰劳夔丞历年组织机关各员。[202]
需要指出的是,洪述祖在11月29日函中,曾告诉应夔丞,国务院决定发款3万元,但实际上应夔丞最后拿到了5万元,赵秉钧在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中也说“当经总统批给五万元”,这样就比原来国务院批准的3万元整整多出2万元。赵秉钧后来在自辩“勘电”底稿中写到此事时,曾似就“三”字涂改为“五”,又似就“五”字涂改为“三”,说明应夔丞实际领取款项与国务院决定发给款项确不相同,因而下笔时有些犹豫。[203]尽管多出的2万元并非由洪述祖直接争取而来,但筹划应夔丞面见袁世凯及索取款项主要由洪述祖操办,应夔丞自然不能一声不吭将2万元揣入兜中。至于二人如何瓜分,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洪述祖后来与应夔丞合谋以购买所谓“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向中央索款时,曾在给应的密电中有“仍旧折三分一”之语,[204]则此次二人借中央收抚共进会之机所得款项,极有可能就是按照这个比例来瓜分的。至于瓜分基数为2万、3万、5万,还是其他数目,就不得而知了。《神州日报》曾引国民党某君说法,谓“据其所知,共进会各部应仅共给发彼等数千元,所谓领五万,十九皆应、洪朋分自肥”。[205]总之,二人合作谋利,至此首战告捷。经过此事后,应夔丞对政府之态度亦大为改变,刚到北京时,与友人同席,“谈次大骂现政府。越二三日,又同席,则应盛称当道功业,盖……得钱而遂满足”。[206]
除上述5万元外,如前所述,袁世凯还应江苏都督程德全电请,特别允准每月再给应夔丞2000元,作为其担任江苏驻沪巡查长的津贴。关于这笔钱,应夔丞在北上前曾托在江苏都督府担任承政处长的张一麐之弟张一爵帮忙领取,张一爵为此于11月29日致电张一麐,请“即日汇交”,电曰:
北京总统府秘书处张仲仁君鉴:统密。应夔丞本拟北上,因冬防吃紧,暂令缓行。中央补助月费将近两月,共该若干,务希商明赵总理,即日汇交。请即电覆为盼。爵。艳。[207]
由于应夔丞并未告知张一爵“该费若干”,张一爵也表示自己“无从查悉”,[208]因此他寄给张一麐的电报中并没有提及领取津贴的具体数目,也因此,这件事直至应夔丞北上,仍没有办成。故而应夔丞到京后,接续办理。但当他于1912年12月底准备领取津贴时,因为手续问题,在赵秉钧那里遇到了麻烦。[209]后在洪述祖居中协调,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帮助下,方于1913年1月9日领到1912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共计6000元津贴。[210]应夔丞则在张一麐处留下3张领款收据,每张2000元。[211]此事直接关系到如何看待赵秉钧与洪述祖及应夔丞的关系,是宋案研究中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将在下章详论。至于言敦源,洪述祖在1913年1月5日给应夔丞的信中,曾特别叮嘱他离京前要去言敦源处辞行,因“此次渠甚力也”。[212]言敦源与洪述祖有戚谊,洪述祖后来因刺宋案逃匿青岛,袁世凯曾派其赴青岛面见洪述祖,言敦源由此成为宋案中的一个神秘人物,此是后话。